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憲章 · 第二十一章 貨幣政策框架
沒有比消滅貨幣更為微妙和保險的手段來推翻現存的社會基礎,這一過程會把經濟法則的所有隱蔽力量推向毀滅,而且以一種難以預料的方式。[1]
——約翰·梅·凱恩斯
1.過去50年的教訓告訴了多數人,一個穩定貨幣制度是多麼重要。與上世紀相比,這一時期是存在劇烈的貨幣動盪的時期。各政府在控制貨幣方面承擔了一個更為積極得多的角色,而且這既是不穩定的結果,也是不穩定的原因。因此,許多人認為,如果剝奪政府的貨幣政策控制權,也許事情會更好,這是十分自然的。有時有人會問,我們為什麼不像在其他多數方面所做的那樣,也依靠自發的市場力量來供給任何用作為一種令人滿意的交換媒介所需要的東西?
我們應當從一開始便清楚地認識到,在今天,即使有可能這樣做,它也不僅在政治上不可行,而且很可能不可取,這一點很重要。如果政府從未進行干預,也許就已經發展出一種不需政府謹慎監督的貨幣制度安排;尤其是如果我們沒有開始如此廣泛地把信用工具用作為貨幣或代用貨幣,我們也許已經能夠依靠某種自動調節機制。[2]但是,我們現在不再擁有這項選擇。我們並不了解實質不同的、對現代工商業組織所高度依賴的信用制度安排的替代性制度安排;而且歷史的發展創造了一些環境條件,在這些條件下,這些制度的存在要求我們謹慎監督各種相互影響的貨幣和信用制度。此外,另有一些其他的具體情況,我們是不能指望通過單純改變我們的貨幣制度安排而改變它們的,在目前,它們必然要求大多由政府來行使這一控制職能。[3]
這一狀況有三個基本原因,它們有著不同程度的普遍性和有效性。第一個原因涉及任何時候的一切貨幣,解釋了為什麼相對貨幣供應量的變化比影響價格及生產的任何其他情況的變化引起更為多得多的擾動作用。第二個原因涉及所有貨幣供應量與信用緊密相關的貨幣制度——整個現代經濟生活都有賴於這種形式的貨幣制度。第三個原因涉及當前的政府開支規模,從而也涉及一種我們可能最終希望改變的,但在目前的所有貨幣政策決策中必須接受的環境。
在這些事實中,第一個事實把貨幣變成一種在原本自行調控的市場機制中的較為鬆弛薄弱的環節,這一環節足以干擾調控機制,以至於反覆誤導生產,除非人們預見到這些影響,並採取慎重的反制措施。這是因為貨幣不同於通常的商品,它不是用於消費,而是用於傳遞。其後果是,貨幣供給(或貨幣需求)的變化影響不直接導致新的均衡的產生。貨幣的供需變化在特定意義上是「自行逆轉」的。比如在貨幣存量之外,有人為某一商品或勞務首先花費一筆附加的貨幣,這不僅創造了一種新的、暫時性和過渡性的需求,而且還啟動一連串的進一步影響,這些影響會逆轉最初的需求增加影響。那些首先接受這筆貨幣的人反過來把它花在其他東西上。如同在池塘里扔入一塊石頭而掀起漣漪,需求的增加將向整個經濟體系擴散,並在每一步都暫時性地改變相對價格,這一作用方式將持續下去,只要貨幣數量在繼續增加,但是,在貨幣數量停止增加後,作用方式就會逆轉。如果消滅了任何一部分貨幣存量,甚或如果人們開始根據其收支情況持有比平時更多的或更少的現金,也會適用同樣的情況;任何這類變化均會啟動一連串的需求變化,它們與其背後的實際因素的變化不相稱,由此會引起價格和生產的變化,這些變化又破壞了供給和需求之間的均衡。[4]
出於這一原因,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尤其具有擾動作用,而且據我們所知,貨幣供應量也特別容易發生有害的變化。重要的是,花費貨幣的速度不應過分波動。這意味著,在任何時候,如果人們改變了以與應付金額成一定比例的方式持有多少現金(或按經濟學家的說法,他們決定保持更多或更少的流動性)的想法,貨幣數量就應得到相應地變動。無論我們如何定義「現金」,人們以這一方式持有它們的部分資金的偏好,無論是在短期還是在長期都明顯有波動,而且它很可能受到各種自發的發展(如「信用卡」和旅行支票)的深遠影響。在這類貨幣需求或代用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已經對價格和就業產生強大和有害的影響之前,貨幣供給的自行調節很可能不會帶來所期望的調整。
在所有現代貨幣制度里,貨幣供給不僅不能自我適應這類需求變化,更有甚者,它趨於朝著相反方向變化。在貨幣取償權開始取代貨幣的任何時候——而且我們難以搞清楚如何防止這一現象的發生——這類代用貨幣的供給是「反向彈性」的。[5]這是以下簡單事實的結果:使得人們願意持有更多現鈔的同樣考慮也會使得那些提供貨幣取償權的人通過向外放貸而減少這類取償權,反之也同理。如果每個人都願意擁有更多的流動性,那麼連銀行也出於相同的原因願意擁有更多的流動性並因此而提供更少的信貸,這一人們所熟知的事實只是多數信貸形式所固有的普遍趨勢的一個例證。
只有某人有權有意地朝著相反的方向改變某種得到普遍接受的交換媒介的供給,才能避免這些自發的貨幣供給波動。人們普遍認為有必要把這種職能授予一個單一的國家機構,這在過去是中央銀行。即使像美國這樣長期抵制建立這種機構的國家,也最終發現,若要避免恐慌的反覆爆發,一個廣泛使用銀行信用的制度必須依賴於這種中央機構,它總是有能力提供現金,還可以通過控制現金供應量影響信貸的總供給。
有一些強有力的、可能仍然適用的理由可以說明,這些機構儘可能廣泛地獨立於政府和它的財政政策是可取的。但是,這裡我們已經談到我們上述的第三點——一種雖然在嚴格意義上並非不可改變,但須在今後一段時間裡接受的歷史發展。一項獨立於財政政策的貨幣政策是有可能的,只要政府開支只構成全部支付的一個相當小的部分,只要政府債務(尤其是短期債務)只占全部信用工具的一小部分。[6]在今天,這一條件已經不復存在。因此,只有與政府的財政政策取得協調,才能推行一項有效的貨幣政策。但在這裡,協調必然意味著,無論仍然存在著什麼樣的名義上獨立的貨幣當局,它事實上都不得不根據政府的政策調整自己的政策。因此,無論我們願意與否,政府的政策必定是決定因素。
這一似乎可以由此實現的、政府對貨幣狀況的較有效控制受到一些人的歡迎。至於我們是否真的由此處於一個更好的地位來奉行一個合乎願望的貨幣政策,我們將在後文中探討。當前的重要事實是,只要政府開支占用了一大部分國民收入,像今天到處可見的那樣,我們就必須接受這樣一個現實:政府必然會支配貨幣政策,而且改變這一局面的惟一途徑應是大幅度削減政府開支。
2.隨著政府對貨幣政策的控制,通貨膨脹成為這一領域內的最大威脅。隨時隨地,政府是通貨貶值的主要根源。儘管偶爾會有冗延日久的金屬貨幣貶值,但過去較大的通貨膨脹都是政府要麼削減硬幣的金屬含量、要麼發行過量紙幣的結果。今天的一代人可能更防備那些政府通過發行紙幣彌補開支、破壞貨幣的粗俗做法,但至今天,通過更微妙的、公眾可能較少注意到的程序,政府也可以干下同樣的事。
我們已看到,我們所觀察到的任何一個主要的福利國家特徵如何易於助長通貨膨脹。我們已看到,來自工會的工資壓力如何與當前的充分就業政策相互配合,以助長通貨膨脹的方式運作,我們也已看到,由於政府提供養老保障而承擔沉重的財政負擔,這如何使得政府一再試圖通過貶低貨幣價值來減輕這些負擔。我們在此也應當注意,只要政府所提取的國民收入份額大約超過了25%以後,政府似乎總是求助通貨膨脹來減輕其固定義務所帶來的負擔,即使兩者興許並無必然關聯。[7]而且,我們也已看到,在累進稅制度下,通貨膨脹趨於導致稅入的提高比例大於收入的提高比例,這樣,求助通貨膨脹的誘惑就變得非常大。
但是,如果說福利國家的制度安排易於助長通貨膨脹切合實際情況,那麼通貨膨脹的作用是強化對福利措施的需要,這就更切合實際情況。這不僅適合於我們已分析過的一些措施,而且適合於其他許多尚待分析的或者只能在此捎帶提及的措施,比如住房租金限制,食品補助以及各類價格和支出控制。最近幾次通貨膨脹的影響為擴大政府控制提供了主要理由,其程度人們過於熟知,我們對此不必多費筆墨來說明。但是,在40年多年以來,整個世界的發展由一個史無前例的通貨膨脹趨勢所決定,其程度尚未得到人們的足夠理解。若要真正理解它,也許得看一看通貨膨脹對其工作壽命期正好落在這段時間內的那一代人為防老所作努力的影響。
我們可以觀察一下一個小型統計調查的結果,這有助於我們了解通貨膨脹對目前已處在退休年齡的一代人的儲蓄到底干下了什麼事。[8]該項調查的目的是確定在各國,一個人所積累的儲蓄的現值是多少,該人在45年的時間裡,即從1913年到1958年,每年節省一筆實際價值相同的貨幣的等價物,按4%的固定利率把它用於投資。這大致相當於西方國家的小儲蓄者從他有機會選擇的投資種類中可得到的收益,無論它的實際形式是儲蓄賬戶,政府債券還是人壽保險。我們把在貨幣價值保持不變情況下,該儲蓄者在該時期結束時所擁有的金額設定為100。那麼,該儲蓄者在1958年實際上擁有了這一實際價值的多大一部分?
在世界上,似乎只有在一個國家,即在瑞士,該比例高達70%。美國和加拿大的處境也還比較好,差不多保留住58%的實際價值。對於大多數大英國協國家和其他「英鎊集團」國家,該數字約為50%,而對於德國,儘管儲蓄者損失了在1924年前的所有儲蓄,該比例仍然達到7%。但是,與法國或義大利的投資者相比,所有這些國家的投資者都還算是幸運的。在法國或義大利,投資者只能得到他們到1958年初時應得的儲蓄價值的11%到12%。[9]
目前,人們不認真考慮這一世界範圍內的長期通貨膨脹趨勢的重要意義,認為事情一貫如此,歷史大多是通貨膨脹的歷史——一這一現象已經司空見慣。無論這種看法在總體上有多大的真實度,它當然不符合我們這個現代經濟制度得以發展、財富和收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長的時期的情況。在1914年前的200年時間裡,由於英國堅持金本位制度,價格水平——在它這段時間可以得到有意義的衡量的限度內——圍繞著一個不變的水平上下波動,它很準確地結束於其起點,上下波動幅度很少超過這一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除了在拿破崙戰爭時期,當時放棄了金本位)。[10]同樣,在1749—1939年期間,美國似乎也沒有發生明顯的價格上升趨勢。[11]相比之下,在過去25年里,這些國家以及其他國家的價格上升速度變化很大。
3.儘管有許多人審慎地贊成一個持續的價格上升運動,但當前存在通貨膨脹偏好的主要根源是,人們普遍相信更應擔憂通貨緊縮,即通貨膨脹的對立面,為保險起見,人們就寧可反覆犯下通貨膨脹錯誤。但是,由於我們不知道如何才能完全維持價格穩定,只能通過糾正朝著兩個方向發展的小幅運動來實現穩定,因此以任何代價避免通貨緊縮的決心必然導致累積性通貨膨脹。而且,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經常是地區或部門現象,它們作為經濟中資源再分配機制的組成部分,是必然會出現的,這一事實意味著,防止任何影響一個主要的經濟領域的通貨緊縮必然導致普遍的通貨膨脹。
但是,從長遠看,通貨緊縮是否真的比通貨膨脹更有害,這很值得懷疑。事實上,就某種意義而言,通貨膨脹更為危險得多,要求我們對之加以多得多的警戒。在這兩種錯誤中,要犯下通貨膨脹的錯誤更容易得多。其原因是,適度的通貨膨脹在其發展過程中大多令人振奮,而通貨緊縮一發作,人們馬上感到劇痛。[12]我們幾乎沒有必要防範其壞影響會被馬上和強烈感受到的任何動作;但是,我們有必要防範最初令人振奮或減輕暫時困難的任何行動,只要它包含著只有在以後才會感覺到的更大的危險。人們經常對比通貨膨脹和吸毒,事實上,兩者之間存在著不僅僅是表面上的類似性。
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都通過引起未預期的價格變化產生它們的獨特效應,而且兩者都必然兩次使得人們的期望落空。第一次是當價格表現為比預期更高或更低時,而第二次是當人們現在已經開始預期這些價格變化,正如或早或晚必定會發生的那樣,但是不再產生在未預見到它們時會出現的效應。通貨膨脹和通貨緊縮之間的區別在於,在通貨膨脹出現時,它首先給人們帶來興奮和驚喜,而真正的反應卻在後頭,在通貨緊縮出現時,它對工商業活動的最初效應就是帶來蕭條。但是,這兩者的效應可以自行扭轉。在一段時間裡,那些引起通貨膨脹或通貨緊縮的力量趨於自行加強,而且由此可以延長價格比預期變動更快的階段。但是,除非價格運動在同一方向上持續加速,否則預期必定趕上它們。一旦發生了這一現象,這些效應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
通貨膨脹最初僅僅帶來一種場面:更多的人贏利,利潤比往常普遍來得大。幾乎幹什麼都能成功,幾乎不會有失敗。利潤一再顯得比過去的預期要大,而且數目不同尋常的投機活動都取得了成功,這一事實創造了一種普遍樂於冒險的氛圍。就連那些如果沒有意料之外的價格普遍上漲從而使其暴發就無法在經濟界繼續立足的人,也能繼續維持經營,保留他們的雇員,企望不久也能分享普遍繁榮。但是,只要等到人們開始預期價格將以同等速度持續攀升,這一場面就會結束。一旦他們開始意識到,這麼多個月以來價格提高了這麼大的百分比,他們就會把決定生產成本的生產要素價格向上哄抬到一個相當於他們所預期的未來價格水平。然後,如果價格的升幅不比他們的預期要高,利潤將回落到平均水平,贏利者的人數比例就會下跌;而且由於在異常的高盈利時期,許多本來被迫改變他們的努力方向的人都在維持經營,比往常人數比例更大的企業家就會蒙受虧損。
也就是說,通貨膨脹的刺激作用將只能在人們未預見到它的時候持續,一旦預見,只有持續加劇通貨膨脹才能維持同等程度的繁榮。如果在這一情形下價格的上升幅度低於預期,其效應就與一種未預見的通貨緊縮的效應相同。即使價格僅僅以普遍預期的幅度上升,這就不再提供一種不同尋常的刺激,而是在暫時刺激持續階段累積下來的、被延誤的大量待調整問題就會全部顯露出來。價格的上升幅度低於預期,其效應就與一種未預見的通貨緊縮的效應相同。為了保留通貨膨脹的最初的刺激作用,通貨膨脹就必須以一種總是高於預期的速度持續下去。
在這裡,我們不能觀察使得妥善適應預期價格變動,尤其是使得同等地調整長期和短期預期成為不可能的所有複雜關聯;我們也不能深入探討通貨膨脹對經常生產和投資的各種效應,而它們在完整的工業景氣波動研究中是相當重要的。對於我們,了解以下情況就已足夠:如果通貨膨脹不持續加速,通貨膨脹的刺激作用就必然停止,而且隨著通貨膨脹的發展,不可能作全部調整這一事實所帶來的某些不利後果就變得越來越嚴重。在這些後果中,最要緊的是:所有經營決策有賴於成本核算,而只有當貨幣價值還算穩定時,成本核算方法才有意義;如果價格加速上升,構成任何經營計劃基礎的資本及成本核算技術不久就會失去任何意義。實際的成本、利潤或收入不久就不再能夠藉助任何常規或普遍接受的方法得以確定。而且根據現今這樣的徵稅原則,政府把越來越多的東西當作利潤而予以徵稅,而這些東西事實上本該僅僅為了維持資本存量的目的而用於再投資。
因此,通貨膨脹從來就不過是一種暫時性的刺激作用,而且只有某人持續受騙上當,只有一些人的預期受到不必要的挫折,這一有利的作用才能持續。它的刺激作用基於它所引起的誤解。它尤其危險,因為即使是小劑量通貨膨脹的有害的後勁也只有通過更大劑量的通貨膨脹才能得以消除。一旦它持續了一些時候,哪怕阻止它進一步持續加速也會造成一個難免發生一場自發性通貨緊縮的非常棘手的局面。一旦只有通過持續通貨膨脹才能維持某些已經廣泛鋪開的活動,它們的同步終止可能引發那種惡性的、有理由令人擔憂的過程,該過程就是,一些收入的下降導致另一些收入的下降,並依此類推,一直進行下去。據我們所知,我們應當能夠通過避免一般總是先行一步的通貨膨脹來避免嚴重蕭條,這似乎仍然是可能的,但是,蕭條一旦發生,若要消除它,我們就幾乎沒有回天之力。不幸的是,必須對蕭條操心的時候,恰恰是它距離多數人的意識最為遙不可及的時候。
通貨膨脹的作用方式解釋了為什麼抵禦它會這麼困難,如果政府主要關注特定的情況而不是一般條件,關注短期問題而不是長期問題的話。無論對於政府還是對於私人企業,通貨膨脹通常是擺脫任何暫時困難的捷徑——一條障礙最少的通道,有時也是一條幫助經濟越過政府的政策所設置的所有障礙的捷徑。[13]它是一種政策的必然結果,這種政策把所有其他的決策當作必須據以調整貨幣供應量的參考數據,以便儘可能掩飾由其他措施造成的損失。但是,從長遠看,這種政策把政府變成了自己昔日的決策的囚徒,這些決策往往迫使政府採取一些它深知其害的措施。有一位作者的觀點——也許是被誤解——比任何其他人更為強烈地鼓勵這些通貨膨脹傾向,這不是偶然,這位作者也應為他根本上反自由主義的名言承擔責任:「就長期而言,我們都是死定的。」[14]我們當今的通貨膨脹偏好,很大程度上是短期思維占據上風的結果,後者的根源又在於人們很難認清當前一些措施的較遙遠的後果,在於講究實際者尤其是政治家不可避免的、首先關注即時問題和實現近期目標的傾向。
由於防範通貨膨脹在心理上和政治上要比防範通貨緊縮棘手得多,同時在技術上又容易得多,經濟學家必須持之以恆地強調通貨膨脹的危險。一旦通貨緊縮的發展足以使人察知,人們就會馬上嘗試對付它——即使它只是事關一個不應阻止的、地方性的必要過程,人們也往往這樣做。比起可能不採取必要的針對性措施來,更大的危險在於對通貨緊縮的不合時宜的恐懼。一方面,沒有人會把一個地方性的或局部的繁榮誤以為是通貨膨脹,另一方面,當出現地方性或局部蕭條,人們又經常要求採取完全不恰當的貨幣上的針對性措施。
這些考慮似乎提醒我們,總的說來,與賦予當局更多的權力和酌處權限,從而在更大程度上受制於政治壓力和自己高估眼前形勢的緊迫性的傾向的原則相比,也許某種建立於值得希望的長期目標基礎上的,把當局的作用限定在短期決策方面的機械性規則很可能會導致一種更好的貨幣政策。但是,這裡提出了一些需要我們作出更系統分析的問題。
4.在一篇有名的評論文章里,已故的亨利·西蒙斯堅定地主張「貨幣政策規則而非貨幣政策的權力」。[15]該文所提出的、支持採用嚴格規則的論證是如此有力,以至於現在的問題很大程度上變為:可以在何等程度上通過適當的規則來拴住貨幣當局?如果人們對應追求什麼樣的貨幣政策目標這一問題的看法完全一致,一個獨立的、完全不受政治壓力影響的、並能自由決定用以實現所確定目標的手段的貨幣當局仍然可能是最好的安排。一些舊的、擁護獨立的中央銀行的理由也仍然大有用處。但是,一些主要關注政府財政的機構不可避免地部分承擔當今貨幣政策的責任,這一事實強化了反對貨幣政策酌處權、贊成貨幣政策決策必須儘可能保持可預見性的理由。
也許應當申明,反對貨幣政策酌處權的理由與反對政府在使用強制權力方面的酌處權的理由相當不同。即使貨幣控制權掌握在一家壟斷組織的手中,對它的行使並不一定意味著對私人的強制。[16]反對貨幣政策酌處權的理由所依據的觀點是,貨幣政策及其影響應當儘可能是可預見的。該理由的有效性取決於,我們是否能夠發明一個自動機制,比起任何很可能採用的斟酌處理措施來,它應使得貨幣的有效供給更為可預見,更少擾動性。答案不是肯定的。無不知曉任何可以準確地根據人們的願望自行調節貨幣總供給的自動機制,而且為了支持一個機制(或者一項遵循嚴格規則的行動),我們最多可以說:在實際場合,某種有意控制是否會做得更好,這值得懷疑。之所以值得懷疑,一部分是因為貨幣當局必須身處其境作出決策的具體條件,通常不利於長遠觀點占上風,另一部分是因為我們不能過於肯定,這些貨幣當局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應當幹些什麼,如果它們不遵從固定規則行事,從而對它們會做些什麼的不確定性必然會變大。
從本世紀20年代和30年代的政策使得金本位制度解體以來,問題一直是嚴峻的。[17]一些人把重返這一已經證明是正確的制度看作為惟一真正的解決方法,這是理所當然的。而且在今天,數目更大的一批人很可能會同意:人們過於誇大了金本位制度的缺陷,同時放棄金本位是否得大於失,這也是值得懷疑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恢復金本位在當前是一項可行的建議。
首先,人們必須牢記,一個國家不能採取獨立行動恢復金本位。金本位的運作以它也是國際本位為前提,而且假如美國今天重返金本位,這主要會意味著美國的政策將決定黃金的價值,而不一定會意味著黃金將決定美元的價值。
其次,國際金本位的運作基於某些很可能不復存在的態度和信念,這一點幾乎與第一點同樣重要。國際金本位的運作主要基於這樣一個普遍的看法:與金本位決裂是一大不幸和一大國恥。但是,它很可能不會有多少影響,哪怕在有利的條件存在的時期,因為眾所周知,沒有一個國家願意為了維持它而採取痛苦的措施。我堅信,黃金的這一神秘性將永遠消失,這一看法可能有誤,但在我看到更多的反面證據之前,我相信,恢復金本位的嘗試最多不過是取得暫時的成功。[18]
擁護金本位的理由與一個擁護一個國際本位、反對國家本位的一般理由密切相關。鑒於我們在這裡的篇幅有限,我們不能夠進一步探究這一問題。我只想補充,如果冀望一個必須是高度自動的、同時可以是國際的本位,那麼對於我來說,一個已經被較具體地設計出來的商品儲備本位似乎仍然是最好的計劃,它兼備金本位的一切長處,但沒有金本位的短處。[19]儘管這類有關這種本位的建議應得到更多的注意,但是,它們沒有為近期提供可行的選擇方案。即使有可能馬上採用這種方案,若要讓它運作得像它本該運作的樣子,也就是說,若要實現只是穩定一大堆選定商品的總價格而不是穩定任何個別商品的價格的意圖,這也是前景渺茫。
5.我當然不至於希望削弱任何會迫使當局干正事的制度安排的論點。當公共財政考慮對貨幣政策施加不利影響的可能性增大時,支持這種機制的論點也變得強有力;但是,如果我們誇大它所能實現的東西,這與其說會強化、毋寧說會弱化這一論點。可能無可否認,我們雖然可以限制這一領域內的酌處權,但我們絕不能完全排除它;與此對應,在不可避免的酌處權限範圍內可以做的事情不僅非常重要,而且在實際操作中很可能甚至決定是否允許這一機制投入運作。
有一個根本的兩難境地,所有中央銀行面對著它,它使得中央銀行的政策不可避免地包含很多酌處行為。一個中央銀行只能行使間接控制,從而只能有限地控制所有流通中的交換媒介。它的權力主要基於必要時可以威脅不提供現金。但它同時又要考慮到必要時以某種價格供給現金是它的義務。正是這一問題,而不是政策對價格或貨幣價值的一般效應,必然使得央行的銀行家們首先忙於日常的行動。這一任務使得中央銀行有必要始終早日預見或回應信用領域內的發展,而且不存在簡單的規則足以引導這些發展。[20]
那些影響價格和就業的措施也幾乎同理。它們必須更多地用來防患於未然,而不是用來在發生變化後糾正它們。如果中央銀行總是伺機不動,直到某種規則或機制迫使它採取行動,那麼由此產生的不必要的波動會大得多。而且,如果在它的酌處權限範圍內,它所採取的措施與某種規則或機制後來強加給它的措施背道而馳,那麼它很可能會製造一種不再允許該機制運作的局面。因此,歸根結底,即使中央銀行的酌處權大受限制,其結果仍取決於當局在其酌處權限範圍內如何操作。
這實際上意味著,在目前條件下,我們必須通過預定目標而不是通過規定特定的行動措施限制貨幣政策,對此,我們幾乎別無選擇。在今天,具體的問題是,我們應當維持某個就業水平,還是某個價格水平?如果合理地解釋,適當允許不可避免的、圍繞一個給定水平的小幅度上下波動,那麼這兩大目標不一定相互衝突,其前提條件是,應當優先考慮對貨幣穩定的要求,並根據這些要求調整其他經濟政策。但是,如果把「充分就業」作為主要目標並把它解釋為——正如有時會發生的那樣——可以通過貨幣手段在短期內實現的最大限度就業,兩大目標之間就出現了衝突。這條路通向累進的通貨膨脹。
我們很可能會保障高就業和穩定就業水平這個合理的目標,我們同樣也知道在追求某種綜合價格水平穩定目標的話。出於實用的考慮,對於如何限定這一價格水平,可能大多無關緊要,關鍵在於它不應該僅僅涉及最終產品(因為在快速的技術進步的時代,這樣可能造成明顯的通貨膨脹趨勢),而且它應當儘量基於國際價格,而不是當地價格。如果有兩三個主要國家同時奉行這樣一種政策,它也就會保持與匯率穩定協調一致。要點是,應當設置某些明確的、為人所知的界限,貨幣當局應該不允許價格運動跨越這些界限,甚或不許價格運動靠近使得貨幣當局有必要施行急劇的政策轉向的位置。
6.儘管有人會明確擁護持續性通貨膨脹,但我們很可能會有持續性通貨膨脹,當然不是因為多數人想要它。如果我們指出,哪怕維持每年3%這樣一個似乎適度的價格增長,這也意味著價格水平每23.5年加倍一次,而且它在一個人一般工作壽命期內幾乎會翻兩番。之所以存在通貨膨脹會持續的危險,與其說是因為有心擁護者的強大,毋寧說是因為它的反對者的弱小。為了阻止通貨膨脹,公眾有必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們能夠做什麼,不這樣做就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多數資深學者同意,阻止通貨膨脹這一難題只是一個政治問題,而不是經濟問題。但是,好像幾乎沒有人相信,貨幣當局有權阻止通貨膨脹,而且也能行使它。在存在貨幣政策會實現短期奇蹟這一最大的樂觀主義思想的同時,還伴隨著一種有關它在長期會帶來什麼這樣一種十足的宿命論思想。
有兩點東西,我們怎麼強調也不為過:第一點,如果我們不遏制通貨膨脹勢頭,我們似乎肯定不能阻止局勢朝著越來越大的國家控制方向發展;第二點,任何的價格持續上升都是危險的,因為一旦我們開始依靠它的刺激作用,我們就已捲入一種局面,除了選擇更多的通貨膨脹或選擇衰退或蕭條來為我們的失誤付出代價,我們別無其他選擇。即使程度非常溫和的通貨膨脹也是危險的,因為它通過製造一種局面而束縛了那些負責政策的政治家的手腳,在該一局面下,每當出現一個問題,再增多一點通貨膨脹似乎是惟一簡便的出路。
我們沒有篇幅來述及各種旨在保護個人免遭通貨膨脹之苦的努力途徑,比如規定了工資隨生活費用成比例增減的協議,它們不僅趨於助長這一過程的自行加速,而且提高了為維持其刺激作用而必要的通貨膨脹率。因此,請注意,通貨膨脹總是使得普通收入者越來越不可能依靠自己防老;它打擊人們的儲蓄熱情,鼓勵負債;它通過消滅中產階級,在完全無產者和富人之間製造危險的隔閡,對於遭受拖延日久的通貨膨脹的社會,這一隔閡是其典型特徵,也是這些社會如此緊張的根源。也許更為不幸的是較廣泛的心理效應,在大量人口中傳播不考慮長遠觀點的傾向,僅僅關注已經主導公共政策的直接好處。
那些要求有更多政府控制的人,當然不幸的是還有其他人,一般都擁護通貨膨脹政策,這並非偶然。通貨膨脹造成個人越來越依賴政府,從而也導致人們要求加強政府的活動,也許社會主義者會把這當作有利於他們的論據。但是,那些希望維護自由的人應當認識到,通貨膨脹很可能是那種惟一最重要的因素,它造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即政府行動使得政府控制變得越來越必不可少。出於這一原因,所有願意阻止政府控制日增勢頭的人,應當把努力集中在貨幣政策方面。仍然有這麼多才智橫溢和消息靈通的人士,他們在其他多數方面捍衛自由,但是被擴張主義政策的直接利益所誘惑,支持某種長遠看必然破壞自由社會的基礎的東西。也許沒有比這更為令人沮喪的了。
* * *
[1] 摘引自凱恩斯的《凡爾賽和約的經濟後果》(J.M.Keynes,The Economic Consequences of the Peace[London,1919])第220頁。凱恩斯的觀察受到了列寧的一句類似的斷言的啟發,該斷言是:「消滅資本主義制度的最好方法是埋葬貨幣。」也比較凱恩斯後來的斷言,參見《貨幣改革論》(A Tract of Monetary Reform[London,1923])第45頁:「今天的個人主義的資本主義,恰恰因為它把個人的儲蓄交付各位個人的投資者和把生產交付各位僱主,才以存在一個穩定的價值衡量尺度為其假設前提,而且如果不存在這樣一個尺度的話,它就會沒有效率,也許就無法生存。」
[2] 比較米瑟斯的《人類行為》第429—445頁。
[3] 儘管我確信,像發展至今的那種現代信用銀行制度要求存在某些公共機構,如中央銀行,但我懷疑,它們(或政府)壟斷對所有種類的貨幣發行是否有必要或可取。國家當然有權保護它(或另一機構)所發行貨幣的單位名稱,而且,如果它發行「美元」,它有權阻止他人以同一貨幣名稱發行代用貨幣。而且由於它的職責是強制執行合約,它必須有能力規定哪一種東西可以作為「法定清償貨幣」用來清償合約規定的支付義務。但是,不存在任何理由說明,為什麼國家應該禁止使用其他種類的交易媒介,不論它們是某種商品還是由其他機構發行的貨幣,不論它們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保護個人自由的最有效措施之一確實可以是由憲法規定在和平時期內禁止對所有貨幣種類或者貴金屬交易的限制。
[4] 在這些可以由貨幣供應量的變化引起的、短暫和自行逆轉的需求變化中,最重要的是消費品和資本貨物的相對需求變化;在此,如果我們不深入到經濟周期理論當中的所有爭論性問題中去,就不能探討這一問題。
[5] 對這些問題的較為具體的探討可參見拙著《貨幣國家主義和國際穩定》(Monetary Na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London,1937])。
[6] 見塞耶斯的《白哲特之後的中央銀行金融制度》(R.S.Sayers,Central Banking after Bagehot[Oxford,1957])第92—107頁。
[7] 見克拉克的「公共財政和貨幣價值的變化」,載《經濟學雜誌》(Colin Clark,「Public Finance and Changes in the Value of Money」,E.J.[1945])卷55,以及比較對這一論點的討論,見佩奇曼,邁耶和史密斯的文章,載《經濟與社會評論》(J.A.Pechman,T.Mayer,and D.T.Smith in R.E.&.S.[1952])卷34。
[8] 文中所引用的數字是費勒拉為我進行的計算結果,對他的幫助我十分感謝。這些數字必然限定在那些在全部40年時間裡有著現成的生活開支指數的國家。
我有意在文中給出概數,因為我相信,這類計算結果不過是大略提示了所涉及國家貨幣貶值問題的相對嚴重程度。對於那些對此感興趣的人,我可以在下面給出對之進行了計算的所有國家的結果(精確到小數點後1位):
[9] 對於法國,這裡當然沒有考慮1958年法國法郎明顯進一步跌價(和貶值)的影響。
[10] 不能得到全部200年的完整的指數。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結合以下兩篇著作的內容估計大致的價格發展趨勢:吉爾博耶的「18世紀英國的生活費用和實際工資」,載《經濟與社會評論》(Elisabeth W.Gilboy,「The Cost of Living and Real Wages in Eighteenth Century England」,R.E.&S.[1936])卷18,以及塔克的「1729—1935年倫敦工匠們的實際工資」,載《美國統計學會學刊》(R.S.Tucker,「Real Wages of Artisans in London,1729—1935」,Journal of the American Statistical Association[1936])卷31。
[11] 這一分析依據美國批發價格指數,見《勞工統計局系列圖表》(Burean of Labor Statistics Chart Series[Washington: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8]),圖E—Ⅱ。
[12] 比較勒普克的《福利、自由和通貨膨脹》(W.Roepke,Welfare,Freedom,and Inflation[London,1947])。
[13] 比較拙著「充分就業、計劃和通貨膨脹」,載《公共事務研究所學刊》(「Full Employment,Planning,and Inflation」,Review of the Institute of Public Affairs[Melbourne,Victoria,Australia,1950])卷4,其德譯文收錄於胡諾爾德編《充分就業、通貨膨脹和計劃經濟》(Vollbesch äftigung,Inflation und Planwirtschaft,ed.A.Hunold[Zurich,1951]);還有盧茨的「通貨膨脹的危險和景氣政策」,載《瑞士國民經濟與統計學雜誌》(F.A.Lutz,「Inflationsgefahr und Konjunkturpolitik」,Schweizerische Zeitschrift fur Volkswirtschaft und Statistik[1957])第93期,以及他的《成本及需求引致型通貨膨脹》,載《拉弗羅國民銀行季刊》(「Costand Demand—Induced Inflation」,Banca Nazionale de Lavoro Quarterly Review[1958])卷44。
[14] 見凱恩斯的《貨幣改革論》(J.M.Keynes,A Ttract on Monetary Reform)第80頁。
[15] 見西蒙斯的「貨幣政策規則而非貨幣政策的權力」(Henry C.Simons,「Rules versus Authority in Monetary Policy」),該評論文章首次發表在《政治經濟學雜誌》(J.P.E.)卷44,1936年,後又收錄於他的著作《自由社會的經濟政策》(Economic Policy for a Free Societ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48])。
[16] 這至少適用於傳統的貨幣政策工具,即使不適用於這些較新的環保政策工具,如銀行最低準備金的變化。
[17] 那些災難性的錯誤開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當時英國試圖恢復英鎊在過去的價值,而不是按照它在貶值之後新價值的平價重新掛靠黃金。這是不符合金本位原則的要求的,除了這一事實之外,它也不符合最古典的學說。李嘉圖在一百年前明確說到過類似的情況,他說他「決不會奉勸一個政府恢復一種已經對票面價值貶值30%的貨幣;我會建議,正如您的建議,但有所不同,應當通過降低本位把該貨幣固定在貶值後的價值水平上,而且不應當再發生偏差」。見1821年9月18日致約翰·惠特利的信,收錄於斯特拉法編《大衛·李嘉圖作品與通訊集》(Letter to John Wheatley,September 18,1821,in The Works and Correspondence of David Ricardo,ed.P.Sraff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52])卷9,第73頁。
[18] 當然有強有力的理由說明應該完全放開黃金交易。事實上,在這一方向上還繼續大步走下去似乎是可取的:大概沒有比各國通過相互訂立協議約束自己,不設置任何障礙來限制用它們的貨幣進行自由交易,更能有助於國際貨幣穩定。(也許,也有強有力的理由說明應該進一步採取行動,允許這些國家各自的銀行在其他國家開展自由的經營活動)但是,儘管這會在重建一個穩定的國際本位的方向上走得很遠,但是對這一本位的價值的控制權仍然會掌握在那些參與其中的大國的貨幣當局的手中。
[19] 比較拙著「商品儲備貨幣」,選自《經濟學雜誌》(「A Commodity Reserve Currency」,E.J.[1943])卷53,第210期,第176—184頁,再版於《個人主義和經濟秩序》(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 Order[London and Chicago,1948])第268頁。
[20] 參閱拙著「貨幣國家主義和國際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