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讞書

佚名 · 歷史傳記
漢代纂輯的案例匯編。1983年湖北江陵張家山247號漢墓發掘出土。全書共227支簡,包括春秋至西漢時期的案例22件。書題位於全書的末簡,自名為《奏讞書》。可能是供官吏工作參考,或學吏者閱讀應用。《奏讞書》釋文已經由江陵張家山漢簡整理小組整理後,分別發表在《文物》1993年第8期和1995年第3期。歷史學家李學勤對釋文的解說也同時發表。《奏讞書》案例的編排,凡有紀年的,大體上是越早的越列在後面。推算曆朔,紀年最早的在秦始皇(秦王政)即位之初,而最晚的到漢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其間穿插一些沒有紀年的,格式較為簡略,應系摘要。另外,還有兩條春秋時期的案例,僅系記述,不屬書。「讞」[yàn]的意思是議罪,《漢書·刑法志》云:「縣道官疑獄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之。所不能決者,皆移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為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奏謝書》便是這種議罪案例的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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