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憲章 · 第三章 進步的一般意義
人所能高攀的極點超不過人所知道的高度。[1]
——克倫威爾
1.今天,珍惜自己在知識界的名譽的作家在使用「進步」(Progress)一詞時,往往要加上引號。進步是有益的,過去兩個世紀以來,這一信念一直是進步思想家的理論;但如今卻成了淺薄思想的象徵。儘管這世界上大多數地方的大多數人仍把希望寄托在不斷的進步之上,但在知識分子中間,懷疑是否有進步這碼事,或者至少問問進步是否值得嚮往,已然蔚然成風。
那種對進步之必然性的過分而天真的信念到達一定程度後,對它產生懷疑是必然的。古往今來,為進步之必然性辯護的言論,可謂汗牛充棟,但都不能自圓其說。因此使用進步一詞一定要三思而後行。認為「文明已經、正在和將要向人們想往的方向運動」[2]的說法並未得到大量的證明。而視一切變化為必然或視進步為必然和永為善舉,同樣也沒有根據。至於說進步法則能幫助我們預知我們未來必然面對的狀況,或把人們做的每件蠢事都看作必然的,因而是正確的,那就更沒有什麼道理了。
然而,如果說人們對進步的幻想破滅是不難解釋的,那麼這種幻想破滅也不無危險性。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文明即進步,進步即文明。[3]保存我們所認識的某種文明取決於在有利的條件下可以創造進步的那些力量的活動。如果說進步並不一定帶來好結果是真理的話,下面這種情況也是真實的,即如果沒有創造進步的那些力量,文明以及我們珍視的一切,即幾乎所有將人與獸區分開的因素都將不復存在。
誠然,一部文明史也就是一部進步史,在不到8000年的短暫時間裡,它已經創造出構成人類生活特質的幾乎所有東西。我們祖先中的絕大多數在新石器時代初期就由狩獵生活進入農耕生活,並且很快進入都市生活。這大概是3000年前的事。因此,毫不奇怪的是,在某些方面,人類生理機能的變化以及人類非理性部分的適應性都跟不上這種迅速發展變化的節奏。人的本能和情感也更適應於狩獵生活,而不是文明生活。假如說我們文明中有許多特點,在我們看來顯得有些不自然或矯揉造作不健康,這必定是人類一進入都市生活,實際上也就是說文明出現後才有的經歷,所有針對工業主義、資本主義或過分講究精美的抱怨,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對一種新的生活方式之反抗。要知道,人類是在經過了50萬年的狩獵生活後,不久前才開始採行這種生活方式,它釀成了一些至今仍然困擾著我們的問題。[4]
2.當我們在與個人之努力或有組織的嘗試關聯中來談論進步時,它是指朝向一個已知目標前進。[5]然而,在這個意義上並不能把社會發展叫做進步,因為社會發展並不是通過人類理智運用已知的方法去追求一個確定的目標而實現的。[6]若將進步看作人類理智形成和修正的過程,或者看作已知的可能性與我們的價值觀和願望皆在不斷變化的學習與適應的過程,可能更恰當一些。既然進步含有對未知之物的發現,所以它的結果必定是不可預知的。進步總是引導我們邁向未知世界,所以我們最多只能對產生進步的那些力量有某種了解。誠然,如果我們想為進步創造一些有利的條件,就必須對這個累積發展之過程的特點有總的了解,但這也並不能給我們提供使人們能夠進行明確預言的知識。[7]凡宣稱能從這種了解之中得出我們必須遵循的演化規律的見解都是荒唐可笑的。人類的理智既不能預知未來,也不能著意塑造未來。它的進步表現在不斷地發現錯誤。
即使是在最需慎重思考的探索新知識之領域,譬如科學領域,也沒有人能夠預知他的工作結果。[8]事實上,人們越來越多地認識到,即使是將科學之目標限於實用知識,即在事先已能預知其用途的知識的企圖,也可能妨礙進步。[9]進步就其性質而言,是不能被計劃的。如果我們只是想解決一個具體問題,並且已掌握了發現答案的線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或許還可以去計劃進步。然而,如果我們只限於追求現時可見的目標,如果新問題又不總是出現,我們的努力便會很快化作強弩之末。正是因為我們知道還有很多東西不知道,才使我們變得更聰明。
然而,這也常使我們變得更悲哀。儘管進步部分地含有如願以償的意思,但它並不意味著我們會喜歡其全部結果或所有的人都有收穫。既然在進步的過程之中,我們的願望和目標也是很容易改變的,那麼說進步創造的事態是一個更好的事態,就值得懷疑了。在知識積累和征服自然之能力的增長這一意義上講的進步並非指新狀態是否比舊狀態更令人滿意。成功的喜悅可能只在於目標的達到。而有保障的占有也許並不令人滿意。至於我們在發展的現階段停步,是否比100年或1000年前就停步更合適或更幸福,像這類問題恐怕是沒有答案的。
而且,答案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成功地去追求那些在當時似乎是可以達到的目標。人類的智能不是靠過去的成功,而是靠現在和將來的生活才能證明其價值的。進步是一種以運動為目的的運動,因為正是在學習過程之中,而且是在學會新知識的努力之中,人們享受著人類智彗的饋贈。只有在一個總體上進步迅速的社會中,大多數人才能享受個人之成功。而在一個靜止的社會裡,上升者與下落者的數量差不多。為了使大多數人在個人生活中能分享進步,進步就必須有一個較高的發展速度。亞當·斯密的一段話無疑是對的,他說:「正是在進步的狀態下,即社會為進一步地獲取而不斷前進的狀態下,而不是在社會已充分富有的條件下,勞動大眾和大多數人的狀況似乎是最幸福、最舒服的。但在靜止的條件下,人們的狀況是艱難的,在衰落的條件下則是悲慘的。進步的狀態是令所有階層的人士都歡欣鼓舞的狀態,而靜止讓人感到乏味,衰落讓人感到悲哀。」[10]
在一個進步的社會之中,個人所追求的大多數目標只能通過繼續進步來實現,這是進步社會最主要的特徵之一。進步社會的另一個必要特徵:新知識和它的好作用的傳播是漸進的;並且許多人的願望和要求總是由首先只被少數接受的新東西決定的。若以為新的可能性一開始就能被社會中的所有成員掌握,那是不對的;只有通過將少數人的成就逐漸被多數人所掌握的緩慢過程,新的可能性才能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然而,這個事實常常因為人們過分注意發展過程中那些顯而易見的主要步驟而變得模糊不清。在大多數情形下,所謂重大發現只是為我們開拓了新的前景,若要使其得到廣泛運用,還需要進一步的長期努力。也就是說,在新知識得到充分利用之前,必須經過一個長期的適應、選擇、組合和改進的過程。這意味著總有一些人會從他人尚未獲悉的新成就之中受益。
3.我們期待已久的經濟快速增長,在很大程度上似乎就是這種不平等的結果;沒有這種不平等,經濟的快速增長似乎就不可能。如此快速的進步不可能平行推進,而必定是有先有後,一些人會遙遙領先於其他人。由於我們習慣於把經濟進步等同於越來越多的物資和設備的積累,所以不容易看清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其實,我們生活水準的提高至少在同等程度上還應歸功於知識的增長,因為知識的增長不僅能使我們消費更多的東西,而且還能使我們消費不同的(常常是我們以前不知道的)東西。誠然,增加收入部分地要依靠資本積累,但它更多地要依靠我們學會更有效地為新目標使用資源。
知識增長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為物質資源總是稀少的,並且必須為有限的目標加以保留;而新知識的使用則是無限的,除非我們人為地通過壟斷使其變得稀少。知識一旦獲得,就免費施惠於一切人。正是通過少數人試驗獲得的免費之禮物,普遍的進步才成為可能,先行者的成就也才促進了後來者的發展。
在社會發展的任何階段,總會有一些新東西,儘管我們知道如何生產,但要把它們提供給所有的人,就顯得過於昂貴了。尤其是在早期,製造這些東西的開銷數倍於那些可以從中受益的少數人在總收入中所占的份額,並且幾乎是均勻地由他們分擔。一種新產品「在成為公眾的普遍需求和生活的必要部分之前,它只是少數人的奢侈品,但今天的奢侈品就是明天的必用品」。[11]進一步看,正因為這些新產品曾是少數人的奢侈品,多數人才有可能使用它。
如果處於比較富庶的國家之中的我們,今天之所以能為大多數人提供某些以前不能大批量生產的便利之物,其原因便在於它們起初是為少數人製造的。舒適的住宅、運輸和交通工具以及享受娛樂等方面的一切便利之物,起初都只能以小批量來生產;等到我們學會以更低的資源消耗來製造它們或類似的產品之後,就能將其提供給大多數人,富人的大部分開銷都是用來支付試驗新產品的費用,以使窮人有朝一日也能享用,儘管這並不是富人的預定目的。
重要的並不僅僅在於我們逐漸學會大規模廉價製造我們曾經小批量高價生產的產品,重要的更在於從進步的立場看,出現了新的期望與可能性,以致新目標的選擇過程和實現這些新目標的嘗試,早在它們成為大多數人的追求目標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如果要很快提供人們在實現眼下目標之後所願望的產品,那麼在20或50年之後為大眾批量生產的產品的發展過程,就必須受到那些已能享用這些產品的少數人的引導。如果說今天在美國或西歐,收入較低的人也能擁有一輛汽車、一台冰箱、一部收音機,或享受一次飛機旅行,那是因為在過去有收入較高的人已負擔得起當時還是奢侈品的這些東西。進步之路由於已被少數人走過,所以才變得容易多了;正是因為有少數人作為偵察員已尋找到了目標,才能為那些運氣不佳或精力不夠的人鋪設出道路。今天有些東西被看作是奢侈,甚至浪費,無非是因為只有少數人能夠享用,而多數人做夢都不敢想。但這是創造新的生活方式必須付出的代價,只有如此,這種生活方式最終會讓多數人接受。少數人創造新產品的機會與多數人享用新產品的機會都是通過對現實利益的不平均分配而大為擴展的;如果在多數人享用新產品之前就早早邁出創造新產品的第一步,進步的速度就會大大加快。倘若這許多新發明在早期不能被少數人享用,那麼多數人在後來也不能享用。倘若所有的人都等待有朝一日能把這些新產品一起提供給大家,那麼這一天永遠都不會到來。正是由於過去的不平等,今天最窮的人也能擁有他們自己的一些物質財富。
4.眾所周知,在一個進步社會裡,富人在物質享受方面也只是在時間上領先於他人而已。也就是說,他們生活在一個其餘的人尚未達到的發展階段。因此,貧窮與其說是一個絕對概念,還不如說是一個相對概念。當然,這樣說並不減輕貧窮的痛苦。儘管在一個發達社會裡,不滿足已不再是因為生理的需要,而是文明發展的結果,但在任何時候,人們希望得到的某些新東西起初都只能提供給少數人,而只有取得更大進步之後,才能再提供給多數人,這是無法改變的。我們之所以想得到我們追求的東西,是因為別人有而我們沒有。一個進步社會要依靠這種學習和模仿的過程,同時又把該過程激起的欲望看作是進一步努力的動因之一。一個進步社會不會保證每個人的結局,也顧惜由他人的例子所產生不滿足的痛苦。因為它一增加給某些人的饋贈,其他人的願望也就隨之增加,所以它還顯得有些殘酷。然而,只要它還成其為一個進步社會,就必須讓一些人領先,讓其餘人跟進。
在社會發展的任何階段,富人都將通過試行那些窮人尚難達到的新的生活方式,而扮演一個必不可少的角色;若沒有它,窮人的進步也將大為減緩。這在某些人看來可能有點像牽強附會和玩世不恭的詭辯,但只要稍加思索,也不難發現其理由。即便是社會主義社會,在這一點上也不得不仿效自由社會的做法。在計劃經濟之下,也必須指派一些人在其他人能獲得最新進展之前,就早早地開始試驗。除非有人先來試驗,否則新興而昂貴的生活方式就不能被一般人接受。當然,如果只允許人們來試驗,那肯定也是不夠的。這些新的東西是社會進步過程中人們下一步所渴望的東西,它們只有作為一般進步的必要部分才有其適當的用途和價值。在實行計劃經濟的社會裡,為了弄清在每一階段應實現哪種可能性,以及怎樣與何時把個別進步提高融入一般進步,就必須讓某個階級,甚或是階級中的某個階層比其他人先行幾步。這情形就與自由社會絕然不同了,因為計劃經濟下的不平等是人為設定的,哪些特殊個人或群體獲准先行,是通過官方機構,而不是通過市場調節的非個人程序和出生、機遇等偶然性事件而完成的。此外在有計劃的社會裡,只有得到官方批准的較好的生活方式才能被認可,而它們也只會提供給那些被特別指定的人。然而,計劃社會若要取得與自由社會一樣的快速發展,其所造成的不平等在程度上卻沒有什麼不同。
不平等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才是合理的?對此我們並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估量標準。當然,我們大家都不願意看到個人地位的高低要取決於武斷的決定,也不願意看到只向特定的人授予特權。但我們確實很難弄清在何種意義上才可以說某人過分領先於他人,或某些人的進步大大超前於其他人,將對社會造成危害。如果進步程度相差極大,上述說法或許還有些理由;但是,只要等級差異或多或少繼續存在下去,只要人們的收入是呈現出比較合理的金字塔形,那些低收入者也必定會因有人領先而獲得物質利益。
有人認為那些領先者攫取了本應屬於其他人的東西,許多反對意見便是出自這種錯誤觀點。如果單談對過去的進步成果之再分配,而不管不平等帶來的社會進步,這樣說還不算錯。然而,從長遠的觀點看,一些人領先於其他人顯然對落後者也有利,這就像假如我們突然能夠利用其他人在前所未聞的一塊新大陸或一個新星球在更有利的條件下獲得的更先進的知識,那麼我們大家都可以從中得到極大好處。
5.當涉及我們自己社會的成員時,很難心平氣和地討論平等的問題;而當我們將眼界放寬一點,譬如從窮國與富國的關係來看待平等的問題時,這些問題就會清楚得多。這樣,我們也就不大容易受錯誤觀點的誤導,以為社會中的每個成員都擁有享受特定份額的集體成果的天賦權利。事實上,儘管今天世界上的大多數人都從他人的努力中受益,但我們還沒有理由認為世界上的產品是人類一致努力的結果。
今天西方國家的人民,在財富方面已遠遠超過其他地方的人民,這一方面是因為擁有更多的資本積累,但主要的還是因為他們更有效地利用了知識。毫無疑問,如果沒有西方國家的領先,較貧窮的不發達國家就更難達到西方國家現在的水平。進一步來看,如果某種世界機構在現代文明興起的過程中曾採取措施不讓任何地區過分領先於其他地區,並在世界範圍內平均分配物質利益,那麼,情況會更糟。如果今天一些國家能在數十年內達到西方國家數百年甚至數千年才能達到的物質享受水平,這難道不恰恰證明由於西方國家沒有被迫與其他國家分享物質成就,也就是說它沒有被拖後腿,而是有能力遙遙領先於其他國家,因而其他國家的發展道路變得更平坦了。
西方國家比較富裕,是因為它們擁有先進的技術;而西方國家之所以擁有先進的技術,也正是因為它們比較富裕。那些先進國家耗費巨資得到的知識,作為饋贈能使落後國家以較小代價達到相同水平。實際上,儘管落後國家可能缺乏進步的內在機制,但只要有某些國家領先,其他國家定會跟上。一些非自由國家或集團也能從自由的成果中獲益,這也是不能很好理解自由之重要性的一個原因。對許多國家來說,文明進化早已經是一項業已獲得的事業,而且隨著現代交通工具的出現,這些國家不會落後太遠,儘管絕大多數革新可能源自先進國家。蘇聯或日本靠模仿美國技術為生已有多麼長的時間啊!只要有人提供大多數新知識,並完成了絕大多數新試驗,那麼運用這些知識使某個群體的絕大多數成員同時並在同樣程度上受益是完全可能的。然而,儘管一個這種意義上的平等社會也可能取得進步,但這種進步畢竟具有寄生性,是從已付代價的他人那裡得來的。
在這方面值得記取的是,一個國家之所以能在世界範圍內領先,是因為它有在經濟上最先進的階級,倘若要故意抹平這個階級與其他階級之間的差異,它必定會喪失其領先地位——就像大不列顛的悲劇所昭示的一樣。過去,在英國有一個因襲傳統的富裕階級,他們要求產品在質量上和口味上都得超過其他國家,結果只有英國向世界上其他國家提供產品,英國的所有階級也就從中受益。隨著這個生活方式被人仿效之階級的消失,英國的領先地位也一去不復返了。英國的工人不久就會發現,一個社會存在某些比他們富有的人,他們作為該社會的一員從中受益不淺;而他們之所以曾經領先於其他國家的工人,部分地就是因為自己國家的富人曾經同樣地領先於其他國家的富人。
6.如果說國與國之間的不平等會有益於所有國家的進步,那麼人們是否能夠懷疑在一個國家內部不平等具有同樣的作用呢?在一國內也是一樣,那些以最快速度前進的人將加快所有人的進步速度。即使開始有許多人落後,但是開拓前進道路所產生的累積效應,不久就會促使他們前進,以致使他們有能力跟上前進隊伍。如果一個社會有許多富人,那麼該社會的其他成員就會享有許多優惠;而對於那些生活在窮國的人來說,因其不能從富人所提供的資本和經驗之中獲益,所以也就不能享有這些優惠。因此,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很難說清個人為何有理由要求分享更多的好處。事實上,在一段時間之後,那些跟進者所累積獲得的好處已經能使他們比領先者走得更快。結果,人類在進步中的長蛇陣將愈來愈緊湊。美國的經驗似乎已經告訴我們,一旦較低階層迅速崛起,獲取厚利主要不再是通過迎合富人的口味,而是通過滿足大眾的需求。這樣,那些最初加大不平等的力量到後來卻會有助於縮小不平等。
因此,對於通過財富的再分配來縮小不平等乃至消滅貧窮,就應從長期和短期兩個方面來看。我們隨時都可以把富人的財產分給窮人,從而改善赤貧者的處境。但是,儘管這種強迫大家齊頭並進的做法暫時能使人們地位接近,但它很快就會延緩整個隊伍的行進速度,而從長遠的觀點看,它還會使落後者繼續落後。最近歐洲的經驗清楚表明了此點。一些富國由於實行平等政策停步不前,而一些貧窮但具有高度競爭性的國家卻變得生機勃勃、突飛猛進,這已是戰後歷史最顯著的特徵之一。英國以及斯堪的納維亞諸國這樣的發達的福利國家屬於前一種國家,西德、比利時和義大利屬於後一種。兩者之間的差異甚至已開始被英國以及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所承認。[12]若要讓社會裹足不前,最有效的辦法莫過於給所有人都強加一個統一標準;若要讓進步放慢速度,最有效的辦法也莫過於只允許最成功者稍高於一般人的水平。上述國家的經驗已充分證明此點。
在觀察不發達國家的狀況時,任何冷靜的觀察者都會承認:只要其全部人口仍處於同樣低下的水平,其地位無改變的希望;進步的首要條件就是讓某些人領先於其他人。但對於一個較先進國家,卻很少有人願意作如是觀。這確實是一個令人費解的現象。當然,一個社會若只允許那些擁有政治特權的人飛黃騰達,或者讓那些首先發跡的人利用其首先擁有的政治特權壓制他人,那麼它也不會比一個強調人人平等的社會好多少。但從長遠的觀點看,某些人騰達所將碰到的障礙也是一切人騰達所將碰到的;而且由於這些障礙能滿足大眾一時的熱情,所以也有損於大眾的真正利益[13]
7.有人時常批評西方國家進步過快並偏重物質。其實,這兩個方面也許是緊密相連的。物質進步迅速的時代很少是藝術臻於鼎盛的時代,藝術和智力創造的精品以及人們對其懷有的極大的欣賞興趣往往出現於物質進步緩慢之際。不論是19世紀的西歐,還是20世紀的美國,都不是以其藝術成就著稱於世的。而且,非物質價值創造的突飛猛進又似乎是以先行改善經濟條件為前提的。一般在財富猛增之後,便會轉向非物質的東西;而當經濟活動不再能提供快速進步的魅力時,那些最富天分的人便會自然而然地去追求其他價值。
當然,這只是人們之所以懷疑快速的物質進步有無價值的原因之一,甚至還不能說是最主要的原因。我們也必須承認:大多數人是否真想接受進步的所有或者大部分成果,這還是一個未知數。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進步使其實現了自己的追求的同時,也強加給他們一些不希望發生的變化。應該說,這是違背他們的初衷的。個人根本無法選擇是否參與社會進步;進步不僅給他帶來新的機遇,而且也會剝奪他想要的東西,甚至是他備感親切而且重要的東西。因此,對某些人來說,進步可能只是悲劇;而對於那些寧願享受過去之進步成果、不願加入將來之進步行列的人來說,進步與其說是福祉,不如說是禍源。
在一切國家和一切時代,都會有一些群體或多或少處於靜止狀態,他們的生活習俗和方式已經沿襲了好幾代。這種生活方式可能會忽然受到他們從未經歷過的外部發展的威脅。而該群體內的人都希望保留該群體的生活方式,這就像歐洲的許多農民,尤其是邊遠山區的農民,儘管其生活方式已經走向窮途末路,儘管其生活方式已經依附於為自身生存也在不斷變化的都市文明,但他們仍然十分珍惜自己的生活方式。然而,保守的農民與其他人一樣,也將其生活方式的形成歸功於與己不同的人,歸功於他們那個時代的革新者——正是他們通過改革,將一種新的生活方式強加給那些處於較早文明狀態的人。其實,遊牧部落的人抱怨封閉的莊園侵害了他的牧場,也就和農民抱怨工業的侵害一樣。
人們必須容忍的變化也正是進步必須付出的部分代價。這表明這樣一種事實,即大多數人,確切地說是每一個人,在被文明生長導入進步之路的時候,都不是自覺自愿的。倘若要問大多數人對進步帶來的變化有何意見,他們很可能要求阻止進步的許多必要條件和結果產生,從而最終使進步停滯。我所了解的一個例子中,多數人投票否定了政府精英的意見,決定放棄因自由市場經濟而將實現的美好未來。儘管一旦可能,人們就會通過阻止不合己意的結果而扼殺進步,但這也並不是說人們若要如願以償,便可以不去依賴進步的持續存在。
並不是我們今天能為少數人提供的一切享受,遲早都能為所有人擁有;像個人服務這類事情,顯然就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擁有的。富人獲得的這些優惠將由於進步而被剝奪,但是,少數富人獲得的絕大多數東西,隨著時間的延續,可以為其他人享用。實際上,我們減少現時不幸和貧窮的一切希望都應建立在這種期待之上。如果我們放棄進步,我們也將不得不放棄我們現在夢寐以求的所有社會改革。我們在教育和健康方面所希望獲得的進步,以至少大多數人達到他們所追求的目標和願望的實現,都依賴於連續不斷的進步。為了認清我們真正的最終的意圖,我們必須牢記:進步若在頂端就受到阻遏,那麼整個從上至下的進步之路都將很快被堵塞。
8.迄今我們討論的主要還是我們自己的國家,以及那些在我們看來屬於西方文明的國家。然而,我們必須注意這樣一個事實:由於過去進步產生的結果——換言之,也就是知識和追求目標在世界上迅速而輕易地傳播開來,致使我們現在碰到是否需要持續不斷地快速進步這個問題時,已經失去了自行選擇的權利。我們文明的成就已經成為世界上其他地區人民嚮往和羨慕的對象,這個反映我們現實地位的新事實迫使我們不斷前進。且不說站在某種更高的角度看,我們的文明是否真地就好一些,但我們必須承認只要人們一獲悉我們文明的物質成就,便都會去孜孜以求。這些人可能不願吸收我們的整個文明,但他們必定想從中挑選某些適合於他們的東西。即使在不同的文明仍然存在並支配著大多數人的生活的地方,領導地位卻幾乎總是落在那些吸取西方之知識和技術最為深入的人手中,對於這個事實,我們可能感到遺憾,但絕對不應忽視。[14]
從表面上看,今天似乎有兩種文明正在為爭取追隨者而競爭,但事實是它們向大眾提供的許諾和展示的優越性卻基本上是一樣的。儘管自由國家和極權國家都宣稱自己的方法能更快地滿足人民的需求,但對二者來說,目標本身並無區別。主要的不同僅在於:極權國家似乎更清楚如何達到其希望的結果,而自由國家則因其性質所限,不能為進一步的發展提供任何詳細的「計劃」,充其量只能顯示其過去的成就。
然而,西方文明的物質成就不僅激起其他國家的志向,同時當這些國家認為他們應得之物未給予他們時,這種物質成就還提供給他們一種摧毀西方文明的新力量。由於人們對某種可能性的了解要比物質利益的實現快得多,今天世界上的大多數人已經不像從前那樣容易滿足,他們要奪取自認為是自己的東西。他們就像任何國家的窮人一樣,錯誤地相信其目標可以通過對現存財富的再分配來實現,而西方的教訓更堅定了他們的這種信念。隨著其力量的增大,他們便能夠強行實施對財富的再分配,假如進步所帶來的財富增長不夠快的話。可是,我們知道,對財富的再分配會延緩領先者的進步速度,而且還會造成這樣一種情況:既然經濟增長不能提供什麼,那麼以後更多的改良都得通過對財富的再分配來完成。
今天,世界上大多數人的願望都只能通過迅速的物質進步來滿足。毫無疑問,以他們現在的心態,一次較大的失望便可能導致嚴重的國際衝突——甚至是戰爭。世界和平以及文明自身都依賴於持續不斷的高速進步。因此,我們在這種情形下不僅是進步的產物,而且也是進步的俘虜;即使我們想坐下來,在閒暇之時享受一下我們的成就也做不到。我們的任務就是繼續領先,在進步之路中繼續領先,要知道,已有愈來愈多的人追隨我們踏上了這條進步之路。也許到將來的某一天,在世界上經過長期的物質進步之後,其傳播的渠道非常之多,以至於即使先行者放慢速度,後進者在一定時間內仍然繼續前進而不會減速,這時,我們或許可以重新考慮是否還要以這樣的速度走在前面。但在今天,人類的大多數還只是剛剛覺察到有消除飢餓、骯髒和疾病的可能性,他們在經歷了數百年乃至上千年的相對穩定之後剛剛被日益擴展的現代技術浪潮所觸動。他們的最初反應是以一種驚人的速度在數量上迅速增加,只要我們把進步速度稍稍放慢,都可能對我們造成致命的打擊。
* * *
[1] 章首引言錄自《萊茲主教回憶錄》(Memoires du Cardinal de Retz[Paris,1820])第2卷第497頁,其中寫道這段話是克倫威爾對貝利弗爾講的。它顯然給18世紀的思想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休謨(David Hume,Essays,I,124)、弗格森(A. Ferguson,An Essays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Edinburgh,1767],p,187)以及涂爾幹都曾引用過,而在戴雪的《法律與見解》(Dicey,Law and Opinion)第231頁中也曾多次出現。歌德死後出版的《格言與反省:文獻與傳記》(Maximen und Reflexionen:Literatur und Leben[Leipzig,1913],Ⅱ,626)對這句話稍有改動,他說:「當人不再知道向何處走時,他不可能走到比這更遠的地方去。」還可參見維柯(G. Vico)的著作,由於沒有別的機會提到維柯,這裡就要稍稍提及他和他的得意門生加利昂尼(F. Galiani),他們是大陸上惟一能與非理性主義的英國傳統相抗衡的重要學派,而關於英國傳統,後面還有詳論。本章更早更長的德文翻譯曾載於《奧道》(Ordo Vol,Ⅸ[1957])。
[2] 伯里著《進步的觀念》(J. B. Bury,The Idea of Progress[London,1920])第2頁。
[3] 參見穆勒的「代議制政府」(J. S. Mill,「Representative Govenment」,in On Liberty,ed,R. B. McCallum[Oxford,1946])第121頁。
[4] 參見弗格森的《市民社會史》(A. Ferguson,History of Civil Society[Edinburgh,1767])第12頁:「如果說皇宮是由人工建造而成,那麼農舍不用說也是如此。就其本質而言,政治和道德觀點高度完善化所包含的人工成分並不比對感情和理性的初次運用所包含得更多。」羅歇在《關於國民經濟的見解》(W. Roscher,Ansichten der Volkswirthschaft[2d ed;Leipzig,1861])一書中說明曾遭到嚴肅的道德家猛烈抨擊的「有害之精緻」時,曾以叉子、手套和玻璃為例;柏拉圖在《斐多篇》(Phaedo)中也曾塑造過一個演說者,害怕寫作發明後因削弱記憶力而造成退化。
[5] 假如已經確立的用法還可以改變,那麼最好將進步一詞限於朝向一個既定目標前進,並且只用於「文明進化」。
[6] 參見伯里的《進步的觀念》(J. B. Bury,The Idea of Progress[London,1920])第236—237頁:「因為屬於兩種針鋒相對的政治理論,並且是訴諸兩種對抗性的氣質,進步理論也分成兩種不同的類型。第一種是那些積極的理想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的思想,他們能叫出『黃金之城』所有街道和高樓的名字,他們想像這座城市就在一個海角附近。在他們看來,人的發展是一個封閉的系統,它的極限人們已心中有數,並且可以抵達。屬於另外一種類型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觀察個人逐漸成長的過程後相信,通過曾經引導他們的那些力量之相互作用,通過他們用戰鬥去贏得的自由之進一步發展,他們將慢慢地走向增進和諧與幸福之境界。在他們看來,發展是無限的,它的極限是未知的,它延續到遙遠的將來。個人自由是一種動力,相應政治理論就是自由主義。」
[7] 見波普爾的《歷史主義貧困論》(K. R. Popper,The Poverty of Historicism[London,1957])以及拙著《科學的反革命》(The Counter Revolution of Science[Glencoe,Ⅲ,1952])。
[8] 蘭米爾在「自由——從意外之事獲利的機會」(I. Langmuir,「Freedom,the Opportunity To Profit from the Unexpected,」[General Electric]Research Laboratory Bulletin,Fall,1956)一文中說的很好:「在研究工作中,你不能計劃發現,但你可以計劃工作,而工作卻或許會導致發現。」
[9] 參見波拉尼的《自由的邏輯》(M. Polanyi,The Logic of Liberty[London,1951])。關於這個問題,早期值得注意的論著還有貝利的《論意見的形成和公開》(S. Bailey,Essays on the Formation and Publication of opinions[London,1921]),尤其是前言中的一段話:「為了掌握那些對我們有用的東西,我們必得學會許多無用的東西,這似乎也是人類科學的一個必要條件;由於不可能先驗地確知我們所獲東西的價值,所以人們若想確保獲得知識的所有好處,惟一的途徑就是朝各種可能的方向去探尋。科學進步的最大障礙莫過於每一步行動都急功近利。既然確信總結果將是有益的,那麼過分注重每個人努力的直接價值實在是不明智。此外,任何科學都要實現某種完整性,為此我們必須掌握許多細節,儘管這些細在其他方面不具有任何價值。我們不應忘記:掌握那些雞零狗碎看似無用的東西,常是重大發現的必要準備。」
[10] 亞當·斯密的《國富論》(W. o. N.),第1卷,第83頁。另外對照穆勒在1848年的一段重要論述(J. S. Mill,Principles,Ⅳ,ⅵ,2,第749頁):「只有在世界上落後的國家中,增加產量才是其重要目標;在那些最先進的國家,其經濟所需的是更好的分配。」他顯然沒有認識到,在他那個時代,企圖通過再分配的辦法來醫治貧窮,不僅達不到目的,反而會摧毀他心目中的文明生活。
[11] 塔德:《社會法則:一種社會學大綱》(G. Tarde,Social Laws:An Outline of Sociology,trans,H. C. Warren[New York,1908])第194頁。
[12] 參見《時代文藝附刊》(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上的兩篇重要文章:「能動的社會」(「The Dynamic Society」),1956年2月24日,也曾有小冊子;「世俗的三位一體」(「The Secular Trinity」),1956年12月28日。
[13] 參見沃利克的「保守的經濟政策」(H. C. Wallich,「Conservative Economic Policy」,Yale Review,XLVI[1956],67):「從純經濟收入的角度看,經過一段時期後,即使是那些認為自己深受不平等之害的人,從更快的增長之中所獲得的東西,也肯定多於從任何收入再分配之中所獲得的東西。在實際產量上,每年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增長速度,便足以使經濟上最弱的人上升到一個相當的收入層,其收入之高,是任何程度再分配所無法提供的。……在經濟學家看來,經濟不平等的功能之所以被證明是正當的,應歸功於增長的概念。經濟不平等最終也有利於那些起初似乎遭受損失的人。」
[14] 關於其在世界上最偏遠的一個地方的影響,參見克拉克的《罕薩:喜馬拉雅山消失的王國》(John Clark,Hunza:Lost Kindom of The Himalayas[New York,1956])第266頁:「與西方的接觸,不管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已經波及居住邊遠的遊牧人和最偏僻的山村。有超過10億之多的人知道:我們比他們擁有更幸福的生活,從事更有趣的工作,並在身體上享受著更大的舒適。他們自己的文化沒有給他們提供這些,但他們決心也擁有這些。絕大多數亞洲人都希望在儘可能不改變自己風俗習慣的前提下,獲得我們所擁有的這些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