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讞書 · 奏讞書六

佚名 《奏讞書》
原文: 漢中守讞:公大失昌笞奴相如,以辜死,先自告。相如故民,當免作少府,昌與相如約,弗免,已獄治,不當為昌錯告不孝,疑罪。.廷報:錯告,當治。 譯文: 漢中郡郡守呈請審議斷決。公大夫昌笞打奴隸相如,於保辜期限內致死,隨即自首。相如是一故民,應當免除其奴隸身份,到少府勞作。昌和相如私下約定不免除相如的奴隸身份。此事已經官府斷決,相如不應是昌的奴隸。昌錯告相如不孝,如何定罪?廷尉批覆:這是一件錯告案,應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