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經濟學 · 第九章 未來性
Ⅰ 債務的流通性
1. 債務和商品
政治經濟科學在十八世紀開始出現時,和當時占優勢的認為人類原來是自由的和有理性的學說相一致。盧梭在他的名著《社會契約論》(1762年)里,通俗化了這種學說。人原來是自由的,而政府使他變成奴隸。人也是有理性的生物,只要能自由,就會按照理性行動。這是獨立宣言和法國革命的理論。它始終是古典派、樂觀主義者和心理學派的主要假設。他們的理論的基礎是一個絕對自由的個人,他了解自己的利益,如果讓他自由行動,所有一切行動的總和自會是利益的協調。
這些自由和理性的學說在推翻君主專制、廢除奴隸制和建立普及教育上造成了非常重大的結果。可是,那不是因為這些學說在歷史上是真實的——而是因為它們樹立了未來的理想。從歷史上說,比較正確的說法是絕大多數的人生活在一種解除不了的負債狀態中,自由是由於逐漸代以可以解除的債務而實現的。從歷史上說,比較正確的說法是像馬爾薩斯所說的那樣,人類原來是一種具有情慾的和愚蠢的生物,對於他們,自由和理性是一個道德品格慢慢進化以及由政府執行紀律的問題。
由於現代歷史研究的發展,特別是由於獲得現代社會學、人類學和法學史的幫助,人們可能完全改變十八世紀關於一種原始的自由和理性狀態的幻想,說明怎樣通過實際的可是受到反抗的步驟,根據從屬階級的習慣和目的,可以解除的債務變成為現代資本主義的基礎。政治經濟學變成不是個人自由的科學,而是一種有關債務的創造、流通性(negotiability)、解除和稀少性的科學。
我們現在稱為商人階級的那種人,他們買進和賣出、雇用和解僱、借入和貸出,並且因為握有對產業的合法控制權,現在是其他各種人的「發款員」。這些人原先是奴隸、農奴或者小販,沒有公民的權利,而只靠封建領主和君王是否願意和能夠賜予和委派給他們一些特殊權利。他們最想望的權利是自治,就是集體控制他們自己的成員,不受到封建領主的專橫暴力。有了這種集體的自由,他們就可能建立自己的法庭,制定自己的規則,用來判決他們自己之間的爭執。
這樣就產生了商人基爾特 [1] 和商業習慣法,然後又產生了同業行會;通過這些東西,適宜於買賣、製造和國外貿易的契約和習慣就由它們自己的法庭發展和實施起來了,很像我們現今在商事仲裁和勞動仲裁中所看到的那樣。
可是,商人和製造家所需要的不僅是不受任意的干擾——他們也需要君主所創立的法庭的幫助,以便實施他們的契約和習慣,正如提倡商事仲裁的運動現在正爭取立法規定,要法庭執行他們自己的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定一樣。這後一運動是四百年前在英國法庭中開始發生的那種情況的再現,美國法庭的習慣法方法就是起源於那種情況。
在十六世紀以前,買賣行為比較少。買賣只限於市集和商業村鎮。只有地主和富人能訂立契約,習慣法法庭會保證它的執行。這種人高於別人一等的特別標誌在於他們各有一種印信,可以用火漆蓋在冗長的文件上,作為他約定償付的證據。那叫做「蓋印契約」。這種交易需要時間和鄭重的手續。今天在房地產的出賣和抵押中它仍然存在,雖然在發源於澳大利亞的托倫斯制度下,連這種手續都被取消了,代以一種類似汽車所有權登記的簡單的登記制度。
可是,買賣商品的商人沒有閒暇、財富或政治權力。他們的「口頭的」或者沒有蓋章的契約不能一律在法庭上執行。但在十六世紀中,他們成了不可少的、有勢力的人物。法庭現在必須想法執行他們的成百成千的契約。經過若干年的實驗以後,聰明的法律工作者發明了一種簡單的假設,認為一件交易的當事人的心中一定有這種假設的情況。這種假設認為商人無意於掠奪、竊取或欺騙,他們只是想做正當的事情。這意味著,如果一個商人實際把一種商品交給另一個人,有意使他成為這一商品的所有者,那另一個人就有意付給代價。即使沒有提到價格,他也準備償付恰當的代價。他承擔了償付的義務。
這是「口頭的」契約,或者不如說,行為的契約。自從有「欺詐律」以來,它只限於小額的契約。然而,它仍然存在於證券交易所的規章里,在交易所中,價值百萬的財產在幾分鐘內僅僅憑發狂似的經紀人的手勢所有權就發生了轉移,其契約由交易所本身執行,雖然必須有書面的證據才能在法庭上執行。當一個監工接受一個工人的產品,或者接受一個供給者的原料時,公司方面就有意償付代價。現在 我們認為這種意圖是當然的,是一種自然法則;可是它是四百年前法律家的發明。商品的接受就造成一種法律上的負債,儘管在心理上也許並沒有想要償付的意思。
可是,對商人來說,這還不夠。他們還需要可以買賣債務的法律上的權力。法律家費了整個十七世紀的時間才完全發現債務的流通性。商人所需要的是把他們的債權變成貨幣。在早期的歷史上,貨幣僅僅是一種計算上的貨幣,像希臘所用的牛;後來它變成一種金屬的商品。後來,國王們在金屬上標以印記,使它成為納稅和償付私人債務的合法手段。鑄幣於是就不再是商品。它成為一種制度,就是「法幣」,償付公私債務的共同手段。
因此必須賦予鑄幣兩種屬性,以便使它和商品有所區別。這些屬性又是法律家的發明。一種是流通性,另一種是可以解除債務的屬性。
如果一個誠實的商人在賣貨時從一個竊賊手裡收到他偷來的錢,這些貨幣就變成那商人的財產,全世界都不能干涉他,包括那被偷的人在內。那竊賊取得了驚人的法律上的權力,使他對原來不屬於他的東西有了完整的權利。這就是流通性的意義。必須將可轉讓性和流通性區別清楚。一個人轉移給另一人的東西,不能超過他自己所有的權利。他只能轉讓他的「平衡法上的權利」——買方仍然對這項財產上的任何留置權負責。這是可轉讓性。可是,買進所謂商品——即鑄幣——的「買方」,也就是賣出貨物的賣方,對於貨幣卻取得完全的權利,沒有任何義務要為他的占有權提出證據。這是流通性。因此,鑄幣和金銀塊不同,甚至和外國錢幣不同,外國錢幣在輸入的國家裡不是法幣。金銀塊或者外國錢幣可能被偷去賣掉,但是,可以被合法所有人收回。貨幣可能被偷去,如果由賣貨人在老老實實的交易中作為「貨款」收進,那就不能由原失主收回。那失竊的原主只能控訴其他有關的人,要求賠償損失。
因此,如果要使商人的債務像貨幣一樣,就必須使債務也可以流通。這裡有另一種困難作為障礙。契約曾被認為是一種履行諾言的義務,但只以對契約的另一方為限。這是一種個人的問題。工作之約 [2] ,婚姻之約,至今還不能賣給一個第三者。假如以契約的自由為藉口,那豈不是奴隸制、勞力償債制或者蓄妾制。可是,一種有一定數目和一定日期的償付法幣的契約,為什麼不可以賣給第三者換取貨物,雖然那貨幣還不存在?人們不僅費了十七世紀而且費了以後的幾個世紀才發明了方法,使得這種契約可以轉讓。結果,「可轉移的票據」法成為法律上的一套辦法,這些辦法把貨幣的預期變成了貨幣本身。 [3]
在發展債務流通性的這一段長時期的同時,由自然權利到私有財產的觀念也在發展著。直到1689年的革命把統治權和財產分開以後,這種權利才在英國生效。只要統治者對臣民的生命財產有任意處置的權力,就不可能存在什麼不可侵犯的財產權;像我們在費爾默和洛克的辯論中所看到的那樣,不管人們認為這種權利多麼「自然」或「神聖」。
可是,又經過一百五十年之久,財產權本身包含商品的兩種矛盾的意義,即有形的物質和物資的所有權。古典經濟學家的卓越的著作之所以調和一致,完全是因為他們本身內含的矛盾是看不出的。直到1840年至1860年二十年中,從正統學派的這種基本矛盾中產生四派非正統的經濟學家時,這一矛盾才顯得很突出。普魯東把這種矛盾轉換為無政府主義,馬克思把它變成共產主義,凱雷和巴斯夏把它變成樂觀主義,可是,麥克勞德採取了商品所有權那方面的意義,把商品的物質的意義放在生產論和消費論裡面去。
這種商品的雙重意義,一直是既有通俗的意義,又有經濟學家的意義。商品是一種可買可賣的有用的東西,可是,當它正被使用時(不管是用於生產或者用於消費),卻不是商品。它在這時候只是物資——包括土地、設備、生產過程中的半製成品,或者最終消費者手裡的消費資料。只有在市場上,它才是商品。
麥克勞德所做到的是創立一種在市場上可以出賣的「經濟量」的概念,用它替代古典經濟學家的物質資料。這種經濟量他稱為「債務」,相當於法律上的「義務」之經濟名詞。這「經濟量」的概念對經濟學家們顯得非常奇怪,以致他們不能了解,可是,我們發現它的意思等於現代「資本」的意義。這種現代的意義本質上是一種法律的概念,因為它完全以所有權為基礎。它使古典經濟學家感到稀奇,是由於它包含「未來性」作為它的一面,同時也包含老派經濟學家們的使用價值和稀少性價值。然而,未來性是商品的所有權方面的要素,他們以前認為這是當然的。
因此,在作為法律家的麥克勞德看來,人們通過讓與和取得的合法程序所買賣的不是物資,而是物資的所有權 。因此,任何所有權(不是所占有的物資)都是一種「商品」。一種所有權是物質的東西的所有權——有形體的財產。另一種是債務的所有權——無形體的財產。兩種所有權因此都是「商品」,因為兩者都能讓與和取得,一種在商品市場上,另一種在債務市場上。
這樣,麥克勞德這第一個法律家和經濟學家,在1856年是第一個形成一種債務市場觀念的人。他在一項概括的原則里,把商品市場上所有權的交換和債務市場上所有權的交換結合起來。由於這個緣故,他使「交換性」成為經濟學必須研究的唯一的原則。他說得很對,這種交換性實際上是古典經濟學家的主要原則。
然而,如麥克勞德自己所說,他以為在那雙重的所有權的移轉中兩種經濟量相互交換,這種雙重移轉我們認為向來總是被了解為一項「交易」的意思,和「交換」有所區別。每一種經濟量實際上是由交易造成的一種債務。一種是賣戶要在短期內交出具體物資的債務,例如交出一千噸鋼,這個我們稱為履行 的義務。另一種是買戶要在一定期限,例如六十天內付給鋼的代價,這個我們稱為償付 的義務。這些債務是經濟上的名詞,意思等於法律上的義務。這些義務都不是物質的東西,可是它們有交換價值。因此,這裡就用得著麥克勞德的「經濟量」的概念,就是一種債務,等於他的法律上的義務的概念,當然,這不是一種物質的量,但仍然是一種可以出賣的量,因此是一種經濟量。
2. 債務市場和債務金字塔
根據麥克勞德的債務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區別,我們能建立一種「債務市場」和「債務金字塔」的公式,使他的理論適合聯邦準備制在1924年6月29日的情況。債務市場通常稱為「金融市場」,雖然它是由於債務的流通性才可能產生的唯一的市場。它的每日記錄是聯邦準備制的貸方和借方,從四千八百萬有贏利業的買者和賣者,一直到這些買者和賣者、移轉交易中所造成的債務所有權的會員銀行甚至非會員銀行,必要時再移轉到十二家準備銀行,這些銀行本身由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和美國財政部統一調節。
非會員銀行,甚至屬於「金匯兌」體系的其他國家的中央銀行,可以把它們的商業債務賣給會員銀行,從而和準備銀行發生關係,以致連整個世界都被債務的流通性聯繫在一起。在我們以下的研究中,這一點將在許多地方出現。
通過黃金的集中於中央銀行所造成的驚人的上層建築,人們把這種制度正確地稱為「債務金字塔」從附圖6和7,可以看出「債務金字塔」的複雜情況。這種以最低限度的黃金為基礎的龐大債務市場的相互作用,可以在別處發表的長篇巨著中看到,現在我們只能對麥克勞德所奠定的基礎作一種批判的檢查。
麥克勞德的理論有幾種缺點,一部分是法律的,一部分是經濟的,主要地由於他周圍的古典經濟學家的唯物主義的概念,以及他在努力構成一種不是唯物主義的「經濟量」的新穎概念中所有的困難。我們將追溯這些困難的解決,從麥克勞德的債務的流通性(1856年)起,經過西季威克的金融市場和資本市場的區別(1883年);威克塞爾的世界範圍的債務償付社會(1898年);卡塞爾的等待的稀少性(1903年);納普的債務的解除(1905年);霍特里的債務的創造(1919年);以及費希爾的負債過多和蕭條(1932年)。這些都是從1856年開始的麥克勞德的著作中發展出來的。
3. 財產和財產權
麥克勞德說:「如果有人問,什麼發現對人類的財產變化的影響最深,我們大概可以符合實際地說——那是人們發現債務是一種可以出賣的商品。……丹尼爾·韋伯斯特曾說信用 對於使國家富裕的貢獻千倍於全世界所有的礦山,他這句話的意思是指人們發現『債務是一種可以出賣的商品或物;它可以像貨幣那樣使用;並且產生貨幣的一切影響』。」
這種可以出賣的商品,麥克勞德認為,是「財富」!我們叫它「資產」。
實際上,債務或所有權都不是財富。它們是制度。我們從數量觀點把它們叫做資產和負債,我們認為這是商人的資本的意義。由於逐漸承受十七世紀中商人的習慣,在法律上發明了債務的流通性,人們已經使債務可以出賣,像商品的所有權那樣,特別像法償商品——鑄幣。銀行家買進一項債務時,他不是買一種具體的物資,而是買那叫做債務的制度。製造家買進具體的物資時,他所買的不是物資,而是物資的所有權。
圖6 債務市場貸方和借方
1929年6月
上圖一部分根據1929年7月和1929年12月聯邦準備銀行公報所載資料編制。
圖7 債務金字塔
1929年6月29日
根據1929年7月和1929年12月聯邦準備銀行公報。「自由黃金」數字,經過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特許引用。
麥克勞德曾受到責備,人們認為他把一件東西算了兩次,一次作為有形的物質,一次作為財產權。因為這個緣故,他的名字不列在權威方面所編的經濟學家名單之內 [4] ,儘管他的銀行貼現原則在調節黃金的流入和流出方面是一種重大的發現,後來英格蘭銀行還曾採用。
麥克勞德確實把某種東西算了兩次,但不是東西 本身和對那東西的權利 ,因為他在經濟學裡完全丟開了有形的物質,只算那可以轉讓的債務和商品的所有權。可是,他把幾種其他的「東西」算了兩次——他把兩種財產權——有形體的和無形體的——在一年的時間內算作兩種存在物。他把無形的財產算作一種債務,其實那是債務的否定。
既然他是根據一個法律家淵博的法律知識分析法律權利經濟學 [5] 第一個,實際上也是唯一的經濟學家,既然他的謬誤議論和他的批評家的誤解曾使經濟學家們更堅信邊沁以痛苦和快樂替代布萊克斯頓的法律和習俗的說法,我們應該找出麥克勞德的錯誤在什麼地方,從而看到這些錯誤怎樣可以糾正。因為,我們認為,只要他的物質的比喻和雙重計算取消,障礙就去掉,就可以建立關於財產權的經濟理論,像他想要做到的那樣。
麥克勞德的理論體系所根據的基本觀念,雖然由於物質的比喻而顯得混淆不清,卻是「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意義里所包含的「未來性」原則。麥克勞德認為,未來性客觀地存在於一種現在的「經濟量」里,這經濟量就是「信用」,它的意義和債務相等。
適當地確定麥克勞德的地位,最好從龐·巴維克所作的批評開始,在所有的經濟學家中,他自己盡了最大的力量把「未來性」引進了主觀的經濟學。龐·巴維克也重疊了他的主觀的未來性和技術的效率概念,就像麥克勞德重疊了他的法律上的未來性和物質的比喻那樣。他在經濟學說里排除了麥克勞德的「權利和關係」,正如麥克勞德排除了後來是龐·巴維克的心理的東西。麥克勞德認為,心理的欲望雖然是基本的,卻沒法測量,因此不能作為科學的根據。可是,龐·巴維克認為,權利是社會的關係,包含了雙重計算。
龐·巴維克說 [6] 經濟學家向來選擇於四種獨立的概念之間,這四種概念都是從一件物質的東西推論出來的——例如清水。第一是有形的物質,水;第二是它的內在的客觀特性,有用性或效用;第三是它對人類有用的勞務;第四是對水的權利。
其中第一項,物質的東西本身不管它的特性,龐·巴維克正確地予以否定,因為它除了作為它的有用的特性的寄身之所以外,不可能是經濟學家的研究對象,經濟學家們所做的工作是選擇某些特性和其他的特性分開。麥克勞德所擇取的特性是交換性,他認為這就是「財富」,並且這是龐·巴維克的四種概念所共有的。
如果我們考查這樣結合在「財富」這個名詞里的個別的意義,被龐·巴維克區別為第二、第三和第四項的那些名詞,我們將發現它們實在是三種不同的科學的出發點,每一種都用「經濟學」的名義,可是在現代的研究和教學裡每一種都是被區別開來的。龐·巴維克的「內在的客觀特性」——有用性或效用,我們稱為技術的使用價值——是工程和家政經濟學的研究對象。這是使用價值的生產,不管麥克勞德的交換性或者「使它參加商業」那些判斷的標準。龐·巴維克的「對人類有用的服務」是財富的生產和消費,其中最重要的是欲望的滿足,這方面已經成為家政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7] 。他所說的「對水的權利」是法律通過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liberty and exposure),對人的控制,這就是以麥克勞德為創始人的制度經濟學。
重農學派和李嘉圖是農業和工程經濟學家;包括龐·巴維克本人在內的快樂主義者是家政經濟學家;制度學派則是所有權經濟學家。由於名詞的雙重的和三重的意義,由於類比、隱喻和人化,這些不同的學科在歷史上發生了混淆和重疊。這是不可避免的,因為每一種「特性」在一個包含其他特性的「領域」以內運行,任何一項特性的選擇都是一種分析、實驗、判斷和具有目的的精神活動。
麥克勞德的前輩,重農學派和古典經濟學家選擇了第二種特性即使用價值,可是和其他的特性混合起來,它們的「嫡系的」子孫是工程和農業經濟學。心理經濟學家,像龐·巴維克本人,選擇了第三項,就是對人類有用的勞務,他們的子孫是家政經濟學。可是,我們稱為制度經濟學家的那些人選擇了第四項,就是財產的權利。
麥克勞德的誤解一部分起源於「財產」的雙重意義。麥克勞德澄清了這一點,可是人們對他不了解。
「大多數人,」他說,「在說到或聽到財產 的時候,想到某種物質的東西,例如土地、房屋、牲畜、貨幣等等。」可是,那不是財產的真正意義。「財產這個名詞的真正的和原來的意義不是指物質的東西;而是指使用和處理一件東西的絕對權利。……財產……的真正意義是完全指一種權利、利益或所有權;因此,把物質的東西叫做財產和叫做權利、利益、所有權,是同樣的荒謬。」 [8]
接下去他又說,經濟學所研究的不是「土地、房屋、牲畜和穀物」,而是土地、房屋、牲畜和穀物「以及一切其他東西」上的「財產」。財產和財產權一樣;物質的東西對經濟學沒有價值,除了因為它們能被人依法占有和它們的所有權能依法轉移。任何其他一種持有或轉移是侵占、掠奪、偷竊。其他科學研究物——經濟學研究對物的合法權利。這樣他把物質的東西推移到未來,代以他的所謂「經濟量」,對物的未來使用的現在權利。
既然麥克勞德這樣消除了前輩留傳的物質的東西與物質所有權的雙重意義,因此完全在對未來事物的權利的意義上研究財產,人們對他的理論的批評就不應該針對他的假定的對物 和權利 的雙重計算,而應該針對他對權利 本身的雙重計算。這起源於他的「信用」這個名詞的雙重意義,以及他自己不能完全擺脫以前法律家和經濟學家的物質的類比。對財產和物作雙重計算的是他的批評者,他們忽視了麥克勞德所說的他根本不把物質的東西作為經濟科學的研究對象。
然而,他給他們留下了誤解的緣由,因為他用了他們的物質概念來表示他的意思。他對一物只計算一次,作為財產權的交換性,這個他叫做「財產」,並且對一切財產權給予他所謂經濟量(「信用」)那種東西的意義。經濟學家向來認為商品當然是財產。因此,那是一種不變的特性,他們就能一心討論物資的具體的生產、運輸、交換、分配和消費,不管那假設的相等的特性(財產權)方面的任何變化性。可是,麥克勞德排除了作為屬於其他科學的範圍的物質的東西,而一心研究對那些東西的權利的交換性。實際上,財產權中的某一種,「可以出賣的債務」,在它自己的市場上可以單獨變化這一事實,對他來說,是他的理論體系的出發點。可是,在這方面可以出賣的債務和一般財產權沒有區別——一切財產都是信用和債務,他認為,因為那是預期可以從別人那裡取得有價值的東西。僅僅這種預期就能買進賣出。
4. 有形體的、無形體的、無形的財產
(1)時間和時間的尺度——在區別現在與過去和未來方面,麥克勞德遇到嚴重的困難。在一個地方,現在指的是一種時間的零點 ;在同一問題上,又指未來的一年 [9] 。這是他對「有形體的」財產和「無形體的」財產的區別。有形體的財產延長到未來的一年。可是,無形體的財產在有形體的財產已經停止以後完全延長到未來。在一個地方,無形體的財產從現在的零點時間開始,而在另一個地方,從未來的一年以後開始。
第一,關於他的時間的零點。
「財產,像兩面神一樣,」他說,「有背對背的兩面。它有關過去 和未來 ,」因此「屬於對立的特質。……現今在一切數理和物理科學中,向來的習慣總是用相反的 符號代表相同的 數量,可是屬於相反的 特質。因此,完全為了便利起見,並且遵守自然科學上不變的習慣,如果我們把這種財產之一作為正的 ,就可把另一種表示為負的 ,作為區別的標記。……如果我們把對於在過去 取得的東西的財產表示為正的 ,就可以把對於將要在未來取得的東西的財產表示為負的 。」 [10]
現在「數學家知道」,他說,「我們像用正號一樣,能夠用負號作同樣的運算。」因此,麥克勞德用正號加(+)代表「過去的產物的財產」,就是他所謂有形體的財產;用負號減(-)代表「未來的產物的財產」,就是他所謂無形體的財產。他這樣地表示:
可以轉移的財產 [11]
財產(過去的產物) 現在 財產(未來的產物)
有形體的財產 0 無形體的財產
正的(+) 負的(-)
土地、房屋等…………………… ………… 永遠的每年收益
商人已獲貨幣…………………… ………… 他的信用
營業房屋,店中的存貨………… ………… 商譽
專門職業者已獲貨幣…………… ………… 業務執行
已出版的書籍等………………… ………… 版權
已造成的機器…………………… ………… 專利權
商業公司的資本………………… ………… 股份;各種年金;基金;收費權;擺渡權;地租,等等
像在上列圖表內看到的,有形體的財產是對已經生產的物資的產權。可是,在同一問題上,他說有形體的財產在未來的一年後存在。
「……雖然土地的每年產物只有隔開未來的時間才實際存在,對這些產物實際存在時的權利 或財產 卻是現在的 ,可以像任何物質的有形體財產一樣地買進賣出,例如一張桌子、一把椅子或者若干穀物。就是說,這些永久年產物各有一種現在的價值 :土地的買價只是這一系列永久未來產物的現在價值 的總和,再說,雖然這一系列未來產物是無限的,一種簡單的代數公式說明它有一定的限度:這一定的限度主要決定於當時的平均利率。當一般的利率是百分之三時,總的土地價值大約是三十三倍於它的年產價值:因此土地總財產的三十三份中的三十二份是無形體的 :只有剩下的一份是有形體的 。」 [12]
這裡有形體的 財產是一年的預期,無形體的財產到那第一年年底才開始。這和他的表格里的說明相反,在表格里無形體的財產從一個現在的時間的零點開始,可是,在這裡他的有形體的財產似乎沒有未來性,連一年的未來性都沒有。當然,事實是他的有形體財產的價值 包括他的全部「三十三倍於它的年值」。如果是這樣,他的有形體的財產本身也就是「無形體的」財產,應該改列在他的表格的負方。 [13]
有形體的或正的一面,作為財產和作為價值,完全消失。它在過去可能是財產,在過去可能有過價值,可是那是因為過去 是當時的現在 ,並且在它前面還有未來。當過去消失,消失在現在時間的零點時,財產權和這些權利的價值也跟著一起消失。
實際上,有形體的財產的意義是雙重的,都是面向著未來。它意味著占有 為了個人自己未來的使用,又意味著把持著別人所需要可是不占有的東西。前者是麥克勞德所謂對永久的每年產物的現在權利的意思。可是它們不僅僅是每年的產物。它們是占有一切未來產物(最近的或遙遠的未來),供自己使用的權利。
第二種意義是「交換性」,在議妥價格以前不讓別人取得某種東西的權利。這種權利,他說得不錯,並不等待一年。它是一種在他的現在時間的零點立即開始的權利。可是,這種交換性的權利就是他的無形體的財產和有形體的財產的流通性或可轉讓性的意義。
他所以弄得像這樣對未來時間作雙重計算,是由於他十分粗淺地混淆了時間和時間的計量,就是年或者「每年的」收益。他說,
「債務或信用,和任何物質的財產一樣,是可以買賣的商品:為了銷售的便利,它們必須被分成某種單位:煤按噸出賣;穀物按夸脫出賣;糖按磅出賣;其他東西按盎司出賣。債務的單位是對一年後支付的 一百鎊可以要求支付的權利 。用來購買這債務單位的貨幣的總數是它的價格;當然,用來購買固定的債務單位的價格越小,貨幣的價值就越大。」 [14]
這樣,如果債務是一年後償付的一百元,銀行家以九十五美元的價格買進,那麼,銀行家的貨幣的價值就是略高於每年五美元。可是,如果銀行家所付的價格減少到九十美元,他的貨幣的每年的價值就是略高於十美元。
當然,這不過是一種年率 ,他也很了解,可是這是金融市場的語言,金融市場把貨幣的「價值」或貨幣的「價格」說成每年的利率。然而,在債務市場上作為「貼現」,這種貼現實際是在現在的時間點上發生,雖然那未來時間的間隔可能是一天或者九十天,為了便利起見折合為一種計量單位,一年。但是他的「債務的價格」的概念使麥克勞德能作出他的重要發現,發現了英格蘭銀行在控制黃金的流出和流入方面的適當的貼現政策。 [15]
結果,麥克勞德的「現在」的概念,原來在他的表格里從過去和未來之間的一個時間零點開始,這一來被轉移到時間的兩點——一年的起始和終了——之間的一段時期。因為在一年未來時間中的這種奇怪的重疊,批評家就好像有理地指摘了關於物質的東西和對東西的權利的雙重計算。可是,他根本沒有計算物質的東西——他計算了對東西的所有權。他的雙重計算是對於未來時間的雙重計算,只在有關供自己使用的有形體財產的情況下,在一年的未來期內。
麥克勞德的不幸的未來第一年,必須看作商品經濟學家遺留下來的唯物主義的痕跡,以及他自己不能一貫地區別他們的有形體的東西 (從過去積累起來的)和他的有形體的財產 ,他的有形體的財產和他的無形體的財產同樣肯定地只面向未來。
實際上,像上文提過的那樣,他在他的經濟理論體系中沒有運用這種雙重意義,因為他的中心觀念是交換性。他說經濟學只討論交換價值,而不討論使用價值,後者他認為是心理的。只有交換價值能用貨幣為尺度。因此,他的意思真正所在的有形體財產的權利,不是可以使用 那東西的權利,而是可以讓與 那東西的所有權 的權利,以及可以給予買戶一種合法所有權的權利。
這種讓與權並不等待一年,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也不包含時間的重疊或者有形體和無形體的權利的重疊。所有人現在 就可以給予別人合法的所有權,如果他現在 有法律上的所有權。他現在就能取得他對土地或任何其他「有形體的」財產的權利的交換價值,不必等待一年,雖然他可能要等待一年才能得到那土地將生產的作物的所有權。可是,作為麥克勞德的唯一的研究對象的讓與的權利,從現在的時間點開始,由於這一點才可能造成對土地的交換價值,或者對它的未來產物,或者對其他東西的權利。他的「可以轉移的財產」圖表無疑的是他自己的比較正確的了解,在那個表里現在是時間的零點,而不是未來的一年時間。
在同一問題上可以看出,他在他的有形體的財產的意義中確實不包括未來的一年。
他說,我們可以有「一種財產或權利,完全和任何特殊的主體 或者被占有的物品分離和分開。它甚至在現在的時間可能還不存在。因此,那些占有土地、果樹、牲畜等等的人,對它們的未來產物有財產權。雖然產物本身只將在一個未來的時間存在,對那產物出生後的財產權卻是現在的,可以買進賣出,和任何物質的財產一樣。或者,那東西也許已經存在,可是現在也許是別人的財產 ;只能在一個未來時間才歸我們所有。這樣,一個人可能有權利在一個未來時間向另一個人要求一筆錢。這筆錢,沒有疑問,可能已經存在,但是還不歸我們占有;甚至還不歸將來應該付出的那個人占有。在付給我們以前,它可能經過不知多少人的手。然而,我們可以要求這筆錢的權利卻是現在的和已經存在的,我們可以出賣它和處理它,就像它是物質的財產一樣。因此,它是財產 ;可是在羅馬和英國法律里,它叫做無形體的財產 ,因為僅僅是一種抽象的權利 ,完全和任何特殊的實體分開。」 [16]
因此,有形體的和無形體的財產都是在現在的時間點開始,都是現在的估價,期待著未來的取得。
古典派的商品經濟學家在經濟理論中不管時間 這一項因素,因為在他們看來,時間只是一種心理的抽象作用,因此沒有經濟價值。從他們的觀點來說,他們是正確的,因為他們的研究單位是物質的東西(假設有形體的財產和物資是同一的),他們的研究方法類似牛頓的物體運動定律。
在這些自然科學的研究對象里時間不存在。時間是由人的經驗放在那裡的。物質的東西,甚至動物,沒有時間觀念。它們只管繼續存在,而不思考這個問題。可是人類,由於社會的語言活動,以及製造工具供將來使用,構成一種未來時間的順序,這種順序他們從本身得出,然後用來解釋周圍的世界。最後,他們從自己的活動中,構成抽象的時間觀念。
第一種困難是時間和時間的計量混淆不清。由於這個緣故,過去、現在和未來不能精確地加以區別。麥克勞德第一個試圖把時間引進經濟理論,他的「現在」的觀念在一點時間和一年時間之間猶豫不定。現在,對經濟學家和對歷史學家一樣,只是現時的事情,沒有什麼精確的持續期間。
經歷了整個十九世紀,甚至到了二十世紀的數理的統計,經濟學家才能明確時間和時間的計量在經濟理論中的地位。從這些結果中,我們得出一點 時間和一段 時間的區別,以及物資和所有權的區別。
如果我們把「現在」解釋為未來和過去之間的一個移動中的時間零點 (麥克勞德,數學派),或者作為一種移動中的時間瞬息 而沒有可以量度的長短(皮亞斯,柏格森),那就沒有物資和所有權的雙重計算。物資完全是從過去到現在的時間點的物質的積累。非等到從現在的時間點開始,賦予它們未來性以後,它們對於人類並不作為所有權 或價值 而存在。因為,所有權(有形體的和無形體的財產)總是一種對物資的未來使用或出賣的現在的權利,所謂未來可能是極近的也可能是遙遠的。物資,作為純粹物質的存在,總是在過去。它們本身沒有未來性。可是,那物資的所有權和估價總是對未來的預期。這兩者被一個移動著的時間點——現在——分開,在現在的時候,物資終止,因為在它們本身以及對它們本身,已經沒有什麼預期;可是,它們的所有權和價值從那移動著的時間點——現在——開始,因為這些是人類對它們的預期。
這種把物資變成所有權和價值的移動著的時間點,在過去四十年中,被稱為時間之「流」。在自然科學裡,時間之流是事件的連續。可是,在作為一種「人類預期」的科學的經濟學裡,「時間之流」是預期的 事件的連續。
可是,另有一種很不同的未來時間的概念,一個現在的和一個未來的時間點之間的間隔 。這種間隔通常被區別為時間的「經過」,可是,經濟學家在人類事件中對它作更精確的解釋,作為一個現在的時間點和一個未來的時間點之間的一種預期的 間隔。在1889年,龐·巴維克第一個從事於分析這種未來的時間的間隔 。可是,它的實際應用是在轉移所有權的交易中。那交易在一個現在的時間點生效,例如1932年9月1日12時。它創造兩種債務(無形體的財產),一種是未來的履行 的債務,或者物資或服務的交貨,這種物資或服務的所有權已經在交易中被讓與;一種是未來償付 的債務,由那在交易中取得所有權的人承擔。換一句話說,每一項交易發生在一個時間點,這時候所有權被讓與和取得。可是那交易只關係未來,全靠這一點使所有權獲得價值 。
預期的時間之「流」(在此期內「交易」陸續發生),和預期的時間之「經過」(在此期內「等待」發生)之間的區別,最後使人們可能區別利潤和利息,這兩者以前總是混合在一起的。利潤和損失在連續的時間點上一次又一次的交易中發生,可是利息是在兩個時間點當中的期間產生的。 [17]
(2)辯護和經濟學——如果經濟學,作為一種人性的科學,只討論未來,因為只有未來使現在的所有權具有價值,那麼,過去的 物資、過去的 所有權和過去的 估價變成什麼呢?它們成為完全給個人在現在做的事或者想要在將來做的事辯護。
我們必須使自己處於皮亞斯的記憶、活動和預期那種完全人類的狀態它們發生於各個連續的時間的瞬息。過去在那瞬息時間已經消逝,可是記憶從兩方面使它復活:一方面是到現在為止已經得到的物資,另一方面是人們對於在現在為未來所要求的所有權的辯護。一方面是過去勞動的產物,另一方面是由於過去的合法活動而要求的既得權利。後者是洛克的「自然」權利和麥克勞德的「財產」。
如果我們向過去看,那麼,到現在時間點為止所累積的一切有用的物資,是馬克思的在過去發生作用的社會勞動力的社會使用價值。這種使用價值的所有權 在歷史上又被區分為公共的和私有的財產。然而,它們不斷地消逝,作為已往的過去的財產,現在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並且正在作為未來的財產重現,這一點就給它們一種現在的價值。它們作為價值、資產、負債、所有權、交易和債務而重現,為了未來的生產和消費、未來的讓與和取得。它們在移動中的現在沒有從過去積累起來的價值,像李嘉圖和馬克思的勞動學說所主張的那樣,因為價值只是未來的收入和支出的一種預期。
它們確實具有馬克思的社會使用價值 (這是他用來代表財富的名詞),可是那是一種社會概念,根據這種概念他給未來的共同所有權進行辯護。這種價值將繼續不斷,如果生產和補充繼續不斷,可是它不是對個人的價值,除非他現在能預期取得一份供他個人私用的社會財富。這預期的一份是私有財產。
因此,財產或所有權和價值是同樣的情況。如果物資是過去的財產或價值,那只是因為在連續發生的時間點上,過去是當時的 現在,面向著當時的 未來。
因此,現在的所有人從對過去的考慮中所能得到的結果,只是一種辯護的理由,說明他現在主張所有權的權利是合理的。若是發生疑問或爭執,他能用他的理由在法庭上辯護他現在的所有權,這是他現在的權利,可以把合法所有權讓給別人或者自己使用那物資。他的辯護是用他預期法庭會接受的那種方式向法庭陳述。這種辯護可以一般的根據普通的習慣,結合他本人在過去的合法行動等特殊情況,例如他的過去的 勞動和經營;或者他過去 行使所有權權利,從來沒有發生過爭執;或者他過去 怎樣通過合法的交易,由於讓出其他合法的所有權權利,而取得這一種所有權;或者用任何其他有效的方法,根據過去發生的事情為自己辯護。這是所有權的辯護,不是所有權本身;是對於現在的和打算要做的經濟活動的一種辯護,這種經濟活動是經濟科學的研究對象。
這種辯護和經濟學的混淆,在大眾的、經濟的和法律的語言裡,幾乎普遍存在,並且是經濟科學開始時的主要困難。當一種經濟分析的結論有人不同意時,不同意的人很容易地立刻從經濟學轉向辯護或譴責。他用「自然權利」、既得權利,以及他過去依照法律和習慣已經取得的東西來辯解。可是,那是辯護,不是經濟學。經濟學要問,一個人現在和今後可以任意行使的權利是 什麼?那種權利在現在的價值 是什麼?從別人的衝突的權利以及個人行使權利的社會後果看來,這種權利和它的價值應該 是什麼?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麥克勞德的代表過去的加(+)號是辯護;他的代表未來的減(-)號是有形體的、無形體的和無形的財產。他的代表移動中的現在的零(0)號是交易、估價和未來的折扣。這種時間的零點區別辯護和經濟學。
可是,麥克勞德在他的「未來性」的分析中有兩種其他的缺點:沒有債權和債務的一致性,以及債權作為債務和作為售貨的雙重意義。
(3)義務和債務,權利和債務——麥克勞德分不清過去和未來時間更加嚴重的是他不把未來的兩個相反的方面作為在現在一起同時存在。
債務的流通性,由於英國習慣法里一種古怪的偶然事件(在美國法律里照樣仿效,可是在大陸法里沒有這種情況),分開了債權的存在和相等的債務的存在,認為債權 在交易的那天就產生,而債務 要到以後個人的償付義務 履行的那一天才算存在。「債權」在償付債務的義務實際存在以前就能買進賣出。
這是不了解法律上的義務和麥克勞德本人給它的「經濟量」所題的名稱——債務——是同一的。當然,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經濟上的債權和債務,同時產生,也同時消滅。債權人在六十天後收進一千元的權利,和債務人在六十天後付出一千元的義務是同一的。然而,從法律上來說,郡長執行償付的義務的責任,在債權人請得法院命令郡長以前,還不存在,並且不會存在。可是,債權存在,作為一個企業的「資產」方和另一個企業的「負債」方的同一數量。從預期的觀點來說,義務在現在的「服從」狀態中存在,等於在現在的「安全」狀態中存在的權利。 [18]
麥克勞德嚴正地面對這個問題,選擇了似是而非的說法。他實際上引證了和他自己反對的著名經濟學家的言論。 [19] 塞紐希曾說:「各個個人的資產負債表包含三種賬目:現存貨品、債權和債務。可是,如果我們把世界上每一個人所有的貸借對照表集中起來,變成一張表,債務和債權相互抵消,結果只剩下一種賬目:現存貨品。」
可是,麥克勞德,作為一個習慣法的法律家,用區別「義務」和「債務」來答覆。「債務不是債務人所欠的貨幣,而是個人應該償付貨幣的義務。」他說,羅馬法律家認為當一個商人買進貨品,約定三個月後償付價款時,那個商人是「負債,但延期補償」。可是,英國法律「似乎」採取一種不同的見解。
「如果在債權到期以前,債權人提起訴訟要求償付,英國法律的原則是未到期的債權可以用一般的爭點予以抗辯 :就是,被告可以答覆說,他根本不負債。」麥克勞德似乎認為這是「正確的見解。當一個商人同意買方用期限三個月的票據和他自己的貨品交換,並且收到票據時,他的貨價已經得到償付 。……因而,在票據到期之前,沒有債務 或者付款的義務。……貨品已經成為買方的實際財產,他三個月後償付的義務並不減少他現在的財產。在這期內,他有絕對的權利可以處置這批貨:債權人對它沒有任何權利;或者沒有權利來阻止他任意加以處置。結果『追訴權』和貨物或貨幣同時存在,同時在商業中流通。」 [20]
顯然,在這裡,麥克勞德依賴一種偶然的法律上的錯誤,認為債權和它的追訴權現在存在,而債務和它服從那追訴權的義務現在不存在。可是,兩者現在都存在,基於同樣的原因——預期和經濟狀態。
這種錯誤似乎是一般的誤解以及法律上的錯誤的根源,美國法院對於土地和抵押雙重徵稅,作為兩種經濟量同時獨立地存在,債務的價值和土地的價值。它們確實存在於兩種市場,可是,土地所有人個人的償付義務還不存在。如果土地在地產市場上價值一萬美元,抵押債券在金融市場上價值五千美元,那就有「追訴權」五千美元和「貨品或貨幣」一萬美元,兩者「同時在商業中流通」,總共的徵稅價值是一萬五千美元。完全由於執行的困難,而不是由於認識到經濟上的錯誤,人們才開始取消對抵押的徵稅。
我們想要在這裡採用一筆交易和交易的條件依法生效以後當事人所處的「經濟狀態」所造成的兩種 義務,從而糾正麥克勞德的錯覺。每一項交換所有權的交易造成兩種法律上的義務,賣方的履行的義務和買方的償付的義務。履行的義務是賣方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交貨,例如一千噸某種規格的鋼。他已經接受了交貨的義務,如果他的交貨不符合規定的條件,買方有麥克勞德所謂「追訴權」迫使賣方按照規定交貨或者取得賠償。轉移那一千噸鋼的所有權的合同,可能是在紐約簽訂的,而交貨可能在中國。這樣就造成了麥克勞德的「經濟量」,一種賣方未來交貨的債務,和一種相等的「債權」,或者買方取得交貨的權利。所有權已經在紐約轉移,可是交貨將按照規定以後在中國履行。 [21]
同時,那買方可以把他自己對賣方的履行的權利賣給一個第三者,因為它是一種占有未來的鋼的權利,這一批鋼在中國或者世界上另一個地方交貨時,對他或者另一個人的價值超過他在紐約已經付出或者約定償付的數目。
他在紐約為了轉移所有權所付的代價是一種償付的義務,例如在六十天後按每噸二十美元或總數二萬美元付款。這是另一種經濟量,對那作為債權人的賣方的價值是一萬九千八百美元,這種經濟量他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賣給另一個買方——銀行,如數換取銀行的即期債務或存款。這些信用工具的許多不同種類在這裡不關我們的事——我們只管那一般的事實,每一件交易造成兩種債務和兩種債權,這是經濟上的說法,意思等於兩種權利和義務,履行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償付的權利和義務。
可是,這些權利和義務,債權和債務,只是預期。它們是「經濟量」,和物質量不同,完全因為它們只在未來存在。可是,它們不僅在精神上存在。它們在現在的活動和計劃的調節中存在。行為對社會預期的調節在歷史上稱為一種「狀態」。 [22] 狀態是一種業務規則的預期,在這種規則的範圍以內,個人調節他的現在的行為。債權人所處的狀態是預期的安全。債務人所處的狀態是服從債權人的安全。從法律的觀點來說,它們是權利和義務;從數量的經濟的觀點來說,它們是資產和負債;從管理行為的規則的行為主義觀點來說,它們是安全和服從。
我們採用「經濟狀態」的觀念和麥克勞德自己的經濟量的觀念,想藉此糾正麥克勞德的錯覺。
狀態是一種預期,在它的範圍以內,個人調節他的現在的行為。債權人的狀態是預期的安全,可是債務人的狀態是預期的對債權人的安全的服從。這是資產和負債那種兩面的經濟狀態。
這種兩面的狀態(不是物質的商品和個人主義)使經濟學成為所有權的和制度的經濟學。可是,麥克勞德,由於接受英美法院把法律和經濟學分開的原則,使交易的債權方成為一種獨立的經濟量,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買賣,直到債務方履行償付的義務,這種經濟量被消滅的時候為止。
這一點引起人們對麥克勞德的誤解,認為他把一樣東西計算兩次,一次作為物質的商品,又一次作為以這種商品抵押擔保的債務償付的預期。可是,他根本沒有計算物質的東西。他的錯誤在於不把負債方面算作和資產方面同時存在。
這一缺點損害了麥克勞德的名譽,使他的名字在經濟文獻中沒有地位,以及他的重大發現被歸功於別人。龐·巴維克說得很對,麥克勞德是古典經濟學家嫡系的可是被脫離關係的兒子 [23] 。我們應該說,這是因為法律上流通性的發明把債務的地位變成了麥克勞德所謂商品。可是,債務—債權只是一種流通的制度,一種經濟上安全和服從的狀態,一種具有未來性的經濟量,像商品一樣可以出賣;因此它蒙蔽了從亞當·斯密到約翰·穆勒為止的那些經濟學家,直到麥克勞德才認真研究他們,揭穿了他們的謬誤。
例如亞當·斯密,麥克勞德說,「明白地把鈔票、匯票,以及其他證券」和鞋、穀物一起包括在「流動資本」這個名詞項下。「所有的現代著作家把鈔票叫做資本 。」可是,麥克勞德說,「這些只是權利 或信用 。」
「當鈔票——不過是權利或信用——被認為是資本時,經濟科學作為財富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的定義就變得難以理解。因為誰會了解債務或信用的生產、分配和消費的意義呢?另一方面,每個人知道各種債務都可以買賣,像任何物質的財產那樣。現代商業中最龐大的一個部門——信用系統——內容完全是買賣債務:債務的可以交換的關係完全受同一普遍的價值法則的支配,和物質商品的可以交換的關係一樣。」 [24]
然而,他的可轉讓的債務是資本的現代意義。麥克勞德說,經濟學家「從來沒有要把『信用』和『銀行業務』這一科目加入經濟科學的主體:實際上,他們已經在極度失望中放棄了『銀行業務』這整個科目」。 [25] 麥克勞德解決這種困難,由於把物質的東西轉移到未來,並且代以智力的行為和法律的作用,這兩者產生財產權。如果財產權本身是信用,那麼銀行業務只是買賣信用的一般原則的一種特殊情況。
(4)交換性——麥克勞德說,亞當·斯密的「財富」這個名詞的用法有一種雙重的意義。在他的著作的上半部中,財富被解釋為「土地和勞動每年的產物」;在下半部中財富是任何可以交換的東西。李嘉圖效法斯密,但他的意義只限於任何以出賣為目的的勞動的產品。約翰·穆勒曾把財富解釋為「一切具有購買能力的東西」。在這方面他遵守了斯密的說法,斯密曾把鈔票、匯票和其他證券包括在財富之內。麥克勞德說,這些是追訴權,或信用和基金、股份、商譽、專門職業者的業務等等沒有區別(除了關於「它們從而產生的來源」),這一切都是「可以交換的權利」 [26] 。因此,麥克勞德採取了他們的財富的種種意義中所包括的一切,使交換性成為財富和價值的要素。然而,正如我們說過的那樣,這一點混淆了財富和資產。
再說,麥克勞德和其他一些使交換性成為經濟學的唯一研究對象的物質經濟學家認為,一種精確的科學,只有在能夠像自然科學那樣,被化為數學方程式時,才能形成。
「一種自然科學,」他說,「是若干一定的現象完全基於一個性質最普遍的觀念或者特質。……不管什麼數量,只要它包含那種特質 ,就是那種科學裡的一個元素或者成分。……力學是『力』的科學:力的定義是『任何引起或者足以引起運動或運動的改變的東西』。」在經濟學上這種力 是需求 。 [27]
可是,經濟學家本身,他接下去說,不研究需求,因為研究需求「就會把整個心理學引進經濟學」。
實際上,價值,「從它最初的意義來說,是一種心理的特質或願望,它意味著尊重或重視:例如我們說一位很受尊重的朋友。可是,這種價值不是經濟的現象。要使價值進入經濟學,必須以某種具體的形式把它表現出來:例如,一個人付出某種代價換取一種東西,從而表現他對那種東西的欲望、重視或價值 。……因為一項交換的實現,需要兩心的一致 。……因此,顯然價值是一種比率 或等式 。和距離一樣,……一物的價值總是外在 於它本身的東西。……單獨一件東西不能有價值。我們不能說什麼絕對的或內在的距離或者相等。……任何經濟量可以依據任何其他經濟量為標準而有『價值』。」 [28]
這樣,麥克勞德由於把經濟學歸結為交換的比率,把它歸結到當時的自然科學的概念,而這些比率就是價值。這種交換率的科學,他指出,是古今所有經濟學家的意圖。「財富的生產」這個名詞,在重農主義者以及斯密和李嘉圖,意思是從土地或者從勞動中取得某些東西,為了「使它加入商業 」。這是「生產的勞動」;「不生產的勞動」是生產成果不上市場的勞動。「消費」是從市場上拿走一些東西,他們在經濟學裡卻不包括消費本身的法則。麥克勞德說明他們的不合理,以及怎樣可以避免這種不合理,由於放棄他們的生產、分配和消費那種含糊的名詞,把經濟科學的範圍縮小到他們真正目的所在的東西——交換價值的法則。
可是,所交換的是什麼呢?是物質的東西 呢,還是對東西的權利 呢?是債務的無形體財產呢,還是債務所有權 的權利呢?是買賣權的無形財產呢,還是無形財產的所有權 呢?
麥克勞德認為,經濟學家以為對交換的是物質的東西,可是法律學知道所交換的是對東西或債務的財產權。麥克勞德解決了困難,由於用一種經濟量——信用——替代物質的東西。這種經濟量可以被人占有、買進和賣出。因此,他開始了資本的現代的意義。
(5)信用的雙重意義——可是,麥克勞德有一種矛盾的信用的意義。它的意思是一種將從未來的債務償付中得來的貨幣收入,它的意思又是一種將從未來的產品銷售中得來的貨幣收入。簡單地說,它同時指債務收入和銷貨收入。第一種我們和他一樣稱為無形體的財產;第二種我們給它比較新近的名稱,無形的財產。
那矛盾的意義似乎是他由銀行的債務或存款的創造中得來的,存款具有一般的購買能力。一個製造家讓與他的產品的所有權,接受一筆六十天後付款的商業債務的所有權,作為全部代價。他按貼現辦法把這筆債務賣給一個票據商人或者銀行,收進一筆銀行即期付款的債務,因此付款時不需貼息。
兩種債務都有購買力。作為一種「特殊債務」的商業債務,交換一種銀行的即期債務。可是,銀行的即期債務或存款,也是一種銀行對存款人的「特殊」債務。然而,後者具有一般的購買力,可是六十天期的商業債務也有購買力,雖然要照票面價值折息。因此,第三者在商品銷售中不打折扣而接受的銀行債務,和硬幣一樣。麥克勞德說,硬幣也是一種一般的信用,他的意思是指一般的購買力。
就貨幣和信用兩種來說,所謂債務人是「整個世界」,就是說,根本不是債務人,而是任何東西的出賣者,他們不折不扣地接受貨幣或信用,償付他們所賣的東西。貨幣和信用是一樣的,因為都可以流通,因此沒有留置權需要從票面價值中扣減。銀行家和企業家自己把他們的存款作為貨幣或現金,雖然存款不過是可以轉移的、過期的債務,因此不折不扣地被人接受。麥克勞德完全採用了他們的語言。
因此,他必須區別「一般」信用和「特殊」信用。一般信用是任何購買者買進商品時,可能負起的未來的債務。特殊信用是全世界的購買者當中的一個購買者實際負起的一種債務。可是,「特殊」信用是唯一的債務,「一般」信用是一般購買力!
他把經濟學從東西改變到東西的所有權時怎樣會發生這種矛盾的意義,可以從他對貨幣和信用的起源的說明中看出:當我買一匹馬或者土地的時候,我所買的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對馬或土地的未來使用的一切權利,這種權利「全世界不得侵犯」。他說,那些權利是「信用」。由於買進那一束「信用」,一匹馬或土地,我成為對賣方的一個債務人。如果我立刻付給一批牛和豬作為代價,像在物物交換經濟中那樣,我所賣給他的也不是牛和豬,而是我對牛豬的未來使用和出賣的權利。麥克勞德認為,這是另一種類似的信用,彼此互相交換。
在物物交換經濟中,如果這種「信用」的交換是相等的 ,交易就結束。若是不相等 ,就有一個差額,由一方欠另一方。這差額可以立刻用貨幣支付,或者可以延遲一個時期。這是貨幣和信用的起源。
有了貨幣或「一般」信用,受者就可以通過購買 其他產品或服務,從世界上其餘的人「收取他的債」。因此其餘的人也是他的「債務人」。或者,如果那件交易的特殊債務人不立刻用貨幣償付差額,他的義務就推延到以後一個時間,這又是一種信用。可是,既然這是可以出賣的,其餘的人就也是他的「債務人」。貨幣和信用都是一種「一般」信用,不分彼此地以全世界為背景。
可是,債務的創造中包含著兩種可以說是相反的經濟關係。一種是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另一種是賣方—買方的關係。麥克勞德最關心的是賣方—買方的關係,就是債務的流通性或交換性,並且他使他的名詞的意義適合他從經濟學家手裡接受過來的根本事實。我們已經看到,他在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本身這方面是非常薄弱的,由於他承受了英國法庭的錯誤。可是,使所有權的交換性成為他的理論體系的中心,而不講實物的交換性,確實是一種新穎的識見。然而,把債務和它的交換性都叫做信用,其錯誤類似那些經濟學家把「產品為了交換」的勞動作為生產的勞動,「產品為了自家消費」的勞動作為不生產的勞動,其實兩者都是生產的。這樣,麥克勞德把給予個人的特殊信用作為兩個人之間的私事,可是這種信用的流通性成為一種生產的事情,它增加交易的速度,從而增加「參加商業」的財富數量。
這很像亞當·斯密的勞動作為價值的尺度的矛盾的意義,就是,在交換中可能支配的勞動的數量,以及增加了一種商品數量的勞動力的數量。一種的意思是稀少性,另一種的意思是效率。這些沒有加以區別,直到李嘉圖採用勞動力作為價值的尺度,把所支配的勞動留給馬爾薩斯和其他斯密的信徒去講以後,才區別清楚。所以麥克勞德沒有區別兩個人之間一件特殊交易所造成的債權人—債務人關係,和流通手段所造成的、以「全世界」為背景的那種關係的交換價值。
麥克勞德對「支配」一詞也有雙重的意義,一種經濟的和一種法律的意義。他不區別支配生產者的服務或商品,用貨幣或信用跟他們交換,和由國家對一個債務人命令履行或償付。一種是買賣中的經濟能力,另一種是法律上強迫履行義務的能力。
可是,它又是對兩種義務的混淆,這種混淆很容易從他對「行為」和「不作為」這些名詞的法律家的用法中產生。履行和償付的義務是造成債權人—債務人關係的義務,可是「避免」的義務造成完全相反的、自由的關係——無義務。買者沒有買的義務,賣者沒有賣的義務。可是,履行或償付的義務不可能自由地承擔或者保持,除非「全世界」都必須遵守一種避免干涉的義務。他不利用這種避免某種行為的義務,因為那只是一種「不作為」的義務,它確實是這樣,可是在他的那種實在的交換行為的經濟制度中並不需要,這種制度由於債務的流通性才可能實現。
債權人實際上有兩種 權利和兩種 義務互有關係,這才保證他的債務人一定會償付。他對債務人有積極的償付的權利,對「全世界」有消極的避免的權利。履行或償付的義務是債務。可是,避免的義務是一切其他的人不得干涉債務人的履行或償付義務的義務。麥克勞德的所謂以「全世界」為背景的「一般信用」不是一種履行的義務,而是一種避免的義務。這種避免的義務也是「全世界」不得干涉賣者和顧客接近的義務。
信用的矛盾的意義,作為從債務償付中得來的未來收入和從銷貨中得來的未來收入,以及他的有形體財產的重疊的意義,使得批評家不能了解麥克勞德的主要論點。因此,他的最詳盡的批評者龐·巴維克,本人雖然在一切經濟學家中盡了最大的力量把未來性引進主觀 經濟學,卻不能了解在他以前三十年把未來性引進客觀 經濟學的麥克勞德。如果經濟學完全討論財產,就是財產權,顯然它只討論「收入的預期」。如果這些預期要有現在的存在作為一種可能量度的經濟量,而不是一種只能用例證來說明的心理的感覺,麥克勞德就能很方便地在信用和貨幣的流通性里,發現這種經濟量的客觀的存在。他只需把它擴大到一切財產權,不管是商品、貨幣或信用。
如果信用這個名詞被想像地擴大到購買力,那是因為麥克勞德在信用的觀念中有一種合理的原則——未來性,它在一個項目下把商品、貨幣、信用和特殊債務的所有權等一切特別情況合成一體。龐·巴維克所不能了解的是這種客觀的未來性應用到具體的物資上面,雖然他了解主觀的物資的未來性。當未來性包含在銀行業務和投資里的時候,問題很明顯,可是具體物品的財產權也只是未來性客觀地表現於財產,這是怎麼一回事?他說得很對,把麥克勞德當作當時正統學說的一個嫡系的可是脫離了關係的子孫。家長不承認和麥克勞德的關係,因為他使債務成為他的科學的經濟量,而不用物質的東西和勞動,因此造成了他的批評者的錯誤印象,認為他把物和債務都 算作了「物」。
既然債務是從量的,在市場上以交換率為尺度,如果使經濟科學以債務為基礎,我們就有一種普遍的經濟量作為建立理論的根據。當一種債務的現在價值用美元和美分計量的時候,它和一種物質的東西用蒲式耳計量或者水用夸脫計量的時候,完全同樣是從量的。
因此,當麥克勞德說人們所交換的是財產權,而不是物的時候,他的意思是,從經濟上來說,人們所交換的是債務,用美元計量。對他來說,一切財產權是債務的所有權。不僅特殊的債務(像期票那種東西)是債務,而且所有的財產權,包括有形體財產、鈔票和銀行信用在內,都是債務,按照他把信用既作為債務又作為購買力的雙重意義。人們所交換的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對於出賣那些物資所取得的未來的貨幣或信用收入的全部或一部分權利。那些權利是特殊債務或一般債務的所有權。
直到現代「無形」財產的概念開始和麥克勞德的「無形體」財產有了區別以後,交換性或者買賣的權利,包括參加市場不受干涉的權利在內,才可能在法律上和未來債務的履行或償付那種無形體財產分開。在這裡,從銷貨中得來的未來收入——就是無形的財產——和從債務償付中得來的未來收入——就是無形體的財產——是有區別的。
我們運用後來這種無形財產的概念,藉助於後來霍費耳德的分析,就可以看出人們有理由說麥克勞德使用「權利」這個名詞具有權利和「無權利」或「自由」的雙重意義。或者,用經濟學的字眼來說,他用「信用」這個名詞,具有雙重的意義——一種是要求債務人償付債務的權利 ,一種是要求買方償付商品代價的權利 。一種我們稱為債權人和債務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另一種我們稱為賣方和買方的自由—暴露關係。
說明麥克勞德怎樣會把這種對立的社會關係像這樣混淆起來,就會顯出名詞的法律的和經濟的意義上一種相當普遍的錯誤,產生不幸的社會後果。這種說明將使人們必須作重大的區別,以便對交易和運動中的機構作適當的法律的和經濟的分析。
麥克勞德從而出發的主題是,政治經濟學是一種「財產的法則」的科學,不是物質東西或心理感覺的法則。然後,他把經濟學的範圍縮小到這些財產權利的交換價值,因為否則它就不能算是一種總是必須研究數量和計量單位的「科學」。可是,如果他排除了從過去積累起來物質的東西,只討論一些將在未來存在的數量,那些在市場上有一種現在的存在的未來數量,可能是什麼性質呢?它們一定是人們預期其他的人會給那所有人做的事,就是向他提供「未來的產物」。這種預期在現在的市場上有一種現在的存在,他說,它的最普通的名詞是「信用」。
因此,信用有三種形式。①一切有形體財產權的現在價值。這是他的「商品信用」。②未來的硬幣的現在價值,這個他稱為「硬幣信用」。③以一個特殊債務人為對象的一種特殊信用的現在價值。最後這一種是信用的唯一的真實的意義,我們區別為無形體的財產,一種債務。頭兩種是無形的財產——「避免」的權利,在未來的買賣的交易中可以自由的權利。
如果我們研究麥克勞德關於把信用作為一切財產權的數量的表現這種普遍概念的全部理論,就會看出他想要怎樣完全顛倒古典經濟學家和重農主義者的時間因素。他在全部經濟學裡用未來時間替代過去時間(除了在有形體財產的一年問題那個不幸的錯誤上),可是把未來時間當作一種向後拉到現在市場的商品,如同他們曾把過去時間向前拉到現在的市場一樣。因此,他的理論是那一時期占優勢的學說的「嫡系的可是被否認了的子孫」。但是,它是嫡系的,因為對未來收入的權利和商品一樣,是可以交換的。它又是被否認了的,因為當時占優勢的學說不把所有權和所擁有的物資分開。
(6)無形的財產——檢查麥克勞德的「可以轉移的財產」表式 [29] ,就看出他的所謂「無形體的財產」中只有兩項以債務的意義的根據,就是「年金」和「基金」。其他各項都是未來產品的現在的所有權,或從未來服務或產品的銷售 得來的未來貨幣的現在的所有權。
從他的現在的有形體的財產得出的「永遠的每年收益」,是預期的供自己使用的產品或未來產品銷售所產生的貨幣收入,或者是未來的「地租」。「他的信用」不是一種對某一個債務人的特殊信用,而是一個企業家的一般「好信用」,就是投資者和銀行家的好感,他期望他們願意貸款給他,買進他的約期償付的契約。他的企業的「商譽」是預期的有利的和顧客的交易。「業務」也是律師的訴訟委託人或醫生的病人的好感,他們願意付出代價換取他的服務。版權和專利權是優惠的或獨占的銷貨收入的預期。商業公司的「股份」是預期的股利或其他獲利機會的現在價值。「收費權」和「擺渡權」,和專利權一樣,是預期的從特權產生的優惠價格。
這些,按照現代的判例,應該稱為「無形體的財產」。唯一的無形體的財產,或者作為債務人的償付義務的那種經濟意義上的信用,是「年金」和「公債」,後者是預期的債務償付的現在價值。
這些區別不僅是學究的詭辯。它們具有很大的社會意義,因為,我們已經在別處指出,由於不能區別工人的「產業的好感」和一種「工作的義務」——就是,不能區別無形的財產和無形體的財產——才引起人們反對美國最高法院所核准的「黃狗合同」 [30] 。這個以及類似的問題,溯源於法律家—經濟學家麥克勞德的信用的雙重意義。他的信用作為一種經濟量的意義僅僅是一切預期收入的現在價值,不管是債務的償付或者價款的償付。
然而,這雙重意義卻是現代運行中的機構的混合的意義,那是預期債務人將償付他們的債務以及「全世界」將付出有利的價格換取物資或服務。如果我只取得對一個企業的物質設備的所有權,而不取得對它作為一個進行營業的機構的所有權,那麼我所取得的不過是對廢料價值的權利,我可以從拆掉那企業的設備,然後在商品市場上按照廢舊的程度賣掉零件取得這種廢料價值。可是,如果我買進那企業是作為一個運行的機構,那麼,我取得的所有權就不是對拆掉的物料,而是對一個運行中的工廠,生產著具體的物資,以及那機構所有的債權和自由參加市場的權利。我取得對預期的未來的全部總收入的權利,將它們分配給我的僱工、我的債權人、我的房東和我自己。
然而,既然我不是單純的個人,而是一種股份持有人和債券持有人的組合,不僅是這樣,而且也是一種一切職工和代理人以及一切出賣原料的人的組合,既然我們這些人都期望從那業務機構的總收入中取得我們的報酬,作為我們預期為我們機構服務的代價;那麼,從我們的共同產品的購買者和機構的債務人所得到的總收入,是我們的共同收入。這共同的收入通過各種交易分配在各個人當中,每一筆交易當時造成無形體財產的債權人—債務人關係,可是,每一筆交易的繼續或再現,有賴於所有的人願意參加。這種預期的參加是無形的財產。
整個的是一種運行中的機構。它是全體參加者的一種共同的意願,僱工和經理願意維持和經營那工廠;顧客願意買,投資者和銀行家願意貸款,原料供給者願意賣,以及其他的人願意參加。各個人可以參加和因此而取得報酬的「權利」是自由和暴露的無形財產。可是,各人個別地因為他從前的服務而獲得報酬的權利是債務那種無形體財產,在這裡機構是債務人。麥克勞德叫它信用——是一種運行中的機構的價值。他把它看作在一點時間上的一種靜的經濟量。實際上,在會計員編造他的常年報告的那一點時間,作為一個運行中的機構的橫斷面,它確是這樣,可是它是一種繼續進行著的程序,經過預期的一段時間。
從技術上來說,這種運行中的機構的價值,為了立法和行政管理的目的,意思是指股票和債券的現在市場價值,在某一點時間;或者一種不列出證券市價的計算法。這些表示預期的營業淨收入(除去捐稅)的現在價值。可是,從經濟上來說,運行中的機構的價值是全體參加者的全部預期收入的現在價值,包括徵稅機關在內,這一切說明全部銷貨總收入的內容 [31] 。
三種道德的和法律的義務因而產生,有助於維持那種願意的態度,從而使機構能繼續進行業務。履行和償付的義務由所有的參加者自願承擔。這些是「債務」的無形體財產。避免或不干涉的義務由局外人承擔,包括國家在內。克制的義務在外界干涉不可避免的地方由當事人承擔,特別在獨占事業、公用事業或者工會規章問題上是這樣。人們預期他們的契約都不會超越這些範圍,這種預期是無形的財產。這些預期的履行、避免和克制等權利和義務構成無形的財產,並且在參加者可以自由參加或不參加的範圍內,他們的願意或不願意是「自由」和「暴露」的無形財產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義。
因此,那運行中的機構是無形體的和無形財產的連續,它們反覆地被創造出來,不斷地發生和不知不覺地過去,麥克勞德把它們叫做特殊的信用和一般的信用。特殊的信用是履行和償付的義務。一般的信用是避免和克制的義務——根本不是信用和債務,而是預期的買賣的交易中的自由和暴露。他所謂特殊的信用是無形體財產。他所謂一般的信用是無形財產。考慮到時間之「流」和時間的「經過」兩者的區別,無形體財產是一種預期的時間的經過,可是無形財產是一種預期的時間之流。
(7)從有形體的到無形的財產——這樣,制度的組織給我們一種運行中的機構的觀念,依據參加者在他們對工作、等待和冒險的預測中所受的誘導而行動,服從一些限制他們的買賣、管理和限額的交易的範圍的通則。可是,技術的組織給我們一種運行中的工廠的觀念,工廠在工程師的指揮下,為最終消費者生產物品和服務,服從技術效率的法則。兩者是分不開的,可是,它們給我們兩種不同的歸結為不同的社會哲學和政府概念的社會概念。一種是參加者的不斷變動的資產和負債,另一種是國家財富的創造中不斷變動的入量對出量的比率。一種是有關可以轉移的權利和自由的所有權經濟學;另一種是有關入量和出量的工程經濟學。一種是不僅分派份額,而且,更重要的是,使那機構繼續周轉進行的計劃。另一種是結果造成若干出產品,分給各有關方面。
老派物質的和快樂主義的學說的困難,在於它們正當公開拒絕業主的經濟學的時候,卻不能不私下引進所有權的經濟學。它們甚至曾把財富解釋為物資和物資的所有權。可是,它們的概念是靜態的,沒有通過交易來改變所有權那種活動的方面。適當的研究方法是首先區別經濟學的兩種要素,確定各自應得的地位,然後在一種集體活動的概念里把它們合在一起,這種概念,根據習慣來說,似乎運行中的機構的觀念可以滿足它的要求。
這一點的主要關係不在於採取新的概念,而在於打破舊概念的雙重意義。這樣,商品和財富從前具有所有權的財產權意義和技術的物質東西的意義;「成本」這個名詞具有所有權的支出的意義和技術的入量的意義,價值這個名詞具有所有權的收入的意義和技術的出量的意義。
過去幾十年間在經濟學說的改造中,往往只需要在基本概念上作很輕微的變動,就可以從前一時代的靜態的物質的和快樂主義的概念轉變到二十世紀的制度觀點的活動的概念。費特在1907年從奧國學派的效用概念改變到意志觀點的選擇的概念,雖然表面上這是一種很輕微的變動,因為效用總含有快樂和快樂的選擇的雙重意義,但這一變動卻使他能採取活動的概念,從而完全從龐·巴維克的快樂經濟改變到現代以活動為研究對象的制度主義,儘管他硬說自己堅持著他的心理學。他實在是採取了活動的心理學,這也是以活動為出發點的無形財產的概念。 [32] 美國主要的數理經濟學家費希爾也是這樣。他在1907年,根據歷史的傳統,把財富解釋為人類所有的物質的東西 [33] 。這種定義,一經改變到活動的概念,結果產生了財富的矛盾的意義,既作為增加出產,又作為限制出產。
我們已經說過這種矛盾的意義關鍵在於未能區別財產的制度和生產的技術。如果把制度經濟學和工程經濟學區別清楚,就不會有這種使人迷惑的問題。兩種都是以活動為對象的經濟學。制度經濟學是人與人的關係中交易的活動,可是,工程經濟學是人與自然的關係中增加出產的活動。國家的全部人力是它的全部活動的入量,全部對自然力的控制是從活動中產生的全部出量。可是,制度方面的表現是為了分配 和預測 那出量而做的活動,這種活動決定機構本身將繼續運行或停止。
因此,社會的制度的組織是個人和機構的不斷變動的資產和負債,它們本身又是未來的經濟誘因,引起工作、等待和冒險。買賣、限額、管理和預測的制度,擴大、限制或停止入量和出量,或者把入量和出量轉移到不同的方向,或遠近不同的各種未來時間。生產以前的買賣、限額和管理的交易的組織,決定利益和負擔的分配,並且供給誘因,使社會機構繼續運行或不運行。可是,社會的工程的組織是物理、生物和心理科學的進展,它使人類能支配自然,這種支配自然的能力是否用來取得幸福或毀滅,將決定於全世界種種制度的集體行動。兩者是很不相同的,如果財產的意義僅僅是不活動的有形體的財產。因此,我們用物資的出量 和勞動的入量 替代「物資」這個名詞 [34] ;用預期的物質出量 和貨幣收入 的無形財產替代有形體的和無形體的財產。
(8)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二十年前在費特的《價格的定義》那篇重要論文裡 [35] ,哈德利是一百十七個經濟學家中唯一的一個把價格解釋為一種「權利」的價格。根據費特的引文,哈德利說,「價格,從最廣泛的意義來說,是一種東西的數量,用來換取另一種東西。價格,從商業的意義來說,可以解釋為對一種東西或服務的權利 所交換的貨幣的數量。」 [36]
費特所研究的只是物質的和快樂主義的經濟學家,不是像哈德利那種制度經濟學家,他並且是在找尋一種他們可以同意的價格的定義,不管他們的主觀的或客觀的價值學說或者貨幣的和非貨幣的學說。他所得到的定義是:「價格是在換取一種物品時付出或收進的另一種物品的數量。」
可是,顯然麥克勞德的價格的定義和哈德利的相同。價格是換取所有權權利所付的代價。它同樣適用於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
在商品市場上我遞給你一本書,你就遞給我一塊錢。那是一種兩重的肉體上的行為,它的意義和動物在相互幫助時的行動沒有什麼不同。可是,在人類社會裡,如果那本書不歸我所有,我就不能合法地把它交給你,收取代價。而且,即使在我可以合法地交給你的時候,我也不能使你成為那本書的所有人,使所有的來人不得干涉,除非法律認為我的肉體上的行為中含有另一種行為——一種心理上的「意志的行為」——我有意要使你成為所有人,以及另一種心理的行為——你有意要成為所有人。然後法律執行,或者人們預期法律會執行,那種兩重的意志的行為。經濟科學的對象是那種兩重的肉體行為呢,還是那種兩重的心理行為呢?顯然,肉體的行為是技術的,由體力勞動的工人在所有人的指揮下實行。可是,心理的行為是所有權性的,實際上通過法律的作用,轉移所有權。
再說,我交給你那本書,你收受保存,可是不交給我那一塊錢。法律現在認為那本書的轉移含有同樣的、兩個意志合一的同樣的心理行為——我有意使你成為那本書的所有人,你也有意取得所有權。可是,法律也認為同一物質的轉移中含有另一種物質的轉移——這一次是一種預期的 物質的轉移,把那一塊錢從你手裡轉移到我手裡,以及我的預期的收取那一塊錢,有意使它歸我所有。經濟學家們將怎樣處理這一對兩重的物質的行為呢?它們是同樣的物質的轉移,和前例中所舉的一樣,可是發生了一種時間的間隔。
經濟學家們在失望中認為沒法處理,麥克勞德說,結果落得極端的混亂。 [37]
混亂的原因是由於有兩種市場,「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以及「貨幣」這個名詞把商品的物質的意義帶進了債務市場,然後由於類比,債務市場也成為一種「商品」市場。但是鑄造的 貨幣,我們已經說過並且將要看到。不是一種商品。它是一種償付債務的制度 [38] 。麥克勞德本人,因為他的信用的雙重意義,未曾有效地區別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在這個問題上,他信從了一般流行的那種物質主義的錯覺:銀行家說他可以借給顧客的「貨幣的供給」增多了,其實他們收進的只是顧客或其他銀行家欠他的債務。顧客和投機者問「貨幣價值」若干,其實他們的意思是,債務價值若干?
麥克勞德和其他的人也許可以避免了這種物質主義的固執的觀念,假如他們不講比喻的「貨幣市場」,而代以真實情況,債務市場。甚至「商品市場」,誠如麥克勞德說得很對,也不是交換商品的市場,而是交換商品的所有權 的市場。「貨幣市場」,也如麥克勞德所說,不是交換貨幣的市場,而是交換債務的市場。
價格,無論在什麼時候,都是一種因為「報答」某種形式的合法控制權的轉移而付給的代價。它是對服務的「報酬」,或是立刻的報酬或是延遲的報酬。這是權利和義務的讓與的制度的意義,不是物質的交換的意義。
假如,麥克勞德有效地貫徹他把債務作為「可賣的商品」這一點線索,不使債務的所有權和商品的所有權變成一樣,而一貫地區別債務市場和商品市場,他就會正確地說明現代企業,避免了雙重計算。那就乾脆有兩種市場,而不是在一種市場上作雙重的計算。
證券交易所和貨幣市場是「債務市場」的兩個車輪:大車輪,股票和債券,看到未來的若干年;小車輪,銀行貸款和存款,看到未來的若干小時和若干日。雖然股票在法律上不像債券那樣是債務,可是在經濟上和法律上它們在逐漸成為債務,因此似乎符合麥克勞德的「可賣的債務」那種說法。股票是企業對股票持有人的「負債」,甚至股利也漸漸地被看作對股票持有人的習慣和債務。連法律上也承認這一點,例如在依法管理的公用事業中,人們用股票和債券的總價值以及現行的利息和利潤率來計算公眾(作為預期的債務人)必須交付的代價,以便債券持有人可以得到利息,股票持有人可以得到股利。「公眾」是債務人,股票持有人以及債券持有人是債權人。在特殊情況下,對股票持有人付給股利,正逐漸成為公司組織的一種法律上的責任,差不多和依法必須對債券持有人付給利息一樣。債券持有人只是優先債權人,股票持有人是延遲的債權人。人們又採用了中間階層,例如各種各樣的「優先股」,它們的地位在作為債權人的債券持有人和作為準債權人的普通股票持有人之間。
即使在沒有法律規定必須對普通股付給股利的地方,也發生了一種屬於投資者商譽的性質的經濟制裁。在美國資本主義經常的通貨膨脹時期內,董事會不承認有什麼必須發給股利和維持股票市場價值的道德的或經濟的(更不用說法律的)義務。可是,隨著千百萬分散的投資者的產生,以及由於全部所有權的經營管理集中在極少數人的手裡 [39] ,出現了公司組織的金融資本時代,因為經濟上有必要維持投資者的商譽,那些代表公司的董事會不得不採取一種付給慣例的股利的政策。顯然還需要一種法律上的責任——這種責任已經在所謂「證券買賣取締法」中開始,這一法令的目的是保障股票和債券投資者的利益。
因此,證券交易所是把長期債務按照法律和經濟制裁分別等級的市場,從最受法律保障的債券,經過保障較差的優先股和許多種單純的「權利」,直到法律上保障最差但是主要靠經濟制裁的道德債務,歷史上稱為普通股份。
在這有限的範圍之內,麥克勞德的預言對幾種特殊的情況是對的,可是並不一般的都正確,他把一切 財產權利說成「債務」或「債權」,把經濟學變成一套債權人—債務人的關係。只有在要求發給股利的經濟的和道德的制裁變成由法庭執行的法律制裁時,財產權利才能變成這種關係。可是,這不可能實現。資本主義制度既需要股票那種無形財產,其價值決定於利潤的多寡,也需要債務那種無形體財產。 [40]
可是,並不是說因此債務就應該稱為商品。假如真把它們稱為商品,我們就只能說麥克勞德是在作比喻,而不是講科學。他把債務和購買力混淆起來。前者是無形體的財產,後者是無形的財產。
商品市場上的情況和債務市場上的情況相同。它們都是一種為了取得未來的貨幣收入的市場,這種未來的收入麥克勞德稱為「信用」。換取物質貨幣的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未來貨幣收入的所有權,這是從現在商品的所有權里產生出來的,那商品被賣出去換取對未來貨幣收入的主權。麥克勞德認為每一種預期是一種信用,商品信用被賣出去換取貨幣信用。可是,它們不相同,因為一個是債務,一個是購買力。然而兩者都是未來貨幣收入的預期。
這正確地說明資本主義。企業家買進商品時,不是買進物質的東西——他買進一筆未來貨幣收入的預期,這筆收入將由賣出那商品來取得。 [41] 銀行家買進企業家的債務時,他買進一筆未來貨幣收入的預期,這筆收入將在債務人賣出商品、償付債務時取得。按照麥克勞德的說法,他們都是買進一種信用。
因此,一個商品市場和一個債務市場在一起發生作用。這裡的兩種機能是出產品的所有權和短期債務的所有權。在商品市場上,人們造成短期債務,立刻在債務市場上賣出,交換銀行的即期債務或存款。商業債務創造出來是為了出賣,並且是因為能賣給銀行才創造的。那麼,商品和債務的唯一區別在於被占有的和為了換取銀行即期債務而出賣的對象。就債務來說,那對象是債務市場上債務人將償付的未來貨幣收入的未來合法控制權。就商品來說,那對象是準備出賣換取未來貨幣的物質東西的未來合法控制權。商品和債務市場都預期貨幣收入。兩者都是對一種未來貨幣收入的權利,其中一種是信用——無形體的財產;另一種是未來的利潤——無形的財產。
兩者的區別是兩種價格的區別。一種是債務市場上短期貨幣使用的價格。另一種是商品市場上購取所有權所付的交換價格。這種分別麥克勞德弄不清楚,以致混淆了利息和利潤。我們將根據他認為貼現和利潤相同這一點,進行研究。
(9)貼現和利潤。
a.兩種價格
「債務的單位 ,」麥克勞德說,「是要求對方一年後償付一百鎊的權利 。用來購買這債務單位的貨幣 的數目是它的價值;當然,購買固定的債務單位所付的價格越小,貨幣的價值就越大。可是,在『債務的商業』中,通常不用購買債務的價格來估計貨幣的價值。因為貨幣自然要產生一種利潤,購買定期一年的債務所付的價格,顯然必須少於債務本身。價格和債額的差數是買進債務所得的利潤。這種差數,或利潤,叫做貼現。很明顯的,隨著債務的價格的減少或增加,貼現或利潤就增加或減少。在債務的商業中,通常總是用貼現或貨幣產生的利潤來估計貨幣的價值。因此,在債務的商業中——貨幣的價值 和貼現 成正比例 。這個定理包括商業的兩個部門——貨幣的價值 和價格 成反比例,和貼現 成正比例 。……在商品的商業中,貨幣的價值是指它能購買的商品的數量 ;在債務的商業中,它是指買進債務所得到的利潤或貼現。……利率或貼現率是在一定的時期內,例如一年內,所得的利潤 的數額 。」 [42]
這兩種價格,我們區別為短期價格或貼現,但不是利潤;和交換價值,或購買力。
b.兩種製造品
「一個銀行家,」麥克勞德說,「最初決不用現金買進票據。他買進票據(一種未到期的債務),給予他的顧客一筆信用,按照債務的數目,扣去貼息,貸入他的賬戶:這是那顧客的一種行動的權利,他可以隨時要求付款。就是說,他買進一種行動的權利,可以在一個未來時間得到償付,由於創造或發出一種行動的權利——來取即付的權利。」 [43]
麥克勞德認為,因此銀行家「不是需要貸出的人和需要借入的人之間的居間者。事實是,銀行家是一種商人,他的業務是買進貨幣和債務,通過創造其他的債務」。
因此,銀行家的利潤不在於「他借入貨幣所付的利息和他貸出貨幣所取的利息之間的差額。事實是,銀行家的利潤完全在於他由於超過現金準備額創造和發出信用所能獲得的利潤。一個發出信用只交換貨幣的銀行,從來沒有利潤而且不可能獲得利潤。只有在創造和發出信用交換定期償付的債務時,銀行才開始獲利。……銀行和銀行家的主要的和顯著的特徵是創造 和發出來取即付的信用 :這種信用,人們準備它在市面流通,起著貨幣的一切作用。因此,銀行不是一種為了借入 和貸出 貨幣的機關,而是一種製造信用 的工廠。」 [44]
c.商品價格和短期價格 ——未來的債務償付的這種貼現的價值,是買進債務所付的價格;可是,貼息本身是對方為了使用銀行的貨幣而付給銀行的短期價格。銀行家「從無中製造」他自己的即期債務或存款——一種「過期」的債務——作為貨幣使用;他用這種債務買進顧客的定期債務,索取一種短期價格,作為使用他自己的過期債務的代價。定期債務的價值愈到後來愈增加,由於短期價格的數目愈接近到期愈減少。這種價值上的增加是麥克勞德的「利潤」。
「一個買賣人,」他說,「以較低的價格向一個人買進貨品,以較高的價格賣給另一個人,從而獲得利潤。同樣地,一個銀行家以較低的價格向一個人買進一筆商業債務——就是,向他自己的顧客——以較高的價格賣給另一個人——就是,賣給票據承兌人,或債務人。這樣,銀行家買進的債務,從他買進的那天起,價值越過越增加,直到還完為止。因此它產生一種利潤,並且因此是流動資本,和任何買賣人的店裡的普通貨品一樣。」 [45]
當然,在這裡不能區別由於債務接近到期的價值上的增加,和由於賤買貴賣的價值上的增加。後者是利潤,從兩件 交易中得來;前者是貼息,產生於一件 交易。就兩件 交易來說,價格 這個名詞的意思是買 價和賣 價。就一件 交易來說,價格 這個名詞的意思是同一交易的開始和結束之間的貼現率。這種貼現,我們為了顯出兩者的不同,稱為「短期價格」。
麥克勞德對利潤和貼現的混淆之所以可能發生,是由於債務的可以轉讓。債務是從債權人——銀行的顧客——手裡買來的,到期時似乎是賣給那顧客的債務人——承兌人。表面上由銀行家談判了兩件交易;實際上只有一件。
這種錯誤見解的關鍵在於以前提起的那種謬論,所謂信用或債權現在 就存在,可是,債務要等到償付的義務到期時才存在。其實兩者同時產生,銀行家所買進的是債務人到期償付的未來義務 。銀行家不再談判,這一次不須和債務人談判償付。他只是主張他的權利。
這種情況使我們必須把我們對於買賣的交易的概念弄得更明確,區別「交易的結束」和「談判的結束」。談判在交易達成協議、所有權轉移的那一刻就結束。可是,那交易本身,直到以後履行和償付都完成的時候,才算結束。
在現金交易中談判和交易同時結束。在商品方面,不僅對商品的主權轉移,而且商品也交到。在貨幣方面,不僅在結束談判時主權轉移,而且貨幣也交付。
這樣,交易造成兩種債務:履行的義務和償付的義務。如果兩者都立即實行,談判和交易就同時結束。可是,必須到兩種義務 都完成,交易 才結束。如果中間相隔一段時期,不到兩種義務中的最後 一種完成,交易不算結束。如果那是償付的義務,不到債務人償付以後,交易不算結束。如果那是履行的義務,不到服務完成或者物資交到和驗收以後,交易不算結束。
因此,就土地或勞動償債的長期債務來說,一件交易可以延長若干年,可是,就貨幣市場上的短期債務來說,一件交易只延長几天。因此,交易確實是一種創造的過程。它不是創造商品,而是創造一種經濟量和經濟狀態;必須到履行和償付的債務解除,交易結束時,經濟狀態才從負債改變到自由。
因此,麥克勞德的表面上的第二次談判,把債務賣給債務人換取債務人的現金,並不是一種談判——而是法律上義務的履行,它解除債務,從而結束交易。銀行家僅僅是「收取」應得的東西,為了證明償付的完成,而把債務人的債務的所有權還給債務人。
麥克勞德未能注意到一件交易的開始和結束之間的這種間隔時期 ,所以可能認為貼現和利潤是相同的。貼現是一種「短期價格」,為了預期的等待 的服務,在一件 交易的開始和結束的間隔時期中等待;可是利潤(或損失)是以一種價格買進和另一種價格賣出的兩件 交易之間的差額 。
可是,利潤(或損失)也能從買進和賣出債務 的兩件交易之間產生,跟買進和賣出商品 的兩件交易一樣。商業銀行以百分之六的貼現零星收進顧客的票據,然後以百分之四的重貼現躉批地賣出,獲得一種利潤。這裡真實有兩個 市場和兩次 談判,一個零售市場和一個批發市場,因此有兩件 交易。那商業銀行在零售市場上以百分之六賣出他在批發市場上以百分之四買進的東西。 [46]
麥克勞德著述的時候商品經濟學家還沒有區別利息和利潤。這種區別,我們已經注意到,被隱蔽在「時間之流」的雙重意義里。利潤是在時間之流中不同的點上進行買和賣的時候獲得,而利息是在一段時期或「時間的經過」中掙得,在這時間的兩點以內發生無報酬的等待。
當然,麥克勞德對利息和貼現作了通常的區別。它們意味著同樣的東西,可是所不同的是關於兩種計算的日期,把同一越過越增多的利息算作越過越減少的貼現。預付本金全數,並且等待到年底,那種「利潤」是利息。在預付的時候就扣下利潤,那種「利潤」是貼息。 [47]
可是,從數學觀點來說,貼現和利息確實不過是計算同一利率的兩種方法,然而卻有一點區別,產生於貼現和重貼現的辦法,這種區別麥克勞德本人也注意到。為了使用銀行家的貨幣而給他的代價如果是預付的,預先扣下利息,那就比較更接近麥克勞德的商品的代價的觀念。銀行家對於他的 信用的使用收取一種價格,而付出一種較低的價格給那重貼現的銀行,為了使用它的 信用。
嚴格地說,它不是一種「價格」——而是一種比率 ,經過未來的一段時期。未來的增值,或者「地租」,或者為了貨幣的使用而預期的利息,被折合為一種現在的「資本化」的價格,就是貼息的數目。我們可以區別商品價格和短期價格,從而保存麥克勞德的分別。商品價格是換取商品或證券的交換價格。短期價格,或貼息,是先扣利息,為了貨幣的使用而預付的價格。
如麥克勞德所說,它們相反地變動,並且運用的範圍比較廣泛。例如,債券的價格和購買債券所用的貨幣上的利息成反比例,可是債券的收益和金融市場上貨幣的長期價格成正比例。貨幣的短期價格也是這樣。短期商業票據的價格和貼現率成反比例地變動,可是,貼現率是銀行對購買票據需用的貨幣所取的短期價格。
因此,債務或證券的價格是和商品的價格一樣。它是為了換取債務而付給的貨幣。可是,貼息是為了使用 他買進的貨幣或信用而收取的價格。兩者相反地變動。這種短期價格的意義使得麥克勞德能發現怎樣由英格蘭銀行適當地運用貼現率,控制黃金的輸出和輸入。
d.英格蘭銀 行——安哲耳曾說「麥克勞德是……第一個人在文章里看到貼現率是外匯率的主要 決定因素之一,可以巧妙地加以運用,糾正外匯的情況。關於這方面的見解,人們通常歸功於戈申,其實他在六年後才發表他所研究的問題。」 [48]
戈申的著作寫在英格蘭銀行已經實行麥克勞德的理論以後,他「不是故意地想要做什麼新奇的事情」。可是,麥克勞德曾經說過,現金外流的主要原因是三重的,「國家的負債,紙幣貶值,任何兩國之間貼現率的差額 超過輸送金銀的費用。」麥克勞德也「十分接近」於「根據銀行準備金和貼現率的變化來解釋貨幣和價格的短期關係」,這種解說後來由西季威克於1883年給予「完全的和明確的形式」,並且由馬歇爾於1888年予以更完備的補充。 [49]
麥克勞德形成他的運用貼現率並從而調節黃金外流和國內物價水平的理論,是通過他的「債務的製造」和英格蘭銀行的國家利益(不是為了私人利潤)的理論。私人利潤可以由債務的「製造」來獲得;可是,當私人利潤引起黃金外流時,英格蘭銀行的國家責任就必須抵抗或消除這種利潤。
首先麥克勞德必須澄清那些認為鈔票和銀行存款不同的混亂的觀念。1844年的銀行條例就是由於這種觀念的混淆而產生的,這一條例把英格蘭銀行分為兩部分,專管鈔票的「發行部」和專管存款的「業務部」。在發行部里,按條例的規定,鈔票的發行(超過法定的一種原始發行額以外的發行)必須由顧客存入等額的黃金作為保證,方能辦理。鈔票已經被認為是一種有關公眾的重要問題,可是銀行存款在條例里被認為是銀行和顧客之間的一種完全私人的甚至秘密的事件,政府不應該干涉。
可是,麥克勞德認為,從法律上和經濟上來說,鈔票和銀行存款屬於完全相同的性質。在法律上,它們都是一種即期債務,由銀行創造出來作為貨幣使用。銀行存款和鈔票同樣是一種貨幣的「發行」,因為它們都是一種債務的「製造」,這種債務都是即期的,來取時即用黃金支付。在經濟上,它們的影響完全相同,因為同是為了隨時提出黃金,以供輸出。
存款,麥克勞德說「不過是偽裝的鈔票。它們只是一種龐大的信用 的上層建築,建立在一個比較小的金銀的基礎上:完全和鈔票的發行 一樣。……這種表面上的存款,不是若干現金,而是信用,或者行動的權利 ,由銀行創造出來作為他們用來買進現金和票據的價格,這些現金和票據列在另一面作為資產 。銀行存款的突然增加,實際上不過是一種信用的膨脹,和鈔票的突然增加完全相同。……因此,這種存款的減少不是現金存款的減少 ,而是信用的收縮」。 [50]
1844年銀行條例的結果證明了麥克勞德預先所說的話不錯。按照條例的規定,如果黃金從發行部提出,輸出國外,銀行就按提出的數目減少它的鈔票。這樣做的理論是,這鈔票的減少會引起國內商品價格的低減,使輸出商品比較輸出金銀更為有利,因而制止黃金的外流 [51] 。可是,銀行條例在業務部留下了一個「漏洞」。人們可以從業務部提取黃金來輸出,只需開出支票要求付予黃金,就可以辦到;雖然黃金在流出國外,鈔票的發行額並不會減少 [52] 。他說,「實際上那隻船有兩個 漏洞。條例的制定者只能看出一個;他們只防備了一個:結果非常驚詫地發現那隻船由於另一個 漏洞在很快地下沉,這個漏洞他們忘卻了」。 [53] 在1847年的危機中銀行條例不得不「暫時停止」,以便准許英格蘭銀行發行鈔票超過從發行部提往業務部的黃金的數額,藉此解救企業家和其他銀行家的困難,使他們免於「整個毀滅」 [54] 。
按照麥克勞德的看法,困難在於那流行的理論,所謂「黃金只輸送出去償付由於銷售貨物而產生的差額,因此當這種償付完成的時候就一定會自動地停止。可是,這是一種極端錯誤的見解」。
「……如果倫敦的貼現率是百分之三而巴黎的貼現率是百分之六,這種情況的簡單的意義是黃金可以在倫敦按百分之三買進而在巴黎按百分之六賣出。可是兩地輸送的費用不超過百分之二分之一,結果,這一番買賣可以有百分之二又四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又二分之一的利潤可得。……當貼現率相差很大的時候……在倫敦的人開出由他們的巴黎代理人付款的匯票 ,專門為了在倫敦賣出換取現金,然後他們把現金匯往巴黎,在巴黎再以百分之六賣出。很明顯,只要貼現率上的差額存在,這種外流就不會停止。再則,巴黎的商人立刻把他們的票據寄到倫敦去貼現,並且當然把現金匯給他們。……阻止這種外流的唯一方法是使兩地的貼現率相等。」 [55]
他陳述了這一般的原則,從此以後人們一直採用:「當任何兩地的貼現率的差額超過兩地間輸送金銀的費用時,金銀就會從貼現率較低的地方流往貼現率較高的地方。」 [56]
關於這一原則,他說,「不管這種原則在商人中多麼熟悉,我們發現它從來還沒有被人載入任何商業的書籍,並且肯定從來沒有在通貨的討論中被顯著地提出來,作為逆勢匯兌的一種原因,和國家的負債或者紙幣的情況完全無關。」
那麼,當黃金外流時這種貼現率應該怎樣提高,黃金內流時,貼現率怎樣降低呢?能把它留給銀行家的私人競爭去解決,聽任他們各自和顧客訂立私人合同,追求自己的利潤嗎?英格蘭銀行的董事們曾提出爭辯,認為貼現率是他們本身和業務顧客之間的私事,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在追求利潤。可是,麥克勞德指出,競爭使銀行家的數目「增加得太多」,以致在貼現率應該提高防止黃金輸出時,降低了貼現率 [57] 。再說,「商人的利益總是儘可能取得便宜的供應。」 [58] 英格蘭銀行,由於習慣的發展,已經成為各地銀行的黃金準備的倉庫,因此在黃金流向國外時,它的貼現政策必須控制其他銀行的政策。因此,他說,英格蘭銀行的董事有責任在緊要關頭預先 採取行動,不僅要不顧他們自己的眼前利益,而且要不顧廣大商業界和其他銀行的眼前利益,才可能保全國家的黃金準備,不讓它受到損失。英格蘭銀行的私利必須服從它對公眾的責任。麥克勞德說,「英格蘭銀行負有不可避免的責任,應該經常注意鄰近國家的貼現率,跟著這些變動採取措施,以便防止從本國輸出金銀可以獲利。」 [59]
在以後1857年的不景氣期內,英格蘭銀行董事第一次根據麥克勞德以前主張的這種公共責任的原則採取行動,及早提高貼現率,阻止黃金的外流。約翰·穆勒後來能夠說,英格蘭銀行在1847年以前一切行動所根據的原則是,他們除了自己作為一個銀行的利益以外沒有任何問題需要考慮,在1844年的條例里起草人皮爾爵士曾使英格蘭銀行確信「他們作為銀行家在經營存款上的一切行動和公眾無關,只是他們自己的事」;可是自從1847年以後,他們已經認識到
「英格蘭銀行這樣的一個機構不同於其他的銀行,不能像其他銀行那樣,可以認為它們的個別的交易不會一般的影響商業世界,以及它們只需考慮自己的地位。英格蘭銀行的交易必然影響全國的交易,該行必須採取一個銀行所能採取的一切措施,防止或減輕商業危機。英格蘭銀行的地位既然是這樣,1847年以後,該行對這一點的認識比較從前也清楚得多,他們在行動上已經不像從前那樣只顧銀行本身的安全,而不考慮任何其他問題。」 [60]
因此,英格蘭銀行是現代資本主義下私人企業家的第一次重大的協力一致的行動,不通過立法,就承認他們對公眾的責任——這種責任是由於全國的福利已經依賴他們,由於他們採取了協力一致的行動,作為一個發行和貼現的中央銀行,完全和政府的行為分開,政府明白地讓他們自己決定怎樣追求自己的利益。實際上,經過輿論的重大壓力,英格蘭銀行的當局才願意接受像麥克勞德這種經濟學家的學說,可是麥克勞德本人在後來一次再版的他的有關銀行的著作里竟然能說,「制定1844年銀行條例的必要,對英格蘭銀行的董事是一種很丟臉的事。那是宣告他們不能做好他們自己的工作。可是,既然現在他們已經證明他們完全能夠做好,那條例也就不必要了。」 [61]
中央銀行在穩定物價以及制止黃金的流入和流出方面的進一步的責任,麥克勞德沒有說明,直到威克塞爾在1898年才試圖予以詳細的解釋。 [62]
(10)從心理經濟學到制度經濟學——交易的公式可以用心理學的說法來陳述,是很有意義的。生產者賣出一千單位的鋼效用,價格是每單位邊際效用二十,或者總效用或價值二萬單位減去未來性(遠期)折扣或貼水 二百單位,產生現在的效用一萬九千八百單位。要把它變成制度經濟學,只需採用財產的權利;法定的計量單位;債務的創造、流通性和解除;集體行動對交貨和償付兩種義務的執行,這集體行動是國家,或者商務委員會,或者商會或類似的團體,它建立一種從事於司法判決或商事仲裁的組織。然後,那公式就變成這樣——一千噸使用價值,鋼;邊際效用每噸二十美元,或價格;未來總效用或未來價值,二萬美元;未來性折扣,二百美元;現在的總效用或價值,一萬九千八百美元。
我們研究從哲逢斯到費特那些心理經濟學家,看出他們逐漸把他們的心理學發展到差不多這種最後的一致性,現在他們盡可以自稱制度經濟學家,和稱為心理經濟學家同樣的適合。費特在他的《壟斷的偽裝》里,從心理的經濟學過渡到制度的經濟學。
未來性的折扣在不同的經濟學家的著作里,表現得不同。龐·巴維克的「貼水」是加上去的 ,在未來加上較多的勞動,以便增加未來的出產品。可是,費特的折扣是減掉 的,減少現在的勞動的數量,使未來的出產品不增加。龐·巴維克把前者說成「增加迂迴過程」,雖然,他主要地討論貼水 ,從這一點可以推論,同樣的現在和將來的關係也能由減少 「迂迴過程」來實現。他所謂「增加迂迴過程」有時候使人誤解,因為現代發明的趨勢是減少 或縮短那迂迴過程,從而減少生產一種效率較大的機器所需的勞動量。可是,我們的推斷是根據他顯然忽視了這一事實。如果不用勞動成本較低而效率較高的新機器來替代勞動成本相同和效率相同的老機器,我們關於龐·巴維克的迂迴過程的推斷是正確的。
例如,這種心理的估價無疑的是農民會有的情況,只要他用他的勞動生產一種未來的使用價值供他自己和家庭使用,而不出賣 。它也適用於魯濱孫和消費經濟學的範圍,在那裡沒有一件東西是為了出賣而生產的。那農民由於經驗了經濟學家的「效用遞減」原則,知道如果他生產得太多,他的供自家使用的產品的價值將降低很多。他也知道,如果生產的東西超過他一家將來需用的數量,現在 工作太多就是無用的犧牲;如果他現在不充分工作,生產出自己家裡將來需要的數量,家庭的需要將受到犧牲。
因此,由龐·巴維克發展完善的這種心理經濟學,是普遍存在的。它存在於人類的本性中。它在生產不是為了出賣的一切經濟學裡肯定有相當的地位。因此,它雖然普遍存在,卻不適合於買賣世界。它只討論勞動、物資和預期,公然地丟開私有財產、有關那些未來產品所有權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既轉移具體物資的應有權又創造可轉讓的債務的交易(這種債務的所有權也被轉讓)。
這種對所有權完全不管,其根本原因在於從個人 心理出發,這裡沒有社會的利益衝突,而不是從談判和交易的社會心理出發,這種心理起源於衝突。社會心理不僅需要可以實行的權利和義務;也需要客觀的計量單位,以便所有的當事人可以知道期待於未來的是什麼,以便負責判決的機關可以根據數量來作出決定。
在通俗的和經濟的語言中往往是這樣,一種量的計數單位 被用來替代所量度的量。我們說重量或者溫度表上寒熱的度數,可是這些是看不見的物質力量的計量單位,這些力量在我們面前從量地起著作用。經濟量也是這樣。它不是一種物質東西的量,而是一種「力」的量。它是一種強有力的看不見的社會力量,預期將在看不見的未來發生作用,個人在現在的交易中對它們的計量標準是貨幣價值。因此,雖然麥克勞德的「經濟量」的概念似乎是空幻的或想像的,其實不是,因為那是看不見的未來時期中的看不見的社會壓力,表現為現在的交易中一種貨幣的計量。
人們採用了這種用貨幣表示的計量制度以後,經濟量就成為現代資本的意義。貨幣價值 是一種看不見的經濟量——資本——的尺度。人們於是區別「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現貨」和「期貨」等等,在這裡現在的現金或銀行存款構成「貨幣市場」,債券和股票(未到期的債務)或者未賣掉的銷貨,構成資本市場。
這些經濟量——現代「資本」——的所有權由交易加以轉移。它們轉運到世界各地,就是銀行家和商人賬冊上的貸方和借方,由電報、電話或郵信加入或抵消。紐約的聯邦準備銀行對於紐約貨幣市場上進出的「貨幣」編有經常的報表。可是,這種報表不過是貨幣市場上貸方和借方的記錄。近年來準備銀行才發表「分別保管」的黃金這一個項目,這種黃金實物 是在銀行里,但所有人在其他國家,因此作為不在 美國國內。經濟量是所有權,不是物資。
這種現代的資本的意義,作為一種以貨幣為尺度的經濟量,既非常有力又非常敏感。資本完全具有一種法律的基礎,如果那基礎被推翻,資本可能整個地消失。資本的數值反映世界經濟上的一切變動或對變動的憂慮。可是,這種經濟量比政府的勢力更大。它使勞動就業或失業。它償付債務和捐稅。它製造戰爭。
可是資本,一種存在於未來的經濟量,是很敏感的。我們上文舉例中的遠期折扣二百美元可以再加上一種由於危險性的冒險折扣。這種冒險折扣若是高到百分之一百,資本的現在價值就完全消失,並且在那種危險程度達到以前產業早就停頓。可是,在繁榮時期,冒險折扣較小,並且可以用兩種方法來抵消它:提高賣價,或者提高利率或貼現率。
如果不能提高價格,把危險轉移給買方,就可以由賣方負擔,接受一種比較高的貼現率。如果完全沒有危險,利率也許降低到百分之三或更少;如果在我們的前例中利率是百分之三,現在的價值就是一萬九千九百美元,而不是一萬九千八百美元。我們可以假設通常的冒險折扣一併包含在我們的例證中的百分之六利率里,因此鋼的現在價值,包括利息和冒險折扣在內,是上面所說的一萬九千八百美元。
在這裡必須注意從「交換」這個名詞的舊意義傳留下來的一種含糊的意思。古典派學說假設雙方從交換中得到。各人把對他自己價值較小的東西轉移給對方,而從對方收進對他自己價值較大的東西。從個人的觀點來說,這當然是真實的。他總是在現有各種對象中選擇較好的或「比較不壞的」一種。他總是 得利,不管所放棄的或避免的另一種對象是多麼繁重。可是,這種說法混淆了個人的心理和客觀的經濟量 [63] 。在一件交易中賣出的經濟量和買進的經濟量完全一樣,實際上是同一件東西。一種經濟量,例如一匹馬——或者說得更恰當一點,預期的一匹馬的有用的服務——的所有權被轉移,換取現金或銀行存款,例如一百美元。一方對馬比對貨幣看得重或者另一方對貨幣比對馬看得重,這是一個主觀的或個人的問題。它不是客觀的和可以測量的在交易中發生的情況,在交易中總有一種明確的經濟量的所有權被轉移,雖然有關的各個人對它重視的程度也許彼此不同。
債權和債務的相等也是這樣。主觀地以及從個人來說,雙方對它們的評價可能大大的不同,債權人和債務人各人根據自己的目的。可是,客觀地來說,債權,例如一萬九千八百美元,和債務一萬九千八百美元是完全相同的經濟量。雙方相等地增長,趨向到期,可是在任何一點時間上它們是同一的經濟量。
我們以前說過的關於「自由」和「暴露」的相等,也有同樣的情況。主觀地,當工人辭工不乾的時候,僱主也許覺得他所受的損失超過工人所得的利益。或者,那工人也許認為辭工不干,他自己的利益超過僱主的損失。或者,那工人也許認為他辭工不干比繼續工作利益較大,而僱主也許認為他開除那工人比留用那工人利益較大。
可是,客觀地,當工人辭工或者僱主開除他的時候,僱主損失一種未來的經濟量,就是預期的那工人一天的工作——和那工人現在取得並且可以在別處利用的經濟量完全相同。兩方之中的一方也許比對方更知道怎樣較好地利用那預期的一天工作,可是這是一種個人問題,客觀地並不改變那對於雙方都是相同的經濟量。既然普通的工人可以任意辭工,那「經濟量」就由於冒險而減小。可是,就「合同工」或者演員、棒球球員等的專業合同來說,冒險折扣卻大大地降低。
或者,拿「商譽」或商標的意義來說——另一種自由和暴露的關係,這種關係我們區別為無形的財產,現代資本主義的最大資產之一。雖然「商譽」的未來的收入也許是很空洞的,但在交易中它的所有權作為一種現在的經濟量可以轉移,按照一種金錢的估價,其中包含預期的銷售、價格、利息和高度的冒險以及因此而產生的一種很高的冒險折扣率。一方也許比另一方認為它價值較大,可是客觀地,它是同一經濟量,是資本的現代意義——作為資產。
甚至運行中的機構的意義是一種類似的經濟量,它的現在的價值也許是它的股票和債券的不斷變動的價值,代表一種金錢的淨收入的預期。
法庭或仲裁人所考慮的是一種同一的經濟量的所有權的轉移——不是個人認為他們獲得或損失的個人利益或虧耗,快樂或痛苦。後者相當於心理的價值的意義,可是,我們只把它們當作談判心理中「商談的要點」,交易成功,它就不存在。 [64]
經濟學家往往用「物品」這個名詞包括物質的東西、債務、股票、債券、企業的商譽、運行中的機構這些不同的概念,在這種地方我們按照麥克勞德的說法,用「經濟量」這個名詞,這些量值大小不同的經濟量,人們買進、賣出或保持著供未來使用。這種分析類似克拉克在區別「資本」和「資本物品」時顯然想要構成的分析 [65] 。他的「資本」是一種「價值的基金」;他的「資本物品」是具體的物資。在這裡「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這些名詞是方便的名詞,將加以使用,因為它們顯然只限於生產和消費物質資料的技術範圍以內。可是,如果把「物品」這個名詞的意思擴充到包括股票、債券、銀行存款、信用、債務或其他形式的有形體、無形體和無形財產,那就是(像麥克勞德對斯密和約翰·穆勒的批評) [66] 混淆了生產和消費與債權和債務。為了保持這種分別,我們把物質的東西稱為古典經濟學家的技術的資本,可是所有權是現代的資本的意義。所有權是克拉克的「價值的基金」,麥克勞德的「經濟量」,以及公司財政中的資產和負債。 [67]
(11)債務市場的分開:a.貨幣和資本——亨利·西季威克在1883年 [68] 是第一個經濟學家利用麥克勞德對所有權和物資的區別,可是他糾正了麥克勞德,指出麥克勞德認為相同的財富和資本兩者的不同。西季威克的財富是「社會效用」,是勞動的結果;可是,資本是私有的財富的所有權,財富是財富;資本是資產。區別的關鍵在於利息的意義。
「利息,」西季威克說,「是產物的一部分,用利息的名義歸於資本的所有人;所謂『資本』的意思是指被使用的財富,它可以給所有人產生一種新財富的剩餘。從個人的觀點來說,這種資本可以有理由被認為仍然存在,即使那財富已經用掉,沒有留下物質的結果,只要它是用於給所有人取得一種合理的預期,可以期待它連本帶利回到他手裡,甚至只是永久地收取利息。」 [69]
可是,西季威克區別三種資本——股票、債券和土地價值。
「……這種公司的股利應該認為僅僅是股東所有的資本的利息,等於每年付給債券持有人的錢……並且土地的收益是一種利息。」 [70]
這三種資本,在最初的投資以後,可能大大地變動。這決定於利率上的變動(假設貨幣的購買力是穩定的)。
「當現行利率從百分之三降低到百分之二時,一塊土地的地租如果不變,土地的價格就會上漲百分之五十(其他情況如果都不變)。」 [71]
顯然我們可以說,他的其他形式的資本,股票和債券,也有同樣的情況。利率降低百分之三十三,如果其他的情況不變,就會使資本的數值上漲百分之五十。
可是,這種資本數值上的增加,從社會的觀點來說,並不是資本的增加。
它們的價值上的增加,「顯然並不構成真正的財富的增加:因為社會所擁有的對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支配能力,總的來說,並沒有加大。由於利息降低,它的生產工具的交換價值因而增高。可是,從個人的觀點來說,財富的增加,在某種意義上,是實際的而不僅是名義的;因為,雖然資本所有人的實際收入並不因變動而增加,他的購買消費品的能力肯定已經增加,雖然他只有用掉他的資本,才可能發揮這種購買的能力。」 [72]
可是,這種資本將怎樣用掉,從而變成可消費的商品呢?把它變成具有一般購買力的銀行存款。
西季威克著手創立一種貨幣的定義,要適合麥克勞德的可轉讓的債務的定義,可是避免商品的物質的類比。他應付了解釋貨幣這樣一個「變動很大和不明確的」名詞的困難,由於批評哲逢斯提出的根本反對試圖作任何定義的那種說法。西季威克說,哲逢斯曾經說過,認為我們「解決一個名詞(貨幣或資本)的意義,就能避免許多事物的一切需要分別解釋的複雜的差異和種種不同的情況」,那是一種「邏輯的錯誤」。哲逢斯曾提到那些叫做或可以叫做貨幣的矛盾的東西,例如「金銀塊、標準硬幣、代幣 [73] 、兌現的和不兌現的鈔票、法幣和非法幣、各種支票、商業票據、財政部證券、股票等」,其中每一項「需要有它自己的定義」。可是,西季威克答覆說,哲逢斯認為「對許多『種』分別予以解釋,在邏輯上是對的;可是企圖解釋它們共同的『類』,在邏輯上是錯的」;他這種議論是「自相矛盾」。如果我們要精細地確定它們的意義。「種」的本身有「同樣的困難,和廣義的『貨幣』的概念一樣」。
然後,西季威克規定一種「貨幣的主要的和根本的職能」,用來作為貨幣的一般職能。這種職能將區別貨幣和「物品」或「商品」或「財富」,可是使人對於一種貨幣和另一種貨幣的差異能作比較詳細的解釋。這貨幣的一般職能是「用於交換,以及其他財富的轉移,其目的不是移轉某種特殊商品,而是移轉一般的對商品的支配權:由於作為財富移轉的媒介,貨幣才有資格執行它的另一重要任務——作為價值的尺度」。 [74]
西季威克根據所有各種貨幣所共有的這一基本職能,說明企業家、銀行家,甚至像巴傑霍特那樣有名的經濟學家怎樣會起初把貨幣解釋為硬幣或鈔票,可是,在他們的大部分理論中又把貨幣說成「銀行家在顧客來取時立即付給貨幣的義務,這種義務連鈔票里也不一定存在」。他們的解釋是「在平常時期」一個實地經驗過的人都知道「他能把他的銀行家的負債的任何一部分隨時變成黃金或鈔票 [75] ,他完全為了自己的方便才讓他的錢保存在非物質的狀態中。……因此他自然地會認為並且說一切『存在銀行里的貨幣』是『現金』」。因此,巴傑霍特以為英國比任何其他國家有「更多的現金」,其實它所有的是更多的來取即付的銀行債務。
後來,遇到危機和信用崩潰的時候,「銀行家的負債和他們償付這些負債的手段之間的區別變得非常明顯;他(巴傑霍特)剛才叫做『現金』的那同樣的東西,似乎又以相反的角色『信用』出現;於是他(巴傑霍特)認為英國『手裡的現金』那樣的『非常之少,使一個旁觀者看到它的微小和以它為基礎的信用的龐大,相形之下,幾乎會不寒而慄。』」 [76]
西季威克心目中既有這種貨幣的雙重意義,所以決定效法麥克勞德,採取貨幣市場上流行的名詞,以便用貨幣來指「全部的」通常交換的媒介。他批評穆勒「看不起」麥克勞德「把信用的擴張說成……好像信用真正是資本」,而穆勒認為,信用只是一種「讓一個人使用另一個人的資本的許可」。西季威克認為,在某種意義上,這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金幣。
「……它的唯一作用是,『准許』或者使它的所有人能取得和使用其他財富:只有在這種意義上,穆勒的說法才適用於銀行貸給顧客的信用或負債,不管是用鈔票的形式或是用『存款』這個有些使人誤解的名稱。沒有疑問,這種信用是用來轉移財富的一種比較脆弱和容易消滅的工具;可是在現代產業社會裡,它是主要地用於這種重要用途的工具,人們沒有理由不顧這一事實。」 [77]
西季威克這就改變了沃克的貨幣的定義,來符合麥克勞德的定義。沃克曾把貨幣解釋為「在社會中自由地從甲手轉到乙手,用於債務的最後清償和商品的全部償付方面的一種東西」。 [78] 可是,西季威克改變沃克的字眼,把「從甲手轉到乙手」改成了「從甲所有人轉到乙所有人」,以便包括銀行存款在貨幣的範圍之內;這銀行存款不在沃克的貨幣的定義之內,雖然他包括了鈔票。
「似乎是這兩種字眼的差別,使得沃克先生不願承認銀行存款是貨幣;因為存款不能像鈔票那樣,『從甲手轉到乙手』。可是,在用鈔票(不是法幣)實行償付的時候,沒有疑問,重要的事實不是幾張紙的單純的物質的移轉,而是對銀行提出要求的權利的移轉:這種要求權的移轉在用支票償付的時候同樣可以實現。」 [79]
這種對沃克的批評說明西季威克已經拋棄了物質經濟學家把「交換」和「流通」作為商品「從甲手轉到乙手」的具體交貨的那種觀念,而代以麥克勞德的「從甲所有人轉到乙所有人」那種制度性的移轉。
「沒有疑問,」他說,「支票的收受人可以 要求用鈔票兌付;可是,鈔票的收受人同樣地可以把鈔票交入銀行,如數加到他的賬戶上。再說,前者可以要求用黃金兌付;可是,後者同樣地也可以要求。從這兩種觀點來看,都似乎兩者沒有任何根本的區別。我這樣說的意思不是抹煞用鈔票償付和用支票償付之間存在的重要的實際區別。支票不像鈔票那樣流通:支票的收受人通常立即付予代價,因此要選擇銀行,選擇他同意接受它的負債作為貨幣的那種銀行,而鈔票的收受人通常不作這種選擇;因此銀行的負債的移轉在支票上比在鈔票上較為複雜;因為……銀行有變更以及銀行顧客有變更。可是,交易的實質仍然同樣是『債務的最後清償和商品的全部償付方面』銀行的義務的移轉。因此我認為,一種貨幣的定義,如果一般的包括鈔票而排除其他的銀行負債,實在是不能接受的。」 [80]
尋求「貨幣代用品」的定義,是西季威克在創立一種貨幣的定義中的主要困難。經濟學家筆下的「貨幣代用品」的意義一定總是他的「貨幣」的意義的殘餘。如果貨幣只是金幣,轉移所有權的其他一切償付和購買的手段就是一種貨幣代用品。
西季威克用各種不同貨幣在債務的清償和商品的全部償付中的「終極性」這個題目,應付這種困難。他認為終極性是程度的問題,「最高度」的終極性屬於現代政府的不兌現紙幣,這種紙幣作為國內交換的媒介,通過兩種法律的手段,由政府按票面價值接受,准許人們用以繳納國家捐稅,並且承認它們為私人債務償付中的法定貨幣。這種貨幣的「終極性」甚至超過黃金。如果黃金不是法定貨幣,如果償付金塊而不付法幣的契約在法庭上不可能執行 [81] ,黃金在債務償付中的終極性就低於法定貨幣的紙幣。
西季威克說,銀行鈔票,不是 法定貨幣,它的終極性低於不兌現的紙幣,然而和銀行存款沒有重大區別。這種比法定貨幣較低的終極性,是由於人們可以要求銀行用法定貨幣清償它們自己的債務。可是,這種負債由於銀行另有收進黃金或鈔票換出它自己的負債那種相反的交易,而獲得平衡。因此「平時人們在一般債務的最後清償中接受銀行的負債」。 [82]
可是,我們認為,在流通性以外,還需要另一種特質。要使債務可以成為一種交換的媒介,必須使它在用於償付或購買時不受 任何時期折扣 的限制。如果受這種折扣的限制,它就不是貨幣,而是資本。西季威克似乎看不出這種區別。他的貨幣的定義以「流通性」為中心,但不包括時期折扣 的有無作為貨幣和資本的差別的根據。他說:
「……有一些廣泛被人接受的證券——某些政府的公債、鐵路的債券,等等——運輸起來比金銀方便得多,因此在國際債務的償付中往往用這些證券替代金銀。當這種證券被人們買進賣出是為了完成這種任務的時候,如果否認它們在這個範圍內具有貨幣的最主要的特徵,那就使我們自己成了語言的奴隸。」 [83]
不錯,我們應該說,這些證券是可以流通的,和貨幣一樣,並且具有一定程度的「終極性」。可是,它們不應該被包括在貨幣的定義之內,因為它們的價值越是接近到期越是增高,由於需要打折扣的時期越過越縮短。可是,真正的貨幣不附帶時期折扣,並且這是銀行存款可以適當地解釋為貨幣的理由。銀行存款可以被列為貨幣,因為它是銀行的過期的 債務,可是「證券」,不管是短期商業債務或者長期債券等,都是未到期的 債務,因此應該列在「資本」一類。 [84]
這符合於三種市場,「貨幣市場」,包括過期的 銀行債務的所有權的移轉;「短期資本市場」或者未到期 但是短期內即將到期的債務的所有權的移轉;「長期資本市場」,或者未到期 但是將在一個較長的未來時期的終點到期的債務的所有權的移轉,這種債務的利息每年或每半年一付。總而言之,貨幣市場是過期債務的市場,不受時期折扣的限制;資本市場是未到期的債務的市場,因而受一種時期折扣的限制。那麼,貨幣或過期債務 的「代用品」是「資本」,或未到期的 債務。
當然,以上所講的意思並不是「貨幣的價值」在「購買力」的意義上沒有變動。那是另一個問題。它只意味著貨幣的價值不因未來的時間的經過而變動。過期的 債務沒有未來性 ,不是 資本,而是「現金」,就是銀行里的「存款」賬戶。同樣地,短期或長期證券的購買力可以改變,可是這也是另一個問題。未到期的 債務具有未來性 作為它的一個方面,因此是 資本,並且可以作「現金」的代用品。它是「資本」,因為它表示一種未來的價值的增長,不是作為購買力,而是作為縮短未來的時間的經過,直到償付到期為止。 [85]
但是,即使像這樣區別了貨幣和資本(作為貨幣的代用品),仍然是西季威克運用麥克勞德的債務的流通性或者債務的所有權的移轉,首先消除了物質的「循環」的比喻以及麥克勞德的把債務作為「商品」那種物質的比喻。現代銀行支票根本很少循環流通的。支票開出來、加以背書、存入銀行、然後註銷,或是清償以前買賣的債務,或是償付當時按照市價轉移商品所有權,因而造成的新債務。在美國,這方面的實際情況最近才可能作科學的計量,由於現在有了報告和公布的「個別賬戶的借方」的統計。 [86] 這些借方的記錄是企業家的大部分購買行為的記錄,因此是銀行的即期債務從銀行的一個債權人轉移到另一個債權人的記錄。「流通」這個名詞不適用於這種程序。它始終是一種比喻,一種從硬幣時代遺留下來並且從血液循環推論出來的比喻。實際情況不是像比喻那樣,而是銀行賬上的借方和商人賬上的貸方,起源於所有權的移轉。因此,我們可以根據那使它生效的行為,稱為「借方貨幣」,從而保留一般所用的「流通貨幣」這個名稱,專指那為數不多的紙幣和硬幣。
麥克勞德把信用說成「生產的資本」時,他心裡所想的顯然是這種由於借入賬戶而節約貨幣的使用。他的意思不是說信用生產商品,像勞動那樣,而是說信用增加財富的生產所依賴的各種交易的速率 。他的觀念很像李嘉圖的觀念,李嘉圖區別了機器和資本——機器增加勞動的生產力,但機器不是資本 [87] 。麥克勞德也是這樣,信用是生產性的,不是因為它生產 什麼東西,而是因為它增加生產的速率 。換句話說,麥克勞德所做的工作實際上是把生產的意義從「生產」改變到「生產的速率」,這是從生產到效率以及從「流通」到重複的速度的改變。
麥克勞德的意思是,信用增加了商品買賣的周轉的速率,超過僅僅用硬幣所能達到的程度,從而大大地增加財富生產的速率 (不是生產)。他的意思確實是這樣,這一點從他認為硬幣的使用比物物交換經濟的辦法具有較大「生產力」的見解中,可以看出。硬幣和物物交換比較,銀行信用和硬幣比較,它們在技術上的意義是大大地提高商品周轉的買賣的速率,這是國民生產力上一種巨大的增加。麥克勞德的解說是適當的。他說,按商業的通常過程,物品或商品從生產者或輸入者手裡轉到製造者,然後到批發商,然後到零售商,然後到顧客或消費者。如果那生產者或輸入者從批發商那裡得到現金,他就能立即生產或輸入另一批商品,補充他已經賣掉的部分。同樣地,如果批發商從零售商那裡收到現金,他就可以向製造家再買進一批,補充他已經賣掉的貨。零售商和消費者也是同樣的情況。
「如果個個人都時刻有現金可以動用,循環之流或生產就可能川流不息地繼續下去,以消費或需求所容許的速度前進。……但實際情況不是這樣。很少的人或者沒有人時刻有現金可以應付他們的需要。……如果循環之流,或生產,必須等到消費者用貨幣付了物品的價款以後才能重新開始,生產就會大大地減少。……可是,假設那商人對批發商的品格和誠實有充分的信任,他就憑信用把貨物賣給那批發商。……就是,他賣出貨物,所交換的不是貨幣,而是一種信用或債權。……因此,我們看到信用引起了完全相同的循環或生產,和貨幣一樣。」因此,下一步是「使債務本身成為可賣的商品;把它賣出去或是換取現金,或是換取適當數額的其他債務,可以隨時要求換成貨幣,因此等於貨幣」。不然的話,大量的商人債務就「全部是死貨」。銀行家買進他們的「死貨」,給予「活動力和流通……把它從死貨變成進一步的生產能力,然後大量的商業債務全部被變成生產的資本 」。 [88]
顯然同樣的話也可以適用於硬幣。它把農業和工農從遲緩的物物交換的程序改變到快速的買賣的程序。麥克勞德說,「信用是生產性的資本,跟貨幣完全是同樣的道理和同樣的意義。」
這含有一種生產的雙重意義,並且表示麥克勞德的批評者不了解麥克勞德的「生產力」的確切的意義,和當時所謂「生產」的意義不同。生產力是生產的速率 。「生產」的意思,對古典經濟學家來說,是使用價值的生產,不大管生產的速率 。可是機器、貨幣和信用是相同的,因為它們同樣意味著增加那生產的速率 ,從而增加全國的生產力或生產的速率 ,這生產的速率我們稱為效率。
b.資本收益和銀行利率 ——在以上的討論中,我們只考慮了短期和長期債務的「無形體的財產」,作為跟短期和長期資本相同的東西。可是現代資本由無形財產以及無形體財產構成。無形財產是預期的未來銷售 所產生的淨收入的現在價值;而無形體財產是預期的債務償付 的現在價值。這兩者一起構成現代的資本。麥克勞德對兩者不加區別,我們已經看到;西季威克也沒有加以區別。西季威克把債券的現在價值(無形體的財產)以及股票和土地的現在價值(無形的財產),同時結合在單一的「儲蓄」的概念里。他因襲了麥克勞德的錯誤,把它們都作為債務看待。因此,他不區別更現代的「債券收益」和「股票收益」,或者和股票收益類似的、根據土地的資本化的現在價值而產生的收益。我們對於這些和類似的收益——根據資本化的現在價值而產生的收益——將稱為資本收益。 [89]
西季威克使這種區別的關鍵繫於兩種利息,資本收益和銀行利息。
在西季威克以前,經濟學家通常滿足於只談「平均」利率。可是,西季威克區別了短期貸款的利率和長期貸款的利率。西季威克向主要考慮商業銀行短期貸款的麥克勞德進攻,他說,
「職業貸款者所借出的貸款必須為貸款者產生一些『管理的工資』以及嚴格的利息;因此,我們根據這個理由,可以預期匯票的貼現率高於一般資本的利率。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考慮銀行在很大的程度上生產它所借出的貨幣,就是它自己的義務,這種義務只要它的業務順利,實際上決不會必須還清;它能以低於一般資本利率很多的價格出賣這種商品的使用。因此,如果銀行家主要地放短期貸款給商人,從而擴大他的業務的範圍和增加他的業務的安全,競爭也許會使他對這種貸款所取的利息不高於——甚至低於——永久而同樣安全地投資的資本所得的普通利息。這似乎是實際的情況;也許部分地是因為商人是銀行的特別重要的顧客;可是,主要地是因為銀行家借錢給在一定的短期後必須償還的借戶,比較方便,這樣他們遇到需要作大宗支付時,就可以隨時減少放款的數額。因此,我們沒有理由預先肯定地說,銀行家對商業票據所取的貼現率——即使是平均的並且把危險程度的差別計算在內——和一般資本所得的利息相同;沒有經濟上的理由可以說商業票據的貼現率不應該高於資本的利率,因為銀行家的麻煩必須得到報酬;另一方面,沒有理由可以說它不應該低於資本的利率很多,如果上面提到的有利條件的價值確實很大;因為對於銀行家自己不費多大成本生產出來的交換媒介,一種比較低的利率就足以使他在營業資本上獲得正常的利潤。」 [90]
銀行家所得的這種利率,西季威克區別為「貨幣使用 的價值」,可是,那些不是「職業貨幣商」的人所得的利率是「為了使用儲蓄 而付的價格」,或者另一種意義相同的說法,「所有人因為讓別人使用他的資本而取得的價格。」
這樣,西季威克的貨幣和資本的區別,其關鍵在於付給銀行的利率和付給其他的人的利率的區別,前者不是 因為銀行的儲蓄,而後者是為了他們的儲蓄的使用。他認為這些儲蓄是「資本」,表現為土地價值、股票價值和債券價值這三種形式,按現在的價格計算。就「職業貨幣商」來說,利息是一種銀行收費,不是儲蓄的代價。就其他貸款的人來說,利息是一種資本收益,是儲蓄的代價。
可是,在這方面,兩者沒有什麼不同。銀行收費是一種為了儲蓄的使用而付給的利率,和資本收益是為了儲蓄的使用而付給的費用,完全一樣。西季威克的謬誤起因於兩種錯覺,麥克勞德所謂信用的製造廠,而不講信用的交易 ,以及儲蓄的實體 ,而不講儲蓄的市場價值 。
(a)製造家還是商人?——西季威克仿效麥克勞德,把銀行家想像為自己不花成本的 「信用製造者」,對這種信用的使用,他收取一種價格(貼息)。
可是,銀行家不是一種製造家。他買進他的顧客的短期或長期債務,在他的賬冊上把別人的所謂儲蓄轉移給他們,這種儲蓄他已經承擔了隨時付還儲戶的責任,由於發出他自己的過期債務(存款)。
這樣,如果為了買進一項六十天期的債務二萬美元,銀行家以存款賬戶的方式付給一萬九千八百美元,那麼這一萬九千八百美元就是一種負債(他一般的對其他的人的負債)的移轉,使他們的「儲蓄」可以由他們隨時請求支付。為了承擔這種責任,他收取一種價格(貼現率),在本例中是二百美元,年息百分之六,或者每兩個月百分之一。
或者,反過來說,銀行家賣給 他的顧客他自己的一般 「良好信用」的一部分(一萬九千八百美元),這種信用的保障在於他的商譽、他的法定準備金和其他為了加強他的信用而規定的法律條件。為了這種一般信用的使用,他收入二百美元。可是這種「良好信用」完全在於他能隨時應存戶的請求,付給存款。同時,在法律的讓與的意義上,他買進 了他的顧客的特殊的 良好信用,結果在這一筆交易上他的利潤是二百美元。
假如,那二萬美元是一種長期債務或者債券,同樣的關係也能適用。可是這裡在核計價格時必須考慮那一年一付或半年一付的利息,這價格是用一種存款負債的名義支付的,由銀行家從他對所有其他存戶的負債或隨時應他們的請求歸還儲蓄的責任中,轉移給這個特殊的賣方,用「現金」或一般購買力計算。
因此,銀行家不是「信用的製造者」。他是一個商人或中間人,買進和賣出別人的「儲蓄」,所採取的形式是用他們的未到期的 債務交換他自己的過期 的債務。在這種買賣的交易中,決定價格的不是一個製造家的「生產成本」,像麥克勞德所暗示的那樣;而是商人的機會的選擇,這種選擇我們曾加以分析,作為機會成本,或者反機會價值。 [91]
因此,在這方面麥克勞德混淆了製造家和商人。沒有成本 的製造家是商人,所謂成本的意思是古典派的「正的」或積極的生產成本。正如我們在對凱雷、巴斯夏和龐·巴維克的學說的分析中看到的,他是一個商人,買進和賣出社會的「儲蓄」。商人的成本是「負的」或消極的成本,由於選擇一種較大的收入而避免了一種較小的收入;他的「價值」是「負的」價值,由於選擇一種較小的支出而避免了一種較大的支出。從製造家的生產成本的積極意義來說,這些是「沒有成本的」,然而銀行這個機構的清償能力、周轉能力或破產卻決定於這些沒有成本的機會的選擇。
(b)儲蓄和儲蓄的市場價值——這使我們要談到另一種錯覺——關於儲蓄的錯覺。古典派學說把儲蓄說成等於資本,有一種「正的」生產成本——節慾。 [92] 這種在消費上節慾的強度由利率來表現。利率若是高,節慾的痛苦或者儲蓄的「生產成本」就重;利率若是低,節慾的痛苦或者儲蓄的「生產成本」就輕。
可是,儲蓄具有一種和利率一樣的「資本價值」。西季威克注意到只有在儲蓄被用來按股票、債券或土地的當時市場價值購買「資本」的那一刻時候,儲蓄等於資本。此後如果利率發生變動,它們在價值上就分開。
可是,它們根本並不「分開」。儲蓄本身消失,一種別的東西再現,就是資本。如果利率低落,「資本」在價值上增長;如果利率上漲,「資本」在價值上減低。「資本」現在不是儲蓄,而是儲蓄的增加的或減少的市場價值。
可是,我們注意到,這種儲蓄的市場價值不僅決定於利率。它也決定於繁榮、投機買賣、蕭條、銀行的周轉能力、信心、熟悉內幕者對價值的操縱、貨幣購買力的波動等等一般情況。儲蓄的價值可以因股票、債券、土地的價值跌落或者銀行的破產而消失。或者儲蓄的價值可以因資本價值的增長而擴大。
早期古典派對物質資本(物資)的勞動生產成本學說也有同樣的情況。生產時勞動的原始使用價值產量,後來由於折舊或陳廢,可能減少;或者它的使用價值,在最初生產出來以後,由於新用途和新時尚的關係,可能增加。
儲蓄在理論上被認為和資本相同的時候,也是這樣。儲蓄髮生在過去,可是,資本是打了折扣的對未來收入的預期。它們之間沒有任何相同性。實際上,從亞當·斯密的節約和極度儉省的觀念或者雪梨耳的節慾觀念來說,儲蓄正像早期經濟學家的勞動學說一樣,完全從現代資本主義制度中消沒。變化是從儲蓄到儲蓄的市場價值,就是,從儲蓄到資本。我們說銀行家是一種中間人買進和賣出「儲蓄」,我們的意思其實不是 儲蓄,而是對未來收入的現在權利。這是現代的資本的意義,和陳舊的儲蓄的意義完全沒有關係。「儲蓄」這個名詞變成可以說是僅僅一種宣傳家的口號。 [93]
這種排除儲蓄、代以資本價值的說法,似乎符合現代的很中立的名詞,債券收益和股票收益,以及它們的結合體「資本收益」這個名詞 [94] 。這些名詞僅僅是說明資本價值和資本所有人有權利取得的一種收入之間的比率 。各種因果作用影響這種比率的大小,可是不管怎樣,那比率是預測的標準,而不是過去的儲蓄的量值。
這種比率的概念,當資本家比較他們投資在各種短期或長期債務、公司股份或者土地價值的資本的估價時,表現在他們的日常語言中。計量單位是每年收入的美元。取得這筆收入所需要的資本的市場價值的數額和利率成反比例,和預期的淨收入成正比例。這樣,在我們的舉例中,如果利率是每年百分之六,那取得這項利息所需要的資本數額就是大約十七與一之比。或者,如果利率是百分之三,取得這項利息所需要的資本數額就是大約三十三與一之比;依此類推,可以適用於許許多多不同的利率或貼現率。
因此,我們得到一種計量麥克勞德的「經濟量」的標準。它是一種和預期每年從銷售或利息上所得的淨貨幣收入成正比例 並且對利率 成反比例 的倍數。實際上這種觀點很久以前在歐洲從土地價值開始,這土地價值是按購買若干年的預期的每年收入的代價計算的 [95] 。如果,像西季威克舉例說明的那樣,利息從百分之六降低到百分之三,那以若干年計算的購買價格就從十七增長到三十三。換一句話說,增加一倍的不是 儲蓄,而是收入的「資本化」。銀行家所買進和賣出,交換他們自己的過期債務的,是這些預期收入的資本化。他們的來取即付的負債不是他們必須負責在顧客來取時恢復儲蓄的原狀,而是他們必須負責在顧客來取時恢復資本的原狀,用「現金」或一般購買力來計算。
c.從單一的因果關係到複合的因果關係——西季威克說他的分析是一種「靜態的」分析,不是「動態的」。所謂靜態,他的意思是假設利率在研究的時期以內始終不變,以及貨幣的購買力沒有顯著的變化 [96] 。所謂動態,他的意思是指貨幣、制度和生產上的一切變化。這兩者就是我們所謂單一的因果關係和複合的因果關係。一切科學作為一種研究的工具,必須作出這種區別。基礎必然奠定在一種單一的因果關係的分析里。每一因素都是相繼推論出來的,正像其他因素未發生變化似的。可是,所有的因素是在一起變化。我們將用限制的和補充的因素的經濟概念,得到一種複合的因果關係的理論 [97] 。同時,我們將研究各種不同的因素,債務的創造、稀少性、可轉讓性和解除。
我們已經考慮了麥克勞德的債務的流通性。我們現在要考慮納普的債務的解除,霍特里的債務的創造,以及卡塞爾的等待的稀少性。
Ⅱ 債務的解除
納普在他的「償付的社會」的概念中開始了一種動態的分析。償付的社會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協力一致的行動,建立一種怎樣解除債務的程序或手續。納普是德國的麥克勞德 [98] 。他根據德國和奧國的經驗創立了他的「貨幣國定學說」,如同麥克勞德根據英國的經驗創立了他的習慣法學說。可是,不像麥克勞德,納普的貨幣和債務不是商品。它們是制度,作為可以買賣的債務和一個償付債務的社會在債務的購買和解除上所必需的協力一致的行動,具有雙重意義。他所謂「債務的解除」就是我們所謂「結束那件交易」的意思。
在他的貨幣學說里,「主要的」特質是支付手段,至於貨幣是金屬還是紙的,那是「偶然的事」。實際上,為了使他自己不用比喻的說法,並且用一種「以政治學為基礎的制度的觀點來替代硬幣論者的觀點」,他杜撰了一種奧僻難懂的名詞,像生物學家把猿叫做猿猴「hylobate」那樣 [99] 。這樣硬幣就稱為「hylogenic lytric」——一種用若干重量的物資來解除債務的手段,而紙幣是「autogenic lytric」——一種用命令、立法或法庭判決來解除債務的手段。
支付手段的這種「主要特質」是什麼呢?這必須用一種一般的法則去找,這種法則將包括像1866年的奧國國家鈔券那樣的貶值紙幣以及硬幣。納普說,「因為,仔細考慮一下,似乎在這種『變壞了的』貨幣中可以找到線索,從而發現貨幣的性質,儘管初聽起來,也許顯得不合理。通貨的靈魂不在於一個個錢幣的物質材料,而在於管理錢幣的使用的法律條例。」納普說,「硬幣論者」只研究貨幣的「不會動的軀體」,而不能解釋通貨、流通或紙幣。紙幣「也許是一種有疑問的,甚至危險的貨幣,可是即使最壞的一種也必須包括在理論之內。它必須是貨幣,才能是惡貨幣」。 [100] 納普特意說,他不主張採用單純的紙幣。「我不知道我們有什麼理由要在正常的情況下脫離金本位。」
納普的支付手段的「主要特質」系根據可解除的和不可解除的債務之間的區別,以及商品和支付手段之間的區別。我們可以說,奴隸是受一種不可解除的債務的支配,那是一種終身為主人服役的義務;這種債務不是由主人強派和核定的,而是由社會的管理勢力所規定和許可,在這個社會裡那主人是一個成員,那奴隸是一個不情願的參加者。可是,一個自由人——那主人自己——主要的是受可解除的債務的支配,從這種債務中,他能把自己解脫出來,由於提供一種東西,社會認為可以接受作為一種贖金或解放的代價。
納普不研究這種從不可解除的債務到可解除的債務的歷史發展,這種發展是文明的全部歷史。因此,他不談履行的債務。他只談可解除的、償付的債務。麥克勞德認為,債務是經濟量,這種經濟量的義務是個人的責任。解除債務是解除義務,不管是履行或是償付的義務。在歷史上,各個階段是逐漸發展的,從執行正式的和習慣的履行或償付的契約(不管負擔多麼繁重),發展到一再擴大解除的方法。解除的方式和方法從廢除奴隸制和為了債務的監禁,從破產法和工資免稅法,直到愛爾蘭的廢除地租契約,美國的廢除公用事業契約,逐漸廢除勞工的定期或終身契約而代以「隨意」的契約,禁止實物償付而代以貨幣償付,等等。在多數的時候,用來替代習慣的債務或契約的債務的,是國家當局認為「合理的」履行或合理的償付。由於擴大了解除債務的方式和方法,債務和義務因而減少。資本主義是可解除的債務的現在的狀態,納普的支付手段的定義是方式和方法上的變化的一般原則的一種特殊情況,這些變化,通過文明在有關解除債務方面的運行規則上的變化,不斷發生。
這是貨幣的「主要特質」,根據納普的說法。紙幣實在不是國家的「債務」,雖然由於歷史的原因,含有國家承擔償付的意思。和硬幣一樣,它是一種解除債務的手段。
「紙幣解除我們的債務,一個擺脫他的債務的人不需要花費時間來考慮他的支付手段是不是物質的。主要的是它解除我們對國家的債務,因為國家在發出紙幣時就承認它在收進稅款時將接受這種支付手段。租稅的關係越大,這一點對納稅人越重要。……用非物質的貨幣支付,對原始發行的國家來說,和任何其他的支付是同樣的真實。它足以應付國內貿易的需要;實際上它使這種貿易可能進行。它確實不能滿足某種其他的需求,可是那種現象本身不是不正常的。」 [101]
納普的次要的區別,商品和支付手段的區別,系基於首要的區別,可解除的債務和不可解除的債務的區別。他把商品解釋為「交換商品」,從他所謂「十分基本的觀念」出發。在這一點上,他明確地說出一切經濟學家和法律家在「商品」這個名詞本身所含蓄的意思。它意味著所有權的可轉讓性,「交換」這個名詞並不增加任何意義。交換商品就是商品。
可是,一種商品是不是一種支付手段呢?我們說不出它是不是,如果只看「一件交易」。
「然而,在任何社會裡,例如一個國家,如果法律上逐漸承認一種習慣,一切物品都應該對一定數量的某種特殊商品(例如白銀)交換,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白銀」就是一種一般的 交換商品,「一種社會交易的制度;它是一種在社會裡取得了特殊用途的商品,最初由於習慣,後來由於法律上的承認。」 [102]
這種社會承認的一般的交換商品向來是「支付的手段」。
「並不是每一種支付手段都是社會承認的交換商品。……要成為商品,它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用途以外,又能有工藝上的用途。……工匠眼睛裡的紙幣只是一張張的紙,這些紙就是沒有其他產業用途的東西。因此,它們不是交換物品,雖然是一種交換的手段。」「一個能使用自己因為某種工作而獲得的交換商品、可是不能使它繼續流通的人,他所有的是一種商品而不是支付手段。」 [103]
這種金屬,用作支付手段的時候,取得一種例如「鎊」或「美元」的名稱,這種名稱,經過相當時期以後,就原來的重量來說,變成純粹「有名無實」。那名稱甚至還沿用到紙幣上,以致從原來的重量的觀點來說,它不是一種實際存在——其意義已經轉移到另一種目的,一種為了用於債務償付的「效力的單位」。現在對它的解釋,不是從真實出發,而是從歷史的發展來說。
因此,納普認為貨幣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和「制錢」及紙幣都有區別,後者在他看來,只是一些「圓片」、「符號」、「表記」、「券」。「『券』這個名詞是當時的一種很好的說法,久已用於表示一種能移動的、有標記的並且有一定形狀的東西,由法令使它有一種用處,不受本身物質的影響。……它的意義不能從標記上了解,而是必須參考法令的規定。」 [104] 以往,在法令生效以前,支付必須通過權衡重量;現在,支付根據公布的法令來進行。
這種法律上的意義起源於習俗,然後被法律採納,使它在國家的管轄範圍以內普遍適用。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這種意義都由納普的「償付社會」的概念表現出來。銀行和它的顧客「形成一種所謂私人的償付社會;公共的償付社會是國家」。 [105] 這個「償付社會」里的情況是成員們彼此之間根據「效率單位」償付債務,這種效率單位等於「價值單位」。它們是「有效的」,因為得到社會的承認,意思就是說社會作為一個整體,解除債務人以後再償付的義務,從而使得它們有效。
那麼,支付手段和交換手段的區別在於後者是具有交換價值的一般商品的一種特性,而前者是一種社會認可的贖金,或者義務的解除,這種義務是個人所在的社會由於別的原因加在個人身上的。一種用交換價值的單位計量,另一種用債務償付效率的單位計量。一種是經濟的,另一種是法律的。這種效率單位,在它具有交換價值的範圍內,也是一種價值單位,雖然我們從歷史上知道它可能有效力而沒有交換價值。
人們立刻可以看出,這種「支付的手段」或者債務的解除的概念,是一種普遍原則,適用於從原始時代到最現代的一切人類社會,只要它們繼續是「進行中的機構」;可是關於表示債務解除的工具和行為,卻有彼此大不相同的規章法則。在這裡納普由於他的概括的「償付社會」的概念,比麥克勞德更前進了一步。
我們不需要進一步追問,納普的「償付社會」憑藉什麼制裁,使成員們不得不接受和使用這種解除債務的工具。那不僅是暴力的「法律制裁」(純粹的「國定論」只限於這種制裁),而且也是他所謂「私人的償付社會」的道德的和經濟的制裁。法律制裁可以稱為法幣或法償——其他的都是「法律以外的」,因為它們是習慣的手段或者習慣的償還行為。用他所舉的商業銀行和顧客的例子來說:什麼東西強迫顧客們接受一張所謂存戶支票的那樣一種「券」所代表的一家有償付能力的銀行的即期債務,作為別人償還欠他們的債務呢?這種銀行債務,根據成文法或習慣法,都不是由暴力強迫使用的法幣——它們是習慣的手段。然而,債權人在習慣的範圍以內不得不接受,在經濟上(雖然不是法律上)卻是強迫性的,因為任何要在這個社會裡做生意或者繼續做生意的人,必須接受這種支票。假使他堅決不肯接受,總是要求對方用法幣支付,那麼,在這一償付社會的範圍內就沒有人會和他發生通常的買賣關係。他為環境所迫,不得不接受「信用良好的」銀行支票,讓人們用來償還欠他的債務,正如他不得不接受法幣一樣。這不僅是一種對他便利的問題,也不僅是一種自願的選擇,也不僅是預期他自己作為債務人的時候也能用同樣的或相等的銀行支票償還自己的債務,也不是預期人們用法幣贖回——而是一種經濟的強制問題。是競爭的經濟制裁,有關最後的利潤或虧損、成功或破產,使他不得不接受銀行支票那種習慣的手段。結果,在美國十分之九的債務償付不是用法幣實行,而是用習慣的手段實行的。
在歷史上,其他的「償付社會」也是這種情況。支付手段作為習慣的用幣開始,後來可能成為或者不成為法幣。例如——把納普的德國歷史轉移到英美償付社會來說——公曆1300年,在聖伊弗斯鎮 [106] 的集市法庭,理察·梅控訴約翰·斯坦格朗德不公平地破壞了一項契約,因為他用「去角牛和廢馬」償還他所借的一頭牛和一頭豬的債務,而不用英鎊償還。在訂約的時候一頭 去角牛或一匹廢馬照當時慣例作價一便士,可是在交易開始以後結束以前的期中國王發布了公告,在英國各地禁止去角牛和廢馬,「以致沒有人應該接受它們,除非按兩頭 去角牛或廢馬折價一便士計算。」集市法庭的陪審員於是決定應該服從國王的命令,不應按照習慣行事,約翰應按所欠債款每便士補給理察一頭去角牛,外加對「不公平的拖延」賠償損失。後來,經濟學家把這種賠償稱為變相的利息。
納普所作的解釋,可以適用於像這種事例,其關鍵在於他的「價值單位」和「效率單位」這兩個名詞的意義。他把它們說成是相同的,並且用「價值單位」這個名詞,不管法律上的效力和經濟上的價值的區別。他的名詞沒有經濟的或物質的意義,是純粹法律的名詞,只有一種「有名無實的」意義。這「有名無實的」意義就是一種債務償付的效率的單位,由償付社會承認、給它一種名稱、並且實際施行,不管那償付社會是聖伊弗斯集市的買戶和賣戶的社會,或是聯邦準備銀行制度中的銀行和顧客的社會,或是一個中古時代的國王、現代的立法機關或者現代獨裁者所統治的社會。在交易中,就像在「英鎊」或「廢馬」這些名詞所含的物質的或經濟的意義發生變動的時候,理察得到利益而約翰受到損失那樣,某些個人也許大大地損失經濟價值,另一些人也許大大地獲得那同樣的經濟價值。可是,這不是支付手段的法律上的「要素」。重要的是,人們用習慣的手段或法定的貨幣完成償付時,那償付社會就解除債務人以後再償付的義務。
這似乎是很平常的道理,也許可以認為當然,不須討論,像物質的和快樂主義的經濟學家的看法。當然,如果由於戰爭危機或黃金不見流通,或者由於集中黃金,以致紙幣或鈔票或銀行存款替代硬幣,使國家甚至若干國家的集團不得不通用的時候,這一點的重要性就顯露出來。
作為維持一種「支付手段」的制裁,納普認為第一重要的是需要用來償付對國家的強迫的債務,例如租稅;第二重要的是償付公民彼此之間或國家和公民之間自願的、用法幣償付的債務。第一種我們將稱為「租稅」,作為代表對政府的一切強迫的債務;第二種我們將稱為「債務」,作為代表自願的債務,包括政府作為一個私人在市場上進行買賣時人們欠政府的債務在內。租稅是強迫的債務,例如捐、費、定額稅、關稅,這些捐稅人民必須繳納,不是因為買賣的交易,而是因為國家根據納稅能力或其他原則而規定的限額。它們可以更恰當地稱為「命令的」債務,因為是由命令強加的,不是由勸誘或說服而來。可是,自願的債務是嚴格意義上的債務,因為它們起源於勸誘或說服,按照習俗、習慣法或成交法所立下的規則,因此可以更恰當地稱為「公認的」債務。命令的債務是租稅,公認的債務才是債務。 [107]
這種區別同樣適用於私人的團體,例如工會、卡特爾、俱樂部、商會。成員們對一個私人團體應納的會費、費用、指定捐款,是命令的債務,屬於本團體內的租稅的性質;成員之間遵照團體的規章所做的交易產生公認的債務。兩種債務同樣由「償付社會」加以執行,同樣是必須償還的,可是,一種的起源不經過 買賣,另一種經過 買賣。這種區別彼此混淆,像塞利格曼說明的那樣 [108] ,可是,也相當明了,足以作為下文的基礎。
納普提出的問題是,作為採用解除個人對其他個人的債務的手段的基礎 ,哪一種比較重要?是租稅,還是公民之間的公認的債務呢?納普的答案是前者比較重要。
他說:「因為國家一經把一種貨幣(例如國家發行的鈔票)提高到『價值的代表』的地位(可以由國家收進和付出),它在法律上就不能要求私人債務者用一種方法履行他的償付的義務(可以解除的債務),而國家作為債務者卻用另一種方法。因此,如果由於政治的必要,國家宣告它今後將用國家的鈔票償付一切,那麼,作為法律的源泉,它就必須同樣地准許國家鈔票可以用於其他的支付。……在發生爭執的時候,國家作為裁判者,必須決定只要用國家鈔票支付。假使它不這樣決定,那麼,作為裁判者,就是否定它自己的行動,就是自相矛盾。」 [109]
他認為,雖然在邏輯上確實是這樣,可是,在歷史上,我們還應該考慮兩種因素的比較重要性,就是現行制度和國家的迫切需要這兩種因素,哪一種較為重要。當信用的制度在社會裡比舊的硬幣的制度占優勢的時候,由於慣例(像上文所說的商業銀行)或是由於法律(例如代替金鎊的紙幣和國家銀行的鈔票),支付手段受債務償付的需要的支配就較多,超過付稅的需要對它的支配。同時,如果國家的需要或政策為了其他目的比私人債務的償付更加重要,那麼,這些特殊的國家需要就決定用什麼工具作為私人交易中的支付手段。
因此,付稅的手段和償付債務的手段這兩種目的共同發生影響,可是在歷史上它們曾被分開。在公曆1300年以前,英國國王們曾下令規定,除了用實物完納的租稅以外,在人們向國家交付一切強迫的債務或租稅時,國家只接受金鎊,可是直到國王真正禁止私人交易中的去角牛和廢馬,聖伊弗斯的「償付社會」才消除用它們作為償付手段的習慣。償付私人債務的手段和交付租稅的手段是可以分開的。國家規定作為交付租稅的手段的東西,即使「在邏輯上」也不一定必須用作償付私人債務的手段。聖伊弗斯的商事法庭繼續用它自己的慣例的償付手段,直到國家真正禁止它們,才停止使用。
因此,更重要的區別不是租稅和債務的區別,不是它們在決定當時的支付手段上哪一種占優勢,而是國家目的和私人目的的區別,究竟由哪一種目的支配,決定租稅或債務的支付手段。由那為私人目的服務的商業慣例來支配呢,還是由為公共目的服務的政府政策來支配呢,不管是立法、行政或者司法方面的政策?這些公共目的的關鍵不是僅僅在於租稅的徵收,實際上它們和租稅的減低不是矛盾的,因此和租稅在規定私人支付手段方面的重要性日益減少,也不是矛盾的。
聖伊弗斯法庭上的行動在美國南北戰爭初期重演了。國會最初發行了它的「見票即付的票據」,用來購買戰爭物資。這種票據,可以用作付稅的手段,可是不是私人支付中的法幣。公眾在私人償付中不收這種票據,因為它們用於交付關稅時可以升水,以致不能一般的流通。因此,在戰時的需要下,政府採取下一個步驟,強迫通用,發行了美國鈔票(綠背紙幣),賦予法幣的特質,適用於公私債務的償付。但是,這種紙幣在交付關稅時不作為法幣。再則,政府授權財政部再發出這種紙幣,支付政府在商品市場上的採購,可是不能用於支付公債的利息。
美國最高法院,對憲法作了解釋,最初否認國家有權對這種紙幣賦予法幣的特質,可是後來它又改變了自己的解釋,於是作為法幣的綠背紙幣成為一種永久的支付手段,適用於公私債務。這種改變所根據的理由,起先是在戰時必須保存聯邦,後來又說國會在平時享有最高權力,可以宣告國家的政策。因此,在決定私人債務的償付手段方面,人們承認公共目的是主要的,其重要性超過私人目的。
再說,1873年從複本位制改變到金本位制的時候,債務人被剝奪了以前可以用比較便宜的白銀償付的機會,可是公共的目的達到了,國家需要建立一種等於英德的金本位的幣制,可以便利對外貿易。
1910年有關當局決定在菲律賓建立金匯兌本位制的時候,菲島政府禁止銀幣出口。有一個商人在聯邦法庭提起訴訟,控告菲律賓政府,理由是「不經合法程序」,他被剝奪了私有財產,這種剝奪是美國憲法以及設立菲律賓政府的權能授與法令所不容許的。那商人的銀幣在香港的價值比在菲律賓較高,每一美元多值八美分,因此他被剝奪了銀幣的價值,雖然不是剝奪銀幣本身。這種稀少性價值被認為是私有財產,可是美國最高法院卻認為所謂「合法程序」在本案中的意思是指建立金匯兌本位的那種公共的目的。雖然,菲律賓採取的措施可能不妥當,可是它的行為是一個重要的國家政策問題,因此那商人被剝奪了他的財產,不是不經過 而是經過 合法程序的。
英美歷史上的這些例子說明納普所主張的那一般原則,國家作為最高的「償付社會」,用單純的命令創立支付手段。可是,它們也說明那一般原則不應該從租稅交付的情況中產生,而應該產生於各方面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當局認為一種公共目的比私人目的更為重要。在所有這種時候,私有財產——就是私有財產的稀少性價值——從一種人的手裡,債權人或是債務人、買戶或是賣戶的手裡,被移轉到另一種人的手裡,債務人或是債權人、買戶或是賣戶的手裡,由於單純的政府命令,宣告用什麼作為法定的支付手段。
它們也更清楚地說明納普對他的「價值單位」這個名詞的意義是什麼。實際上它是一種法定效力的單位,而不是一種經濟價值的單位。「種種輔助的貨幣,」他說,「帶有申水 (例如,在使用綠背紙幣時的金幣和銀幣,菲律賓事例中的銀幣),假使它們的圓片作為一種商品來使用,所值的債務償付能力單位多於作為支付手段時所得的價值;『有(交換)價值』是商品的一種特質;有效率是靠命令的錢幣的一種法定的特質。」 [110] 法定的效率解除債務人的義務,使他不再受債權人在法律上對他的控制。如果用經濟的字眼,把這種效率稱為一種價值的單位,那所謂「價值」是一種新的使用價值——集體行動的「使用」,我們稱為一種制度。一蒲式耳小麥或者一元的實物黃金,在工藝和產業上有一種技術性的物質使用價值。用它們可以製成麵粉和食物 [111] 。可是,一種人類的制度的使用價值——就這個特殊例子來說——是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的用處——對債權人有用,因為那償付社會解除他需要逼迫他的債務人償還的麻煩;對債務人有用,因為償付完成以後,它解除他再償付的義務。這種償付債務的用處,實際上是一切「社會使用價值」中最重要的一種,因為資本主義就建立在這一點上面。
然而,在這裡顯出了每一種償付義務的相互的或相對的一面。不僅有償付的義務——在相對的一面,還有交出商品或服務的義務,我們稱為履行的義務。
這種履行的義務是用使用價值的單位來計量的。契約上交貨一蒲式耳小麥的義務和償付小麥價格的義務是相互的。這裡,法律上的效力單位是蒲式耳 ,可是經濟上的價值單位是那一蒲式耳小麥的價格 。由於交出一定數量的商品若干蒲式耳小麥,他解除了再履行的義務。由於交到一定數目的美元,他解除了再償付的義務。
因此納普的「償付社會」也是一種履行的社會。在「償付」方面,它確定法定的或慣例的償付的數額。在商品或勞動方面,它確定法定的或慣例的履行的數量。一種是法定的償付手段或慣例的償付手段;另一種是法定的履行或慣例的履行。一種計量法用於解除買戶償付的義務;另一種計量法用於解除賣戶交出一種商品或提供一種服務的義務。無論就哪一種來說,被計量的對象都是那可以作為法定的或慣例的履行手段或者作為法定的或慣例的償付手段的東西。
這裡我們得到納普所謂「價值的單位」的完全的意義。它是履行或償付手段的一種法定的或慣例的計量 單位。作為一種效率的單位,它只是重量和度量的單位,一種從被衡量的東西上抽象出來的概念。因此有所謂價值單位的「名義性」和「命令性」那些說法,其實他的價值單位只是一種效率的單位。一個「蒲式耳」也是「名義的」和「命令的」,因為我們的「履行社會」用這個單位來量度完成履行義務所需要的行為量。社會在完成履行的義務中所實施的是法定的履行單位,和一切其他計量單位一樣。美元也是「名義的」,因為「償付社會」用它作為一種計量單位,確定在完成償付的義務中所需要的償付量,不管那償付量所包含的是黃金、白銀或是銀行信用,這些都是償付或支付手段。
這是我們對納普的所謂「價值單位」所能作出的唯一的解釋。由於是「效率的單位」,它只是一種計量的單位。它是單純法律的或慣例的衡量的制度,從被衡量的東西上抽象出來,法庭使用它,以便對任何一種償付或履行可以計數。它是執行償付或履行中的計量單位,從而解除訴訟當事人的償付或履行的義務。實際上,計量單位是從歷史上而不是從邏輯上來解釋的,因為它們是歷史的制度,從習俗或法律中發展出來,為了使法律的執行可以準確。一切計量單位都是「名義的」,如同語言是名義的或空洞的一樣。然而,它們有實在性。它們的實在性是集體行動,因為它們使運行的規則可以準確,這種規則決定個人或法人組織應該償付或履行的是多少。
這使我們接觸到這些效力單位的經濟意義。它們的制度的意義在於義務的計量、執行和解除。它們是法庭所用的單位——因此也是一切可能發生糾紛需要法庭解決的私人交易中所用的單位——法院在按照當時的國家政策而決定的相互的履行和償付的義務中,用它們來計量、執行以及解除個人所負的義務。它們的經濟意義在於每一項交易談判的時候,那種預期的關於履行手段和償付手段的相對稀少性。
這適合交易上的價值的意義,具有使用價值、稀少性價值和未來扣息價值這三個可以計量的方面。第一方面由標準的物質單位來計量,例如蒲式耳或者金元的物質重量。第二方面由標準的稀少性單位(美元)來計量。第三方面由一種標準的時間單位(年)來計量。第一種單位量度法律上履行的手段;第二種量度法律上償付的手段;第三種量度等待和冒險的服務。
這使我們得到納普所謂「券」的一種雙重意義——一種是要求商品的使用價值 的委託券,另一種是要求商品的價值 的債務券。他認為「券」是一種「符號」,而它的意義必須求之於法律書籍。習慣法發展出相當於價值的兩種意義(使用價值和價值)的法律上的工具,即「券」。 [112]
對一個人要求一種商品,只管它的使用價值,而不管它的稀少性價值或扣息價值上的變化,這是委託法所創造的一種「券」,可以名之為「商品券」。被委託人的責任(由棧單、提單、保管庫存單、黃金或白銀券等為憑),是交割該項商品,當然所有原來的使用價值必須沒有損減,但不問價格或者任何預期的時期間隔上的變化。可是,要用一種商品券或合法的要求權交換另一種合法的要求權,卻是一個有關它們的稀少性價值和扣息價值的買賣的問題;在法律和經濟學裡,這是它的價值。古代銀行業務中的金銀券(這是商品券或委託)由金匠發行 [113] ,其發行額超過存金時,不得不由法律規定這種券屬於銀行的債務,而不是委託,也就不是一種商品券;它們變成價值券。作為一種價值券,或者債務,它們是一種符號,代表著使用價值、稀少性價值和扣息價值那種三面的意義 [114] 。可是,作為一種商品券或委託,它們只是商品的使用價值的符號。
使用價值和合法控制權的稀少性價值或扣息價值之間的這種區別,不僅是古怪的和比喻的,它而且是從約翰·勞到普魯東以及克洛格的美國綠背紙幣主義一切歷史上紙幣謬論和禍害的根源。他們的錯誤就是不能區別作為使用價值的委託或符號的紙幣,和作為稀少性價值和扣息價值的符號的紙幣。他們因此要求有足夠的紙幣來「代表」一切商品,而不曾採取預防物價高漲的措施。他們混淆了作為委託(要求交付商品)的「券」的意義和作為債務(要求交還商品的價值)的「券」的意義。
對於「在市場買賣」一字的雙重意義,常常也可以看到同樣的混淆。它的意思可以指買賣的實際活動,或者指市場上的買賣議價。在買賣的實際活動中,「券」和棧單一樣,要求實際交割 貨物。可是,在市場上的買賣議價中,「券」和商業債務或銀行存款一樣,要求償還貨物的價值 。如果委託是可以轉讓的,它要求的是商品貨物。如果債務是可以轉讓的,它要求的是商品價值。
因此納普所謂支付的手段也成為購買的手段。如果我從另一個人手裡收到一種商品,成為它的所有人,而不是一個小偷、強盜或攔路賊,法律就假設我已經同意按當時市價用當時的法幣或者以前的所有人肯接受的等值的東西付給代價,那以前的所有人現在被認為賣戶,而不是被害者。
因此,所謂商品或服務的「購買」在法律上是一種債務,是所謂購買者因為取得商品或服務而負擔的債務,信用銷售和現金銷售的唯一區別在於實際交貨時刻和債務解除時刻中間經過的一段時間。在「現金」購買中,債務的償付即時實現,沒有一段值得量度的時間,可是在債務(一般意義的所謂債務)的償付中,商品的交貨和債務的償付之間卻有一段經過的時間。賣和買跟貸和借同樣是債權和債務,貸和借在法律上也是一種可轉讓的工具的賣和買。可是,在現金銷售中,債務隨即償付,沒有可以計量的時間經過,而在信用銷售中債務要經過一定的時間以後才償付。時間上的不同可以區別為債務的現金償付、短期償付和長期償付。
因此納普和麥克勞德一樣,認為一切商品所有權的移轉是債務的創造,因而對「支付手段」和「購買手段」不作區別,這種見解是正確的。「償付社會」一經替代了物物交換,一切東西的交換不再單純用實物進行,不管所有權的問題,像物質經濟學家實際上假設的那樣,而東西的所有權 的移轉是用償付社會所建立和實行的一種債務償付的手段為代價,那就無論在事實上、慣例上或者法律上都沒有區別。
必須注意,納普對他的問題的處理,其關鍵在於立法和行政的分別。立法是國家承認 要做的事;行政是它實際做 的事。關於1866年奧地利的國家紙幣(顯然也適用於1862年的美國綠背紙幣),他問道「在法律上,這些紙幣是什麼地位」。
「……在表面上,法律也許承認它們是債務,可是實際上,如果那債務是不準備償還的話,它們不是債務。就國家發行的正式紙幣來說,國家不提供其他的支付手段;因此,即使明確地聲明由國家負責的話,它也不是一種承認國家負債的契約。這種聲明無非是政治上的善良意向,實際上國家並不會把它兌換成某種其他的支付手段。決定性的因素不是國家儘可能地肯做什麼,而是它實際所做的事。因此,認為用不兌現紙幣償付不是真實的償付,那是完全錯誤的。它是一種真實的償付,雖然不是物質的。……如果我們拿國家機關在徵收捐稅中接受某種貨幣作為測驗,那就非常接近事實。……根據這一點來說,有決定性的不是發行,而是,我們稱為,承認 。」 [115]
正像上面解釋的,此外,我們還要加上私人必須和國家官員一樣地承認。
就是這種立法和行政的區別,使納普把支付手段分別為「起源的」和「功能的」兩類。起源的一類說明支付手段的由來,那是雙重的:憑重量的支付,以及憑法令的支付。這種區別產生他的「名義性」的觀念,因為在衡量上和法令上都使用同一名詞,美元、法郎或馬克。 [116]
可是,功能的分類是屬於行政的,產生「本位」和「輔助」的區別。本位幣是本身就有效的貨幣,因為行政上和法庭上用它作為支付的手段。它可能是硬幣或紙幣;它的主要特質是用於償付債務和完納租稅的現行法幣。輔助幣是在對法幣(本位幣)的一定關係下有效的貨幣,也可能是硬幣或紙幣。本位幣(法幣)不起商品的作用,決不作為買賣的對象。它是行政和法庭在償付上的「最後的手段」,不管是付出或收進。可是,輔幣是一種商品,因為它畢竟是用法幣購買的。 [117]
這樣,納普比一般的貨幣概念進了一步,深入那更為根本的社會學的概念。他用可以轉讓的制度替代物質的商品。他說普通人生來是一個「硬幣論者」。例如,銀行家說他收進的「錢」增多了,因此錢就「松」,其實他所收進的是他對存戶的負債額的增多。這些債務是支付的手段,那所謂「松」的東西,不是錢(貨幣),而是過期的債務。「華爾街」號稱「貨幣市場」的中心,其實它是債務市場的中心。經濟學家說「貨幣的數量」或者「數量貨幣論」,其實不是一種貨幣的數量,而是一種債務的數量,這筆數量的債務總有一筆相等數量的債權存在。貨幣的數量是債務的數量,債務的數量是債權(信用)的數量。那「真實的東西」、「本體」,不是貨幣——而是債務交易的現在的和預期的重複,在這種交易中所謂貨幣的「額」就是債務的「額」。貨幣的額不是「物」的額,而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易的重複。貨幣的制度的本體是義務和債務,自由和債務的解除,由「償付和履行社會」使其實現;它的物質的本體是商品;它的經濟的本體是稀少性、有用性和扣息。
納普特別避免了這經濟的本體和他的法律問題上一切「經濟的反映」。我們將從霍特里身上得到這種對經濟價值的反映,適合於納普的法定效力學說。
Ⅲ 債務的創造
麥克勞德和納普都不把債務和商品聯繫起來,納普是因為故意地避免一切「經濟的反映」,麥克勞德是因為誤認債務就是一種商品。直到1919年,霍特里才辨別債務和商品,可是,把兩者在單獨一項交易中結合起來。
霍特里說,人類所創造的人為的東西,像貨幣、茶匙、傘,必須以它們的用途或目的來解釋,跟自然事物,像地震和金鳳花不同,在這些自然事物中,用途與解釋或定義沒有關係。 [118] 商品經濟學家的學說認為貨幣的主要用途是作為價值的貯藏,交換的媒介、價值的尺度和延期支付的標準。可是,霍特里跟麥克勞德和納普一樣,認為貨幣的主要用途是解除債務,這種債務起因於不相等的交易;它的次要用途才是交換的媒介和價值的尺度,以致它的「價值的貯藏」只是別人所欠的一種債務的市場價值。
商品經濟學家對貨幣的四種功能的說明,系根據一種假設的、起源於物物交換的貨幣的歷史發展。可是,霍特里區別他所謂貨幣的「邏輯的」起源和「歷史的」起源。邏輯的起源是作為一種「計算上的貨幣」,用來支付買賣人之間的差額,因此它可以記在腦子裡或者賬簿上,沒有物質的存在。
再說,債務和「償付的契約」是有區別的。債務「根本上是一種不是償付貨幣而是償付財富 的義務」。它起源於生產的程序本身,通過這種程序「所作出的服務造成一種債務,使獲得產品所有權那個人對作出服務的那個人負債」。從法律上來說,貨幣的使用使債務人能結束那筆交易,或者,如納普所說的,能解除債務人所負的義務。可是,從經濟上 來說,必須等到債權人在市場上取得「他收進的購買力所代表的那麼多財富」以後,那債務本身才算償付完畢。因此,債務是欠另一個人的「財富」,貨幣是通過償付債務而供給那筆財富的手段。
這是「計算上的貨幣」起作用的地方。「如果,他不從債務人那裡收進貨幣,而把他在債務上的權利轉讓給另一個人,換取相當數量的財富,他就採取了達到同一目的的捷徑。」這種債務的轉讓意味著他用其他方面的人欠他的債,向一種人購買商品。可是,他不可能繼續不斷地這樣做,除非所有和他有業務關係的人也都把人欠的債務轉讓給一個中間人。這中間人是銀行家。他們向銀行家換得的銀行信用也僅僅是一種債務,這種債務「和其他債務所不同的只在於銀行家所提供的便利,可以把它轉移給另一個債權人」。他們找銀行家幫忙,不是為了「貨幣」,而是為了「計算上的貨幣」,因為銀行是給社會記有債務賬目、抵消他們彼此的債務,並且用他自己的債務清償差額的中間人。那是納普的償付社會。
這樣,我們的經濟理論的出發點,不是亞當·斯密所假設的個人生產和取得財富的自由,而是霍特里所假設的一種生產和交付財富的義務。雖然霍特里認為無需詳盡地發揮他的出發點的邏輯的和歷史的含義,但是他的學說和古典派及快樂主義經濟學的差異非常之大,我們將努力指出我們所看到那種對比。
亞當·斯密認為,個人的自由不僅是「自然的」(他的意思是指理論上必然的),而且從歷史觀點來說也是想像的個人的原始狀態。可是,霍特里認為,理論上必然的和歷史上的狀態是有區別的。個人由於作為社會成員而發生的根本的理論上必然的狀態,是有義務把財富交付給對他服務、生產財富並且把財富交付給他的那些生產者。這種交付財富的義務是債務,債務是經濟的語言,它的法律上的等義名詞是義務。照斯密的說法,財富是自由地 生產出來,以供預料會自由地生產其他商品進行交換的其他的人使用之商品。照霍特里的說法,財富是必須 生產出來,以供已經作出服務而未受到報酬的其他的人使用之商品。一種是個人自由,另一種是社會義務。在一種情況下,人們沒有生產財富的義務,所處的狀態是個人的自由和暴露。在另一種情況下,人們有生產財富的義務,所處的狀態是債務的制度的束縛。照斯密的說法,信用學說和生產學說完全脫離關係,因為生產只創造一種交換價值,信用必須在另一種不同的理論基礎上從頭說起。可是,照霍特里的說法,生產學說同時就是一種有關生產和信用兩者的學說,因為生產在那取得產品的一方造成一種債務,同時為那交出產品的一方造成等值的債權。
霍特里雖然未曾從事於一種歷史的研究,以便發現他對所謂「根本的」東西的「邏輯的」分析,從歷史觀點來說是否也是根本的(斯密卻假設他認為合乎邏輯的情況因此也就是歷史的情況),然而,歷史的研究——不是空想的歷史——卻表明,從歷史的觀點來說,霍特里的邏輯的基礎即「債務」,也是經濟史的根本出發點,這種經濟歷史不是空想。原始社會往往有「贈與」的制度,這是他們創造債務的方法,並且人們知道他們甚至創立了一種計算上的貨幣。只要有納普的可以解除的債務和不能解除的債務的區別,並且考慮到契約、流通性和法幣等這種值得注意的法學上的發明,就可以完成一種經濟學說,不僅使生產和信用統一,而且也使歷史和邏輯統一。
這可以做到,只須注意霍特里怎樣把他關於計算上的貨幣、交換的媒介和價值的標準等主要概念,在邏輯上聯繫起來,然後觀察這種邏輯怎樣和歷史秩序互有關係。他那種邏輯的貨幣的起源是從一種假設出發,首先假設一個「完全有組織的和文明的社會,具有一切現代的商業和工業的發展」,然後研究「假如沒有貨幣的使用,現在這樣的社會可能存在到什麼程度」。他從社會的一個橫斷面出發。他發現這種社會,沒有一種作為貨幣的商品,就會採用一種「計算上的貨幣」。很有趣味,現代人類學家確實發現了一些在社會成員間的確以這種計算上的貨幣 [119] 進行交易,而對其他社會即「對外」貿易時使用商品貨幣的原始社會。換一句話說,他們在內部貿易創立了一種相當於納普所謂償付社會和霍特里所謂計算上的貨幣的東西,使得霍特里從現代信用社會所推論出來的想像的邏輯,實質上是歷史上原始社會裡實有情況的一種寫照。以下是霍特里對這種計算上的貨幣的敘述:
「商品被拿到市場上來交換。可是,儘管沒有交換的媒介,商品並不因此就必須直接地物物交換。如果一個人賣一噸煤給另一個人,這就造成一筆買戶對賣戶的債務 。可是,那買戶本身也會是對另一個人的賣戶,那賣戶本身也會是一個買戶。市場上的買賣人可以聚在一起,抵消他們的債務和債權。可是,為了這個目的,代表各種商品買賣的債務和債權,必須折合為某種共同的標準。實際上,一種債務的計量單位 是不可缺少的。在一種商品被用作貨幣的地方,它自然地可以作為債務的計量單位。在沒有貨幣的地方,這單位一定是一種完全習慣的和指定的東西。這是學術上稱為『計算的貨幣』的東西。甚至在使用貨幣的地方,有時也會發生一種情況,計算債務的單位在某種程度上和流通的貨幣不完全一致。假使那樣,貨幣和計算貨幣的分別立刻就成為一種實際問題。標準錢幣的價值將用……計算的貨幣為計價單位,人們將需要用不同數量的標準錢幣來償付一項固定的債務。這就接近我們所假設的那種事態。」 [120]
那麼,在沒有商品或法幣作為貨幣的地方,由什麼機構發生作用,穩定這種計算的貨幣,使它會繼續作為日常債務的標準計量單位呢?一種機械作用必須代替商品的作用。計算的貨幣或者由習俗或者由銀行使它穩定。在原始社會裡,我們已經說過,在社會成員當中計算的貨幣可以由習俗加以穩定,另一方面,在部落與部落間的貿易上,人們使用商品貨幣,而由買賣談判的各種力量決定一切。
可是,在一個現代社會裡,如果沒有商品貨幣又沒有法幣,穩定計算貨幣的責任就放在銀行家的身上。霍特里說,他所描寫的機構不是空想的,因為那是英格蘭銀行在1797年至1812年這十五年中所起的作用,當時「英國普遍的支付手段是英格蘭銀行鈔票,那不是法幣,而只是英格蘭銀行應該償付的一種債務的證據,可是,這種債務不能用黃金或任何其他媒介物償付」。 [121] 它僅僅是一種銀行鈔票,在經濟上和銀行存款沒有區別,結果在那一時期內商業債務不用貨幣支付,甚至不用將來付貨幣的契約支付,而用英格蘭銀行所管理的計算的貨幣。因此,可以看出,霍特里的「計算的貨幣」是不兌現的紙幣,這種計算的貨幣的單位是「英鎊紙幣」。 [122] 英國於1931年以及美國於1933年停止硬幣支付以後又是這樣。
在沒有貨幣或法幣的情況下,機構的運行和納普的償付社會一樣。霍特里說:
「整個社會的債務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或者交付鈔票等代表銀行義務的證券來清算。只要銀行有償付能力,銀行的義務是一種完全適當的手段,可以用來解除債務,因為(如麥克勞德所說)一筆債務可以和另一筆債務對消,就像由償付貨幣來消滅它一樣。當然還是可以說,假使銀行家本身被人在法院追訴,卻沒有一種法幣可以由法院命令他用來償付他的債務。可是,如果他是有償付能力的,他就能從另一個銀行家那裡取得信用。實際上,對一個私營商人的償付能力的自然的考驗,就是他是否能取得足夠的銀行信用來應付他的負債;對一個銀行家的償付能力的考驗,就是他是否能把自己的義務變成其他銀行家的義務。」 [123]
可是,這裡立刻發生問題,如果我們假定一種沒有貨幣的社會,既沒有黃金又沒有法幣,然後又認為有償付能力的銀行的銀行信用和貨幣一樣地完成相同的目的,那麼,我們用另一種名稱引進貨幣,是不是違反了我們的假定呢?不是,因為我所引進的一種東西在法律上和經濟上都跟貨幣不同。霍特里說,
「……我們習慣於認為銀行信用是貨幣。可是,這不過是因為對於日常的實際用途,銀行信用和貨幣的區別沒有什麼重要關係……銀行信用僅僅 是一種債務,和其他債務所不同的只在於銀行供給的便利,可以把它移轉給另一個債權人。沒有人想像貿易上的債務是貨幣,儘管它和銀行信用同樣是一種資產。」 [124]
因此,我們回到霍特里最初的假設,所謂一種社會沒有商品貨幣也沒有法幣,只有一種自願採用的計算的貨幣,並且回到他的最初的問題,所謂銀行的作用,如果沒有商品貨幣或者法幣,是否能穩定那用於債務的計量和償付的計算的貨幣的單位。
結果是一項債務和一項價格是同樣的數量,或者不如說,價格的作用是「決定一項債務的大小」。因此,計量債務的單位和計量價格的單位是同一的,後者決定那債務的大小。這是因為霍特里不是從商品的觀點把價格看作一種商品在交換中取得的其他商品的數量(這些其他商品之一是商品貨幣),而是從交易的觀點把價格看作由交易的當事人造成的一種法律上認可的義務。它是習慣法的口頭契約 學說的自然的結果,作為在十六世紀中起始的現代契約學說的元素。「……任何商品在市場上開出價格時,就構成一種『要價』,接受這種要價就造成商品的買賣對賣者的債務。價格的作用是決定這項債務的大小。」 [125]
因此,霍特里的假設,所謂一種社會,沒有商品貨幣也沒有法幣,只有一種計算的貨幣,那不僅是說明信用和貨幣的區別的邏輯的方法,也是歷史情況的「必然」結果,歷史上的情況使法庭在解釋和執行契約時必須有一種比那不穩定的計算貨幣更進一步的東西,才可能保障經濟上的安全(有別於法律上的安全)。這種必要在邏輯上(但不是在歷史上)怎樣發展的,以下是霍特里的說明。
既然計量債務的單位就是計量價格的單位,它也「必然是計量價值的單位。一切商品的相對價值(從價值的經濟的意義來說)都以它們的相對價格為尺度。各商品的價格是它的單位價值的尺度」。
這裡所用的價值這個名詞,是指交換價值那種經濟的意義。商品的價格是它換取貨幣的交換價值,就是,每單位那種商品在市場上會換得這種計算貨幣的數目。
「只要價值的意思是指交換價值,任何東西,不管是一種商品或是計算的貨幣單位,它的價值一定總是一種比例 ——以另一種東西為根據的價值。正如每種商品有一種依據單位計算的價值,計算的單位也有一種依據每種商品計算的價值。它也許是一種褲子或者一噸煤的等值。」 [126]
這樣,一條褲子或一噸煤的「價格」,用習慣的貨幣單位計算,也是那褲子或煤的「價值」。
在這裡人們會注意到,價值具有雙重意義:作為每單位的價值,那是價格,又作為一批商品按那種價格計算的價值。我們已經把這些意義區別為價格,以及數量和價值。從這兩種意義里將區別出價值的第三種意義,各種商品價格的平均。這第三種意義的產生是由於「價值單位必須具備的主要條件是穩定性」。因此,價值的這第三種意義是一切價格的平均數,霍特里對這種平均數作如下的說明。「說單位的價值必須不變化,那的確很好,可是那單位的價值沒有單純的解釋。它在煤這方面的價值也許穩定,而在褲子方面的價值也許上漲或下落。」然而,這種情況,一種商品黃金和假設的計算單位都同樣會有。「只須說,如果我們能指出以那單位計算的一切 物價同時上漲的趨勢,那意味著單位的價值在下落;一切物價下落的趨勢意味著單位的價值在上漲。」 [127] 那是說,如果一切物價的平均數上漲,就是貨幣單位的價值在下落,相反地,如果物價的平均數下落,單位的價值就是上漲。這種道理,對於在沒有貨幣時的計算單位,和對於貨幣的單位,同樣適用。
那麼,如果沒有貨幣,而只有一種算賬的單位用來支付債務的差額、僅靠「一天一天的繼續使用那種單位,是不是就會自然地防止它的以商品計算的價值變得過高或過低呢,雖然它並不和任何特殊商品有等值的關係,並不受到這種約束?」
要回答這個問題,且看信用的機構怎樣發生作用。「當一個銀行家貸出時,我們說他貸與或創造信用,或者『一種債權』。這是對一種雙重交易的模糊的說法。」事實是「兩種債權或債務被創造出來」。其中的一種,銀行家的債務或者「銀行信用」,來取即付,是顧客的財產,作為一種「存款」歸他所有,由他通過對銀行發出支付命令的方式,用這筆存款償付另一個人,償付他因為購買商品而欠那第三者的債務。另一種債務,顧客對銀行家的負債,「由於它在到期以前的這一段時期內產生利息或貼現,供給銀行家的利潤。」 [128]
這種對顧客的銀行債務,由顧客創造他自己對銀行的債務用來向銀行家購買,但是那顧客將購買多少呢?如果那顧客是商品的買戶,他的標準首先是「當時一般的市場價格」;如果他是製造家,標準就是他必須付出的原料和勞動的市價。他創造自己的債務來購買的銀行債務,其數額將決定於他的需要,決定於他在這些先前的生產者生產,這些貨品和他自己在市場上向這些貨品的購買者收進價款之間的一段時期內需要付給先前生產者的數額。可是那貨品的這個購買者以及所有以後的批發和零售購買者也必須創造自己的債務用來購買銀行債務,以便支付這些價款,這樣繼續下去,直到最終消費者付出了價款為止。
可是,另一方面,這個最終消費者在不斷地以銀行的顧客們向銀行借入的這些信用中收進他的購買力。他們的購買力的來源受這些銀行信用的數額所支配;實際上這種購買力就是用銀行家貸與商人和製造家的信用在他們的產品銷售以前預先付給他們的。雖然最終消費者,例如工資勞動者,不向銀行借款,可是他們的僱主代他們在借,從而能夠付給他們工作的報酬,在他們作為最終消費者出錢購買製成品的若干月甚至若干年以前就付給他們。
結果,要按照當時市價供給消費者的購買力所需的資金,只需由銀行不斷地每天創造足夠的新 信用來替代它們的顧客不斷地每天償還銀行的老 信用,他們用來償還銀行的就是銀行每天在創造的這些新信用。它循環地運行,一種無盡止的循環,銀行家創造他們自己的銀行存款債務,從而買進它們的顧客的商業債務,並且使這些顧客們後來能解除這些商業債務,由於創造數額相等的新銀行債務,用來償付顧客們的商業債務,這樣循環不絕地在貨幣市場上創造和解除債務,從而在商品市場上償付貨物的價格。
如果每天都是這樣,沒有一切物價同時上漲或下落的趨勢,那麼,只要繼續不斷,就足以維持算賬的貨幣單位的穩定的價值。「信用機構的經常運行……依靠新借款大體上足夠補充還掉的舊借款,既不太少又不太多。……假定做到這樣,整個機器的其他各部分就自然會穩定。」 [129]
可是,我們開始所講的計算上的單位的價值的穩定又怎樣呢?
假定這種經常的運行受到阻礙:「如果我們要證明那貨幣單位是一種穩定的價值的標準,必須證明那單位若是遇到任何擾亂的原因,就會回復 它以前的價值,或者,無論如何,會達到一種新的和比較穩定的價值,和以前的價值沒有多大差別。」 [130]
在這一點上,首先考慮新借款的縮減所引起的波動,然後考慮新借款的擴增所引起的波動。
借貸的縮減可能由於商人減少向製造家訂貨,或者由於借款人減少自己的負債,而不用他們的信用去購買商品和勞動。就後一種情況而言,消費者將購買較少的商品;並且在這兩種情況下,「減少新信用的創造意味著減少對製造家的訂貨。」 [131] 這情況將在越來越大的範圍內蔓延,結果「最初的信用的限制會繼續實行並且加強」。
可是,不久就有一種糾正的傾向開始發生作用。
「信用的限制意味著銀行家的業務受到限制。銀行家不會心甘情願地坐視他們的利潤因此減少,他們將誘引顧客來借款。事實上,他們將減低所取的利息。」 [132]
可是,減低利率的不僅僅是銀行家的自願,也是由於經濟的強制。
「信用的縮減引起商品需求的萎縮。這需求的萎縮將產生物價的下落。商人將發現他們手裡的存貨損失價值,這價值的損失將減少利潤——他們用這種利潤來支付供給這些存貨的資金的借款的利息。因此,跌價會自然地使借款不如以前令人感覺興趣,減低借款人所願付的利率。銀行家必須相應地減低他們所取的利率,才可能引誘顧客繼續按減少了的數額借入他們的貨物周轉所需要的資金;如果要誘得這些顧客增加他們的借款,必須把利率減少到甚至這種低水平以下。」 [133]
可是,如果這些措施並不促進人們借款,物價將跌到什麼程度呢?信用的運轉不會減縮到完全停止的地步,因為失望的商人們會被迫接受任何條件的借款,「僅僅為了使他們的企業能苟延殘喘。」因此,老一套經常的運轉將會恢復,可是,在一種較低的物價水平上——就是,較高的單位的價值——並且沒有「自動地回復以前價值的傾向」。通過一種縮減新借款的新的波動,它可能繼續落到更低的水平。
可是,談到那相反的波動——那引起信用擴張的事態。
「……這種變動在範圍上甚至更沒有限制。私利促使大膽進取的商人總是要多借一些,以及大膽進取的銀行家總是要多貸出一些,因為信用運轉的增加對於雙方都意味著業務的增加。……物價的普遍上漲將引起借貸方面一種比例的增加,以便供給一定數量的產品所需要的資金(不包括產量的增加所需要的資金的增加)。……這種過程發展到什麼地步為止呢?在信用縮減的時候,銀行家的私人利益和商人的困苦使得他們要恢覆信用的創造,雖然不能達到以前的水平。可是,在信用擴張的時候,卻沒有這種矯正的勢力在起作用。信用的無限擴張或膨脹似乎同樣有利於商人和銀行家兩者的眼前利益。」 [134]
再說,計算貨幣的價值完全失去了標準。這裡是貨幣本身有用的地方。第一,作為銀行家和顧客在法律上解除債務的手段。這是它的主要用途。「銀行家的義務必須是償付貨幣」,因為它本身不是解除債務的合法的手段。
第二,作為交換的媒介,「因為購買造成一筆債務,貨幣供給償付那債務的手段。如果用現金償付,那不過意味著債務立刻解除。」因此,「交換的媒介」,從法律和經濟的觀點來說,是一種債務的創造和立刻 解除。如果那媒介是銀行信用,債務的解除是由於自願的接受;如果那媒介是貨幣,債務的解除是由於強制的接受。
第三,作為價值的標準。「一種立刻到期的債務必然等於依法償付這種債務所用的手段的價值。因此穩定信用和穩定貨幣的價值是同一問題。」 [135]
這樣,霍特里完成了法律問題的經濟學,這種經濟學不僅是由麥克勞德和納普而且也是由馬克思和普魯東開始的。它的關鍵在於財產和價格。在馬克思和普魯東看來,財產的意義是古典派和快樂主義經濟學家所主張的意義,就是,個人絕對占有一種物質的東西,供自己使用,任何人不得干涉。麥克勞德添上了「無形體的財產」的法律意義,就是一個人欠另一個人的債務。可是,他把這種債務像商品一樣看待,因為,由於法律上發明了「流通性」,這種債務可以像商品一樣地買進賣出。因此,由於英國習慣法上一種純粹技術的偶然性所引起的誤解,他把這種債務當作一種重複的商品,在物質商品以外的另一種東西,那物質商品的擔保或出售創造了這種債務;他沒有看到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只是同一市場的兩方面。
然後,納普由於他的「償付社會」的概念,發揮了一種債務市場的原理,而不是一種商品市場的原理。最後,霍特里詳細研究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上現代商業交易的每一步驟,用他所講的價格的兩重表現把這兩種市場結合起來:商品市場上的一項價格決定貨幣市場上一項債務的數值。在法律方面,麥克勞德只採用了法律上「流通性」的方法,適合於債務所有權的移轉;霍特里添上了早期法律上的契約 學說,適合於債務的創造本身。這種學說,經過現代的發展,已經成為各種市場上差不多一切交易的基礎,並且,實際上,就是假設只需商品市場上有人提出一種價格和有人接受,就按這個價格造成一種債務,它在貨幣市場上的流通性引起了麥克勞德的興趣,它可以由銀行辦公室里用記賬方法來解除,引起了納普的興趣。
因此,不是商品而是債務成為一種經濟科學的研究對象,這種經濟科學在一種相互依存的機能關係上把財富的生產、財富和貨幣的相對稀少性以及財產的法律結合起來。既然霍特里的所謂銀行的債務,或者當作貨幣使用的所謂「存款通貨」,是銀行賬冊上借入和貸出的流動賬目,我們可以根據那使它生效的行為,稱它為「借入貨幣」。結果,那三種貨幣是硬幣、紙幣和借入貨幣。
霍特里於1919年討論了那些生產者的短期債務和銀行家的隨時償付的債務,這改變了貨幣的概念,使它成為「賬上記入借方」的概念。完全為了研究歷史的變遷,我們回溯到硬幣時期的經濟學家休謨和杜閣,然後說到借入貨幣和算賬貨幣的中央銀行時期的經濟學家卡塞爾、威克塞爾、馬席士、海耶克、凱恩斯和費希爾。
Ⅳ 債務的稀少性
1. 硬幣的稀少性
從洛克到斯密和李嘉圖、馬克思和普魯東的勞動經濟學以及從邊泌到門格爾和龐·巴維克的心理經濟學終於成為效率和稀少性的概念,和它們同時並進的有一種貨幣經濟學在發展形成,從休謨起,經過杜閣、麥克勞德、西季威克、哲逢斯、卡塞爾、威克塞爾、納普、霍特里和費希爾,結果產生了未來性的「債務」的概念。
休謨於1752年在他對重商主義的攻擊中引進了三種觀念,這三種觀念有助於把後來不同派別的經濟學家分為商品論者和貨幣論者。第一是變動和穩定的區別;第二,稀少性和習俗的區別;第三,貨幣的利息和資本的利息相等。
休謨對於以商品和勞動為標準的貨幣供給上的變動 以及貨幣供給的穩定 兩者的區別,結果使那些還沒有數學方法可以研究變動的相對性的物質經濟學家,用勞動替代貨幣作為永久不變的價值的尺度,因而混淆了效率和稀少性。後來,約翰·穆勒悄悄地用金屬貨幣替代勞動作為價值的尺度的時候,貨幣已經從金屬貨幣變成借入貨幣,然而在他看來,那是一種心理學上的東西,和他的一般經濟學理論無關。休謨只談金屬貨幣。他說:
「……無論在哪一個國家裡,只要貨幣開始流入,比以前增多,一切就會呈現一種新面貌:勞動和產業獲得生氣;商人變得更加勇於進取,製造者更加勤快和熟練,甚至農夫犁田也會更加敏捷和專心。……雖然金銀的增加必然會引起物價的高漲,但不是立刻就上漲的;而是必須經過相當的時期,然後那貨幣才流遍全國,使各種人受到它的影響。起初,人們看不出變動;物價逐漸上漲,一種商品先漲價,然後另一種再漲,最後全部物價達到新的水平,和國內現有的現金的新數量成適當的比例。我認為,只有在取得貨幣以後和物價上漲以前這當中一段時期的情況下,金銀數量的增多有利於產業。」另一方面,「在金銀減少時,這種中間時期對產業有害,和金銀增多時對產業有利一樣。工人不能從製造家和商人那裡獲得雇用;雖然他仍舊出同樣的價格在市場上買東西。農人沒法出賣他的穀物和牲畜;雖然他必須向地主繳納同樣的地租。那必然會產生的窮困、衣食不周和怠惰,不難預料。」 [136]
貨幣的稀少性方面這些變動的影響完全在商品和勞動的價格上。節省下來的 商品的數量和因此而產生的利率,決定於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在一個只有一種地主利益集團而沒有任何其他東西的國家裡,因為不儉約,借債的人一定很多,利率必須和它成適當的比例。」他把這種情況和一個商業和製造業的國家作了對比。
「一切勤勞的職業必然會產生儉約,使貪圖利得的心勝過貪圖享樂的心。……為了要有許多貸出的人……不一定必須有大量的金銀,而且單有金銀也還不夠。只需國內的財產(不管大小)或者對那財產的支配權集中在某些人的手裡,形成相當的數目,或者構成一種龐大的金錢上的利益集團。這就產生若干放債者,壓低高昂的利率;這……並不決定於現金的數量,而決定於特殊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它們使現金聚集為許多分開的數目或者價值很大的巨額集團。……那些認為貨幣多是利息低的原因的人,似乎是把附隨的結果當作原因;因為那壓低利息的產業,一般也需要大量的金銀。花色繁多的精巧製造品,加上時刻留心的善於經營的商人,很快就會把貨幣吸引到一個國家來,只要世界上有這種貨幣。……雖然貨幣多和利息低這兩種結果都自然地起源於商業和產業,它們卻完全不相互依賴。」貨幣的數量多一些或者少一些「對利息沒有影響。可是,勞動和商品的現有量多一些或者少一些一定有很大的影響;因為,我們出利息借入貨幣的時候,實際的結果是借入這些東西。」 [137]
這產生了休謨的第三種觀念,所謂貨幣和節儲下來的實物以及付給這種節儲的物品作為利息的實物,是相等的。
「如果你借給我這麼多的勞動和這麼多的商品;你取利百分之五,就是收進這樣比例的勞動和商品,不管用什麼來代表,不管是用金幣或銀幣,不管是用一鎊或一盎司。」 [138]
換一句話說,如果人們付出較高或較低的價格購取用作資本 的商品和勞動,他們就也付出同樣較高或較低的價格購取那作為資本的利息 的商品和勞動。因此,貨幣數量多少上的變化引起商品和勞動的價格上的變化,但不引起利率上的變化。利率的變動是由於生活標準的變動。休謨的分析的目的在於揭露重商主義者的錯誤和解除他們對國際貿易逆差的憂懼。人們不必擔心一個國家會失去它在世界的金銀中應當保有的一部分,如果商品輸入量超過商品輸出量。由於現金的輸入或輸出而分別引起的國內物價的上漲或下落將加以矯正,最後會使所有的「鄰近國家保有適當數量的貨幣,差不多和各國的產業和技術相稱」。如果英國國內貨幣的數量由於輸出貨幣償付商品輸入而減少,勞動和商品的價格就會下落;其他國家就會「送回我們所失去的貨幣」,因此,把英國的物價提高到國際水平。物價不可能永遠漲得高於那國際水平,因為「沒有鄰國買得起我們的商品;另一方面,它們的商品變得比較起來非常便宜,以致不管制定多少法律,便宜的商品總會弄到我們國里來,我們的貨幣總會流出去。」 [139]
雖然休謨的論辯只限於它對重商主義在國際貿易中爭取金銀的關係,可是,將近二百年來,他的三種新觀念把後來的經濟思想分成商品論者和貨幣論者兩派。在商品論者方面,如果貨幣只是反映真實資本和真實利息的一種容易變化的鏡子,那麼,貨幣就是有名無實的東西,應該完全丟開不談,人們只應該注意物質的自然,注意勞動和商品。這一派從魁奈、斯密、李嘉圖和馬克思一直發展到近日的管理經濟學家。
可是,在貨幣論者方面,如果貨幣數量上的變動 有一種影響,能刺激產業或者使產業蕭條,那麼,貨幣就不是有名無實的東西,而是所有決定生產、積累、買賣和消費的各種交易中的一個決定性的因素。貨幣論者這一派可以說是從杜閣對魁奈的修正開始,直到最後金屬貨幣的絕跡,黃金由中央銀行集中為止。這些學說中有特色的轉變是從休謨的硬幣轉變到麥克勞德的可轉讓的債務,以及從偶然變動的觀念轉變到不斷變動的觀念。
2. 資本和資本物品
杜閣是最博學的重農主義者,他對法國革命的關係就像洛克對英國革命的關係一樣。他是伏爾泰、休謨和魁奈的朋友和信徒;亞當·斯密在法國寄居期間訪問過他;當過法國一個窮苦的省區的行政長官,並在該省進行了一些改革;當過財政部長,可是由於把國家經費的負擔一部分轉移到地主貴族身上而被免職;他的種種改革由十五年後的大革命重新實行,這次的革命把那些他本來也許可能挽救的人們送上了斷頭台。
杜閣是他自己的理論的實行者。在革命的二十五年前,他還當著一個省區行政長官時,他早就寫成手稿,陳述理論的基礎 [140] ,為了他的種種改革,也為了現代的貨幣學說,這些學說繼承古典的和快樂主義的商品經濟學家。在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和企業公司的時期以前,在當時貨幣是白銀、土地財產是「巨大事業」、封建主義正變成資本主義的時代,他闡明了貨幣、價值、資本、利息、商品市場和貨幣市場這一些複雜紛亂的問題。他說:
「在商品市場上,若干數量的小麥 按相當重量的白銀 來估價;在借款市場上,被估價的對象是一定數量的價值 在一定時期 內的使用 。第一種情況是若干數量的白銀 和若干數量的小麥 作比較;另一種情況是若干數量 的價值和它本身 的固定的一部分作比較,這固定的一部分成為在一定時期 內這若干數量的價值的使用 的價格 這種時間—價格是利息。」 [141]
對於這種說法,卡塞爾曾作了評論,他說杜閣由於放棄了那種把利息作為「貨幣的價格」的舊觀念,而把利息解釋為,「為了在一定時期內使用一定數量的價值而付給的代價」,創造了「一個最明確的公式,至今還沒有比它更好的說法。」 [142] 那麼,杜閣所謂「若干數量的價值」,人們為了它而付出代價(利息)的這個「對象」,究竟是什麼呢?它有兩方面,麥克勞德區別為無形體的財產「債務」和有形體的財產「地產」。前者是一種法律上的契約,約定為了使用白銀的價值而付出白銀。後者是一種權利,可以取得土地的收益。
「一塊土地,若是每年生產淨收入六頭羊 ,它所能賣得的一筆價值,一定能用等於這筆價值的羊的數目來表示。……那麼,這塊地產的價格簡單地就是它的每年收入的若干倍。二十倍,如果價格是一百二十頭羊;三十倍,如果價格是一百八十頭羊。因此,土地的市價按本身財產的價值對每年收入的價值的比率自動調整,財產價格所包含的每年收入的倍數叫做若干年的年收益。例如,當人們用二十倍、三十倍或四十倍的每年收入購買土地時,土地的價格就是二十年、三十年或四十年的收益。」 [143]
杜閣把地產的這種買價也叫做一種「價值的總量」,那每年的六頭羊叫做土地所有人收入的總量的一種比率。構成預期的年收入的羊數和構成「價值的總量」的購買土地所付的羊數之間的這個比例,是所有人由於讓別人使用購買此項地產原來所需要的羊數而收入的「每年的價格」。
決定這種利息和資本的比例的東西是什麼呢?是需求和供給。這比例「一定按願意買賣土地的人數多寡而變動,正如一切其他商品的價格按供求的不斷變動的比例而變動一樣」。因此,如果地產的買者所付出的「價值的總量」是一百二十頭羊,他每年所得的收入是六頭羊,那麼,那買者由於使用他買地的一百二十頭羊而收入的代價是每百頭羊每年五頭,比率是一對二十。可是,如果土地購買者的競爭把價值的總量抬高到一百八十頭羊,而預期的年收入仍然是六頭,那麼,每年收入的代價就是每百頭羊三頭。土地的賣者放棄每百頭羊每年收入五頭的預期,如果買者為了取得這種預期的年收入而付出一筆「價值的總量」等於一百二十頭羊;或者,那同一賣者放棄每百頭羊每年收入三頭的預期,如果競爭使買者不得不付出一筆「價值的總量」等於一百八十頭羊,換取預期的每年三頭的收入。
最後,杜閣和休謨一樣,把借款、土地以及每年的收益變成等值的白銀。
「二萬盎司白銀的價值在商品市場上不管是等於二萬蒲式耳小麥或者只等於一萬蒲式耳,這二萬盎司白銀一年的使用,在債務市場上,仍然值本錢的二十分之一,或者一千盎司白銀,如果利息是按二十年的收益計算。」 [144]
換一句話說,每蒲式耳小麥或每頭羊的價格是一盎司還是兩盎司白銀,對利率沒有關係,因為這是一種用 白銀支付的價格,為了換取白銀的使用,而前者是借銀人用 那白銀本身購買商品或土地所付的價格。如果商品的價格加一倍,利息還是照舊不動,因為它是兩個貨幣數量之間的比率,可是那變動的物價是一個貨幣數量和一個非貨幣的商品數量之間的比率。一種是債務市場上資本與利息的關係;另一種是商品市場上買與賣的關係。
同樣的原理在各種製造業以及商業的各部門中都適用。它是杜閣的「資本」和「資本物品」的區別。「資本」是企業家和貸款者所墊支的「價值的總量」,可是「資本物品」是這樣墊支的「積累的財富的總量」。這區別類似一百二十餘年後克拉克所區別的「資本的基金」和「生產資料的流動」。按杜閣的說法,資本是資本基金;資本物品是生產資料。克拉克作為效用來計量的東西,杜閣作為羊或白銀來計量。杜閣認為,它們是同一價值的總量,可是資本是貨幣在購買物品中的價值,而資本物品是用貨幣購買的同樣價值的物品。
這種區別使杜閣懂得了魁奈所謂「貨幣的流通」的「真正的意思」,也使他自己區別了儲蓄和投資。
他說,貨幣的流通產生「許多資本物品或者許多可移動的積累的財富,這種財富,最初由企業家以這些各種不同的努力墊支出來,必須每年回到他們那裡去,連同一種穩定可靠的利潤;可是那資本在同樣企業的繼續經營中必然會再被用於投資,重新墊支出去,而利潤就用來供給企業家相當舒服的生活。資本物品的這種墊支和歸還,構成人們必須稱為『貨幣的流通』的那種情況;這種有用的和有利益的流通,使社會的一切工作獲得生機,維持一個國家裡的活動和生命,極有理由可以比作動物身體裡的血液循環。」 [145]
這是儲蓄和投資的區別。儲蓄是省錢。投資卻是用錢。一個積累資本 ,另一個「形成」資本物品 。杜閣說,
「貨幣在現有資本物品的總數中不起什麼作用;可是在資本物品的形成 中它所起的作用很大。實際上,所有的儲蓄差不多都是通過貨幣來進行的;業主以貨幣形式收進他們的所得,各種企業家以貨幣形式收回他們的墊支和利潤。因此,他們所節儲的是貨幣,每年資本物品的增加也通過貨幣實現。可是,企業家們沒有一個不是立刻 把貨幣變成他們的企業所依賴的各種用品;於是這貨幣重又加入流通,資本物品的一大部分只以各種用品的形式存在。 [146] ……任何人,如果從自己的土地收益中或者從自己的勞動工資中每年收入的價值超過他需要花費的數目,都可以把這種多餘的部分加以保存,積累起來。這些積累的價值就是所謂資本 。」 [147]
杜閣總結地說明使用「資本物品」的不同方法,都是通過「資本」的投資和回收,以貨幣為手段。
「第一是購置地產,取得固定的淨收入。
「第二是把自己的錢投資於農業經營,租賃土地——這土地的出產應該在租賃的代價以外,足以支付經營者的墊支應得的利息以及他所使用的物力和勞動的代價。
「第三是投資於工業或製造業。
「第四是投資於商業。
「第五是貸給他人,取得利息。」 [148]
這是關於投資。它是有關用掉貨幣的積極的買賣的交易。可是,儲蓄也是積極的——它是等待的服務。
「不管什麼人,只要看過製革匠的工作場所,就體會到一個窮人或者甚至幾個窮人絕對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置備生皮、石灰、鞣酸皮、各種工具……房屋……維持幾個月的生活,等待製成的皮革賣出去。」那麼,誰來墊支這些費用呢?「墊支的人將是那些擁有資本物品 或者可移動的積累的價值的人們之中的一個。……這個人將等待皮革售出,然後不僅收回他的一切墊支,而且外加一筆利潤,足以補償他假如用他這筆錢購置產業所可能獲得的價值,還要足以補償他的工作、操心、冒險、甚至他的手腕所應得的報酬。」 [149]
這樣,杜閣把資本和資本物品、資本基金和生產資料、貨幣價值和生產資料的價值、消極的節約儲蓄行為、積極的等待的服務、用掉所節儲的貨幣以及把儲蓄投資於生產資料的那種買賣的交易等種種概念,都等同看待,作為同一價值的總量。利息成為換取等待的服務的代價或價格。
杜閣把這些都認為同一的以後,進一步揭露多瑪·亞奎納的謬誤。
「經院派神學者,」他說,「根據貨幣本身不生產任何東西的事實,認為貸出的貨幣要收利息是不公道的。 [150] ……貨幣作為一種自然物體來看,作為若干數量的金屬來看,不生產任何東西;可是,貨幣用於對企業的墊支,經營農業、製造業和商業,卻取得一定的利潤。人們用貨幣能購置產業,從而取得一種收益。因此,貸出貨幣的人不僅放棄對這筆錢的占有,而且剝奪自己的機會,不能運用這筆錢謀取利潤或收益;利息補償他在這方面的損失,不能認為不公道。」 [151]
因此,杜閣的利息或利潤不是決定於正面的實在的成本,而是決定於其他可以選擇的機會,後來格林和戴文波特稱為「機會成本」。
杜閣沒有一貫地區別利息和利潤;因而他沒有始終區別債務和購買力,或者儲蓄和投資,這些是近來對無形體財產和無形財產的區別。在麥克勞德用「債務」這個名詞的地方,杜閣用「保證」,並且他和麥克勞德一樣,區別了特殊的保證和一般的保證,前者是債務,後者是購買力。他說,「每一商品是一切商品的一種代表的保證。」 [152] 從這些特殊的保證中產生那一般的保證即貨幣。它們是保證,意思是說商業「使每種商品有一種與每種其他商品相對的當時價值;因而也就是,每種商品是相當數量每種其他商品的等值物,可以認為是代表它的一種保證。」 [153]
因此,杜閣的「保證」,應用在貨幣和一切商品上,是經濟學上的預期的購買力,其意義等於法學上的「無形的財產」。它不是一種債務——它是買賣的交易中預期的對商品的價格達成協議的能力。它是財產,因為人們有不受干涉的權利,有自由可以參加市場並且有自由可以通過談判規定商品的價格和價值。他的地產,或者有形體的財產,將成為無形財產,如果那預期的有形體的收入羊或小麥成為預期的、把羊或小麥賣成貨幣所得的價格。
杜閣最出色的創見是他的邊際生產力的概念,這種概念一百六十年後變成威克塞爾的「自然利息」的概念,可是,在這一段期間,由於李嘉圖的邊際生產力的概念盛行,而沒有受到重視。李嘉圖的是一種勞動生產力的概念;杜閣的是一種「資本物品」生產力的概念。杜閣得到這個概念是在他從事於研究的過程中,他要說明增加儲蓄的供給因而減少對等待的報酬是對社會的服務。他說,
「那麼,貸款的現行利率可以認為是一種溫度表,反映一個國家裡生產物品多寡以及可以運用貸款的各種事業的範圍。……利息的價格可以看作一種水平,在這水平以下一切勞動、一切農業、一切工業、一切商業都歸於盡。它像一片海,鋪蓋在廣漠的地面上:山頂露在水外,形成肥沃的耕作的島嶼。如果,這片海偶然退落,海水逐漸低降,起初露出山腰,然後平原和山谷先後出現,生長著各種產物。海水漲落一英尺就足以淹沒很大的地區,或者使這些地區可以經營農業。資本物品的豐裕使一切事業獲得生機;貨幣的低利息是資本物品豐裕的結果和標誌。」 [154]
杜閣把這種說明從整個的工業和農業擴大到特殊的企業。如果,由於「資本物品」的稀少,利息是百分之五,那麼工業和農業就被限制於較高的水平,在這裡它們的產品賣得的價格可以給資本產生百分之五的收益;那麼一種每年產生五萬里佛爾 [155] 的財產的價值就是一百萬。可是,如果由於「資本物品」豐裕,利息是百分之二又二分之一,那麼工業和農業就擴張到較低的水平,那同一財產的價值就是二百萬。
因此,資本物品 的「邊際生產力同時是資本 的擴大範圍的和增加深度的『邊際收入』」,這是同一資本物品 的豐裕或稀少的兩面。出產方面是「各種產物」;收入方面是出產在商品市場上換得的白銀。它們是相等的,因為所取得的白銀是出產的交換價值。一面是物質的 生產力,另一面是「價值生產力」。然而,這價值生產力是收入,不是出產。首先它是一種總收入。必須有一種白銀的淨收入留給資本 ,以便支付利息——為了使用墊支的價值總數量而付的價格。因此,同一資本物品 的豐裕或稀少有兩面——未來和現在。未來是預期的從商品市場所得的白銀淨收入;現在是為了取得資本 市場上的那種預期而付出的等於若干年收益的價格。例如,他說:
「一個每年收租五萬里佛爾的人,如果地產的賣價是二十年的收益,他的財產只值一百萬;如果地產的賣價是四十年的收益,他就有二百萬的財產。如果利息是百分之五,一切未開墾的土地,凡是出產所得除了墊支的歸還和耕種者的工作報酬以外,不能再負擔百分之五的利息者,就不會有人來耕種。任何製造業和商業,如果營業所得除了經營者的勞力和冒險的報酬以外,不能再有百分之五的利息,就不會繼續維持下去。如果有一個鄰近國家,在那裡貨幣的利息只有百分之二,它就會不僅從事於那個利息百分之五的國家所不能經營的各種商業,而且,由於它的製造家和商人能滿足於一種較低的利潤,就會更進一步,把他們的商品以低得多的價格推銷到所有的市場。」 [156]
這樣,資本物品 的豐裕或稀少,對那構成資本 的價值總量,從多方面發生影響。它增多或減少商品的產量,連帶地就增多或減少產品所售得的白銀收入;反過來說,它提高或降低一宗地產的現在價值 (即資本 )。
因此,資本物品的折舊和利息是不得不負擔的必要支出,和勞動的工資以及種地的佃戶的報酬一樣。損耗的和用壞的資本物品 必須加以補充,以便保持資本 不受損失,保持它原來的價值總量;利息的高低必須適應資本物品 豐裕或稀少的當時情況。這一切支出都是「不可避免的」,就是經濟上必需的,因為國家不能用暴力強制,不能「挪用其中的一部分應付國家需要而不對國家有所損害。……在一個國家裡,除了土地的純產物以外,沒有任何真正可以隨便使用的收入。」 [157]
因此,租稅的負擔必須不僅從製造家和商人身上去掉,而且從農業和貸款上面去掉,同時不是像杜閣的批評者假設他說的那樣,放在農業上面,而是必須放在地主和地主貴族身上,這些製造家、商人和農業家所付的這種地租都是付給他們的。
他說,不錯,資本家作為「一種可以移動的資本 的所有人,可以選擇還是用它取得地產,還是用它經營農業或工業,謀取利潤」。可是,在他「已經在農業或工業上成為一個企業家」以後 ,他就不能再有所選擇,和工業中的工人或者耕田的農夫一樣。即使他是貸款給一個「地主或者企業家」,一方面和當時的工人和農夫不同,他還能「處置他自己的身體」,然而,對於他的資本本身,卻沒有再選擇的機會,因為那資本已經「陷入企業的墊支中,收回資本就會損害企業,除非由一筆相等價值的資本來替代。」 [158] 以貸款為業者「就他的身體來說,屬於可以自由處置的階級,因為他不忙於做業務工作,可是,就他的財富的性質來說,他又不屬於這種階級。」 [159]
另一方面,貸款者或資本家從他的貨幣上所得的利息是「可以自由處置的」,因為,他個人可以隨意使用。可是,就農業、工業或商業來說,利息不是可以自由處置的,因為它們並不是無代價地或無故地給他利息。利息決定於資本物品的一般豐裕或稀少,因此「是墊支的價格和條件,沒有那種墊支企業就不能進行。如果這種報酬減少了,資本家將收回他的貨幣,企業就完結。」這利息的數目,既是這樣決定於資本物品 的一般豐裕或稀少,「應該是不可侵犯並享受完全豁免的特權,因為它是對企業墊支的代價,沒有這種墊支,企業就不能進行。侵犯它就會增加一切企業中付給墊支的代價,因而減損企業本身,就是減損農業、工業和商業。」
付給地主的地租,情況不同,因為他們並不自己耕地取得工資或利潤,也不墊支資本取得利息。
「社會中一切其他階級的收入,只是工資和利潤,這些工資和利潤,或是由所有人從他的收入(淨所得,例如地租)中支付,或是由生產階級的代理人從準備用來滿足他們的需要的部分中支付,為了這些需要,他們不得不向那生產階級購買商品。這種利潤或是分配給工人作為工資,或是給企業家作為利潤,或是作為對墊支的利息,不管什麼形式,並不改變它們的性質,並不增加生產階級所生產的在它的勞動的代價以外的〔淨〕收入的數目——在這個數目里產業工人階級所分享的只限於它的勞動的代價。
「那麼,所謂除了土地的純產物以外沒有收入(地主的淨收入,或地租)那個主題,仍然不受影響,一切其他每年的利潤或者由收入來支付,或者構成那用來生產這種收入的經費的一部分。」 [160]
這種情況怎樣造成的呢,杜閣的解說不是根據魁奈的「自然權利」學說,而是根據一種歷史的分析,這種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是一種經濟的和制度的對歷史的解釋。 [161]
第一,是原始的土地耕作者之間的地域分工和產物交換。
第二,勞動者被這些土地耕作者雇用,或者,到了「後者的勞動使土地的生產超過個人需要時」,工匠的產品由耕作者用代價換取。
第三,那只有自己的勞動可以出售、此外一無所有的勞動者的工資。
「由契約規定(和耕作者訂立契約),耕作者儘可能壓低代價;既然他可以在很多的工人中選擇,他喜歡用勞動代價最便宜的人。工人們因此不得不降低價格,互相競爭。在各種工作中一定會發生,並且事實上確是這樣,工人的工資只以能夠取得生活所必需的東西為限。」
第四,耕作者的地位不同。
「土地直接給予他勞動的代價,不受任何其他的人的支配,也沒有什麼勞動契約。大自然不和他討價還價,使他不得不接受絕對必需的最低生活。自然所賜予的,既不按照他的需要,也不按照一種用契約規定的對他的工作日的估價。那是土地生產力以及他用來增加地力的良好方法的自然結果,這兩種因素的關係大大地超過辛苦的勞動。到了耕作者的勞動的出產超過他的需要時,他就能用自然完全作為一種恩賜所給他的這種多餘部分,購買社會中其他成員的勞動。後者出賣勞動給他,只能獲得他們的生活;可是那耕作者,在他的生活以外,聚集一筆自主的和可以自由處置的財富,這種財富他並未買進,可是他賣出。因此,他是財富的唯一來源,這些財富,經過流通,使社會所有的勞動獲得生機;因為只有他的勞動所獲得的收入超過他的勞動的工資。」
最後,當人口增長而土地稀少時,那耕作者本身變成一個佃戶,起先作為自耕農,然後作為資本家。
「土地被人占有,開墾的越來越多。最好的地終於全部被占。只剩下第一批人所不要的瘠地給後來的人。可是,到最後所有的土地都有了主人。……所有權可能和耕作的勞動分開;不久確是分開了。……地產作為商業的對象,現在被買進賣出。……許多所有人的土地他們自己耕作不完。……他們不把自己的全部時間用於辛苦的勞動,而寧願把自己多餘的一部分給予願意替他工作的人。……耕作者現在和所有者有了分別。……由於這種新的安排,土地的產物被分為兩部分。一部分包括耕作者的生活費用和利潤以及他的資本所得的利息。剩下的是那自主的和可以自由處置的部分,就是土地在耕作者的墊支和工資以外完全作為一種恩賜而給他的那另一部分;這是所有人的部分,或者就是淨所得,他可以靠它不勞動而生活,並且可以隨意把它帶到什麼地方。因此,社會分成三種階級:耕作者階級,對這種人我們可以保留生產階級 的名稱;工匠和其他從土地產物中領取生活工資 的人。(這兩種人所得的報酬都不超過他們的勞動。)第三,所有人階級,只有這一種人,他們不因生計而被束縛於一種特殊的勞動,能被用來為社會的一般需要服務,例如軍事和司法,或者由本人親身服務,或者由他們從自己的收入中付出一部分,國家或社會可以用來僱人執行這些職務。因此,對這種人最適合的名稱是可以自由處置的階級 。」 [162]
那麼,這種純產物,這種屬於可以自由處置的地主階級的、超出經濟上必須付給勞動階級以及必須作為對墊支的利息付給資本家的數目以外的淨產量,是從那裡得來的呢?這不是來自他們的儲蓄。「雖然所有人階級擁有較大的多餘部分,他們卻節儲較少,因為他們有較多的閒暇,於是有較多的欲望;他們認為自己的家財比較有保障;他們對於怎樣安逸地享受想得比較多,對於怎樣增加家財想得比較少;享樂生活是他們繼承的傳統。」可是,其他階級的工資收入者和企業家,如果他們「在生活外還有多餘,……就用於他們的企業;忙於增加他們的財產;由於勞動,他們沒有什麼花費很大的娛樂和欲望;他們節儲所有的多餘部分,又投資於他們的營業,從而增加他們的多餘。」 [163] 因此這些其他階級增加資本物品的豐裕,減低利率,擴大耕作範圍到較低的邊際,並增多屬於地主的價值總量。 [164] 那麼,如果地主的地租不是來自他們自己的勞動,或者來自他們的經營或儲蓄上的利息,而是來自別人的勞動、經營和儲蓄的增多了的產物,這種地租一部分是無代價的恩賜,完全由於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而來,同時一部分是一種強迫得來的收入,由於壓低僱傭勞動和那種自己沒有土地的農夫的報酬。
因此,這些地主應該負擔一切租稅。資本家不會受害,雖然地主會受損失。
「如果只有土地擔負供應國家支出的租稅,這種租稅規定以後,購買土地的資本家在他的貨幣的利息里就不會把那必須派作租稅的一部分收入計算進去:就像現今買地的人並不買進教區牧師所收的什一稅,甚至只要是已經知道的捐稅都不包括在內,而僅僅買進扣除什一稅等各種捐稅以後所剩下的收入。」 [165]
難怪貴族因為杜閣實行他的理論而罷免他的官職,可是後來自食其果,發生了農民、工人和資本家的革命。法國大革命沒收了貴族的土地;杜閣所要做的只是增加他們的捐稅。
杜閣對邊際生產力的說法,應該和五十年後李嘉圖的說法比較一下。杜閣的是一種貨幣論,李嘉圖的是一種勞動論。關於地主、資本家和勞動者,他們得到相似的結論。他們都認為,地產的價值是一種財產的權利,地主作為單純的所有人,取得這種權利而對社會毫無貢獻;可是,資本物品的價值代表一種對社會有益的等值的商品和服務的生產。並且他們都認為,沒有財產的勞動者只獲得最低生活。但是,關於地租——地產的資本價值的決定因素——的根源,他們得到他們的結論是經過相反的道路。李嘉圖的「地租」是自然在耕種邊際上的較大吝嗇和在較好田地上的較小吝嗇之間的差額,就這種差別起源於土壤的「固有的和不可毀滅的」特質來說,杜閣的地租起源於自然對地主的無代價的恩賜,超出了資本家在李嘉圖所說的那種耕種邊際上所得的收入。可是,他們都認為,地租又和工資有關係,工資若是低,地租就比較高,工資若是高,地租就比較低。
李嘉圖認為只有農業中有報酬遞減原則和邊際生產力原則,可是杜閣認為一切製造業、商業和工業中都有這種原則。因此,李嘉圖對於農業中勞動的邊際生產力,賦予一種因果關係的力量,它規定一切商品的價值;可是杜閣認為各種事業中資本物品的總的豐裕或稀少是因果關係的力量,它決定各種事業中邊際生產力高低的程度。
他們分別由貨幣的和非貨幣的道路達到了相似的結論。李嘉圖丟開貨幣,代以勞動者的生活作為「資本」,因而資本變成「物化勞動」的數量。杜閣仍然講資本物品的形成是由於在貨幣流通中所支付的價格,因而他的資本變成「物化的貨幣」。
李嘉圖的資本物品 是用工時為尺度的勞動力的出產,可是,杜閣的資本物品 是用貨幣為尺度的投資的支出。
另一方面,杜閣的資本 是未來的淨收入的現在價值,可是,李嘉圖的資本 是資本家用在勞動的生活上的過去的一部分總產品。
顯然,杜閣和李嘉圖分別根據貨幣的和非貨幣的假設而得到相似的結論,但是他們的理論的對象都是金屬貨幣時代,不是銀行信用時代;是個人企業時代,不是運行中的機構的聯合行動的時代;是小工具時代,不是龐大的、由勞動大軍操作的工廠的時代;是資本主義剛從封建主義或半封建主義中開始或半開始的時代。然而他們奠定了基礎,後來可以在上面進行建築。
如果我們引申杜閣的分析,把它變成後來一些經濟學家的相等的名詞,他的「價值總量」仍然是資本,不是作為一種價值的總量,而是作為預期的淨收入的現在價值,或者,照他的說法,「估價」。這種「估價」有很多名稱,例如資本、資本價值、資本化、投資資本、投資、墊支、借款、貸款。估價不是用羊或者小麥來計算,也不用白銀或黃金,而是用銀行債務。我們所有的不是在流通中的白銀,而是商品市場上現在的和預期的交易的反覆,把結果所產生的債務賣給銀行,換取存款信用。這些債務構成資金、購買力、交換價值的尺度,它們相當於杜閣的流通中的白銀的價值。這種信用交易的反覆發生是由運行中的機構的代理人所經營,正是這些運行中的機構代替了杜閣的地產。那機構的所有權,或者不如說是那機構的預期的淨收入(包括預期的利息和利潤在內)的所有權,由公司組織的債券和股票代表,或者由地產證書代表。證券交易所成為杜閣的「價值總量」的市場;商業銀行成為債務市場,代替他的白銀市場;在商品市場上,他的「資本物品」的價格和數量是許多個別賬戶上借方記錄的一再反覆。他的資本物品 的邊際生產力以及和它同義的資本 的邊際收入成為運行中的機構的「債券收益」和「股票收益」,環繞著這兩種收益,商業利率或高或低地變動。他的利息對價值總量的比率,變為債券和股票價格的上漲或下跌跟債券收益和股票收益的減少或增多成反比例。
3. 等待的稀少性
卡塞爾在1903年回溯到杜閣,他認為「價值總量」和「等待的數量」是同一的,利息是為了等待的服務而付給的代價。 [166]
杜閣區別了「資本」和「資本物品」。資本物品是以貨幣計算的物品的價值。資本是物化在物品里的貨幣的價值。作為利息付出去的貨幣是為了換取「資本的使用」而付出的。卡塞爾說,化成一種「算術上的數量來說,這種資本的使用是一種具有兩面的數量,它的測量的方法是若干數量的價值乘 使用的時期」。
可是,他繼續說,「這種測量法和等待的測量法是一樣的;因此,我們可以推論『等待』和『資本的使用』意味著同一件事 。事實上,它們表示同一生產業務;『等待』用來表示供給勞務的人所做的事,『資本的使用』表示購買勞務的人所取得的東西。」 [167]
因此,等待是和工作的勞務一樣,具有同樣的重要性、根本性、生產性的供給生產手段之積極的人類勞務。卡塞爾說,「煤毫無疑問是一種生產要素,但不是一種不依賴其他東西的要素;它是由其他要素主要是由勞動生產出來的。可是,等待卻不能像這樣被變為更基本的要素;它是一種完全獨立的和性質特殊的人類努力。」 [168]
因此,生產的基本要素是工作和等待。從這裡衍生的要素才是煤、小麥、金屬、建築物,甚至土地,以及最後消費資料之類的物質的商品。它們是工作和等待這兩種基本的人類勞務過程中的各種結果。
雪梨耳(1834年)曾認為利息作為對禁慾的一種報酬是有理由的, [169] 禁慾是遲延消費資料的使用。可是,雪梨耳的概念只是對利息的一種倫理上的辯護,而不具有一種經濟數量上的意義。後來(1874年),開因斯曾想對禁慾給予數量上的意義。他說,禁慾的測量方法,「是對於……所克制的財富的數量……乘 禁慾的時期。」 [170] 可是,麥克文(1887年)曾批評開因斯,大意是說「禁慾本身不是一種主要的產業事實」。它僅僅是一種消極的因素——「不做」什麼。「根本的事實是勞動的支出和成品的占有之間必須經過的那一段時間。」 [171] 麥克文接著建議用禁慾這個術語來代替杜閣的「等待」。
卡塞爾批評麥克文,根據兩項理由,等待的數量以及所等待的對象。他說,
麥克文的「『等待』這個名詞只包含一種成分——是一種『單一的量』,只有時間一面。當然這是不能承認的;只說『等待若干時期』而不說明所延遲的是什麼 ,那毫無意義。也許麥克文的意思是『等待』應該被了解為意味著某項具體 事物或享受的延遲。可是,假使那樣,我們就應該放棄等待作為一種算術上的數量的特質,這一來就會使等待成為一種很無用的概念。而且,這樣一種等待的定義,還有一個更嚴重的缺點。很少有 什麼具體事物的延遲;節約儲蓄的人並不一定知道,假使他沒有節約,他的錢會用在什麼上面;他只是延遲若干數量價值 的消費。因此,在事實上 ,測量『等待』的方法是若干價值乘 等待的時間。這種測量方法說明等待的根本定義;這種意義上的等待,是構成具體生產費用的各種服務之一。」 [172]
對待哲逢斯所杜撰的兩種概念,貨幣的「投資的數量」和心理的「禁慾的數量」, [173] 卡塞爾的方式和麥克文一樣。哲逢斯認為「投資的總量」決定於兩個可變的數量,一個是M,代表所投資的貨幣,另一個是T,代表投資經歷的時期,結果投資的總量是MT。
可是,哲逢斯又創立了一種「禁慾」的量的公式,根據他自己原來發現的主觀效用,作為快樂的程度遞減,而按最後的效用加以平均化。因此,他的禁慾的數量是UT,這裡的U是最後效用量,T是經歷的時間。
可是UT,或者禁慾的數量,照卡塞爾的看法,就是MT,或者投資的數量。因此,為什麼不把它也叫做M或貨幣,代替U或效用呢?卡塞爾的解釋是這樣的:
「用這樣一種名詞『像效用』,」他說,「似乎不……正確。它只可能是想像的,因為我們還沒有真正建立一種方法,可以直接測量感覺的強度。經濟學家可以用作效用的尺度的唯一標準,似乎是購買商品時所出的價格 ;如果我們承認這個標準,就必須用M代替哲逢斯的禁慾數量公式中的U。結果這種數量變成和投資的數量相同。」 [174]
這樣,卡塞爾在杜閣的基礎上發展,把所有後來的理論都變成一種算術上的數量,相當於杜閣的「價值總量」。我們不是僅僅禁慾,而是通過投資參加生產;我們不是等待消費資料,而是等待「若干價值的消費」。
可是,這種等待「價值的消費」是從杜閣的理論衍生出來的一種錯誤的說法。價值不是被消費掉,也不被節約,也不被等待。卡塞爾後來提出「資本控制」或者「資本支配」這些名詞,作為相當於杜閣的「價值總量」和他的「價值的總數」這些名詞的意思比較接近債務市場和商品市場上的議價交易。他們所指的是相當於債務那種無形體財產的法律上的控制。他在1918年說:
「『等待』的意思是一個人在一個時期內,放棄對一定數額的價值的支配。由於這樣,他使另一個人在同一時期內能夠處分那筆資本。因此,從算術的觀點來考慮,『等待』和資本控制,其數量是相同的;並且,和資本控制一樣,測量的方法是資本乘 時間。因此,那種理論一般的不必要用兩種名詞。在下文中,我們將用資本的支配也同時表示節約儲蓄者對資本市場的勞務」。
「這樣地解釋『等待』的意義,我們同時解釋了勞務,為了酬報這種勞務,人們付給利息,作為一種算術上的數量。」 [175]
這樣,那假定相等的名詞的意義就明白了。放棄一定數額的價值的那個人,放棄了另一方面的一般購買力,這種購買力他本來可以隨意在任何現在的市場上使用。他放棄消費資料和資本物品兩種的購買,這意味著他放棄消費和投資。由於這樣,他使另一個人能購買消費資料或資本物品,就是,使別人能消費或投資。
可是,那兩者不是相等的,如果我們把自己放在談判的時候,面向著未來。
事實上有兩個等待的人——儲蓄的人和投資的人。這是無形體財產和無形財產的制度上或原理上的區別。當我們儲蓄的時候,我們儲蓄貨幣,等待債務人償還。當我們用那貨幣投資的時候,我們購買商品或勞動,等待顧客來購買產品。不管在哪一種時候,都有一種意志的因素,為將來打算,因而承擔和轉移風險。法庭在必須判斷由於交易而起的爭執時,創造了各種財產權和自由權,來配合那參加交易的衝突的意志。那麼,如果我們像法庭那樣想像我們自己是在談判的時候,從當時向前看,看到各當事人的目的和預期,我們就能分析一切交易中所考慮的種種經濟打算,作為等待、冒險、預測和計劃。卡塞爾,和其他的人一樣,把這種未來性的原則稱為「願意」——「人們願意等待」以及「願意冒險」。兩者是分不開的,「然而,在現代社會的許多交易中,風險減低到最小限度,實際上幾乎不加考慮。」 [176]
就是說,現代社會已經把由於交易而起的擔保和債務那種無形體的財產,與自由和暴露那種無形的財產區別開來。
它們都是從決定交易的同一談判中產生出來的,它們雖然是分不開的,然而是可以區別的。在現代經濟的運行中的機構里,它們被區別為對機構的各種服務,因此該機構即承擔補償的義務。利息是對等待意志的報酬,工資是對工作意志的報酬,利潤是對冒險意志的報酬。關於當初表明的意志或默契的意志與事後的履行之間一致到什麼程度,可能是有爭執的,但是造成某些特殊個人之間法律上的關係的,是當事人的意志;這些意志,如果不發生爭執,就默契地生效,如果發生爭執,就由法律的判決明確地使其生效。這種「法律的作用」,默契地或者明確地,是償付或履行的義務的解除。經濟的結果是相應的償付和履行的債務。
把資本作為一定數量的「資本的分配」那種貨幣論的法律的和意志的概念(這種資本處分權我們稱為法律上的控制),在時間方面,和古典經濟學家把資本作為過去貯存為將來生產服務的物質商品的累積那種概念,完全相反。卡塞爾說明從過去到未來的改變如下:
「節約儲蓄的人無疑地避免某些商品或勞務的消費。由於這一事實,就產生了一種極古怪的概念,因而在政治經濟學裡引起了很多混淆。資本被認為只是這些非消費商品的積聚,像亞當·斯密所謂在『某處積藏的各種存貨』;因此,人們就說,資本的作用是作為一種儲存的基金,為了在勞動者的勞動果實還未成熟以前維持他們的生活。這種見解完全錯誤。實際上,所有避免消費 的商品和勞務,根本沒有被生產出來;大體說來,只有消費者需要的東西才被生產。如果消費者決定要節約儲蓄,把他們的錢投資於生產企業,那意味著社會的產業,在某種程度上,從生產立刻有用的東西轉移到生產資本。因此,節約儲蓄的意思是把生產的力量轉向未來的目的。」 [177]
因此,意志這種談判心理的經濟結果不是禁慾的痛苦的「成本」,甚至也不是什麼等待的痛苦的「成本」。它的經濟結果是意志的成本,放棄可能取得的另一對象,或是因為另一買戶給賣戶一種較低的收入,或者因為另一賣戶要買戶負擔一種較高的支出。 [178] 可是,這種對象的選擇使生產轉變方向。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人類預測和計劃的其他方面。其他一切,無論是預期的利息、預期的利潤、預期的工資等等,都是一樣,對現在機會的選擇會把生產轉向近的或遠的將來,會有這種社會的結果。
可是,這種不同對象的選擇,只是一種表面的說法,實際上就是限制選擇的那種經濟局面,這完全是稀少性的原則,因為有稀少性,所以必須付出代價才可能得到勞務。
等待的勞務必須由受益者付予代價,不是根據倫理的理由,而是因為稀少性的關係。
卡塞爾說:「利息是等待或者資本使用的價格。……可是,既然被報酬的勞務本身是由一年中所使用的一定數目的貨幣來計量,那勞務的價格將作為此項數目的一部分計算。因此,等待或資本使用的價格是用『率』或者『百分』之幾來表示。然而,不應該讓這種情況隱蔽了根本事實,就是利息是一種真實的價格,應該和一切其他價格處於同等地位。」 [179]
這種一切價格的「同等地位」是卡塞爾對國家政策的主張。在古典派所發展的理想的物價制度下,例如他們的和重商主義的歧視政策對立的自由貿易政策,價格的社會任務或者公共目的要求任何同樣的一項商品要有一個一律的價格。要這種一律的價格的原因是供給稀少,那價格防止次要的欲望獲得滿足,從而減少需求。可是,一種較高的價格也「使社會的較大一部分的生產性勞務被用於該項商品的生產。因此,一種物價制度不僅可以作為消費的調節者,而且可以作為社會的整個生產的調節者」。 [180]
利息作為一種價格也是這樣。它必須高得足以引來充分的等待的供給,但是不可太高,以致引起需求的減少,最後發生等待的過剩。
既然對等待的需求和對資本支配的需求意義相同,所需求的數量「可以用一定數目的貨幣乘 一定的時間來求得」。一個資本一百萬元的公司「每年使用一百萬單位的等待」。為了使用這種等待所付的價格,或者利率,是它的稀少性的尺度。
這樣,由於卡塞爾的深邃的識見,自從休謨以來各派經濟學家所提出的許多概念,都被歸納到同一算術上的數量,貨幣乘 未來一段時間,以及那普遍的稀少性原則。那許多概念之中,有些是顯然主觀的,例如禁慾、無耐性、時間選擇、節約本能。有些是顯然客觀的,例如貨幣、資本、資本物品、資本貨物、物質資本。一切都被集合在「未來性」和「稀少性」這兩種意志的概念里,像等待和投資;我們從活動來說,區別為買賣的交易,從制度來說,區別為無形體的和無形的財產。
卡塞爾又區別長期的等待和短期的等待。
「……長期 的等待是等待的真正的和主要的形式。短期 的等待,和長期的比較起來,是次要的形式。這種等待所作的勞務只適應一種生產程序的小部分,最普通的是適應一種特殊的分配的狀態;並且只有通過人為的手段,特別是通過複雜而巧妙的匯票方式,這種等待才可能實行。」 [181]
威克塞爾在1898年創立了長期等待和短期等待的機能關係的觀念。 [182]
Ⅴ 利息和利潤貼現(或折扣)
利息和貼現通常被認為是同樣的支出,不過是從現在和未來兩種不同的時間觀點來看,但是,既然一切談判和交易發生於現在,一切交易中的普遍事實就是現在的貼現,而不是未來的利息。在數學上,我們知道,同一經濟數量,例如年息百分之六,作貼現計算,大於作利息計算。並且在心理上也是貼現原則支配一切交易,因為未來的利息不如現在的貼現靠得住。龐·巴維克的理論以未來利息為基礎,因此需要在現在的估值上加上一種未來的消費資料的貼水 ,以便使現在的和未來的價值相等。可是,這是假定那未來在現在 是已知的,其實不過是猜測。為了謹慎起見,較大的現在貼現推動交易,這種貼現,隨著怕擔風險的程度,可以達到巨大的比例。所以,如果我們從現在的觀點出發,那就是利息貼現和風險貼現兩者支配一切交易中的談判。這是龐·巴維克的快樂經濟和麥克勞德的貼現經濟的不同,前者指望未來的較大的豐裕,後者注意現在有限資源的較大的犧牲,以及未來的較大豐裕還有疑問。
勞動者參加工作的時候,不是預先拿到報酬。他等待到發工資的日子。暫時他是企業中的一個投資者。每交割一樣在僱主的原料上所加的使用價值,就增加他這方面應計的債權和僱主那方面的債務。那是一種法律上的程序,反覆的提供和承兌。監工代表僱主所接受的每一件使用價值,使僱主同時增加了對僱工的債務。此項債務在發工資的日子清理,可是那使用價值混合在一種共同產品里,那僱主預期這種產品在商品市場或債務市場上將給他一種對另一個債務人的債權。這裡的原則正像等待三十天或六十天後,原料供給者收到他們的原料的價款一樣。
勞動債務是一種短期債務,由於勞動市場的慣例,勞動者的等待的勞務應得的報酬不另外計算,而是折算在他的工作的報酬之內。他所承擔的風險也是這樣。他對風險的預測,像亞當·斯密所說的 [183] ,在他未去工作以前,就參加他的談判的心理,並且也折算在他的工作的報酬之內。習俗、法律、交替機會、講價力,像在其他的交易中一樣各自發生作用,然而,當那勞動者去工作的時候,他卻因此已經在一項交易中,作為債權人,將工作、等待和冒險的未來報酬都予以貼現。這種用貼現來折算的程序,可以稱為「預測」。它對工作、等待和冒險的未來報酬做出一種現在的經過貼現的估價。
說到僱主的市場的時候,在勞動市場上所暗含的意思,在商品和債務市場上都變得明確了。一個製造家預計在六十天後將賣出一種產品,那時候可以值六萬美元。他向銀行借款,由他自己出具一張六十天期的六萬美元期票,交給銀行。銀行按年息百分之六將這張期票貼現。這就是說,銀行在一筆五萬九千四百美元的存款賬戶上成為對製造家的債務人,該款立刻可以支取。製造家用這筆錢購買原料,他開出由銀行見票即付的支票,付給那出賣原料的人。或者,如果他要付出現金,例如工資和薪俸,他就開一張「付現」的支票,從銀行提取通用貨幣,然後作為工資發給他的工資勞動者。
不管是用支票購買原料或是提取現金髮付工資,事實總是那製造家答應付給銀行家六百美元,作為使用銀行信用六十天的代價,以便製造家自己可以在收到產品售價的六十天以前購買原料以及發付工資和薪俸。
這六百美元必須有人負擔。實際上是這樣負擔的:那製造家現在所願意付出的原料價格和勞動工資,比預期在六十天後可以收進的產品的售價,少六百美元。換一句話說,原料和工資的現在價值 是六十天後產品的扣去貼息的預測的價值 。
可是,企業家在他付給銀行家的六百美元利息以外,又必須為他自己取得利潤。如果他預期的賺頭是全部售貨額的平均年息百分之六,這種賺頭就是每六十天百分之一。他取得這種利潤也是通過同樣的方法,在原料和工資上面少付六百美元。換一句話說,為了要給利息和利潤兩者預留餘地,他在原料和工資上面所付出的,比預期在成品上所收入的,將要少一千二百美元,就是,如果他預期六十天後在成品上可以收入六萬美元,他只能在原料和工資上面付出五萬八千八百美元。這五萬八千八百美元是具有六萬美元「預測價值」的商品的現在貼現價值或現在價值。
因此,現在價值是預測價值經過雙重貼現或折扣的結果,一種利息折扣和一種利潤折扣。在我們的舉例里,利息折扣是六百美元,利潤折扣也是六百美元。利息和利潤兩項的折扣總共一千二百美元。雙重折扣的準確性依賴預測的準確性。它結果可能是損失 ,如果那預期的價值成為現在價值的時候,少於六萬美元;或者可能是利潤 ,如果那預期的價值結果確是六萬美元或者更多。
這種變化無常在配合商業循環的一種動態分析中,對我們關係很大,因為在這種變動的情況下,利息折扣和利潤折扣反比例地相互影響。如果由於預期價格上漲和銷售增加而利潤折扣低,那麼,利息折扣就可能高,像在1919—1920年那樣。可是,如果由於物價下跌和銷售減少的風險大,而利潤折扣高,那麼,利息折扣就會低,或者完全消滅,因為沒有人借款。
這種變動現在在我們的靜態分析中,對我們沒有關係。如果利息和利潤兩種折扣不是一千二百美元而是二千美元,那麼,現在價值或購買力就只有五萬八千美元,而不是五萬八千八百美元。較高或較低的預測折扣可以照此類推。
我們以前已經提到,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長期證券。如果發行一批股票的債券,票面價值一百萬美元,實售九十萬美元,預期股票和債券的年收益是十萬美元或者百分之十一,那麼,現在可以用於建築的數目就是九十萬美元。可是,如果這批證券售得一百一十萬美元,這就是現在的購買力,對資本家來說,資本收益是年息百分之九。
費特教授在時間折扣和資本化的一般原則下,非常高明地概括了這些貼現和價格的原則。他從而看出了龐·巴維克的貼水和實際貼現程序的區別,他的方法是把一切未來的地租、利潤、利息甚至商品的未來價格,都歸納到預期的淨收入 這個單一的概念,這種收入,他和龐·巴維克一樣,稱為「租金」,可是他把它們推到未來,不像龐·巴維克保留它們作為現在的租金。然後,這些未來的「租金」一律用時間折扣化成現在的價值。這種經過折扣或貼現的估價是資本化的普遍原則,這是「資本」的現代的意義。 [184]
可是,費特的時間折扣很恰當地也是一種利潤折扣。一種是等待一段時期的折扣。另一種是在預期的一段時期中變化無常的折扣。對等待的報酬是預期的利息收入。對冒險的報酬是利潤或損失。風險折扣是一種損益折扣。
利潤和利息往往同時變動。如果由於風險較少,利潤的希望很大,借款的人就出得起較高的利息,像在1919年那樣。如果利潤的預測變成損失的預測,人們就不會再承擔付出借款的利息甚至本金的責任,像在1932年那樣。總之,企業滯緩或者停頓,因為風險折扣大大地減少了甚至消滅了現在的資本價值。
Ⅵ 交易的貨幣和價值制度
我們的講價交易的周轉的公式,向來不包括銀行家在內。然而現代一切交易都需要銀行家參加。甚至一般稱為「貨幣流通」的「現金」支付,也只是從銀行提出現金,而不在銀行里轉移見票即付的債務。這種現金又「流」入銀行,償付欠銀行的債務。銀行本身,如果缺少這種「流通中的貨幣」,就向聯邦準備銀行請求供給「貨幣」,因而減少它們在準備銀行的存額。或者,如果流通的貨幣有多餘,它們就把自己的「現金」還給準備銀行,償付對準備銀行的債務,因而增加它們在準備銀行的存額。
因此,一項買賣的交易中兩個買戶和兩個賣戶,他們作全部的債務支付,不僅各人必須在自己來往的銀行里有一個賬戶,而且必須和銀行家約定怎樣取得支付手段,這種支付手段由那銀行家自己創造,作為一種存款,以供進行交易。
這樣,我們的一種完全的買賣的交易的公式必須有四個銀行家,交易中的兩個買戶和兩個賣戶各有一個銀行。這四個銀行家是否實際上只是一個 銀行家,那沒有關係,因為沒有一個銀行會把某一顧客的賬戶的情況告訴任何其他顧客的。即使四個不同的銀行通過票據交換所和聯邦準備銀行制度共同協作,它們的行動也不包括彼此交換關於顧客賬戶上的消息,雖然銀行檢查官經過宣誓保守秘密的手續,可以取得這種資料。因此,就交易中的四個參加者來說,他們每人各有一個分開的私人賬戶,以及各人和他自己的銀行有一種私人的諒解。
因此,從每一筆商業交易中可能產生各式各樣的短期商業債務,不管是個人票據、商業承兌票據、銀行承兌票據或者其他票據。所有的票據有一點共同的事實,就是商品的出售造成一項商業債務,這種債務由銀行家購進,而把他自己的存款債務賣給那商人。商業債務存在的期限從一天到九十天,一筆交易非到約期屆滿債務清償時不算結束。銀行家在交換中創造「過期」債務,因而是來取即付,其數額以商業債務經過貼現的未來價值為範圍,這種存款是支票賬戶,顧客立刻可以開發支票,償付他因為購買原料和勞動所負擔的債務。
因此,每一筆借貸交易創造它自己的貨幣。並沒有一種「流動」的貨幣的基金,而是反覆地創造、出售和償付短期債務,其數額等於被讓與的所有權的貼現價值。因此,以後將發生兩種價值上的增加:商品的使用價值的出量的增加,由於加上了勞動的入量;以及貼現的債務接近到期時價值上的增加。
第一種價值的增加在各種商品市場上出現,例如鐵礦的價格變成生鐵的價格,然後變成輾鋼、農業機器以及餐具刀叉的價格,由最終消費者購買。第二種增加在貨幣或債務市場上出現,在這裡每一筆短期債務由於時間減短而價值增加,直到清償為止。
每一筆借貸交易因此創造它自己的貨幣,因為銀行家是積極的參加者。以往關於數量貨幣論和商品貨幣論的爭辯,其關鍵在於自然的因果關係,根據這種關係,人們認為先發生的事情是後發生的事情的原因,統計對這一點的證明或反證,在於說明貨幣數量上的變動是先於還是後於物價上的變動。可是,交易或預測的貨幣和物價學說,是一種講預期物品的所有權的移轉的學說,不是講物品的移轉,因為物品以後才來。雙方協議的價值是取得所有權權利的價格,這種價格總是對最近的或遙遠的將來的一種預測。這種因果關係在未來,不在過去或現在。米契爾的研究證明通常是價格的變動先來,後來才交貨,然後貨價的支付, [185] 這符合所謂價格變動的「原因」在於共同的對未來的預測那種原理,甚至這種未來延長到超過償付的義務到期的日子。因此適當的因果原理存在於無數的交易中,其中創造貨幣的銀行家作為一個對交易的指導者參加活動。工程師是效率專家,企業家是稀少性專家,銀行家卻是未來性專家。
很難理解,以往的貨幣數量論和商品數量論怎樣能適用於這種估值的程序,這種在轉移經濟量的所有權、轉移作為貨幣的銀行債務以及消滅商業債務代以新創造的銀行債務的交易程序中的估值。確實,這些都是「數值」,可是貨幣的物質數量在哪裡?那數值是一筆買賣的交易中雙方同意的價格或價值的算術的說法。我們所有的不是若干數量的貨幣,而是一種可以變化的銀行債務的「周轉額」,它的總額每三十天或差不多這樣的天數就談判、創造、勾銷、再重新開始一次,可是,在數值上隨著預期的商品、服務和債務的價格和數量而各不相同,這些商品、服務和債務的價值主要地決定以後所有權移轉所造成的新債務的數值。在這種時候,物質的類比不適用——只有對周轉率、遲滯量以及預測等等的統計的考察和實驗才可能有效。交易的和預測的貨幣制度從所有權的估價開始,在這裡每一個銀行家的估價創造它自己的貨幣,供所有權的移轉使用。
這種交易的貨幣論似乎包括並超過柯普蘭為了否定數量貨幣論而論述的範圍,柯普蘭曾說明價格和貿易額(PT)在貨幣的數量和速率(MV)之前發生 [186] 。他在「交換方程式」的計算法中,說明「商品」只占支付的三分之二,其餘那三分之一包括對「無形的東西」的支付,例如利息、股利、捐稅、債券、股票等等。由於包括這些「無形的東西」,他得到這種結論,認為「大多數的時候,在因果關係上PT先於MV」。
可是,如果我們用商品的雙重意義——物資和所有權——來區別一種商品,那麼,所有權的移轉總是先於物資的生產。這種所有權和他們所提到的那些無形的東西完全是同樣的「無形」,因為它們都是指望未來的有形的物資,由於現在所有權的轉移,那些物資將被一方提供出來,歸另一方取得。在現在的交易中被移轉的,不是物資,而是可以要求未來物資所有權的現在權利。這種道理適用於商品的所有權,和適用於股利、利息、捐稅、股票,和債券完全一樣。它們都是期待未來的物資的所有權,不管是生產物品或消費物品。那「交換方程式」,如果我們把它放在現在時間點上的交易中,總是一種所有權交換的方程式。就是在這裡,在交易的談判中,價格被規定出來,因為付出價格是為了換取所有權,不是為了換取物資。
恰巧柯普蘭的「無形的東西」通常較多地指望到遠距離的未來,或者是取得最後物資以前的中間交易,而商品的所有權期待在物資提出或消費以前的短期的未來。這使得測量所有權的移轉和物資的出現之間的時間距離,更加困難,但仍然必要。未來時間的長短 不是充分的理由,可以用來區別商品的所有權和其他無形的東西的所有權。它們全是未來,交換的方程式總是期待未來的所有權的交換,而不是一種物資的交換,不管是在現在的時間或者最近的或遙遠的未來。因此,我們應該總是預期PT先於MV。
以上所述的一切,說明貨幣在現代的意義上是關於因交易而產生的債務的創造、可轉讓性及其解除的社會制度。如果償付隨即實行,不經過一段值得計量的時間,我們就稱為現買或現賣,它和短期及長期債務有所不同,只因為省去了債務的可轉讓性那個中間階段。因此,貨幣作為交換的媒介是它的次要的職能——主要地是一種創造、轉移和消滅債務的社會手段。
可是,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如果每一項借貸交易創造它自己的貨幣,那全部總額每三十天經過一次創造和消滅,貨幣的定義就應該從靜態的數量的觀念改變為動態的過程的觀念。那過程是無數的買賣的交易,其中有銀行家參加。
我們認為,如果用動詞代替名詞,可以把一種過程解說得比較正確。名詞可能引起誤會,因為它們給人靜的數量的印象,而動名詞適合於買賣的交易,這種交易實際就是定價、估值和造成負債的程序,它們創造、轉移、消滅和再創造經濟數量以及把它們作為價值來計量的貨幣。價格、價值、債務都是在雙方的協議轉移所議定的經濟數量的時候連帶決定的,如果不能算是真正創造;所有的變化,按時間的順序合在一起來說,是一種用交易的手段進行定價、估值和造成負債的程序。
我們已經說明貨幣計量稀少性的大小,這種大小,在把一種經濟數量的一個單位孤立起來單獨計量時,就是它的價格。價格是任何東西的稀少性的尺度,無論是商品、股票、債券、服務或者甚至等待和冒險。
可是,稀少性只是結合在一起共同發生作用、從而構成價值的各方面因素之一,每一方面必須加以測量,以便確定每一方面的變化性,因而確定那被估值的整個經濟量的可變的數值。這種數值的大小以及和它相等的債務,對無形體的財產來說,不是單獨一個可變數——價格——的數值,像我們如果對霍特里不充分研究就可能推論的那樣,而是等於在交易中雙方同意的總價值。這種價值和債務的數量,是現代短期和長期「資本」的數量,它需要分析。我們可以把它分析為九種或十種或者更多的能獨立變化的可變的數值,每一種可以歸結到,而且隱蔽在,每一項買賣的交易和每一項債務的貨幣計量總額裡面。因為,如費希爾所說,「貨幣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從錯綜複雜中造成統一的計量標準。」 [187] 大部分這些可變的數值,我們可以稱為:商品或者所經營的證券的稀少性,支付手段的稀少性,等待的稀少性,預期的時間經過,所冒的風險,商品的數量,商品的種類和質量,財產權利,以及討價還價的能力。我們把這一切歸結為三種可變因素——使用、稀少性和未來性。
因此,必須創立一種交易論的價值的定義,說明由這些不同的獨立的可變因素所構成的價值,這樣構成的價值,其數量將與按這種價值轉移所有權而造成的債務本身的數量相等。
古典經濟學家認為「使用價值」無法比較和計量,因而丟開不談,只研究交換價值,簡稱「價值」。可是,所謂「使用價值」,如果我們的意思和他們大概一樣,是指人們認為有用的物品的客觀的物質特性,那麼,使用價值就不難測量,並且人們向來總加以測量,利用許多不同的物質計量制度,例如鋼以噸計,糖以磅計,麵包以個計,電力以千瓦時計等等。而且又用越來越精細的「分級」制度來計量,從而標準化和區分質量上的差別。
這些物質的計量法的意義是每單位 使用價值總是完全一樣(減去折舊或陳廢),不管它的稀少性方面發生什麼變化。這物質的方面是使用價值的出產額,它和同一質量的物質單位的數目成正比例地變動,例如十億蒲式耳小麥的使用價值十億倍於一蒲式耳。因此,使用價值的三方面,在買賣的交易中所必須考慮的,是種類、等級、數量、折舊或陳廢,用物質單位計量。
可是,稀少性價值變動的方向相反。它和數量成反比例地 變動。像門格爾所說的那樣,丟開貨幣和財產不談,稀少性是需要的數量和可有的數量之間的社會關係 [188] ,當然這是供求的社會關係的一種說法。稀少性價值因此是兩種可變量之間的關係,然而它們都不能客觀地測量。那關係本身,以往古典經濟學家用若干單位自然對人的阻力來計量,快樂主義經濟學家用若干單位自然給人的遞減的快樂來計量。可是,這些是人格化。從所有權出發的稀少性的尺度是價格。價格是「稀少性標籤」,我的一個學生有過這樣的說法。在這裡我們所測量的——不是直接測量供求,也不是門格爾的需要的數量或者可有的數量——而是測量兩者之間不斷變化的關係的影響 ,這種影響表現在每一項買賣的交易中雙方同意的價格里。有些類似我們測量熱量的方法,不是直接地,而是間接地用水銀的膨脹和收縮來測量。溫度表是一種人造的工具,為了準確地測量熱的影響,如同貨幣是一種人造的工具,為了準確地測量稀少性的影響。一種是機械,另一種是制度。機械測量一種機械的數量,制度測量一種所有權的數量。
可是,如同在一切計量的制度中一樣,測量的工具必須具有和被測量的東西同樣的大小或輕重,不管我們是直接測量那東西本身,或者只測量它的影響。「碼」直接地測量長度。「磅」間接地測量重量,由於用相同的影響來比較。無論如何,創立一種人為的單位,總要使差別和變動能用數字的語言來計算和比較。對於稀少性也是這樣。那人為的數量是支付手段,它的稀少性也是需要的數量和可有的數量之間的社會關係。所需要的數量是需要用它來支付。可有的數量是由政府、銀行和企業機構的共同活動所供給。還有,我們不能直接地測量需要的數量和可有的數量。我們只能測量個別的買賣、信用和「資本」交易中兩者之間不斷變化的關係的影響。因此,價格是兩種稀少性關係之間的一種關係,其中之一的貨幣,被區分為大小不同的單位金額,用來量度另一種稀少性關係。
在這一切測量數值上相對變化的方法中,我們可以像已經用過的那樣,適當地使用原因和結果那種意志的名詞,因為我們不是和複雜的宇宙總體發生關係,而是測量特殊因素的特殊變化,這些因素是根據限制性的和補充性的因素的原則,從宇宙總體中選擇出來,為了指導和控制目前的人類行為。
價格確實是稀少性的結果、原因和尺度,這在買賣或討價還價的程序中可以看出。在這裡意志的程序是人們熟習的,並且認為當然。我們用兩種計量方法,稀少性的計量法和數量的計量法。一種是稀少性價值的尺度,另一種是使用價值的尺度。小麥的價格是每蒲式耳一美元。為了測量稀少性,我們自然地假設使用價值的數量不變,總是一蒲式耳。那麼,和可以用來購買此項小麥的貨幣有關的小麥的稀少性,就隨著美元的數目多少而變化,那是它的價格。可是,為了測量使用價值的數量,我們就自然地假設價格不變,從而丟開稀少性不管,那麼,使用價值就隨著蒲式耳的數目多少而變化。當我們把兩者合併在一個數值里的時候,那是「價值」,含有它的兩種可變數,稀少性價值或者價格,和使用價值或者物資的數量。
上面所講的這種價值的意義,等於費希爾對價值和價格加以區別以後那種價值的意義所根據的原則。 [189] 在這方面,費特在關於「單位」的意義上對費希爾的批評,是測量法的理論本身原有的含義。當一種被測量的東西具有兩個或更多的可變因素時,能對其中一項因素單獨進行測量的唯一方法,就是假設其他因素不變。那些其他可變因素並不消滅——它們仍然存在,不過它們的可變性被消除了。價格經雙方同意以後,另外再協議按這種價格購進的數量。價格是單位量的價格,價值是按這種價格購進的若干單位量的總數。因此,在單位量的時候,顯然價值和價格的意思是指同一數值。
可是,在「若干單位的總數」的時候,把總數的價值 說成總數的價格 ,就違反習慣用法。一輛汽車的「價格」是一千美元。這也是雙方所同意的那汽車的「價值」。可是,如果是兩輛汽車,那就有兩個價格,兩個價格的總數是兩輛汽車的價值 。同樣的習慣適用於一所農場或者整個一家運行中的機構,作為一個單位來說。購買那農場或整個機構所付的「價格」也是那農場或機構的「價值」。可是,如果所買的是若干農場或機構的一種集合體,那就是集合體的「價值」,而不是「價格」。
價值和價格的這種區別之所以產生,不是僅僅因為市場價值和市場價格的唯一區別是數量上的區別。那是因為「價值」是一種平面的或兩面的概念(省去未來性)——具有兩種不同的因果關係,一種是稀少性價值或價格,決定於供求,另一種是在交易以後的勞動程序中被創造出來的使用價值的產量的多少。
同樣的理論適用於可以相互代替的物品,在這裡所有的單位完全相同。小麥的「價格」是由於假設使用價值的數量經常是一蒲式耳,不會變化,因而雙方同意的供給和需求,或者價值的稀少性的一面。然而,只有對這一蒲式耳來說,價格和價值是相同的。可是,對一蒲式耳以上或者一批農作物全部來說,那另一面——使用價值,物質的一面——是可以變化的,對於這種單位的集合體,應該用的名詞是價值。
因此,在買賣的程序中凡是定價和估值的時候,可以說有關各方總是明確地或者由於習慣而自然地測量價值的兩面:用價格測量稀少性方面,假設一種習慣的或法定的使用價值單位,以及用這些物質的單位測量物質方面,假設一種雙方同意的單位價格。兩者的結合是估值,其結果(包括未來性折扣在內)是價值、「資本」以及和它等值的債務。
這是貨幣為什麼是一種和商品不同的東西的一個原因。它是計量的標準。每一項交易必須用兩種合法的計量單位——一種支付的單位和一種履行的單位。履行的單位用來表示交易中約定必須交貨的商品的數量。支付的單位用來表示必須支付的商品的單位價格。兩者的倍數是價值,等於交易所造成的兩種債務。沒有這些合法的計量單位,現代商業不能進行;如果要說明自從國王任意改變單位那種時代以來的商業,經濟學家使用合法計量單位以外的東西,是不容許的。在家庭經濟學裡可以那樣做,可是在商業經濟學裡不能。這是一點,在這裡「制度」經濟學用它的業務規則替代心理的和勞動的經濟學,因為計量單位是強迫性的制度,不是心理學或傳奇式歷史的幻想。
當費希爾用一蒲式耳小麥的說法來說明他對「數量、價格和價值」的分析時,我們理解這不過是說明需要有一種共同的單位作為價值的尺度,因為所有他的實際計量標準都是用貨幣單位。 [190]
甚至在心理學的領域裡,維塞爾也有這同樣的情況。費希爾很可以引證維塞爾作為他自己的「新奇的建議」的一種「前例」。維塞爾的值得注意的「價值的反論」那一章 [191] ,正是費希爾的概念,不過他所根據的是隨著物品的數量增多而遞減的邊際效用。然而,因為他的「邊際效用」只是價格的人化,他的「價值的反論」也只是那普通的價值概念,所謂價值決定於兩個可變數,價格和數量。既然價格,或者「邊際效用」,隨著數量的增加而減少,那就是說總額的價值 增漲,如果數量的增加超過價格的下落,總額的價值低減,如果價格下落的速度超過數量增加的速度。這是「價值反論」的一種公式,二百餘年前就由格雷戈里·金用貨幣算出 [192] ,並且是人們在一切商業和統計中很明白的價格、數量和價值之間的關係。十九世紀的勞動和心理學說把經濟學家引入幻想和魔術時,那是從金氏原來的商業意義的一種錯誤的演變,因而使費希爾到1907年還不得不說他的公式「有些不合於經濟學上的習慣」。它並沒有不合於商業上或法律上的習慣,或者常識,或者金氏。
然而價值還有其他的意義。有一種意義是經濟學家和大眾習慣用法所需要的,因為貨幣的一般購買力不穩定。貨幣作為稀少性的尺度,不是一種穩定的單位,像碼或蒲式耳作為數量的尺度那樣。它可以說是像氣壓計,它所表示的氣壓必須按海拔高度的不同加以校正。貨幣上校正的方法是人們所熟悉的。就是把現在所有的物價按一種基數水平,例如1860或1913年的水平,加以折合。這種一般購買力的反比例,就叫做「貨幣的價值」,物價的均數上漲,就是幣值降低,均數降低,就是幣值上漲。
但這種價值的意義不是穆勒的「一般購買力」的意思,後者包括貨幣在內,作為屬於同類的「可以購買的商品」之一,這種商品,一件東西的所有權可以加以支配。它也不是所謂「價值可以用任何一種財富、財產或服務來表示,而任何東西的價格總是用貨幣表示」, [193] 那種說法所包含的意思。這裡「財富、財產或服務」大概包括貨幣在內,價格並不是屬於不同種類的東西,而是財富或財產的價值的一種特殊狀態。照這樣來說,價值的意義和穆勒的意義相同,包括貨幣在內作為可以購買的商品之一。相反地,「貨幣的價值」那個名詞只是一個簡略的名稱,代表貨幣價格總額的反面,表示貨幣作為一種計量單位的不穩定的程度。這,我們可以稱為購買力觀點的價值的意義。
和交易的及購買力的價值的意義有密切關係可是又不相同的,是通常由「名義價值」和「實際價值」這兩個名詞所表示的那種區別,像我們說實際所得或實際工資和名義所得或名義工資形成對照。這種實際價值的意義最接近穆勒把價值作為交換價值的意義,以及以「財富、財產或服務」為根據的價值的意義。可是,它在本質上不同,因為那些意義包括貨幣本身在內作為可以購買的商品之一。而「實際價值」完全撇開貨幣作為屬於不同種類的東西,因此是「名義的」,雖然在交易的和購買力的意義上它是「實際的」,和買、賣、債務以及資本的現代意義同樣的「實際」。然而,農夫或工資勞動者想知道他所賣出的小麥或勞動究竟能換得多少他所買進的商品。他只有撇開貨幣價格才能夠計算那種數量。古典派和效用論經濟學家用勞動或快樂代替貨幣,真正所要排除的就是這種「名義價值」的意義。現代統計學實質上但不是實際上排除貨幣,它所以這樣做,不是因為貨幣是名義的,而是因為要達到一種不同的目的——測量財富分配上的變化,所用的工具是貨幣。
價值和價格的其他意義,含有倫理的或心理的成分,例如「評估的價值」,屬於我們所謂談判的心理,因為,如果在任何談判中把它們變成可以計量的尺度,就是貨幣價值。把這一切都考慮在內,我們有三種不同的價值的意義,都是基於同一概念,認為貨幣和那種可以用貨幣買進賣出的東西有區別,它屬於不同的種類。一種是交易的價值的意義,作為價格、數量和未來性折扣的倍數,因此和債務及「資本」等值。另一種是購買力的價值的意義,作為價格的總額。第三種是分配的價值的意義,作為實際價值,以貨幣和價格為財富分配的工具。在這幾種意義里全有那幾項原則:稀少性,以價格為尺度;使用價值的數量,以物質單位為尺度;以及價值,作為價格和數量相乘 的總額。
可是價值還有其他一面的可變因素,以前所講的已經包含這個意思,經濟學用這第三方面——時間 的長短——來運行。可是,在交易的估值程序里,時間總是未來時間 。未來性在等待和獲利(冒險)兩方面發生作用。這兩面都是折扣大小的問題,由於這種折扣,一個未來量的現在價值,在貨幣的數量上,總是小於假使在交易依法生效的現在時間和預期獲得結果的時候之間沒有一段距離時的價值。我們已經辨別了未來性的影響,作為利潤折扣和利息折扣。兩者都是變動很大的。假使兩者之一達到百分之一百的折扣,現在價值就完全消滅,產業停頓。1929年7月以後幾乎所有的產業都縮小範圍,其起因是利潤折扣,不是利息折扣。
冒險和等待通過兩種不同的時間的意義而發生作用,商品經濟學家對這兩種意義不加區別,這一點從他們不能辨別利潤和利息中可以看出。一種是時間之點的重複,在這些時間點上預期某些事件會發生;另一種是兩個時間點之間的距離,在這一段時期中利息產生。這是一種時間的「流動」和一種時間的「經過」的分別,往往辨別不清。預測是預期的風險,可是等待是預期的延遲,兩者合在一起造成銀行。未來性的這兩面在事實上是分不開的,因為銀行家也是預測家,可是兩者在測量的標準上可以分開,甚至可以在銀行家和其他企業家的分工中分開。
事實上,一切有價值的商品在空間上總是或多或少地有相當距離,在時間上或多或少地總是未來,像「欲望」或「需要」這種名詞所表示的那樣。到了不再需要的時候,像「滿足」所表示的那樣,它們已經越過現在的時間點進入過去。
在價值的這個未來性方面,顯然有「隔著相當距離的行動」,這是心理的價值學說的根據。然而,經濟學家對心理學的需要只有在未來性方面,如果他們理解「效用」和「反效用」是稀少性的人格化。因此,交易論的價值的定義成為一種有意義的定義,因為它包含未來性。實際上,很顯明,整個的價值概念是意志的而不是機械的,因為價值是對預期於未來的東西的現在的估價,不管是立刻的、短期的或者遠期的未來。這種心理的作用是意志統一一切的原則,這一原則把所有的可變因素結合在一起,既然意志本身的變化性很大,也許可以被指定為價值的另一種可變因素。可是,這是多餘的,因為心理的變化性無法測量,而且不管它有什麼影響,已經在各種未來性的測量標準的協助下,包括在談判裡面。
實際上,未來性必須根據主觀的心理嗎?是不是有一種它可以作為根據的「客觀的」心理呢?不倚靠哲學的或理性主義的關於客觀性的理論,有沒有一種經濟學上的對象,既是心理的又是客觀的,但不是一種商品?它必須是那樣的一種東西,不依靠從事於估值的個人的感覺或意志,就能把未來和現在結合起來。如果有這樣一種東西,它能把未來和現在結合起來,並不依靠每項買賣的交易中個人的意志,那麼,這種東西就符合客觀性的真正意義。事物並不必須是物質的而後才可以是「客觀的」。它只須不依賴任何個人的意志。理解了這一點以後,我們所說的那樣東西就是集體行動,它可以作為政治經濟學的研究對象。
麥克勞德第一個主張這研究對象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財產。麥克勞德是用律師的職業語言在說話,律師為了本身職業上的用途,覺得把財產和財產權作為相同的東西就夠了。然而,財產這個名詞,為了適合經濟學而加以分析,包含三種可以分開的概念,就是稀少性、未來性以及集體行動所造成的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不是預期會稀少的東西,都不是財產,凡是預期會稀少的東西,很快就由集體行動使它進入財產權的意義的範圍。當預期的波長的稀少性引起關於使用權的衝突時,連空氣也必須加以限額配給,歸個人專用。
財產的這種稀少性—未來性方面,像我們以前說過的那樣,在美國對公用事業的估值中已經造成它自己的一種特殊的名稱,就是「無形的財產」或「無形的價值」。無形的財產是取得預期的經濟量的權利,這種經濟量的計算標準是作為從預期的商品或服務的銷售中可以產生的價值;立法的行為,如果「不合理地」削減公用事業公司將來所取的價格,法院就認為是沒收公司的財產。它沒收預期的稀少性價值。
這種「無形的財產」和麥克勞德的「無形體的財產」肯定不同。無形體的財產現在必須區別為一種債務——債權人(包括作為徵稅權威的國家在內)迫使債務人償付一定數目貨幣的權利。可是,無形的財產是完全不同的各種預期,例如商譽、專利權、鐵路的評價、繼續營業的權利、可以參加某一種勞動市場的權利,它們的現在價值決定於在集體行動的控制下預期可以從未來交易中獲得的數量和價格。因此,甚至無形體的財產可以用轉讓的方法變成「無形的財產」,因為債務現在有一種市場價值,債務的「價格」,它根據長期、短期和即期債務的不斷變動的比較稀少性而上漲或下落。這種債務的市場價格是它的稀少性價值或價格,並且這種市場價格就是債務市場上的「無形的財產」,正如商品、服務或勞動的預期的價格是其他出賣者在其他市場上的無形的財產和無形的價值。它們的「無形」是它們的稀少性和未來性,這兩項東西的預期是財產,它們的價值的尺度是價格,它們的「客觀性」既是資本的現代意義,又是集體行動,這種集體行動,不依賴個人意志,造成財產的權利。
因此,不管是有形體的財產、無形體的財產或者無形的財產,財產的意義是四重的:有用性、稀少性、未來性以及集體的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等關係。它意味著占有、保留、讓與、取得和不受干涉的權利。這是買賣的交易的定義。當財產被購買時,這些所有權的關係的全部或一部分就轉移。所交換的不是物質的東西——那是一種勞動程序——不如說所轉移的是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從心理學來說,這些是一種未來的預期的移轉,然而這些預期在現在的買賣的交易中具有一種貼現價值。
麥克勞德錯誤地把無形體的財產叫做商品,離開有權利可以取得的未來的商品或貨幣,獨立存在。他像一般的律師那樣,沒有把商譽及專利權那種無形的財產和債務那種無形體的財產區別開來,因為兩者都是可以出售的。這種無形的財產,在可以轉讓的意義上,也是一種「商品」。麥克勞德的雙重錯誤起因於他的不正確的「時間」的概念。然而,如果像律師麥克勞德以及一切律師所知道的那樣,財產權不過是一種制度上的方法,為了使未來的預期可以靠得住,從而把未來的商品、未來的價格以及未來的貨幣和現在接合起來,由於使別人將來不得不交貨、付款或者不得干涉市場和價格——那麼,財產權就和商品本身同樣是客觀的,因為連商品也只是指未來的商品,而財產權是指其他的人在交貨和付款方面的未來行為。其他的人的這些未來行為是客觀的,不是因為它們是物質的商品,而是因為它們不依靠任何個人的意志。再說,財產權像這樣解釋,不把一件商品計算兩次——一次作為商品,又一次作為對商品的權利——它們計算同一商品所有權的未來和現在。
在時間的作用和客觀性的意義方面作了這些修正以後,麥克勞德的基本命題是對的。制度經濟學和工程經濟學及家庭經濟學有別,它的研究對象不是商品、不是勞動、也不是任何物質的東西——而是集體行動,它規定有關所有權的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的業務規則;這些是買賣當事人的現在的預期,認為社會將注意使他們買賣的價值由他們自己和別人在將來予以實現,無論是關於商品、勞動、貨幣或者任何現在人們預期會有未來用途和稀少性的東西。
這是價值的另一方面的可變因素——對於集體行動通過法庭、行政、評議會、委員會,以及發行鈔票的中央銀行所執行的習俗、法律、權利和自由將如何處理的預期。價值的這一方面的可變因素通常被人作為一種不變數,因為價值是一個名詞,不是估值的程序。可是,不僅蘇聯證明它是可變的,而且美國法律史也證明它的變化性很大。我們不直接地加以測量——而是根據它在現在交易中對貨幣估值上的影響來測量。
因此,事實是我們並不買賣商品——我們買賣它們的價值,這些價值是經濟量的貨幣計量,其對象不是物質的東西,而是對未來的東西的法律上的控制的預期。這種法律上的控制是預期的集體行動。
經濟學家自然地反對這種法律上的價值和價格的定義,認為是表面的。他所要的是在它下面的真實。可是,真實是有的——那是人類所想望的一切「物品」的未來的 真實。這種預期的真實跟著買賣的估值而來。需要經過兩種步驟,一種法律的程序,要求付款、履行和不干涉;以及技術的程序,在所有人的命令下進行商品的製造、運輸和交貨。它們的估值成為人們熟悉的談判心理,這種心理現在在估值的程序中進行業務,交易當事人預期在所希望的政府、產業和銀行的穩定狀態下,取得未來的具體真實。
通過價值協議進行合法控制權的買賣,是一種高度的心理程序,只有心理學的語言能予以解釋,因為它的本質是未來性。可是,所需要的心理是勸說、強迫、命令、服從、懇求和爭論的談判心理,不是商品的快樂和痛苦。一項交易的各當事人都有他自己的競爭者和對方當事人的競爭者,並且受他的需要和選擇機會的驅使。這意味著初步的談判,法律的分析把這種談判歸結為勸說或強迫、公平的或不公平的競爭、均等的或不均等的機會、合理的或不合理的價格,這一切全受稀少性、預期以及當時當地的習慣上和法律上的準則的支配。後來假使勸說、公平、均等和合理這些條件不能獲得滿足,或者當事人完全置之不理,那代表集體的法庭就根據歷史上著名的契約學說,解釋談判,認為其中含有一方出價和一方接受,這就造成一項債務,其數值決定於以上陳述的價值的各種因素。
這樣,經濟學上的價值的概念以及實際上現代「資本」的概念,和其他科學上的種種概念一樣,經過幾個歷史階段,最後才達到一種用數字表示的純粹相對性的學說。它最初從通俗的原始的一種物質上客觀的東西的概念開始;然後轉變到一種非常主觀的東西;然後加上未來時間的一面;然後接受了財產的概念,那是稀少性、未來性以及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的客觀的等值物,這些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又是稀少性的集體的結果和原因。然後,根據人們已經承認的計量單位,這些各方面的可變因素,或是直接或是間接地,由於它們的原因或結果,開始被結合起來,成為用數字表示的計量單位,表示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不斷變動的經濟關係的不斷變動的數值。這種程序中使用著三種計量單位系統:使用價值的物質計量單位,稀少性的貨幣計量單位,以及預期的風險和等待的貨幣計量單位。通過這些預期,人們作出綜合的估值。
這九種或十種估值的因素以及和它們等值的債務可以歸結為三項:稀少性,表現於三方面,商品的稀少性,支付手段的稀少性,等待的服務的稀少性;數量,表現在使用價值的種類、質量和數額上;未來時間表現在等待和冒險的折扣上,其中冒險再分為自然的風險、個人的風險和集體行動的風險。
因此我們作出一種交易論的價值以及和它等值的債務的定義,甚至適用於現代資本,這種價值由稀少性、使用和貼現折扣這些方面的可變因素構成,它們的聯合的變化性被折合為貸款和賬上的借方記錄。
這樣我們從心理學過渡到有形體的、無形體的和無形的財產,這是現代的資本和資本主義。正當美國法院在創立無形財產的概念時,經濟心理學家在創立一種相似的心理學。這一點在費特身上達到了最高峰。他的心理經濟學具有無形財產的許多特質,可是,因為它是個人主義的,它不能有機會均等、公平競爭、平等的討價還價能力或者合法程序那種制度的概念。這一切都包含在交易論的貨幣制度、貨幣的價值的意義以及社會的集體行動裡面。
Ⅶ 利潤的邊際
關於利潤在國家或世界經濟中所起的作用,有兩種不同的問題。一種是動態的問題,什麼東西使得機構運行不輟?另一種是靜態的問題,獲利者使機構運行不輟,所得的利潤占國民收入的什麼比例?前者我們稱為利潤邊際 ,後者我們稱為利潤份額 。
兩種衍生的和從屬的利潤關係,我們區別為利潤率 和利潤收益 。利潤率是按股份的票面價值計算的比率;利潤收益是股份收益,或者根據股票的市場價值計算的股利率。如果利潤率是股票面值的百分之六,而股票的市場價值是百分之二百,利潤收益就是百分之三,或者如果股票的市價是百分之五十,利潤收益就是百分之十二。
從投機家和投資家的私人觀點來看,這些從屬的問題相當有趣,可是從社會觀點來看,問題是兩重的——利潤的邊際怎樣使得國家運行或停止,社會對這種服務所付的代價是太多還是太少?一種是程序的問題;另一種是認為這種程序是有益或有害的問題。這兩者通常並不分開。兩者都是具有社會重要性的問題,因為獲利者是一切其他各種人的發款員。是維持機構運行比較重要呢,還是公道地分配出產比較重要呢?
經歷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從李嘉圖和馬爾薩斯在這一問題上發生分歧的時代開始,就可以區別兩種主要的可是對抗的關於繁榮與蕭條交替發生的原因的學說。一種我們稱為利潤份額 學說,另一種稱為利潤邊際 學說。兩者都基於一項根本事實,就是,對產業具有法律上控制權的企業家,由於這種控制權,決定生產和就業是否繼續、擴大或停止。支配他們的唯一動機是「利潤」。公司組織現在甚至控制著製造業中生產總額的百分之九十,並且實際上控制農業以外其他產業中的全部生產,這些公司是由法律創造出來,完全為了適應利潤動機。個人可能有其他的動機,可是當他們加入公司組織時,一切其他動機都丟開不談。公司是追求利潤的機構,如同教堂是敬神的機構,以及家庭是愛情的機構。
根據法律上的控制權這一根本事實,利潤份額論者認為國民收入中歸於所有權的收入太多,例如地租、利息和利潤,而歸於消費者的收入太少,特別是工資和薪俸。因此,消費者不能購回他們自己作為勞動者所生產的全部產品。因此生產過剩,結果是商業蕭條和失業。這是馬爾薩斯派的學說。
利潤邊際論者認為,商業蕭條和失業的原因是企業家不能在一切費用以外取得足夠的收益,讓他們能獲得利潤,繼續經營,不遭受損失和破產。這是李嘉圖派的學說。
馬爾薩斯派的利潤份額論的四個階段,我們將區別為消費階段、儲蓄階段、股利遲延和銷售遲延。
另一方面,利潤邊際論經歷了兩個主要階段。第一階段假設利潤的邊際只能用削減工資來維持,而後來的理論認為工資增加還是可能維持利潤,只要價格水平不降低,而是仍然穩定,或者增加得比工資更快。前者是李嘉圖派的學說,後者是從威克塞爾的學說推論出來的。
利潤邊際是為了各種用途而引起的負債和全部產品銷售所得的總收益之間的差額。這種邊際通常被稱為「銷貨利潤」或「淨利潤」,為了要銷貨而引起的一切負債的總額通常被稱為「銷貨成本」,或生產成本。然而,既然利潤和損失是不斷變化的資產與負債的差額,我們用制度的名稱「負債」替代古典的名稱「成本」。
可是,在這方面,我們將區別營業邊際和損益邊際。營業邊際是營業淨收益,從這裡面產生捐稅、利息和利潤,可是損益邊際是支付營業費、捐稅和利息以後余剩的純損益的淨收益。因此,我們有幾種附屬的利潤邊際需要考慮,其中的三種我們稱為「應稅邊際」(利息付過以後),「財務邊際」(捐稅付過以後),以及「價格邊際」,或者價格變動對利潤邊際的影響。 [194]
下列一種典型的收入表的百分數表,就我們現在的目的來說,將表明這些不同的邊際之間的關係,並且可以作為「利潤的邊際」以後有關各節的一種提綱。正是這些可變的利潤邊際,需要和利潤的份額加以比較。
典型的收入表(百分數)
1. 利潤的份額
「利潤的份額」決定於我們所謂「利潤」的意義。共產主義者和早期經濟學家未曾區別利潤和利息。可是,我們現在加以區別。利息是由法律執行並且在契約中規定的報酬。法律保證債務人將償付,只要他有財源。否則,法律就宣告他破產。利息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一種法律上的關係。可是,利潤不是由法律保證的。利潤是買方和賣方、借者和貸者、僱主和工資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其中每一方都有可以自由地參加或不參加,每一方因為對方有這種可以參加或不參加的自由,都暴露於或者獲利或者損失的情況。它是法律所允許並且由法律執行的一種自由—暴露的關係。利潤的獲得是通過按低物價或者按低工資、低利率,或低地租買進的交易和按高價賣出的交易。反之,結果就是「損失」。
因此,那些對公司組織和一般企業握有法律上的控制權的人,總是在追求利潤,恐怕損失。那麼,他們的工作是兩重的:預測和計劃,而那些取得純粹利息的人僅僅是儲蓄和等待。 [195] 利潤是預測和計劃的結果,這是何以在私有財產制度中,能獲利的人取得產業的合法控制權,如果他們不能獲利,就通過破產而喪失法律上的控制。因此,我們問利潤的份額 多少,就是問全國為了預測和計劃付出多少報酬。可是,我們問利潤的邊際 多少,就是問個人企業家和公司組織在付掉他們的債務以後還有多少剩餘。
柯普蘭採用金氏的計算法,估計1925年全部商品和勞務的國民總收入可以估值八百二十億美元。可是,這包括那種還沒有列入貨幣系統的「非現金」項目,例如自有住宅的租金價值、已經估計但是未用貨幣支付的利息,以及生產者自己家裡消費掉的產物。這些非現金項目的價值估計有八十億美元,因此估計的貨幣收入是剩下的七百四十億美元。這種貨幣收入分配如下。 [196]
貨幣收入的分配(1925年)
因此,根據這些算法,可以看出,職工取得全國貨幣收入的將近三分之二(百分之六十三),百分之八歸於租金和特權報酬,百分之五歸於利息,其餘歸於利潤的一份約為國民收入的四分之一(股利百分之六,利潤百分之十八)。
可是,這四分之一的國民收入包括那些不是公司股東的所有人(例如,農民和非公司組織的商店)會 以工資和薪俸形式收入的數目,假如他們是職工的話。金氏估計,假使他們的利潤被分為純利潤 ,和他們假如作為工資勞動者、律師、醫生或者股東會 得到的勞動收入 對比,那麼,純利潤就會只有四十億美元,他們的勞動收入就會是九十五億美元。純粹利潤,包括股利在內,就會是大約百分之十一(股利百分之六,利潤百分之五),一方面利潤獲得者的勞動收入就會是全部國民收入的百分之十三左右(24-11=13)。
可是,這種利潤和工資薪俸的比擬可以不必重視。企業所有人並不因為他自己的工資或薪俸而對自己負債。他冒著得不到工資和薪俸的風險,和得不到利潤的風險一樣。他可能以利潤的形式實際上獲得一種收入,不超過甚至還遠遠不及他付給別人的薪俸或工資。可是,那是在數字已經編就以後的回顧,不是企業經營的方法。企業所有人是向前看的,他可以叫做自己的工資或薪俸的那種東西,如果能得到的話,將合併在預期的他支付了一切債務以後所剩餘的利潤邊際裡面。換一句話說,為了經營業務謀求利潤,他變成對別人負債,要付給他們工資、薪俸、租金、特權使用費和利息,然後憑先見和計劃,碰機會在將來取得他自己的工資或薪俸,不是作為工資或薪俸,而是作為利潤。利潤的邊際不僅是純粹的利潤——而且是表面上是利潤而實際是企業家的工資和薪俸的邊際。
因此,我們可以回到金氏的計算法,不求十分精確,我們可以估計,像在1925年,勞動取得國民收入的百分之六十。作為工資和薪俸,財產所有人和企業家取得百分之四十。這百分之四十再細分時,其中百分之九歸於租金,百分之六歸於利息,百分之二十五歸於利潤。換一句話說,如果全部國民收入,用美元計量,是七百五十億,那麼,勞動分得的份額是大約四百五十億,財產所有人的份額是三百億,後者再分為租金七十億、利息四十億和利潤一百九十億。
顯然,如果勞動只取得產品的百分之六十,那麼,以貨幣形式歸於工資和薪俸的一份 就不能購回全部產品。
根據這顯明的事實,沃爾在代表美國勞工聯合會講話時,作了下列的論斷。
「自從有了大量生產以後,生產額不斷地提高。……工資總額已經降低。……這種趨勢的結果是購買力的總量減少,越來越不能滿足它的需要,或者用購買來吸收那日益增長的出產。……勞工的政策可以用幾句話來說明:必須使大眾消費跟大量生產齊步前進。……國家的第一需要是人民大眾的生活水平越過越高,不僅要供給充分的和日益增加的就業,而且要促進社會發展,作為一種國家政策。」 [197]
這種理論的傾向在1837年後從勞伯特斯開始,我們將這種理論的兩個階段稱為馬爾薩斯派理論發展程序的社會主義者階段和工會階段。其區別是社會主義者在這方面不依照馬克思而依照勞伯特斯的學說,要通過政府的行動來實現購買力的增長,可是工會主義者要通過勞工自願的組織使這種增長實現。
馬爾薩斯創立他的學說作為從1815年後的蕭條和失業中復甦 的手段,而勞伯特斯創立他的學說作為蕭條和失業的原因 (後來有霍布生和其他的人信奉他的理論)。 [198] 根據勞伯特斯的說法,地主和資本家吸取了技術生產力的日益增多的出產,供儲蓄和投資,因此勞動者不能買回他們所生產的全部東西供消費之用。結果生產過剩、勞動失業和物價低落,若要加以防止,只有由政府規定一種標準的工作日,隨時調整勞動的鐘點和工資,以便保證勞動的人在日益提高的勞動生產力中可以得到適當比例的一份。
一位比較晚近的社會主義著作家劉易斯,曾研究社會主義理論的三個階段,大意是說,為了預防失業,歸於財產的一份應該減少,用來增加歸於勞動的一份。我們略微修改他的說法,把那種理論的這些階段稱為消費階段、儲蓄階段和股利遲延階段。我們將認為第一階段是那種理論的共產主義階段,第二和第三階段是社會主義和工會階段。此外,我們將加上一個第四階段,這是福斯特、卡欽斯和黑斯廷斯共同研究出的說法,我們稱為這種理論的銷貨遲延階段。利潤份額 論的整個發展體系,我們稱為馬爾薩斯—勞伯特斯程序,有別於我們稱為桑頓—威克塞爾體系的利潤邊際 論。
(1)消費和儲蓄——在這種理論的共產主義階段,所得到結論是一切財產收益,包括地租、利息和利潤,應該用共同所有制予以廢除,使勞動會以工資或薪俸的形式取得產品的全部價值。據說,這種補救辦法會消除失業。關於這種理論的共產主義階段,劉易斯說:
「人們主張最力的一種對周期性的商業蕭條的解釋,認為這種蕭條的原因是我們的產業生活中利潤的地位和存在所引起的普遍的生產過剩。根據早期社會主義者粗淺的陳述,這種理論是,由於地租、利息、股利和利潤以及工資和薪俸都是從產品中支付,工人不能取得他所生產的全部價值,因而工人們不可能買回他們所生產的全部產品。誠然,工資和薪俸的總額少於所生產的全部價值,因為產業的所有人以財產收入的形式取得產品的一大部分。可是,對這種早期的社會主義理論,人們斷然予以答覆,那些以地租、利息、股利和利潤形式取得收入的人,也消費商品,產業所有人用掉他們的收入,就足以買回工人們的工資和薪俸所不能買的那一部分產品。」 [199]
劉易斯說,社會主義者面對著上述的理由,所謂財產所有人也是消費者,他們就「回答說,和工人比較起來,產業所有人傾向於花費掉他們的收入中小得多的一部分,而用大得多的一部分去投資,正是他們的儲蓄和投資會引起消費者的購買力方面相對的不足,不足以適應全部產品,換一句話說,就是引起普遍的生產過剩。」關於這種理論的第二階段,劉易斯說:
「這種理論的根本困難在於儲蓄只是一種目的不同的用錢方法。既然用錢不會引起生產過剩,就似乎沒有任何理由硬要儲蓄負生產過剩或者消費不足的責任。儲蓄和投資的人也是用掉他的錢,雖然他用來購置資本設備,或者購置持久的消費品,例如一所住宅,這和用錢購買在消費行為中立刻消滅或者至少很快就消滅的消費品,完全同樣是用錢。甚至一個公司用增加它的資本設備來儲蓄的時候,它不過是用它的錢來支付工資給那些在生產和裝置資本設備的產業中工作的工人,而不是把錢作為股利付給股東,由他們間接地支付工資給那些在生產這些股東們決定購買的東西的產業中工作的工人。換一句話說,儲蓄不過是用錢購買生產物品(資本設備可以作為典型的例子),而不是用錢購買消費物品。因此,儲蓄的實際效果是造成一種傾向,使勞動流入生產資本設備的產業,而不流入生產消費物品的產業。
「例如,如果一個富人決定用掉他的錢,他也許用他的部分收入購買一隻遊艇,這就使勞動流入生產遊艇的造船廠。他也許購買國際商船公司的債券,這就使勞動流入那些生產貨船或客船的造船廠,而不流入生產遊艇的造船廠。儲蓄和用錢的主要區別只是使國家的生產力量所流入的方向不同,無論如何,對這些生產力量的產品的總需求不一定會減少。因此,似乎很清楚,增加資本設備的行為本身並不引起任何普遍的生產過剩,或者消費者的購買力的普遍不足。
「如果在某一年中用於增加資本設備的儲蓄比較另一年有顯著的增加,實際的影響就會是減少某些生產資本設備的工業中的活動,但是這不是周期性的蕭條的特徵。因為這些周期性的商業蕭條的主要特徵是各種產業都蕭條,它們的活動都比正常時期減少,而不是某些產業消沉低落,同時其他的產業卻興旺繁榮。」 [200]
(2)股利遲延——劉易斯於是放棄那種認為同時 分別歸於勞動和資本的份額如有變化,就會造成就業或失業數量上的差別的說法,轉而陳述我們稱為那種理論的「股利遲延」階段,作為利潤使用時間 上的一種差別。他說:
「利潤不可能在它從而產生的產品賣出以前就支付,因為不到產品賣出的時候利潤不能取得,甚至還不存在。同樣的道理當然也適用於股利,和利潤一樣。因為股利不過是支付公司所得的利潤的方法,一部分地租和利息也用這種方法支付。這一事實是重要的,因為它意味著某一年度(或某一季度)的營業所產生的利潤不能用來買回當年付出的工資所不能買回的那一部分當年的產品。換一句話說,如果1928年所生產的產品一半歸於工資和薪俸,一半歸於利潤和股利,那麼,產品的一半——利潤的那一半——不能用來購買1928年的產品,因為到1929年才分配。」
如果利潤是每季或每半年分配一次,同樣的原則仍然適用。我們可以用「某一時期」代替他的「年度」這個名詞,並不影響那種理論的正確性。
可是,還可以提出不同的意見,劉易斯說,「上年度獲得而在次年分配的利潤被用於那種用途。換一句話說,1927年的利潤不在1927年而在1928年付出,然後用來買回1928年付出的工資所不能買回的那一部分1928年的產品。」
劉易斯說,這種不同的意見無可爭論,如果某一年的出產量和上年的出產量相同,並且兩年的分配比例也相同。
「假設1928年的產品是五百億,半數或二百五十億歸於勞動,半數作為利潤和股利。全部產品都可以賣掉,因為,雖然二百五十億的利潤要遲到1929年才付出去,在市場上作為有效需求發生作用,但是那1927年獲得而遲到1928年才付出的利潤二百五十億美元,將補足此項差額。」
可是這種連續兩年產量相等的情況,實際不是如此。劉易斯說:
「讓我們再假設1929年生產增加,產品不是五百億而是六百億,分配的比例仍然和上年一樣,一半歸於利潤,一半歸於工資和薪俸。那麼,可以用來購買1929年的六百億產品的錢,是工資三百億和上年獲得而在1929年分配的利潤二百五十億。這就剩下價值五十億的東西賣不掉。」 [201]
他把這種例證進一步說到第三年,指出每年出產增加就有賣不掉的商品積壓下來,並且結論說:
「顯然,只要生產繼續每年增加,賣不掉的商品的數額就會這樣地增加。這些商品作為增加的存貨留在零售店裡,留在批發商的手裡和倉庫里,以及作為製成品和原料的增加的存貨留在製造家的手裡。」
劉易斯然後繼續十分正確地說明,零售商手裡的賣不掉的商品怎樣在生產全線發生不利的影響。
「當然,賣不掉的商品存貨增多的最後結果是,零售商減少他們向批發商的訂貨,於是批發商減少他們向製造商的訂貨,製造商減低生產,將工人解僱或者縮短他們的工作時間,並且大大地減少他們向天然物生產業購買原料的訂貨單。」
劉易斯更進一步說明為什麼企業又會興旺起來。他說:
「誠然,製造商所採取的政策,解僱工人或者縮短工作時間,由於減低購買力和生產,會加劇和延長蕭條狀態。可是失業的人還是要吃。雖然無工可做,他們還是消費東西。他們提取自己的銀行儲蓄存款,以及用人壽保險單抵押借款,籌得錢來無論如何使商品有一些流動。在很大的程度上,工人們向鄰近的商店賒取商品,從而使商品流動,雖然在很長的時期內沒有貨幣在另一方向流過去。
「再說,有些營業在蕭條時期照常進行,但不能獲利,甚至真正虧損,以致支付給消費者的購買力的數額,大於在這種環境下生產出來的那一部分產品的價格。由於這種種情況,積壓的商品存貨逐漸減少。最初以買一天吃一天的方式進行的購買,數額增加,產業又開始好轉。」 [202]
最後,劉易斯在結論中提出社會主義理論的第一和第二階段中所主張的同樣的補救方法 ,那種理論的正確性他以前曾加以否定。他說:
「顯然,利潤以及與利潤同樣性質的報酬,例如股利,應負周期性生產過剩的責任,這種生產過剩一直是資本主義的特徵。
「這種理論方向的實際結果是,任何一種政治的或產業的計劃,如果它有助於減少歸於股利和利潤的一份,而增加歸於工資和薪俸的一份,就有助於減低我們的周期性產業蕭條的嚴重性,或者延長周期之間的繁榮時期。轉移我們的租稅負擔,使較多的一部分落在利潤上面,或者增加用利潤上的捐稅支付的社會勞務,或者管理價格來減低利潤,這一切將有助於減少失業。同樣有益的結果也可以用其他方法取得,例如加強勞工組織的力量,使它們能通過有利的集體工資協定,增加以工資形式付給勞動的一份產業成果,或者擴大採用『非利潤』的產業經營方法,像生產或消費合作社,或國有與國營。」
在以上股利遲延論的說明中,對「未分利潤」以及「公司盈餘」的處理,完全沒有談到,或者談得很少。顯然,還沒有 宣布為股利的利潤並不閒置在公司的金庫里,像收藏錢幣那樣。這種利潤或者由公司用來購買商品和勞動,擴張業務或補充損耗,或者存在銀行里,讓銀行貸給其他公司去購買商品和勞動,或者暫時投資於正在購買商品和勞動的其他公司的債券。分派股利時,不過是把那麼多的購買力從公司手裡轉移 到股東手裡。股利遲延論是謬誤的,因為未分的利潤被用來購買的商品和勞動,和同樣數目的利潤作為股利分配時所能購買的商品和勞動,數量完全相等。
(3)銷貨遲延——因此福斯特、卡欽斯和黑斯廷斯共同創立了利潤遲延論的第二種公式,就是銷貨遲延論。 [203] 根據黑斯廷斯發表的最完全的議論,其說法大致如下:
「……企業機構,除了從其他來源取得的一切貨幣以外,一般支出的貨幣不等於它們生產的東西的價值。……即使商品的生產者在產品的總銷售價格增加的同時,增加支出,並且數目相同,這種購買力方面的增加也許不能和商品同樣快地到達市場;因此也許有賣不掉的商品積壓起來,直到新的貨幣的流動在零售市場上達到十足的數額。……既然為了圖利的商品生產者不是在商品生產出來的時候支付這種利潤,而是必須在商品售出以後,他們在開始增加生產時支出的數目不等於商品的銷售價格。……利潤的數目落後於生產的數量這種暫時的遲延,以及商品的相對價值的調整……會引起賣不掉的商品的積壓……原料的成本並不總是當時支付。這一事實有時使債權人不能使他的當時的支出等於他所生產的物品的全部成本和利潤。……有組織的原料生產者、半製成品生產者、分配商以及勞務和無形商品生產者,也不能使當時的支出等於當時生產的商品或勞務的價值。……因此……利潤的不使用和『不恰當的』使用——兩者代表商業復甦和活躍時期所得利潤的很大一部分——引起這種時期賣不掉的商品的積壓,最後產生商業危機,作為無可避免的結果,即使沒有其他因素促成這種結局。」 [204]
這種議論由福斯特和卡欽斯加以擴充:
「通常稱為『生產過剩』的那種使人灰心的結果,也許不如稱為『消費不足』。不管叫它什麼,主要是由於兩種原因:第一,產業付給消費者的錢不足,以致他們不能購買增加的出產;第二,消費者由於必須節約,甚至連他們從產業方面得到的錢,也不能全部用掉。而且他們沒有其他收入的來源。」 [205]
根據利潤的銷貨遲延論所得出的結論,和我們從關於消費者購買力不足的消費、儲蓄和股利遲延等理論所注意到的那些結論相同。工資勞動者的消費能力必須增高,以便他們可以在 企業家的利潤之先 購買全部產品,這種利潤不到他的產品賣出以後不能成為購買力。
可是,這種利潤的銷貨遲延論,我們可以證明它和股利遲延論同樣的謬誤,並且代以一種和它相反的可以叫做銷貨預測 論的利潤學說,或者風險折扣 論,兩者的意義相等。
2. 銷貨預測
顯而易見,工資和薪俸是在產品銷售以前支付,有時在三十天之前。那麼,企業家怎樣取得貨幣,在產品銷售之前 支付工資和薪俸呢?不到產品賣出之後,工資和薪俸確實不能支付,正如不到產品賣出之後利潤不能肯定或者股利不能宣布一樣。
銀行制度使得工資和薪俸在產品銷售之前可以支付,並且用作購買力。也是這種銀行制度,使利潤能在產品銷售之前被用作購買力,這種利潤,以及工資、薪俸、利息和租金,都從產品銷售中得來。這銀行制度用兩種方法運行,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供給產業運轉 所需的資金;投資銀行供給產業的資本設備所需的資金。
商業銀行使企業家能在產品銷售以前購買原料和支付工資。這一切通過我們已經說明的貨幣的預測制度來進行。不僅未來的利息支付,而且未來的利潤(考慮到未來的風險),都被扣掉 ,所用的方法是現在在原料和工資上所付出的錢,少於 預期在產品賣出時所收進的價格。拿我們用過的那個簡化的公式來說,一種預期六十天後可以售得六萬美元的產品,由於減掉利息和利潤的雙重折扣,它的現在價值是五萬八千八百美元(利息六百美元,利潤六百美元——共計一千二百美元)。可能有種種變化,可是為了簡化,我們丟開變化不談,因為我們在這裡只管那一般原則,利潤只有在商品已賣之後 才成為購買力,還是在商品未賣之前 就成為購買力。構成對現在商品和勞動的購買力的,只是每一項交易的已實現 的利潤,還是對每一項交易的預期的 利潤呢?如果只有每一項交易的已實現 的利潤成為購買力,那麼,歸於利潤的一份顯然就落在生產之後,就逐漸有剩餘的賣不掉的商品積累起來。可是,如果是預期的 利潤決定現在的 購買力的數額,那就沒有什麼利潤遲延,利潤作為購買力就不落後於生產,正如工資作為購買力沒有遲延一樣。
然而,要了解利潤遲延論和利潤預測論的爭點,我們需要再考查銀行制度的結構。我們可以問:是不是也有一種利息遲延?銀行家在什麼時候得到他的六百美元利息,他得到利息時用它來做什麼?他通過貼現的方法,顯然在產品銷售的六十天以前就得到利息。他貸給他的顧客六萬美元,由顧客在六十天後償還,可是那銀行家在自己的賬冊上向商品的賣方負責見票即付的數目只有五萬九千四百美元。差額六百美元是未使用的銀行信用,銀行家可以把它貸給任何其他製造家,這位其他的製造家就能把它作為一種存款賬戶,立刻用來購買原料和支付工資。通過這種貼現方法和銀行存款的移轉,那六百美元利息由其他 僱主付出去,購買其他 原料和支付其他 工資,早於那特殊產品的銷售六十天,從這一筆銷售中,那位用六十天的期款六萬美元向第一個製造家購買商品的顧客,將本金和利息償付給銀行家。
因此,如果商業興旺,就沒有利息遲延。利息的數目,由於原料和工資的價格低於 製成品的預期的價格,預先有了準備。並且這若干利息實際上由其他製造家用在別處,創造對勞動的需求,直接在他們自己的工廠里,或者間接地通過對原料的需求。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利潤。可是在這裡我們必須採用一種運行中的機構的概念。在上述的例證中,我們選出單獨一筆六十天期的借款交易。可是,這只是不斷反覆發生的無數的同樣交易之一,如果一切商業照常進行,其他運行中的機構都發生交易。假設這個特殊的機構每天生產和銷售價值六萬美元的製成品。那麼,一年之中每天在六十天前所借的款項和所做的生意上獲得利潤六百美元。每天收得這筆六百美元的利潤,因為在六十天前製造家在原料和工資上預先付出的錢,比他現在在製成品上收進的錢少得多 ,由於以前的利潤折扣。
他對這每天的利潤六十美元怎樣處理呢?他用掉或者節儲起來。利潤來到他這裡是支票的形式——命令許多銀行支付的支票,這些支票他存入他自己的銀行,記入他賬上的貸方。如果他提付出來供個人消費,他直接或間接地用於使勞動就業。可是,如果他把這筆錢節儲起來,他可以採用兩三種方式。他把它留在銀行里自己的賬上作為存款,這樣,銀行就能貸給其他企業家去雇用勞動。如果他因為借款關係本來對銀行負債,現在存入的錢就減少他對銀行的負債額。可是,它也減少銀行的見票即付負債,如果那銀行還沒有達到法定的最低準備,銀行就有活動的餘地,可以把第一個製造家減少的負債額六百美元貸給其他製造家。不管哪一種情況,那製造家總是節儲 了他的利潤,並且通過商業銀行,借給其他製造家,他們用這筆錢可以立刻雇用勞動和購買原料。
黑斯廷斯,跟福斯特和卡欽斯意見一致,不承認這種償還銀行借款就等於支出貨幣購買商品和雇用勞動。他說:
「企業償還銀行的錢可以貸給另一個製造家 (或者甚至再貸給那同一製造家本人),作為商品生產的資金。因此,最後 ,它可以到達一個消費者的手裡 ,可是必須在它已經被用於另一批商品的生產以後 。所生產的商品的價值 和商品生產者所支出的購買力 之間的差額將仍然存在。因此,我們不把銀行借款的償還當作一種貨幣的支出。」 [206]
這裡顯然殘留著那種錯誤的見解,認為消費——不是儲蓄——造成對商品和勞動的需求。由銀行放給另一個製造家的貸款是一種利潤的「節儲」,立刻 被用作購買力,購買原料和雇用勞動,從事於商品的生產,這種商品以後將由那另一個製造家賣出。它不必等待到達一個消費者的手裡。
再則,這樣支出的購買力大致等於 (扣除預測的錯誤)所生產的商品經過折扣的未來銷售價值的現在價值。例如,在我們的例證里,現在價值是五萬八千八百美元(減去了利息折扣和利潤折扣),這是在銷貨的六十天前支付給原料和勞動的數目,結果所支出的購買力當然和所購買的原料與勞動的價值,在購買的時候 ,是一致的。在六十天後它的價值將較多,可是銀行的作用和預測折扣解決此項差額。
或者,那製造家不讓銀行把等於他的利潤的數目貸給其他製造家,他可以從他的賬上提取貨幣,支付他自己企業里的費用,和他提款供個人消費時完全一樣。他可以加以運用,把它作為「未分利潤」又投入他自己的企業,在這種時候他就是用這筆錢來雇用勞動添造房屋或擴充其他設備。或者他可以用來在產品銷售以前直接支付工資,而不向銀行借款來預先支付。在這種時候,他賬冊上的資產方面就含有「製造中的貨品」或「存貨」這一類項目,按照他為了它們所支出的數目而估定它們的價值。
或者最後,如果他已經把製成品賣給顧客,三十或六十天後付款,他賬冊上的資產方面就會有「應收未收賬」這一項目,可是在負債方面不會有相應的一筆對銀行的債務,因為他每天六百美元的利潤已經實際上貸給顧客,他對銀行的債務也如數地減少。然而,在他賬冊上的負債方面卻有「應付未付賬」這一項目,由於購進原料尚未付款。
如果他的債務人們償付他們對他的債務,從而減少他的「應收未收賬」,他們就付給他由他們的銀行付款的支票,他把這些支票存入他的銀行,因此增多他自己的活期存款,可以隨時支用,購買原料和勞動。另一方面,如果他減少他的「應付未付賬」,償還他對其他製造家的債務,他也是付給他們一張由他自己的銀行付款的支票,那些其他製造家把這種支票存入他們自己的銀行,就立刻可以用來購買原料和勞動。
黑斯廷斯又否認減少「應付未付賬」是支出貨幣,作為購買力。他說:
「最後,我們有這種可能性,那一百美元(現金的增多)也許用於減少『應付未付賬』。如果這筆錢所付給的那個企業機構以前因為成本和利潤所支出的貨幣等於所生產的商品的全部價值 ,它就不需要在本期的充分支出之外再支出這筆錢。它甚至可以用這一百美元來歸還銀行貸款,不因此打亂購買力的流量和商品的流量之間的平衡。然而,那債權的企業機構,往往不能支出所需要的全部數額 ,因為這種購買力被凍結在它的 『應收未收賬』上;雖然它現在可以補足這種差額,但是和這筆錢在生產商品時同時支出卻不相同。」 [207]
這裡又是關於儲蓄的謬論的一種殘餘,支持那銷貨遲延的謬論,由於看不出銀行的作用和預測折扣。當製造家用他的一百美元來減少應付未付賬時,他把存款一百美元轉移給他的債權人,付給他一張由他的銀行付款的支票,那債權人將支票存入銀行,增加他自己賬上的存額一百美元。這等於增加銀行對他的即期負債一百美元,因而減少他的銀行借款一百美元。
謬論的起源在於那種錯誤觀念,認為債權機構以前不能支出所需要的全數,因為它的購買力被凍結在應收未收賬上。應收未收賬會被「凍結」的唯一理由是因為「呆賬」。如果不是呆賬,就不會凍結。那就是他的資產的一部分,憑著這種資產,他的銀行將按相當的折扣預借給他購買力藉以立即購買原料和勞動。
這種預借通常可以用兩種方法取得,一種是通過「顧客的貸款」,另一種是按相當折扣把應收未收賬賣給銀行。顧客的貸款構成美國國內銀行業務的主要部分,在運用顧客貸款方式的時候,應收未收賬雖不賣給銀行,卻是銀行所了解的,它們構成顧客的資產,憑著這些資產,銀行「支持」顧客,通過貸款和相應的支票賬戶,貸給他必要的數目,直到應收未收賬收回為止。因此,應收未收賬並不「凍結」購買力,不一定必須等待商品銷售以後才能運用。它們正是銀行機構在商品的價款未收到以前預先墊借購買力所根據的基礎。
另一種銀行預借的方法是確實把應收未收賬賣給銀行,減去一種「利息—風險」折扣,銀行創造一筆存款,收入賣方的賬戶,等於那應收未收賬的未來面值,減去貼現折扣。這種貸款的一個例子是「商業承兌匯票」或「雙名票據」,用這種票據的時候,商品的賣戶和買戶都負有到期償付的責任。這裡,「應收未收賬」從銀行顧客的資產中消失了,替代它的僅僅是一筆「銀行現金」存款,「立即可以用來購買原料和勞動。這裡又是沒有利潤遲延,也沒有利息遲延。銀行機構之創立,顯然就是為了防止這種購買力上的遲延。銀行機構使得人們在生產過程中以及商品未銷售以前能夠創造購買力。
再說,這種購買力大致等於(扣除預測的錯誤)所生產的商品的現在價值 ,因為它們的現在價值就是按照時價在生產過程中購買原料和勞動所實際支出的購買力的數目。它將按它們的現在價值 ,「購回」所生產出來的一切,到未來價值成為現在價值的時候,同樣的道理仍然適用。預測折扣和銀行的作用提供了按產品的現在價值計算的支付手段。
因此,如果業務正常進行,或者通過商業銀行或者通過人們在自己的企業里使用,一切利潤都可以立即用作購買力,用來雇用勞動,不須等到產品賣出以後,也不須等到利潤被變成股利以後。我們和利潤遲延論所不同的有兩點:我們講一項交易的結束 ,不是講股利的分派;我們講繼續經營的企業中交易的反覆 ,不是講單獨一項交易,把它孤立起來處理。
這樣,用交易代替股利的分派,使我們能加強我們以前對交易的意義所說過的話。 [208] 它在時間上有一個開頭和一個收尾。開頭我們稱為「完成談判」。收尾我們稱為「結束交易」。
開頭是在兩種所有權的轉讓上談判生效的日期和鐘點。交易的收尾是在履行或支付完結的日期和鐘點,不管兩者之中哪一項最後完成。這最後的日期是交易結算的日期,因為交易創造兩種債務,履行的債務,這種債務在商品實際交接時解除;支付的債務在貨款收到時解除。
交易可以立即結束,在這種時候兩種債務立刻清償,這是一種「現金」銷售。在這裡履行和支付之間相隔那麼短,通常不認為是債務,然而仍舊是一種債務,不過在時間上相隔極短,不值得加以測量,以便計算一種利息的折扣或比率。或者交易必須在履行和支付之間的一段時間已經過去以後才可以結束。這種債務可以轉讓,在我們的例證里,交易在六十天期滿時結束。據估計,美國這種商業交易的平均周轉率是十五天左右,或者每年周轉二十六次。 [209] 這意味著每十五天就可以知道這當中發生的交易的利潤。同時,這些利潤被變成存款,由銀行貸給其他製造家,或者再投入設備的擴充,或者用於營業費,包括補充重置在內。不管怎樣,這些利潤被「節儲」了,這種節儲是以繼續不斷的反覆的節儲利潤,從而也造成繼續不斷地反覆地運用利潤來雇用勞動,從事於生產或建造。
同樣的道理也適用於為了建造房屋和購置機器而發行的長期債券。這種交易非到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期滿不能結束。這裡,如果精確地計算,可以期望債券的期限將大致符合設備有效存在的期限,由於此項設備的運用,產品被創造出來,這種產品所需要的資金則由短期的商業貸款供給。新的設備折舊,如果預期新設備的壽命是十年,就發行一種期限十年的債券,每年付息,並每年準備償債基金,或者等於本金的十分之一的設備折舊基金,就可以在設備用壞或陳廢的時候結束這筆債款交易。
據說有一家大規模的汽車製造組織採用每年「消除」機器百分之二十的政策,五年期滿時它的機器就完全剔除。陳廢是主要的理由。公司如果使用五年前的舊機器,而競爭者在裝置新的效率較高的機器,就不能競爭。如果公司用五年期限的債券借入款項,它就預期每年撥出一筆相當於本金的百分之二十的償債基金。 [210] 可是,既然它不是借入這筆錢,它就在資產中每年「消除」機器百分之二十,作為損耗和折舊。無論用哪一種方法,公司必須補償自己的損耗,所規定的汽車的價格要包括每輛汽車應分擔的折舊和陳廢,作為間接費用。如果用每年銷除機器原價百分之二十的方法,這個數目將從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和收入表上的利潤中減掉。如果用償債基金賬的方法,這筆賬將作為一種資產出現,它抵消由於五年期限的債券所引起的負債。可是,這償債基金資產是從減低預計的利潤而取得的。
這兩種方法都是把利潤留下,而不轉移給股東作為股利。僅僅「消除機器」是「節儲」它的利潤。這種程序和商業借款或利潤再投資沒有區別,除了預期的時間長短不同。汽車或其他產品的未來價格和數量折成現在價值,加上銀行的作用,使得現在的利潤可能被「節儲」。一般說來,它是購買較少原料、建造較少機器或房屋、雇用較少勞動或者支付較低價格和工資的程序,因此,減低現在的總債務或負債,使它的數目少於預期從未來的成品銷售中所獲得的未來的貨幣總收入。利潤賺得後馬上就「節儲」下來,節儲下來以後,就在成品未銷售以前用來購買勞動,只有那不被節儲下來的餘額作為股利分給股東,由股東去「用掉」或「節儲」。
因此,我們的結論是,由於銀行的利息制度以及預測的利潤折扣,利潤作為購買力沒有什麼遲延,和工資作為購買力沒有遲延一樣。在生產進行的同時,利潤就可以用作購買力,和工資在生產進行的同時可以用作購買力,完全一樣。
利潤的銷貨遲延論由於有一種貨幣的「流通」論而顯得好像有理。銷貨遲延論,我們已經看到,創始於法國的魁奈,1758年時法國還沒有商業銀行,只有硬幣構成「通貨」。貨幣,在魁奈看來,是一種商品,和穀子或小麥一樣,它從買方「流」到賣方換取產物。當紙幣開始代替硬幣時,它也是從甲手「流」到乙手,作為一種「流通的媒介」,使商品能向相反的方向流動。
那比喻很妙。魁奈從血液循環中得到這種意思。顯然,在只有硬幣或紙幣的時候,消費者除非荷包里確實有物質的制錢或紙幣,不能購買。公司的股東,非到以制錢或紙幣的形式分得股利以後,也不能用他的利潤作為購買力。製造家非到他的產品真正賣出換得制錢或紙幣以後,不能用他的銷貨利潤購買任何東西。有著這樣一種從硬幣時代遺留下來的貨幣理論,如果擴充到極大限度來說,只有工資勞動者在他們生產的時候是他們的產品的購買者,而且,既然他們只以製成的消費品形式購買那些產品,他們不可能購買生產那些消費品時所用的全部原料。他們購買消費品所用出的錢,在他們正生產這些消費品的時候,也不可能支付那些只生產原料的其他工人的全部工資。
這種物質的流通的概念,自從魁奈以來經歷了幾個世紀,是一切不了解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作用的人們的日常經驗;它的現代形式,在下面所引的福斯特和卡欽斯的議論中可以看出。這兩位作者畫了一種和一百七十年前魁奈的《經濟表》十分相似的「貨幣的循環流動」圖表以後,說:
「有些貨幣很快地完成循環,有些貨幣比較慢。像圖表中說明的那樣,消費者的收入一部分直接用於換取個人服務,一部分付給個人換取舊貨汽車和其他『舊商品』,因此直接從一個消費者轉到另一個消費者。然而,消費者用出的貨幣大多數經歷較長的過程,才回到消費者手裡。一部分用於換取新商品——例如一雙皮鞋——的貨幣歸於批發商;這筆貨幣中,一部分歸於製造家;一部分歸於製革者;一部分歸於飼養牲口的農民;一部分歸於收割機器的生產者;一部分歸於工廠中的工匠,這樣就回到消費者的手裡。在從消費者回到消費者的循環中,用來換取那雙皮鞋的貨幣有些經過比我們的例證里更多的手;有些經過較少的手。零售皮鞋商以每周工資形式立即付給他的店員的那一部分很快地完成了循環。現金放在一邊指定作為製鞋商的未分利潤的那一部分,可能需要長時期才能完成循環。我們稱為貨幣的循環時間的,是所有的貨幣從一種消費用途流到另一種消費用途所需要的平均時間。」 [211]
這種物質的類比只適合於硬幣或紙幣的時代,而不適合商業銀行和它的支票賬戶。它是產業的「現金出貨」計劃。它適合工資袋和荷包。這種「流通中的貨幣」由許許多多各式各樣的制錢和紙幣所構成,每種錢幣的發行量有限,從而保持它和黃金的規定比價,每種錢幣是一項專門研究,有它自己的歷史,可以從過去七十年的法規中加以調查。
所有這種「流通中的貨幣」在商品的購買和債務的償付中從甲手轉到乙手。可是,十分奇怪,這四五十億美元的流通貨幣真正支出的不過全部購買額的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二十。全國全部買賣交易的總值的百分之八十或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用根據存款的銀行支票支付。即使如此,所有這種流通中的貨幣都來自銀行,已經包括在存戶賬上的借方。這些「存款」是銀行家的過期債務,因此來取即付,這種存款由銀行創造出來,專門為了買進企業家的還未到期 可是在一定的未來時間償付的債務。根據這種存款而開出的支票,除了經過背書以後可以酌量轉讓以外,並不流通。它是一種命令,使銀行家在他的賬冊上把銀行的一種來取即付的債務(存款)轉移到另一個人賬上的貸方。這種命令就是購買力,實際上適用於一切交易的一切價值。通常支票只存在一天或兩天,可是那使得支票可能發出的貸款或貼現可以存在一天、三十天、九十天或者更長的時期。
因此,每一項貸款交易創造它自己的貨幣。例如,商業承兌以及一家銀行和買戶及賣戶打交道。一個鋼鐵製造家賣給一個農具製造家輾鋼一千噸,每噸四十美元,六十天後付款。由農具製造家「承兌」的債務是四萬美元。銀行家按年息百分之六或者六十天息百分之一的貼現率買進這筆債務,在他的賬冊上為鋼鐵製造家開立一個存款賬戶,作為存額三萬九千六百美元。在這六十天內那農具製造商在同一銀行已經成立一個存款賬戶,六十天期滿時他根據自己的賬戶開發支票,付給銀行四萬美元,交易於是結束。
這筆交易在農具製造家還未能付款以前為鋼鐵製造家創造了購買力三萬九千六百美元,此外還有四百美元可以由銀行家(如果他沒有超過法定準備金的限度)貸給另一個製造家,立刻動用。在這六十天中鋼鐵製造家的存款被支出作為購買力,可是又回到銀行、貸入賬戶,又可以被支出;可是六十天期滿時,農具製造家減少他自己的存款四萬美元,用來消滅了那四萬美元的貸款,同時銀行也付清了他的存戶。就這筆交易來說,在交易開始時銀行的賬冊上將表現出一筆貸款四萬美元,一筆存款三萬九千六百美元,一筆盈餘四百美元;在貸款收回的前夕,賬上的情況仍然是這樣。可是當農具製造家償還貸款時,貸款和存款都被消滅,只剩下銀行的盈餘四百美元。這筆交易創造了它自己的貨幣。沒有什麼「流通」。只有購買力的創造、存在和消滅——總之,一定期間的「周轉」——決定於價格和數量的預期。
把這種假設的單獨一家銀行的過分簡化的交易擴大為一年中反覆發生的無數的類似的交易,再加上全部銀行和它們的交換所,我們所有的就不是一種貨幣的流通 系統,而是一種貨幣的預測和反覆發生 的系統。每一筆貸款或貼現交易創造和消滅它自己的貨幣,由於預期生產和銷售將增加價值。或者,反過來說,它自己的產品的現在價值,在生產時 的未製成狀態中,是它在銷售時 的未來價值減去了折扣。基本產業中農民、礦主、伐木人預期賣給麵粉廠、鼓風爐、家具製造家;這些又預期賣給批發商,批發商預期賣給零售商,零售商最後預期賣給最終消費者。在全部過程中他們大家都是提供原料給下一步生產程序,最後達到最終消費者。在全部過程中,未來生產程序中下一步的人們要買的這些原料的預期的 價格和數量,被按照前一步未製成品的生產中所支付的較低的價格和工資,予以貼現。
銀行業配合這種生產程序,使每一生產者,在他自己墊支的資金以外,能預先 取得所需要的購買力,按照以預期的未來價值為根據的現在價值 計算。消費者的貨幣並不流通——它在每一筆交易中被預先支用、貼現和消滅,可以逐步追溯到它在天然資源中的起點;這些交易的每一項,由於銀行制度的幫助,創造和消滅它自己的貨幣。
因此不會沒有購買力來購回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不會因為工資勞動者不能獲得他們生產的全部價值作為工資,或者因為儲蓄不如同樣數目的貨幣用在消費上造成那麼多的就業,或者因為每一筆銷貨所得的利潤不到貨款支付以後不能成為購買力,而致購買力不足。這些論辯基礎是認為國民收入中太大一部分 歸於利潤,因而引起賣不掉的商品的積壓和失業,所有這些議論都是謬誤的。我們必須在其他地方尋求生產過剩和失業的原因,它們的原因不在利潤的份額 ,而在利潤的邊際 以及貨幣的預測制度 上的計算錯誤。
3. 就業遲延
我們現在有可能考慮那可以叫做就業遲延論的有關購買力不足的理論。如果工人由於技術的失業而不能獲得工作,勞動在全國產品中所得的一份就減少,所減少的數額是假使他們就業所能取得的工資。因此,效率上的改進不僅排除工人,而且這種排除又會減少他們作為一個階級的購買力,使他們不能購買就業的工人所生產的東西。
道格拉斯對「永久的技術失業」和「暫時的技術失業」作了重要的區別。關於前者,他的結論是「永久的技術失業是不可能的」。他說,「就長期來說,改進的機器和較高的管理效率不會使工人永遠得不到工作,也不會造成永久的技術失業。而是,它們增加國民收入,使利潤和個人收入的水平能夠提高。」
即使技術的進步確實不引起永久的失業,而且提高各種人的生活水平,可是,誠如人們時常說的,人類不是生活「在長期中」。人類一天一天地生活,由於技術效率改進的暫時失業降低生活水平。
但是,兩個問題必須分開。一個問題是,較高的生活水平本身是值得想望的嗎?另一個問題是,維持較高生活水平所需要的較高工資,比那較低水平時的較低工資,提供較多的就業嗎?我們在以上討論歸於資本和勞動的份額 時已經答覆了這些問題。較高的生活水平是值得想望的,為了政治的和社會的理由。可是,高工資並不比低工資對勞動提供較多的就業,因為在低工資的時候,歸於租金、利息和利潤的那較大的份額,也會像它作為工資支出時雇用同樣多的勞動。可是,我們現在從另一種觀點考慮這兩個問題,從全國效率的增加來考慮。
根據道格拉斯所引證的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的算法,1929年每人的出產量超過1919年大約百分之四十五,平均每年效率增加百分之四點五。道格拉斯說:
「這種效率的增加帶來了就業人數的減少,製造業所雇用的工資勞動者人數減少了百分之十,因為1919年製造業的就業人數是九百萬,在1929年底的不景氣以前就業人數已經只有八百十萬左右。……不僅製造業如此。採礦業的每人出產量增加了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四十五,……而且煙煤業中,在就業工人的範圍內所浪費掉的時間更大大地超過這個數字。我們的鐵路工人的效率,如果用每人噸英里計算,在這十年中提高很多,可是就業的人數大約減少了三十萬,或者百分之十五。最後,由於採用了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其他農業機器,以及改良了耕種方法和牲畜飼養方法,農業方面每人出產量增加了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然而在這十年中,根據農業部的估計,離開田地到城市去的人大約有三百八十萬,其中至少有一百五十萬是有資格就業的男子和婦女。
「因此,在這四種基本產業中就業人數大約減少了二百八十萬;假使它們繼續雇用的工人達到它們1919年的僱工對人口的比例,就會增多二百萬以上的工人在這些產業中就業。」 [212]
如果由於生產的效率提高,有三百萬工人失業,如果工人的平均工資每天四美元或者每年一千二百美元,顯然勞工作為一種階級的購買力減少了,他們購買就業工人所生產的東西的力量每天減少了一千二百萬美元,或者作為每年三十六億美元。這種購買力的不足將繼續存在,直到工人在擴張的產業中找到工作為止。可是,既然新產業的興起和新工作的產生都需要相當的時間,就會有一種就業遲延,在這期內,勞工作為一種階級其購買力不足以購買就業工人的增加了的出產品。
道格拉斯給這種「就業遲延」舉出四種原因。(1)工廠里貨物的較低價格需要時間才可能以較低零售價格的形式影響到消費者。(2)新擴張的產業需要時間才可能造成足夠的工作,雇用那些被緊縮的產業解僱的工人。(3)工人需要時間才可能從緊縮的產業中轉移到擴張的產業。(4)工人不願或不能改做擴張的產業中不同種類的工作,以及不願或不能改變他們的居住地點。他又加上一個第五種原因,那不是失業的原因而是較低生活水平的原因。(5)即使勞工最後轉移到一種擴張的產業,新的工作往往工資較低,並且不如所離開的那箇舊工作滿意。
最後,道格拉斯提出七種方法,減少「暫時的技術失業」所造成的損失:(1)較好的預測。(2)較好的計劃。(3)較慢的解僱勞動。(4)公眾就業介紹所。(5)職業訓練。(6)解僱工資。(7)失業保險,這裡還可以加上「公共工程」。近年來人們正確地很注意這些補救方法。這些方法的目的是縮短就業遲延,使工人們儘速在新的或擴張的產業中就業,在這些產業里不僅他們的生活水平可以恢復,而且他們的增加了的購買力將創造一種對商品和勞動的要求。
可是,就業遲延 也是一種生產遲延 。再拿我們的例證來說,如果有三百萬工人的技術失業,因而勞動的購買力每年減少了三十六億美元,如果我們假設勞動在新產業中所得的份額繼續是百分之六十,財產所有人的份額繼續是百分之四十,為了恢復充分就業,這些新的或擴張的產業中就必須創造銷售價值六十億美元的新產品。如果,像我們用作計算根據的1925年那樣,一切產品的總銷售價值是七百五十億美元,這就意味著銷售額增加到八百十億美元。可是,各方所得的份額 仍舊不變,百分之六十歸於勞動,現在的數目是四百八十六億美元,而不是四百五十億;百分之四十歸於財產所有人,現在的數目是三百二十四億美元,而不是三百億美元。所有的新產品,和以前一樣,將由分別歸於工資、租金、利息和利潤的不同份額合併購買。可是,現在會發生的情況是,由於效率增加以及同樣的人數充分就業,各種人的生活水平一定會提高。勞動的暫時失業沒有了,因為資本的暫時閒置沒有了,可是這一切是在較高生活水平的基礎上出現的,因為全國的效率有了增加。
因此「就業遲延」和「利潤遲延」完全不同。利潤遲延是一種謬誤的理論,認為利潤不能用來買回剛生產出來的產品。可是,就業遲延是產品本身數量上的遲延,又是付出工資上的遲延。這裡,事實是工人沒有購買力,因為他們不在生產任何需要人購買的東西。可是,由於同樣原因,沒有利潤可以用作購買力。並且銀行的商業借款上沒有增加,因而在商業利息支出上有一種相應的遲延,這種利息本來也會有購買力。換一句話說,由於技術改進而發生的就業遲延完全是產業本身的發展速度不夠。有失業的時候,就也有利潤上的減少。
當然,由於機械發明的巨浪不斷地發生,這種暫時的失業可能接二連三地來得那麼快,以致實際是暫時的事情看上去好像是永久的,因為勞動來不及獲得調整。這種時候的困難十分嚴重,可是那不是因為歸於勞動的份額 太少——而是因為新的產業擴張得不夠快。這是另一種問題。 [213]
現在問題又轉移到利潤的邊際。為什麼整個產業不繼續擴張下去,造成新的產品,不僅吸收那些緊縮的產業中解僱的失業工人,而且提供新的和日益擴大的機會,謀取利潤、利息、租金以及工資呢?我們首先來考慮所謂供求「法則」的雙重意義。
4. 供給和需求
在以上各節中我們把產業和銀行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現在我們深入到特殊的產業,考慮對特殊商品的供給和需求,通常稱為「供求的法則」,可是,用供求的機能關係的語言來說,更精確地稱為「供求的伸縮性」。不管用哪一種名詞來說,我們將辨別「商業的供求法則」或者「商業的供求伸縮性」和「消費者的供求法則」或者「消費者的需求的伸縮性」。為了弄清楚這種區別,我們將根據前引的道格拉斯的論文,扼要陳述我們所謂消費者的供求法則,然後再說如果改為由投機法則支配的商業領域,情況怎樣完全相反。
(1)消費者的供求法則——道格拉斯用印刷業為例證。他假設工人的工時效率增加一倍,在本來一千工人生產六十萬冊雜誌的地方,現在能在同樣工作時間內生產一百二十萬冊。
他然後說明在假設的三種不同的「需求的伸縮性」下會發生的情況,就是,這消費者的供求法則的三種不同表現。如果需求的伸縮性是「一」,意思是價格減低一半(從十美分減到五美分),需求的數量就增加一倍(從六十萬冊加到一百二十萬冊),每周的總收入仍然是六萬美元。同樣數目的工人(一千人)將仍然按每周平均工資六十美元繼續被雇用(除去以前解決的暫時失業)。如果需求的伸縮性是「一」,就沒有技術的失業,因為「一」意味著同樣的銷貨總額 ,六萬元。
可是,道格拉斯說,假設需求的伸縮性大於「一」。假設價格減低到每冊五分時銷數增加到三倍(一百八十萬冊)。銷售總額就從每冊售價一角銷數六十萬冊時的六萬美元增加 到每冊售價五分銷數一百八十萬冊所收入的九萬美元。工人的數目從一千增加到一千五百,每人工資六十美元。如果需求的伸縮性大於「一」,這種產業里當然沒有技術的失業。而且對勞動的需求有所增加。
可是第三種,假設需求的伸縮性小於「一」。假設在價格減低到每冊五美分時銷數隻增加到九十萬冊。銷售總額現在就從六萬美元(銷數六十萬冊每冊售價十美分)減少到四萬五千美元(銷數九十萬冊每冊售價五美分),工人的數目從一千人每人工資六十美元減少到七百五十人每人工資六十美元。
可是雜誌的讀者,最終消費者,現在有一萬五千美元餘留在他們的荷包里,這筆錢以前是用於購買讀物的。這一萬五千美元將恰好雇用等數的二百五十名失業工人(不是同樣的那些人),工資同樣是每周六十美元,不管以前的讀者「用掉」或是「節約」這筆錢。如果他們「用掉」一萬五千美元,他們就是雇用和二百五十名失業工人每周工資六十美元相等的工人,從事於經營一些「擴張的」產業,例如汽車、飛機、橡皮糖、電影、舞廳以及許許多多其他擴張的企業。如果他們「節約」這筆錢,他們的儲蓄銀行就把它投資在價值一萬五千美元的新債券上,這種債券所吸收的錢將雇用同樣數目的工人(二百五十人每人每周工資六十美元),在一些也是「擴張」的產業中工作,例如鋪設鐵路雙軌,或者建造鼓風爐,或者建設一所工廠。因此,即使需求的伸縮性小於「一」,也不會有技術的失業,不管消費者「用掉」或是「節約」他們的錢。
當然,在這裡不可忘記道格拉斯對永久的和暫時的失業的區別。他的上述的例證只適用於永久的技術失業。那些例證,我們已經說過,說明永久的技術失業是「不可能的」。可是,仍然有由於這種技術變革的暫時失業,完全因為從雇用較少勞動的「緊縮」的產業轉移到雇用較多勞動的「擴張」的產業,需要時間。我們在說明原則時不管那暫時的失業,因為補救的方法不同。
(2)商業的供求法則——讓我們現在改變那些例證,從按照零售價格購買雜誌的最終消費者,改變為經營印刷業謀取利潤的企業家。現在似乎有兩種需求的伸縮性的法則,一種消費者的法則和一種商業的法則。它們起著相反的作用。
如果雜誌的價格上漲,消費者一般的就購買較少 的雜誌(需求的伸縮性小於「一」),而購買較多 的沒有漲價的其他的東西。因此,在那例證中,如果價格從十美分漲到十五美分,消費者就會購買較少 的雜誌而購買較多的沒有漲價的報紙。或者,如果價格從十美分跌到五美分,消費者就會購買較多 的雜誌,可是,如果他們的需求的伸縮性小於「一」,像道格拉斯說明的那樣,他們就會有一萬五千美元的餘款,這筆錢他們可以用掉或節約下來,用在雜誌以外的其他東西上面。
這是消費者的需求的伸縮性的法則。它的起源在於消費者的購買力有限 ,這種購買力產生於他們以前 所收入的工資、租金、利息或利潤。為了使他們的有限的購買力儘可能發生最大的作用,他們傾向於少買 漲價的東西,而多買 跌價的東西。
這種傾向我們稱為「替代的原則」 [214] ,意思等於機會的選擇。由於這一原則的作用,類似的商品的價格往往向同一方向變動。如果雜誌的價格上漲,消費者就減少他們對雜誌的需求,而增加對報紙的需求,結果雜誌價格的上漲被需求減少所遏止,報紙價格的上漲被需求增加所促成。替代原則傾向於使這兩種價格一起上漲或一起下降。
這替代原則可以普遍適用。如果蘋果的價格上漲,人們一般的就購買較少的蘋果,而購買較多的沒有漲價的替代品。因此,這時候的傾向是減少需求從而遏止蘋果價格的上漲,以及增加需求從而提高替代品的價格。或者,如果蘋果的價格下降,這時候的傾向是多買蘋果,因而遏止價格下降,並且少買替代品,以免加劇蘋果的跌價。結果是互相替代的東西在價格上傾向於同漲同落,替代原則的普遍性使人們可能講一般物價水平上升或下降,雖然這種一般水平只是幾百種物價的平均數,每一種物價各有其特殊的供求和代替的伸縮性。
在這方面投機的供求法則和消費者的法則一樣。類似的商品的價格傾向於同漲同落,由於替代原則的作用。可是,在動態的方向 上,投機的法則和消費者的法則相反。如果預期 價格上漲,商人就多買 而不是少買,想要按較高價格賣出,從而獲取利潤。可是,如果預期 價格下跌,他就少買 而不是多買,並且儘可能趕快賣掉,想要避免預期的跌價的損失。
因此,在同一價格上漲的市場上,當消費者因為價格已漲 而少買 時,商人卻多買而不是少買,因為預期 價格要上漲。消費者不預期賣出 。他只想使自己的有限的購買力在滿足他的需要上起較大的作用。商人卻預期賣出 。他想在物價上漲的市場上謀取利潤。
在物價下跌的市場上發生相反的情況。消費者因為價格已跌 而多買 ,他的有限的購買力在滿足他的需要上起著較大的作用。可是,商人卻少買 而多賣 ,因為預期價格要下跌。他買進越多,賣的時候損失就越大。現在 他賣出越多,以後他的損失就越少。
當大家在漲價的市場上競爭先買 ,以便使別人不能買得預期會漲價的東西時;或者當大家競爭先賣 ,以便把預期會跌價的東西「拋出」給別人,使自己可以「脫身」時;於是利益的衝突加強利己主義的作用,把漲價促成「暴漲」或者把跌價壓成「暴跌」。
這是在私有財產的基礎上為利潤而經營的資本主義制度的特性。這是一種不良的特性,它使得許多人相信,這種制度存在一天,繁榮和蕭條的循環就一天不能避免。因此,社會主義者和共產主義者要求廢除私有財產和利潤的主張很有力量。社會主義者主張為消費而生產,不為利潤而生產。確實,如果資本主義不能接受「業務規則」來防止這種內在的弊病,也許共產主義就比較可取。可是那另一條出路需要研究和實驗。
第一,在資本主義制度中,消費者的供求「法則」和商業的或投機的供求「法則」是一般的稀少性原則的兩個不同的方面。兩者對個人都是強迫的——稀少性和同樣行動的強制。最終消費者被迫 不得不根據邊際效用的原則來經濟地利用他的有限的資力。他的家庭生活決定於他從收入中所付出的物價。商人被迫 不得不在漲價的市場上搶先購買,否則別人將買去他自己必須取得的東西;在跌價的市場上他被迫不得不搶先賣出,免得自己損失或破產。因此,所謂供求的「法則」,不是僅僅比喻的說法。它確實是一種法則,因為個人必須遵守,不然就會失敗。這種強迫性的法則,我們稱為「習俗」。
當然,可以承認最終消費者在一定限度內也受預期的 價格變動的影響。如果他們預期煤價上漲,只要自己有購買力或信用,就會購藏一批存煤供冬季使用。如果他們預期價格下跌,就不會購藏存煤。可是,即使這樣,他們的「投機」只限於自己預期的消費需要,而不是決定於賣出他們所買進的東西是否可能獲利。
那麼,商人從什麼地方取得所需的貨幣,可以用來超出消費者的供求法則的範圍,建立投機的法則呢?他從銀行取得所需的貨幣。一個商人賣給另一個商人一千噸鋼,每噸三十美元。因而造成一筆三萬美元的債務。那是由買賣的交易的兩個可變因素造成的。一個是若干噸的鋼,另一個是每噸的價格。兩者的積數是「未來價值」。就是這種「價值」創造那等值的債務三萬美元。
可是,那債務要三十天後才到期,在此期內可以轉讓。一個銀行家買進這項債務。如果它是三十天到期,年息百分之六,三十天期滿時的價值將為三萬美元,可是現在只值二萬九千八百五十美元。銀行家在賬冊上所登記的是「貸款」三萬美元,可是,存款項下是二萬九千八百五十美元。那差額一百五十美元成為銀行家的資產。那三萬美元是賣鋼者或買鋼者或雙方(商業承兌)對銀行家的債務,並且可以賣給其他的銀行家,在這種情況下,那其他銀行家欠第一個銀行家二萬九千八百五十美元加上所生的利息。
可是,那銀行家已經貸給賣鋼者二萬九千八百五十美元,這是他承認見票即付給賣鋼者那麼多的貨幣。這種銀行債務是現代貨幣。賣鋼者可以根據它開發支票,這種支票也可以轉讓,他可以用來償付原料價款、勞動工資和利息。
假設鋼的生意很好。商人預期價格上漲,需求的數量增多。他們買賣兩千噸,每噸價格六十美元。現在的價值是十二萬美元,不是三萬美元。它增加到四倍,因為價格和數量都加倍了。相應的債務也增加到四倍。銀行家買進這筆債務。他現在可以收取利息百分之八,因為商人生意興隆,他自己的準備金在減少。在三十天後這筆債務值十二萬美元——如果那商人能夠償付。銀行家以年息百分之八扣算按它的現值收購,就是十一萬九千二百美元,給那商人創造一筆等於此數的購買力。這兩項交易創造出來的貨幣增加了四倍,其他各種產業都感受影響。投機的供求法則在發生作用。那是價格看漲的希望。
後來,由於某種原因,鋼的價格跌到二十五美元,並且預期還要下跌。商人只買進五百噸。這筆交易的價值以及和它等值的債務現在只有一萬二千五百美元。銀行家按百分之四扣算予以收購。在三十天後它的價值是一萬二千五百美元,可是,現值只有一萬二千四百五十七美元六十六美分。這是銀行債務的數目,可以由那商人用作購買力。投機的供求法則又在發生作用。那是恐怕價格下跌和無力償付。
每項貸款或貼現交易創造了它自己的貨幣,其數量決定於被賣出的以及由同樣方法創造出來的其他貨幣償付的商品的預期價格和數量。因為到期必須償付,否則就得宣告破產。償付不是用貨幣,而是用另一個商人開出的由同一銀行家或另一銀行家付款的另一張支票。這另一張支票消滅對銀行家的原始債務,只須通過貸入他自己的賬戶。可是,這另一張支票本身成為同一銀行或另一銀行賬冊上又一個商人賬戶中借方的一筆記錄。因此債務由債務抵消,銀行支票成為債務償付的一種手段,不是因為國家權力使得它這樣,而是因為商業習慣使得它這樣。我們把這種支付手段叫做習慣的支付手段,不是法定的支付手段。
因此有兩種「支付手段」債權人不得不接受,從而解除他們的債務人的義務,以後可以不再償付。一種是法定的支付手段,單純的國家權力規定的法幣。另一種是法律以外的或習慣的支付手段,商人的習慣行動。凡是違反這種商業習慣的人就不能做商人。
因此,有兩種市場由信用制度把它們結合在一起,沒有一個商人甚至農民或工資勞動者能逃出這兩種市場的羅網。它們是商品市場和債務市場。商品市場是零售和批發商店、物產交易所、房地產交易所,甚至勞動市場,在這些場所人們按雙方同意的價格移轉財物和服務的所有權。債務市場一部分是商業銀行,在那裡商品市場上所創造的短期債務被買進賣出。債務市場也是證券市場,例如證券交易所,所買賣的對象是對未來貨幣的長期權利;這些由債務的可轉讓性和商業銀行相結合。把我們的例證中鋼鐵市場上的交易擴充為各種市場上億萬的交易,全部由信用制度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其中許多市場的動態,由於替代原則的作用,趨於同一方向;然後用統計矯正我們的例證,就可以看出股票價格、土地價值和商品價格的動態。
既然銀行債務或存款的作用等於貨幣,而且有時候伸縮性非常之大,它可以作為容易擴張的購買力,商人用來在價格上漲時增加他對商品和勞動的需求,在價格下跌時減少他的需求。它的作用和消費者的法則恰恰相反。信用制度是最重要的因素,它使商人能在物價上漲時多買 ,而消費者能在物價下跌時少買 ;它又使商人在物價下跌時不得不少買 ,而消費者在物價已跌時多買 ,因為他不做生意,不準備在將來賣出。
因此,消費者的需求的伸縮性決定於他以工資、租金、利息或利潤形式所取得的購買力的數量,商人的需求的伸縮性決定於銀行可能為他立刻創造出來或者從別人的儲蓄中轉移給他的數量不定的購買力,由於預期他按未來價格賣出時可以獲得的未來利潤。
5. 邊際
在以上「份額」的討論中,國民總收入被分為四種份額:租金、利息、工資、利潤。可是商業不是這樣進行的。商人——凡是取得利潤和股利的人我們將稱為商人——首先成為對其他各種人的債務者。他因工資成為對工資勞動者的債務人,因利息成為對銀行家和債券持有人的債務人,因租金成為對地主或房主的債務人,因捐稅成為對政府的債務人,因加工的原料成為對其他商人的債務人。這些創造債務的交易被隱蔽在份額的計算中。那商人從其他商人手裡購買原料 。在購取這些原料所付出的價格中隱藏著所有以前參加者的工資、租金、利息和利潤,追本窮源,可以一直回溯到森林、農夫、鐵路、製造家、經紀人和銀行家。那商人也付出捐稅 ,這些捐稅分析為各方所得的份額時,主要的是政府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薪俸。
經濟學家在計算這種份額時對全國的算法是,根據全國的總收入,把它分成四份。這樣,一切原料 和一切捐稅 都看不見了,被歸結為租金、利息、工資和利潤分別所得的份額。這是在統計編就以後 所做的工作。
可是,讓我們從統計未有以前個別商人(或公司)的觀點來看這個問題:他因為工資 、利息 、租金以及原料和捐稅 而成為一個債務人。他的利潤將是他因為這一切所負的債務和他的總收入之間的差額或邊際 。
這種對商人的債務和總收入之間的邊際的分析,將顯示關鍵性交易和一般性交易的區別多麼重要,這種區別我們以後將加以研究。 [215] 商人的這些不同債務中任何一項和邊際的關係會變動。在這種變動上我們將看到他的問題。那變動的因素有時是他所處理的各種債務中的這一項,有時是另一項。在任何時候其變動最關重要的一項,就成為當時的關鍵性因素,商人必須處理,因為它的利潤邊際很小。
為了弄清楚這種區別,我們從另一種完全不同的基礎出發。我們必須用單獨一個機構的收入表和資產負債表來開始:在1927年,司威夫蒂肉類罐頭公司報告,全部產品銷貨業務總收益九億二千五百萬美元。為了取得這筆總收入,他們首先付出四億七千萬美元購買牲畜。從這筆購買原料所付出的巨款中,所有以前的 利潤、利息、租金和工資付給那些供給原料的人。司威夫蒂公司然後直接付出四百二十五萬零七百五十五美元利息給他們的債權人、債券持有人和銀行家。他們的報告書沒有說明他們付了多少給工資勞動者。可是,這一點對我們現在的目的無關重要。他們的全部生產成本,也就是他們的全部負債——包括工資、利息、捐稅、原料、折舊以及其他一切在內——是九億一千三百萬美元,只剩下一千二百萬美元可以作為利潤。
可是,這筆利潤一千二百萬美元現在從三方面出現,作為(1)利潤率 ,(2)利潤收益 ,和(3)利潤的邊際 。
作為一種利潤率 ,那是股利和股票的面值 二億美元的比率。因此利潤率是百分之六。作為一種利潤收益或者「股份收益」,那是根據股票的市場 價值的比率,如果市場價值是三億美元,股份收益就是百分之四,或者,如果市場價值是一億二千萬美元,股份收益就是百分之十。
可是,作為一種利潤的邊際 ,那同一億二千萬美元就和銷貨總額九億二千五百萬美元比較。因此,利潤的邊際只有百分之一點三。
對我們現在的研究目的來說,利潤率 和利潤收益無關重要,可是利潤的邊際是重要的。用另一種方法來說明這種邊際,就是:為了取得總收入中顧客所付出的每一美元,公司引起並償付了它的債務八十七美分,剩下利潤的邊際每一美元收入只有一十三美分,或者銷貨總額的百分之一點三。 [216]
這似乎是一種極端的例子,因為在原料上付出的數目很大,而且簿記方法、周轉額、隱蔽的利潤等等關係很大。有些年份中,邊際比較大;另一些年份中,不但沒有利潤而且有損失。某些企業,邊際很大;某些相互競爭的企業,有一種損失邊際 ,而不是利潤邊際。
沒有充分的調查研究可以作為根據,從而估計一切產業的平均利潤邊際。現有的最好的關於製造公司的資料是財政部國內稅收局為了對純利潤 (這是我們所謂利潤邊際的意思)徵收所得稅而編制的「收益統計」。根據這種統計,我們可以估計製造公司的利潤邊際,這些公司大約生產和出售所有製造品的百分之九十,只剩下百分之十由個人和合夥經營。 [217] 我們將區別五種邊際,分別稱為營業邊際、損益邊際、應稅邊際、財務邊際和價格邊際。
表Ⅰ和表Ⅱ提供統計的資料,根據這些資料我們將作出下文對各種邊際的分析。
(1)總收入和銷貨總額——公司的總收入或總收益主要地從出售它們的產品和服務而來。可是在過去十年中它們的收益的很大一部分來自其他公司的股票和債券,來自政府公債、定期存款、租金和特許權以及其他各種非營業收益。兩種收益來源之間的關係在圖表8中可以看出。
下列圖表,上面一部分表現絕對數量,下面一部分表現銷貨對總收入的比率,和其他收益對總收入的比率。1922年以前,財政部的報告中只列出總收入的數字,對於銷貨和其他收益來源不加區別,可是自1922年以後從銷貨以外其他來源生產的收入達到總收入的百分之六點三(1925年)。1922年以前,我們所有關於銷貨總額和其他收益的數目系根據全國產業會議委員會的估計。這種「其他收益」可以部分地看作一種「墊層」,目的在於防備銷貨收益有意外的減少。它的影響在我們下文對「利潤的墊層」的分析中可以看到。和我們有關係的主要是銷貨方面的收入。
(2)營業邊際——圖表9和圖表10表示1918至1929年製造公司的平均營業邊際,根據表Ⅰ和表Ⅱ的資料。我們所謂營業邊際,意思是指一切營業費用(包括折舊和陳廢在內)支付以後留給利息、捐稅和利潤的餘地。從圖表9的上部可以看出製成品的銷貨總額在貨幣價值上變動很大,從1918年的四百四十億美元增漲到1920年的五百六十億美元,然後降低到1921年的三百七十億美元,然後又劇增到1923年的五百四十億美元,1924年一度下跌,可是最後在1929年增長到六百九十億美元。
圖表8 銷貨總額和總收入 [218]
銷貨總額,對總收入的百分比
圖表9 營業邊際 [219]
營業邊際,對銷貨總額的百分比
這些銷貨總額,我們稱為「價值」或者「產品的價值」,因為它們是由價格和售出數量兩種可變因素構成。「價值」這個名詞因此在一個以錢計算的數字里包括經濟學的貨幣的和非貨幣的兩項因素。用商業的語言來說,它是「銷貨總額」。用經濟學的語言來說,它是「價值」。
另一方面營業總成本包括因為工資、薪俸、原料以及固定資本的維持、修理和折舊而用出的錢。銷貨總額和營業成本之間的邊際由圖表9的下部所列的對銷貨總額的百分比表示。如果銷貨總額每年都用一百來代表,那麼,利息、捐稅和利潤所占的營業邊際在1918年是百分之十二,可是1921年降低到百分之零點四,1922年增高到百分之四點三,1923年又略增到百分之四點八;1925年降到百分之二點五,1926年又回升,1927年再降到百分之三點一,然後1928年又升到百分之四點三,1929年達到百分之四點九。
圖表10是為了就「折舊」成本所發生的影響,對營業成本作進一步的分析。折舊通常跟捐稅和利息一樣,被作為一種「間接費用成本」,因為這三項是不隨著營業成本變動的固定支出。可是,我們區別「技術間接費用」(折舊)、「政府間接費用」(捐稅)和「財務間接費用」(利息)。並且我們辨別「真正折舊」(技術間接費用,包括耗損的間接費用,物質設備由於沒有維持和修理而發生的耗減和陳廢),和「虛假折舊」(包括超出真正折舊的實際成本以外的隱蔽的利潤或盈餘)。既然這種區別是一種需要對各個企業機構作個別研究的問題,我們假設「聯邦所得稅」機關所承認的範圍是「真實的」,那就是技術的折舊,雖然結果也許一部分是虛假的折舊。
真正折舊可以認為是營業成本中的一項間接費用。在圖表9和圖表10中是這樣處理的。可是,它成為營業中所用的工資和原料,因此必須認為是營業成本的一部分。從圖表10中可以看出,折舊費只是營業成本中微小的一部分,比數的幅度從1918年的百分之三點三到1919年和1920年的百分之二點二。
圖表10 折舊 [220]
折舊,對營業成本的百分比
(3)損益邊際——以上所述有關營業成本(包括折舊在內),可是和經營業務的總成本沒有關係。我們所謂總成本的意思包括三項:營業成本、捐稅和利息。既然我們已經認為折舊是營業成本中的間接費用,我們將認為捐稅和利息是總成本中的間接費用。在圖表9中我們已經看到營業成本和銷貨總額的關係。圖表11是為了表示總成本和銷貨總額之間不斷變動的關係,以及結果對平均利潤和損失(損益)的影響。
圖表11 損益邊際 [221]
損益邊際,對銷貨總額的百分比
圖表11中,代表銷貨總額的曲線和以前圖表9中所表現的一樣。可是代表總成本的曲線是營業成本加上間接費用捐稅和利息,像表Ⅰ中第(8)項所列出的數字。結果是損益邊際,表現為銷貨總額的百分比數。這樣,在1918年,銷貨收益的每一美元有平均利潤百分之五點五。換一句話說,在該年度中製造公司平均須付出九十四美分五厘才取得一元收入,它們的平均利潤邊際是銷貨總收益的每一美元中的五美分五厘。
可是,在1921那最壞的一年,它們的淨損平均是銷貨收益每一美元損失三美分四厘。在該年度中這些公司平均付出一美元零三美分四厘取得一美元銷貨收益。它們在其他年份的損益邊際可以從各圖表以及表Ⅰ和表Ⅱ中看出。
根據圖表11,顯然沒有「標準利潤」那種東西。然而我們可以講一種「每年的銷貨平均利潤」,意思等於「每年的平均利潤邊際」。並且我們可以講每年銷貨平均利潤邊際的「中位數」。這樣,最高的平均利潤邊際是1919年銷貨的百分之六點七,最高的平均損失邊際是1921年銷貨的百分之三點四[表Ⅱ,第(6)項,圖表11]。中位數是一種等於銷貨的百分之一點七的利潤邊際,這個數字很接近1923年和1926年的平均邊際(分別為百分之一點八五和百分之一點五)。假使計算一種十二年的加權平均數,就會是一種等於銷貨的百分之一點六的利潤邊際。
我們發現這個數字很接近我們以前給司威夫蒂公司所計算的利潤邊際。因此,該公司十億美元左右的銷貨所有的很小的利潤邊際,我們本來以為也許是例外的情況,結果卻很有代表性,代表著六萬七千到九萬六千家製造公司的一般平均利潤邊際,它們的銷貨共計三百七十到六百四十億美元[表Ⅱ,第(9)項,圖表11]。
然而,為了種種理由並且因為不可能十分精確,我們將估計最高和最低平均利潤邊際之間的均數是銷貨的百分之三,而不是上面所講的根據所得稅統計表計算出來的百分之一點七。換一句話說,等於製造公司銷貨的百分之三的一種一般的平均利潤邊際,成為基線,從這裡我們不僅可以比較繁榮時期的較高平均數和蕭條時期的較低平均數,而且可以比較業務興隆的企業的高的邊際和「邊際」企業的低的邊際。
這種估計的意義如下:在中間時期,在繁榮的高峰和蕭條的深淵之間的一般時期中,製造業中的平均利潤邊際大約是銷貨的百分之三。可是,在特別繁榮的時期,像1918年和1919年,利潤邊際可能大於此數一倍。 [222] 再則,在蕭條的年份,像1921年或1925年,平均利潤邊際變成一種損失邊際。在其他年份,有理由可以講什麼「沒有利潤的繁榮」。
我們下一步將研究有關徵稅問題的應稅邊際,以及有關銀行業和債券的財務邊際。
(4)應稅邊際——各種捐稅,不管是所得稅或財產稅,不管是不是用較高的價格轉嫁給顧客,每個私營企業都正確地認為它們是一種政府強派的固定的間接費用的生產成本。利息也是這樣。利息是一種相對地固定的費用,應該付給債券持有人和銀行家,我們稱為財務開支。那麼,為了分開捐稅和利息這兩種間接費用,估計每一種對上文所講的最後利潤邊際的影響,我們需要把每一種分開來研究。因而我們就有利潤的「應稅邊際」,在利息已付之後 計算,以及利潤的「財務邊際」,在捐稅已付之後 計算。
再則,一切捐稅,和利息一樣,必須從現時的收入中支付,在我們的例證中這種收入是銷貨總額。因此我們有四種不同的比率要計算:(1)捐稅對銷貨總額的比率,(2)捐稅對生產總成本(營業、利息和捐稅)的比率,(3)捐稅對營業邊際(包括利息、捐稅和利潤),以及(4)捐稅對捐稅邊際的比率(捐稅和利潤)。在表Ⅰ中我們已經列出連續各年的捐稅總數。根據此表,我們在圖表12和表Ⅱ中算出捐稅對總成本、對營業邊際、對包括利潤和捐稅的應稅邊際(利息已付之後)的各種不同的關係。
我們省略了捐稅對銷貨總額的比率,因為(例如圖表9中所表現的)銷貨總額和總成本那樣接近,甚至彼此交叉,以致表示捐稅對銷貨的比率的曲線在圖表上和那表示捐稅對總成本的比率的曲線,不可能有多大的區別。
表示捐稅對總成本的比率的曲線說明一切捐稅在生產總成本中所占的份額真是多麼微小。1918年,由於對過分利得的戰時高稅,全部捐稅(二十四億美元)是生產總成本的百分之五點八。可是,由於戰後捐稅減低以及從利潤轉變到1921年的損失(圖表11),全部捐稅負擔(七億九千三百萬美元)降低到生產總成本的百分之二。1926年,由於更低的所得稅和更大的銷貨額,捐稅雖然增加到十億美元以上,可是只占總成本的百分之一點九;1928年只占總成本的百分之一點八。大體上,除了在戰時,國內稅 [223] 只占銷貨總額或者總成本的百分之二。
可是這百分之二不是測量產業和利潤上捐稅負擔 的尺度。產業上的負擔必須由捐稅對營業邊際的關係來測量,利潤上的負擔必須由捐稅對捐稅邊際的關係來測量。
營業邊際是營業純收益 ,在表Ⅰ里可以看到此項數字最高是1918年的五十三億八千五百萬美元,最低是1921年的一億七千五百萬美元。這種營業純收益,或者營業邊際,是利潤、利息和捐稅的來源。圖表12說明在戰時的1918年,捐稅負擔(二十四億美元)是營業邊際的百分之四十五,可是在1921年它是營業邊際的百分之五百。後一種情況下的示數是1921年的捐稅負擔五倍於作為捐稅、利息和利潤來源的平均營業純收益。
圖表12 應稅邊際 [224]
捐稅的百分比
如圖表12及表Ⅰ和表Ⅱ所顯示,捐稅負擔是平均營業邊際(包含利潤、利息和捐稅)的百分之七十六,而十年中捐稅負擔的最低點(1919年)大約是平均營業純收益的百分之三十。那些中間的負擔每年不同,從1923年的百分之三十八到1924年的百分之五十七;可是捐稅負擔的最低和最高限度是1919年平均營業邊際的百分之三十和1921年的百分之五百。
可是,這種捐稅對營業邊際的關係不能充分表現捐稅負擔的重要性。當我們不僅從捐稅負擔對營業邊際的關係,而且在減去了「營業成本加利息」以後,從它對利潤和捐稅兩項的邊際的關係來估計的時候,我們大大地擴大這種重要性。這不是因為利息是一種比捐稅更重要的、有優先權的支出,它根本不是。這樣做的理由是,如果一個企業是一種「運行中的機構」,它必須支付利息和捐稅這兩項支出。
這種已經支付利息以後的邊際,我們稱為應稅邊際,因為在這個邊際里只有利潤或損失和捐稅面對面地站在一起,其時營業費用和利息兩項支出已經付過。
圖表12說明,用包含利潤和捐稅的邊際(或者純收益)來說,捐稅負擔在最低點的時候(1921年),平均占這種付過利息以後 的純收益的百分之三十四。在1921年,捐稅未付以前就是損失。既然包含利潤和捐稅的邊際已經消滅,我們可以說加於可以用來付稅的所得(利息已經付過)的捐稅負擔,在這一年平均是無窮大。從另一種觀點來看,我們可以說在這蕭條的年份,銷貨損失的百分之六十二是由於捐稅。這一年是「不正常的」。拿其餘年份的最重的負擔來說,我們看到最重的負擔在1925年,該年的捐稅是可供支付捐稅和利潤兩項的邊際的百分之一百三十四。在這一年(1925年)銷貨遭受損失,部分地因為對財產的捐稅完全沒有調整,不適合於蕭條的年份。
這樣,在生產工業品的百分之九十的製造公司身上徵收的捐稅 ,通常少於全部生產成本的平均百分之二,而利潤上的捐稅負擔平均占已付利息以後可供支付捐稅和利潤的純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四到百分之一百三十四。在最壞的年份(1921年),當時沒有一種可供徵稅的捐稅邊際,而是在捐稅的開支未付以前就有平均的損失,平均損失的百分之六十二是由於捐稅——像以上圖表12中所表示的那樣。
(5)財務邊際——我們已經看到(本書第169頁)利息的份額大約是美國人民全部所得的百分之六,1925年的數目是三十九億元左右。從表Ⅰ中可以看出,根據為了聯邦所得稅而編制的報告,製造公司付給銀行家和債券持有人的利息最少是1918年的五億三千九百萬美元,最多是1928年的七億一千八百萬美元,其間差別的幅度很小。正因為一切產業所負擔的這種支出相當固定,不管繁榮和蕭條,所以把利息支出叫做「財務間接費用」。當我們從注意利息在全部收益中的份額 轉移到注意捐稅已付之後 的利潤邊際(我們稱為財務邊際)時,我們必須像對捐稅那樣,計算利息的四種比率:(1)對銷貨總額,(2)對生產總成本,(3)對營業邊際(包含利息、捐稅和利潤),以及(4)對財務邊際(包含利息和利潤)。根據表Ⅱ中第(11)項製成的圖表13表示這些比率。
和討論捐稅的時候一樣,我們又省略了利息對銷貨總額的比率的計算,只注意那差不多相等的東西,利息對營業總成本的比率。
圖表13 財務邊際
利息的百分比
從圖表13中可以看出,利息支出只占生產總成本(營業費用、捐稅和利息)的很小的一部分,以致代表利息的曲線在那需要用來代表利息的財務負擔的比例尺上簡直辨別不清。作為生產成本的利息的平均變動,只從1919年的低點占平均生產成本的百分之一到1921年的高點占平均生產成本的百分之一點六。最後四年,根據所有的資料計算,利息對生產總成本的平均比率是百分之一點一。
像在對捐稅的討論中那樣,利息對營業邊際的關係被看作產業上的利息負擔,另一方面,利潤上的利息負擔由利息對財務邊際的關係來測量。
我們發現,利息對營業邊際(包含利潤、利息和捐稅)的比率的變動,平均從1919年的低點百分之八到1921年的百分之四百零三。這意味著在1921年利息是可供支付利潤、利息和捐稅的銷貨純收益的四倍以上。圖表13表示在1921至1929年那些比較正常的年份,此項比率的變動是從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七。大體說來,利息平均占營業邊際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當我們問「利息對利潤有什麼影響」時,我們必須依賴利息對財務邊際的比率來回答。為了算出財務邊際,我們從營業邊際里減掉捐稅,結果得到表Ⅰ第(11)項中的美元數字。我們發現利息在1919年負擔最低時占捐稅已付之後純收益的百分之十二。在1921年利息負擔最高時,我們發現供給或包含利潤和利息的邊際已經消滅,像在討論捐稅時那樣,我們可以說利潤上的利息負擔是無窮大,平均沒有純收益可以供給利息和利潤,而是有損失(捐稅作為已經付過)。然而,從該年度銷貨損失的觀點來說,我們可以說損失的百分之五十左右是因利息而起。既然這一年(1921年)是不正常的,讓我們再看負擔最大的一年,那是1926年,其時利息是財務邊際的百分之一百八十。
這樣,我們發現利息負擔的幅度是可以供給利息和利潤(捐稅已付之後)的所得的百分之十二到百分之一百八十,就是我們的財務邊際。在最壞的年份(1921年),只有損失,沒有純收益。
因此,我們看出商人的債務和預期收入之間很小的邊際怎樣增加這些債務任何一項中任何變動的重要性。甚至任何一項中似乎是次要的一種變動,在考慮到它對利潤的潛在影響時,就成為頭等重要。 [225] 在談判貸款的時候,正是這種重要影響把利率提高到限制性因素的地位。
(6)價格邊際——「價格邊際」比應稅邊際和財務邊際重要得多。因為那可變的捐稅和財務兩種邊際決定於價格邊際。前列圖表說明一百四十年中不斷變動的物價。該圖表顯示在法國革命開始以後的二十五年中英美物價上漲,然後突然下降,間有些微的回升,這樣繼續到1849年。在1810到1820年這一段時期內,馬爾薩斯和李嘉圖在各種份額對邊際的問題上發生了辯論。商品的價格正在下跌,如同自從另一次世界大戰以後物價已經下跌那樣。在物價下跌的同時發生失業。馬爾薩斯認為失業的原因是各種東西生產得太多,以致工人不能消費他們所生產的東西。是這一點使得物價下跌。他主張徵稅舉辦公共工程以及地主多用錢經營自己的產業,以便使工人就業而所做的工作不會造成產品來參加競爭的市場,壓低物價。
可是,李嘉圖對於正在商人獲利甚微或者不能獲利的時候增加捐稅這種主張,覺得十分不妥,他很有理由地辯說,納稅人會雇用的勞動並不少於付給工人的稅款會雇用的勞動。他認為失業的原因是當時完全沒有組織的勞動非常固執,不肯接受較低的工資。 [226] 如果工人肯接受較低的工資,即使銷貨價格較低,僱主就會有獲利的餘地,然後他們就會雇用那失業的人。他反對馬爾薩斯,認為不可能有普遍生產過剩那種事,因為任何一種商品的增產會增加對一切其他商品的需求。可是,利潤的邊際可能普遍減小,假使價格減低而工資不比例地減低。
自從一百多年前李嘉圖的時代以來,共產主義者、社會主義者和工會主義者遵奉馬爾薩斯的學說。他們從份額的觀點立論;李嘉圖和商人從利潤的邊際立論。勞伯特斯於1837年第一個採用後來把工人所得的份額不足作為產業蕭條的原因那種方式,陳述社會主義者的論點。 [227] 同一時期內,卡爾·馬克思創立了他的理論,從1848年革命的時候在《共產黨宣言》中開始。
可是,由於1849年黃金的發現,世界物價又開始上漲。這一次的上漲,在美國紙幣膨脹的影響下,繼續到1863年,其間偶有些微的回跌。然後又開始了世界範圍的物價下落,直到1897年為止,其間也偶有些微的回升。然後又轉為上漲,直到1920年為止,接著再一次下跌,仍然間有回升,繼續跌到1929年的蕭條。
我們用平均批發價格上這些世界範圍的波動,來研究價格邊際問題。
讓我們回頭再講我們以前舉例的印刷業里的一家公司。每冊售價一角時,銷售額六十萬冊,產生價款六萬美元,或者每周每一工人產生六十美元。可是,現在把這六十美元分成所有的生產成本——一切工資、利息、租金、包含在原料成本中的以前其他商人的利潤、捐稅等等。然後酌量以售價的百分之三十作為這家個別公司的平均利潤邊際。這利潤邊際的數目是一千八百美元,餘下五萬八千二百美元作為每周的生產總成本。這生產總成本是公司所負擔的全部新債務,為了取得每周六萬美元的總收入,剩下一千八百美元作為利潤的邊際。
這相當於售價的百分之三的利潤邊際可能是股票票面價值的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利潤率 ,決定於該公司發行的票面股份共有多少。那是一個簿記問題,在這裡和我們沒有關係。可是,假設貨幣的平均購買力發生了世界範圍的上漲,一切商品的價格每月下降百分之一。這差不多是1920年夏季以後以及1929年以後物價下降的速率,像圖表14中表現的那樣。為了配合我們的例證,讓我們假設那五萬八千二百美元的債務是月初造成而產品是月底賣出的。這符合通常給予顧客的三十天信用。在此期間世界範圍的物價水平下降百分之一。
因此,在例證的那個月裡,且不管任何技術的效率增高,銷貨所得從六萬美元減少到五萬九千四百美元。可是這六百美元是利潤邊際(一千八百美元)的三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三十三。這樣,物價的普遍下降,基本上同樣地影響著所有的商品,由於售價下降百分之一,減少利潤邊際百分之三十三。
如果某個其他公司的利潤邊際本來是百分之二,只等於一千二百美元,那麼,由於售價下降百分之一,利潤邊際就會減少百分之五十,這是受世界性的原因的影響,不是個別企業所能控制。或者,如果一個比較興旺的公司,利潤邊際是百分之十,那麼,售價下降百分之一,就會減少利潤邊際百分之十。
人們也許可以說,如果價格下降百分之一,以致銷貨總額從六萬美元減少到五萬九千四百美元,那麼,消費者手裡就會多出那筆錢六百美元,可以用來購取其他商品,因此可以相應地增加勞動的就業。
圖表14 1919—1933年美國的批發價格
美國勞動統計局編制的指數,根據商品550種。新編784種商品的指數,用1931年個別的平均數的比率折合到550種商品的基數。(錄自1931年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報告;及1932年1月—1933年5月聯邦準備銀行公報。)
這裡出現了上面提到的那種錯誤思想的另一方面,這種想法只注意國民總收入的各項份額 ,不注意利潤的邊際 。雜誌購買者可能用於購買其他商品的那六萬美元或者五萬九千四百美元從哪裡來呢?他們從那些成為對他們負下這筆債務的商人們手裡得來。他們取得這筆錢,一部分是直接地 作為工資、租金和利息;或者一部分是間接地 作為包含在賣出的原料中的工資、租金、利息和利潤,或者所繳納的捐稅。因此,這些雜誌購買者可能根本不能得到他們的購買力,假使由於一切商品的售價平均下降百分之一,一切商品上的利潤邊際減少掉百分之三十三。他們不能再作為雜誌的消費者 ,因為他們失業 了。他們失業,是因為利潤邊際發生了變化。
這種物價的普遍 漲落對全世界所有的商人的所有的利潤邊際發生基本上同樣的影響。他們大家基本上同時減少僱工。世界性的普遍的原因產生基本上同樣的影響,不管需求的伸縮性是「一」,或是大於「一」或是小於「一」。
我們說「基本上同樣」或者「基本上同時」,意思是說對於不同的機構和不同的商品在時間或地點上不免有些變化。關於這些變化和先後,我們在這裡不需要細說。它們就是那樣,在失業方面的影響總要到物價開始降落的幾個月後才表現出來。 [228]
這裡,要點不是這些對平均數的差異,也不是時間上先後的不同。要點是我們的資本主義制度在非常狹小的利潤邊際上經營,如果一切物價的平均數發生變動,這就等於說——不管原因是貨幣的或者非貨幣的——在全世界對利潤邊際的影響實質上比對商品批發價格的影響要大三十三倍,假如平均邊際是銷貨總額的百分之三。歸於利潤的份額 已經不值得考慮。利潤的邊際 成為最重要的問題。
這種邊際正是我們的雜誌購買者必須指望從那裡取得他們的錢來購買雜誌的地方。他們都是從商人手裡取得他們的貨幣,商人又是從銀行手裡取得這筆貨幣,商人在現代的情況下獲利甚微,他們在狹小的利潤邊際上經營業務。企業和就業是否繼續下去,或者擴張,或者減低發展速度,或者停止,都決定於狹小的利潤邊際。在維持人們就業的問題上,重要的不是歸於利潤的份額 ,也不是歸於工資的份額 。這兩種份額在其他問題上十分重要。可是為了使資本和勞動得到使用,不受技術進步的影響,那就像道格拉斯說明的那樣,無論是勞動取得一半或者三分之二或者五分之四,無論是資本家取得一半或者三分之一或者僅僅五分之一作為他們的份額 ,都沒有關係。在關於份額上,道格拉斯的話是對的;可是有關係的不是份額,而是邊際 。
直截了當地來說明問題,如果在1923至1929年效率增加的這一段時期中工資有相應的增加,是不是就會防止1930至1933年世界範圍的失業呢?如果世界上主要的中央銀行在1925年以後曾彼此合作,把貨幣的購買力穩定在1926年的批發物價水平上,是不是就會防止1930至1933年的失業呢?(在這裡我們不考慮實行的可能性問題,而假設這兩種預防方法都可能實行。)
對第一個問題的答案,道格拉斯說得不錯。減少歸於利潤、租金和利息的份額 ,用來增加歸於工資的份額,防止不了1929年以後的失業。
可是必須注意,道格拉斯的答案關鍵在於會有一些擴張的 產業來承受那些被緊縮的 產業解僱的失業者。
是否可能有擴張的產業呢?由什麼來決定呢?決定於投機性的或推測的利潤邊際 。如果一切物價都在下跌,並且預期還要下跌,一切利潤邊際就被減少到物價下跌程度的十倍、二十倍、二十五倍、三十倍或更多的倍數。因此產業不擴張。表面上似乎是技術的失業,其實是產業不能擴張的結果。
另一方面,如果一切物價都在上漲,利潤邊際增加的程度就二十倍、二十五倍或更多倍於物價的上漲。由於物價上漲,產業就擴張,除了道格拉斯所謂暫時的失業以外,沒有技術的失業。
可是到了所有的勞動充分就業的時候,物價再漲就是純粹的膨脹,因為利潤邊際雖由於物價上漲而再增加,卻不能使更多的工人獲得工作,如果他們都已經就業。
因此,他建議的穩定貨幣購買力,可以使某些產業按照它們不同的投機性的供求伸縮性而擴張和緊縮。可是,它防止普遍的過度擴張,因為對一切利潤邊際都發生影響。李嘉圖主張在物價下跌時減低工資來維持慣例的利潤邊際,而主張穩定一般購買力的人們卻要在效率增高時用日益增漲的工資來維持利潤邊際。
這些是其他因素,是早期的學說中所不了解的——較高的生活水平和技術效率的增加。李嘉圖主張,為了增加利潤邊際,工資必須減低,因此把較低的生活水平強加在工資勞動者身上。原來他硬要降低生活水平的唯一理由是1815年以後商品價格的普遍下落。假使他考慮到可能有一種穩定的物價水平,他也許能看到他的利潤邊際可能維持,而不必降低生活水平。
我們所假設的印刷公司那個例證,可以比照圖表14加以折合,變成一切產業的統計的平均數。這些批發價格的平均數,相當於製造家、農場主、礦山所有人以及其他那些對自己從而獲得利潤的產業有控制權的人們所收入的價格。如果我們假設,這些商品售出時平均是三十天的期限,如果我們在這裡應用邊際的原則和投機的原則,又假設平均利潤邊際是售價的百分之三:那麼,賣方,在1919年2月,在售價一百三十美元時,他們的全部生產成本等於一百二十六美元十美分,他們的利潤邊際是三美元九十美分。可是,既然當時的物價以每月百分之二的速率在上漲,三十天後的預期價格是一百三十二美元六十美分,這個數字雖然在售價一百三十美元上只增加百分之二,在利潤邊際上卻增加百分之六十六。
或者,如果貨物是在最高峰平均價格一百六十八美元時售出,如果價格以每月百分之三點六的速率開始下跌(實際確曾下跌),那麼,三十天後價格跌到一百六十三美元,減少了六美元。如果生產成本已漲到一百五十八美元零一美分,仍然和從前一樣留下售價的百分之三作為利潤邊際五美元,那麼,價格上的下跌雖然只是售價的百分之三點六,在利潤邊際上卻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減少。
這些計算,雖然只作為例證,並且是根據一個物價漲落的非常時期的情況,卻能給我們一種概念,知道商人對於成本或價格上微小的增加或減少極其重視。這是因為商人做生意的關鍵在於「剩餘」而不在商品的全部成本或價格。在付出的價格或者收進的價格上平均百分之二的變動,可能在利潤邊際上就是百分之三十的增加或減少。如果那變動是上漲,利潤就增加那麼多;可是如果那變動是下跌,就可能完全消滅利潤,造成虧絀。 [229]
(7)利潤墊層——到這裡為止,我們始終是考慮製造公司在銷貨 上的利潤邊際。我們現在要講到這些公司用來緩和利潤邊際上不利的波動會造成的打擊。圖表8里說明了銷貨總額和總收益(總收入)的關係。可以看出銷貨總不會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三點七,銷貨通常在總收入的百分之九十五和百分之九十六之間。從其他來源取得的那數目比較小的一部分收入,我們稱為「利潤墊層」,像圖表15中所表示的那樣。
圖表15 利潤墊層 [230]
1919年以前製造公司的一般慣例是靠它們的營業收益或銷貨作為取得利潤的方法,差不多完全不管其他來源。大約從1920年起開始了一種發展得很快的辦法,用那沒有作為股利分派出去的基金來投資,開發其他的收益來源。我們在關於總收入和銷貨總額的一節里(參閱本章,第5(1)節)曾提到這些新的收入來源,例如其他公司的股票和公司債、政府債券、定期存款、租金和特權使用費等等。美國稅務局報告中第一次列出關於這些收益來源的數字是1922年。該年度的總收入的百分之四點九來自銷貨以外的其他來源。圖表11中較低的那條線所表示的銷貨的利潤邊際在1922年低到百分之零點八;可是,在加上其他收入所供給的墊層以後(圖表15暗影部分),最終利潤竟達總收入的百分之五點七。我們計算那用於1921年的墊層,說明該年的損失從總收入的百分之三點二減少到百分之一,減少的程度將近銷貨損失的百分之三十。1925年利用墊層免除了損失,從1922到1928年把平均最終利潤維持在總收入的百分之四點八到百分之七之間,這樣大大地緩和了我們銷貨上利潤邊際的波動。
這些關係表現在圖表15中,銷貨上的損益邊際和最終損益都用每年總收入的百分比數來表示。利潤墊層由這兩種曲線之間的空隙地帶來表示,作為銷貨的波動的一種緩衝。
這種辦法使公司組織可能對股東所得的股利保持一定程度的穩定,在業務好和業務壞的年份沒有多大差別。因此,我們把這種辦法叫做利潤墊層 。
這種利潤墊層的運用,不影響我們以前關於損益邊際的變動對就業和生產數量的影響的理論,不需要作任何重大的改變。因為,當商人或製造公司認為他們的營業結果一定是損失時,他們的傾向自會是減少生產和就業,像我們所說明的那樣。因此,我們覺得利潤墊層有益於股東,並且由於防止或減少損失,使企業在財政上較為健全,可是對於在物價下跌時期防止失業,比較沒有什麼作用。
(8)既得權利和利潤邊際——以上的議論使利潤一般的顯得頗為可憐。實際上利潤是一種「自由—暴露」的關係。難怪精明的商人總要想法趕快把他的利潤變成一種既得權利,以免得而復失。為了達到這種目的,他往往「拋出」給別人,而自己「脫身」,就是,在適當的時機把他預期會跌價而別人不知道的商品或證券賣給別人。
商業上許多重大的成功是由於這樣的起源。公眾一般地不辨別由於效率而致富和由於把死馬拋售給別人而致富。兩者是同樣的體面,根據商業的習慣和法律上的「倘有損失購者自己負責」。
「拋出」的目的通常在於取得一種不暴露於微小的利潤邊際的東西。其中最靠得住的是有擔保的債券以及日益發展的社會中正在增長的土地價值。范德比特地產是前者的實例,阿斯特 [231] 地產是後者的實例。
一個能把自己的脆弱的利潤在它未損壞以前成功地變為既得權利的人,做到了兩件事——他可以使自己和子孫為將來節約;他使將來的商人不得不更加努力,爭取他們的利潤邊際,因為他們不得不支付那已經轉到他們身上的固定開銷。利潤的邊際不增加——可是,支付債券利息和土地租金的義務卻增加,使得利潤邊際波動很大。
一個負擔著「空頭」債券的公司可能表現一種較低的利潤邊際,低於一個沒有這種負擔的公司。一個需要賺得因為過去的弊病而擔負的固定開銷的公司,它的利潤邊際可能小於一個新開業的沒有負擔的競爭者。這些都是有嚴重社會意義的問題,而且因為一般不了解邊際和過去遺留下來的既得權利的區別,問題就更加嚴重。它是不能辨別股份和邊際的又一個實例。不管股份是完全公道的或是完全不正當的,可是使得機構運行或者停頓的卻是利潤邊際。
因此,利潤邊際對資本主義文明含有許多社會的意義。由於近年來公司財政的科學研究興起,它的重要性和可測量性才日益顯著。 [232] 那完全是「在剩餘上做生意」或者「在邊際上做生意」,這一點在各種股票投機中久已人人知道。可是,它更深入到整個私有財產制度中的一切生產程序。
我們在上面只用了製造公司一種行業來說明利潤邊際的算法。並且我們只用了平均數,可是利潤邊際的意義,必須到應用在差數上面的時候,才充分表現出來。在五百億到六百億美元銷貨總額上的平均利潤邊際可能只是百分之三,但是在這平均數裡面包括有個別公司,它們的邊際有時也許高到百分之五十,也有其他的公司顯然在百分之三以下。這些差數使人想到累進稅的複雜問題,以及對個人所得的累進稅和對公司收益的累進稅之間的嚴重區別。對個人所得和既得收益徵收高度累進稅,在現代分配不平等的情況下,是有理由的,並且這些所得來自不同的、不相競爭的來源。可是,對於從單獨一個來源並且在和相同的企業競爭之下得來的公司純收益徵收累進稅,就可能破壞資本主義文明的社會目的,這種文明運用利潤動機來增加生產效率。來自股利的個人的純收益,是一切公司費用已經支付以後分給個人的一種剩餘;它不是無法避免競爭的利潤邊際。對於長期債券以及從過去積累下來的既得權利的國家政策,也同樣重要,這種債券和權利使產業在未來好幾代中負擔著固定的支出,因而減少利潤邊際。有人曾主張發行債券的期限不應超過一代,結果這個期限還是長於現代資本設備由於折舊和陳廢而減短了的壽命。又有人認為這種由「死手」強派的負擔越來越多。不管這些話怎樣,利潤邊際是維持資本主義文明不斷運行的活手、頭腦和情緒。
(9)邊際與生產成本——古典經濟學家老一套的理論,受自動平衡觀念的支配,認為平衡會使波動的價格回到標準的成本,他們注意「生產成本」。現代制度學派的理論注意利潤邊際,那完全沒有什麼「標準」,而是搖擺不定地上下波動。平均數的想像雖然減輕這些困難很多,可是它至少給人一種概念,使人了解生產成本論和利潤邊際論的分別多麼大。這樣,成本論者一定會說相當於工資賬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的意外事故或失業保險費,對於僱主肯不肯防止事故或穩定就業,只會有很小的影響或者沒有影響,因為保險費還不到生產成本的百分之一;可是僱主們自己非常了解的邊際的分析,卻說明保險費減少他們的利潤邊際,所減少的程度十倍到三十倍於生產成本上的增加。肯不肯預防事故或預防失業,其關鍵不是那龐大的生產成本,而是敏感的利潤邊際。 [233]
同樣地,成本論者認為中央銀行貼現率上一厘或二厘的變動影響很小 [234] ,然而,如果貨幣市場和證券交易市場上競爭性最高的交易的微小的利潤邊際還不到售價的百分之一,那麼,生產成本上百分之一的變動可能就是利潤邊際的百分之百。
而且,在資本主義的制度下,劇烈的競爭把利潤邊際減到空前微薄的程度,公用事業公司對競爭者在所取的價格上很輕微的歧視或優待,或者在政府所收的捐稅上有所歧視或優待,就可能使一家公司破產,不是因為它的成本略高一些或者它的效率略低一些,而是因為它的利潤邊際被消滅了,沒有獲利的餘地。在最近三十年利潤邊際日益微小的這一段時期內,美國最高法院才認識到這種新的歧視的手段,擴充了習慣法的意義來配合它。 [235]
顯然,對於壟斷性的公司必須應用一種不同的原則。問題的關鍵主要地在於那公司是靠提高效率來取得利潤,還是靠享受著壟斷性的和造成差別的特殊利益,不受競爭的威脅。也就是那公司所得的利潤是「效率利潤」還是「稀少性利潤」的問題。 [236] 這是由於容易變動的價格邊際而在世界範圍內發生的問題。
(10)時間順序和伸縮性——以上這種分析,關鍵在於狹小的利潤邊際,往往被指責為虛幻的,因為你只要稍微改變任何一項因素,顯然就能消滅那利潤邊際。我們曾用利息和捐稅兩種固定費用以及售價消滅了它。工資或購進原料的成本價格上的變動也可以做到這樣。如果成本價格中任何一種上漲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利潤邊際減少的程度就可能達到它的十倍到三十倍。因此,整個的分析被認為是虛幻的,根本是兜圈子的說法。
這種批評忽略了時間上的順序以及需求或供給的不同的伸縮性。所有的因素並不在同時發生同一方向的變動,而且,即使這樣,其中有些因素變動的伸縮性較高,有些伸縮性較低。
對於商人或者政治家,所有這些問題並不在同一時候發生。它們在不同的時候發生,決定於哪一項因素在變動,或者變動最大或變動最小,或者當時最容易控制或最難控制。這些問題,不是所有的因素在同一時間的問題,而是限制性的和補充性的因素的問題,只有那限制性因素一項受人注意,如果人們斷定在當時和當地實際是它對其他因素起著限制的作用;那補充性因素,將來隨著情況的變化,其中這一項或那一項會隨時變成限制性的因素。 [237]
這原則不僅適用於私營企業,而且適用於公營企業。毫無疑問,那是實行家所必須具備的最偉大的一種天賦才能,我們稱為「及時」,這掌握時機的才能是最偉大的戰士、最偉大的政治家以及最偉大的企業家的突出的本領,他們能使一個紛擾不安的國家受他們的控制。對政治家來說,一個時候的限制性因素也許是捐稅,另一個時候也許是物價,另一個時候也許是過分的樂觀主義,另一個時候也許是過分的悲觀主義,另一個時候也許是對外貿易,另一個時候也許是國內貿易,另一個時候也許是衛生或者信用,依此類推,可以有非常之多的各式各樣的問題。我們現在要說明的要點是,在現代資本主義中,這些數以千計的因素,每一項,在它自己的適當時機,都具有強制的力量,能影響那真正是很脆弱、很重要、很微小的利潤邊際。
經濟學說,在這過渡性的新的集體行動的階段,運用著數學和統計,越來越集中注意於找尋那不斷變動的限制因素,這些因素造成和解除那一再發生的經濟危機。
米爾斯,在全國經濟研究所的合作下,大大地推進了這種時間順序的研究工作。 [238] 他就統計資料許可的範圍,按照距離最終消費者的遠近,對物價、生產、信用和證券進行了分類。這相當於龐·巴維克對那迂迴的程序所分的階段。可是,米爾斯不像龐·巴維克那樣,只注意利息問題,而是把四十年一段時期中所有的因素都考慮在內,這樣,按照它們在商業循環的起伏中在時間順序上和變化程度上的變動,使它們有相互關係。
在我們的表和圖表中,我們竭力採取米爾斯規劃的線索,對1919—1929年這些年份,把這種不斷變化的因素大部分放在一起。他叫做物價和生產的「變化性」的那種東西,我們叫做供給的伸縮性,意思是指零售價格和消費量所表示的消費者的需求方面的變動,通過人們的預測,對那些比較遠的生產階段中的價格和產品發生影響的程度。
我們區別價格和價值,像以前所講的那樣。生產者的出產品的價值由兩項因素構成,價格和按照這個價格售出的產品的數量。從這種組合中,生產者得到全部價值或者「銷貨總額」,從銷貨總額里他能支付各項成本要素的代價。如果價格上漲而售出的產品不增加,甚至產品還減少,或者如果產品增加而價格不漲,他的銷貨總額或產品的價值增長。反之,結果也相反。這種情況,我們在圖表中已經看到,在那些圖表里銷貨總額(產品的價值)跟全部收入和營業成本作了比較。這些價值 的變動,我們就稱為供給的伸縮性——在兩方面有伸縮,價格和數量,兩者的結合總是折成貨幣計算。
從消費者的價格開始,一切其他價格(甚至距離最遠的價格)都以它為目標,顯然零售商方面出產量的伸縮性,和消費者方面貨幣的需求的伸縮性,是完全相應的,實際上是同樣一回事。米爾斯用批發價格,不用零售價格,作為消費者的需求的指標,也就是批發商對零售商所取的價格。我們用批發價格作為製造家對批發商所取的價格的指標。
(11)結論——總結起來,我們就可以說,國民貨幣收入的份額 論之所以不能說明交替的繁榮和蕭條,主要是因為增加一個階級的份額,減少其他階級的份額,並不改變所有各階級的總購買力。所有各階級的購買力,無論用作儲蓄或者用於消費,對勞動供給同樣的就業,除了有一些暫時的調整的困難。為了增加勞動的購買力,必須使失業者獲得工作,要從創造新貨幣 著手,而不是把納稅人現有的購買力轉移 到工人手裡,像馬爾薩斯主張的那樣,也不是由政府借錢去用,那是轉移投資,並不增多投資。
這種新貨幣不能由銀行家來創造和發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或者中央銀行都不能,因為,在蕭條時期,利潤的邊際或餘地已經沒有,沒有商業借款人願意在創造新貨幣方面和銀行家合作。為了創造消費者的需求 (商業靠它才能銷貨),政府本身必須創造新貨幣,完全跳過整個的銀行系統,直接付給失業者,或者作為救濟,或者用於建設公共事業,像它在戰時所做的那樣。除了歸於工資勞動者以外,這種新貨幣又必須有一部分歸於農場主、商業機構以及差不多所有的企業,因為是他們大家一起構成消費者需求的總額。
這種或者膨脹銀行信用或者發行政府紙幣,從而創造消費者需求的困難情況,使得我們必須研究「中央銀行」政策的理論和實踐,這些政策是1898年由威克塞爾首先有系統地陳述,在戰後時期中世界各國的中央銀行或多或少地據以採取行動。我們把這個叫做利潤邊際論的桑頓—威克塞爾體系。
Ⅷ 世界範圍的償付社會
桑頓—威克塞爾理論體系是一種利潤邊際論體系。它在1802年從亨利·桑頓開始,那是在英格蘭銀行停止硬幣支付(1797年)以後,這一體系的前後連續關係可以像這樣由遠而近地加以追溯:圖克,1844年;威克塞爾,1898年;戰後經濟學家霍特里,1919年;凱恩斯,1930年;費希爾,1932年;1921年聯邦準備銀行的政策;1931年9月停止硬幣支付時英格蘭銀行和瑞典銀行的政策。
桑頓的理論是一種中央銀行貼現論。1797年英格蘭銀行停止硬幣支付後,他說,紙幣信用(鈔票)數量增長的限度主要地繫於英格蘭銀行所取的利率和當時商業利潤率的比較 [239] 。如果銀行利率低於 這種利潤邊際,商人就會增加他們的借款,英格蘭銀行,既然已經不受法定黃金準備的限制,只根據借款人的償付能力來決定是否創造它的銀行信用,就會繼續擴張紙幣的發行,適應有償付能力的企業在物價上漲時的「正當」需求。可是,如果因為銀行利率提高,流通手段的數量停止增加,那「額外利潤就終止」。這種理論在圖克手裡又出現, [240] 1898年在瑞典經濟學家威克塞爾手裡更獲得一種新的出發點。回想到西季維克把貨幣市場上的短期利率和證券市場及地產市場上的長期利率分開,這種理論的重要性就顯得清楚。後兩種市場上的低利率是美國「綠背鈔票」理論的基礎,此項理論於1849年由愛德華·克洛格首先提出。
1. 長期利率和物價
1919年聯邦準備銀行根據以前叫做「綠背主義」的貨幣理論採取行動,綠背主義的創始人是克洛格(1849年),它的有名的擁護者是出色的製造商彼特·庫柏,「綠背紙幣黨」1876年的總統候選人。克洛格在美國,和當代歐洲的普魯東及馬克思極其相似,他們都主張減低利率,減到以經營銀行業務的勞動成本為標準。
克洛格和庫柏的理論被稱為可以相互兌換的證券貨幣制度。 [241] 目的是減低他們所謂銀行家的黃金和鈔票壟斷所收取的高利率,以及恢復企業機構和地產的價值,這兩方面的價值,在克洛格的時候,1837年以後曾急劇下降;在庫柏的時候,1865年以後曾急劇下降。
他們那種理論忽略了貨幣的「價值」的雙重意義,就是利率或貼現率和貨幣的一般購買力。克洛格和他的信徒們採用了前一種意義,認為
「貨幣的價值決定於它將積累的利息;一切財產的價值決定於它所能取得的租金。……如果任何財產的租金收入不能和借出去的錢一樣,在同樣長短的時期中,積累一筆錢等於財產本身的估值,那種財產就會跌價,跌到租金對財產價值的比例和利息對本金的比例相同為止。……財產的價值隨著作為價值的尺度的美元的價值的增長而比例地減低。凡是貨幣的價值由於利息上漲而增加時,財產的價值總有相應的低減。……沒有人會把自己的錢投資在財產上,除非他假設那財產可能產生的收益將不少於他購置財產所付出的錢可能產生的收益。」 [242]
克洛格主張應該防止利率漲到百分之一以上,他估計這是經營銀行業務的勞動成本。後來全國勞動協會和綠背鈔票黨中他的信徒們分別於1867年和1876年把這種估計提高到百分之三。政府可以印發法幣鈔票,憑抵押貸出,利息百分之三,貸款額可達土地價值的百分之五十。借款人然後可以用那法幣鈔票購買商品和支付工資,於是鈔票進入一般流通。任何人收進法幣,也可以不買商品而借給其他的人,或者可以投資於政府庫券,那不是法幣,可是有百分之三的利息。另一方面,一個持有庫券的人,如果他有機會在工業或農業上獲利百分之三以上,也可以隨時向財政部申請,把庫券換成法幣,用來購取原料和勞動。
這樣,利率不可能漲到百分之三以上,因為,如果私人貸款者向借款者索取百分之三以上的利息,那借款者就可以按百分之三向政府借款,或者向另一個可以按百分之三借到錢的人去轉借。另一方面,利息也不會跌到百分之三以下,因為有錢貸出的人用法幣去購買庫券總能得到百分之三。這樣,全國的利率就會穩定在百分之三,不致像過去那樣地波動,在市面蕭條的時候利率只有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二,在繁榮的時候或者金融緊張的時期,地產、商業或活期借款的利率高到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五、百分之一百或者更多。
克洛格的相互兌換的貨幣和證券方案屢次在國會裡或者在紙幣計劃里重行出現,往往作為一種新發明,而不知道它在1849年最初的起源。最近,自從1929年後物價下跌以來,它又出現了,作為一種農業救濟計劃,發行無利息的美國法幣鈔票(綠背紙幣),把這些鈔票換成利息百分之三的政府債券,用這種債券來承受田地的抵押。如果債券的市價超過票面,財政部長應即售出債券,收回等額的美國鈔票;如果市價低於票面,財政部長應即用法幣鈔票買進債券。運用這種方法,和在克洛格的方案里一樣,可以預期在債券價格高於票面時債券的供給將增多,從而把市價壓低到票面,也就是發出債券換取紙幣,暫時收回通貨;在債券價格低於票面時債券的供給將減少,從而把市價提高到票面,也就是再發行紙幣換取債券,暫時收回債券。
克洛格說他的這種紙幣決不會貶值,像法國革命政府的紙幣,或者美國在獨立戰爭期中發行的鈔票貶值那樣,因為它們那種貨幣「不代表財產」,而他的相互兌換的貨幣確是代表財產——地產抵押形式的財產。他說,如果政府「貸出貨幣以價值兩倍於貸款的生產土地為抵押,並且供給了產生利息的鈔票作為資金,這種紙幣就代表著財產,一定是優良的」。 [243]
然而克洛格看到了,如果貨幣能夠隨便地和不斷地按百分之三的利率借到,那些實際地租或利息收入在百分之三以上的土地或者任何債券的價值一定會立刻上漲。可是他沒有講到它的通貨膨脹的結果。
如果在市場利率是每年百分之六時一塊價值一千美元的土地產生地租六十美元,或者一種票面價值的債券每年產生利息六十美元,那麼,假使利息是百分之三,同一土地或債券的值價一定會漲到兩千美元。土地或債券的購買者在一項兩千美元紙幣的投資上所得的收入,和他在投資於財政部鈔票的兩千美元紙幣上所得的收入,同是每年六十美元,可是那不是百分之六,而是百分之三。
因此,如果那塊土地漲到兩千美元,它作為抵押品的價值就比以前大了一倍,它的所有人仍然按土地的新價值的一半,就能借到比以前多一倍的錢。土地的價值是一千美元的時候他借了五百美元,現在土地的價值是兩千美元,他就能借一千美元。
同時,土地的產物——它的小麥、穀物、牲畜——的商品價格一定也上漲,像克洛格也承認的那樣,因為法幣通貨增多了。如果實際上這些物價上漲百分之一百,像土地價值漲了百分之一百一樣,那地租六十美元現在大概就是地租一百二十美元紙幣。如果地租是一百二十美元,土地的價值就會漲到四千美元,仍然繼續產生一種相當於市價百分之三的地租收益。它的抵押價值,按市價的一半計算,現在就是兩千美元,借款人可以按百分之三的利息借得兩千美元。只要對法幣的數量或者利息百分之三的相互兌換的庫券的數量沒有限制,這種螺旋形的影響就會繼續下去,首先提高土地的價值,然后土地產物的價格,然後又是土地的價值,然後又是產物的價格,互為因果,直到無限大。
克洛格的理論的謬誤是兩重的:混淆了貨幣的價值作為利率和作為購買力的雙重意義;以及像古典派那樣混淆了生產力和購買力。根據他的解釋,生產力不僅是產品的數量,也是產品的價格。穩定貨幣的價值作為一種穩定的利率 ,恰恰在相反的方向發生影響,使得作為購買力的貨幣的價值不穩定。
聯邦準備銀行於1919年根據克洛格的理論採取行動。財政部發行「勝利公債」,利率相當於百分之四又四分之一,當時市場的平均利率是百分之五又四分之三到百分之六。債券通過會員銀行賣出,准許購買者借錢支付債券的價款,把債券存在銀行作為抵押品。為了給債券的面值創造有利的市場條件,準備銀行規定了會員銀行用政府債券抵押向準備銀行借款,重貼現的利率應比用商業票據抵押的利率(百分之四又四分之三)低減百分之零點五。 [244] 結果是會員銀行的借款用政府債券作擔保的達百分之八十五,用商業票據作擔保的只占百分之十五。公債擔保借款的利率成為有效的利率。
在紐約,對商業票據擔保借款的重貼現率1917年是百分之四,後來在1918年以及1919年中提高到百分之四又四分之三。在同一時期內,對政府債券擔保借款的利率1917年是百分之三又二分之一,1918年以及1919年中提高到百分之四又四分之一,保持著百分之零點五的差數,優待用政府債券抵押的借款,直到1921年5月為止。 [245]
結果是,如果一個銀行家提供政府債券作為擔保,他可以按百分之四又四分之一向聯邦準備銀行借款,然後在一般貨幣市場上按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轉貸出去(公開市場商業利率,圖表16)。
這樣,用政府債券擔保的借款從1917年的差不多沒有一直增加到1919年5月的十七億美元,其間正在發行勝利公債。結果,從1919年3月到1920年5月這一時期中準備銀行貸給會員銀行的信用總額從二十五億增加到三十二億美元;聯邦準備券從二十四億增加到三十二億美元,所有的會員銀行的活期存款從一百二十七億增加到一百五十三億美元。 [246]
對物價的影響值得注意。 [247] 到1919年底批發價格水平上漲了百分之十五,這股動力使它繼續上漲,到1920年5月又增長了百分之十三。在戰爭史上,從未有過戰後 的物價暴漲。這是實行克洛格的理論,人為地使短期貸款利率低於市場利率的結果。
最後,勝利公債售完以後,1919年11月間紐約的準備銀行開始一再提高貼現率,在1920年6月間達到商業票據抵押借款百分之七以及政府債券抵押借款百分之六的驚人高峰(圖表16)。
顯然,假使準備銀行早在十二個月前1919年4月間就開始提高貼現率到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六,它們也許可能防止了戰後的物價暴漲,甚至在1919年就已經壓低了物價,而不是在1921年。可是它們是在實行克洛格的相互兌換的債券和貨幣的理論,目的要使勝利公債抵押借款的利率低於商業借款和一般資金的市場利率,以便照票面賣出公債。假如不是這樣硬把利率減低,一種百分之四又二分之一的債券的市價,在銀行和貸款者可能從其他放款上獲得百分之六的時候,一定會跌到票面以下很多,像克洛格已經說明的那樣。為了避免這種結果,所以採取了那種通貨膨脹性的低利率。
2. 短期利率和物價
和克洛格的理論頗為相反的,是淵源於桑頓的威克塞爾的理論。 [248] 他選擇了貨幣的價值的另一意義,不是利率,而是貨幣的一般購買力。他主張穩定貨幣的購買力,不是穩定對貨幣的利率。
麥克勞德在1856年發揮了銀行利率變動對黃金輸出和輸入的影響的理論。威克塞爾在1898年構成了這種變動對一般物價水平的影響的理論。威克塞爾的理論直到1922年才受人注意,這時候全世界的貨幣黃金已經大部分消滅,聯邦準備銀行現在擁有黃金太多,已經發現可以運用中央銀行利率來防止物價的暴漲,只要在公開市場上買賣證券作為後盾。
威克塞爾在個人主義的講物質的理論和戰後講中央銀行的一致行動的理論之間處於一種過渡的地位。舊學說的影響在他身上仍然存在,表現於他把「自然」利息看作和李嘉圖、杜閣以及龐·巴維克的邊際生產力是相同的。這是他比1802年桑頓的理論前進了一步。他不僅要把中央銀行利率和桑頓的商人 所付的商業利率聯繫起來,而且要把它和生產 的整個技術程序以及資金供給也聯繫起來。現代的一些理論以三重的關係出現,這三重關係是他提示的,就是以生產力為基礎的這種自然利息上的變動、物價均數上的變動以及各中央銀行在控制貼現率的變動上一種世界範圍的一致行動這三方面之間的關係。
如果,由於世界範圍的行動,中央銀行利率減到低於資本的邊際生產力——「自然」利息,銀行的顧客們就會因此增加他們對銀行信用的需求,從而增加他們對商品和勞動的需求,結果提高一般的物價水平。
反過來說,如果,由於世界範圍的一致行動,中央銀行利率提高到超過物質資本的邊際生產力,那麼,商業顧客們,因為利潤邊際微小,就減少他們的借款,減少他們對商品和勞動的需求,結果物價和就業也減少。
可是,如果由於同樣的世界範圍的行動,中央銀行利率被維持得差不多等於物質資本的邊際生產力,那麼,物價和就業量的平均數就趨向穩定。
這種理論和財政部及準備銀行在1919年和1920年的官方行動是相反的,他們那種行動,我們已經看到,符合於克洛格的理論。1919年銀行利率低於市場利率很多,照威克塞爾的說法,這一定會引起那後來確實發生的物價上漲。可是,在1920年以及1921年初期,銀行利率開始高於市場利率,照威克塞爾的說法,這一定會引起那後來發生的物價下跌。 [249] 官方的理論,以及一般主張的理論,表示銀行利率應該追隨 市場利率,因為它們沒有關於利息對物價的關係的理論。威克塞爾主張銀行利率應該領先 ,走在市場利率之前,以便防止物價的上漲或下跌。
威克塞爾認為,世界範圍的一致行動的必要是根據麥克勞德和1857年以後英格蘭銀行的眾所熟知的原則,所謂一個國家的貼現率高於其他國家,通常就會吸取其他國家的黃金,可是,如果所有的國家一起行動,大家同時提高和降低它們的貼現率,然後各國根據自己的國際收支差額以及可能發生的黃金輸出或輸入等情況,可以調整各國個別的利率,稍微高於或低於那世界範圍的利率。
這種黃金的輸出和輸入表現在銀行的黃金準備上,費希爾曾總結威克塞爾的貢獻,說他的學說的關鍵在於使貼現率「和其他利率協調」。在這方面,他認為威克塞爾「比任何其他的人」作出了「更多」的貢獻,提出了重要的論斷,認為「除了黃金準備外,在存款通貨支配物價水平的地方,一種商品的價格水平將完全受銀行的貼現政策的支配」。
因此,威克塞爾的貢獻的意義在於他主張由各國採取集體行動,以便穩定世界範圍的一般物價水平,因為世界文明已經到了一種硬幣和紙幣都服從商業銀行的債務貨幣的階段。威克塞爾在三十五年前怎樣創立這種烏托邦式的理論,怎樣必須等到資本主義文明陷入戰後的悲慘境界才對它做實驗的研究和嘗試,以及必須怎樣加以修正來適合這種實驗,是經濟理論的建設中突出的經濟、政治和外交問題,這種經濟理論的建設只有一百多年前另一次世界戰爭以後的理論建設可以和它相比。
3. 從邊際生產力到資本收益
威克塞爾的預測和中央銀行控制的理論中發現有三種缺點——邊際生產力的可以測量的程度,公開市場利率和顧客的利率的分歧以及風險折扣。
在歷史上,有三種關於利率的邊際生產力的說法,威克塞爾加上一個第四種。杜閣的解說以儲蓄的多寡為關鍵,儲蓄越多,利率就越低,因而生產擴充到較低的邊際。原因是在儲蓄這方面。李嘉圖的解說從相反的觀點出發,他從人口的擴張說起,人口增多把勞動和資本推進到農業生產的較低水平,相應地減低利息率和利潤率。他所講的原因是在自然和人口方面。龐·巴維克的理論是講現在物品的技術的優越性,假設一定數量的勞動現在用在迂迴的方法上,一經使用之後,時期愈長,將生產愈來愈多的產量 [250] 。
這些理論都沒有考慮到由於新發明和改進組織而產生的資本的技術效率上的變動。他們主要地只講資本的數量。杜閣用他的「溫度表」,長期借款的利率,來測量資本的數量。李嘉圖和龐·巴維克用生產所需要的工時數來測量資本的數量。威克塞爾放棄了用工時測量資本數量的方法,回到杜閣的貨幣的測量法。可是,他採用了資本工具的效率 上的變動 ,和資本的數量有所區別。實際上,李嘉圖曾用效率上的變動作為他的理論的基礎,可是那是一種下降的效率,因此也是下降的利息率和利潤率,由於人口的壓力把生產推向農業上的較低邊際。他沒有一種有效的關於新發明的理論,這些發明實際已經在一切產業中提高了勞動的效率,克服了人口使生產推向農業上較低邊際的壓力。馬克思用遞增的勞動效率代替李嘉圖的遞減的效率,但是他的效率是一種剩餘產品增加的傾向,這種剩餘屬於資本主,不屬於工人。
可是,威克塞爾注意到,在一種革命性的新發明的時期中,資本的邊際生產力——效率——增高,因而有較大的對儲蓄的需求,自然利率也增高。可是,在技術進步遲緩而儲蓄繼續增加的時期中,邊際生產力趨於下降,結果對儲蓄的需求減少,自然利率也降低。因此,威克塞爾儘管和杜閣一樣,也用貨幣測量資本的數量,但在他測量資本的「自然利息」時卻是用資本貨物或生產工具的技術效率上的變動。
可是,威克塞爾更進一步,把主觀學派的心理的利息看作和邊際生產力及儲蓄的利息是相同的東西。我們在卡塞爾的可以測量的「等待」的數量以及對等待的價格里,曾注意到卡塞爾也作這樣的等同看待。它結果是和杜閣的趨於低減的「利息的價格」相同,雖然由威克塞爾用效率上的變動 加以修正。可是杜閣的「利息的價格」被他說成或者是一種低利率,在農業、工業和商業中引起勞動就業的時多時少,在那退落的大海的水平線以上;或者是利率(利息的「價格」)上漲,使勞動在那上漲的大海的水平線以下趨於消沒。
邊際生產力的概念,現在由威克塞爾改成一種社會效率的概念,成為一種包含兩項可變因素的概念,社會生產進行的速率 的增高或減低,以及新的儲蓄積累的速率 的增高或減低。自然利率隨著增高的社會生產量而增高,或者隨著低減的社會生產量而減低;又隨著儲蓄的供給減少而增高,或者隨著儲蓄的供給增多而減低。
另有一種可變因素也考慮在內,就是一般物價水平的波動。這種波動會改變商品的價格和一切服務的價格,改變一切參加技術程序的商品和勞動的價格。因此,為了可以完成他的理論的說明,他和李嘉圖、龐·巴維克以及所有的理論家一樣,消除了這種可變因素,由於假設物價水平不變。有了這種假設以後,我們就剩下四項可變因素:社會出產量,資本或儲蓄的數量,市場利率和中央銀行利率。社會出產假設是按不變的價格售出,不管效率上的變動。資本儲蓄和利率因此也用一種不變的貨幣購買力來測量。結果,在這些假設之下,物價的漲落決不妨礙使社會出產量和參加生產的各方面的貨幣所得完全相等(無論按上漲的或者下降的生產邊際計算)。邊際生產力成為平衡的標準,在這裡,物質生產力的剩餘部分,用穩定的物價水平來計量,等於儲蓄上的利息,也不受一般物價水平上的變動的影響。
然後,威克塞爾採用消費資料價格水平(零售價格)上的變動 ,生產物品價格水平(批發價格和工資),資本和勞動的邊際生產力上的變動,銀行利率和市場利率上的變動,以及貨幣數額上的變動。這些變動以不同的變動率並且在不同的變動時間 發生,他從自己對各種變動的這些遲早先後情況的觀察和測量中,得到那種怎樣由負責發行和重貼現的各國中央銀行用一致的預測行動來穩定一般物價水平的理論。
威克塞爾的邊際生產力理論在1931年和1932年引起凱恩斯、哈耶克和霍特里之間一場值得注意的爭辯 [251] 。哈耶克認為凱恩斯在他的貨幣學說中沒有給利潤留下地位,他的學說完全是一種貨幣的理論,不考慮技術資本的物質生產力方面的非貨幣的變動。
在後一種問題上,哈耶克依賴龐·巴維克的生產時期愈長技術優越性愈大的學說,就是,延長迂迴過程。如果投資於更大數量的技術資本,因而延長了迂迴過程,未來的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就會增高。可是,如果投資於較少的技術資本,因而縮短了那種過程,未來的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就會減低。這兩種可能的情況在商業循環中確實發生,像威克塞爾已經說明的那樣,在蕭條時期中長期利率(債券收益)低的時候,發行較多的債券用在新工程方面,在繁榮時期中利息高或者債券收益高的時候,債券發行較少。
可是,並不因此就像龐·巴維克所說的那樣,加長迂迴過程就增加生產力,縮短迂迴過程就減少生產力。現代發明的全部精神著重在如何縮短 迂迴過程。例如用老方法需要幾年才能建成或者不可能建成的摩天大樓,要想法在十個月內完工。從預期的出產量相對地來看,在這種效率較高的資本設備上的投資比在舊式設備上的投資少得多。建造一具龐大的發電機和附帶的改良的機器,它的出產量等於整個一套蒸汽機和舊式機器,所花費的成本低得多,時間也少得多。從一種觀點來說,現代技術在縮短那迂迴過程,從另一種觀點來說,它使進行新工程時需要發行的債券比以前減少,如果所謂迂迴過程的意思是未來的一定比率的出產量 。
可是,這些未來的出產率或未來的邊際技術生產力,或者未來的利潤,用現在所有的任何統計方法是完全不能測量的。為了這些以及其他的原因,霍特里取消那「生產期」,正確地代以一種對工作期間的解說,認為所需要的時期的長短,主要地決定於生產者承擔的任務、未完成的訂貨單、現有存貨以及運用額外資金和勞動的可能性等各方面的情況。
因此,我們必須向其他地方去找關於商業上實際預測的量的證明,在商業上人們考慮現在的一切情況以及威克塞爾和霍特里所重視的預期的變動。如果我們把自己放在現在的時間點上,這時候談判正在進行,雙方正在安排彼此的義務以及原料和勞動的買賣,像霍特里所想像的那樣,期限或是在短期或是在長期的未來,那麼,對各個機構來說,就有它本身的經驗和經常營業、同行和公眾對未來的預期的判斷,作為它在預測中的指南。
這些預測包含兩項可變因素,預期的物質產量和預期它可以售得的價格,以便得到一個未來的利潤邊際,在這利潤邊際的基礎上,銀行家可能願意墊借現在的購買力。因為銀行經營業務所根據的不是物質的產量,而是預期 的物質產量乘 預期的價格。換一句話說,那是預期的「銷貨總額」。這種對產量和 價格的預測在不斷地變動,可是,長期預測的現時趨向,可以根據證券市場上公司股票和債券的市價以及地產市場上土地的市價來推斷,這幾種市價分別和股利、利息及地租的淨收入相對比。這些「股票收益」、「債券收益」和土地價值上「地租收益」的計算最接近預期 的產量乘 預期的價格。股票和債券價格有高度的投機性,容易變動,而且往往受操縱和宣傳的影響,可是即使這樣,它們也能表示那些投資和投機的人,暫時為了任何原因,願意在什麼範圍內把未來生產擴充到較低邊際的出產量乘價格 ,或者不願滿足於現有的收益率。如果一種票面價值一百美元的百分之五債券非常靠得住,以致市場價值是二百美元,於是買進債券的投資者願意讓那個企業的所有人增加設備,擴充生產到較高的銷貨總額水平。這只是一種百分之二又二分之一的債券收益,是一種較低的未來物質生產力邊際乘 一種較高的預期的價格水平。然而,如果市場價值只是五十美元,債券收益就是百分之十,投資者就不願讓那個企業增加設備,按預期的價格擴充生產到百分之十的限度以下。
同樣的原則適用於是否願意在股票或土地價值上投資。可是在這裡風險的成分很有決定性的作用,它的變動比利息的變動大得多,實際上就是預期利潤的因素。因為預期風險而打的折扣可能高到百分之一百,在這種時候每股票面一百美元的股票落到現在市場價值「零點」,絕跡於市場,雖然人們為了它的投票權還可以「持有」它。或者,如果由於預期的產量和價格都增長,股票的價格就會漲到超過票面很多。
這些原則很簡單,很容易了解,可是這裡所注意的要點是它們把預期的產量和此項產量所能得到的價格這兩種因素結合在一種價值里(銷貨總額)。因此這些原則使「自然」利息的概念退居次要,這種自然利息只根據技術的資本或者加長或縮短迂迴過程。這一切可變的未來的物質出產量,連同未來的可變的價格、利潤和利息,已經在資本市場上股票和債券的現在的買賣程序中被折算在價值之內。
我們採取西季威克的說法,把這一切長期投資所產生的收益叫做「資本收益」,不採取威克塞爾的「邊際生產力」。因為它們是利潤和利息兩項合併的收益率,從最穩當的投資到最不穩當的投資,各不相同;人們現在買進預期的長期利息和股利收入的所有權,
在他們的估價中,對穩當的投資以利息為主要因素,對不穩當的投資以利潤為主要因素。如果可能構成一種平均資本收益的加權指數,我們就不應該編造一種威克塞爾的「自然利息」的指數,因為自然利息在銀行和投資業務上是沒法測量的,而應該編造一種全部根據制度的組合的指數,這種組合根據所有當事人當時的精明的或愚蠢的、樂觀的或悲觀的判斷,擴大或者限制生產。
我們用現有統計資料所可能做到的最接近這種平均資本收益指數的東西,是紐約證券交易所市場上挑選出來的若干種普通股和優先股以及債券的平均收益,按新發行額予以加權。這樣的指數包括預期的供給和需求,或者價格,以及預期的按那種價格出售的技術的產量。我們的算法可以在圖表16中的「資本收益」上看到。
這種算法有許多缺點,因為不完全,可是,就照這樣,它在統計研究的現狀中也提供一種約略的線索。如果把圖表16中的這種指數和公開市場的商業利率以及紐約準備銀行的重貼現率比較一下,我們對威克塞爾的分析的意義就可以獲得一種暗示。「資本收益」不排除非貨幣的因素——它把技術的產量乘 此項出產量的價格結合起來,和資本市場上的實際情況完全一樣。
那麼,用這種資本收益的公式來替代威克塞爾那種根據技術資本的邊際生產力的「自然」利率,他的理論就會是這樣:首先,他假設在世界範圍內,各國負責發行和重貼現的中央銀行採取一致的行動,目的在於維持貨幣平均購買力的穩定。由於這種一致的行動,輸送黃金支付差額的干擾可以消除,可以在國與國之間轉移信用或者指撥黃金來抵消差額,結果實際上黃金準備可以集中,可以使其退出國內和國際匯兌。
圖表16 資本收益,公開市場利率,重貼現率
「資本收益」,15種公用事業債券,15種鐵路債券,15種工業債券,20種工業優先股票和90種工業普通股票的平均收益;按1919—1933年《商業與金融記錄》所載新發行的公司債券、優先股票和普通股票加權;各類證券的收益,系根據「標準統計公司」的算法,曾經《現代商業概觀》雜誌最近引用。
「公開市場利率」,對第一流的4至6個月期商業票據的平均月息,根據《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年報》,1927—1928年、1931年;及《聯邦準備銀行公報》,1932年1月—1933年5月。
「紐約聯邦準備銀行重貼現率」,根據《聯邦準備銀行董事會年報》,1924年及1931年;及《聯邦準備銀行公報》,1931年1月—1933年5月;1919—1921年的重貼現率是對60—90天期的票據;1922—1933年的重貼現率,對所有的各種票據都適用。
根據這種假設,那麼,如果世界範圍的平均資本收益(他的所謂自然利率)是低,表示投資和投機活動多,證券的售價就會高;這種高價格將成為一種誘因,使人們增多新證券的發行,從而增多按現行工資和價格可以購買的勞動和原料,用在擴充和新建設方面。總的社會投資和企業活動,以人們購買的勞動和原料的數量為尺度,因而增多;最後結果是產量日益增長。
現在,如果在證券價格高因而資本收益低的同時,銀行利率被定得更低於資本收益,同樣的趨勢將轉移到現時的業務經營。由於這種更低的銀行利率的刺激,借款者將增加他們的短期借款的數額,購取立即交貨的製成品,不再購買長期證券。這些較多的短期借款和證券的高價格發生同樣的影響,因為它們使借款者能增加他們對勞動和原料的需求。這首先會增多購來供目前生產的營業上的勞動和原料,因此提高價格和工資,甚至在所有的勞動都充分使用的時候,結果不能再增加產出的數量。我們已經看到,這正是1919年的情況。
可是,另一方面,如果在資本收益(自然利率)低的同時,銀行利率被提得高於資本收益,這較高的銀行利率就會對低的資本收益發生反作用。借款者將減少向銀行借款經營現時的業務,而增加對長期證券的投資,因此物價不會上漲或者產量不會擴大,像在銀行利率低於資本收益時那樣。
根據同樣的理論,影響產量和價格的平均變動的,不是銀行利率的絕對的 上漲或下降,而是銀行利率和資本收益對比時的相對的 上漲或下降。如果資本收益是百分之六,那麼,像1919年那樣百分之四又二分之一的銀行利率就是一種低利率, [252] 會引起平均物價上漲的趨勢。如果資本收益降低到百分之四,像在1929年那樣,那麼,銀行利率百分之五就是一種高 利率,會引起物價下跌的趨勢。
這裡可以看出威克塞爾運用借錢和買物之間的機能的關係,很有意義;這種關係,一切商業機構非常熟悉,可是在古典派和快樂主義經濟學家的學說里沒有加以利用。他們排除了貨幣,作為僅僅是一種「形式」,一種「交換的媒介」,對於在生產程序中早已決定的或者由快樂與痛苦決定的交換價值,沒有影響。可是,威克塞爾說,貨幣不是僅僅「形式」上的分別,只起被動的作用,而是「實質」的分別,貨幣起著主動的作用。
古典派和共產主義經濟學家認為貨幣只有被動的消極的作用,不過作為移轉貨物中的一種方便的交換手段,和一條公路作為運輸貨物的手段沒有區別,因此利率可以認為只有一種「自然」價格,用另一種普遍接受的商品(貨幣)支付;這種看法,也許還可能接近事實真相,假使他們的假設是確實的,所謂貨幣只是一種形式的商品,黃金或白銀,它的價值是由決定和測量其他商品價值的那同樣的勞動工時來決定和測量。可是銀行債務的貨幣制度替代了硬幣的貨幣制度以後,銀行利率的變動,像西季威克以前說明的那樣,就和他們假設的那種由資本邊際生產力所決定的「自然」利率或者根據資本的市場價值計算的收益上的變動,情況不同。換一句話說,在這裡威克塞爾在西季威克的兩種靜態的利率之間加入一種複雜的因果關係,銀行利率並不總是和資本收益一致的,這種不一致反映在產品的數量和價格的變動上面。
威克塞爾的銀行利率和資本邊際生產力的相對關係的學說,使費特的所謂「威克塞爾的令人驚詫的貼現政策學說」那種批評,頗為費解。 [253] 費特否定威克塞爾的所謂邊際生產力,因為它是一種「價值」生產力,它確實是這樣,而邊際生產力一般總認為是一種技術的或者產量的生產力。威克塞爾的「邊際生產力」包括產量和此項產量所售得的價格。這是金錢上的價值—生產力,可以作為資本收益來計量。它確實是這樣,因為物質的產品賣成貨幣,價值不是心理的——它是貨幣價值。
更使人不解的是費特竟然忽略了威克塞爾的主要學說——各種利率的相對關係 。費特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威克塞爾的學說里說到假定銀行利率低於 「自然」利率的那一半,他同意威克塞爾的意見,認為這種情況會引起一般的物價上漲。然後,他就假設威克塞爾的意思是貨幣利率應該總是低於 自然利率,這樣就會產生,像費特所說的,「經常的銀行信用膨脹和經常的物價上漲,它們又造成想要增多商業借款的動機,增多到無限,像俄國和德國紙幣膨脹的時候那樣」。費特忽略了威克塞爾學說的另一半。提高銀行利率,使它高於「自然」利率,就能停止物價的上漲,甚至能使物價下跌。
費希爾在他給費特的答覆中表現了他對威克塞爾比較了解, [254] 他同意威克塞爾的理論,認為降低銀行利率到自然利率以下,會引起信用膨脹和物價上漲,可是又指出,提高銀行利率到自然利率以上,也會引起信用收縮和物價下跌;維持貼現率「和其他利率調和」,就會保持一種穩定的平均物價水平。 [255]
4. 公開市場利率和顧客的利率
威克塞爾沒有著重說明短期利率和長期利率的分別,因為他認為這兩種利率在市場上趨向於一致。在這方面他的見解很對,如果所謂短期利率的意思是「顧客的利率」。實際上,拿我們的「資本收益」和芮夫勒在他的名著里所講的「顧客的利率」 [256] 比較一下,就顯出兩者近於一致,以致它們的差別在圖表16里分辨不出,因此顧客的利率沒有列入圖表。它和我們的「資本收益」是差不多相同的。
可是,從圖表中可以看出,公開市場利率的情況就不同。公開市場利率是一種全國範圍的利率,這種利率由於人們通過經紀人將有名的製造商的短期票據賣給無數的銀行而產生;銀行用它們投資於其他用途之外的「剩餘資金」購進這些票據,因此公開市場利率是競爭性最高的市場利率。因此,在圖表16里可以看出,它受中央銀行利率的直接影響。
另一方面,顧客的利率實際上是單獨一家銀行和它的個別顧客間相互同意的一種優惠的或秘密的利率,顧客期望銀行對他「優待」,而顧客自己仍然把餘額存在那銀行里。銀行比較直接地受它另向證券方面投資的可能收益的指導。顧客的利率因此比中央銀行利率更加接近「資本收益」。這種公開市場利率和顧客利率的差別,充分地說明威克塞爾為什麼把一切短期和長期利率合併為一種平均市場利率,這種利率他認為和物質生產力的自然 利率形成對照;其他的人,像霍特里,比較重視短期公開市場利率和長期投資利率的不同。最快和最直接受到中央銀行貼現政策影響的,是公開市場利率;至於顧客的利率以及和它實際相等的資本收益率,受到影響比較慢。
因此,我們必須考慮兩種 生產力邊際,營業邊際和建設邊際。營業邊際大致相當於「貨幣」市場上的短期借款,而建設邊際相當於「資本」市場上的長期債券和股票。這兩種邊際通常不一致,因為,短期利息和風險雖然跟著長期利息和風險的方向變動,可是它們的變動不同並且遲緩。如果對利息和風險的短期雙重折扣低於長期的折扣,就會誘使製造商用短期借款擴充現時的商品生產到較低的營業利潤邊際,而不用長期借款來擴充廠址和設備,儘管後者的邊際還比較高。當長期利率低於短期利率時,就發生相反的情況。我們常常看到,有時候一家工廠不充分開工,減少用在營業上 的借款;在這種時候,它趁著證券價格較高和資本收益低的機會,發行債券和股票,擴大本廠的規模 。
5. 風險折扣——負債過多和蕭條
可是,有幾種其他變動很大的因素;威克塞爾假設它們是不變的,從而將它們撇開。這些可以總括為「風險」。威克塞爾只考慮各種利率 上的變動對物價的影響。他因此撇開了風險上的變動,這是「有信心」和「無信心」的變動。一種百分之一百的「風險折扣」將使企業完全停頓。這是因為風險不是影響全部生產成本,而是影響那十分微小但是波動很大的利潤邊際。 [257]
這些風險折扣表現在商人願意或不願意負起債務,不管是長期的或者短期的債務。我們可以在費希爾最近的著作里找到對這種風險和債務的關係的生動說明。
費希爾出色地描寫了債務市場所起的作用,對這種市場,他在繁榮和蕭條的九項主要因素中說明它的背景。 [258] 我們的解釋和費希爾的解釋是一致的,讀者可以參閱他的著作,不過我們從創造債務的交易 開始,和霍特里一樣。那些其他的因素,費希爾說,是通貨數額、價格水平、企業資產和負債的淨值、利潤邊際、生產指數、樂觀主義和悲觀主義的心理的因果、通貨周轉額(包括貯藏和利率)。
在市價上漲風險較小的時候,債務產生得比較快。如果債務人借款太多——特別是如果到期的日子定得不恰當——他們就走投無路。最先的徵兆是實力較弱的債務人「忍痛出賣」,不得不降低價格。這影響一切競爭的物價,最後整個社會也許全被捲入「忍痛出賣」的旋渦,結果是壓低一般的物價水平。「忍痛出賣攪亂供求法則」,因為這種出賣不是為了取得利潤,而是為了還債和保持償付能力。
這種恐慌的還債措施實際上減少銀行里存款通貨的數額,現代商業十分之九是用這種通貨進行的。當一筆對商業銀行的債務由債務人用存款支票償還時,就是數額相等的存款通貨消滅。在正常的時候,會有新的借款恢復銀行的存款。可是,在跌價時期風險很大的時候,這種存款的恢復就不會發生,於是「信用通貨」收縮。因此我們有費希爾的「債務循環」,作為在改變信用貨幣額和一般物價水平上的主要因素。
預期的風險就是那些控制產業並且有責任對一切其他參加者作種種支付的人的憂慮或信心。風險折扣是現在的估值中最重要的因素。如果像費特所說的那樣,時間折扣以等待 的方式滲入一切價格,那麼,時間折扣就以利潤預測 的方式更顯著地滲入一切價格。利潤預測在波動很大的普通股的價格上最為顯明,在政府債券的價格上最不顯明,可是它影響一切價格、證券和商品,這是盡人皆知的事實。物價看漲時樂觀的預測降低風險折扣,因而增加對一切其他參加者的服務的需求。悲觀的預測增高風險折扣,既減低需求又減低付給其他參加者的代價。
企業界在不同時間和地點賦予利息折扣和風險折扣的比重,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已經產生了「預測」這一種新的專門職業,特別在大戰以來是這樣。在經濟科學史上,未來性第一次在經濟理論中取得一種數量的具體表現。有了威克塞爾所主張的世界範圍的獨占性的中央銀行的一致行動,以及貼現率變動的幅度可能從百分之一高到百分之六甚至百分之十,沒有疑問,威克塞爾的建議可能在引起物價下跌方面發揮較大的威力,大於在引起物價上漲方面。現代的利潤邊際微小,很少的產業能在世界範圍的百分之十的銀行利率下繼續經營,另一方面,低到百分之一的銀行利率本身顯然不能刺激物價上漲,如果風險不利。對威克塞爾的批評,不應該假設一種永遠低的銀行利率,作為問題的關鍵,而應該著重說「預測」這一門職業目前還很幼稚,以及把控制銀行利率這樣重大的權力付託於各國中央銀行的一致行動,含有政治上的危險。
6. 實驗的嘗試
以上對桑頓—威克塞爾理論的分析,從英國和其他國家在1931年9月間停止黃金支付時所採取的政策中獲得相當的實證。英格蘭銀行採用了1802年的桑頓學說,這是該行在桑頓批評它1797年以後的政策時所沒有做到的。瑞典銀行採取了同樣的行動,比較更接近於瑞典經濟學家威克塞爾的主張。可是它們在決心防止物價上漲方面的措施,超過了桑頓—威克塞爾理論所建議的程度。它們把銀行利率分別提高到百分之六和百分之八,在這種利率的條件下,利潤邊際很小的企業不能借款擴充營業。確實,它們獲得了成功,特別是瑞典,把物價穩定在1931年9月當時的水平上達兩年之久,可是沒有恢復充分就業和生產,而美國的黃金價格繼續很快地下跌,就業和生產日益減少,直到1933年3月又一次停止黃金支付時跌勢才被遏止,這一次是由總統的行政命令公布施行的。
7. 戰爭循環
然而,必須注意,1920年以來使差不多所有的國家不得不放棄金本位的物價下跌,不是由於任何「自然」趨勢,而是戰時膨脹和後來收縮的結果。這是人們公認的事實。
實際上,威克塞爾在他的穩定物價的學說里明白地排除了戰爭以及為了應付戰爭的黃金集中,並且他不可能預見到戰後中央銀行的集中黃金。我們考慮他的學說和其他別人的學說,主要地是關於它們說明短期「信用循環」怎樣上下變動,和物價上下的長期趨勢構成什麼關係。
可是,如果我們檢查這些所謂物價的長期趨勢,就會發現它們也是大約三十年中的信用循環。這些變動的趨勢不是決定於發現金礦或銀礦那種偶然事件,而是大部分決定於戰時的財政措施,這些措施利用紙幣和中央銀行的商業信用,創造對商品和勞動的需求,為戰爭服務。從1815到1849年的下降趨勢,是在英國用桑頓的「紙幣信用」應付了一場二十五年的世界戰爭以後。 [259] 從1865到1897年的下降趨勢,是在一次美國的革命、南北戰爭以及美國輸出現金到其他國家而在國內用政府信用替代以後。1920年以後的下降趨勢,在一次用信用應付戰費的戰爭以後,可能同樣地又會繼續三十年(到1950年),除非由世界範圍的一致行動加以扭轉。在本書寫述時,1933年11月,各國在一切國內和國際利益衝突的問題上,無論是在經濟、貨幣或者軍事方面,都已經肯定不能合作,未來的事很難逆料。風險折扣是百分之一百。
只有一點自從威克塞爾的主張以來所有的理論差不多是意見一致的——用一致行動從長期蕭條中取得復甦 ,比用一致行動來停止一種通貨膨脹 ,以免引起後來通貨收縮,較為困難。
8. 自動的和管理的復甦
我們於1933年11月結束本書的寫作。最近這八個月來——歷史上第一次——一個偉大國家已經命令它的領袖引導他們走上一種管理的復甦,不是以前屢次蕭條以後那種自動的復甦。以前只有過兩次,在兩次重大的戰爭循環的末尾,1847年和1897年,蕭條曾達到同樣的深度。可是這一次,距離戰時的繁榮高峰還不到十三年,而不是三十年或者更多的年數,各國已經著手要實現一種管理的復甦,不再聽任自然法則的支配。從列寧的共產主義以及墨索里尼的法西斯主義開始,擴大到羅斯福的民主主義、希特勒的納粹主義、日本的軍國主義,不同的國家各以自己的方式尋求一種管理的復甦,要在資本主義文明的戰爭後恢復元氣。
在美國,國會已授予總統暫時權力,運用從法國革命的世界戰爭留傳下來的兩大利潤學說——利潤份額論和利潤邊際論——來保全資本主義制度,運用其中的一種或兩者同時並用。和任何偉大的領袖一樣,他在緊要關頭,選擇當時似乎是關鍵的因素,作出決定,然後把這方面的決定交給下級執行,他本人又立即轉入下一步的關鍵性因素。可是各種因素非常的多又非常複雜,以致到處發生敵對的意見。資本主義分子轉向法西斯主義會保全他們的利潤邊際。其他的人嚮往共產主義或者自願的集體議價和規則,那會重行分配份額,防止一種日益增長的利潤邊際,甚至會廢除利潤邊際。
在每天千變萬化的變動中,沒有一本書或者若干本書能出來得那樣快,趕得上文明的運轉。那是一種需要由每天、每小時、每周出版的刊物處理的問題。一本書只能提出一般原則和研究的方法。作者以及所有其他的人,在他們自己選擇的原則和方法的指導下,必須注意解決眼前的迫切問題,這種問題大家差不多一樣都碰到很多。沒有人能預言一個偉大的領袖將做些什麼,或者一些國家將做些什麼。我們在這裡不管他們,我們留心觀察和參加活動,各人在自己的小角落裡,等待機會,一天一天,一周一周,都是這樣。
Ⅸ 社會
1. 從成本到份額
用制度的資本收益的概念代替物質的邊際生產力概念,還有一種比以上討論的實用主義學說更深遠的社會哲學的基礎。它涉及社會本身的性質,作為經濟科學的實際運用的概念。它使我們必須要問:「誰是社會?」這個問題。是資本家嗎?是地主嗎?是工人嗎?威克塞爾的學說,繼承李嘉圖、哲逢斯和龐·巴維克,把社會人化為資本家追求著利息和利潤。社會因此有一種生產成本,它的純所得就是這種利息和利潤。
實際上,所有的經濟學家都採取社會的觀點,不管他們是個人主義者、共產主義者、法西斯主義者、資本主義者或是相信其他的主義的人。這就要求他們必須了解有關制度的買、借、貨幣、習俗、法律、資本化等種種交易,才能了解物質的實體。一切社會生產目標所在的最重要的實體是消費物品。可是,這些消費物品又是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這種生活條件的基礎上,人們能生產更多的消費物品。消費物品是社會程序的開端和結尾。這些東西構成真實工資、真實利潤、真實利息、真實地租,不同於名義的或者制度的工資、利潤、利息和地租。
李嘉圖創立了那種觀念,認為社會資本不是工具或機器,而是資本家和地主供給勞動者的若干消費物品。這是社會的生產成本。可是利潤、利息和地租是資本家和地主取得的消費物品「淨收入」。因此,李嘉圖把「社會」描寫為由資本家和地主組成,不是由工人組成。資本家供給工人的消費物品的數量是真實資本,而機器和土地的肥力是人類的發明,用來增加勞動的生產力,以便在勞動的生活費用以外,可以取得一種利潤、地租和利息的淨收入。他區別了「勞動、資本和機器」。機器不是資本,它是生產力,如同地力是自然的生產力。社會資本是由資本家供給而由工人消費的物品。 [260]
卡爾·馬克思採取了同樣的見解。他的資本家和地主是那些占有消費物品「總收入」的所有人,他們預付給工人維持生活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消費物品;資本家和地主,在生產結束時,把除掉他們原來供給的數量以外的剩餘消費物品,留給他們自己,作為地租、利息和利潤。馬克思的「剩餘」就是李嘉圖的資本家和地主的「淨收入」,可是馬克思認為它完全是非勞動所得。
哲逢斯沿襲李嘉圖和馬克思的說法,可是不用工時而用貨幣作為計量的單位。同時,哲逢斯認為社會資本是供應給工人的消費物品的數量,等於資本家的「投資」;可是地租、利息和利潤是社會淨得的消費物品的貨幣價值,這是資本家和地主在除了他們付給工人購買消費物品的貨幣工資以外所得的淨收入。
可是哲逢斯,由於用貨幣而不用工時,用「自由」資本和「投入」資本這些新的重要的概念,替代了古典的和共產主義的「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概念。按照哲逢斯的概念(後來被威克塞爾採用),自由的或者未投入的資本的定義,不應該包括以前經濟學家曾包括在內的各種各樣的流動商品,例如原料、消費物品、存貨、貨幣——以前經濟學家由於以形體上能動的東西作比而致誤解——而應該只包括工人用資本家付給他們的貨幣工資所買進的消費物品的數量。這些貨幣工資是資本家的全部投資 [261] ,可是,用它購買的消費物品的數量,不僅是真實 工資,而且是社會生產成本,因此這是在「自由」資本意義上的社會資本。勞動的消費物品是自由資本。
然而,一經工人把他們的工作加在資本家所有的自然物資上,這加上去的價值變成了資本家的財產,由那麼多勞動的消費物品所代表的那麼多自由資本就不見了,它的等值物變成了資本家的投入資本。在哲逢斯和威克塞爾的學說里,和李嘉圖及馬克思的看法相同,利息、利潤和地租現在成為工人在他們以前的消費量以外所生產的多餘的消費物品。這些額外的消費物品是資本家的「剩餘」。
龐·巴維克在李嘉圖、馬克思和哲逢斯的學說里作了兩點改變。只靠勞動——包括那些收入利潤作為「業務管理的工資」的人——不能生產財富。勞動和管理必須獲得自然力所作的「物質的服務」的幫助。因此,從社會觀點來說——這種觀點顯然撇開財產權不談——不僅工人和經理必須在生產以前預先獲得消費物品的供應,而且那些供給自然物力的使用的人必須獲得消費物品為報酬,而後生產才可能開始。這些物質服務的「使用費」,龐·巴維克稱為「租金」,不是像李嘉圖所謂自然增值那種狹隘的經濟意義,而是像歷史上的租金的意義,作為對任何東西的使用 的代價,例如房屋的租金、機器的租金、農場的租金、馬的租金、僱工的工錢,可是不是為了使用資金而付出的利息。不過這些租金不是貨幣租金,因為他已經排除了貨幣。如果是這樣,他的租金必須是消費物品,這些消費物品,在資本物品的使用可能開始以前,不能先消費掉。
龐·巴維克的這種概念被威克塞爾所採用。消費物品因此不僅是一種工資經費(包括管理經費),而且是一種租金經費。 [262] 它的意義在於必須在生產以前預先供給,以便使工人以及勞動在生產中所需要的自然物力一起投入生產。龐·巴維克曾說過,資本主義經濟在於不僅使用勞動(包括管理),而且使用土地及土地改良,為了創造未來的消費物品;反過來說,現在的消費大部分是從過去的勞動和土地使用中得來的。物質的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是勞動和自然力兩者的產物,正如有勞動力的工人必須在生產以前給予他們生活所需的消費物品,自然生產力的所有人也必須在生產以前獲得消費物品作為報酬。一種是消費物品的工資經費,另一種是消費物品的租金經費。 [263]
龐·巴維克使它和這些工資經費及租金經費發生關係的觀念——被威克塞爾採用的觀念——是未來的消費物品在現在的低估,結果較少的現在的 消費物品等於較多的未來的 消費物品。既然工資勞動者和租金收入者對現在的消費物品的估價高於對同樣的未來物品的估價,那按照他們的現在估價供給他們現在消費物品的資本家,在換取較多數量的未來消費物品中,獲得貼水 作為利息。
兩者的區別在於那消費物品是在生產時期以前收入還是在生產時期以後收入。如果預先收入,那是消費物品的社會資本。如果在生產時期結束以後收入,那是消費物品的自然利息,是在生產以前消費掉的數量以外的東西。「自然利息」——就是,資本家所得的消費物品——不是 預先收入的。它是在生產程序已經產生了必要的剩餘以後 收入的。可是「自然」工資和租金——就是,工資和薪水收入者以及租費收入者的消費物品——是預先收入的。它們因此是哲逢斯的「自由」資本。而任何作為利息收入的消費物品總不是預先收入,因此不是社會資本。
這未來性的採用是龐·巴維克的特色,使他成為最偉大的經濟學家之一,沒有他的創見,不可能得到研究現代問題的線索。
然而,結果是一種唯物主義的社會概念,在這種概念以及李嘉圖、馬克思和哲逢斯的學說里,工人是動力機器,由資本家用消費物品作為燃料加進去,以便為資本家生產更多的消費物品。可是,在加入未來性的龐·巴維克看來,「租金」或「物力的使用」也必須先有相當的準備,然後生產才能進行。他因此區別了地主、工資收入者以及一切其他供給物資的人,和那些從未來生產中取得收入的資本家。
可是,這是一種極有趣的妙法,藉此從經濟科學裡排除「權利和關係」,把它完全建立在物質和快樂上。 [264] 在物質方面,龐·巴維克回到李嘉圖以前的自然生產力和人一起工作那種說法,勞動本身是一種動力機器,必須用煤和其他消費物品供給它。在心理方面,他使那些等待一段 時間取得消費物品的人成為未來的消費物品貼水的唯一受益人。因此,他使那些依次在各時間點上從交易中獲利的人完全沒有實際的地位。他完全從取得利潤的時間點移轉到積累利息的時間間隔。
由於說自然是生產的,和生產的勞動一樣,他回到了魁奈和斯密的自然恩惠的觀念。這完全符合他的一般哲學,認為現代生活已經從李嘉圖、雪梨耳和馬克思的「痛苦經濟」改變到一種「快樂經濟」,類似十八世紀理性時代的上帝恩惠、世界豐裕和人間幸福。可是他用迂迴生產過程的更大的技術生產力代替了神的恩賜。
他竭力從經濟科學裡排除出去的私有財產的權利和關係,又由一個邊門裡帶回來了。因為消費物品當然不是付給「自然」的;而是付給自然的所有人 。這樣,由於排除財產,他排除了經濟科學中的稀少性。這又符合他的快樂和豐裕的哲學,因為只有稀少的東西才被人占有。
從這種同樣的技術豐裕的哲學,龐·巴維克推論出他的「選擇」學說,稱為效用成本,或者較大和較小的兩種快樂的選擇——拿這個問題來說,是現在消費的快樂和未來消費的快樂的選擇。在這種推論中,他不注意凱雷—巴斯夏的關於較大和較小的兩種痛苦的選擇的稀少性學說。
有人提出問題:為什麼利息不由社會用消費物品的形式預先付給,以便使所有人等待?誠然,從個人的觀點來說,收取利息的人必須放棄現在的消費,等待未來的消費。在那未來到達以前,他不能取得他的消費物品的真實利息。可是從社會觀點來說,是不是這樣呢?
還有利潤也必須考慮在內。「利潤」這個名詞,在早期的學說中,和一方面利息以及另一方面業務管理的工資,都分別不清。作為業務管理的工資,它們後來被列在勞動的一面,作為管理的勞動的報酬;這樣,就必須先付。這是馬克思、哲逢斯和龐·巴維克的分類法。可是,即使如此,利潤還不是和利息實際上分別得很清楚,如果仍然假設利潤對利息有一種平均的關係,利息增長的時候利潤也增長,利息降低的時候利潤也降低。這種假設是不正確的。
但是,利潤仍然是未來的 利潤。從個人的觀點來說,利潤和利息一樣,不到未來不付給,甚至不知道。只有在未來它們才成為消費物品的真實 利潤。可是,從社會的觀點來說,為什麼利潤不像工資和租金那樣,也在生產以前預先付給,以便使那些有企業才能的人承擔風險以及負起對別人的責任,必須在未來付給他們工資、租金和利息,以及借款的本金?
這些問題,不管它們似乎多麼微瑣,卻涉及社會本身的性質。如果將社會人格化,那麼,社會就有一種以消費物品為形式的生產成本,必須在生產以前預付,結果社會成為資本家,等待那構成利息和利潤的消費物品。可是,如果社會只是一個名詞,它的意義是一個運行中的機構里所有的參加者的共同行動,那麼,它的成本就不是成本,而只是參加者個別地和集體地所能支配的總出產中的份額 ,為了使機構運行不停。工人不再像自然力那樣,是動力機器。他們是公民,具有地主和資本家的一切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當然,社會完全不知道什麼痛苦、成本、等待、收入、價值或利潤。它根本什麼也不知道。一切所知道的東西都是由個人知道和據以採取行動的。他們所知道的是他們能取得社會出產量中若干的一份 ,只要他們被認為是那機構的一部分,只要他們參加工作,使它運行不停。
因此,社會成本不是一種成本——而是個人通過現行財產制度所取得的社會出產量的份額 。它是一種份額,不預先支付,但是預先議定 ,以便誘使所有的階級不致保留著他們占有而別人需要的東西。那份額是「勞動所得」或者「非勞動所得」,沒有關係。它總是財產、自由和政府的制度要求人們在繼續不斷的未來必須支付的一種份額,以便機構可以繼續運行。所有的參加者,不僅資本家,都在指望著未來而行動。因此,一切預期的 消費物品,無論是最奢侈的生活或者最窮的工人最刻苦的消費,甚至兒童、乞丐和精神病者所消費的物品,都應該認為不是社會成本,而是生產的社會份額。從制度觀點來說,最後提到的那一種可以作為捐稅出現。從社會觀點來說,它們是需要用捐稅購買的消費物品。因此,一切消費物品都是社會資本,在現行財產和政府的制度下,需要不斷地消費,以便生產可以按照實際情況繼續下去。
這樣就看出兩種對立的社會觀念——機械論的和制度論的。機械論的觀念排除私有財產,可是從所有權這個邊門裡又把它帶回來,為了提供一種誘因,刺激人們工作、儲蓄以及冒險,從事於未來消費物品的生產。制度的觀點是所有權本身,這種所有權提供了誘因,由有組織的社會用來維持機構的運行。機械論的觀念具有物質東西的有形的實體,可以被處理、消費、享受、生產。它容易被常識所接受,是唯物主義和心理學派經濟學家的確實的根據。制度的觀念很難捉摸,因為它所考慮的一切物質的東西都在或近或遠的未來,它們只在對集體行動的穩定性的現在的預期中存在。這些現在的預期,我們稱為談判的心理,它是集體的預測。
然而,所有的參加者都不能靠未來的 消費物品生活。現代制度的組織,如果運行順利,用利息折扣和風險折扣的方法,供給現在 的消費物品。龐·巴維克的未來性是財產權。
2. 整體和它的部分
(1)械結構、有機體、機構——懷特海說過,十八世紀科學的方法,在關於部分對整體的不斷變化的關係上,沒有整體的有機統一性的觀念。因此,他在陳述現代科學的方法時,構立一種公式,包含一種在瞬息時間發生的「事件」和一種「有機的機械結構」,作為不斷變化的許多事件的時間連續。「事件」具有保留、持久反覆的特性,它本身是動的機械結構在瞬息時間的一個橫斷面。可是那機械結構本身是「有機的」,因為它是一種延長的、不斷變化的事件的交織,具有一種過去、一種現在的實在以及包含在現在事件中的一種未來的生命,用懷特海自己的話來說。
顯然,當懷特海把「有機的機械結構」和「未來生命」這些觀念注入自然科學(從質子到宇宙)時,他採用了從生物和人類心靈轉移過來的比喻。因此,我們需要區別一種物質的機械結構和一種有生命的有機體,區別一種有機體和相應的社會制度,這種制度我們稱為運行中的機構。懷特海的「有機的機械結構」,比較顯明地說,是一種動的機械結構;可是有生命的軀體,從微生物到人,是一種運行中的和會死的有機體;社會制度是一種有目的的運行中的機構,它生活在未來可是行動在現在。如果我們要繼續進行對比,那就可以說,機械結構是一種無生命的事件的連續;在有生命的有機體中,相當於物理學裡的事象的東西是新陳代謝,它把無生命的物質變成有生命的物質,又變回無生命的物質;在社會組織里,相應的「事件」是交易,它們的預期的重複和運行法則是一種進行中的機構。
如果我們要找尋一些標誌區別的特徵,可以用來把各種不同的「部分—整體」關係在它們自己的範圍內統一起來,我們就得找尋每種關係特有的原則。這種分析採取以前在有關理想類型的討論中所用的方法。就這個目的來說,自然的機械結構的原則是盲目的壓力;有機體的原則是生存競爭;運行中的機構的原則是共同行動,為了預見的未來目的。換一句話說,自然的機械結構的原則是「能力」,有機體的原則是「稀少性」,運行中的機構的原則是「願意」。
所以要尋求這些起統一作用的原則,就是因為部分對整體的關係;這不過是陳述相對性學說的另一種方法。每一部分在維持整體的生存上執行一種任務,結果一個部分發生的變化會引起其他各部分的變化,因而引起整個機械結構、有機體或者機構的變化。這些機能的變化在各部分中間進行著,它們本身個別地是事件、新陳代謝或者交易;它們的反覆發生,不管在什麼特有的行動規則之下,是整個的機械結構、有機體或者機構。當然,我們用「能力」、「稀少性」和「願意」這些名詞,不是指實質和實體,而是一種相似性的原則,貫穿著所有的不斷變化的部分,這種原則實際上是由研究者構想出來,把各個部分維繫在一起,成為一種持久的統一形式。
可是,這些運行中的機構有兩個部分,兩者都不是機械結構或者有機體,因為每一個部分代表兩種人類意志的控制。一個部分我們稱為「運行中的工廠」,或者預期的對自然的技術控制。另一個部分是「運行中的營業」,或者預期的交易的連續,適用於利益的衝突、相互依存以及從衝突中造成秩序的業務規則。
因此,「運行中的」這個字眼,和上面我們提出來作為適用於自然科學的那個「動的機械結構」,意義不同。一個運行中的機構必須有預期才可能存在。它實際上生活在未來,而行動在現在,因為它是人類意志現在向著未來的結果在行動。可是,在一種應用於自然物力的動的機械結構中,卻沒有這種原則。它只是「動」,並不預期或指望向哪一個方向動,也不在現在使用什麼會在未來產生任何結果的工具或手段。可是運行中的技術工廠和運行中的營業是由人類意志所創立,那意志預期它們進行到某種目的地,達到一定的目的。如果預期終止,它們也就停止運行了。
運行中的工廠和運行中的營業這兩部分,每一部分本身可以作為一種整體看待,有它自己在時間點上的「事件」,只要不認為這兩者各自與那「運行中的機構」無關,這機構是它們所組成的較大的整體。
這樣說明了以後,「機械結構」這個名詞,用在人類控制下的自然力上,是會引起誤解的。恰當的說法是一種人為的機械結構,最高限度可以用到像「機器時代」這樣的名詞,那是從石器開始到無線電為止。和這個並行的是另一種人為的結構,運行中的營業。兩者都是靠集體的意志。因為這些理由,我們創立兩種類型的經濟學,彼此互有關係,一種是工程經濟學,它的原則是效率,另一種是所有權經濟學,它的原則是稀少性。
「經濟」這個名詞本身的意思是指怎樣配合各部分,取得最大成果或者花費最少努力的整個活動。因此「經濟」這個名詞向來意味著一種「部分—整體」的關係。可是,最近四十年中在經濟學家的手裡逐漸形成了關於這種部分—整體關係的比較精確的和可以測量的公式,作為兩種互有關係的「營業額」以及「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公式。第一種標誌著從舊時物質流通的觀念轉變到現代周轉速度的觀念。第二種標誌著機械的平衡論轉變到對自然力和別人的活動的意志的控制。營業額是周轉重複的速度,可是對限制性因素的控制是怎樣可以利用這些快的或慢的周轉來指導未來的變動,達到所想望的目的。
(2)重複的速度——在以前討論營業額或周轉額時, [265] 我們注意到龐·巴維克所採用的一種平均生產周期的估計,從消費物品供應給參加者起到他的「迂迴的」生產方法生產出消費物品為止,作為五年。龐·巴維克解說這種生產周期系根據勞動力的數量,可是哲逢斯的解說系根據為了使用勞動力而付給工資勞動者的貨幣的投資。威克塞爾採取哲逢斯的概念,構成了一種平均投資周期的觀念。這種周期是為了創立資本而發行的長期債券的平均期限。
那麼,這就是威克塞爾的平均投資周期。因為,在工資、利潤、地租和利息已經支付以後,以及從而生產出來的物質的東西立刻作為原料用掉或者逐漸地由於損耗而用掉以後,剩下來歸於資本家的是一些什麼東西呢?他已經付出的錢不會留下來,以前所買進並且被那些已經取得他們的服務報酬的人消費掉的消費物品,當然也不會留下。留剩下來的只是一種賬目,記載著為了生產技術資本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按它們當時的價格計算。這賬目是威克塞爾的所謂個人「投資」,可是所有的這種投資的平均持續期間,既是平均生產周期,又是平均投資周期。
由於他的社會周轉的概念,威克塞爾不得不把作為自然資本出現的消費物品總數量和作為本周期中自然所得出現的較多的消費物品總數量加以比較。周期結束時那較大數量中的超額部分 決定於資本的邊際生產力。這是他的所謂自然利息。因此可以看出,他採用一種穩定的平均物價,以便達到一種穩定的消費物品數值作為自然資本的概念,是很有意義的。 [266] 由於假設在生產周期中物價的平均數始終穩定,實際上就撇開了貨幣,只剩下從周期開始到周期結束時消費物品數量上的變動。數量增加的多少將決定於資本的邊際生產力,這增加部分將歸於投資者和企業家作為利息和利潤。這樣,用威克塞爾的舉例來說:假定投資者在周期開始時付出一百萬美元作為工資和地租,工人和地主用它購買價值一百萬美元的消費物品,可是一年結束時由資本賣給工人和地主的物品只賣得一百萬美元,假設平均物價穩定不變——這就沒有剩餘可以作為利息和利潤。可是,如果由於邊際生產力的結果,年終賣給工人和地主的消費物品賣出了一百一十萬美元,那麼,假設物價穩定,就是邊際生產力增加了消費物品數量百分之十,這百分之十的增加歸於投資者作為「自然利息」。假如邊際生產力在消費物品的數量上只造成百分之六的增加,而平均物價始終穩定,那麼,自然利息就是百分之六,依此類推。
然而,必須注意,李嘉圖、馬克思和龐·巴維克運用他們的「平均勞動力」達到同樣的目的,構成了威克塞爾用他的平均物價穩定所達到的那種資本數值不變的概念。他們達到這個目的,也是用同樣的方法,假設貨幣購買力不變;可是他們用平均勞動力代替了平均購買力。
因此,我們應該注意,威克塞爾的自然利息學說並不像有人認為的那樣,混淆物質生產力和價值生產力。 [267] 他充分考慮到價值的兩個可變的方面,數量和價格。物質生產力是數量的生產,可是「價值」生產力是按當時價格賣出那些數量所獲得的貨幣收入。在威克塞爾的學說里,不是撇開價格不談——只是由於假設一種穩定的平均價格而假設價格為始終不變。人們忽略了威克塞爾的平均物價穩定的概念,就可能產生誤解,認為威克塞爾混淆了價值生產力和物質生產力。他並沒有混淆這兩種生產力,而只是假設了一種不變的平均物價,因而他的價值生產力跟著他的邊際生產力比例地變動。
李嘉圖的「自然」資本是指定給工人的消費物品的數量,用生產這些東西所需要的工時數為計量標準。他不認為機器或地力是資本——它們只是工具,可以增加製造業和農業里所使用的勞動的生產力,使生產力高於在生產過程中所消費的物品的數量,用平均工時為計量標準。李嘉圖認為,資本是工人所需要的消費物品的數量,它的不斷變化的數值由一種不變的單位為計量標準——需要用來生產它的平均勞動力。由機器或地力的生產力所造成的、超過此項不變的數值的任何剩餘消費物品,供給了地租、利息和利潤。 [268]
可是「資本」的物質的意義,像正統派的財富的意義那樣,具有物資和所有權兩重意義。馬克思承襲了李嘉圖,可是採取所有權的意義,不採取物質的意義。他有一種類似的不變的計量單位,平均工時,那給了他類似的產出的勞動價值。可是,他的「資本」是所有權的價值,不是李嘉圖的物資的價值。
我們在這本書里想要糾正這些靜態的雙重意義,代以表示活動的說法。相當於物資的表示活動的說法是勞動的投入和使用價值的產出。相當於所有權的表示活動的說法是貨幣的支出,這是投資,以及貨幣的收入,這是產出的銷售。
因為,勞動的投入所創造的,畢竟不是物資,而是物資的使用價值。這些使用價值是銷售出去的產出品。全部社會總產量是從土地起直到零售商為止所創造的全部新的使用價值,為了代替那些損耗、陳廢和消費掉的東西。那麼,如果技術上的周轉每五年一次,意思是一切體力、腦力和管理的勞動所創造的全部使用價值,平均每五年用光和再創造一次,或者折舊、陳廢和消費合在一起的比率是每年等於總量的百分之二十。在平均生產周期中,每年必須創造各種使用價值總量的五分之一,來補充折舊、陳廢和消費。
可是,所有權的移轉,像我們已經說過的那樣,以大概七十至一百倍的速度進行。就全國作為一個整體來說,可以假定所有權的周轉比物質產品的周轉要快一百倍。在投機的時期也許快二百倍,或者在極蕭條的時期只快五十倍。
關於我們在這裡稱為所有權的周轉或金融的周轉的現象(有別於技術的周轉),有三件事必須加以說明。一件是貨幣和所有權的價值的一致。另一件是賬簿「借方」記錄的周轉。第三件是產生這些借方記錄的貸款的周轉。
所有權或法律上控制權的周轉和所有權的貨幣價值的周轉是一致的。證券市場上一張金額一百萬美元的支票和商品及勞動市場上一千張每張金額一千美元的支票,對於周轉的速度是同樣重要。或者,支取現金十萬美元分發工資給五千名職工,不比購買證券所付的一張金額十萬美元的支票更重要。所謂「流通中的貨幣」,那主要地付給工人和零售商的貨幣,不過是那麼多的數額記入存款人賬戶的借方。那附屬的「從甲手到乙手」的流通受賬戶的借方記錄的支配。
因此,每一筆借方記錄是存款人資產上的「支出」,換取證券、商品或者勞動產出的所有權;在勞動程序正慢慢地對原料加上使用價值的同時,同一原料因為所有權的關係現在已經成為商品,在它本身還沒有受到任何重要改變以前,可能在中間商手裡變更所有權十次到十五次。
貨幣市場上的情況是若干數量的存款,比方說五百億美元,它似乎是一種貨幣的數量,其實是債務交易的重複,估計平均每十五天到二十天重複發生一次。人們在交易中對所有權所作的估價造成若干債務,由存款人開出的銀行支票代表,這些支票用來支付為了買進其他所有權而承擔的其他債務。如果銀行所負的存款債務的平均數額是五百億美元,周轉率是每年二十次,那麼,人們在買賣的交易中所轉移的所有權的實際價值是每年一萬億美元。
每一次所有權的賣出是銀行里的一筆新信用,和一套新的對賬戶的借方記錄。這些借方記錄中只有一部分是購進商品的支出。可能其中三分之一或一半是為了換取無形的或無形體的財產而支付的代價。證券交易所,因為周轉迅速,需要大量的「貸」和「借」的記錄。到期利息的支付不代表商品價值的移轉。捐稅的支付也是這樣。實際上,所有各種交易造成的一切債務的支付,都可以歸結為一個說法:「價值等於借方記錄的所有權的移轉。」這些被轉移的價值的記錄,如果完全的話,就會是賬戶上所有借方記錄的總數,這借方記錄代表著債務的創造、轉賣和消滅,這些債務等於人們在買賣的交易中對所有權所作的估價。
金融的或財產的周轉的另一部分是創造存款的那些貸款本身的周轉。我們可以估計貸款交易的周轉率是每年十二次或者每月一次。因此,技術的周轉也許是一千五百天一次,而貸款的周轉是三十天一次,賬戶借方的周轉是十五天一次。各種周轉在時間、地點和種類上變化很大,可是這些數字是根據它們通常的相對速率而作的推測。
賬戶的借方記錄可以作為按照所表示的價值成交的所有權的移轉,可是它們不能說明被占有的不同對象的區別,因此需要進一步的分析。一種重要的區別是新商品的創造和現有商品的所有權的移轉兩者之間的區別。新商品的創造是勞動程序,僅僅對自然物資加上形式、時間和地點的使用價值。它的可以計量的相等物是工人的工時投入。
可是這些工人是他們的勞動力的所有者,必須給以報酬,不是為了他們的產出,而是為了他們的勞動力投入。他們的產出歸商品市場處理。對他們的勞動力投入的所有權是勞動市場上的專門對象,可是在「自我就業」或者自己經營業務的時候,這種對勞動力投入的所有權就隱蔽在他們的產出的價格里。這些可以稱為隱蔽的或轉變的工資。
這是股票市場上熟悉的發行「新股」和償還老股的區別:新發行股意味著新建立或者擴充設備。因此工資,無論是明確的或者隱蔽的,總是「新發行股」,為了創造新使用價值——可是這些新股是由在商品市場上轉移新使用價值的所有權來償還,附帶相當的余頭,以備支付利潤、利息和租金。
這相當於哲逢斯和威克塞爾在他們的投資的概念中所作的區別。投資是為了換取勞動力或入量而支付的工資(明確的或隱蔽的),它創造新的使用價值;可是商品的銷售是投資的移轉,一種對「舊發行股」的償還。
因此,由於周轉(或重複的速率)的概念,我們對於所謂社會的全部消費物品既是社會資本又是社會收入那種似乎矛盾的說法,得到一個解決。如果我們採用龐·巴維克的平均生產周期作為一種有用的經濟概念,可是加上制度觀點的所有權概念,那就是一種周期,在這期間一切固定的和流動的資本——我們稱為技術資本,相當於用錢購買時的投資——從歸於全體參加者作為收入的消費物品被改變為或者被再生產為可以銷售的出產品,使用著全體參加者為了預期的消費物品而願意貢獻的一切工具。
在這種平均生產周期中,比方說五年,社會的全部「儲蓄」——我們現在可以稱為物資的所有權——也消滅。可是,它們作為新產品的所有權再出現。由於採用那估計的五年,而不是一年,連技術形式的一切使用價值以及它們的所有權形式的投資,平均在大概五年中都消滅和更新;它們在所有權方面的變動卻是平均十五天更新一次。因此,只是一種雙重的程序,進展的速率不同——一種分不清頭尾的周而復始的程序——消費、生產和消費;投資、償還債務、再創造債務;取得所有權和變換現款。
我們所說的那種周轉率的概念,和一切人類的解釋一樣,只是一種思想的方法,為了給那些不知從何時開始也永遠不見結束的事物設立一個開端和一個結尾,從而使我們能更好地為它預作準備。如果,平均來說,人類的一切產品確係在創造出來以後的五年內消滅,人們就更了解損耗和折舊所需要的大量經費,更了解把債務延長到下代以及由於減低價格而增加債務負擔的害處,最好是維持適當的物價,足以補償你前進中的折舊和陳廢。而且,如果由於貸款交易,每年貨幣被創造和再創造三十次,那就不是一種人類所不能控制的物質東西的循環,而是一種不斷消滅的數量,可以根據集體的人類意志,使它再出現或者不再出現。
我們因此可以看出威克塞爾那種由銀行在變更利率方面採取一致行動從而調節一般物價水平的學說的意義。用提高或降低銀行利率的方法,大約只需要三十天就可以改變存款的總額。這種存款數量上的變動可以反映所有權移轉額的變動,或者所有權移轉時價格上的變動,或者短期貸款和貼現的數量上的變動。
因此,從制度觀點來說,社會的組織是個人和企業機構的不斷變動的資產和負債,這種資產和負債又是經濟的誘因,使得人們工作、等待和冒險。由於集體行動而能生效的買賣、徵稅和預測的制度,擴充或者限制投入和產出,或者向不同的方面或遠近不同的未來時間移動投入和產出。買賣的和限額的交易的組織,在法律的認可下,既決定社會產出的份額,又使社會機構繼續運行或不繼續運行。可是,社會的工程組織是物理、生物和心理等科學的發展,它們使人類能控制自然和人性,根據全世界的「償付」和「履行」社會的集體行動,取得幸福或招致毀滅。
3. 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 [269]
周轉的原則給了我們對經濟交易中部分—整體關係的統計的測量標準,而「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原則,如果改變為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就表示出那產生這些結果的意志的程序本身。這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原則,從李嘉圖時代起就逐漸形成,到現在已經成為一種極其重要的研究工具,用這種工具可以使老派的平衡的說法讓位,代以人類能通過交易來控制物質環境和社會環境的實際程序。因此,這種原則應用在兩方面:通過管理的交易來控制物質的力量,產生相當的效率,用產出投入的比率為測量標準;以及通過買賣的交易來控制別人,用支出對收入的比率為測量標準。一種是運行中的工廠,另一種是運行中的營業。因此我們把一種叫做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效率」的意義,另一種叫做「稀少性」的意義。一種是對自然的「控制」,另一種是對別人的「控制」。在關鍵交易和一般交易的意志的意義上,兩者的結合是運行中的機構的意義。
(1)效率——當然,誠如一般常說,人類不是從「無」中創造出東西來。人只是控制自然的力量,使它們為人工作。這種工作的結果是使用價值。因此使用價值不是一種屬於外在物體的消極的東西。它是自然的積極的能力,由人加以控制,為自己的目的服務。化學的、物理的和生物的能力是自然的元素,或者使用價值的「實質」,通常稱為「自然力的」效用,或者不如說自然力的使用價值。可是這些元素僅僅是未被利用的自然的活動力。它們必須在被使用以後才真正成為使用價值,這意味著在人類未運用腦力、體力和管理能力加以控制以前,它們不是使用價值。如果有二十萬種化合物是自然界所沒有的,這些就是使用價值。自然的元素對人無用,除非運用人的體力、腦力和管理能力使這些元素按照人的意思或需要發生作用。人所做的工作是推動它們,改變它們的形式、時間或地點,並且在它們完成本身的改變所需要的時間內,占有它們,不受別人干涉。通過體力勞動,人用自己的體力推動它們。通過腦力勞動,人間接地推動它們,由於推動其他事物,使它們自己的活動力在較大空間和未來時間內得到預期的結果。通過管理的勞動,人推動其他的人來推動它們。
通過勞動力來控制一種關鍵性因素,使得它或者它自己的能力可以控制許多其他的自然能力——這種意志的程序是普遍存在的,從人類最初發明工具的時候起直到空中的波長服從人類指揮的時代都是這樣。它的普遍性是「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原則。限制性因素是一種因素,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用適當的形式加以控制,就會使那些補充性因素髮生作用,取得預期的結果。很少一點鉀肥,如果它是限制性因素,也許就會使穀物產量從每英畝五蒲式耳增加到二十蒲式耳。聰明的工匠注意控制限制性因素,他知道那些補充性因素自會產生預期的結果。舉棋不定的人只在補充性因素上浪費時間。
可是,限制性的和補充性的兩種因素不斷地在調換地位。一度是限制性因素的東西,已經被控制了以後,就變成補充性因素;而另一種因素變成了限制性因素。在一輛汽車的運用中,限制性因素有時可能是電花,有時是汽油、有時又是司機。這是效率的意義——控制那可能變動的限制性因素,掌握正確的時間、地點、數量和形式,以便從預期的補充性因素的作用中增加總的產出。
我們把這些不斷變動的控制性因素歸納為一個意志的名詞「及時」。理想效率的最高度的「及時」是恰到好處地在正確的時間、地點、形式和數量上控制那些容易變動的限制性因素,從而控制一切補充性因素。
既然所有的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對整個生產的運行都是必要的,它們之間的關係又是那樣,因此最大的效率是把所有的因素在時間和地點上作最好的配合。一個農場或工廠的聰明的經理應該隨時知道哪個是限制性因素;當他敏捷地加以控制,使所有的因素順利合作的時候,他得意地指出他的所謂「高明的組織」。他的意思是沒有一種限制性因素阻礙著任何一項或一切其他因素充分發揮作用。他已經取得在現有的科學和藝術條件下最大可能的效率,因為他控制了所有的限制性因素,它們又全部成為補充性因素。
因此,關於人類意志的運用效果,我們可以正確地說,整體大於它的各部分之和。整體不是一種總數,而是一種倍數。如果一堆煤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數量、適當的勻度和質量等條件下加到爐火里去,自然的力量就會把火夫的微小的氣力擴大為一個火車頭,每小時速率六十英里。自然完全不懂什麼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人加以解說,作為「自然」中有這兩種東西。它們完全是人為的。自然的力盲目地和不由自主地向前進。可是人把它們攔截住,為他自己的目的服務,如果他知道哪些是整體所依賴的部分,他就擴大它們的效果,成為它們本身從未想到的一種出產量。可是,如果他要知道他擴大了多少,他就用工時來測量,而不用貨幣。最大的效率是最大的每工時產量,或者按一定產量計算的最小的工時投入。效率擴大勞動和自然的力,大大地超過假如僅僅把它們加在一起的得數。在人類活動的程序中,整體大於它的各部分之和。
(2)稀少性——可是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稀少性的意義不擴大自然力量——僅僅轉移它們的所有權。整體不大於現有效率所造成的結果。可是整體所必需的各個部分中,有的稀少性較大,有的稀少性較小,既然它們屬於不同的人所有,它們的相對稀少性決定買進時的價格。既然任何運行中的機構都須運用許許多多的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既然這些因素各有其所有人,就必須付出一種代價,取得法律上的權利,才可以占有、使用和控制它們,不許別人干涉。現在的限制性因素是一種比較稀少、必須比較大量購買或者用較高價格購買的因素,以便維持那些補充性因素不斷地運行。這種因素的購買,我們稱為關鍵的交易。
因此,必須根據各種因素的相對稀少性,付出各種不同的價格。機車工程師、總經理或者鄰近市場的地基,比護路工人、使童或者農業土地,較為稀罕。因此,從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稀少性意義推論出來的普遍原則是,增加得比較慢的和比較不能代替的生產因素的所有人,像派頓教授所說的那樣 [270] ,在他們的買賣的交易中,比那種增加得比較快的和容易代替的因素,吸取產品的貨幣總值的較大一份。限制性因素是那些比較稀少和不能代替的因素,補充性因素是那些比較豐裕和可以代替的因素。它們相對的稀少和豐裕的程度不是用工時為測量標準,而是用貨幣。
因此,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這普遍原則——或者那和它意義相同的、從意志出發的說法,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的兩種意義之間沒有任何不變的或者看得出的關係。實際上它們屬於兩種不同的經濟學——管理的交易的工程經濟學和買賣的交易的所有權經濟學。少許鉀肥大大地增加產出 這一事實,並不意味著那鉀肥的價格 一定是一種壟斷性的價格。工程經濟學是人對自然的關係。在這裡少許鉀肥可以起很大的作用。所有權經濟學是人對人的關係。在這裡少許鉀肥可能費很小的代價,或者很大的代價。在工程經濟學裡,限制性因素的價格和它的效率完全沒有關係。價格只和它的稀少性有關。我們不能說工程師的勞動、總經理的勞動,或者一英畝城市土地比普通工人、使童或者一英畝農業土地產生較多的財富,僅僅因為那些所有人從它們的銷售或使用中能得到較高的價格。我們只能說工程師、總經理和城市土地比較稀罕。我們用工時測量生產力,而用貨幣測量稀少性,就保存了這種區別。
因此,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的效率意義和稀少性意義之間的區別是:在前一種意義下,對限制性因素的控制擴大出產量,可是在後一種意義下,對限制性因素的控制僅僅把出產中較大的份額轉移給此項因素的所有人,而使別人得到較小的份額。
這個問題接觸到門格爾和維塞爾之間的爭點。門格爾認為對限制性因素的控制擴大出產量。維塞爾認為不擴大。爭論的原因是他們都沒有辨別效率和稀少性,雖然門格爾顯然講的是效率,而維塞爾講的是稀少性。他們都不用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這種名詞。他們都在講「補充性因素」。 [271] 可是,如果我們把他們的說法轉移到意志的程序,限制性因素就是那種因素,人們想要控制它以便間接地控制那些補充性因素,發揮它的兩種意義上的作用:效率,它擴大出產量;稀少性,它轉移所有權。
這裡,在買賣的交易中,「及時」的原則又出現,不是作為管理的交易中財富的增多,而是作為對一個人增多資產,同時對其他的人減少等值的資產。在價格低的時候買進、價格高的時候賣出的商人,等到價格下跌才買,或者等到價格上漲才賣的商人,買進賣出都能掌握正確時間和數量的商人,比他的不能掌握時機的競爭者,更能增多自己的資產。他所需要的一切因素對整個業務都是相互補充的,可是它們的價格會變動。全靠他的判斷力使他能及時地買進限制性因素和賣出補充性的或者可以代替的因素。可是在這樣及時的行動中,他並不擴大共同的財富——而只是移轉所有權。
效率和稀少性的這種分別,使我們能看出「銷售」一詞的雙重意義——一種勞動程序和一種買賣程序。勞動—管理程序是把產品送交其他勞動者,從而創造地點效用,可是買賣程序是產品所有人和購買力所有人在價格和價值上的協議。這種區別在「合作銷售」的討論中相當重要。合作意味著比它們排除的中間商效率較高的銷售,以工時為計量標準呢;還是意味著較大的力量,可以把持供應,提高稀少性價值,以貨幣為計量標準呢?如果它意味著前者,合作銷售就是合作的財富的生產。如果它意味著後者,合作銷售就是集體議價。如果它意味著前者,那是一種管理程序,由於加上地點效用(使用價值)而增多使用價值。如果它意味著後者,那是一種所有權程序,由於相對的議價能力,增多一方所得的稀少性價值,減少另一方所得的稀少性價值。 [272]
因此,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的雙重意義是它的效率的意義和稀少性的意義。生產程序中的限制性因素是那種因素,人們控制了它就能推動那些補充性因素,增多使用價值的出產量。買賣程序中的限制性因素是那種因素,它的所有權使所有人能在總收入中取得較大的一份,作為自己的收入,同時使別人所得的份額減少。
在無論哪一種程序中,部分—整體關係都在它的周轉額和限制性因素這兩種原則里出現,一種代表統計的結果,另一種代表意志的控制,這種控制使用或者造成那結果。因為「原因和結果」這種說法不適用於自然力。在自然界裡,事物只是「偶然發生」。可是,從複雜的所發生的事件中,人選擇限制性因素為自己的目的服務。如果他能控制這些因素,其他的因素就會產生預期的結果。「原因」是對限制性或關鍵性因素的意志的控制,通過管理的或買賣的交易。「結果」是那些補充性因素的運轉以及一般性交易的重複。
無論在哪一種程序中,意志的控制有賴於了解整體和部分的關係。整體是比較不變的,儘管各部分以或大或小的速度在變動;但是,只有對限制性因素控制得恰當和及時,整體才可能比較不變。平衡和周轉的比喻中一些會引起誤解的東西去掉以後,我們所有的是意志的程序——管理的和買賣的交易的重複:通過管理的交易,創造、補充、擴大或減少財富,通過買賣的交易,創造、補充、擴大或減少資產,全靠對個別的容易變動的限制性因素取得關鍵的控制。
(3)機構——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的效率意義和稀少性意義完全不同,運行中的機構的意義是整體,管理的和買賣的交易都是它的構成部分。自從李嘉圖講農業上勞動的遞減效率,或者杜閣講一切產業中資本物品的遞減效率以來,經濟學家們已經逐漸地意識到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所包含的部分—整體關係的道理。卡爾·門格爾在1871年 [273] 明確地提倡這種學說,提出了他的關於相互補充的物品的正式理論,那裡面指出在整個一套土地、勞動和資本的配合中,缺少一項因素就會使其他的因素不能運用。這是邊際生產力的效率的意義。可是它很容易地被變成了關於滿足欲望的邊際效用論。邊際效用論是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學說的稀少性方面。這兩種學說都是講配合所需要的一切相互補充的因素,產生一種想望的結果,要能夠取得最大限度的使用價值或者最大限度的稀少性價值,並且這種配合的結果恰恰是各方面的邊際單位相等。各項因素的主觀效用隨著它本身的供給增加而遞減。如果供給太多,它所增加的主觀效用小於加多其他因素(這些因素現在變成限制性因素)所可能取得的效用,它的主觀效用就因而減少。
如果用價格代替價格的主觀人格化那種效用的說法,這理論顯然是對的。如果那些相互補充的因素之一價格下跌,這時候的趨勢是買進較多的這種因素,可是,如果所生產出來的較多的數量因此變得和其他因素比例不恰當,從一切因素所得的全部淨收入就可能減少。補救的辦法是限制或者少買現有這種補充性因素,增加或者多買現有限制性因素。這樣,就使得從每單位貨幣中所得到的邊際增加量相等,因而使全部費用產生最大限度的淨收入。這也是一種有名的和普遍的技術上的原則,叫做「最適宜的情況」或者「各項因素最好的配合」,或者一種「高明的組織」,用比較專門的字眼來說,這種方法是控制限制性因素,使所有的補充性因素可以產生最大限度的產出。
因此,具體表現在一個運行中的工廠的實際交易中的「效率—價值」的意義,是人們給予會變成限制性因素的東西的相對重要性,在現在的時間和地點控制這種因素,預期不僅要取得或保持對所想望的補充性因素的控制,而且要從整個機構中產生最大限度的產出。各項因素本身不斷地在改變它們彼此的關係。現在是限制性因素的東西,被控制了以後,立刻就成為補充性因素。然後另一種因素變成限制性因素,以便保持或擴大以前那個限制性因素所產生的結果(現在它是補充性因素)。
從客觀的意義上來看這種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或者,從意志的意義上來看關鍵的交易和一般的交易原則,可以說是政治經濟學理論的全部要旨,正如它是人類意志在有關取得對環境的控制的活動方面的全部要旨一樣,因此這種學說是一種經濟的意志論。在這方面,可以認為這種學說的特點是有三方面的應用,詳細內容彼此大不相同,然而實際上分不開,就是,稀少性、效率和運行中的機構。稀少性和效率方面的應用,我們已經討論過,認為會引起混淆,如果對稀少性方面和效率不加區別。那是運行中的工廠和運行中的營業的區別(我們發現法庭也混淆了這些區別),這兩部分,在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大範圍內共同合作,構成單獨一個企業甚至整個國家的運行中的機構。 [274] 最好的運行中的工廠,是它的技術上的各項因素由管理的交易適當地加以配合的工廠;最好的運行中的營業,是它的購買和銷售由買賣的交易適當地加以配合的營業;最好的運行中的機構是它的技術和營業兩部分適當地配合的機構。最好的國家是那種國家,在他國內,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在個人之間和階級之間分配得最好。技術的經濟是效率;營業的經濟是稀少性;運行中的機構的經濟是技術和營業;國家的經濟是政治經濟。它們都是「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的一種特殊情況。
技術的經濟是一種「機器」,有別於自然的機械結構。因為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學說完全建立在願意的原則上,甚至在控制環境的具體問題方面,是願意的全部要旨。這種學說不適用於自然的機械結構,它們那裡只有向心力和離心力,或者能量的不滅和浪費,沒有任何對未來的目的或計劃,因此沒有任何限制性因素,控制了它們就可以決定未來事件。自然的機械結構,例如原子或宇宙,不懂什麼稀少性、欲望、人口過剩、有限的資源、經濟地使用、目的、未來性等等。因此,它沒有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需要從中選擇,需要決定履行、避免或者克制。它只是能力,只是像牛頓的運動定律,或者愛因斯坦的時間與空間相對論,或者熱力學,或者能量不滅論所解釋的能力,然而,從人事觀點來說,這些都是非常浪費的。
可是,當人的智力構成和運用一種機械結構時,那就不是機械結構,而是機器。機器是人的意志,通過語文、數學、習俗、度量衡等制度,一代一代地留傳下來的。這裡所有的因素——不是懷特海的自然機械結構的因素,而是人造機器的因素——變成限制性和補充性的,因為未來性、目的、經濟、效率已經由人類的意志加到它們裡面去了。現在的限制性因素是像槓桿、汽閥、電線或者汽油那種東西,當時整體的運轉完全靠在它身上——這整體實際上是由所有的補充性因素構成的。如果司機的人具體地控制著限制性因素,掌握了適當的時間、地點和數量,如果他控制著一部對其他機器是限制性因素的機器,那麼,他所有的就不只是機械結構——而是機器,作為一個整體,或者運行中的工廠,作為一個整體。例如,在農場裡,有時候也許鉀肥是限制性因素,有時候也許是氮肥,有時候也許是人的勞動力,有時候也許是管理的能力,等等。這些都是「投入」,它們的最好的配合產生「最適宜的情況」,就是從一定的總投入中所獲得的最大限度的產出,可以作為「效率」加以測量。而且,不像十八世紀的老派學說認為因與果相等,我們的限制性因素這種「因」,由人類採用以後,擴大所想望的「果」,遠遠超過自然所能做到的程度。加入土壤的少許鉀肥擴大所有的因素的共同出產量,從每英畝一二蒲式耳增加到二十或三十蒲式耳。可是,這是人的意志,不是自然的「經濟」。
在生物的機械結構中(從阿米巴到人),相當於機械結構中的事象和業務機構中的交易的事物,是新陳代謝,新陳代謝的重複和交互作用是有機體。這裡是完全新的「生命與死亡」的科學,應該說是達爾文的偉大功績,他創立了有機體的科學,沒有從牛頓的機械結構的科學裡借用任何比喻。至今還沒有發現任何科學的原理,能夠說明有機體起源於機械結構。達爾文的問題因此是「物種的起源」,不是生命的起源。他的概念是一種新的概念,和機械結構的概念沒有承續的關係,是「有生命的有機體」的概念。如果我們考察達爾文的有機體概念的詳細成分,就發現那不是我們完全不了解的「生命」,而是「生命」如何行動的種種狀態。「生命」如何行動的這些不同狀態,是變化無常的種種舉動,決定於一個本身能力有限的有機體和我們稱為「有限的自然資源」的那個由各種機械結構和有機體組成的有限的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有機體和環境之間的這些作用和反作用,我們不稱為「生命」,而稱為「稀少性原則」。它們是遺傳、人口過剩、變異性、鬥爭、死亡以及最後那些當時適合於取得和使用有限自然資源的有機體的生存。這種有機體的概念和機械結構的概念完全不同,後者的基本原則「能量」可以表現為對壓力、體積和時間三種成分的一種概括。牛頓和他的後繼者解說「能量」的原則,作為機械結構如何行動的方式;達爾文解說稀少性的原則,作為有機體如何行動的方式。
可是,儘管這樣,達爾文辨別了「天然的淘汰」和「人為的淘汰」。人為淘汰對天然淘汰的關係類似機器對機械結構的關係。其所以是「人為的」,完全因為那是目的、未來性、計劃,注入了並且大大地控制著生存競爭。達爾文承認他所謂「天然淘汰」是一種錯誤的字眼,後悔自己用了暗比的方法。比較恰當的說法是盲目的淘汰,另一方面,人為的是有目的的淘汰。天然淘汰,是「適者」自然生存,那產生狼、蛇、毒物、有害的微生物;可是,人為淘汰把狼變為狗,天然的毒物變為藥品,消除惡毒的微生物,繁殖有益的微生物。荷斯坦因的牛 [275] ,假使任聽天然淘汰,不可能留存至今——它是人為淘汰所造成的一種特殊動物,為了它將來對人類有益。它實在不是懷特海的所謂有機的機械結構,而是人的有機的機器,從自然的稀少性原則中解脫出來,轉入人類的私有財產制度。
但是,達爾文的天然淘汰論影響非常之大,當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接觸到社會和文明問題時,達爾文的自然有機體的概念又通過類比成為他們對社會的概念,這種說法在斯潘塞手裡達到最荒謬的程度。他說社會是一種「社會的有機體」,維持它繼續活動的能量是食物、感覺、本能、感情、生理以及最後各種腺,這一切都根據天然淘汰的原則在發生作用;他忽略了那事實勝於雄辯的道理,實際上更恰當的比喻不是什麼包括狼和蛇在內的自然的有機體,而是由人類有目的地改造過來的人為成分很高的狗或牛。
這裡,當談到目的的時候,像賈德 [276] 在批評和總結前人在各種社會科學上的工作時所指出的那樣,就有另一種概念,制度主義,它和達爾文的有機體也沒有承續的關係,另有自己的原則,和牛頓的能量或者達爾文的稀少性都不同——它的這種原則,我們稱為「願意」。因為,我們檢查一下那些構成制度主義概念的成分,就發現它們主要的特徵是未來的預期,為了經濟的目的,可以區別為未來性、習俗、主權、稀少性和效率。這些和那構成牛頓的根據能量原則的機械結構的壓力、體積和時間完全不同,可是又以它們為基礎。這些和那構成達爾文的稀少性原則的遺傳性、變異性、人口過剩、鬥爭、死亡和生存完全不同,可是又以它們為基礎。
因此,引導經濟理論經過機械結構階段和有機體階段而達到運行中的機構階段的,不完全是想像的比喻。這些運用比喻的理論,在相似的機能關係產生相似性這一點科學的意義上,甚至是類比方法的正確使用。可是那些類比範圍太狹。它們不包括人類目的所帶來的人為事物。因為它們變成了暗比。現代經濟學用實事求是的方法使能量和稀少性這些原則服從那範圍更大的願意的原則,它的主要問題是把它們再合在一起作為一個運行的整體的組成部分。
因此,運行中的工廠,不是一種「機械結構」,而是一種機器,從克服自然的阻力而生產使用價值的觀點來看,計算人力入量對使用價值出量的比率,和計算水力入量對電力出量,所用的方法相同。這是運行中的機構的效率方面,也就是工程經濟學家認為是整體的那一面。它是機器作用,不是機械作用。
同樣地,運行中的營業類似一種有機體,因為稀少性原則在它的全部交易中普遍存在。這種原則採取衝突、變化、競爭、生存的形式,可是也採取倫理、財產和公道的形式,像休謨指出的那樣。因此它是人為淘汰,不是天然淘汰。
這是因為運行中的機構接觸到效率和稀少性這兩種原則的特殊方式,是通過未來性原則的許多方面,這許多方面合在一起來說,就是「願意」的原則。實際上把這些個別的領域分開是不可能的。然而,在思想上卻必須用它們自己的術語把它們分開,像達爾文對有機體以及牛頓對機械結構那樣;並且實際上斯密的分工先把它分開,然後才可能在思想上和事實上把它們在運行中的機構的機能的程序中結合起來。一切有機體都是機械結構,可是加上了稀少性。一切機構是有機體和機械結構,可是加上了目的。正是這種加上去的目的成為一般的原則,需要在它自己的範圍內用它自己的術語加以說明並使其實現,結果所加上的目的是主要的,機械結構和有機體的原則本身成為附屬的並且有了很大的改變,然而在它們的改變了的形式中還是必要的。
這種在思想上和事實上分開然後在整體的概念中重行結合的方式,適用於各種交易,這些交易的預期的有規則的重複就是那運行中的機構。管理的交易有關機構的機械結構和效率;買賣的交易在整個機構中到處有關稀少性原則;行政的、立法的和司法的處置,由於規定利益和負擔的限額,使各成員服從整體,有關機構的統一和繼續存在。這些交易,因為稀少性原則在它們當中普遍存在,和達爾文在有機體中發現的一些因素有許多奇妙的類似的情況。習俗——交易的重複——類似遺傳;交易的重複和增多起因於人口的壓力;它們的變異性顯而易見,由於變異性而發生習俗和適者生存方面的變化。可是在這裡適者生存是「人為淘汰」,人們選擇有益的習俗而懲罰有害的習俗,這種人為的事物完全是表現於行動的人類意志,它把機械結構變為機器,把有生命的有機體變為制度化的頭腦或智力,把無組織的習俗或習慣變為有規則的交易和運行中的機構。
因為人的頭腦不只是一種有生命的有機體。作為有機體,它不過是一個高度發達的腦。這種腦,在未「制度化」以前,僅僅是動物有機體的一個部分。它在制度化以後,活動的範圍就擴大,我們稱為思想和意志。它的最初的制度是符號、單字、數字、語言、書法,我們稱為字與數的語言。這是個人的一種習慣,也是從世世代代的個人手裡留傳下來的一種強制性的習俗——簡單地說,是一種制度。人類的其他一些制度是火、工具、機器、家庭、政府等,這些制度的永久不斷的重複(根據人為的、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適當配合的原則),我們稱為運行中的機構。
因此,人不只是有機體——他是制度作用,只有制度化的頭腦才可能造成經濟活動的那個值得注意的時間尺度,我們稱為「未來性」。未來性是有關制度的——與世隔絕的嬰兒和成人,像禽獸一樣,對未來事物一定懂得很少或者完全不懂。有機體的頭腦像這樣通過制度作用而擴展到遙遠的未來時間,和它的擴展到遙遠的空間是分不開的。頭腦或智力活動的這兩種制度化的擴展,使產業上和政治組織上高度發達的現代運行中的機構可能實現,這些機構對世界範圍及未出世的後代發出命令。
至於「時間」,機械結構的能量在運行中完全和時間的經過沒有關係,產出的測量標準中所採用的時間因素完全是人類頭腦的外在作用,不是機械結構本身內在的東西。時間概念完全是制度化的頭腦構想出來的。
可是,稀少性根本是對有機體本身的一個時間經過的問題,因為,即使在最低等的有機體方面,從努力取得有限的食物供給中的一份到這一份食物產生了欲望的滿足,其間總有一段間隔。這是未來性的根源。在動物中這種間隔的時間那樣短,以致對欲望刺激的反應很適當地被認為是本能的。本能的努力起源於遺傳和稀少性,可是努力和滿足之間的時間間隔那樣短,以致用機械作比,那種反應被說成是自動的或直接的。可是嚴格地自動或直接的反應,不經過時間間隔,只有機械結構是這樣,因為機械結構不經過什麼欲望或努力,也不經過努力和滿足之間的時間間隔。它們的能量只管繼續流出,不管是否有必要辨別那些滿足欲望的和不滿足欲望的或者必須避免的外在事物。
因此,在有機體中也有對不同對象進行選擇的根源,而機械結構不選擇。再說,這時間的間隔當然是現在和未來的間隔——作為反應的現在行動和產生刺激的未來滿足之間的間隔。可是那種間隔極短,能夠由遺傳性和本能作為橋樑把兩面連接起來,不需要理性和社會制度的幫助。那是本能的時間,不是制度的時間。
因此,在那伴隨著有生命的有機體一同在世界上出現的稀少性原則中,就有我們後來稱為「願意」原則的那一切事物的萌芽。也許在這一點上可以說制度的科學和有機體的科學有承續關係,後者人們還沒有充分了解,例如對於把無生命的物質變成有生命的肉的新陳代謝。然而,在制度的預期所產生的現在活動的未來性方面,人類有機體把未來事件變成現在的行動。從生理學來說,我們不知道這是怎樣實現的。我們所說的關於「時間」的一切,對「空間」也適用。只有制度化的頭腦能以全世界為活動範圍,他們用運行中的機構和機器為工具。
擴展到未來的時間和遙遠的空間,差不多永遠不斷和無處不在:在這兩方面,運行中的機構不只是機械結構,也不只是有機體。就是平常人日常所說的和法庭所採納的東西——一種很珍貴的運行中的機構,它使人們對有利益的交易的預期可以實現,並且要求人們忠誠、愛國和以身作則。
我們以前提到過所謂「行為主義心理學」在經濟學說中應該占有的切合實際的地位,如果把行為分析為實行、避免和克制。這三者是「行動中的意志」的三方面,它們把法律和經濟學結合起來。原來用「行為主義」這個名詞的那些人,以純粹個人主義的方式,把個人看成一種生理學上和解剖學上的機械結構 [277] 。可是,在經濟學裡,個人是交易中的參加者,是運行中的機構的成員。在這裡跟我們有關係的,不是他的生理、他的「腺」和「腦型」——而是他作為一個整個的人,是否實行、克制或避免。近來的「行為主義」在兒童心理學和廣告術上做了不少工作,可是在運行中的機構的行為主義上貢獻不多。在這裡,意志意味著個人的和集體的行動,表現在三個物質的和經濟的方面——實行、避免、克制——這種行為,任何自然科學裡都沒有,在生物學裡僅僅有一些最初的根源,但是可以用它本身特有的說法加以分析和測量,像電力或重力那樣。
自然科學擺脫了隱喻的實體,像「力」或「能」之類,不是由於否定那種觀念,而是由於把它從未經分析的靈魂、精神和實體改變為可以變化的運動量。意志也是這樣。我們避免空談意志,不是由於加以否定,而是由於分析和測量它的運動。「行為主義者」因為意志是「形而上的」而避免只講意志的時候,他們從意志的外在行為跳到新陳代謝的內在行為,自以為在意志作為一種行為和生理作為另一種假定類似的行為之間,沒有留下形而上的缺陷。可是實際上,有一種沒法解決的缺陷。它們兩者不相連接。只有利用形上學——或者不如說是用隱喻——那缺陷才可能彌補。根據其他各種科學的教訓,這種利用隱喻的跳法是不應該用的。我們應該說,對於個人意志,應該就它的行為的各方面,作為一個整體來處理,讓生理學家和解剖學家去處理那有機體的內臟,作為另一個整體。
可是,為了我們現在的目的,我們且不管生理學和解剖學——或者說得更恰當一點,且不管心理這一種主觀性怎樣進入或走出生理學上的身體那另一種主觀性——讓我們來分析那結果合成的整體實際所做的事,這整體就是意志。它實行、避免、克制,作為一個整個的有機體,而且是和其他的意志聯合起來這樣做,通過交易和運行中的機構,預期取得共同造成的結果。因此,作為整個的機構在行動(通過實行、克制和避免),個人意志是各個人之間行為上的聯繫,它結合所有的個別意志的運用,這種運用的方式我們稱為交易和運行中的機構的運行法則——表現為機會、競爭、權力或能力、權利、義務、自由、暴露、使用、效率、稀少性、預期——由一個總的原則把它們全部聯合在一起,這個原則我們稱為願意的原則。
在這種人類行為的分析中,時間和運動的概念完全不同於一切其他科學中時間和運動的概念。我們曾說過,麥克勞德所有的謬誤理論都由於一個根本缺點——他的「時間」概念。我們以後還要指出凡勃倫的謬誤理論是由於他不能分析「時間」。很不合理,麥克勞德有「未來時間」的概念,而沒有「運動」或「運行」的概念。我們利用物質的類比,把運行描寫為「時間之流」。從數學的觀點來說,時間之流是一種時間的零點——現在,向前移動著,沒有實體,因此是不實在的,介於即將到來的「未來」和正在退出的「過去」之間。這種概念麥克勞德沒有,雖然在一個問題上他曾用「零」代表現在。可是,從心理學的觀點來說,現在是時間的一瞬間,像皮亞斯描寫的一樣,對過去和對未來兩方面的界限都不是那樣的清楚。「過去」是記憶,「現在」是感覺,「未來」是預期。它們在現在的時間點上都一起存在於心裡,像調子裡的音,這種現在的時間點不是「零」,而是現在的事件,就是現在的交易。這樣皮亞斯把休謨的懷疑主義變成了實用主義,數學變成了願意。
這種實用主義的時間概念,使我們可能對未來時間的各種可以測量的長度作出分別,符合於習慣用法。「現在」是「立刻的未來」,在制度上可以用秒、分或許一二小時來計量,可是時間的間隔那樣短,實際上沒有什麼等待或冒險的感覺。短期的未來,從證券市場上的「一夜貸款」利率到通常商業貸款的三十天、四十天或九十天的期限,在這裡等待的時期相當長,因此加以計量。長期的未來是任何超過短期未來的持續期間。這些分別不是隨意決定的,而是習慣的分法,因此在一種實事求是的對行為的研究中更加有用。麥克勞德假設時間總是客觀的,具體表現為他的可銷售的商品的一個方面——債務,因此它以一段一段的時間出現,隨著債務的期限而變化,像使用價值或稀少性價值一樣。可是,時間完全是制度性的。機械結構和有機體完全不知道時間。時間在預期中出現,預期支配現在的行為,隨著各種人的不同習俗以及同一種人在不同交易中的情況而發生不同的影響。最精確的對未來時間的測量是債務市場對短期和長期未來性的測量。可是,在消費過程中,在遊戲、體育運動、工作和其他日常事件的過程中,支配活動的是對「立刻的未來」的預期,時間的間隔那樣短促,以致不值得測量。
因此,「時間之流」,從客觀來說,是「瞬間」的「移動」;從主觀來說,它是「瞬間」的記憶、感覺和預期的連續,以及有生命的軀體的生理上的新陳代謝。既然我們只有靠動物本身的行動才可能知道這些主觀的運動,時間之流就是個人的行為,表現在它的實行、避免、克制各方面。因此,我們有一種運動——個人的實行、避免、克制——介於其他兩種運動之間並且加以接合——外在的宇宙的運動,包括其他的人在內,以及伴隨著記憶、感覺和預期的那種內在的生理的運動。這種人類行為之流,作為一個整體,介於外在的、宇宙和其他人等的運動之流以及內在的、難以理解地總有記憶、感覺和預期伴隨著的生理的運動之間,我們在經濟學裡稱為「交易」和「運行中的機構」,由「願意」的原則予以推動。它是「人類的時間之流」,趨向於未來,以它為基礎的一種經濟學說,既不是唯物主義的商品論,也不是主觀的感覺論或生理論,而是一種關於以未來效果為目的的經濟活動的意志論。
至於古典派和快樂主義經濟學家,我們需要作同樣的解說。我們從「未來」來看,把行動中的意志分析為實行、避免和克制,實在淺顯得很,可是最靠近的東西總是最後才研究到。這種分析擺脫過分簡單化的方法,那種方法只選擇意志的一項特質——由痛苦、快樂或者遞減的效用暗比地使它和商品發生關係的一種特質,並且根據那比喻建立一種數理的經濟理論體系。可是,個人意志是一個整體,有它自己的人格,通過交易並且在種種機構的範圍以內活動,這些機構又是協作行動的其他整體。
因此,交易論的意志的分析使我們可能有一種經濟學說,避免那種一面是倫理學和法律另一面是經濟學的二重性(這種二重性從斯密和邊沁就開始),因為它在「願意」這一個概念里結合了有關實行、避免和克制的權利、義務、自由和暴露的倫理上和法律上的關係,運用經濟的分析,把「價值」和「估值」分析為「未來的」經過折扣的冒險價值和稀少性價值。
這些預先的解說,使我們可能把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原則,應用在交易和運行中的機構上,作為法律的和經濟的因素。所以能這樣應用,是由於稀少性和未來性這兩種原則。對於那個要為自己取得利益的個人,限制性因素是當時和當地他自己或者別人的特殊行為,這種行為會影響別人的補充性的行為。在一件法律訴訟中,限制性因素可能有時是法官,有時是陪審員,有時是郡長。在一個製造機構里,限制性因素可能是技工、監工、廠長甚至打雜的工人,通過命令和服從的管理的交易,取得對他的控制,可以決定全部交易的總成績。這種控制的結果是「運行中的工廠」作為一個整體,具有可以測量的結果——效率。通過這些控制個人行為的社會關係,由集體控制的制裁為後盾,一種命令別人服從的權利可能成為限制性因素,作為一種可以立即進行控訴的「行動權」。
以上所講的這些「效率」關係和「稀少性」關係是分不開的,因為這裡的問題有關在需要的時候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是豐裕還是稀少,因而也有關為了取得這些因素所必須付出的價格或捐稅。效率和稀少性在分析研究中可以分開,在實際上卻是分不開的,因為它們在機能上相互影響,共同構成那運行中的機構。開動一輛汽車所需要的汽油數量,經營一所工廠所需要的技工或監工人數,或者辦理一個法庭所需要的法官人數,在思想上可以和價格、工資或薪俸分開,但是在實際上分不開。
因此,就人類意志為了一種目的而努力處理問題來說,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原則在一切科學中普遍出現。某些因素和其他因素比較起來在供給的數量上是有限的,這些因素就被認為重要。所有的因素在預期中必須存在,可是在行動中只有那些被認為限制性的因素存在。就行動上來說,補充性因素是在未來。如果靠得住在需要的時候隨時能有,人們就不加注意。它們在機構里處於一般的交易的地位。這樣,一個人的「權利」現在存在,並且他「有權利」,可是在億萬次交易中它們只是一般性的,不是關鍵性的。如果它們是靠得住的,那就在億萬次交易中難得有一次成為限制性因素。如果是靠不住的,那就把其他一切都丟開,出動主力來控制那限制性因素。
限制的或關鍵的和補充的或一般的因素和交易,用效率、稀少性和未來性可以加以測量,這種學說似乎包含了形上學的「本質」和「存在」問題中所有的一切。本質是補充性因素的靠得住的預期,而存在是限制性因素的不穩定的狀態,對這種限制性因素的控制,可以決定其他因素的穩定。然而,柏拉圖的所謂「本質」距離這些預期還很遠,因為那是永恆的存在,人們從來不預期它具體化,它對現實的關係是作為一種永恆的整體,和它的不斷變動的各部分完全分開。可是,在現代的意義上,「本質」是一種外界存在的東西,甚至是一種「絕對」,它在等待,到時候將要來到下界,被體現在真實的行為里。如果是這樣的意思,「本質」就不過是補充性因素的預期。這種用「本質」替代單純的預期,似乎在康德的「純理性」、山達亞那的「純本質」以及新康德派對「本質」和「存在」的區別中,都是這樣。麥克勞德和法律家的「自然權利」似乎也是一種類似的先在的本質,等待著在實際交易中被發現為一種存在物。
可是,如果我們研究這些不存在物在實際的交易程序中的意義,就會發現本質或者抽象只是一種預期的在需要的時候會重複的相似性。它不是一種先前存在的永恆的絕對或者外界的不存在物降落下來,具體表現出來。它是未來性具體表現在現在的價值和估價中,構成一種現在的預期。實際上,它是一種很真實的預期,然而沒有人注意它,因為它是靠得住的,如同空氣是一種真實的預期,沒有人注意它,除非它變得太熱、太冷或者太稀少。
因此,凱爾森正確地認為法律上的關係的「本質」在於「行動的事實」和官吏的「執行」這兩項,他否認權利、義務、能力、責任等名詞從純粹法的意義來說,是「法律」名詞。它們表示社會的或倫理的關係,不是法律的關係。凱爾森在這種分析里提供了很正確的和很有啟發性的見解,可是我們通過實用主義的未來性學說以及經濟的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學說,得到相同的結果。麥克勞德的現在存在的抽象權利成為一種對凱爾森的所謂法律強制的預期,這種法律的強制表現於「訴訟權」,必要時可以提起訴訟,取得有權利向另一個人索取的商品、服務或者錢。假設我們預期一種已經確立的法律制度可以繼續實行,法律關係的「本質」不過是預期官吏在強迫公民服從法律的強制的交易中將重複同樣的行動。如果預期是這樣,在無數的交易中,那不是人們現在認為是價值所依賴的限制性因素。限制性因素是雙方私人的直接行為——他們約定的事物,經濟物品的種類、質量、數量等等,根據個別交易的情況而定。預期的官方行為的相同,在任何現在價值的估計中,具有很大的決定性,可是在交易行動的時候,它不是限制性因素,只要對它的預期是靠得住的。法庭的判決引起價值上的重大變化,並引起價值的重大移轉,從某些個人和階級轉移到另一些個人和階級。這樣造成的各種預期,就叫做權利、義務、自由、暴露。實際上,這些是社會的和經濟的預期,它們的基礎是公民(個別地或集體地)在控制立法、司法和行政當局的行為方面的政治權力。這不是柏拉圖主義,或者新康德主義,或者絕對論——這是分析的實用主義。
本質和存在的調和一致,在實用主義的未來性學說里實現。權利和價值現在 存在,就在這行動的時刻,可是它們作為未來事物而存在。它們構成一種預期的狀態。法律上的能力,如果不行使,不是現在在行動中存在,可是它的確以有保障的預期的狀態存在著,這完全是一樣,甚至更好。它是未來的行為,它的現在的預期叫做權利。法律上的能力是未來本身,「權利」是它的未來事物。價值是用權利可以取得的未來的有限數量的物品的現在的預期。
這些不是抽象——它們是預期——集體行動的預期。這些權利、價值和能力全是在現在的時間存在,可是它們只作為現在的預期狀態而存在,準備在需要的時候被「體現」在交易里。這些心理的預期是洛克的「觀念」以及柏拉圖和康德的「本質」,不受時間的限制,因此它們是懷特海的「永恆的」、「超時間的」原則和概念。可是具體地、從實用觀點和時間觀點來說,它們作為限制性的或者補充性的因素在行動的時刻存在。甚至在這時候補充性因素還是只作為未來事物而存在——然而未來事物是人類據以行動的唯一「對象」。它們是皮亞斯的「真實」,它們的「本質」是未來時間,它們的現在的「存在」是「預期」或者所處的「狀態」,它們的現在的外在現實是交易之流和運行中的機構。
這些未來性學說以及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學說,正是經濟學家對休謨時代以來哲學家的形而上的問題的答案。休謨在柏克萊的基礎上加以發揮,認為我們所知道的只是當時對物體的感覺,我們從身體的感官上不知道我們的許多感覺之間的關係,也不知道我們的感覺從而發生的外界事物之間的關係。在休謨以後的一百五十年中,所有的哲學的不變的主題始終只是給這些關係確定一種適當的狀態,最顯著的解決是康德的《先驗感性論》。可是他的答案把一個只由事物之間的關係組成的絕對的世界和只由經驗組成的經驗主義的世界分開。後來在詹姆士的《極端經驗論》里——皮亞斯的實用主義的引申——所有以前從斯圖亞特、霍季森和皮亞斯以來的經驗論的學說,被發展為一種心理學,在這種心理學裡面,內在的「已知」和外在的「已知」是同一機能作用的兩面,因此不僅感覺和被感覺的對象是同一的,而且對象與對象之間的反應和那關係的感覺也是同一的。在最近的形態心理學裡更有了進一步的發展,這是美國實用主義的德國複製品。這些經驗論、理性主義、實在論、實用主義、形態論等等不同的哲學和心理學,在關於意志的根本性質方面,不管結果怎樣,經濟學上關於意志的學說顯然總是一種環境的或者制度的意志,在這裡人們通過經驗教訓直接地知道或者預期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之間不斷變化的關係。在這裡杜威的心理學差不多最適合情況。人類意志體驗各項因素之間的關係,以及各種因素本身,否則它不可能知道怎樣控制關鍵的因素,從而取得遙遠的結果,這種關鍵因素又能影響其他因素;機器和制度確實產生了巨大的成果,比個人所能取得的成果大得多。
實際上,人類智慧從限制性因素和補充性因素的關係中推論出因果關係的觀念。由於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數量、適當的地點上控制限制性因素,人類意志控制了其他的因素,結果就是一種運轉的機器、運行中的營業、運行中的機構。這種控制有一個含義廣泛的綜合的名稱,「及時」。實際上,「及時」是從經驗中學來,並且是那適宜的感覺的一部分,這種感覺不能由單純的理智產生。它提供了藝術和科學的區別,抽象的「願意」的概念和在一定的時間、地點和環境中採取行動的「具體意志」的概念的區別。科學家或哲學家可以埋頭研究抽象的概念,不管「時間」,可是事務家必須注意及時。「因」與「果」已經被人們恰當地從自然科學裡排除出去,代以各種方程式。數理經濟學家也想把因果從經濟學裡排除出去。可是,因果是經濟學和它的願意原則的重要成分,這種原則及時地控制現在的限制性因素,從而實現未來的目的。
因此我們有一種經濟的「意志」概念——行動中的意志,受目的和預期的指導。約翰·穆勒所陳述的因果論和布萊德雷所陳述的絕對論 [278] 都體現在經濟學的意志論里,意志控制著限制性因素,為了給大家擴大未來的產出,或者為了給自己取得較大的收入,而同時減少別人的收入,或者由於控制公司組織或其他機構,把意志伸展到遙遠的空間或遙遠的未來,這些公司和機構,各在自己的範圍內,通過各種交易,按照自己的目的,最好地配合一切限制性和補充性因素。
* * *
[1] 商人基爾特,向國王獻金而獲得商業獨占權的商人組織。——譯者
[2] 除了不能替代的 勞動,例如演員和棒球球員。
[3]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第235—261頁。
[4] 帕爾格雷夫:《政治經濟學辭典》,直到1923年的新版本,麥克勞德的名字才包括在內。
[5] 麥克勞德曾受皇家委員會的委任,編訂一種票據、紙幣等法令匯編,轉載於所著《銀行的理論和實踐》和《經濟學原理》。
[6] 龐·巴維克:《權利與關係》,1881年。他們所謂「關係」就是我們叫做無形財產的商譽、商標等等。龐·巴維克的後來的一些著作沒法了解,除非參證他在1881年所奠定這種較早的基礎。
[7] 原來是家政經濟學家的「農家經濟學者」,近來加入了市場關係,自稱農業經濟學家。
[8] 麥克勞德:《經濟學入門》,第23、24頁。
[9]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154—159頁。
[10]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154—155頁。
[11]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159頁。
[12]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156—157頁。
[13] 我們在下面稱為「無形的」,代替「無形體的」。
[14]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57頁。
[15] 參閱本章《貼現和利潤》。
[16]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散見第152—156頁,經重新排列。
[17] 關於不能區別時間之「流」和時間之「經過」,參閱本書第十章,《凡勃倫》。
[18] 參閱本書上冊,《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圖解》。
[19]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303頁。
[20]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290—291頁。
[21] 可以看出,這是「匹茲堡附加」案中一種基價和一種交貨價格的爭點的一部分。參閱本書上冊,《從公司法人到運行中的機構》。
[22] 參閱本書上冊,《經濟關係和社會關係圖解》。
[23] 龐·巴維克:《權利與關係》,第5頁;並參閱克內斯:《貨幣和信用》,1876、1895年版。
[24] 麥克勞德:《經濟入門》,第13頁。
[25] 這一點從約翰·穆勒的《論信用》第一章中可以看出,然而那一章和他說明價值以生產成本為根據的理論基礎沒有任何關係。他的信用論的基礎是心理學,這是他的李嘉圖式的價值和成本學說所不採納的東西。
[26]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75—89頁。
[27]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3頁。
[28] 麥克勞德:《經濟學原理》,第1卷,第53—55頁。
[29] 參閱本書《可以轉移的財產》。
[30]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第294頁。
[31]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第182—213頁。
[32] 參閱費特最近的著作:《壟斷事業的偽裝》,1931年版。
[33] 參閱本書上冊,《效率和稀少性》。
[34] 包括「勞務」在內。
[35] 費特的論文見《美國經濟評論》,1912年第2期,第783—813頁。
[36] 弗蘭克·哈德利:《經濟學、私有財產與公共福利關係的說明》,1896年版,第70、72頁。重點是本書作者加的。
[37] 克內斯後來把它作為有時間間隔的交換。克內斯:《貨幣和信用》。
[38] 參閱本章,《債務的解除》。
[39] 里普利:《正街與垣街》,1927年版;布魯金斯:《工業所有權》,1925年版;邦布萊特與米恩斯:《控股公司》,1932年版。
[40] 參閱本章,《利潤的邊際》。
[41] 參閱本書《商業的供求法則》。
[42]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57—59頁。
[43]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25頁。
[44]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26、357頁,詞句先後經重新排列。
[45]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58、359頁。
[46] 這種區別直到後來西季威克才弄明白,參閱本章(I),第4(11)節。
[47]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72頁。
[48] 安哲耳:《國際價格論》,1926年版,第138頁。
[49] 同上書,第117、118、138頁。這種貼現和價格的關係直到1898年才由威克塞爾予以充分的說明。參閱本書有關威克塞爾各點。
[50]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29—330頁。
[51]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412頁。
[52]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342—343頁。
[53]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343頁。
[54]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170頁。
[55]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418頁。
[56]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344頁。
[57]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與實踐》,第2卷,第139頁。
[58]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366頁。
[59]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2卷,第418頁。
[60] 貝克哈特:《聯邦準備銀行制度的貼現政策》,1924年版,第29頁引用。此篇對英國銀行利率的討論以及根據1797—1850年的經驗所產生的貼現政策公式,都作了很好的歷史上的敘述。
[61]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與實踐》,第4版,第2卷,第367頁。
[62] 參閱本章,《世界範圍的償付社會》。
[63] 例如在奧國學派的「主觀的交換價值」這個名詞上。參閱本書上冊,《機會》。
[64] 參閱本書上冊,《談判的心理學》。
[65] 克拉克:《財富的分配》,1899年版。
[66] 參閱本書,《交換性》。
[67] 參閱本書,《資本和資本物品》。
[68]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1883年版。這裡所引證的是根據1887年再版本,據作者說,再版中對重要論點沒有什麼改動。
[69]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56頁。
[70]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58頁。
[71]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59頁。
[72]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59頁。
[73] 英國歷史上,商店自己發出的一種輔幣。——譯者
[74]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5、226頁。
[75] 主要是英格蘭銀行的鈔票。
[76]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3頁。又參閱本章,圖7,債務金字塔。
[77]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4—225頁附註。
[78] 沃克:《貨幣對貿易和產業的關係》,1879年版。
[79]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6—227頁附註。
[80]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7頁附註。
[81] 在憲法有關「損害契約義務」的禁令內,計劃訂一現代的辦法:抵押契約中雙方同意將來用「符合現在法定標準重量與成色的北美合眾國金幣,按照紐約通行的匯兌率」償付債務。
[82]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27頁。
[83]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版,第230頁。
[84] 它們可以按一種「冒險折扣」收進,因為無力償付或靠不住。可是,所謂「時期折扣」,我們的意思是指一種預期的時間的間隔,在這間隔期中產生等待。
[85] 我們在這裡不考慮現代資本的另一種形式,「無形的財產」。我們只考慮「無形體的財產」的流通性。
[86] 參閱本書上冊,《從流通到重複》。
[87] 參閱本書上冊,《李嘉圖和馬爾薩斯》。
[88] 麥克勞德:《銀行的理論和實踐》,第1卷,第303—305頁。
[89] 參閱本書,《從邊際生產力到資本收益》。
[90]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前引版,第245—246頁。
[91] 參閱本書上冊,《服務的成本和產品的成本》、《服務的價值和產品的價值》。
[92] 參閱本書,《等待的稀少性》。
[93] 參閱本書,《宣傳家的理想典型》。
[94] 參閱本書,《從邊際生產力到資本收益》。
[95] 參閱本書,關於杜閣部分。
[96] 西季威克:《政治經濟學原理》,第259頁。後來克拉克在所著1899年版《財富的分配》中採用了一種比較擴大的靜態的分析,他的所謂「資本基金」是心理學的說法,其意義等於西季威克的制度的資本價值。
[97] 參閱本書,《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
[98] 納普:《貨幣國定論》,引文根據英譯本1924年版。
[99]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2頁。
[100]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1頁。
[101]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52頁。
[102]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3頁。
[103]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4、6頁。
[104]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32、33頁。
[105] 納普:《貨幣國定論》,英譯本,第134頁;又參閱本書,《世界範圍的償付社會》。
[106] 聖伊弗斯(St.Ives):英格蘭西南部的一個市鎮,在聖伊弗斯灣上。——譯者
[107]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第83—121頁。
[108] 塞利格曼:《財政科學的社會理論》,載《社會科學季刊》,1926年第41號,第193、354頁注。
[109] 納普:《貨幣國定論》,第110頁。
[110] 納普:《貨幣國定論》,第164頁。
[111] 納普:《貨幣國定論》,第4頁。
[112]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第254頁。
[113] 十八世紀以前,金匠往往兼營銀行業務。——譯者
[114] 參閱本書,《交易的貨幣和價值制度》。
[115] 納普:《貨幣國定論》,第50、51頁。
[116] 卡南:《1797—1821年的英鎊紙幣》,1919年版。
[117] 卡南:《1797—1821年的英鎊紙幣》,1919年版,第158頁。
[118]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1919年版。引證系根據1923年再版本,第1—16頁。並參閱霍特里:《中央銀行技術》,1932年版。
[119] 特納:《在玻里尼西亞十九年》,1861年版;戈登—柯明:《在斐濟的故鄉》,1885年版;霍伊特:《原始商業,經濟學心理學》,1926年版。以往在希臘這種計算貨幣是牛。
[120]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2頁。
[121]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3、14頁。
[122] 卡南:《1797—1821年的英鎊紙幣》,1919年版,第xvii—xxix頁。
[123]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4頁。
[124]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5頁。
[125]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5頁。當然,霍特里在這裡只說到債務的量的一面,其他方面是「價值」的其他方面。
[126]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5—6頁。
[127]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6頁。
[128]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0頁。
[129]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1頁。
[130]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1頁。
[131]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1頁。
[132]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2頁。
[133]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2頁。
[134]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2、13頁。
[135] 霍特里:《通貨和信用》,第16頁。
[136] 《休謨哲學選集》,格格與格婁斯1898年校訂本,第3卷,第313、315頁(《道德、政治和文學論文》,《論貨幣》,《論利息》,《論貿易差額》等篇)。
[137] 《休謨哲學選集》,第3卷,第325—328頁。
[138] 《休謨哲學選集》,第3卷,第322頁。
[139] 《休謨哲學選集》,第3卷,第333頁。
[140]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英譯本1898年版;引文根據英譯本,但作者又對照1788年版法文本有所修改。
[141]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78節。
[142]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1903年版,第20頁。
[143]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57節。
[144]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78節。
[145]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67節。
[146]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100節。
[147]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58節。
[148]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83節。
[149]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60節。
[150]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73節。
[151]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73節。
[152]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38節。
[153]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33節。
[154]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艾希利版,第29、90節。
[155] 里佛爾(livre),法國的一種舊幣,價值等於現在的法郎。——譯者
[156]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艾希利版,第89節。
[157]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法文版,第95節。
[158]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艾希利版,第94節。
[159]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艾希利版,第96節。
[160]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99節。
[161]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1、26、44、63、98節。
[162]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10、15節。
[163]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100節。
[164]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78、81節。
[165] 杜閣:《關於財富的形成與分配的考察》,第98節。
[166]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1903年版,第20頁。
[167]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48頁。
[168]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89頁。
[169] 雪梨耳:《政治經濟學》,1834年初版;引文根據1872年的第6版,第58頁。
[170] 開因斯:《政治經濟學主要原理新解》,1874年版,第87頁。
[171] 麥克文:《生產成本的分析》論文(《經濟學季刊》,1887年第1期,第481、483頁)。
[172]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41、42頁。
[173] 哲逢斯:《政治經濟學理論》,1886年,第3版,第232、233頁。
[174]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49頁附註。
[175] 卡塞爾:《社會經濟學理論》,1918、1924年版,引文根據1924年版,第184—185頁;本書1926年德文版,第171頁。
[176]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135頁。
[177]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134頁。
[178] 參閱本書上冊,關於機會成本和反機會價值部分。
[179]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92、93頁。
[180]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73、77頁。
[181] 卡塞爾:《利息的性質和必要》,第135頁。
[182] 參閱本書,《世界範圍的償付社會》。
[183] 參閱本書上冊,《亞當·斯密》。我在斯密的冒險 以外又加上勞動者的等待 。勞動者的這種等待,往往比他們的工作或冒險還更加痛苦難受,這一點在他們寧願對「高利貸者」或「小額貸款」公司付給特別高的利息時,可以看出,這種利率有高到年息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甚至百分之二百者。「等待」的折算,往往也出現在勞動者寧願選擇較低的 工資,只要是每天或每星期發一次,而不願每半個月或一個月發一次。我在南部看到過有些黑人認為每天發工資 比工資的高低更加重要,並且選擇每天發工資的僱主,不歡迎那些每星期發一次工資的僱主。又參閱本書上冊,第361頁,關於機會成本和反機會價值部分。
[184] 費特:《經濟學原理》,1904年版,第8、10、15、17各章;《利息理論和價格變動》,《美國經濟會議錄》,1927年3月,第62—122頁;《最近對資本概念的討論》,《經濟學季刊》,第15期(1900—1901年),又《舊的地租概念已成過去》,同上季刊,第416—455頁。
[185] 米契爾:《商業循環問題及其調整》,1927年版,第137頁。
[186] 柯普蘭:《貨幣、貿易和物價——因果先後的測驗》一文,載《經濟學季刊》,1929年第43期,第648頁。
[187] 費希爾:《資本與收益的性質》,1906年版,第1卷,第15頁。
[188] 參閱本書上冊,《門格爾、維塞爾、費希爾、費特》。
[189] 參閱本書上冊,《門格爾、維塞爾、費希爾、費特》。
[190] 費希爾:《資本與收益的性質》,第1卷,第14頁。
[191] 參閱本書上冊,《門格爾、維塞爾、費希爾、費特》。
[192] 格雷格里·金:《英國商人》,見所著《自然和政治論叢》,1802年再版。
[193] 費爾柴耳德、弗尼斯、巴克合著:《經濟學基礎》,1926年版,第1卷,第24頁。
[194] 其他各種利潤邊際將於以下各節中加以考慮:1.本章,第VIII(8)節,《自動的和管理的復甦》;2.第十章VII(6)節,《意外事故和失業——保險和預防》;3.本章,第IX(3)節,《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
[195] 像以前說過的,股東是又冒險又等待,正如債票持有人又等待又冒險。假如統計十分精細的話,我們可能區別得更精細一些,可是我們只能假設股利是純利的一部分,放款利息是純利。
[196] 柯普蘭:《近來的經濟變動》,全國經濟研究所1929年版,第2卷,第767頁。
[197] 沃爾:《美國政治學和社會科學學院年鑑》,1931年3月第94期,第85頁。
[198] 馬爾薩斯:《政治經濟學原理》,1821年版;《李嘉圖致馬爾薩斯書信集》,邦納編1813—1823年版;勞伯特斯:《勞動階級的要求》,1837年版;霍布生:《失業的經濟學》,1922年版。
[199] 艾爾弗雷德·貝克·劉易斯,見1930年11月9日《新領袖》雜誌。
[200] 艾爾弗雷德·貝克·劉易斯,見1930年11月9日《新領袖》雜誌。
[201] 艾爾弗雷德·貝克·劉易斯,見1930年11月9日《新領袖》雜誌。
[202] 艾爾弗雷德·貝克·劉易斯,見1930年11月9日《新領袖》雜誌。
[203] 黑斯廷斯:《成本和利潤對商業循環的關係》,1923年版;福斯特與卡欽斯:《貨幣》,1923年版;《利潤》,1925年版;《沒有買戶的商業》,1927年版;《富裕的道路》,1928年版。
[204] 黑斯廷斯:《成本和利潤對商業循環的關係》,第6、9、11、14頁。
[205] 福斯特與卡欽斯:《沒有買戶的商業》,第167頁。
[206] 黑斯廷斯:《成本和利潤對商業循環的關係》,1923年版,第95—96頁。
[207] 黑斯廷斯:《成本和利潤對商業循環的關係》,第96頁。重點未依據原文。
[208] 參閱本書,關於結束談判和結束交易部分。
[209] 參閱本書上冊,《從流通到重複》。
[210] 複利會稍微改變這個比率。
[211] 福斯特與卡欽斯:《貨幣》,第306頁。
[212] 道格拉斯:《技術的失業》,1930年8月份《美國勞聯運動雜誌》。
[213] 參閱本書,《物價》。
[214] 參閱本書上冊,《代用的法則》。
[215] 參閱本書,《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
[216] 在司威夫蒂公司的1925年年鑑里,該公司估計每頭牛的牛肉的利潤,在支出利息以前,是1.95美元。買進牛的平均價格是60.08美元。全部費用,包括運費在內,是12.63美元;副產品的淨收入是11.25美元。因此,利潤和利息兩者 的邊際在1924年是業務生產成本的2.7%和每頭收入的2.6%。如果減去利息,利潤一項的邊際就會更小。該公司又提出一種比較表,從這種表里我們算出下列的財務邊際,或者每頭牛的利潤和利息兩者 的邊際。
會計年度 未付利息以前的損益
1915 $1.64
1916 1.65
1917 1.29
1918 1.02
1919 0.70(損)
1920 0.06
1921 1.13
1922 2.52
1923 1.10
1924 1.95
[217] 全國產業會議委員會編,《聯邦公司所得稅的轉嫁和影響》,1928年版,第Ⅰ卷,第172頁。
[218] 根據表Ⅰ和表Ⅱ。
[219] 根據表Ⅰ和表Ⅱ。
[220] 根據表Ⅰ和表Ⅱ。
[221] 根據表Ⅰ和表Ⅱ。
[222] 埃梅特、博里斯:《百貨商店》1930年版,可以作為邊際分析的一個範例。書中所用名詞是商業會計的術語,可是埃梅特的分析類似我們在對製造公司的邊際分析中所用的那一套。埃梅特的「純利潤」就是我們的利潤邊際。拿銷貨一百萬美元以上的百貨商店來說,這一數字,作為對銷貨的比率,最高達1923年的百分之三點六,最低到1928年的百分之一點五。這樣,我們看到百貨商店的利潤邊際低於我們所估計的製造公司的「一般的」邊際。埃梅特說明百貨商店的利潤邊際大部分決定於周轉率,因為較快的周轉減低費用對銷貨的比率。
[223] 「國外的」或者對進口貨的關稅被吸收在物資的價格里,隱蔽在營業的生產成本裡面。
[224] 根據表Ⅰ和表Ⅱ。
[225] 當然商人不能精確地知道某一項要素的變動將在他的利潤邊際上引起什麼變動。可是,他心中十分有數他的利潤邊際很小,因而知道任何變動對於減小或加大他的利潤非常重要。
[226] 《李嘉圖致馬爾薩斯書信集》,邦納編1887年版,第187—192頁。
[227] 勞伯特斯:《勞動階級的要求》,1837年版。
[228] 參閱本書,《自動的和管理的復甦》。
[229] 實際可能發生虧絀是由於間接費用的緣故。製造的費用中很大一部分可能繼續存在,不管生產是不是進行,為了維持企業,作為一個運行中的機構。為了支付這些費用,一定數量的有限的生產將繼續下去,即使利潤邊際已經完全沒有,銷貨只能支付間接費用。
[230] 根據本書下冊,第207—208頁,表Ⅰ和表Ⅱ。
[231] 科尼利厄斯·范德比特(1794—1877年):美國壟斷資本家,經營商業和鐵路投機;約翰·雅各布·阿斯特(1763—1843年):美國壟斷資本家,阿斯特家族的創始人,以經營皮貨致富。——譯者
[232] 萊昂斯:《公司財政》,1916年版;格斯頓伯格:《企業的財務組織和管理》,1914年版。
[233] 參閱本書,《意外事故和失業——保險和預防》。
[234] 勞倫斯:《穩定物價》,1928年版,第12章。
[235] 參閱本書,《稀少、豐裕、穩定——經濟的階段》。
[236] 福爾曼:《效率利潤和稀少性利潤》,1930年版。
[237] 參閱本書,《關鍵的和一般的交易》;又《意外事故和失業——保險和預防》。
[238] 米爾斯:《物價的動態》,1927年;《美國的經濟傾向》,1932年版。
[239] 亨利·桑頓:《大不列顛的紙幣信用》,1802年版;康芒斯:《穩定物價》一文,見《社會科學百科全書》。
[240] 托馬斯·圖克:《1793—1856年物價的歷史》,共6卷。
[241] 愛德華·克洛格:《一種新的貨幣制度》,1861年版。
[242] 愛德華·克洛格:《一種新的貨幣制度》,第153—154頁。
[243] 愛德華·克洛格:《一種新的貨幣制度》,第280—281頁。
[244] 參閱本書,圖表16。
[245] 圖表16中不表現。
[246] 本書圖表16中不表現。
[247] 參閱本書,圖表14。
[248] 威克塞爾:《利息與價格》,1898年版。
[249] 參閱本書,圖表14、16。
[250] 參閱本書,《從心理經濟學到制度經濟學》。
[251] 哈耶克:《對凱恩斯的純粹貨幣論的意見》,見《經濟季刊》,第11期,第270頁;第12期,第23頁;凱恩斯:《答辯》,見《經濟季刊》,第11期,第378頁。又參閱哈耶克:《物價與生產》,1931年版,及霍特里的書評,見《經濟季刊》,1932年,第12期,第119頁;以及所著《中央銀行的策略》,1932年版;凱恩斯:《貨幣論》,1931年版;《勸說集》,1932年版。
[252] 參閱本書,圖表16。
[253] 費特:《利息學說和物價變動》,見《美國經濟學會會報》,1927年3月,第62、98頁。
[254] 費特:《利息學說和物價變動》,見《美國經濟學會會報》,1927年3月,第106、107頁。
[255] 費特:《利息學說和物價變動》,第108頁。
[256] 芮夫勒:《美國的貨幣利率和貨幣市場》,1930年版,第62頁及以下。
[257] 參閱本書,《自動的和管理的復甦》。
[258] 費希爾:《繁榮和蕭條》,1932年版。到目前為止,這是關於此項問題的最重要的一本書。望讀者參閱此書,我們在這裡可不必多加討論。他根據羅亞爾·米克爾的計算,將美國的全部負債列為二千三百四十億美元,等於國民財富的一半。
[259] 參閱本書上冊,圖表1。
[260] 麥卡洛克編:《李嘉圖集》,1888年版,第5頁,序言。
[261] 威克塞爾:《利息與價格》,第117頁及以次。
[262] 威克塞爾:《工資與地租》,第114、115頁。
[263] 龐·巴維克:《資本實證論》,英譯本1891年版,第420頁以次。
[264] 龐·巴維克:《權利與關係》,1881年版。
[265] 參閱本書上冊,《從流通到重複》。
[266] 李嘉圖所假設的物價穩定是某些特殊物品的價格穩定,不是物價的平均數。原因是他把「貨幣價格」作為和「工時」的意義相同來用了。
[267] 參閱本書上冊,《門格爾、維塞爾、費希爾、費特》。
[268] 參閱麥卡洛克編:《李嘉圖集》,第348頁。
[269] 參閱本書上冊,《交易和業務機構》;又見本書,《意外事故和失業——保險和預防》。
[270] 派頓:《動態經濟學的理論》,1892年版,第18頁。
[271] 門格爾:《國民經濟學原理》,1871年版,第11頁;維塞爾:《自然價值》,馬洛克英譯本1930年版,第101頁。
[272] 參閱本書,《政治》。
[273] 門格爾:《國民經濟學原理》,1871年版;1923年再版本第23頁。
[274] 康芒斯:《資本主義的法律基礎》。
[275] 產於荷蘭北部,肉與乳均有名。——譯者
[276] 賈德:《社會制度和個人》一章,載《社會制度心理學》,1926年版,第56—77頁。
[277] 例如,沃森:《行為主義》,1924年版。
[278] 穆勒:《邏輯》,1848年初版;引證根據1925年第8版,第211—241頁;布萊德雷:《邏輯學原理》,1922年第2版,第583頁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