自由憲章
1960年由芝加哥大學出版社出版。全書分3個部分,每個部分8章,共24章。本書歷時10餘年、徵引3000餘種文獻而寫成,是一部法理學、哲學和經濟學的綜合著作。作者以經濟學作為基礎,結合當時的現實經濟問題,在堅決主張實行自由主義的經濟,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國家干預經濟的前提下,分析政治、法律和道德等哲學方面所涉及的自由這一重要問題,反覆論證他的「自由」含義是指獨立於他人的武斷意志之干預和威逼之外的行動能力和機會,在各方面為私有制,自由競爭辯護,把「任何一個人都同樣擁有儘可能多的機會」的社會狀態視作理想的社會。第一部分「自由的價值」闡述了作者的自由理論。在哈耶克看來,自由是一種「消極」的價值。真正的自由是指個人免於他人強制的狀態,而不是指對財富的占有或者「集體自由」。第二部分「自由與法律」闡述了保護自由的制度。哈耶克倡導法治和憲政主義,認為良好的法律並不會限制自由,而是會保護自由,但前提是法律必須以抽象的、可預測的方式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人,而不能有所偏私地給予特定人群以特殊待遇。第三部分「福利國家中的自由」,作者首先考察了社會主義與福利國家思想興衰的歷史,隨後從自己的視角出發,針對就業、稅收、貨幣、社會保障、教育等具體的公共事務領域,提出了各種建議和對已有政策的批評。
章節目錄
序
第一篇 自由的價值
第二篇 自由與法律
- 序
- 第九章 強制與國家
- 第十章 法律、命令和秩序
- 第十一章 法治的起源
- 第十二章 美國的貢獻:憲法制度
- 第十三章 自由主義與行政:「法治國家」
- 第十四章 個人自由的各種保障
- 第十五章 經濟政策與法治
- 第十六章 法律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