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定則 · 與張競生君脫離關係的經過(1)
褚松雪
我怎忍重提起已往的創傷?所以自從今年一月和張競生君脫離關係以來,直到今天,還沒有在任何地方發表過片言隻字;一則是提不起我這枝震顫的筆;二則是回想三年同居之誼,雖沒有多少愛情,也不忍反面成仇;況兼我的小孩,要靠他撫養;投鼠忌器,更不忍使失母之雛,再失掉他最後之依託。因此我的眼淚,只有向肚內倒流,而不敢為外人道者,就是這個緣故。
最近在友人處,得見《新文化》第二集,有張競生君的廣告兩則。第二則罵得很兇,我只看得幾句,手顫色變,氣為之塞。孔德芷(2)同志把書奪去,強拉我到外面去散步。迨回來,書已不知去向;雲在楊同志處,也就無從查考了。其後多方購買,都沒有買到。
前天有友人自北京來,談及《語絲》上載有我的近事和周豈明先生極公平的評語,積憤之心,不覺為之一快。昨日得讀《中央副刊》尹若先生的一篇文字,題目是《又一個〈情波記〉的作者》。他是競生的朋友,而肯從客觀上立論,更是值得我欽佩的。懦弱的我,也只得把真相訴諸讀者,但關係較重大者,仍舊略而不說,冀為競生稍留餘地。
現在把三年悲慘的同居生活寫在下面。
三年以前,我們彼此的思想很接近,並且他是滿懷不合時宜,我也抱一腔孤憤,而且又都是國民黨的同志。他在北大教授中,是激烈分子,提倡「新武化」主義,主張「美的死法」,鼓勵青年們要作壯烈的犧牲。我看他性情剛直,意志堅強,是個有為的青年,必能提攜著同走革命的道路。在同居以前,真看不出他的破綻來。同居以後,漸覺他的性情暴戾,遇事專制,不尊重對方的人格。自從友誼變成夫權後,一切俱由平等地位而轉入奴主的關係了。和他談話,只可以唯唯聽命,不能取討論形式。倘然答案與他意見相左,就可以使他惱怒而至於罵人。在第一個月中,已經被他罵過兩三次。但罵完即賠罪。一日之中,喜怒萬變,人皆說他有神經病。我始而不信,後來越看越真。見他對待用人們,也非常暴戾,有小過必痛罵嚴責而後已;婉勸不聽,反益遷怒,待氣平則又偏向他人說好話。於是知其喜怒無常,確係神經病了。然在平時,則又十分瑣碎。我的一切行為舉動,日常小節,必須遵從他的意思。他說的話,就是原則和命令,不得違抗!然而物質上的愛護,又是無微不至。冷則為我加衣;食則殷殷勸進。出門必叮嚀囑咐,唯恐有失。凡此種種,在旁人看來,必以為美滿姻緣,毫無遺憾的了。孰知與神經病者同居,所苦乃在精神,而不在物質。自從懷了小孩,他就盼生男孩,好繼續他的事業。果然小男孩出世了。他喜極如狂,費了許多錢,為小孩購置一切貴族式的用品。因為愛子心切,偶聞啼哭,必責人失於看護。我是母親,當然是首當其衝。
北京什剎海的舊居,是四合式一所平房。我帶小孩老媽子大小三人分住三間北屋,而教他住在南屋;晚上小孩獨睡小床,我每夜要起來三四次;餵奶及一切零碎事,他必須教我自己做,否則就不放心。小孩哭一聲,他就問詢;哭至三四聲,而罵人;再哭則披衣趕過院子來,悻悻然似乎要將我這個做母親的一拳打死才好呢!疲倦得渾身酸痛的我,逼於母性的愛,恐怕吵起來,使小孩受驚,只好一顛一頓地,抱著小孩來回地走。晚上失眠,白天還須受零碎的氣。他不可憐我的憔悴形骸;不體諒我衰弱的心力;偶然一件家事沒有料理好,他就將我斥責。例如「半瓶醬油又教老媽子偷去了,好主婦……混賬……給我滾」等等竟成為日常生活的口頭語了。記得大前年冬天,一間房晚上沒有加鎖,而且是他自己不讓鎖的;忽然被竊賊光臨偷去了一隻洗澡盆(小孩的)、兩雙舊皮鞋、一面鏡子等類。他心痛失物,又將我大罵;並連聲叫我當夜就滾蛋。我至此已忍無可忍,冒寒走出大門,越過柳堤,走到冰上。意思是希望跌落下去,好了卻這悲痛的生命。(懦弱的表現、蠢的表現!)走不幾步,被一個老媽子硬拉回去,他也向我屈膝賠罪,並立誓不再罵人,其事始已。第二天我因受寒而病,他因找不到東西,又開口罵我;在發熱至三十九度的我,勒令起來找東西,實則就在手邊,他向來亂丟亂放,尤其不會找一件東西。這一次實在讓我灰心,看穿他待我之情竟不如路人。所以不許走者,徒為小孩故耳。
最不可恕者:他不願意參加社會運動,也設法不令我去參加。他自和李守常先生意見不洽之後,思想漸漸右傾,反而嫌我過於激烈。我的同志們來信,不論男女,概被檢查;實則我其時對男朋友早已棄絕通信,女友之有色彩者,也因遭他的冷淡而形式上表示疏遠了。把我圍困得有如銅牆鐵壁一般,不怕再會飛到天上去了。每當家事順遂、小孩安樂的時候,他不發怒,或一怒即平。但有時從外面過了不如意的事回來之後,必須拿我出氣;氣得我胸口還在痛,他又調好了牛奶拿來賠罪了,然而我如何喝得下去?如此家庭,真同牢獄。但懦弱的我,因怕社會嘲笑,及小孩失母的兩重關係,因循不進地去在專橫的夫權下過了半年多的生活。胃病是一天比一天深;人也消瘦得不像樣子了。暑假到來,北大要快放假,我和老媽子們,都懼怕他在家瑣碎,遂想一個敬而遠之的法子,提議到西山去避暑,而留他一人在家照料。他也急於要編《美的社會組織法》講義,樂於清淨。各無異言。我們住在萬花山半山一個廟裡。一天,他去看小孩,因包飯事,和管廟老太太吵鬧,要打她。被我勸急了,老羞成怒,竟把我順手推下山坡來。幸虧有一株樹擋住,否則早已粉身碎骨了。西山萬花山娘娘廟的一家人,均親眼看見,也替我氣憤。我此時真想拉他到巡警局去打官司,無奈黑暗的北京習慣法,兩口子吵架,女的無罪也是有罪。我何必再去看這種人的嘴臉!這次他不賠罪,竟自回城去了。我忍著氣,只和廟裡的老太太們說閒話,一面心中打主意,先雇奶媽子,讓她管了孩子,我抽工夫再去教書作為恢復人生的一個根本辦法。並且經濟上活動些;因為他雖揮霍,我卻沒有一個大錢在手。每日買菜等錢,都要從他手裡去領;菜少了嫌吃不來;多了又嫌費錢;自己用多了錢,卻在我面前愁窮;我是硬氣的。他不給,我也不要。我偶然做一件不得不做的布衣裳,他總要這樣數念兩三遍,「沒有錢了還要做衣裳」,然而一轉眼,十多塊錢吃的東西又買來了,實在他自己好吃而不好穿;每一季從沒有一套以上的衣裳的,凡認識張競生者,當知我言之不謬。
據他自己說,在法國愛過一打以上的女子,從來沒有長期的;最多不過一兩個月就吵散了。我這才明白他為什麼現在這樣恨我,就是時間太長了的緣故。
他又口口聲聲說:「愛情是要創造的」,但這樣罵人打人,不知算創造還算破壞,可見言與行違之甚者了。其時他早又和北京某太太、西山某太太發生愛情關係,但我卻並不妒忌,因為早把他看作路人了。他對我說,那兩位情人都比我好過萬倍。所以還留我者,就因為小孩的緣故。讀者試思,哪一個人聽了這種話不冷心的。
我視他為僱主,他待我如保姆。預計再過二三年小孩長大,定必是個分離的局面。
忽一日異想天開,要登報徵求各人兩性關係的自述,作為研究材料。一月之後,欣欣然拿了所徵得的文章,要去出版,題曰「性史」。我一看都是小說體裁,不但全無醫學根據,而且繪影繪聲,意義甚是卑劣。我就勸他說:「性教育未始不可以提倡,但是須用莊嚴的口吻,有科學的根據,方能使青年界得到益處。像這些材料,都是無益而有害的……」話未說完,他就大怒道:你懂得什麼?第二天,竟然把它付印去了。《性史》暢銷之後,他十分高興,常以中國的Ellise(3)自居,要到各處去周流講道。北大考畢即南下,在汕頭招學生講授「美的性育」。乃聽者寥寥,不能成班,於是到廣州,上書國民政府,要求設立「考試局」而自為局長。不得要領,又謁廣大校長褚民誼,求為教授,亦無結果。憤極!遂回上海,大罵廣州政府被共產黨把持,非打倒共產黨不可!張繼本是他的老友,聞之大喜,遂相聯合,擬辦一雜誌名《建國》,專作反共產的宣傳;而以競生為編輯。他就寫信到北京來報告一切,並教我勿與共產黨合作。我大驚!想他從前雖則兇橫,還不失為一個站得住的學者;不料竟墮落至此,甘為反動派的走狗,而以每月二百元薪水自賣其身!真於我意料之外!從前還敢敬重他的人格,雖痛苦猶能忍耐;今既如此,是不可與一日居了。然而還希望他能夠悔悟,遂寫了一封長信,苦口規勸,並以去留為爭;得覆信,謂已採納我的意見,無論他們的雜誌是否辦,他本人決計不當編輯了。張繼聞知此事,遂大不滿意於我!
旋應藝大校長周勤豪(4)之請,任該校教務長之職。十月初,我和小孩回上海,也暫住藝大。初尚相安,不到一月,又因家常細故,大鬧大吵,竟至全校鬨堂;女生輩惡其橫暴,相率不上他的課!
每天晚上到張繼家去,不知作些什麼事?
十一月底,又和庶務打架,校長鑒我前事,竟置不理,遂憤而辭職。被某資本家邀去辦《新文化》雜誌,移寓法租界。我在市黨部工作,距離很近,總是回家吃飯。飯時他必指我數罵共產黨之罪,我向有胃病,至是竟視吃飯為畏途!他的同鄉黃樹芬君,思想很左傾,也常來我家便飯。他就一併帶罵在內;一面又大嚼我所做的江瑤柱、火腿等菜,而不嫌其為共產黨人之飯余了。
本黨改過之前,他就向我提出兩個條件:一,今後脫離國民黨,服從他的命令,幫助他辦一種報,每月給我津貼一百元。二,否則就叫我滾蛋!
捨不得我那可愛的小孩!他每天依依懷抱,一點鐘不見必叫「媽媽」,並且身體強壯,聰明活潑。我倘一走,怎能夠了得。他父親雖然疼愛,究竟是個神經病者,喜怒無常,小孩怎不吃苦?倘由我一人撫養,將來或可造成一個良好的青年,然而競生曾聲言:「小孩是我的性命,決不給你。」看看小孩,又看看我自己;走罷!犧牲了他!不走罷?犧牲了我!然而我的胃病已深,且易咳嗽,竟有肺病的嫌疑;即使不走,也必活不到幾年;我死了,小孩還是要遭後母的。好!硬著心腸走罷!
幾夜不眠的結果,答覆了他第二個條件,就是「准其滾蛋」。那天,是一月十三日,遂登廣告招請保姆。三天之中,他已選定一位廣東人,答應二十一可以就職。
我的苦痛及被壓迫情形,劉尊一(5)同志,知之最稔。一天晚上,她帶病來看我。我就告訴她已和競生決裂,現在走到哪兒去好呢?她也替我悽惶。最後我決定到武漢去,索性痛痛快快干一下;省如在上海這樣環境裡,欲求犧牲而不可得!她又問我:「有沒有盤費?」我說:「還有四十塊錢,是市黨部給我的薪水,留著沒有用呢。大概可以到得武昌了。」在競生表示逐客令之後,我送她上了黃包車,淒涼的暮色,遂隔斷了我倆的視線。最近聽說她已被萬惡的蔣介石所捕。我焦躁極了。在寫這篇文字時,不知她已作何情境,怎不令人急煞?
關於准其滾蛋事,知競生無意挽回成命;用話試探皆遭失敗。二十下午,樓下客人甚多。我獨自在樓上寫一篇文字,預備編入《女伴》第三期。他抱小孩上來睡,因照料稍遲,竟逢其怒。又復大吵。適有寄L君一信,也在桌上,我是公開的,況他已叫我滾蛋,夫婦之義已絕,即有所愛,也於他無涉;而況他是主張「愛情可以變遷的」呢?誰知竟大不然,故將此信,定我死罪,洶洶然如拘罪犯。時眾賓客聞聲咸相遁去,只存華林、徐子仁、黃樹芬三人,出作魯仲連,無效,立刻叫我滾蛋!遂立憑據。其中警句是「以後競生與小孩,松雪不得過問」。意恐日後母子相認,於彼不便,故出斷語也。友人輩也均不直其言。
第三天,我遂離家,隻身來武漢。蒙婦女協會同人們不棄,留我在會中居住,直到現在。
可笑!競生大罵我「跟人逃走」,不知他先自絕於我,證據俱在;迨到真的走,又大罵不已;其實二十那天,他倘肯宣誓脫離西山會議派,任我在國民黨服務,則最後之決裂,猶能避免。無如迷惑已深,不知悛悔,自詒伊戚,又能怪誰?
至於我的好友L君,那時的確是在武昌。不過我已是劫後餘生,知道所謂愛者,也就如此而已。所以至今,還只是一個好友!
革命事業,是我終生的伴侶。愛之花已變成革命之花;兒女之情,將永不能影響我冰鐵似的懷抱了。
在這樣緊張的環境裡,一天都是忙不過來;真沒有工夫和張競生去翻閒話。此後如他再有攻擊我的文字,決計不再答覆!
* * *
(1) 本文原載1927年4月30日《中央副刊》。
(2) 孔德芷,疑為孔德沚(?—1970),茅盾夫人,1925年由瞿秋白夫人楊之華介紹入黨,在上海從事婦女工作。下文「楊同志」疑為楊之華。
(3) 今譯哈夫洛克·靄理士,英國性心理學家。
(4) 周勤豪(1901—1952),廣東潮陽人,劉海粟姐夫。
(5) 劉尊一(1904—1979),四川合江人,曾留學日、英,解放後為西南師範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