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道学出现的政治条件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
第一节军阀和士的联合专政
在唐朝以后的半个世纪至第10世纪前半个世纪中,中国在政治上又回到了六朝时期的那种情况。仅仅五十年间就换了五个朝代,后世称为五代。一个朝代中的第一号军阀,在前朝皇帝死了以后,从继位的小皇帝手中夺取了政权,自称为皇帝,建立了一个新的朝代。在他死以后,原来的第二号军阀又从他儿子手中夺取了政权,自称为皇帝,建立另一个新朝代。这样的循环直到宋朝的建立才停止,宋太祖赵匡胤也是从前朝的小皇帝手中夺取了政权,自称为皇帝,建立了宋朝。但他有办法使这个新朝代继续下去。
据宋朝人的记载说:"太祖……因晚朝与故人石守信、王审琦等饮酒,酒酣,上屏左右谓曰:'我非尔曹之力不得至此,念汝之德,无有穷巳。然为天子亦大艰难,殊不若为节度使之乐。吾今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守信等皆曰:'何故?'上曰:'是不难知。居此位者,谁不欲为之?'守信等皆惶恐起顿首言曰:'陛下何为出此言?今天命已定,谁敢复有异心?'上曰:'不然。汝曹虽无心,其如汝麾下之人欲富贵者何?一旦以黄袍加汝之身,汝虽欲不为,不可得也。'皆顿首涕泣曰:'臣等愚不及此,唯陛下哀怜,指示以可生之涂。'上曰:'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汝曹何不释去兵权,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久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君臣之间两无猜嫌,上下相安,不亦善乎?'皆再拜谢曰:'陛下念臣及此,所谓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称疾请解军权。"(《涑水纪闻》,引自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一之一)又说,宋太祖和皇太后谈话,"太后曰:'汝自知所以得天下乎?'太祖曰:'此皆祖考与太后之余庆也。'太后笑曰:'不然。正由柴氏使幼儿主天下耳。'因戒敕太祖曰:'汝万岁后,当以次传之二弟,则并汝之子亦获安矣。'太祖顿首泣曰:'敢不如母教。'太后因召赵普于榻前,为约誓书。普于纸尾自署名云:'臣普书。'"(同上)这就是宋朝巩固皇位的两种办法。这两种办法都是针对当时的情况而采取的。前一种办法是使军不成阀,没有可以夺去皇位的人,后一种办法是使虽有这种人而没有夺取皇位的可乘之机。这就在主观和客观上巩固了皇位。宋朝一开始就同时采取了这两种办法,保护了赵氏的皇位。
宋朝的一个保护皇位的传统办法就是压低武臣的地位,使他们不能干预政治。得军心、有民望的武臣尤为皇帝所忌,如果出现了这种人,皇帝就把他们去掉。岳飞之死固然是由于他主战政策与秦桧不和,但他本身也有取失之道,那就是声望太大。与压低武臣明显对照的是抬高文臣。当时已经基本上没有门阀士族了,文臣都是作为四民之首的士,通过科举的渠道上升为官僚的,他们没有门阀的社会地位可以凭藉,他们的地位是皇帝赏赐的,所以他们比较听话,也没有夺取皇位的可能。皇帝对于他们也没有什么顾忌。
宋朝对于文臣的待遇是很优厚的。地位比较高的官僚,退职时,在一般的情况下,皇帝总要给他一种闲散的职务,拿钱不办事。这种闲散官僚越聚越多,他们的俸禄成为政府财政的一个负担。
在宋朝以后,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基本上还是军阀和士族的联合专政,宋太祖所用的那两种办法,以及后来压低武臣地位的政策,都是军阀内部的斗争。当时已经基本上没有门阀士族了,作为四民之首的士,通过科举的渠道进入官僚行列,为皇帝服务。这就是军阀和作为士的知识分子的联合专政。随门阀士族的消失,在地主阶级中已经没有贵族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宋朝以后的中国封建社会是比较"民主"的。在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这是一个进步。
第二节当时变革的必要
在北宋的近二百年间,政治是比较安定的,社会上有一种太平景象,但这是表面的。司马光的一个学生刘安世说了一些当时的情况。有人问他,宋神宗为什么必定要变法,刘安世说:"盖有说矣。天下之法未有无弊者。祖宗以来,以忠厚仁慈治天下,至于嘉祐(宋仁宗年号,公元1056年一1063年)末年,天下之事似乎舒缓委靡不振,当时士大夫亦自厌之,多有文字论列。然其实于天下根本牢固。至神庙即位,富于春秋,天资绝人,读书一见便解大旨。是时见两蕃不服,及朝廷州县多舒缓,不及汉唐全盛时。每与大臣论议,有怫然不悦之色。当时执政从官中有识者以谓,方今天下,正如大富家,上下和睦,田园开辟,屋舍牢壮,财用充足。但屋宇少设饰,器用少精巧,仆妾朴鲁迟钝,不敢作过。但有邻舍来相凌侮,不免岁时以物赠之,其来已久,非自家做得如此,遂不敢承当上意,改革法度。独金陵(王安石)揣知上意,以一身当之,以激切奋怒之言以动上意。遂以仁庙为不治之朝。神庙一旦得之,以为千载会遇。"(《元城语录》,引自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之二)这一段话所说的只是当时社会中的一部分现象。其中包括刘安世这个保守派对于这些现象的认识。当时有这种人,有这种认识,这也是一种现象。现象也是有用的,因为通过它可以看到本质。
宋朝建立以后,恢复了中国的统一,恢复了中央集权专制主义的政治,加强了地主阶级专政。在相当长的时期中没有内战,并用屈辱求和的办法得到边境上的暂时的安宁。由于这些情况,国内形成了太平无事的景象。其实这是一种虚假的现象,是一种苟安。刘安世所说的"舒缓委靡不振",就是因循守旧、苟安现状的表现?他所说的大富家的比喻倒是有点相似,因为整个的封建社会就是一个封建的大富家。封建统治阶级以剥削、压迫和奴役农民维持他们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希望上下之间可以相安无事。但这是暂时的现象。农民在受剥削和压迫的条件下,决不会"上下和睦"。刘安世所说的"朴鲁迟钝不敢作过",也就是农民对于地主.阶级的消极反抗。即使在宋朝全盛时期,农民起义也是经常发生的,例如王小波、李顺所领导的农民起义就发生在太宗时期。所谓赠送邻家财物即当时所谓"岁币",这是对于敌国的进贡,是当时的敌国对于中原人民的剥削和压迫。神宗要改变这种局面,发奋图强,遇见王安石有同样的雄心壮志,并且自以为有一套办法可以富国强兵,所以神宗就听从了。不过这不能认为是神宗和王安石两个人的意图,这也是当时老百姓的愿望和要求。
在"熙宁变法"以前,宋仁宗和范仲淹也已经作了一些变革的尝试,这就是"庆历新政"。
第三节庆历新政和范仲淹的改革"十事"
庆历是宋仁宗的年号(1041年一1048年),当时新政的计划和推动者是当时的一个进步政治家范仲淹(989年一1052年)。他向仁宗皇帝说:"臣闻历代之政,久皆有弊,弊而不救,祸乱必生。何哉?纲纪寖隳,制度日削,恩赏不节,赋敛无度。人情惨怨,天祸暴起。惟尧舜能通其变,使民不倦。《易》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此言天下之理有所穷塞,则思变通之道。既能变通则成长久之业。我国家革五代之乱,富有四海,垂八十年。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不可不更张以救之。然则欲正其末,必端其本,欲清其流,必澄其源。"(《答手诏条陈十事》,《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卷上》)这一段话的第一段是一种原则性的陈述,意思就是说,自然界和社会都是变的,特别是在社会中政治上的措施要随着社会中的情况的变动而变动。第二段的意思,是结合当时的情况,说当时的政治必须有所改革。当时的情况是"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已经到了不能维持的地步,所以不能不更张以救之。但是,更张必须从根本上做起。就是说,改革必须从根本上改革。他列举了他认为是根本上改革的措施十条。这就是他所要推行的新政的纲领。
这十条是:一,明黜陟;二,抑侥幸;三,精贡举;四,择官长;五,均公田;六,厚农桑;七,修武备;八,减徭役;九,覃恩信;十,重命令。这十条,范仲淹认为是针对着"纲纪制度日削月侵,官壅于下,民困于外,夷狄骄盛,寇盗横炽"那些情况而制定的根本措施。第一条第二条是解决"官壅于下"的问题。第三条是关于选择将来的官吏的问题。第四条是关于现有的官吏的问题。第五条是关于官吏俸禄的问题。这里所谓"公田",也称为"职田",就是与官吏职务有关的官田。照这种制度,每一种政治职务都带有一定数目的土地,几百亩至几千亩不等,其数目随着职务的大小的不同而不同。这些土地的收人,归当时担任这种职务的官吏。范仲淹似乎认识到,当时的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消费的人太多,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太少。他似乎认识到,当时不生产而消费的人的一大部分是没有事情做的官僚。所以他主张应该对于当时的强大官僚机构,作一种适当的调整,减少一些官僚,对于留下来的官吏,则要保障他们的合乎其身份的生活,以免额外地剥削老百姓。这样也可以部分地解决"民困于外"的问题。
第六条"厚农桑"是发展生产,直接解决"民困于外"的问题。其内容有修水利,垦荒等项。他说:"臣观《书》曰:'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此言圣人之德惟在善政,善政之要惟在养民,养民之政必先务农。农政既修则衣食足,衣食足则爱肤体,爱肤体则畏刑罚,畏刑罚则寇盗自息,祸乱不兴。是圣人之德发于善政,天下之化起于农亩。"(同上)他认为如果"民困于外"的问题解决了,"寇盗横炽"的问题也就解决了。他的最后的目的,不是改善农民的生活,而是减少农民的反抗。
第七条"修武备"是针对着"夷狄骄盛"而定的措施。"厚农桑"是"富国","修武备"是"强兵"。第八条"减徭役"也是减轻民困的措施。第九条"覃恩信"和第十条"重命令"都是关于推行皇帝命令的措施。
总的看起来,范仲淹所说的十事,在他认为是带有根本性的改革。
第四节庆历新政和李觏的《周礼致太平论》
范仲淹为当时称之为"新政"的改革提出了一个纲领,但还没有为这个纲领作出一种理论的根据。当时儒家的思想已经再次成为社会的统治思想,作为理论的根据,就是在儒家的经典中寻找依据。上面所说的,范仲淹在提出"十事"以前,所引的那几句《易传》,就是他所想到的理论根据,但是太简单了。李觏(1009年一1059年)做了这方面工作:李觏是范仲淹所赏识的一个知识分子。范仲淹担任苏州知府的时候.曾企图邀请李觏到苏州"府学"当教官,后来又向皇帝推荐李觏,说李觏"善讲论《六经》,辩博明达,释然见圣人之旨。著书立言,有孟轲、扬雄之风义,实无愧于天下之士"。并将李觏的著作送给皇帝阅览。(《荐李觏并录进〈礼论〉等状》,《范文正公集》卷十九)在范仲淹担任参知政事(副相)的时候,李觏给范仲淹写了一封信,勉励他"立天下之功","筑邦家之基",并且警告他,切不可以"患更张之难,以因循为便"。并且告诉他说:"儒生之论,但恨不及王道耳,而不知霸也,强国也,岂易可及哉?管仲之相齐桓公,是霸也,外攘戎狄,内尊京师,较之于今何如?商秧之相秦孝公,是强国也,明法术、耕战,国以富而兵以强,较之于今何如?是天子有帝王之质,而天下无强国之资,为忠为贤,可不深计?《洪范》八政,首以食货。天下之事未有若斯之急者也。既至穷空,岂无忧患?而不闻节用以取足,但见广求以供用。夫财物不自天降,亦非神化,虽太公复出于齐,桑羊更生于汉,不损于下而能益上者,未之信也,况今言利之臣乎?农不添田,蚕不加桑,而聚敛之数,岁月增倍,辍衣止食,十室九空。本之既苦,则去而逐末矣。又从而笼其末,不为盗贼,将何适也?况旱灾荐至,众心悲愁,乱患之来,不可不戒。"(《寄上范参政书》,《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二十七)意思就是说当时的儒者贵王贱霸,其实霸也不是容易达到的。管仲和商鞅,在齐秦两国,能够使两国国富兵强。当时的宋朝能够达到吗?要想富国强兵,首先要增加生产,其次是节省开支。既不能增加生产,又不能节省开支,那就只好加重剥削,这就是损下益上。财富不是从天上降下来的,也不是什么神灵变化出来的,言利之臣所说的利,是从哪里来的呢?当然是向农民聚敛来的。聚敛越重,农民的反抗就越烈。李觏在这封信里着重讲节用的重要,关于增加生产只提到重农业。这是封建社会的经济学家所可能想到的范围。李觏不能超过这个范围。
在这封信里,李觏以富国强兵作为目标,以重农、节用作为达到目标的方法,这也就是范仲淹所说的十事的精神,十事的指导思想。李觏在这里提出了管仲和商鞅。从表面看起来,他似乎是在提倡法家思想。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李觏只是说宋朝当时的情况下"霸"业也比不上,更不必说"王道"了。他自己所提倡的还是儒家所说的"王道"。他的议论,还是以儒家经典为依据。
在儒家经典中,他所依的根据是《周礼》和《周易》。他以《周礼》为依据,讲他的社会政治思想,以《周易》为依据,讲他的哲学。
《周礼》这部书一名《周官〉〉,号称是周公旦作的,是周公旦治理周朝的一个蓝图,其实这部书是战国时的人的作品。李觏相信这个号称,认为《周礼》是周公旦致太平之书。根据这个认识,他作了《周礼致太平论》。
这个论的《序》说:"天下之理,曰家道正,女色阶祸,莫斯之甚,述《内治》七篇。利用厚生,为政之本,节以制度,乃无伤害,述《国用》十六篇。备预不虞,兵不可阙,先王之制,则得其宜,述《军卫》四篇。刑以防奸,古今通义,唯其用之,有所不至,述《刑禁》六篇。纲纪既立,持之在人,天工其代,非贤罔乂,述《官人》八篇。何以得贤?教学为先,经世轨俗,能事以毕,述《教道》九篇终焉。并《序》凡五十一篇,为十卷,命之曰《周礼致太平论》。噫,岂徒解经而已哉?唯圣人君子知其有为言之也。"这最后一句的意思就是说,他的《周礼致太平论》并不仅只是解释《周礼》这部经,他是"有为言之",为的什么呢?就是要把《周礼》的精神作为当时改革的根据。《周礼致太平论》并不是一部注疏,而是一部政论。
《周礼》一名《周官》,因为它是以"设官分职"为纲。第一号官是天官冢宰,这是王以下的最高的官。它的职务兼管王的宫内的事,这就是所谓"内治"。照李觏的解释,这是预防"女色阶祸"。他指出,在历史中有许多朝代就是因女宠而灭亡。他说:"末(妹)喜之放桀,妲己之杀纣,此类岂少哉?"(《内治第一》)这几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放逐夏桀的不是商汤,而是夏桀的女宠妹喜。杀殷纣王的人并不是周武王,而是纣王的女宠妲己。是妹喜和妲己把夏桀和商纣的国家搞乱,商汤和周武才乘机把夏朝和商朝灭亡了,所以皇帝的内治非常重要。而《周礼》在这一方面是很注意的。下边就讲"国用",这是讲经济生产问题的。下边讲"军卫",这是讲武备问题。下边讲"刑禁",这是讲用刑法禁令维持封建秩序。下边讲"官人",这是讲如何充实官僚机构的问题。下边讲"教道",这是讲意识形态的问题。"国用"和"军卫"两个题目排在前面,这说明李觏注意富国强兵。"国用"这个题目讲得最多,有十六篇。这说明他对于生产和经济是特别重视的。
在《国用》的第一篇中,李觏开头就说:"人所以为人,足食也。国所以为国,足用也。然而天不常生,其生有时。地不遍产,其产有宜。人不皆作,其作有能。国不尽得,其得有数。"(《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六)这是李觏提出的关于经济和财政的一个一般的原则。意思就是说,人必须吃饱才可以生活,国家必须有足够的财用才可以立国。财富的来源是从天生出来的,可是天也不能经常生庄稼。在春夏的时候可以生,秋冬就不能生。财富的来源又是从地产出来的,可也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产任何的东西。有些地方可以产这种东西,有些地方可以产那种东西。财富的来源还要靠人的工作,可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做任何工作。人的能力各不相同,有的能做这种工作,有的人能做那种工作。国家的财政是从人的生产得来的,可是它不能把人所生产的财富尽都得来,它所得的有一定的数目。所以一个国家必须量人以为出,节用而爱人。
这几句话基本上就是说,封建社会的生产是农业,农业主要靠天时、地宜和人的劳动。封建国家从农民的生产中剥削一部分,但是有一定的限度。这就决定了"富国"之道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增加生产,一方面是节约开支。
李觏认为,在经济方面要尽力扩大生产,在财政方面要尽力减少开支。扩大生产要使"人尽其能"。他说:"天之生民,未有无能者也。能其事而后可以食。无事而食,是众之殃,政之害也。是故圣人制天下之民,各从其能以服于事,取有利于国家,然后可也。"(《国用》第三,《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六)又说:"言井田之善者,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此知其一,未知其二。必也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者乎?"(《国用》第四,同上)在封建社会中,生产资料是土地,生产力主要的就是农民。李觏所提出的经济原则就是尽力发掘土地的潜力,使劳动人民各尽所能,从事生产。这就是所谓"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他所说的"能其事而后可以食,无事而食,是众之殃,政之害也"。李觏认为,经济上主要的问题是怎样尽量发挥劳动者的潜力和土地的潜力。这两个潜力都发挥出来了,民用就可以富。民用富了,国家的财政也就可以足。
关于武备,李觏主张用管仲的"作内政而寓军令"的政策,所谓"富兵于农"。李觏认为这种政策并不是管仲发明的,《周礼》本来是这样说的。照《周礼》的办法,在平时,就用军队的编制把农民组织起来,有战事,就要他们出去打仗。"士不特选,皆吾民也。将不改置,皆吾吏也。有事则驱之于行阵,事已则归之于田里。无招收之烦而数不阙,无禀给之费而食自饱。"(《军卫》第一,《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九)后世不行这种办法,军队都是招募来的,平时要养活他们,增加了国家财政的负担。可军队往往有缺额,兵饷往往不足,所以就成为这种情况:"先王足兵而未尝有兵,后世有兵而未尝足兵。"(同上〉李觏又举管仲''作内政而寓军令"的政策成效说:"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然则乡军之法固尝试矣,善哉!"(同上)管仲的成效,也就是李觏在当时的希望。他希望当时的宋朝能够抗拒来自北方和西方的敌人.维护当时的中原政权,使当时的中原的人能够自卫,,这是当时的"新政"的目标之一。李觏说,他的《周礼致太平论》是"有为而言",所为的也就是这个目标。
为了这个目标,李觏又作了:《富国策》十篇,《强兵策》十篇,《安民策》十篇。在《富国策》第一篇中,李觏说:"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是故贤圣之君,经济之士,必先富其国焉。所谓富国者,非曰巧筹算,折毫末,厚取于民,以媒怨也。在乎强本节用,下无不足而上则有余也。"意思就是说,富国并不是靠加强对于劳动人民的剥削,这是会遭到劳动人民的怨恨的。富国的办法在"强本节用"。"强本"是发展经济,"节用"就是减少财政开支。在经济上力求发展,在财政上力求节约。这样就可以"下无不足而上则有余"。在《富国策》第二篇,李觏提出了"强本"的方法。他说:"民之大命,谷米也。国之所宝,租税也。天下久安矣,生人既庶矣,而谷米不益多,租税不益增者,何也?地力不尽,田不垦辟也。周制井田,一夫百亩,当今四十一亩有奇。人无易业而一心于农,农时不失,农功不粗,则地力可尽也。既又赋之以莱,或五十亩,或百亩,或二百亩。课其余力,治其旷土,则田可垦辟也。"(《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十六)意思就是说,所谓"强本",就是要增加农业生产,要增加农业生产,就需要发掘现在田地的潜力和开垦荒地。周朝所施行的井田制,每一个农民可以得到一百亩的耕地,又分给五十亩或一百亩的荒地(莱)。这样,每一个农民都尽力耕种他得的那一百亩耕地,同时又开垦他所得到的荒地。所以农业逐渐发展,谷米越来越多。这是"强本"的主要方法。
这里牵涉到封建社会一个根本问题,即土地问题。李觏又作了一篇《平土书》。他说:"生民之道食为大。有国者未始不闻此论也,顾罕知其本焉。不知其本而求其末,虽尽智力弗可为已。是故土地,本也;耕获,末也。无地而责之耕,犹徒手而使战也。法制不立,土田不均。富者日长,贫者日削。虽有耒耜,谷不可得而食也。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义,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未如之何矣。故平土之法,圣人先之。"(《平土书》,《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十九)李觏认为,井田制度是解决土地分配的最理想的办法。他认为《周礼》所讲的土地分配办法,就是井田制。因为对于《周礼》的注解有各家的不同,对于《周礼》所讲的土地制度也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李觏费了很大的功夫,作了许多的考证,证明《周礼》所讲的土地制度,就是井田制。对于农民的分配土地基本上是按照一夫百亩这个标准。李觏有一独特的见解,他认为《周礼》所讲的井田制,并没有"公田"。照一般的说法,井田制是国家把土地划4?三松堂全集(第十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成许多井字形的方块。每一个方块中有九百亩耕地。井字中心的那一百亩作为公田。在这个公田周围的八百亩耕地,分配给八家农民,每家一百亩,这是"私田"。每家农民除了耕种他们自己的那一百亩外,还合力耕种那块"公田"。"私田"的收入归各家自己所有,"公田"的收人归国家。这是一种劳役地租,称为"助法"。李觏认为,《周礼》所讲的井田制,没有"公田"。国家向农民直接征税,这叫"贡法",就是实物地租。
李觏认为,"公田"是商制,周公旦废"公田",是他对于商制的一个重大的改革。这就是孔丘所说的《周礼》对于商礼的损益。这就是说,商朝对于农民的剥削用的是劳役地租的方式,周朝改用实物地租的方式。为什么要作这样的改革呢?李觏说:"助法,善之大也。周公变之,虑深也。夫周公以民益顽,吏益猾,公田之耕或不尽力,藉谷之人或有隐欺,不如一委之民而制其赋税。税有所常,责有所在,安坐而视其人也。礼制愈崇,国用愈广,何暇从容如上世乎?虽然,无所增重也,第谨其定数耳。于民既无伤,于国则不乏。是圣人虑之深,制之中也。"(《平土书》,《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十九)意思就是说,用劳役地租的助法,本来是很好的制度。但是,周公旦考虑到剥削阶级长远利益,认为这种办法还不是很好的剥削方式。因为农民的反抗越来越厉害,管理农民的那些官僚越来越腐化,所以农民在耕种"公田"的时候不肯出力,官僚们在收公田的收人的时候往往有所隐瞒,贪污盗窃。不如把土地都包给农民,国家直接向农民收税。税有固定的数目,农民有固定的责任,国家安坐而享其成。这就是说因为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对立越来越尖锐,国家的范围越来越大,地主阶级没有工夫和农民阶级算细账。这是剥削方式所以要改变的主要原因。照李觏的说法,这并不是剥削的加重。照他的说法,无论是劳役地租或是实物地租,剥削额都只限于土地收人的十分之一。只要不超过这个限度,那就不算是损下益上。
李觏在这里所说的,可能反映封建社会中从劳役地租的剥削方式向实物地租的剥削方式转变的一种情况。就中国历史说,这种情况实际上发生在什么时候,那就不容易说了。《周礼》本来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冒称是周公旦所制定的周朝的宪法。从这个意义说,它是一部伪书。李觏根据这部伪书断定周制没有"公田",把从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变,确定为周公旦的新法,把这种转变的出现确定在周初,这是没有充足根据的。
但是这个历史问题,并不是《平土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平土书》所要解决的是封建社会的阶级矛盾的根本问题,土地的分配问题。他主张实行按人口分配土地。这办法,在封建社会中是不可能施行的。因为要施行这种办法,那就要根本推翻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向地主阶级提出这种办法,这不是"与虎谋皮"吗?老虎决不会同意的。李觏大概也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富国策》中,就不提这个办法了。他在《富国策》中指出当时的情况,说:"贫民无立锥之地,而富者田连阡陌。"富者虽有田地,可是不尽力去耕种,贫者虽然想耕种,可是没有田地。贫民中比较能干的,离开田地,成为工商业者,成为所谓"逐末"的人,或成为和尚道士等"冗食"的人。那些不能干的,就投靠富人,作为他们的雇工。李觏认为,应该"抑末",压迫工商业者,要他们回到农村中去。设法减少那些"冗食"的人,叫他们工作。对于富人,要限制他们占有土地的数目。在这种限制下,土地价钱必定要下跌。价钱越跌,土地就越容易得到。原来"逐末"、"冗食"的人,可以比较容易地得到土地。他们没有别的出路,只可一心于农,这样,土地的潜力就可以发挥出来。其中还没有得到土地的,还是要依靠富人当雇工。可以再作一项规定,富人于他们占有土地定额之外,还可以利用他们所雇佣的劳动力去垦荒,所开垦的荒地为他们所有,没有限制。在这种鼓励之下,富人可以用他们所雇佣的多余劳动力去垦荒。新垦的土地既多,原有土地的潜力也充分地发挥出来,这样农业生产可以大大提高,国家的租税收人也就增加了。李觏说:"如是而人有遗力,地有遗利,仓廪不实,颂声不作,未之信也。"(《富国策》第二,《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十六)这是李觏所提出的,在不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的一种改良主义的办法。但是,即使这种改良主义的办法也是不能施行的。因为大地主阶层绝不同意限制他们占有土地的数目,绝不肯自动停止兼并。
"庆历新政"并没有收到实效,范仲淹的建议大概都没有落实,所以仁宗一代仍然被称为不治之朝。到了神宗,得到了王安石的辅助,又做了一次更大的努力,这就是"熙宁变法"。
第五节"熙宁变法"和王安石的"新政"
熙宁是宋神宗的年号(1069年一1077年),熙宁变法的领导和中心人物是王安石(1021年一1086年),他是这次变法的政治上的执行者,也是这次变法的理论家。如果同"庆历新政"的人物相比较,王安石又担负了范仲淹和李觏两个人的任务。变法的理论和实践,王安石"一身而二任焉"。
早在仁宗时代,王安石就向皇帝上万言书,其中指出当时的危机说:"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志之士,iSig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十九)这几句话概括了当时危机的四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阶级矛盾,当时的农民的起义和反抗威胁着宋朝的统治;第二个方面是民族矛盾,辽和西夏的威胁;第三个方面是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府的财政都很困穷;第四个方面是风俗衰败,指的是当时上下因循苟安,无所作为,坐以待毙的情况。
在这些危机中,王安石特别注意的是第一方面的危机。他在《言事书》中说:"盖汉之张角,三十六万同日而起,所在郡国莫能发其谋。唐之黄巢,横行天下,而所至将吏无敢与之抗者。汉唐之所以亡,祸自此始。"
针对这种危机,王安石指出,必须"改易更革",就是说要"变法"。"变法"首先要培养人才以解决人才不足的问题,还要"理财",以解决财力不足的问题。关于人才不足的问题,王安石在《言事书》中说:"今之天下,亦先王之天下。先王之时人才尝众矣,何至于今而独不足乎?故曰:陶冶而成之者非其道故也。"所谓先王指的是儒家所理想的夏、商、周三代的圣王。意思就是说,既然有人,就应该有人才。为什么在圣王的时候人才众多,而到现在有人才不足的现象,这并不是因为现在的人生来就不及古人。人才并不是天生的,而是要靠陶冶出来的。先王对于陶冶人才得其道,所以人才众多。后来对于陶冶人才不得其道,所以人才不足。王安石对于"陶冶"的内容,也作了说明。"陶冶"包括"教之、养之、取之、任之"。这四个方面都有其"道"。照着做下去,那就是"陶冶"得其道。"得其道"人才就会出来。王安石所说的人才,主要的是能为封建国家服务的知识分子,其中大者"可以用天下国家",小者可以"为天下国家之用"。王安石主要就是说,封建国家必须培养能为自己服务的知识分子。如果培养得法,就会有很多的有能力的知识分子出来为它服务。
关于财力不足的问题,王安石在《书》中说:"窃观前世治财之大略矣。盖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王安石的这几句话,倒是说出了一个值得注意的经济原则。他似乎认识到,财富是人用劳力向自然作斗争生出来的。既然有自然,有人力,人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创造财富,用创造出来的财富,供自己的消费。所以应该不会有财富不足的问题,问题在于怎么样去经营治理财富。
王安石在这篇《言事书》中,没有提出来变法的具体措施,但是明确地指出了当时的政治、社会危机的严重和变法的必要,以及革新的基本原则。从这个意义说,他的《言事书》是变法的一个总的理论基础。
当时守旧派的人认为,宋朝开国以来,经过一百来年,大体上总算是太平无事。这可见当时的现状是可以维持下去的,用不着改革。宋神宗也向王安石提出这个问题,问他:"本朝所以享国百年,天下无事之故。"王安石回答说,这固然是由于以前的祖宗的功劳。可是当时的情况是"上下偷惰,取容而已。虽有能者在职,亦无以异于庸人。农民坏于徭役,而未尝特见救恤,又不为之设官以修其水土之利。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其疆场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其于理财大抵无法。故虽俭约而民不富,虽忧勤而国不强。赖非夷狄昌炽之时,又无尧汤水旱之变,故天下无事,过于百年。虽曰人事,亦天助也。盖累圣相继,仰畏天,俯畏人,宽仁恭俭,忠恕诚悫,此其所以获天助也。伏惟陛下躬上圣之质,承无穷之绪,知天助之不可常恃,知人事之不可怠终,则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本朝百年无事劄子》,《临川先生文集》卷四十一)。这是说,所以能够百年无事,主要是由于当时的外国还不强大,而又没有发生重大的自然灾害,能够得到这样有利的条件,这可以说是出于天助。但是天助是靠不住的,人事是不可以因循苟且拖延下去的。应该大有作为,改变现状,以应付将来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王安石对神宗说,这是现在最大的急务。
王安石在这里提出了变法的两个具体目标,一个是富国,一个是强兵。他指出,富国专靠俭约是不行的,强兵专靠忧勤是不行的,必须有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王安石的新法就是这种具体的措施和办法。他为富国而制定和推行的新法有:均输法、农田水利法、青苗法、免役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他为强兵而制定和推行的新法有保甲法、将兵法。在这些新法中,农田水利法是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生产力的措施。在封建社会中,主要生产是农业,农业生产提高了,农民的生活就可以改善,封建国家的财政收人也可以增加。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富国富民的问题。青苗法是解决豪强地主用高利贷办法剥削农民的问题。
方田均税法是解决豪强地主占田逃税的问题。这都是打击豪强地主的措施。均输法和市易法是用封建国家的权力,掌握市场上货物的流通,防止大商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使所谓"轻重之权"掌握在封建国家手里,而不是掌握在大商人手里,这是打击富商巨贾的措施。保甲法是寓兵于农、逐步改变募兵制的办法,这是提高军队素质的根本办法。将兵法是关于编制和训练军队的措施。在封建社会中,军队是地主阶级专政的工具,具有对内、对外的两重作用。对外是加强边防,防止外来的侵略,对内是镇压老百姓,防止农民起义。王安石的强兵的措施,当然也具有这两方面的意义。
.这些新法,王安石认为都是合乎"先王之意"的,虽说是改新,实是"师古"。他说:"免役之法,出于《周官》。……保甲之法,起于三代丘甲。管仲用之齐,子产用之郑,商君用之秦,仲长统言之汉,而非今日之立异也。……市易之法,起于周之司市,汉之平准。"他认为这些措施都在古代已经行过,而且确有实效的。他说:"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力均矣。保甲之法成,则寇乱息而威势强矣。市易之法成,则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矣。"(《上五事劄子》,《临川先生文集》卷四十一)王安石自称他所提倡的变法并不是创新,而是"师古",是"法先王"。不过他认为,"法先王"并不是照抄,而是"法其效"。他说:"夫二帝三王相去盖千有余载,一治一乱,其盛衰之时具矣。其所遭之变,所遇之势,亦各不同。其施设之方亦皆殊,而其为天下国家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臣故曰当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乎先王之政矣。"(《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十九)意思就是说,各时代的"先王",因时代不同,具体的措施也有不同。但是有一个一贯的精神贯穿其间,所以"法先王"不能照抄,要了解他们的精神实质,把他们精神实质同北宋时期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以为措施。这样的改易,就不致于引起反对。而实际上也就是合乎"先王之政"了。这就是他所说的"讲先王之意以合当时之变"(《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临川先生文集》卷三十九)。
照王安石看起来,当时能够懂得这个道理并这样做的人极少。他认为这是当时"陶冶人才"不得其道的一个重要表现。他指出当时的科举考试,重诗赋,虽然也考儒家的经典,但注重的是一种文字上的了解,所以他认为,要改善这种制度,提倡对于儒家经典的精神的体会。这是他所讲的"陶冶人才"的必要的方法。他在政府中设了一个经义局,对于儒家的经典作新的解释,由他和他的儿子王雩主持其事。作出了《周礼》、《尚书》和《诗经》的新的注解,称为《三经新义》,由政府推行全国。各种考试,凡涉及经典的,都以"新义"为标准。在儒家的经典中,王安石很轻视《春秋》,称之为"断烂朝报"。王安石又作《字说》。这是以许慎的《说文解字》为基础,从字的构造和发展上阐述"先王之意"。这《字说》和《三经新义》,当时称为"新学"。在当时的学术上同他的政治上的新法相辅而行,这是王安石在思想战线上推行他在政治上的新法的一种武器。这同李觏以他的"经义"辅助范仲淹有同类的意义。
王安石关于"理财"的措施的出发点,是他所说的"以天下之力生天下之财,以天下之财供天下之用"。他是从提高生产出发的。他认为提高生产是富民富国的根本。在他的新法中,只有提高生产、减轻农民负担的措施,没有加重租税的措施。其中的均输法和市易法,可以说是与商人争利。这是中国地主阶级打击商人、与商人作斗争的一种办法。这不是与农民争利,不是"损下益上"。
当时人们对于王安石的评论,刘安世的话可以作参考。有人问刘安世,王安石推行新法,当时反对的人很多,为什么神宗还是那样地信任他。刘安世说,其原因可以归纳为八个字,这八个字是:"虚名,实行,强辩,坚志。""当时天下之论,以金陵(王安石)不作执政为屈,此虚名也。平生行止无一点涴,论者虽欲诬之,人主信乎,此实行也。论议人主之前,贯穿经史今古,不可穷诘,故曰强辩。前世大臣欲任意行一事,或可以生死祸福恐之得回,此老实不可以此动,故曰坚志。因此八字,此法所以必行也。"(《元城语录》,转引自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六之二)就是说,王安石有四个特点。他在做地方官的时候,确实是做了一些改革,显见成效。当时的人都认为,他应该做宰相。这是他的"虚名"(即威信,"虚"字是刘安世的贬损)。王安石的私人行为,确实是没有什么污点,批评他的人抓不住小辫子,就是"实行"。他的学问广博,在皇帝面前讨论什么事,没有人能够辩过他,这就是他的"强辩"("强"字是刘安世的贬损)。别的当权的推行什么政策,总要考虑这样的政策对于他自己有什么后果。王安石完全不考虑推行新法对于他自己会有什么后果,完全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这就是他的"坚志"。刘安世是司马光的学生,坚决反对王安石,但是他的这一段话确从反面说明王安石在当时确实是威信很高,行为正派,学问广博,不计较个人利害,坚决推行他认为是正确的新法,以解决当时国家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危机,把宋朝从危险的情况中挽救出来。刘安世所说的八个字,出自反对派之口,更可以见得这是王安石的真实的形象。可是当时的守旧派,出于政治的动机利用"利"这个字的混乱的意义,把王安石说成是个"言利"的小人,是个聚敛之臣。司马光就是这样批评王安石的。他说:"(王安石)于是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聚文章之士及晓财利之人,使之讲利。孔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樊须请学稼,孔子犹鄙之,以为不知礼、义、信,况讲商贾之末利乎?使彼诚君子耶,则固不能言利。使彼诚小人耶,则固民是尽以饫上之欲,又可从乎?"(《与王介甫书》,《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六十)这又牵涉到"义利之辨"。关于这个辩论,本书在第三册第三十章已经讨论过,现不重复。
王安石的变法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说是失败了。从现在看起来,他的失败是必然的。他在做地方官的时候,确实办了些卓有成效的"新政",这是因为一个地方官所管辖的范围是有限的,他的措施可以亲自执行。但一个宰相所管辖的范围就大得多了,他的政策就不能亲4*三松堂全集(笫十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自执行了。王安石当了宰相以后,他的"新政"就只能委托给当时的封建官僚们去执行。封建官僚的长技是欺下瞒上、阳奉阴违,无论什么良法美意,一经过他们的手就变质了。青苗法的变质就是一个例子。这个法的本意是国家拿出一定的款项,在地方上放债,以免穷人受富人的高利贷的剥削。可是,地方上的官僚们把放债作为他们的一种任务。国家放债的钱一到他们手里,他们就向老百姓摊派,不需要借钱的人也要借钱,使这些人白出利息,王安石也知道这些官僚们是靠不住的,他有自己"陶冶"人才的办法,但那是来不及的。他的新法主要的是理财,是管理经济。当时的科举固然选拔不出这样的人才,王安石的"陶冶"之法,也"陶冶"不出这样的人才,照他的《三经新义》来看,也不见得同旧义有重要不同之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士的才能有一定的限度,他们是不能逾越的。
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有三点共同之处。第一,主持的人都认为当时的政治和经济有一种潜在的危机,要及时预防,要不预防,危机发作,就不可收拾了。新政和变法都是预防危机的措施。第二,措施的蓝图是《周礼》,这是周公"致太平"之法。用这个蓝图不但可以预防危机,而且也可以得到永久的太平。第三,他们的理想都没有达到。
第六节道学的兴起
宋朝的这两次革新,同时也就是两次复古。用我们现在的话说,这两次革新,是披着复古的外衣。其实,在当时,革新与复古是混而不分的。范仲淹和王安石都以先王之道为他们的革新的理论根据,更具体一点说,所谓先王之道,就是周公之法。周公之法的蓝图就是《周礼》o他们认为《周礼》是"周公治太平之书",要想治太平,就得照着《周礼》办事。
玄学和佛学盛行之后,在唐朝初年,儒家的经典又抬头了。唐太宗命令孔颖达等人作《五经正义》,是其开端。不过他们是把《五经》作为一种书本上的知识讲的,《五经正义》是传播和普及这种知识的教科书,他们并没有把儒家的经典和当时政治、社会、人生各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他们并不准备这样做,唐太宗也不要求他们这样做。用我们现在常说的话说,《五经正义》是脱离实践的。
到了宋朝的庆历和熙宁年间就不然了,这个时代的经学就不只是书斋中的一种知识了。
王安石特别重视经学。他在政府中特别成立了一个经义局,他自己兼任"提举"(局长),他的得意的儿子王雩,得意的助手吕惠卿任副职,这个局的任务就是重新解释《五经》,称为"新义"。先出了《周礼》、(诗》、《书》三部经的《新义》,用皇帝的名义发到全国。其中《周礼新义》是王安石自己作的。
他在《序》中说:"士弊于俗学久矣,圣上闵焉,以经术造之。乃集儒臣,训释厥旨,将播之学校。而臣安石,实董《周官》(即《周礼》)。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先后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乎《周官》之书。盖其因习以崇之,赓续以终之,至于后世无以复加。……自周之衰以至于今,历岁千数百矣。太平之遗迹扫荡几尽,学者所见无复全经。于是时也,乃欲训而发之,臣诚不自揆,然知其难也。以训而发之之为难,则又以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复之之为难。"(《周礼义序》,《王文公文集》卷三十六)这里所说的"俗学",指的就是那种以《五经》为书本上的知识的那种学问,王安石认为《五经》并不是一种书本上的知识,像《周礼》这部经讲的是治太平的"法"。这个"法"也可以实行于后世,可是后世都不能行。在这种情况下,要想把这种"法""训而发之"是不容易的,要想"追而复之"就更难了。王安石以为他的"立政造事"就是要"追而复之",他作《周礼新义》就是要"训而发之"。以"训而发之"作为"追而复之"的理论根据。这篇《序》说明了他的企图是要把政治和经术结合起来,以经术为政治理论的根据,以政治为经术的实践效验。
这就是联系实践。李觏的《周礼治太平论》是联系实践的,王安石的新经义也是联系实践的。不过他们所联系的还只是政治的实践。虽然如此,他们开了一种风气,为经学开辟了一条新路,如果把经学可能联系的实践扩大到整个的人生,那就成为道学了。
上述变革的形势便是道学出现的政治条件。和王安石等一样,道学家们,如二程等,也看到了当时社会存在的弊病,也认为有"更张"的必要,变革的必要。他们提出道学,就是为了进行"更张",以"救千古深锢之弊",使社会转危为安。但如何"更张",如何变革,他们的主张与王安石根本不同,这就是公私之辨,义利之辨,"尚德"与"兴利"之辨,"王道"与"霸道"之辨(详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