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定則

張競生 · 學術雜記
1923年在名編輯孫伏園的組織下,以《晨報副刊》為園地,由北大教授譚鴻熙續娶陳璧君之妹陳淑君事件展開了一系列討論。張竟生首倡其議,提出了愛情四定則,隨後又不斷參與討論,成為當年轟動一時的事件。 這次討論是對封建意識與傳統禮教的一次正面衝擊,是對婦女解放與戀愛自由的一次大膽啟蒙,是對男女平權與兩性關係的全新詮釋,它所體現的探索真理的勇氣,昭示著一個時代的巨大進步。使人知道夫妻是一種朋友,可離可合,可親可疏,不是一人可專利可永久可占有的。希望此後,用愛或被愛的人,時時把造成愛情的條件力求改善,力求進化。 ——張競生 鍾先生也脫不了舊思想,他以為丑,他就想蓋住,殊不知外面遮住了,裡面依舊還是腐爛,倒不如不論好歹,一齊揭開來,大家看看好。 ——魯迅 如果因為解釋事實,不惜遷就學理,而遂作為愛情定則,那講的學理是很靠不住的,不敢領教的。 ——許廣平 在我們這個禮義之邦里,近來很流行什麼無條件的愛情,即使只在口頭紙上,也總是至可慶賀的事。 ——周作人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