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王弼、何晏的贵无论——玄学的建立及其发展的第一阶段
第一节王弼、何晏的生平与著作
王弼字辅嗣,魏国山阳(今河南焦作)人;何晏字平叔,南阳宛县(今河南南阳)人;二人是魏晋时期新经学和新哲学的主要创始人。在曹爽和司马懿争夺政权的时候,何晏是曹爽这一边的一个当权派。魏正始十年(公元249年)曹爽失败,何晏为司马懿所杀。在政治上王弼是同何晏在一起的。因为他的政治上的位置不很高,后来被免职,在同年也病死了,仅活了二十四岁。他们都是所谓"正始(魏齐王芳年号,240—249年)玄风"的主要人物。
何晏的著作有《论语集解》。《世说新语?文学》篇有两条关于何晏注《老子》的故事。一条说,何晏注《老子》已完成,见王弼的《老子注》,自以为不及,乃以所注改为"道德二论"。另一条说何晏本来也要作《老子注》,还没有完成。一次,听王弼谈他自己的《老子注》的大意。何晏觉得王弼的见解比他自己高明,所以就放弃了自己原来的计划,只作了一篇《道德论》。我认为何晏的关于《老子》的著作,应是"道德二论"即《道论》和《德论》。《世说新语》所说的《道德论》当即《道论》、《德论》的统称。《列子?天瑞》篇张湛注所引的《道论》,就是《世说新语》所说的《道论》。《仲尼》篇所引的《无名论》,可能就是《世说新语》所说的《德论》。
王弼的著作有《周易注》、《周易略例》、《周易大演论》(已佚)、《老子注》、《老子指略》、《论语释疑》(已佚)。《老子注》和《周易注》是随文注解的。《老子指略》和《周易略例》是王弼所认为是《老子》和《周易》的主要思想的通论。《魏氏春秋》说:"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于时,司马景王亦预焉。晏尝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太初是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司马子元是也。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闻其语,未见其人。'盖欲以神况诸己也。"(《三国志?魏书》卷九《曹爽传》注引)夏侯太初是夏侯玄,司马子元是司马师,也就是司马景王,司马懿的儿子。司马懿死后,司马师做了他的继承人,从而是魏朝的实际统治者。他在政治上是何晏、王弼的敌人,但也参加了何晏和王弼的"玄谈"。何劭《王弼传》说:"弼之卒也,晋景王闻之,嗟叹者累日。"(《三国志?魏书》卷二八《锺会传》注引)何晏的这几句评论,是根据《周易-系辞》的几句话。《系辞》说:"夫易,圣人之所以极深而研几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何晏认为系辞的这三句话,可以用来形容三种人物。他所说的"唯深也"那一种人物,就是刘劭《人物志》所说的"玄虑之人"。他所说的"唯几也"那种人物,就是刘劭《人物志》所说的"明白之士"。他所说的"唯神也"那种人物,就是刘劭《人物志》所说的"能兼二美"的圣人。再用刘劭的话说,何晏认为夏侯玄是英而不雄,司马师是雄而不英,而他自己是又英又雄的最大人物。何晏这些话也可以说明,何晏对于《周易》也是很有斩究的。《管辂别传》说何晏与管辂谈《周易》中的九个问题("九事")(《三国志?魏书》卷二九《管辂传》注引),《魏氏春秋》说"晏少有异才,善谈《易》、《老》"(《世说新语?文学》刘注引:),这是有根据的。
由此可见,何晏和王弼所研究的经典,都是《论语》、《周易》和《老子》。他们研究这些经典,都是借以发挥他们自己的哲学思想,建立他们自己的哲学体系,同时也就是给这些经典以新的内容,他们的工作也好像是互相配合的。何晏已经有了《论语集解》,王弼对于《论语》的解释就不是"注"而是"释疑",就是说,有可疑的问题,才再作进一步的解释。何晏认为王弼对于《老子》的见解比他高明,他就放弃了自己的"注"。他对于《周易》很有研究,但是他没有作《周易注》。这可能也是因为王弼已经作了《周易注》,所以他就不必再作了。这是我的猜想。
何晏《论语集解》是一部官书,是当时的四个"大臣"和何晏一起作的。可见当时的统治者是有意识地要改造汉朝的经学,以适应农民大起义后的新形势。
何晏的《论语集解》和王弼的《周易注》是魏晋时期的"新经学"的主要著作。唐朝把这两部著作定为《论语》和《周易》的官方标准注解。在形式上,"新经学"是废除了朝汉"经学"的文字上的繁琐考证,在内容上,是废除谶纬的荒唐迷信,把孔丘的经典《老子》化。在这两个方面',王弼的《周易注》可以算是"新经学"的典型作品。"新经学"的哲学内容,就是玄学。
第二节何晏的《道论》
"玄"这个字,出于《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从战国时代起老子与黄帝并称,即所谓"黄老之言"。在汉朝初年"黄老之言"很盛行。在东汉,王充也用"黄老之言"批判董仲舒。东汉末年农民大起义也是以"黄老道"为组织形式和思想斗争的工具。当时的农民政权,如张鲁在汉中号召群众读《老子》,宣传《老子》为其文化纲领的一部分。《老子》的影响越来越大。王弼、何晏都注《老子》,讲《老子》,把《老子》作为与《周易》、《论语》并重的经典。
《三国志》说:"何晏好老庄言。"(《三国志?魏书》卷九《曹爽传》)《晋书》说:"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依下句,第二个为字当是衍文)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成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王衍传》)照这里所说的,何晏、王弼也祖述老庄,这是不确切的。他们二人并不讲《庄子》,嵇康、阮籍才开始讲《庄子》。向秀、郭象更扩大了《庄子》的影响。从此以后人们才把《庄子》和《老子》并称为"老庄"。在此以前,人们只说"黄老",不说"老庄"。从"黄老"到"老庄",这是当时思想界上的一个不小的变化。
《三国志》和《晋书》把何晏、王弼同"老庄"拉在一起,这是不确切的。但《晋书'王衍传》所说的何晏、王弼那几句话,却是很确切扼要。最后那一句明确地提出"贵无",尤可见这几句话是"贵无"论的要点。王弼、何晏可能有一些文章,题目就是《贵无论》。在上边的引文下,《王衍传》紧接着说:"衍甚重之,惟裴颇以为非,著论以讥之。"裴颇所著的论,题目是《崇有论》。这个题目是针对着《贵无论》说的。
何晏的《道论》说:"有之为有,恃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响而出气物,色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规以之圆,圆方得形,而此无形,白黑得名,而此无名也。"(《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何晏的这段话的头十六个字就是对"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那句话的注解。"有之为有,恃无以生"就是"开物"。"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就是"成务"。下边的话虽然相当长,但意思却很简单。意思就是说"无"什么都不是,正因为它什么都不是,所以它才能什么都是。
这个道理,王弼说的更清楚。王弼说:"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若温也则不能凉矣,宫也则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然则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老子指略》)王弼又进一步说明,他所谓道必须是无形无名的。他说:"夫不能辩名,则不可与言理;不能定名,则不可与论实也。凡名生于形,未有形生于名者也。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仁不得谓之圣,智不得谓之仁,则各有其实矣。"(同上)这个实就是个体。王弼所说的"万物",包括一切的"实"。王弼认为有万物就必须有一个"万物之宗"。这个万物之宗,既然是万物之宗,它就不能是万物中之一物。如果它仅是万物中之一物,它就不能是万物之宗。"万物之宗"的定义就把它从万物中排斥出去了。它必须是无形,因为"形必有所分",就是说,形意味着一种范围,有某种形的东西,这种形就把它限制在这种形的范围之内。有了某种一定的形,它就不能有别的形了,这就是对它的限制。有了某一种的形,它就有一定的名,名是因形而起的。所谓"万物之宗",既然是无形,它当然也是无名。
王弼说:"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老子指略》)意思就是说,形是一种限制,名是由形而起,所以名也是一种限制。受了限制,它是这就不能是那,这就是"不兼"。给事物一个名称,必定有所根据。这个根据,只能说到一个方面,不能包括一切方面,必有不尽之处。
所以说"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王弼说:"此可演而明也。"就是说这个道理,是可用一种演绎推论的方法来说明的,他的演绎推论就是上面所讲的。王弼所用的,就是"辩名析理"的名理方法。
《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四十一章)可是这个无形、无象,就是"大象"。譬如一个声音,如果它是这种声音,它就不能是那种声音,所以"大音"必须是"希声",就是说没有声音。正因为如此,所以它才有可能是这种声音,也可以是那种声音。
王弼又认为,如果"万物之宗"仅仅是无形无名,还不足以表示其为"万物之宗"。"万物之宗"之所以为"万物之宗",正是因为有万物。如果根本上没有万物,万物之宗就不成其为"万物之宗"了。反过来当然也可以说,正是有万物的存在,所以推演出来"万物之宗",如果根本没有万物,那也无从推演出来"万物之宗"。所以"万物之宗"必须表现为万物。王弼认为"万物之宗"的"大象"必须通过有形、有象的东西,才能显现出来。大音的声音,必须通过某种声音,才能表现出来。但是"大象"虽然必须通过某种象才能表现出来,但它自己不把它自己限于某种象,所以它还是"大象"。"大音"虽然必须通过某种声音才能把它自己表现出来。但是它却不把它自己限制于某种声音,所以它还是"大音"。一个人所接触的,实际上总是有形的东西。但是他若是能够在接触有形的东西的时候,不专注意于某种形,他就是在有形的东西中看见无形的"大象"了。好比一个听音乐的人,虽然他所听的总是某种声音,但是他若能够不专于某种声音,那就是超过某种声音的限制而听见"大音"了。
王弼所讲的"大象"、"大音",显然就是象的一般和音的一般。"大象"和特殊形的关系,"大音"和特殊声的关系,显然就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共相和殊相的关系。"大象"可以成为众形之宗,"大音"可以成为众声之宗。道是万物之宗,可以称为"大有"。可是,"大有"和"大象"、"大音"有所不同,因为"大象"、"大音"有规定性,而"大有"不可能有规定性。套用《老子》的话说,就是"大有"无有。从众有(万物)到"大有",从"大有"到无有,这个认识过程在本书三十七章中已经讲了。贵无派的玄学家虽然没有讲得那样清楚,但能够知道"大有"就是无,这就很不容易了。他们的错误,在于把这个认识过程弄颠倒了,把认识上的一个最后的观点当成宇宙发生的最高实体,这是由于他们没有划清本体论与宇宙形成论的界限。这在本书三十七章中也讲过了。《老子》在这一点上也没有分别清楚。所以它一方面说,有无"异名同谓"(第一章,据帛书本);一方面又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
第三节王弼、何晏关于"无名"的辩论
在这里,有一个很微妙的问题。既然说道是无名,这个无名岂不就是它的名吗?说它是无名,就是把它变成有名了。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何晏作了一篇《无名论》,说:"谓无名为道,无誉为大,则夫无名者可以言有名矣,无誉者可以言有誉矣。然与夫可誉可名者.岂同用哉?"(《列子-仲尼》篇,张湛注引)意思就是说,在表面上看,说到无名无誉就是说它是有名有誉。但是,这个无名无誉和原来的无名无誉作用不同。怎么样不同,何晏回答说:"此比于无所有.故皆有所有矣。而于有所有之中,当与无所有相从,而与夫有所有者不同,"(同上)何晏在这里创造了两个新名词"有所有"和"无所有"。"有所有"指个体事物所有的那些性质;"无所有"指个体事物所没有的那些性质,何晏用这两个名词表明个别和一般的区别。说"道"是无名,似乎是说"道"也是有所有,但是,这个有所有和个体事物的有所有不是一类的东西。这个有所有和无所有是一类的。照何晏说,凡是同类的东西,无论相隔得多么远,还是互相呼应的。不同的东西无论相隔得多么近,还是互相排斥的。他举例说,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各自寻找它们的同类。譬如,夏天是阳,但是夏天的一早一晚还是和冬天的阴相呼应;冬天是阴,但冬天的正午还是和夏天的阳相呼应。他说:"夫道者,惟无所有者也。自天地以来,皆有所有矣,然犹谓之道者,以其能复用无所有也。故虽处有名之域,而没(当作不没)其无名之象,由以在阳之远体,而忘(当作不忘)其自有阴之远类也。"(同上)意思就是说,从有天地以来,所有的万物都是"有所有",但还说万物和道有关系,就是因为"无所有"还在发挥作用。他说:"夫惟无名,故可得遍以天下之名名之。然岂其名也哉?唯此足喻而终莫悟,是观泰山崇崛,而谓元气不浩芒者也。"(同上)意思就是说,道本来是无名,因为它无名,所以可用遍天下之名名之。虽然可以用遍天下之名名之,但那些名都不是它的名。
何晏的这个意思,王弼也有。《老子》第一章"玄之又玄",王弼注说:"玄者,冥也,默然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同谓之玄者,取于不可得而谓之然也。不可得而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巳。若定乎一玄,则是名,失之远矣。故曰玄之又玄也。"(这段注的原文,抄写颠倒错误,几不可读。兹参考陶鸿庆校改写。)王弼的意思是说,《老子》不说同名曰玄,而说同谓之玄,这是有讲究的。他把"此两者"解释为"始"和"母","始"和"母","有"和"无",意思是一样的。玄的意思是"默然无有"。既然"默然无有",所以不可得而名。既然不可得而名,那就是无名。可是说它是无名,那它就是有名了。为了避免这个矛盾,所以《老子》不说"同名曰玄"而说"同谓之玄"。这是表示不得已谓之。照王弼的说法,有两层的玄,一玄,二玄。原来的"默然无有"是一玄,这是本来的无名。说它是无名而又知道无名不是它的名,这是二玄。一玄加二玄就是"玄之又玄"。如果认为无名就是本来无名的名,那就是"定乎一玄,失之远矣"。
用何晏的名词说,一玄是"无所有",二玄是经过"有所有"而又知道它是"无所有"。王弼和何晏都没有见过帛书本《老子》。如果他们见过帛书本,他们就知道《老子》本来就是说"异名同谓"。对于这四个字的了解可以深,也可以浅。浅的了解就是一玄,深的了解就是二玄。帛书本也说"玄之又玄"。如果照王弼的解释,那就非做深的了解不可了。
照上边所讲的,王弼、何晏也认为,"有"不能离开"无","无"也不能离开"有"。王弼在讲"大音"、"大象"的时候也承认"大音"固然不是宫商角徵羽中的任何一种声,但如果没有任何一种声,"大音"也就没有了。"大象"固然不是长短方圆中的任何一种形,但如果没有任何一种形,"大象"也就没有了。何晏也说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如果玄学顺着这个方向发展下去,那就可以得到"一般寓于特殊之中"的结论。这是关于一般和特殊关系问题的正确解决。
可是玄学没有顺着这个方向发展。在玄学中本体论的方法和宇宙形成论的方法混乱了,玄学家们也讲"有生于无"的问题,纠缠在一个"生"字上。张湛所编辑的《列子》和他的《列子注》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本体论和宇宙形成论所用的方法不同,所要解决的问题也不同。本体论的方法是对于宇宙事物做逻辑的分析,看它们是怎样构成的。宇宙形成论的方法是对于宇宙事物做具体的观察,看它们是怎样发生的。本体论不讲宇宙事物是怎样发生的,宇宙形成论把主要问题纠缠在一个"生"字上,这就纠缠不清了。
第四节王弼关于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的几种说法
因为纠缠不清,王弼对于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有几种不同的说法。王弼有的时候说,这是一种母、子关系。他说:"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老子》一章注)就是说,在还没有万物的时候,万物开始于道。万物已经有了以后,道还经常保护,养育它们,如同一个母亲,在她的子女生出后,她还是经常关心她的子女。
王弼又用本、末的关系说明道和万物、无和有的关系。他说:"母,本也;子,末也。"(《老子》五十二章注)这两种说法是不一致的。母和子的关系,与本和末的关系,还不一样。母和子虽然息息相关,但在子生出以后,母、子毕竟是两个身体。一棵树的根是本,它的枝叶是末。根和枝叶虽然是有所不同,但毕竟是一棵树的两个部分。
王弼还用"体"和"用"的关系,说明道和万物、无和有的关系。他说:"夫大之极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岂足尊哉?故虽德盛业大,富(而)有万物,犹各得其德。……(德)虽贵,以无为用,不能舍无以为体也。……以无为用,德(得)其母,故能己不劳焉而物无不理。下此已往,则失用之母。"(《老子》三十八章注)"体"、"用"是中国哲学史中的一对范畴。王弼可以说是首先讲到这对范畴的。照以后中国哲学史中所讲的,"体"是事物的本质,"用"是这个本质所发生的作用。比如说,一个电灯泡,有它一定的结构,这就是它的"体"。它有这种结构,它就能发光,这就是它的用。王弼在这里说"不能舍无以为体",那就是说,道是体,万物是道的体所发生的作用。这就是说,无是体,有是用。照王弼的唯心主义的体系看,他本来应该是这样说的。照字面上看,他说:"以无为用。"又说:"言无者,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也。"(《老子》十一章注)"有"和"无"究竟哪个是体,哪个是用,有点分别不清。但是他说,"以无为用,得其母","失用之母",他认为"无"是"用"之母。这样说,就是认为"无"是体,"有"是用。
严格地说,体和用的关系,同母和子、本和末的关系又有不同。母和子还是两个身体。一棵树的根和它的枝叶,毕竟还是两部分。"体"和"用"不是一个东西的两部分,而是一个东西的两个方面。有什么样的体,就必然要发生什么样的作用;有什么样的作用,就说明必然有什3(4三松堂全集(第九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四册)么样的体。
王弼、何晏这里所讨论的,牵涉到哲学中的一个中心问题,物质和精神,究竟哪个是第一性的,哪个是第二性的。中国哲学史中的"体"和"用"这一对范畴,就是用以说明第一性和第二性的问题。说哪个是体,哪个是用,就是说,哪个是第一性的,哪个是第二性的。辩证唯物主义所阐明的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用中国哲学史中的话讲,就是,物质是体,精神是用。本和末也是中国哲学史的一对范畴,是说明"派生"的关系,说哪一个东西是本,哪一个东西是末,就是说,后者是从前者派生出来的。王弼所说的母和子的比喻,也是说明"派生"的关系。
第五节王弼关于"一"和"多"的理论
关于一般和特殊的问题,王弼在《周易略例》中讲得比较清楚。王弼认为,《周易》的六十四卦,每一卦都代表一类事物,每一类事物都有这一类事物的规定性。《周易》的每一卦都有一个彖辞。王弼说:"夫彖者,何也?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者也。""一卦之体"就是那一卦所代表的那一类事物。"其所由之主"就是那一类事物的规定性。例如,方的东西是一类,这一类东西的规定性就是"方"。这个"方"并不是方的东西中的某一个方的东西,而是所有方的东西所由来的"主"。这个"方"是个抽象的方,是方的一般,那些具体的方都是这个"方"的具体的例子,用《周易》的话说都是它的"象"。
王弼接着说:"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制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故众之所以得咸存者,主必致一也。动之所以得咸运者,原必无二也。"(《周易略例?明彖》)就是说一般是一,特殊是多,一般是不变动的,特殊是变动的,一能统多,静能制动。在西方哲学史中,这个一和多,变和不变,动或静的问题,是从古希腊以来就讨论的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中,王弼把它明确起来。
王弼下面接着说:"物无妄然,必由其理,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故繁而不乱,众而不惑。"就是说,某一类东西之所以为某一类的东西,并不是出于偶然,也不是由于人们的随意安排,而是由于客观的理,这个理就是一般。如方的一般,就是方之所以为方之理。这个理就是几何学所讲的方的定义,这个定义就是方的一类东西的标准。人们根据这个标准制造出方的东西,也根据这个标准批评已有的方的东西,说这个方的东西很方,那个方的东西不很方,或者很不方。这就叫"统之有宗,会之有元"。有了这个标准,所以能在众多的方的东西之中"繁而不乱,众而不惑"。
王弼总括说:"故自统而寻之,物虽众,则知可以执一御也。由本以规之,义虽博,则知可以一名举也。故处璇玑以观大运,则天地之动未足怪也。据会要以观方来,则六合辐辏未足多也。故举卦之名,义有主矣。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就是说,如果懂得了一般就可以了解特殊,控制特殊。好比天文虽然复杂,但是有了天文学的仪器,也是可以观测的。社会上的现象,虽然混乱,但是如果抓住几个关键,也是可以控制的。《周易》中每一卦的彖辞,讲的就是这种关键性的东西,对于人可以有望远镜和显微镜的作用。《周易》的彖辞未必有这么大的作用,但是王弼在这里所说的关于一般和特殊的理论是相当简明扼要的,特别是"物无妄然,必有其理",把一般说成是理,这在中国哲学史中是很有影响的。
《周易》六十四卦的首两卦是乾坤。王弼认为,乾所代表的是天这一类的东西,其规定性是"健"。坤所代表的是地这一类的东西,其规定性是"顺"。《周易》乾坤二卦的彖辞中,没有这样明确地说,王弼的注明确地这样说了。他认为,"健"、"顺"这两个一般是乾坤两卦所代表的东西的所由之主。天是健的,但是健的不一定是天,也可以是马或别的东西。地是顺的,但是顺的不一定是地,也可以是牛或别的东西。王弼说:"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周易略例?明象》)这样一讲就把《周易》讲活了。王弼把《周易》恢复到宇宙代数学的地位,代数学讲的是一些公式,公式中没有任何数目字,而任何数目字都可代人其中。自从《易系辞》出来以后,汉朝的人大概都不懂得《周易》是宇宙代数学。他们都是用《周易》的公式讲某一种自然或社会现象。例如"卦气"就是利用《周易》的公式讲气象学。这样一讲就把《周易》讲成气象学,把《周易》讲死了。王弼紧接着批判说:"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决其原,巧愈弥甚。从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周易略例?明象》)王弼把汉朝的死《周易》又讲活了,这是王弼在易学中的一次大革命。
在《周易略例》中,王弼用了许多名词,看起来很复杂,其实所讲的只是一个问题,一般和特殊的问题。一般,就其在客观世界中的地位说叫"理",就其在卦里的关系说叫"义",就其在人的认识中的地位说叫"意"(概念),就其对于名的关系说,是一个名的内涵。就一个类的名字说,一般,是它的内涵,特殊,是它的外延。它的内涵也就是理。所以说玄学讲"辩名析理"。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王弼认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主"。他不说一般是特殊所由以生之主。这说明他没有纠缠在生字上。用上边所举的比喻说,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东西的标准,是方之所以为方者,这就是说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东西的"所由之主"。如果说方的一般是特殊的方的东西所由以生之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由此可见,王弼说,道是万物"所由之宗"。这个"宗"也是"主"的意思,不是祖宗之宗。
《周易系辞》:"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王弼解释说:"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韩康伯注引)'《系辞》说"大衍",王弼说"演天地之数"。可见王弼认为"衍"、"演"两个字的意思是相同的。王弼的《周易大演论》应该就是发挥《系辞》这一段的,可惜巳佚了。韩康伯在《系辞》注中把王弼那一卷书的意思简明扼要地总括为上边所引的那一段话。称为王弼大衍义。这个义很重要,因为它概括了王弼对于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的理论。《系辞》的这一段,本来是讲筮法的,王弼借用它讲"数"。他把五十作为所有的数的代表。在这许多数之中,有一个数不用,"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这个一"非数",就是说它不是和其余四十九个具体的数并列的,所以不用。虽然如此,其余四十九个具体的数都要靠它才能成为数,这就是数之所以为数者,数之理,这就是数的"极"。在这里"极"是标准的意思,数之理就是数的标准。
"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在这里"极"是极限的意思。统共五十个数,去其一,四十九就是极限。"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那个"非数"的"一"实际上是没有的,所以也就是无。它要成为有,必须依靠具体的数目。可是这个数之理就是数"所由之宗"。所以在讲到数的极限的时候,必须把它讲出来。
王弼实际上是认为不仅作为道的那个无是无,凡是可为一类东西的所由之宗,都是无。譬如"大音"、"大象"都是无。总而言之凡是抽象的都是无,具体的才是有。抽象的必须依靠具体的,一般的必须依靠特殊的,才能显现出来。这就是他所说的"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就是说无不能离开有。
但是,他又说:"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四十章注)意思就是说,如果要对于"有"有全面的了解,那就要回到无去。例如:如果要对方的东西有全面的了解,那就要充分了解方之所以为方的方之理。
在一般和特殊的关系上,王弼认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宗",或"所由之主",可见他并不认为母子关系的那种比喻是恰当的。他用这种关系比喻是他的思想中宇宙形成论的影响。但他毕竟认为一般是特殊的"所由之宗",可见他认为一般是第一性的,特殊是第二性的。这就是贵无论之所以为贵无论,也就是贵无论之所以为唯心主义。
第六节王弼关于常、变、动、静的理论
王弼说:"夫爻者,何也?言乎变者也。变者,何也?情伪之所为也。夫情伪之动,非数之所求也。故合、散、屈、伸……巧历不能定其算数,圣明不能为之典要。法制所不能齐,度量所不能均也。"(《周易略例-明爻通变》)《周易》六十四卦,每一卦有六画,一画叫一爻。照王弼讲,每一卦的爻,表示这一卦所代表的那一类事物的变化。为什么要变化?王弼说:是由于事物的"情伪",什么叫情伪?这个名词,相当重要,需要考证一下。《周易?咸卦》的彖辞说:"咸,感也。……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王弼注说:"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也。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恒卦》的彖辞说:"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王弼注说:"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恒也。"《大壮卦》的彖辞说:"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照王弼这些话看,情就是事物的真实情况和表现,伪是情的反面,就是不是事物的真实的情况和表现。"情伪"两个字连起来用,就好像"长短"、"大小"那样。说一个东西的"长短",就是说它的长度,说一个东西的"大小",就是说它的体积。说事物的"情伪",就是说事物的情况和表现,就是王弼所说的"合、散、屈、伸"。王弼认为,事物的变化就是事物的表现有不同的情况。
王弼认为,事物的变化是很复杂的,没有死的框框。任何算学家也不能预算出将来的任何事变,任何聪明的人也不能定出一成不变的规范。但是大致说起来,万物之情,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方面是"观其所恒",另一方面是"观其所感"。《恒卦》的卦辞说:"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王弼注说:"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也。"照王弼的了解,恒就是常道,就是一类事物的理。一类事物照它的理去做,这就叫"修其常道",也就是"得其所恒"。王弼认为,事物的变化是循环的,一个循环完了,底下就跟着另一个循环。这就是"终则有始"。无论怎样循环,一类的事物都应该"修其常道",不能违背它的理。这就是"往而无违"。如果一个人能这样,他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成功的。这就是"利有攸往"。王弼又说:"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恒卦彖辞》注)就是说,事物的变化就是这样循环下去,以至于无穷。
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这个感字的意义,相当宽泛,包括事物间的互相联系,互相刺激。在这些过程中,主动的方-面叫做"感",被动的方面叫做"应"。两方面联系起来,整个的过程,叫做"感应"。《咸卦》卦辞说:"咸,亨,利,贞,取女吉。"《彖辞》说:"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止而说(悦),男下女,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王弼注说:"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故女虽应男之物,必下之而后取女乃吉也。"一个事物刺激另外一个事物叫感。《彖辞》和王弼注,都是就咸卦的卦象说的。就卦象说,S艮下兑上。他们认为,就这个卦象说,艮是少男,是阳刚,兑是少女,是阴柔。这个卦象所表示的,是柔上刚下。他们认为咸卦所代表的事物,就自然界说,就是阴阳二气的感应,以化成万物。就社会说,就是男女结合,生男育女。在男女结合的时候,男去感女,女来应男,女是"应男之物"。在古代的婚礼中,男要亲自去迎接女,叫做亲迎。这就是"男下女"。王弼说,一类的东西,只能感同类的东西,不能感不同类的东西。男、女有不同,但都是人类。男人和女人,都是人。但是如果男或女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很高,那也不能互相感应。所以在举行婚礼的时候,男必须把自己的地位降低,亲自去迎接女,亲自去感她。可是等到娶来以后,男使用夫权,男的地位就绝对的高,女的地位就绝对的低了。
概括地说,王弼认为《周易》的一个根本的原则,就是每一卦的各爻之间互相感应,也就是说,事物之间的一个根本原理,就是事物之间的互相感应。当时有些人也是这样说的。《世说新语》说,殷浩问当时一个有名的和尚慧远:"易以何为体?"回答说:"易以感为体。"殷说:"铜山西崩,灵钟东应,便是易耶?"慧远笑而不答。(《文学》)慧远不答,因为殷浩所说的,恰好就是"同声相应"的例子。
王弼明确地说,不同类的事物不能互相感应。可是在有些情况下不同类的事物又似乎是可以互相感应。他说:"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体与情反,质与愿违。……近不必比,远不必乖。同声相应,高下不必均也。同气相求,体质不必齐也。召云者龙,命吕者律。故二女相违,而刚柔合体,隆墀永叹,远壑必盈。投戈散地,则六亲不能相保。同舟而济,则吴、越何患乎异心。"(《周易略例?明爻通变》)王弼在这里所说的,就是列举了一些复杂的情况,好像是不同类的东西,也可以互相感应,而同类的东西,反而不能互相感应。譬如说:阴阳异类,阳主动,阴主静,阴阳又是"相求之物"(邢铸《周易略例?明彖》注引王弼),这就是形躁好静,质柔爱刚。从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它们的体质和它们的愿望是相违反的。相近的东西,不一定就能联合起来,隔离很远的东西,不一定就不能联合。两个女的在一起,就要互相嫉妒,而一女一男在一起,倒是可以结合起来。在高山上发出声音,而远处的深沟里倒有回响。在兵荒马乱的时候,一家的亲属也要分散。在一个船上的人,虽然素不相识,也要同心协力去维护那个船的安全。
王弼认为,这些都是些现象。在这些现象中,虽然很多问题好像不好解释,但是如果在道理上弄通了,这些问题还是可以解决的。他说:"同声相应,高下不必均也。同气相求,体质不必齐也。……苟识其情,不忧乖远。苟明其趣,不烦强武。能说(悦)诸心,能研诸虑,睽而知其类,异而知其通,其唯明爻者乎。"(《周易略例?明爻通变》)意思就是说,虽然有这复杂的情况,但基本的道理还是一个,那就是《乾卦?文言》中所说的,"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则各从其类也"。"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类的东西,就各个的个体说,那是千差万别的,但是它们既然归为一类,它们必然有一个共同之点。只要抓住这共同之点就可以看出来,它们虽然有千差万别,可是在这一点上他们是相同的。这就是"睽而知其类,异而知其通"。这是很不容易做到的,必须有考虑研究的工夫,就是说"能说诸心,能研诸虑"方可以做到。能做到这一点,表面上很复杂的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这就是"苟识其情,不忧乖远。苟明其趣,不烦强武"。王弼认为,一个卦中各爻的作用,就是表示事物的这些复杂情况。所以必须"明爻"才能够认识这些复杂的情况。从这些复杂的情况中,找出事物的类,认识事物的变化,虽然复杂,但是有一个道理可以把它们贯通起来。
王弼在《周易略例》中,另有一篇题目是《明卦适变通爻》。在这一篇中,王弼继续讲卦和爻的作用。他说:"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一时之制,可反而用也。一时之吉,可反而凶也。故卦以反对而爻亦皆变。是故用无常道,事无轨度。动静屈伸,唯变所适。"就是说,一个卦代表一类事物,也代表一种形势。卦的一个爻,就表示适合这种形势而应该采取的行动。形势是经常变动的,适合一个时候的形势的行动,在另一个时候的形势下,就可以起相反的作用。一种形势下的吉,在另一种形势下,就可变为凶。相反的卦表示相反的形势,所以在相反对的卦中,它们的爻也就跟着变了。
在上边所引的王弼的话中,他提出了两个重要范畴,一个是"类",一个是"时"。一般和特殊这一对范畴,都是从"类"这个范畴来的。一般是一个类的一般,特殊是一个类的特殊。王弼认为六十四卦的每一卦,都代表典型情况,这个典型就是那一类的一般。这个类可以是空间中的一现,也可以是时间中的一段。王弼说:"夫卦者,时也。爻者,适时之变者也。"六十四卦象辞往往说某一卦之"时义大矣哉",就是说某一卦的意义,在于它代表的那一段时间。《周易》认为,宇宙就是一个大流行,一个变化的过程,过程中的每一段都有它的意义,这就叫"时义"。王弼对于《周易》的变的原则有所认识,但对于宇宙的变的原则认识不清。
《老子》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十六章)《周易》也有复卦。王弼认为,"复"是事物变化的一个根本原则。王弼《老子》十六章注说:"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周易*复卦》,王弼注说:"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冬至,阴之复也,夏至,阳之复也。故为复则至于寂然大静。……动复则静,行复则止,事复则无事也。"就是说,一个运动如果恢复了它还没有动时候的原状,那就是静了,一个行为,如果恢复了还没有这个行为的时候的原状,这个行为就停止了。一件事,如果恢复了还没有这件事的时候的原状,就是无事。
就一个特殊的、个体的运动说,这是可以说的。一个特殊的、个体的运动,是有开始、有终结的。比如说,放一个人造卫星上天,在没有放的时候,没有这个卫星的运动。它开始上天以后,过了若干年,它还是要坠落到地球上,结束了它的运动。专就这个人造卫星说,它运动的时候,总比它不运动的时间短。就算它运动几百年,但是比较它不运动时候的亿亿万万年短得多。就王弼所举的例说,无论一个人怎样健谈,他说话总有个开始,有个终结。他说话的时候.总没有他不说话的时候多。因此王弼认为,动和静,语和默,不能相提并论。动不过是静中的一个插曲,语不过是默中的一个插曲,都是暂时的现象。这就是说,默是绝对的,语是相对的;静是绝对的,动是相对的。
王弼由此作出推论说,天地虽然运化万变,但其根本是"寂然至无"。这就是说,包括一切动的总的动,如果恢复了还没有这个总的动的时候的原状,那就是"寂然大静"?王弼的这个推论,是错的,因为他说的那些话对于某一特殊的、个体的、有始有终的运动,是可以说的,但对于包括一切动的总的动,那就不可说了,因为这个动是无始无终的。
王弼在这里,谈到了哲学的一个根本的问题,运动和静止的问题。辩证法认为,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经常的;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王弼的见解,正是相反。他认为,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经常的;动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暂时的。王弼用简明的辞句,确切地表达出了这种形而上学思想。
王弼的形而上学思想,还表现在他认为运动总是循环的。比如说,就一年的变化说,冬至是阴气"复"的时候,"复"就是"反本",就是停止活动。冬至以后,阴气就逐渐停止活动,阳气逐渐活动起来。夏至是阳气"复"的时候,阳气"反本",就是停止活动。夏至以后,阳气就逐渐停止活动,阴气就逐渐活动起来了。如此循环下去,这就叫"反复"。王弼说:"以虚静观其反复。"(《老子》十六章注)"反复"就是循环。
辩证法并不简单地否认事物运动有循环往复的情况,但认为,事物运动的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到了高一级的程度。社会方面的变化,特别是如此。这一点是王弼所不知道,也是不可能知道的。
第七节王弼关于社会人生方面的理论
王弼认为,关于社会人生方面的问题,也是一般与特殊关系的问题。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特殊的个体,这个个体是人类这个类中的特殊,也是天地万物这个大类中的一个特殊。这样的两个类,都有它们的"所由之宗"。天地万物的"所由之宗",就是"万物之宗",就是"道"。人类也有它的"所由之宗",称为"德"。也可以说,"德"是天地万物这一大类中所有的每一个体之所得于道者。这可能是道家所说的道和德两个概念的根本内容。所谓社会人生中的问题,从其根本上说,也是人这个特殊,怎样处理他和他的一般的关系问题。
《老子》三十八章所讲的,相传是老子的"德经"之首,王弼在这一章有一段很长的注,这是王弼在这一方面的比较有系统的长篇文章。《老子》三十八章说:"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得);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得)。上德无为而无以(当作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当作不)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王弼注说:"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故物,无焉,则无物不经,有焉,则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虽广,以无为心;圣王虽大,以虚为主。……故灭其私而无其身,则四海莫不瞻,远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无执无用,故能有德而无不(不字疑衍)为。不求而得,不为而成,故虽有德而无德名也。"这是说,一个人是天地万物这个大类中的一个特殊,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虽然有这个事实,但人不可以把这个特殊作为他自己的私有,应该如实地承认,他这个特殊不过是天地万物中的一物,这就叫"以无为用"。所有的特殊都能够以无为用,那就各能得其所得,这就是他所说的"以无为用则莫不载也"。主要的是"灭其私而无其身",这并不是说,要消灭自己这个特殊,而是说人要有一种精神境界,在其中人不把自己特殊看待,而只是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中之一物。如果不能这样子,把自己个人特殊看成自己的私有,私字当头,那就是"殊其己而有其心,则一体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如果把这个说法推至其逻辑的结论,那就要说,真正的无私,必须无分别,无分别就是浑沌,浑沌就是"体无",这是"以无为用"的极限。
王弼接着说:"凡不能无为而为之者,皆下德也,仁义礼节是也。"下德和上德的主要分别,在于上德"无为",下德"为之"。一个特殊从自己的立场努力要做某种事情,这就是"为之","为之"就是不能"以无为用"的表现。上仁、上义都是为之,其区别在于"有以为"和"无以为"。上仁讲爱,"爱之无所偏私,故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也"。上义"忿枉佑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为矣(疑有误,或当作"有心以为"),故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上仁和上义的分别,在于有没有偏私,这就是"无以为"和"有以为"的分别。
王弼在《老子指略》中说:"然则,四象不形,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这所说的也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的问题。如果完全没有特殊,一般也就没有了。有了特殊,而特殊又不以自己为主有所偏爱,一般在这个特殊中就显现出来了。上边所讲的"有以为"和"无以为"的分别也就在这里。王弼说:"无以为者,无所偏为也。""上仁"和"上义"的分别,在于"有以为"和"无以为"。至于礼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王弼说:"夫礼也所始,首于忠信不笃,通简不阳,责备于表,机微争制。夫仁义发于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故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这是说,礼的特点是,它是一种外表,是从外边加上来的,不像仁义是从内部发出来的。王弼认为,礼是一种清规戒律,条条框框,是一种伪。伪是人为,也是虚伪。人越是注意于遵守这些人为的条条框框,他就越是虚伪。所以礼是"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忠信还是从人的内心发出的感情,礼是一种外表的装饰。礼的发生,表示人的忠信之薄,它又助长虚伪,所以是"乱之首"。
王弼说:"何以尽德,以无为用。"从字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一句空话,无既然是无,还有什么用不用可说呢?照上边所分析的,他在这些地方所谓的"无",其内容就是无私和无伪。所谓"无伪",就是一个特殊照它所得于一般的那种样子而活动。所以"以无为用"还是确有其内容的。
这些"无私"和"无伪"的内容,宋明道学倒是确切地说出来了。宋明道学,严格分别所谓"义利之辨",认为这是一切道德的根本。道学家们说,义利之辨就是公私之别,不论什么行为,只要是为"公"的,就是"义";只要是为"私"的,就是"利"。为义的是君子,为利的是小人。《孟子》和《中庸》都以"诚"为最高的范畴,甚至认为"不诚无物",宋明道学家更发挥了这个意思。玄学家们用的思想方法是"名理",不习惯于那种方法的人觉得他们所讲的很玄虚,实际上他们所讲的也是很实际的。
王弼也不是从根本上反对礼,他所反对的只是汉末所流行的虚伪的名教教条。他认为不仅礼必须"以无为用",就是仁义也必须"以无为用"。他说:"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功在为之,岂足处也。"(《老子》三十八章注)这一大段话,都是讲"以无为用"。如果不能"以无为用",不但礼是坏事,仁义也不可行。如果能"以无为用",不但仁义是好事,礼也不是坏事了。
在《老子指略》中也有类似的话。在那里,王弼说:"后其身而身先,身先非先身之所能也;外其身而身存,身存非存身之所为也。功不可取,美不可用。故必取其为功之母而已矣。篇云:'既知其子',而必'复守其母'。寻斯理也,何往而不畅哉!"王弼的这种思想,可以说是不废特殊而先一般。用王弼所了解的"玄之又玄"(《老子》一章注),废特殊而先一般是一玄,不废特殊而先一般是二玄。合起来就是"玄之又玄"。
第八节王弼、何晏关于"圣人"有情、无情的辩论
据何劭的《王弼传》说:"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锺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三国志?魏书》卷二八《锺会传》注引)何晏的论是怎么说的呢?难以详细知道。不过可以从他的《论语集解》中找一点线索。孔丘说:"回也其庶乎,屡空。"(《论语*先进》)何晏的《集解》说:"一曰:屡犹每也,空犹虚中也。"回就是孔丘所最喜欢的学生颜回。"虚中"就是说中心是空虚的。颜回"屡空",就是说,他还不能经常地空,只能屡次地空。后来的玄学家,就这一点上发挥。顾欢说:"夫无欲于无欲者,圣人之常也。有欲于无欲者,贤人之分也。二欲同无,故全空以目圣;一有一无,故每虚以称贤。贤人自有观之,则无欲于有欲,自无观之,则有欲于无欲。虚而未尽,非屡如何?"(皇侃《论语义疏》卷六引)顾欢认为,空就是无欲,心中没有任何欲望。贤人要求心中没有任何欲望,但是这个要求就是一种欲望,所以他心中还有欲望。圣人连这种欲望都没有,所以心中真是没有任何欲望。顾欢认为,圣人和贤人的区别就在这里。所以圣人"常空",而贤人则是"屡空"。
太史叔明说:"按其遗仁义,忘礼乐,隳支体,黜聪明,坐忘大通,此忘有之义也。忘有顿尽,非空如何?若以圣人验之。圣人忘忘,大贤不能忘忘。不能忘忘,心复为未尽。一未、一空,故屡名生也焉。"(同上)太史叔明认为,空就是忘有。贤人也能忘有,但是他还在想着忘有。他还没有忘掉那个忘字。所以他心里还不是真正的空。圣人不但忘有,而且把那个忘字也忘掉了。他心里才是真正的空。而贤人则只是"屡空"。这里所谓贤人是指颜回,圣人是指孔丘。
汉朝的谶纬经学家,把孔丘吹捧为"神",是跟人完全不同的。所以"孔子之道",就是一种宗教,孔丘就是一个教主。玄学家们提出了不同的说法,认为孔丘也是人。但是,孔丘这个人是"圣人",超乎一般人之上,跟一般人迥然不同的。其不同在于圣人无情,无喜、怒、哀、乐等感情。
圣人有情或无情,是魏晋时期的名士们所经常讨论的一个问题。
《世说新语》说:王戎的小儿子死了他很悲痛,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伤逝》)又说:顾和领他孙子和他的外孙子到一个庙里,看释迦牟尼临死时的像。在这个像中,释迦牟尼的弟子,有的哭,有的不哭。顾和问,为什么有的哭,有的不哭。他的外孙子说:"被亲故泣,不被亲故不泣。"他的孙子回答说:"不然,当由忘情故不泣,不能忘情故泣。"(《言语》)顾欢说"空"是"无欲",这个"无欲"当然也包括无情。太史叔明说"空"是"忘有",这个忘有,当然也包括忘情。王戎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他所说的"忘情",就是无喜怒哀乐。
照当时一般"名士"们的说法,无情比有情高。一般的玄学家们也是这样说。他们认为圣人"与无同体",所以一切欲望感情,也都"无"了。这就是"虚中",也就是"空"。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他也认为,贤人还是有喜怒哀乐的。《论语》上说,颜渊"不迁怒,不贰过"。何晏注说:"凡人任情,喜怒违理,颜回任道,怒不过分。迁者移也,怒其当理,不移易也。"(《论语集解-雍也》注)照何晏的解释,颜回同一般人不同之处,并不在于他在任何时候都没有怒,而是在于,他能"怒当其理","怒不过分",就是说,"理"应该怒的时候,他才怒,怒应该恰如其分,"当理"就是恰如其分,怒得过分就是不"当理"了。
何晏也是认为贤人与圣人不同,他的说法大概跟顾欢、太史叔明是一类的,是支持当时一般"名士"的说法。照这个说法,圣人的心,就同一块砖瓦、石头一样,这样说,可以吗?当时就有人提出这个问题。
《世说新语》有一条说:僧意问王脩,"圣人有情不?"王答说"无"。僧意又问:"圣人如柱耶?"王答:"如筹算,虽无情,运之者有情。"僧意又问:"谁运圣人耶?"王脩不能答。(《文学》)王脩认为圣人无情,大概是用何晏的那种说法。僧意跟着问:圣人就像根柱子吗?王说:像算学上用的筹码,筹码无情,但是运用筹码的人有情。但是,如果圣人只是像筹码,谁运用这个筹码呢?王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是不容易回答的。王弼大概是企图回答这一类的问题,他企图把"有情"和"无情"统一起来。
何劭的《王弼传》说,王弼"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王弼又说:"夫明足以寻极幽微,而不能去自然之性。颜子之量,孔父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又常狭斯人,以为未能以情从理者也。而今乃知自然之不可革。"(《三国志?魏书》卷二八《锺会传》注引)王弼的意思是说圣人所以出于常人之上的是他的智慧,但是在情感方面,他还是本来与一般人相同的。在情感方面,在与外物接触的时候,圣人也还是有所反映的。虽然有所反映,但是不受情感的干扰。就是说,他的精神境界,还是平静的,还是跟"无"相同的。这就叫"应物而无累于物"。王弼说,因为圣人也有情感,就认为他仍然是为情感所累,精神境界不得平静,这是不对的。因为圣人精神境界总是平静,就认为他与外物接触的时候,在情感上也完全没有反映,这也是不对的。
王弼说"以情从理"。比如说,人有生有死,这是自然的程序。生的时候用不着喜欢,死的时候也用不着悲哀,认为是理所当然。可以设想,如果懂得这个"理",人对于死就没有悲哀了,这就是"以情从理"。
王弼说:他自己原来也是认为圣人无喜怒哀乐。他说,孔丘遇到颜渊,他也喜欢,在颜渊死的时候,他也悲哀。王弼说,他原来认为孔丘的见解太狭隘了,为什么不能"以情从理"呢?以后他才认识到,人对于事物的理解,尽可极细微深刻,但是,喜怒哀乐是人的"自然之性",圣人也是人,他也有"自然之性",这是不能改变的。在这里,王弼讲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变化。
关于圣人有情和无情,是当时玄学家们普遍讨论的一个问题。其所以能够成为一个普遍讨论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也是一般和特殊关系问题的一个反映,一个人也是一个特殊,圣人也是一个特殊。既然是一个特殊,他就有一定的生理上和心理上的构造,在这一点上,圣人和一般的人是相同的。这就是王弼所说的"圣人同于人者,五情也。……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但是他又说:"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这就是说,圣人虽和一般的人同是特殊,但他却能"通无",这就是他所讲的"守母知子"的道理。"通无",就是他所说的"以无为用"。所谓"无"的实际内容,就是"无私"和"无伪"。他说,圣人的喜怒当理不过分,人们只有在完全无私的精神状态中,他的喜怒才能当理不过分。如果有私,他的喜怒就要不当理而过分,那就不是对于外物的自然反映,而是"伪"了。
王弼所讲的这个道理,宋明道学家也见到了。程颢写给张载的《定性书》,讲的就是这个道理。书中说:"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又说:"圣人之喜,以物之当喜;圣人之怒,以物之当怒。是以圣人之喜怒,不系于己,而系于物也。"照他所说的,定性的大前提,是"廓然而大公",就能"物来而顺应"。所谓"顺应",就是遇见当喜的事就喜,当怒的事就怒。所谓"当"就是"当理",当理就不过分。
这并不是说,程颢抄王弼,这是说有那么一个客观的道理,玄学和道学都看到一些。这也不足为奇。因为客观的道理在一定的范围内就是那么些,在一定范围内,对于某些问题认真思考的人,都能看到一些。道学家们都是批判玄学的,但他们之间的共同之处也还是不少。其共同处是他们都讲到了人的最高的精神境界,即天地境界。贵无论的缺点是它把这种精神境界和社会伦常日用对立起来了,用我在《新原道》的话说,玄学是极高明而不道中庸。宋明道学是教人在社会的伦常日用中达到天地境界,这就纠正了贵无论的缺点,把中国哲学的发展又提高了一步。
在当时对贵无论的缺点的批判,见于裴颇的《崇有论》等,详见第四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