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 · 譯後記

黑格爾 《邏輯學》
黑格爾的《邏輯學》,通稱《大邏輯》,以別於《哲學全書》的第一部分——《邏輯》,即通稱的《小邏輯》。《邏輯學》分「有論」、「本質論」和「概念論」三編。前兩編合稱「客觀邏輯」,分別出版於1812 年和1813年。第三編稱「主觀邏輯」,出版於1816 年。黑格爾晚年曾準備為《邏輯學》出第二版,但只完成了「有論」的修訂工作,在「有論」的「量」的部分,增加了許多專門討論數學問題的篇幅,1831 年11 月他寫成第二版序後七天即因霍亂病逝,致使對第二、三編的修改增補工作未及進行,而這也是第一編篇幅較後兩編為多的原因。他的弟子如甘斯、霍多等人因黑格爾未能完成對《邏輯學》的修訂,因而在第二版中未能增補許多關於科學的新內容而感到惋惜。黑格爾死後不久,他的弟子們為他出全集,《邏輯學》的「有論」出版於1833 年,「本質論」和「概念論」出版於1834 年,仍舊分為三冊,這就是通稱的米希勒本。拉松所主編的《黑格爾全集》中的《邏輯學》出版於1922 年,他做了不少校訂工作,改正了米希勒本的一些錯字,對黑格爾原稿中少數疏忽漏字或明顯筆誤,也用方括弧添補進去或加以訂正,應該說對於米希勒本是有所改進的。為紀念黑格爾逝世一百周年而出版的格羅克納本,時間雖較拉松本為晚,但內容卻是重印米希勒本,並無改易,只是因為「有論」篇幅特多,自為一冊,而將屬於「客觀邏輯」的「本質論」與屬於「主觀邏輯」的「概念論」合為一冊,沿襲了拉松本的編排方法,而與米希勒本不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出版的《邏輯學》,也採用拉松本而不用格羅克納本。荷夫麥斯特1963 年在漢堡所出的新版,尚來見到。我看過荷夫麥斯特的文章,誇耀他1931 年編訂黑格爾《耶拿時期的實在哲學》的功績,指責黑格爾的兒子和出版者們在編輯黑格爾早期文稿時的疏虞、錯誤乃至荒唐,但未見過他自己或別人對這一新版的介紹或評論,因此對於它與以前各本的優劣比較,也就無從置詞了。 關於本書的譯名,這裡只舉幾個重要的例子,稍加說明。我譯為「有」的Sein,有的書譯作「存在」。譯作「存在」,有很好的理由,如馬克思首創的「社會存在」這一科學概念當然不能譯成「社會的有」。但在黑格爾的書中,特別是在《邏輯學》中,似乎仍以譯作「有」較妥。因為《邏輯學》中,「有」之外還有「存在」這一範疇。將Sein 譯作「存在」,則後面久已固定譯為存在的「Existenz」,便無法處理。在「有論」中,「有」、「無」是一對很重要的範疇,「無」nichts 譯作「虛無」或「空無」,都不貼切,因為書中另有「nichtig」是虛無,「leer」是空無。用「有」與「無」對照,也較順適些。中國自老子至魏晉玄學以來,「有」「無」的範疇,已為大家熟知,所以同是Sein 一字,在經典著作中譯作「存在」,在《邏輯學》中譯作「有」,我覺得不唯沒有什麼妨礙,反而可使唯物與唯心的對立,更加涇渭分明。「知性」Verstand,也有譯作「悟性」或「理智」的。「悟性」,使人容易聯想到佛家的習染,似乎不佳。「理智」,對德國古典哲學特有的用語含義說,又似太泛。知性和感性、理性對比整齊,對讀者也較方便,所以就採用了。Schein,一般都譯作「假象」,這在康德的書中,自然是對的,但在《邏輯學》中卻不合適。黑格爾說,Schein 一是非本質的、二是無本質的、三是與反思是同一回事。這裡都沒有「假」的意思,所以譯為「映象」。尤其是「本質首先在自身中映現(scheint)自己,或說反思,其次它顯現(erscheint)自己」,這裡也不能說映現是「假」現。Wirklichkeit,我譯「現實」,別的書也有譯「實在」的。Wirklichkeit 和出身拉丁語源的Realität,本是同義字,譯作「實在」未嘗不可。但《本質論》第三部分第二章的一個小標題Reale Wirklichkeit,若譯作「實在的實在」,太嫌彆扭,故譯作「實在的現實」。現實是本質與存在的統一,是黑格爾的重要範疇;但如「理念是純概念及其實在的統一」,則這個實在就是普通意義的實在。這樣,現實與實在也可略有區別。setzen 譯作「建立」,因setzen 和Satz(命題),是同一字根,漢語通常說「立」一命題,「破」一命題,故譯「建立」。Reflexion 譯成「反思」,黑格爾此處特地引用了一個外來語,是因為他想利用原語兼有「反映」和「思索」兩種意義,但翻譯時,因久久找不到切合的譯名,故只好採用已有的「反思」這一譯名,又因黑格爾這裡強調知性活動,也便勉強將就了。黑格爾此書內容既極艱澀,所涉及的學科及歷史知識又很廣博,而他既喜歡採用含有歧義的字眼,又往往對常用的詞彙賦以他自己獨特的含義,這就更加麻煩。我的翻譯儘量採取直譯,以求不失原意,這當然會增添閱讀的困難,但如只求順暢,恐怕反使讀者易於誤解,問題更多。所以對他的引證或暗示,儘量註明出處或加簡釋。有時譯文中,一個代名詞出現次數較多,反覆標出原名嫌太累贅,不標出又不易明白,便加腳註點明。我深知自己水平有限,謬誤不妥之處當不會少,竭誠希望同志們指正。在「後記」中我原打算用較多的篇幅批判地介紹一下黑格爾《邏輯學》的梗概,這或有助於讀者,因年來多病,下卷出版時間也不能久拖,致夙願未償,只能留待將來,也請讀者原諒。 馮靜同志對本書的譯成,曾給予莫大的關心和幫助,謹此致謝。 197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