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研究

郭沫若 · 學術雜記
研究中國古代社會的史學論著。郭沫若著。1930年出版。1947年上海群眾出版社修訂出版。自序稱,本書的性質可以說就是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的續篇,「研究的方法便是以它為響導」。在這一理論指導下,本書系統地研究了先秦歷史,從漁獵、畜牧、耕種、工藝、貿易等社會生產活動中,找出了社會形態的經濟基礎和相應的法律、政治制度,以及社會意識形態;從生產力發展所引起的生產關係的變革,階級的產生與對立中,說明社會的發展與變遷;透過三皇五帝、唐虞禪讓,大同之世等神話傳說、結合考古資料,揭示了中國遠古社會的風貌,從而推翻了地主、資產階級史學家描繪的古史系統。根據先秦社會的演進,推斷中國的歷史發展進程,指出中國也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經歷了從低級到高級的歷史階段。本書是第一本運用馬克思社會經濟形態理論闡釋中國古代社會發展規律的史學著作,第一次提出中國經過奴隸制的論斷,從而為中國奴隸社會的研究奠定了基礎,在中國史學發展史上具有重大的意義。標誌著中國馬克思主義新史學的誕生。本書存在著用恩格斯分析過的西方情況硬往中國古代資料上套的痕跡。在一些問題的論證上存在著嚴重偏差。如認定殷代為原始社會末期和金石並用時代;把《周易》當作殷末周初的作品,據以研究其時的社會狀況;將《尚書·洪範》認成箕子所作,據以分析周初的思想;誤信羅振玉的《殷文存》和王國維的《殷周制度論》;否定中國井田制度的存在,以及忽視兩周社會的不平衡性,等。其中一些缺點已在其《古代社會的自我批判》一文中得到糾正。有些觀點作者後來也有了改變。

章節目錄

第一篇 《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

第二篇 《詩》、《書》時代的社會變革與其思想上之反映

第三篇 卜辭中的古代社會

第四篇 周代彝銘中的社會史觀

附錄 追論及補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