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彌兒 · 第二卷第一節

盧梭 《愛彌兒》
我們在這裡開始談人生的第二個時期,幼兒期到這裡就該結束了,因為"幼兒"和"兒童"不是同義語。前者包括在後者之中,意思是指"不會說話的人",所以在瓦勒爾-馬克西姆的著作里我們看到有"幼稚的兒童"這種辭彙。不過,我仍然是按照我們語言的習慣來使用這個辭,一直用到可以用其他的名詞表明其年齡為止。 當小孩子開始說話後,他們哭的時候就要少一些。這種進步是很自然的:一種語言代替了另外一種語言。一到他們能夠用語言說出他們所受的痛苦,只要不是痛得不能用言語形容的時候,他們為什麼要用哭來表示呢?所以,如果他們哭個不停的話,那就要怪他們周圍的人。即使愛彌兒說:"我痛了",那也要痛得非常厲害才能使他哭起來的。 如果孩子長得很聰慧,如果他天生就愛無緣無故地啼哭,我就讓他白白地哭一陣,得不到一點效果,這樣,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乾他的眼淚。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裡去;他不哭了,我馬上就跑到他的身邊。不久以後,他呼喚我的時候就將採用停止啼哭的辦法,或者,要哭也至多只哭一聲。因為,孩子們是根據信號的可以感覺的效果來判斷其意義的;對他們來說,沒有其他一成不變的意思,因此,不論一個孩子受了什麼樣的創痛,當他獨自一個人的時候,除非他希望別人聽見他在哭,他是很少哭的。 如果他摔倒了,如果他頭上碰腫了,如果他鼻子出血了,如果他的手指戳傷了,我不但不驚惶地急忙走到他的身邊,反而安詳地站在那裡,至少也要捱些時候才走過去。傷痛已經發生了,他就必須忍受;我急急忙忙的樣子,反而使他更加害怕,更加覺得疼痛。其實,當我們受傷的時候,使我們感到痛苦的,並不是所受的傷,而是恐懼的心情。我這樣做,至少給他排除了後面這一種痛苦,因為,他一定是看我怎樣判斷他所受的傷,就怎樣判斷他所受的傷的:如果他看見我慌慌張張地跑去安慰他,替他難過,他就以為他這一下可糟了;如果他看見我很鎮靜,他也馬上會鎮靜起來,以為創痛已經好了,不再痛了。他正該在這樣的年齡開始學習勇敢的精神,在毫不畏懼地忍受輕微痛苦的過程中,他就會漸漸學到如何忍受更大的痛苦了。 我非但不小心謹慎地預防愛彌兒受什麼傷,而且,要是他一點傷都不受,不嘗一嘗痛苦就長大的話,我反而會感到非常苦惱的。忍受痛苦,是他應該學習的頭一件事情,也是他最需要知道的事情。似乎,孩子們之所以如此弱小,正是因為要他們受到這些沒有危險的重要的教訓。即使孩子從上面跌下來,他也不會摔斷他的腿;即使他自己用棍子打一下,他也不會打斷他的胳臂;即使他抓著一把鋒利的刀子,他也不會抓得太緊,弄出很深的傷口。除非人們漫不經心地把孩子放在高高的地方,或者讓他獨自一人坐在火爐旁邊,或者把危險的器具放在他可以拿得到的地方,否則我也從來沒有聽說過一個自由自在的孩子會把自己弄死了,或者弄成殘廢了,或者受到很重的傷了。有些人用各式各樣的東西把孩子圍起來,預防他受到任何傷害,以致他在長大後一有痛苦便不能對付,既沒有勇氣,也沒有經驗,只要刺痛一下便以為就要死了,看見自己流一滴血便昏倒過去,弄成這樣的結果,我們還能說這一大堆設備有什麼用呢? 我們教訓人和自炫博學已經成癖,以致往往把那些在孩子們自己本來可以學得更好的東西也拿去教他們,可是卻忘記要他們學習只有我們才能教他們的事情。我們費了許多氣力教孩子走路,好象因為看見過什麼人由於保姆的疏忽,到長大的時候就不會走路似的,還有比這樣去教孩子更愚蠢的事麼?恰恰相反,我們發現有多少人正是因為我們教壞了走路的樣子,一生走路都走不好啊! 愛彌兒將來是不使用學走車、小推車和引步帶的,當他知道怎樣把一隻腳移到另一隻腳的前邊時,我們就只是在有石子的地方才扶他一下,而且也只是為了使他很快地走過去。我不但不讓他呆在空氣污濁的屋子裡,反而每天都把他帶到草地上去。在那裡,讓他跑,讓他玩,讓他每天跌一百次,這樣反而好些:他可以更快地學會自己爬起來。從自由中得到的益處可以補償許多的小傷。我的學生也許身上常常都有點兒傷,然而他永遠是快樂的;你的學生也許受的傷要少一點,但他們常常感到彆扭,處處受到拘束,常常都那樣憂愁不快的。我懷疑這對他們有什麼好處。 另外一種進步使孩子們覺得哭泣是沒有那麼必要的,這種進步就是他們的體力的增長。由於他們能更多地依靠自己,所以就不用經常地求助於人。有了體力,他們運用體力的智慧也跟著發展起來。正是在這第二個階段開始了他個人的生活;在這個時候,他也意識到了他自己。記憶力使自我的感覺延續到他一生的每一個時刻;他真正地成為一個人,成為他自己,因此,他已經有為福還是為禍的能力了。應該從這裡開始把他看作一個有心思的人了。 雖然我們可以給人的生命定一個差不多是最長的期限,並且讓人們在每個年齡上都有達到這個期限的可能性,但是,再沒有什麼東西象每一個特定的人的壽命那樣沒有把握的了,能夠達到這個最長的期限的人是非常之少的。生命遭遇最大的危險的時候是在它的開始;對生活的體驗愈少,則保持其生命的希望也愈小。在出生的孩子當中,至多有一半能夠長成青年;也許,你的學生是不會達到成人的年齡的。 當我們看到野蠻的教育為了不可靠的將來而犧牲現在,使孩子受各種各樣的束縛,它為了替他在遙遠的地方準備我認為他永遠也享受不到的所謂的幸福,就先把他弄得那麼可憐時,我們心裡是怎樣想法的呢?即使說這種教育在它的目的方面是合理的,然而當我看見那些不幸的孩子被置於不可容忍的束縛之中,硬要他們象服苦役的囚徒似的繼續不斷地工作,我怎麼不感到憤慨,怎能不斷定這種做法對他們沒有一點好處?歡樂的年歲是在哭泣、懲罰、恐嚇和奴役中度過的。你們之所以折磨那可憐的孩子,是為了使他好;可是不知道你們卻招來了死亡,在陰沉的環境中把他奪走了。誰知道有多少孩子由於父親或教師過分地小心照料終於成犧牲品?能夠逃脫這種殘酷的行為,可以說是很幸運的,孩子們在遭受了種種災難以後,所得到的唯一好處是,在死亡的時候不致於對這個受盡苦楚的生命抱有惋惜的心情,因為他們在這一生中遇到的儘是苦難。 人啊!為人要仁慈,這是你們的頭一個天職:對任何身分、任何年齡的人,只要他不異於人類,你們對他都要仁慈。除了仁慈以外,你們還能找到什麼美德呢?要愛護兒童,幫他們做遊戲,使他們快樂,培養他們可愛的本能。你們當中,誰不時刻依戀那始終是喜笑顏開、心情恬靜的童年?你們為什麼不讓天真爛漫的兒童享受那稍縱即逝的時光,為什麼要剝奪他們絕不會糟踏的極其珍貴的財富?他們一生的最初幾年,也好象你們一生的最初幾年一樣,是一去不復返的,你們為什麼要使那轉眼即逝的歲月充滿悲傷和痛苦呢?做父親的,你們知不知道死神什麼時候會奪去你們的孩子?你們決不要剝奪大自然給予他們的短暫的時間,否則你們將後悔不及的;一到他們能感受生的快樂,就讓他們去享受;不管上帝在什麼時候召喚他們,你們都不要使他們沒有嘗到生命的樂趣就死了。 多少人將起來反對我呀!我老遠就聽見那虛假的聰明人發出的叫囂;他們不斷地使我們迷失本性,他們輕視現在,不停地追求那愈追愈是追不到的未來,他們硬要我們離開現在的境界,走向我們永遠也達不到的地方。 你們回答我說,現在是改正人的不良傾向的時候,在童年時期,對痛苦的感覺最輕,正是在這個時候應當使他多受痛苦,以便他在達到懂事的年齡時少受痛苦。但是,誰告訴過你可以由你們隨心所欲地這樣安排,誰曾說過你們對一個孩子的稚弱的心靈進行這番美妙的教訓,將來不致於對他害多益少?你怎麼知道採取多多折磨孩子的辦法就可以省去一些麻煩?既然是不能肯定目前的痛苦能夠解除將來的痛苦,為什麼又要使他遭受他現時承受不了的那麼多災難呢?你們怎樣給我證明,你們企圖醫治他們的那些不良傾向,不是來自你們的錯誤做法而是來自自然?你們所抱的希望是好歹終有一天使他獲得幸福,然而在目前卻把他弄得怪可憐的,這樣的遠慮是多麼糟糕!這些庸俗的理論家,竟把放縱同自由、快樂的兒童同嬌養的兒童,全都混淆起來,我們必須使他們了解這中間是有區別的。 為了不追逐幻想,我們就不能忘記怎樣才能使我們適合於自己的環境。在萬物的秩序中,人類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秩序中,童年有它的地位:應當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分配每個人的地位,並且使他固定於那個地位,按照人的天性處理人的慾念,為了人的幸福,我們能做的事情就是這些。其餘的事情就要以各種外因為轉移,但是,外因卻不是我們的能力可以決定的。 我們不可能知道絕對的幸福或絕對的痛苦是什麼樣子的,它在人生中全都混雜在一起了;我們在其中領略不到純粹的感覺,不能在同一種情況下感受兩種不同的時刻。正如我們的身體在變化一樣,我們心靈的情感也在繼續不斷地變化。人人都有幸福和痛苦,只不過是程度不同而已。誰遭受的痛苦最少,誰就是最幸福的人;誰感受的快樂最少,誰就是最可憐的人。痛苦總是多於快樂,這是我們大家共有的差別。在這個世界上,對於人的幸福只能消極地看待,衡量的標準是:痛苦少的人就應當算是幸福的人了。 一切痛苦的感覺都是同擺脫痛苦的願望分不開的,一切快樂的觀念都是同享受快樂的願望分不開的;因此,一切願望都意味著缺乏快樂,而一感到缺乏快樂,就會感到痛苦,所以,我們的痛苦正是產生於我們的願望和能力的不相稱。一個有感覺的人在他的能力擴大了他的願望的時候,就將成為一個絕對痛苦的人了。 那麼,人的聰明智慧或真正的幸福道路在哪裡呢?正確說來,它不在於減少我們的欲望,因為,如果我們的欲望少於我們的能力,則我們的能力就有一部分閒看不能運用,我們就不能完全享受我們的存在;它也不在於擴大我們的能力,因為,如果我們的欲望也同樣按照更大的比例增加的話,那我們只會更加痛苦;因此,問題在於減少那些超過我們能力的欲望,在於使能力和意志兩者之間得到充分的平衡。所以,只有在一切力量都得到運用的時候,心靈才能保持寧靜,人的生活才能納入條理。 大自然總是向最好的方面去做的,所以它首先才這樣地安排人。最初,它只賦予他維持他生存所必需的欲望和滿足這種欲望的足夠的能力。它把其餘的能力通通都儲藏在人的心靈的深處,在需要的時候才加以發揮。只有在這種原始的狀態中,能力和欲望才獲得平衡,人才不感到痛苦。一旦潛在的能力開始起作用的時候,在一切能力中最為活躍的想像力就覺醒過來,領先發展。正是這種想像力給我們展現了可能達到的或好或壞的境界,使我們有滿足欲望的希望,從而使我們的欲望更為滋長。不過,起初看來似乎是伸手可及的那個目標,卻迅速地向前逃遁,使我們無法追趕;當我們以為追上的時候,它又變了一個樣子,遠遠地出現在我們的前面。我們再也看不到我們已經走過的地方,我們也不再去想它了;尚待跋涉的原野又在不斷地擴大。因此,我們弄得精疲力竭也達不到盡頭;我們愈接近享受的時候,幸福愈遠遠地離開我們。 相反地,人愈是接近他的自然狀態,他的能力和欲望的差別就愈小,因此,他達到幸福的路程就沒有那樣遙遠。只有在他似乎是一無所有的時候,他的痛苦才最為輕微,因為,痛苦的成因不在於缺乏什麼東西,而在於對那些東西感到需要。真實的世界是有界限的,想像的世界則沒有止境; 我們既不能擴大一個世界,就必須限制另一個世界;因為,正是由於它們之間的唯一的差別,才產生了使我們感到極為煩惱的種種痛苦。除了體力、健康和良知以外,人生的幸福是隨著各人的看法不同而不同的;除了身體的痛苦和良心的責備以外,我們的一切痛苦都是想像的。人們也許會說,這個原理是人所共知的;我同意這種說法;不過,這個原理的實際運用就不一樣了,而這裡所談的,完全是運用問題。 我們說人是柔弱的,這是什麼意思呢?"柔弱"這個辭指的是一種關係,指我們用它來表達的生存的關係。凡是其體力超過需要的,即使是一隻昆蟲,也是很強的;凡是其需要超過體力的,即使是一隻象、是一隻獅子,或者是一個戰勝者、是一個英雄、是一個神,也是很弱的。不了解自己的天性而任意蠻幹的天使,比按照自己的天性和平安祥地生活的快樂的凡人還弱。對自己現在的力量感到滿足的人,就是強者;如果想超出人的力量行事,就會變得很柔弱。因此,不要以為擴大了你的官能,就可以增大你的體力;如果你的驕傲心大過了你的體力的話,你反而會使你的體力因而減少的。我們要量一量我們的活動範圍,我們要象蜘蛛呆在網子的中央似地呆在那個範圍的中央,這樣,我們就始終能滿足我們自己的需要,就不會抱怨我們的柔弱,因為我們根本沒有柔弱的感覺。 一切動物都只有保存它自己所必需的能力,唯有人的能力才有多餘的。可是,正因為他有多餘的能力,才使他遭遇了種種不幸,這豈不是一件怪事?在各個地方,一個人的雙手生產的物資都超過他自己的需要。如果他是相當的賢明,不計較是不是有多餘,則他就會始終覺得他的需要是滿足了的,因為他根本不想有太多的東西。法沃蘭說:"巨大的需要產生於巨大的財富,而且,一個人如果想獲得他所缺少的東西,最好的辦法還是把他已有的東西都加以捨棄。"正是由於我們力圖增加我們的幸福,才使我們的幸福變成了痛苦。一個人只要能夠生活就感到滿足的話,他就會生活得很愉快,從而也生活得很善良,因為,做壞事對他有什麼好處呢? 如果我們永遠不死,我們反而會成為十分不幸的人。當然,死是很痛苦的,但是,當我們想到我們不能永遠活下去,想到還有一種更美好的生活將結束今生的痛苦,我們就會感到輕鬆的。如果有人允許我們在這個世界上長生不死,請問誰願意接受這不祥的禮物?我們還有什麼辦法、什麼希望和什麼安慰可以用來對付那命運的嚴酷和人的不公不正的行為?愚人是沒有遠見的,他不知道生命的價值,所以也就不怕丟失他的生命;智者可以看到更貴重的財富,所以他寧願要那種財富而不要生命。只有不求甚解和假聰明的人才使我們只看到死,而看不到死以後的情景,因而使我們把死看作是最大的痛苦。在明智的人看來,正是因為必然要死,所以才有理由忍受生活中的痛苦。如果我們不相信人生終究要一死的話,我們就要花太多的代價去保存它的。 我們精神上的痛苦,全都是由個人的偏見造成的,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犯罪;而犯不犯罪全在於我們自己,我們身體上的痛苦如果不自行消滅,就會消滅我們。時間或死亡是醫治我們痛苦的良藥;我們愈不知道忍受,我們就愈感到痛苦;我們為了醫治我們的疾病而遭到的折磨,遠比我們在忍受疾病的過程中所遭受的折磨來得多。要按照自然而生活,要有耐心,要把醫生都通通趕走,你是免不了要死的,但是你對死亡的感覺只不過一次而已,可是醫生卻使你在自己混亂不清的想像中每天都有死亡的感覺;他們騙人的醫術不僅不延長你的生命,反而剝奪了你對生命的享受。我始終懷疑醫術究竟給人類帶來了什麼真正的好處。誠然,有些要死的人被它治好了,但是,有成千上萬可以保全生命的人卻遭到了它的殺害。聰明的人啊,不要去碰這種彩券了,因為這樣去碰,你十之九是要輸的。所以,不論患病也罷,死也罷,或是醫治也罷,總之,特別要緊的是,你必須要生活到你最後的一點鐘。 在人的習俗中,儘是些荒唐和矛盾的事情。我們的生命愈失去它的價值,我們對它愈覺憂慮。老年人比年輕人對它更感到依戀,他們捨不得拋棄他們為享受而做的種種準備;到了六十歲,還沒有開始過快樂的生活就死了的話,那的確是很痛心的。人人都非常愛護自己的生命,這是事實;但是,大家不明白,象我們所意識的這種愛,大部分是人為的。從天性上說,人只是在有能力採取保存生命的辦法的時候,他才對生命感到擔憂;一旦沒有這些辦法,他也就心情寧靜,也就不會在死的時候使自己有許多無謂的煩惱。生命的長短聽天決定,這是第一個法則,這個法則是自然教給我們的。野蠻人和野獸對死亡都是不進行太多的掙扎的,而且是毫不抱怨地忍受的。這個法則一破壞,接著就從理性中產生了另外一個法則;不過很少有人能認識這個法則罷了,這個生命的長短由人決定的法則是不如第一個法則那樣充實和完整的。 遠慮!使我們不停地做我們力不能及的事情,使我們常常嚮往我們永遠達不到的地方,這樣的遠慮正是我們種種痛苦的真正根源。象人這樣短暫的一生,竟時刻嚮往如此渺茫的未來,而輕視可靠的現在,簡直是發了瘋!這種發瘋的作法之所以更加有害,是因為它將隨著人的年齡而日益增多,使老年人時刻都是那樣的猜疑、焦愁和慳吝,寧願今天節約一切而不願百年之後缺少那些多餘的東西。因此,我們現在要掌握一切,把一切都抓在手裡;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重要的是一切現有的和將有的時間、地方、人和東西;我們的個體只不過是我們自己的最小的部分。我們可以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擴展到了整個的世界,在整個的大地上都感覺到了自己。在別人可以傷害我們的地方,我們的痛苦就因而增加,這有什麼奇怪呢?有多少君王由於失去了他們從未見過的土地而感到悲傷啊!有多少商人只因想插足印度而在巴黎叫喊啊! 是大自然使人自己這樣迷失本性嗎?是它要每一個人從別人的命運看自己的命運,而且往往要到最後才知道自己的命運,以便他不知道這樣的死是愉快還是悲慘嗎?我看見過這麼一個人,他容光煥發、心情愉快、身體健康;不論他到哪裡都使人感到高興;他的眼睛流露出喜悅和生活富裕的光芒;根據他的面貌就可以看出他是很幸福的。從郵局送來了一封信;這個幸福的人把信一瞧,是寄給他的,於是就把信拆開來看了。頃刻之間他的神情大起變化;他臉色蒼白,突然暈倒了。當他甦醒過來的時候,他哭泣,他激動,他戰,他扯他的頭髮,他叫聲震天,他好象感染了可怕的痙攣症似的。愚蠢的人啊!這一紙書信給你帶來了什麼災難?它折斷了你的手還是折斷了你的腳?它使你犯了什麼罪?最後,它使你的內心起了什麼變化,以致你變得象我方才看見的那個樣子? 要是那封信錯投了地址,要是一個好心人把它扔到火里,這樣一來,我覺得,這個又幸福又可憐的人的命運就會成為一個奇怪的問題了。你們說,他的痛苦是真實的。不錯,不過他以前沒有覺察出來。他的幸福是想像的,我同意這一點;健康、快樂、富裕和內心的滿足都不過是幻象。我們已不再按我們的能力而生活,我們的生活已超過了我們能力許可的範圍。只要我們還有生活的資源,我們何必那麼怕死呢? 人啊!把你的生活限制於你的能力,你就不會再痛苦了。緊緊地占居著大自然在萬物的秩序中給你安排的位置,沒有任何力量能夠使你脫離那個位置;不要反抗那嚴格的必然的法則,不要為了反抗這個法則而耗盡了你的體力,因為上天所賦予你的體力,不是用來擴充或延長你的存在,而只是用來按照它喜歡的樣子和它所許可的範圍而生活。你天生的體力有多大,你才能享受多大的自由和權力,不要超過這個限度;其他一切全都是奴役、幻想和虛名。當權力要依靠輿論的時候,其本身就帶有奴隸性,因為你要以你用偏見來統治的那些人的偏見為轉移。為了要按照你的心意去支配他們,你就必須按照他們的心意辦事。他們只要改變一下想法,你就不能不改變你的做法。所有接近你的那些人,只要設法控制你所控制的人或控制你所寵愛的人的思想,只要設法控制你的家屬甚至你自己的思想,即使你有泰米斯托克里那樣的才情,這些大臣、僧侶、軍人、僕人、饒舌的人以及小孩子,也能在你的軍隊中把你象一個小孩似地加以指揮。你真是徒勞心力:你真正的權力絕不能超過你身體的能力。一旦要用他人的眼光去觀察事物,你就要以他人的意志為自己的意志了。"人民是我的臣屬",你驕傲地這樣說。誠然。可是你又是什麼人呢?你是你的大臣的臣屬。你的大臣又是怎樣的人呢?是他們的屬員和情人的臣屬,他們的僕人的僕人。你把一切都攫為己有,然後又一大把一大把地拋撒金錢;你修築炮台,豎立絞架,製造刑車;你發布種種法令;你增加幾倍的密探、軍隊、劊子手、監獄和鎖鏈。可憐的渺小的人啊!所有這一切對你有什麼用處?你既不能從其中得到更大的利益,也不能因此就少受他人的搶劫、欺騙或得到更多的絕對權力。你經常說"我們想這樣做",實則你所做的往往是他人想做的事情。 只有自己實現自己意志的人,才不需要借用他人之手來實現自己的意志;由此可見,在所有一切的財富中最為可貴的不是權威而是自由。真正自由的人,只想他能夠得到的東西,只做他喜歡做的事情。這就是我的第一個基本原理。只要把這個原理應用於兒童,就可源源得出各種教育的法則。 社會使人變得更柔弱了,其原因不僅是由於它剝奪了一個人運用自己力量的權利,而且還特別由於它使人的力量不夠他自己的需要。人的欲望為什麼隨著他的柔弱而成倍地增加,小孩同成人相比為什麼顯得柔弱,其原因就在這裡。成人之所以是一個很強的人,孩子之所以是一個很弱的人,不是由於前者比後者有更多的絕對的體力,而是就自然的狀態來說成人能夠自己滿足自己的需要,而小孩則不能。因此,成人有更多的意志,小孩有更多的妄想;我所說的妄想,指的是一切既不屬於真正的需要,而且只有借別人的幫助才能滿足的欲望。 我已經闡述過造成這種柔弱狀態的原因。大自然用父母的愛來補救這種缺陷,不過,父母的愛可能有過和不及甚至誤用的時候。生活在文明社會中的父母,在他們的孩子還沒有成年的時候就使他過這種社會的生活。他們給孩子的東西超過了他的需要,這樣做,不僅沒有減輕他的柔弱程度,反而使他更加柔弱了。而且,由於他們硬要孩子做那些連大自然也不要求他做的事情,由於他們要使孩子按照他們的心意使用自己需要的一點氣力,由於孩子的柔弱和父母的鐘愛使他們的互相依賴變成了一方對他方的奴役,所以就愈來愈使孩子變得柔弱了。 明智的人是知道怎樣站穩他的地位的;可是孩子,他認識不到他的地位,所以也就不知道他應該安於他的地位。在我們當中有千百條脫離他的地位的道路,因此要完全依靠管教孩子的人把他保持在那裡,這個任務是很不容易的。他既不是野獸,也不是成年人,而是一個孩子;他必須意識到他的柔弱,但是不能讓他因為柔弱而受痛苦;他應當依賴成年人,但不能服從成年人的擺布;他可以提出要求,但不能發布命令。只有在他確有需要,或者因為別人比他更明白什麼東西對他最有用處,什麼東西有助於或有害於他的生存的時候,他才可以聽命於別人。任何一個人,即使是他的父親,也沒有權利命令孩子去做對他一無用處的事情。 在偏見和人類的習俗沒有改變人們的自然傾向以前,孩子和成年人之所以幸福,完全在於他們能夠運用他們的自由,不過,在童年時候這種自由會受到體力柔弱的限制。一個人只要自己能夠滿足自己的需要,因而願意做什麼就做什麼,這樣的人才是快樂的人;生活在自然狀態中的成年人就是這個樣子。如果一個人的需要超過了他的力量,這個人即使愛怎樣做就怎樣做,他也是得不到快樂的;生活在自然狀態中的孩子就是這個樣子。即使在自然狀態中,孩子們也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正如成年人在文明狀態中也只能享受部分的自由一樣。我們每一個人都因為不能不依靠他人,所以從這一點上說我們是又柔弱又可憐的。我們本來是要做成年人的,而法律和社會又把我們變成了孩子。達官、富人和國王,全都是小孩子,他們看見別人殷勤地去減輕他們的痛苦,就產生了一種幼稚的自大心理,並且以得到別人的照料而感到驕傲,他們沒有想到,如果他們是成人的話,別人是不會對他們如此殷勤的。 這些看法很重要,可以用來解決社會制度的一切矛盾。有兩種隸屬:物的隸屬,這是屬於自然的;人的隸屬,這是屬於社會的。物的隸屬不含有善惡的因素,因此不損害自由,不產生罪惡;而人的隸屬則非常紊亂,因此罪惡叢生,正是由於這種隸屬,才使主人和奴隸都互相敗壞了。如果說有什麼方法可以醫治社會中的這個弊病的話,那就是要用法律來代替人,要用那高於任何個別意志行動的真正力量來武裝公意。如果國家的法律也象自然的規律那樣不稍變易,不為任何人的力量所左右,則人的隸屬又可以變成物的隸屬;我們在國家中就可以把所有自然狀態和社會狀態的好處統一起來,就可以把使人免於罪惡的自由和培養節操的道德互相結合。 你使孩子只依賴於物,就能按照自然的秩序對他進行教育。如果他有冒失的行為,你只需讓他碰到一些有形的障礙或受到由他的行為本身產生的懲罰,就可以加以制止;這些懲罰,他是隨時都記得的,所以,無須你禁止,也能預防他玩皮搗亂。經驗和體力的柔弱,對他來說就是法規。絕不能因為他要什麼就給什麼,而要看他是不是確實有需要。當他在活動的時候,不要教他怎樣怎樣地服從人,同時,在你給他做事的時候,也不要告訴他怎樣怎樣地使役人。要讓他在他的行動和你的行動中都同樣感到有他的自由。當他的體力滿足不了他的需要的時候,就要彌補他的體力之不足,但是只能夠補充到恰好夠使他自由活動,而不能讓他隨意地使喚人,因此,要使他在得到你的幫助的時候有一種羞愧的感覺,從而渴望自己能夠及早地不要人家幫忙,及早地體體面面自己做自己的事情。 大自然是有增強孩子的身體和使之成長的辦法的,我們絕不能違反它的辦法。當一個孩子想走的時候,我們就不應該硬要他呆著不動,但是,如果他想呆在那裡,我們就不應當逼著他去走。只要不用我們的錯誤去損害孩子的意志,他是絕不會做沒有用處的事情的。只要他願意,就讓他跑跑跳跳、吵吵鬧鬧好了。他的一切運動,都是他日益增強的身體所必需的;不過,我們應當提防他去做他力所不能和必須別人代替他做的事情。因此,我們要仔細地分別哪些需要是他真正的需要、是自然的需要,哪些需要是由於他開始出現的幻想造成的,或者是由於我曾經談到過的生活的過於優裕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