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社會研究 · 九 夏禹的問題
顧頡剛所編著《古史辨》第一冊,最近始由朋友寄來,我因為事忙,尚沒有過細地翻閱;但就我東鱗西爪的檢點,我發現了好些自以為新穎的見解,卻早已在此書中由別人道破了。例如:
錢玄同說:「我以為原始的《易》卦,是生殖器崇拜時代的東西;『乾』『坤』二卦即是兩性底生殖器底記號。……許多卦辭爻辭,這正和現在底『籤詩』一般。」(原書第七七頁)
丁文江說:「《禹貢》系晚出的書,是沒有疑問的。據我的朋友章演群考證(《石雅》末篇),鐵是周末(最早是周的中葉)才發見的(他的證據很多),而《禹貢》已經講梁州貢鐵。鋼的發明比鐵還遲,而《禹貢》梁州貢 鐵銀鏤;許慎訓鏤為鋼。若許氏說的不錯,則《禹貢》為戰國之書無疑。」(原書第二〇八頁)
這些見解與鄙見不期而同,但都是先我而發的。(鐵的出現時期尚是問題,最後解決只能仰望於地下發掘。)
便是胡適對於古史也有些比較新穎的見解,如他以商民族為石器時代,當向甲骨文字里去尋史料;以周、秦、楚為銅器時代,當求之於金文與詩。但他在術語的使用上有很大的錯誤。發見仰韶辛店等時期的安特生(J.G.Anderson)疑商代是石器時代的晚期,是說的新石器時代的晚期;在這時候已經有銅器的使用。(安特生在甘肅的收穫中也曾發現了一個小銅扣。)考古學上一般是稱為金石並用時代,胡適漫然地引為石器時代,並於「石器時代的晚期」之下注以「新石器時代」,這是大謬。蓋新石器時代為期至長(單言石器時代更無庸說),早的如像埃及開幕於公元前一萬二千年,中間的綿延有六千年。其他歐美各國,大抵均開幕較遲,而綿延卻約略相等。中國的地質學上的時代,在目前科學的發掘方在萌芽之時,自然誰也說不出它的定限,然而殷代是新石器時代的末期,即金石並用時代,卻是可以斷言的。以周、秦為「銅器時代」亦是錯誤。在考古學上銅器時代和青銅器時代判然有別。銅器時代是新石器時代的末期,便是金石並用時代的另一種說法。青銅器時代則是更高級的文化,周、秦確已是青銅器時代,照現在所有的石器物學上的知識說來,連殷代末年都應該包括在裡面。胡適泛泛地以石器時代概括商代,以銅器時代概括周、秦,在表面上看來雖僅是一二字之差,正是前人所謂「差之毫厘而謬以千里」!
胡適又說:「以山西為中心之夏民族,我們此時所有的史料實在不夠用,只好置之於神話與傳說之間,以俟將來史料的發現。」(以上見原書第九八頁)
這個態度比較矜慎,雖然夏民族是否以山西為中心,還是問題。
胡適的見解,比起一般舊人來,是有些皮毛上的科學觀念。我前說他在《中國哲學史大綱》中「對於中國古代的實際情形,幾曾摸著了一些兒邊際」,就《古史辨》看來,他於古代的邊際卻算是摸著了一點。
顧頡剛的「層累地造成的古史」,的確是個卓識。從前因為嗜好不同,並多少夾有感情作用,凡在《努力報》上所發表的文章,差不多都不曾讀過。他所提出的夏禹的問題,在前曾哄傳一時,我當時耳食之餘,還曾加以譏笑。到現在自己研究了一番過來,覺得他的識見是有先見之明。在現在新的史料尚未充足之前,他的論辨自然並未能成為定論,不過在舊史料中凡作偽之點大體是被他道破了。我現在想對這夏禹問題,提出我的見解。
照我的考察是:(一)殷、周之前中國當得有先住民族存在,(二)此先住民族當得是夏民族,(三)禹當得是夏民族傳說中的神人,(四)此夏民族與古匈奴族當有密切的關係。
在目前准實物的材料,第一項當推「齊侯 」及「鍾」。鍾銘兩稱「桓武靈公」,一曰「有共於桓武靈公之所」,再曰「桓武靈公錫厥吉金」,此以《陳侯因 敦》稱其父桓公午為「孝武桓公」例之,知《齊侯 》、《鍾》必系作於齊靈公末年。齊靈公二十八年卒,當魯襄公十九年,公元前六五二年,為時在春秋中葉以後。其中關於夏、商之史料云:
「虩虩成唐,有嚴在帝所。敷受天命。刻伐 司,敗厥靈師,伊小臣惟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
成唐即成湯,伊小臣即伊尹,禹即夏禹,孫詒讓及王國維均已言之,然留有問題者為「刻伐 司」句。
「刻」字宋刻摹作 ,左旁甚詭譎,余意當為前字之偽(前即古「翦」字)。前古作 ,與此形近。《魯頌· 宮》「實始翦商」,又《召南·甘棠》「勿翦勿伐」。
「 」字自宋以來釋履,以履之古文作 ,孫詒讓以為即夏桀名履癸。然 字之主要成分為舟字,舟即履之意,象人以足躡履也。(頁於古文即人形。) 則省舟而成赤足,何能更為履字耶?字如省足省頁尚可說,而省舟則斷無可說。余謂此乃夏字。許書夏字篆文作 ,古文作 ,新出《三體石經》夏之古文作 。足上所從均即頁之訛變,從頁省臼,與此作 者正同。
「司」字於 銘作「同」,案當以司為是。銘文以所、司、輔、堵為韻,司在之部,古與魚部字常相借韻,此正其一例。司通祀,卜辭兩見「王廿司」(「前」二,四及六,二八),即「王廿祀」也。
故「刻伐 司」當為「翦伐夏祀」,猶《書·多方》云:「刑殄有夏。」(刻不改字亦可通,惟字形可疑。)
「翦伐夏祀」與「處禹之都」相條貫,則歷來以禹為夏民族祖先之說,於金文上已得一證。
其次為《秦公簋》。
「秦公曰:『丕顯朕皇祖受天命,鼏宅禹 。十又二公在帝之壞,嚴恭寅天命,保業厥秦。虩使蠻夏。』」
「禹 」即《大雅》之「維禹之績」,《商頌》之「設都於禹之跡」。王國維已言之。
「蠻夏」即華夷,是則春秋中華中國確亦稱夏。上言「禹跡」,下言「夏」,則夏與禹確有關係。
由上可知在春秋時代一般人之信念中,確承認商之前有夏,而禹為夏之先祖。是夏民族當為中原之先住民族。然自遭殷人驅逐以後,這個民族往那兒去了?
有一部分(或其全部)朝北方遷徙了,是理所應有。在這兒舊史料上有一些證據。
(一)《山海經》
「黃帝生駱明,駱明生白馬,白馬是為鯀。」(《海內經》)
「黃帝生苗龍,苗龍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為犬戎。」(《大荒北經》)
此言犬戎與夏民族同祖。案黃帝即是皇帝,上帝。後人以為軒轅,軒轅又為星名,即西方之獅子座,其最大一星亦稱「王星」,與黃帝號有熊,鯀化黃熊,禹化黃熊等傳說,均有關係。此別有說。(見《甲骨文字研究·釋支幹篇》。)
(二)《左氏》定四年傳
「分唐叔以大路、密須之鼓、闕鞏姑洗、懷姓九宗、職官五正;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啟以夏政,疆以戎索。」
此以夏政與戎索對文,並於夏虛施行戎法,可知戎夏確有攸關。
(三)《史記·匈奴列傳》
「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
所謂昆夷、犬戎、鬼方(即懷姓戎)、葷粥、熏鬻、 狁、休渾、匈奴,均一音之轉,前人已言之。由上三證則夏民族被殷人驅逐後,多逃往北方,殆是事實。(有一部分系逃往南方。《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越王勾踐其先禹之苗裔,而夏後帝少康之庶子也。封於會稽以奉守禹之祀,文身斷髮,披草萊而邑焉。」)
此外尚有一例,余以為大有可考索之價值者,即《商頌·長發》「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二韻。
「禹敷下土方」句甚奇特,「禹敷下土」可以為句,亦可以為韻,因土與茫乃魚陽對轉。「禹敷下方」可以為句,自亦可以為韻。然二者均不取,而獨用五字為句曰「禹敷下土方」,此當非單為音節之故。余意「土方」當即卜辭中所常見之敵國名「土方」。
「土方」之地望由《書契菁華》下列數事可以考見。
(一)「五日丁酉允有來 自西,沚戛告曰:『土方征於我東鄙,烖二邑。 方亦牧我西鄙田。』」
沚乃國名,卜辭習見,沚戛當即沚國之長名戛者,此人於卜辭亦屢見不鮮。由此例可知沚國在殷之西,而土方在其東, 方在其西。
(二)「九日辛卯允有來 自北 ,敏 告曰:『土方牧我田十人。』」
亦國名。敏 當即 國人。此國在殷之北,則土方亦必在殷之北。合上例而言,則土方當在殷之西北或正北。
(三)「四日庚申亦有來 自北,子 告曰:『昔甲辰方征於 ,俘人十又五人。五日戊申方亦征,俘人十又六人。六月在 。』」
子 當亦 國之人,此所告方,由上例證之即土方。方征 凡二次,甲辰一次,戊申一次。觀其首言「四日庚申亦有來 」,可知四日前之丁巳必曾有來 。丁巳來 所告者為甲辰之寇;庚申來 所告者為戊申之寇,甲辰至丁巳十四日,戊申至庚申十三日,前後兩次所費之時日恰相若,可知 國離殷都(即今之安陽)有十三四日之路程。每日途行平均以八十里計,亦已千里而遙。則土方之疆域蓋在今山西北部,或包頭附近也。是則土方當即 狁之一大族。
狁於《詩》稱朔方,金文《不 簋》又稱馭方。朔、馭、土,古音均在魚部,則所謂土方當即朔方、馭方。
知此,則所謂土方即是夏民族,夏字古音亦在魚部,夏、土、朔、馭一也。
是則「禹敷下土方」當為禹受上帝之命下降於土方之國(即後之華夏、禹跡、禹甸、禹域),以敷治洪水。《商頌》雖是春秋宋襄公時正考父所作,然宋人猶保存卜辭中所常見之國名,此毫不足怪。
又《逸周書·世俘解》:「太公望命御方來,丁卯望至,告以馘俘。」此御方亦當即《不 簋》之「馭方」。蓋夏後氏之後 狁與殷為世仇,故周人伐殷時即請其援助。此亦一於舊紙堆中久被淹沒之新史料也。
要之禹與夏就文獻中所見者確有關係,此必為夏民族之傳說人物,可無疑。又夏民族與匈奴族有近親之關係,當為中原之先住民族。此事於將來大規模的地下發掘時可望得到實物上的證據。
1930年2月7日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