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經濟學
美國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約翰·康芒斯的主要著作之一。制度學派出現在20世紀初葉的美國。這時美國在世界工業產量上已占首位,並且成為壟斷資本主義最發達的國家。制度學派就是為適應壟斷資本的需要而產生的。康芝斯認為,「制度」乃是經濟制度進化的動力。「制度」就是所謂「集體行動」控制「個體行動」。然而集體行動牽扯的範圍很廣,種類也是五花八門,其中包括「無組織的習俗」,也包括家庭,股份公司、同業協會等。最主要的則是法制。他把資本主義制度的產生歸功於法院,認為法院保證了資產階級法制的勝利,破壞了封建社會制度,為資本主義的發展掃清了道路。他認為資本主義制度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金融資本主義」和「管理的資本主義」。由「自由競爭的資本主義」發展為「管理的資本主義」,也是由於法制的作用,由於國家法律加強了對私人企業活動的干預。這就他所謂的「法制居先於經濟」的論斷。「階級利益調和論」是唐芝斯的「法制居先於經濟」的理論核心。他認為社會關係包括三個層次,一是衝突、二是依賴、三是秩序。衝突、依賴互相制約,社會秩序賴以維持。這三大因素通過「交易結合在一起」。所以只有可以調和的「交易」衝突,沒有什麼對抗性的矛盾。本書共分8章,分別為觀點、方法、魁奈、休謨和皮亞斯、亞當·斯密、邊沁對布萊克斯頓、馬爾薩斯、效率和稀少性。本書是根據麥克米倫公司紐約1934年版譯出,商務印書館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