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
黑格爾的《邏輯學》,通稱「大邏輯」,以別於《哲學全書》中的第一部分「邏輯學」,即通稱的「小邏輯」。《邏輯學》共分「有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編,前兩編合稱客觀邏輯,分別出版於1812年和1813年,第三編稱主觀邏輯,出版於1816年。全書三編出版後,黑格爾又著手修訂,僅完成了第一編「有論」部分。論述絕對觀念自我發展的第一個基本階段,在此階段,自然界尚未出現,只有純粹思維的存在、運動和發展。作者以神秘主義與唯心主義的方式,將質量互變、對立統一、否定之否定,作為思維的規律加以闡述。
章節目錄
第一部 客觀邏輯
- 編者前言
- 第一版 序言 (1)
- 第二版 序言
- 導 論
- 第一編 有 論
- 第一部分 規定性(質)
- 第二部分 大小(量)
- 第三部分 尺度
- 第二編 本質論
- 第一部分 作為反思自身的本質
- 第二部分 現象
- 第三部分 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