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 · 第二編 本質論
有之真理是本質 [1]
[2] 有是直接的東西。由於知要認識真的東西,即自在和自為之有 那樣的東西,所以知並不停留在直接的東西及其規定上,而是透過直接的東西深入裡面,認定在 這個有的後面 ,還有某種不同於有本身的他物,認定這種背景構成了有之真理。這種認識是間接的知,因為它不是直接在本質那裡、在本質之中,而是從一個他物、從有開始,並且要通過一條先行的道路,即超出有之外,或者不如說進入有之內的道路。由於知先從直接的有使自身內在化,它才通過這個中介找到了本質。語言用有 Sein這個助動詞,把本質Wesen保留在過去式「曾有」「gewesen」里;因為本質是過去的有,但非時間上過去的有。
[3] 這一運動被設想為知的道路,即從有開始,進而揚棄有,達到一個有了中介的東西、即本質的道路,便似乎是認識的活動;這種活動,對有說來,好像是外在的,並且與有自己的本性不相干。
[4] 然而這一過程正是有自身的運動。有在這一過程里表明它由於它的本性把自身內在化了,並且由於進入自身而變成了本質。
所以,假如說絕對物以前曾被規定為有 ,那麼,它現在就被規定為本質 了。認識總之不能停留在繁複多樣的實有 上,而且也不能停留在有 上,停留在純有 上;這就立刻促使反思,說這個純有 、即一切有限物之否定,以一種內在化 和運動為前提,這一內在化和運動把直接的實有純化為純有。有因此將被規定為本質,被規定為一個這樣的有,即一切被規定物及有限物在它那裡都被否定了。這樣,它就是無規定的 、單純的統一體,有了規定的東西便以外在的方式從它那裡被拿掉了;對這個統一體說來,那有了規定的東西本身就是一個外在物,並且在拿掉之後,仍然與這個統一體相對立;因為它並非就其自身說,而是相對地、即僅僅就其與統一物的關係說,被揚棄了。——前面已經說過,假如純本質被規定為一切實在物的總體 ,那麼,這些實在物便仍然隸屬於規定性和進行抽象的反思之下,而這一總體便歸結為空洞的單純性。就這種方式而言,本質便只是一個產物,一個被造出來的東西。外在的 否定乃是抽象,它只是從那個剩餘下來作為本質的東西里抽掉 有之各種規定性,這似乎總之只是把那些規定性安置在另一個地方,讓它們始終是有之規定性。但是就這種方式說來,本質自身既非自在的,也非自為的;它乃由於一個他物 、即外在的、進行抽象的反思而有的,並且是為一個他物 ,即為被抽象過的事物,總之,是為那個仍然與它相對立的有的事物而有的。因此,本質在它的規定中,就是自身僵死的、空洞的無規定性。
但是本質之所以是本質,如它在這裡所成為的那樣,不是由於對它說來是外來陌生的否定性,而是由於它自己的運動,即有之無限運動。它是自在自為之有 :——絕對的自在之有 ,因為它對有之一切規定性都漠不相關,乾脆揚棄了他有及對他物的關係。但是它又不僅是這個自在之有;作為單純的自在之有,它便會僅僅是純本質的抽象;然而它在本質上又是自為之有;它本身就是這個否定性,是他有及規定性的自身揚棄。
本質,作為有之完全回歸到自己,首先是不曾規定的本質;有之規定性在本質中是被揚棄了;本質自在地 包含著規定性,而並非規定性像是在本質那裡 建立起來似的。和自己的這種單純性在一起,絕對的本質並沒有實有 。但是它必須過渡為實有;因為它是自在自為之有 ,即是說它把它自在地 包含著的各種規定,區別開來 ;因為它是它對自己的排斥或對自己的漠不相關,即對自身的否定關係,於是它把自己和自己對立起來了,並且只是在這種情況下,即本質在自己與自己相區別之中而又和自己統一時,它才是無限的自為之有。——這樣來進行規定,與在有之範圍中進行規定,性質就不相同;而本質之各種規定也有比有之規定性不同的特性。本質是自在〔之有〕 [5] 和自為之有的絕對統一體;它之進行規定,因此仍然在這個統一體之中,既不是變,也不是過渡,至於規定本身則既不是一個作為他物那樣的他物 ,也不是對他物 的關係;那些規定是獨立物,但又只是這樣的獨立物,即它們彼此又是在統一之中的。——由於本質最初是單純的 否定性,那麼,為了給與自己以實有,然後給予實有的自為之有,本質便必須在自己的 範圍內,把它原來只是自在地 包含著的規定性建立起來了。
本質在整體中 ,就是量 在有之範圍中所曾經是的東西,即對界限絕對漠不相關。但是量之成為這樣漠不相關的東西,是在直接的 規定之中,在量那裡的界限是直接的外在規定性,它過渡 為量;外在的界限對量是必需的,並且在量那裡是有的 。反之,在本質那裡,卻沒有 規定性,它只是由本質自身建立起來 的,不自由,而只是在對它的統一物的關係 之中。——本質的否定性即是反思 ,而規定即是曾被反思的 ,由本質自身建立起來,井在本質中作為被揚棄者而存留下來。
本質處於有 和概念 之間,構成兩者的中項和本質的運動,即從有到概念的過渡 。本質是自在—自為之有 ,但這是在自在之有的規定之中;因為本質的一般規定必須是從有而來,或者說,必須是有之第一個否定 。本質的運動就在於要在有那裡建立否定或規定,從而給自己以實有,並把它自在地所是的東西,變成無限的自為之有。於是它給予自己的實有 ,就等於 它的自在之有,並且變為概念 。因為概念是絕對物,正如本質在其實有中是絕對的,或說是自在自為的那樣。但是本質給予自己的實有,還並非像自在自為那樣的實有,而是像本質所給予它自己的那樣的實有,或者說像本質所建立的實有,因此它還與概念的實有相區別。
本質首先在自身中映現 scheint自己 ,或者說是反思 ;其次,它顯現erscheint;第三,它啟示 自身。它在它的運動中給自己建立以下規定:
I. 作為在本身以內的規定中的單純的 、自在的本質,
II. 作為實有而出現,或者說,按照其存在和現象 而出現,
III. 作為與其現象合一的本質,即作為現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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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系《黑格爾全集》1833年德文版頁碼,羅馬字系指卷數,阿拉伯字系指頁數。(下同)——編者
[2] 參看《列寧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33—134頁。以下只注頁碼,不重列書名和卷數。
[3] 參看《列寧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33—134頁。以下只注頁碼,不重列書名和卷數。
[4] 參看《列寧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33—134頁。以下只注頁碼,不重列書名和卷數。
[5] 方括弧內文字系拉松版編者添補的,下同。——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