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研究 · 七 古代用牲之最高紀錄

卜辭用牲一時有用至三百四百者,余曩以為乃破天荒之濫用,今案《逸周書·世俘解》中,用牲之多更有超過於此者: 「用牛於天於稷五百有四。」 「用小牲羊豕於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 此第二項當是隨時隨地祀於水土百神所用牲數之累計。然得此二項足以佐證余於卜辭研究中所得之結論,即殷末周初確是牧畜最蕃盛之時代。 《逸周書》中可信為周初文字者僅有三二篇,《世俘解》即其一,最為可信。《克殷解》及《商誓解》次之,其他則均系偽托,惟非偽托於一人或一時。 《世俘解》之可信,除文字體例當屬於周初以外,其中所紀社會情形與習尚多與卜辭及古金中所載者相合。今略舉數事如下: (一)國族之多與卜辭合: 「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國九十有九國……凡服國六百五十有二。」 (二)國族稱方與卜辭合: 「太公望命御方來。」 「呂他命伐越戲方。」 「百韋命伐宣方……百韋至告,以禽宣方。」 (三)獵獸之多與卜辭合: 「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貓二,糜(?)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羆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塵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此文中糜、麋二字必有一為 字之訛, 亦鹿類,以獲鹿為最多。塵即牡鹿,非塵土之塵,卜辭有此字。 文法先獸後數,與卜辭同:卜辭書獲之例亦先獸後數。如云: 「丁卯(缺)獸正(缺) ,獲鹿二百六十二, 百十三,豕十,兔一。」(「後」下一頁四片,此例羅振玉誤釋為「 二百六十,二百十三豕」,余已正之,見前,然亦有誤,此據容希白說。今附正於此。) (四)用牲之多與卜辭合:例已見上。 (五)用人為牲與卜辭合: 「癸酉薦殷俘王士百人。」 「武王乃夾(?)於南門,用俘,皆施佩衣,衣先馘入。」 准上可知《世俘解》必非後人所偽托。同時除上舉者以外之材料,大率亦可徵信。如云: 「馘磿(即金文鬲字之音讀,宋版誤為魔)億有十萬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億萬有二百三十。」 此數之多即表示整族出征,整族為囚之意。與《詩》之「殷商之旅,其會如林」,《史記》之「帝紂發七十萬人距武王」相參證,大率可信。惟此億之單位,不知其確數。如以十萬為億,則於「億有十萬」為不辭,下文又雲「凡武王俘商舊玉億有百萬」。如以萬萬為億,則人口未免過多。千萬為億則古無是說。此等數目當必有偽衍之字。余意「億有十萬」當為「億有七萬」,古文七字正如後人之十。「億有百萬」當是「億有四萬」,晚周人書四有作 者(《 鍾》),與百形近。(《令簋》中有百字,請參照。)以十萬為億,方能合於古人數字觀念之發展過程。據余就卜辭及金文之研究,凡十之倍數大抵合書,百千之倍數亦然,因亦十之倍數。(說詳《甲骨文字研究·釋五十篇》。)此等合書字,今存廿與卅而已。余疑古人諸合書數目,或如廿卅之專為一字,有一單音。故以十萬為億最近情理。 「俘商舊玉億有四萬。」 此數之多所表示者有三事:(一)商未確已用石貝,(二)貝已成為貨幣,(三)貝玉尚為國族所公有,故集中於王室。 [附] 《世俘解》首句,「維四月乙未日」,莊葆琛本刪日字,孫詒讓云:「乙未日古經史無此文法,《史略》作『有乙未』(高續《古史略》),依高疑當作六日乙未。」余案,「日」乃「旦」字之誤,下文「時甲子夕」,《牧誓》「時甲子昧爽」,又《師毛父簋》「隹六月既生霸戊戌旦」(《博古圖》一七,一八),即其例。《史略》「有」字,當沿上月字而誤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