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兒
全名《愛彌兒,或論教育》。十八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的重要著作之一。半論文體的教育小說。寫於1757年,1762年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全書共五篇,書中通過對他所假設的教育對象愛彌兒的教育,來反對封建的教育制度,系統地闡發了他的資產階級教育思想和政治思想。作者的教育思想,是以他的唯物主義感覺論作為認識論基礎的,同時與他的社會政治思想緊密聯繫著。他反對經院式的教學方法,反對束縛兒童個性發展的宗教信條,鄙視抽象的死啃書本,指責這種教學使「那些華而不實的學科在這個不幸的孩子周圍造成了許多的陷阱」 。他在本書中探求一種造就生活在社會狀態中的 「自然人」 的教育制度。指出,在自然狀態中,人的唯一情感是自愛。這種情感是雙重的:作為弧獨的個人,這種情感使人愛護自己的肉體,害怕痛苦,厭惡死亡,力爭幸福; 作為社會性動物,它又使人珍愛善良,熱愛同胞,為大眾謀利益,甚至為公共利益而犧牲自己的利益。這後一方面是發展的、自動的,是人天生的公平和正義原則,盧梭稱之為良心,指出人應該毫不猶豫地服從良心,甚至不惜違背理智。人生來是善良的,但文明的發展敗壞了道德,使人們日益忘卻良心的召喚。人人熱心公共利益,只是為了確定個人私利。作者認為,消滅私有制,返於自然是不可能的,但是造就生活在社會狀態中的自然人卻是可能的。這必須從教育特別是兒童教育做起。這必然給兒童以 「自然教育」 ,讓兒童身心自然發展,養成「不染任何習慣」 的習慣。其教育的手段和方法是在生活和實踐中用啟發式,通過感官感受,促使兒童的感覺和理解能力,以及良心發現,以清楚動人的經驗在兒童心靈上造成永久的印象。書中還討論了對少年進行智育教育,對青年進行德育教育,和對男女青年的愛情教育等問題,提出了按年齡特徵對受教者分期施教的思想。《愛彌兒》出版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貴族和僧侶大為僧恨,當眾將它燒毀,但無法阻止其廣泛流傳。
章節目錄
目錄
- 原序
- 第一卷第一節
- 第一卷第二節
- 第一卷第三節
- 第一卷第四節
- 第二卷第一節
- 第二卷第二節
- 第二卷第三節
- 第二卷第四節
- 第二卷第五節
- 第二卷第六節
- 第二卷第七節
- 第二卷第八節
- 第二卷第九節
- 第二卷第十節
- 第三卷第一節
- 第三卷第二節
- 第三卷第三節
- 第三卷第四節
- 第三卷第五節
- 第四卷第一節
- 第四卷第二節
- 第四卷第三節
- 第四卷第四節
- 第四卷第五節
- 第四卷第六節
- 第五卷第一節
- 第五卷第二節
- 第五卷第三節
- 第五卷第四節
- 第五卷第五節
- 第五卷第六節
- 第五卷第七節
- 第五卷第八節
- 第六卷第一節
- 第六卷 第二節
- 第六卷第三節
- 第六卷第四節
- 第六卷第五節
- 第六卷第六節
- 第六卷第七節
- 第六卷第八節
- 第六卷 第九節
- 第六卷第十節
- 第六卷 第十一節
- 附錄 愛彌兒和蘇菲或孤獨的人
- 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