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研究 · 六 古金中有稱男之二例
余曩雲「古金中無男爵之稱謂」,今案此說不確。《令彝》有「侯田男」,前已論及;今復得稱男二例,譯錄如下:
第一例《遣小子簋》(《積古齋》六,八)
「遣小子 (衛)以其友(有)作 男王姬 彝。」
「 」字,字書所無(或以為即許書之「 」字),然於卜辭習見,乃地名,在此則當是國名。
第二例《 侯簠》(《周金文存》三,一三三——五)
「 侯作叔姬寺男塍(媵)簠,子子孫孫永保用享。」
侯上一字不識。「寺男」在此頗可疑,依金文媵器通例當為叔姬之名。但如「寺男」為叔姬所嫁之夫,則寺當為國名。周金有《寺季故公簋》(《周金文存》三,八四)。「寺」又作「 」,有《 遣簋》(同上三,五九),有《 造鼎》(同上二,五九)。又有《 伯鼎》二器:
(一)「邿伯祀作善(膳)鼎,其萬年眉壽無疆,子子孫孫永寶用亯。」(《周金文存》二,四二)
(二)「邿伯肇作孟姙善鼒,其萬年眉壽,子子孫孫永寶用。」(《寶蘊樓》二五)
是則 可稱伯。如「寺男」為寺君之稱,則 之稱伯者亦可稱男,男要亦不過古代國王之一種稱謂,無所謂等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