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籍
  2. 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
  3. 第四十九章通论道学

第四十九章通论道学

第一节什么是道学

本书上册的四十七章说:"如果担水砍柴就是妙道,何以修道的人仍须出家?何以'事父事君'不是妙道?这又须下一转语。宋明道学的使命,就是下这一转语。"下转语,并不是简单地否定原来的语,而是比原来的语更进一步。禅宗常说:"百尺竿头,更上一步。"一个人爬竿子,竿子的长有一百尺,爬到了百尺,就是到头了,还怎么往上爬呢?这就需要转语。陆游有两句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已经山重水复没有路了,怎么前进呢?可是转一个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别有天地,别有一番景象。道学对掸宗所下的转语,就有这种作用。

《中庸》是道学的《四书》中最有哲学意义的。朱熹在《中庸章句》的标题下引程子的话:"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在这简短的一段话中,程子用了几个禅宗的概念。"心法"就是一个禅宗概念。照禅宗所说的,释迦牟尼有一个"教外别传",这个别传,是他"以心传心",经过许多代的祖师传下来的,所以成为"心法"。道学以为孔门也有一个"教外别传",经过子思、孟轲代代传授下来,子思开始用文字把它记录下来,但还是"心法"。"退藏于密"四个字本见于《周易-系辞》,不过禅宗也有"密"的概念,禅宗常说:"如来有密意,迦叶不覆藏。"如来的"密意"就是他的"心法"。程子虽然引用《系辞》的话,但他对"密"的了解也可能受禅宗的影响。在程子看来,孔门的"心法",也就是所谓"密"。程子又说:"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实学这两个字,是道学对禅宗所下的转语。这两个字是对于佛学的讲虚说空而言。程子最后说:"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他只讲终身,不讲来生,更不讲超脱轮回,这都是道学所下转语的意义。从禅宗到道学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韩愈提出了一个"道统",指出:儒、释、道三家各有其道,"各道其所道",虽通名曰道,但其内容不同,儒家的道的内容是"仁义"。

韩愈所提出的儒家的道统是个"旧瓶",但在当时也有很大的影响。苏轼说韩愈:"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文起八代之衰,道拯天下之溺"(《韩文公碑》)。他所说的"道",就是韩愈所说的"道统"。这个旧瓶之所以为旧,因为韩愈所了解的仁义,还只是一种道德,他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照这样的了解,仁义只是两种道德,只有社会的意义。程颢说:"仁者浑然与物同体,义、礼、智、信皆仁也。"(《河南程氏遗书》卷第二上)他的这句话是接着孟轲讲的。孟轲说:"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万物皆备于我矣"就是"浑然与物同体"。照这样的了解,仁就不只是社会中的一种道德了,它就具有超道德、超社会的意义。这样的"仁者",就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了,对于他,宇宙、社会或个人的分别都没有了。张载的《西铭》也有这个意思。照《西铭》所讲的道理,社会中的一切道德行为都有超社会、超道德的意义。彻上彻下,彻内彻外都打成一片了。照道学的意思,说"打成一片",就多了一个"打"字,因为宇宙、社会和个人本来就是一片。

玄学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照道学说,这就不是彻上彻下,因为名教就是自然。禅宗说:"直向那边会了,却来这里行履。"照这句话所说的,还有"那边"和"这里"的分别,这就不是彻内彻外。道学的道理是彻上彻下,彻内彻外,这就是转语,这就是"百尺竿头,更上一步"。这就是道学装进"旧瓶"的"新酒",没有"新酒",那个"旧瓶"虽然也有一定的影响,但还是"山重水复疑无路",装进了"新酒",那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道学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

程颐所作程颢《墓表》说:"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道不行,百世无善治;学不传,千载无真儒。……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程颐在这里所讲的也是韩愈所讲的"道统",他同韩愈一样,都认为从孟轲以后,这个道统就失传了。韩愈没有说他自己接过了这个道统,而程颐肯定地说程颢接过了这个道统。这不是韩愈的过分自谦,也不是程颐的过分自负,这是事实,道学家们都承认这个事实。

概括起来说,道学从人生的各个方面阐述了人生中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归总为两个问题:一个是什么是人,一个是怎样做人。道学是讲人的学问,可以简称为"人学",道学家们没有提出这个称号,但有一部书,称为《人谱》。明朝的道学家刘宗周所作。《人谱》是对人学而言。讲原理的是人学,讲具体事例的是《人谱》。

三松堂全集(第十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

第二节从比较哲学的观点看道学的特点

道学,西方称之为新儒学。新儒学可以说是关于"人"的学问。它所讨论的大概都是关于"人''的问题,例如,人在宇宙间的地位和任务,人和自然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性和人的幸福。它的目的是要在人生的各种对立面中得到统一,简单地说就是对立面的统一。

一般地说,有两套基本的对立面,有两种基本的矛盾。它们之所以是基本的,因为它们存在于宇宙的任何个体之中,包括人在内,不管是多么小或多么大。

每一个个体,都必须是某一种的个体,它必定有些什么性质。不可能有一个没有任何性质的个体。个体是一个殊相;它的性质就是寓于其中的共相。所以,在每一个体中都有殊相和共相的矛盾,这是一种矛盾。

每一个体既然是一个个体,必定认为它自己是主体,别的东西都是客体。这是又一种矛盾,主观和客观的矛盾。

这两种矛盾是同一事实的后果。这就是,一个个体是一个个体。

对于每一物都是如此。人的特点是他自觉有这个事实。所以说"人为万物之灵",灵就灵在这里。就这一方面说,人的突出的代表是哲学家;关于人的学问就是哲学家的哲学。

在哲学中,对于上面所说的那个事实,有三个对待的路子:本体论的路子,认识论的路子和伦理学的路子。

在西方,柏拉图是本体论路子的代表。他从数学的提示得到启发,提出了理念论。几何学为具体的圆的东西下了一个圆的定义,可是那些具体的圆的东西,没有一个是完全合乎这个定义,都不是完全的圆。圆的定义并不仅只是几何学家的一句话,亦不仅只是数学家思想中的?一个观念。定义所说的,是客观的圆的标准,这个标准,是批评的标准,|也是行动的标准。有了这个标准,人们才可以说某一个具体的圆的东'西不是完全地圆,人们才可以采取行动纠正那些不完全的地方。柏拉:a认为那个标准就是理念,是圆的原本;具体的圆的东西只是摹本。摹本永远不能和原本完全一样。

柏拉图把共相和殊相的矛盾说得很清楚。他的说法,只是证明了这个矛盾比一般人所知道的、所了解的更尖锐。

他的说法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在人的生活中,人的感性欲望是源于人的身体,那是人的殊相的一个主要部分。由于轻视、鄙视殊相,柏拉图认为那些感性的欲望,从根本上、在本质上就是下贱的、恶劣的;理性从根本上、在本质上就是髙贵的、高尚的。高贵的、高尚的应该统治和压迫下贱的、恶劣的。就好像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应该统治和压迫奴隶。这是自然的规律。

康德从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开始,照他所说的,主体必须通过它自己的形式和范畴,才能认识客体。主体所认识的只是加上它自己的形式和范畴的东西,那就不是事物的本身,只是现相,不是本相。即使人自己的精神世界,他所能认识的也是现相,因为他所认识的也是要通过他的主观形式和范畴。康德把主观和客观的矛盾讲清楚了,可是照他的讲法,这个矛盾比一般人了解的更尖锐。

照康德的说法,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现相和本相之间也有一道似乎是闪光的光亮。凭这个光亮人也可窥见本相的一斑。这个光亮就是人的道德行为。照康德的说法,人的道德行为之所以是道德的,因为它代表一种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这种法律是人为他自己制定的,它有超过主观界限的效力,所以在道德行为中人可以体会到上帝存在,灵魂不灭和意志自由。这些都是属于本相的。照逻辑的推论,应该说,在道德行为的积累中,人可能对于本相有完全的认识或经验。可是康德没有做这样的推论。他还是认为本相是个彼岸世界,人性是此岸世界,彼岸世界是此岸世界所可望而不可即的。

道学家从伦理的路子开始。道学家也不是完全不要本体论的路子。没有本体论的分析,共相和殊相的矛盾是不能搞清楚的。事实上朱熹就是中国哲学史中的一个最大的本体论者。不过他们并不停止在本体论的路子上,并不停留在对于共相与殊相的分析上。他们所要做的是要得到一个这些对立面的统一,并且找着一个得到这个统一的方法,这个方法就是道德行为的积累。就这个意义说,康德和道学家走的是一条路。但康德还没有说出道学家已经说出的话。

照道学家所说的,共相与殊相之间,一般与特殊之间,殊相并不是共相的摹本,而是共相的实现。实现也许是不完全的,但是如果没有殊相,共相就简直不存在。在这一点上,道学的各派并不一致。朱熹自己的思想也不一致。不过我认为这应该是道学的正确的结论。

照道学家的说法,人性是善的。他们所谓人性,指的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并不等于人的本能。人性是一个逻辑的概念,不是一个生物学的概念。人性包括有人的本能,但并不就是人的本能。照这个意义说,只能说人性是善的,不能有别的说法。

就是人的感性的欲望,也不能说本质上就是恶的,像柏拉图所说的那样。这些欲望来源于人的身体,身体是人的存在的物质基础。道学家们认为,这些欲望的本身并不是恶的;其实恶者是随着这个欲望而来的自私。对于行为判断的标准是,看一个人的行为是为己还是为他,如果是为己,他就是不道德的,或非道德的,如果是为他,就是道德的。道学所说的"公私之分,义利之辨",就是指此而言。道德的行为,意味着自私的克服,道德行为的积累,意味着克服的增加。积累到一定的程度,量变成为质变,自私完全被克服了。在质变中,共相和殊相的统一就实现了。朱熹所说的"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和禅宗所说的"顿悟",大概就是这里所说的质变。感性欲望并不是完全被废除,所废除的是跟着它们而来的自私。随着殊相与共相的统一,主观与客观统一也跟着来了,这种统一道学家称之为"同天人"、"合内外"。

道学家们认为仁是四德之首,并且包括其余三德。有仁德的人,称为仁人,为仁者。在仁者的精神境界中,天地万物同为一体,全人类都是兄弟。

在中国文字中,"人"和"仁"这两个字的声音是一样的,在儒家的经典中,有的地方说"人者仁也",有的地方说"仁者人也"。这两个字可以互为定义。"人"的学问也可以说是"仁"的学问。谭嗣同称他的著作为(仁学》,这是很有道理的。

照道学说,得到了这种统一的人亦得到一种最高的幸福。这种幸福道学称为"至乐"。这种乐和身体感官的快乐有本质的不同,它是一种精神的享受。人一生都在殊相的有限范围之内生活,一旦从这个范围解放出来,他就感到解放和自由的乐(这可能就是康德所说的"自由")。这种解放自由,不是政治的,而是从"有限"中解放出来而体验到"无限"(这可能就是康德所说的"上帝存在"),从时间中解放出来而体验到永恒(这可能就是康德所说的"不死")。这是真正的幸福,也就是道学所说的"至乐"。

柏拉图有个比喻,说是一个人一生被监禁在一个洞穴之中,有一天他逃出了洞穴,才开始看见太阳的光辉和世界的宽阔,他的眼界和心胸于是就经验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乐。柏拉图用这个比喻以说明一个人初次认识理念世界的精神状态。道学家所说的最高的幸福大概也是这一类的。.

这种最高幸福可以称为理智的幸福,因为它是人的理智活动的结果。它和由感官满足所得到的快乐有本质的不同。

要想得到这种理智的幸福,人并不需要做特别的事,他不需要成为和尚或尼姑,不需要离开社会和家庭,也不需要信仰和祈祷,他只需在日常的生活中积累道德行为,时常消除自私,这就够了。就是这样,"此岸"就成为"彼岸","彼岸"就在"此岸"之中。

朱熹说:"盖有以见夫人欲尽处,天理流行,随处充满,无少欠阙。故其动静之际,从容如此。而其言志,则又不过即其所居之位,乐其曰用之常,初无舍己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与天地万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隐然自见于言外。"(《论语,先进》"吾与点也"注)这就是彻上彻下,彻内彻外的人生所给人的最大幸福。这种幸福,道学家们称为"孔颜乐处",道学叫人"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

这就是道学对于人类理智发展和提高幸福做出的贡献。一个道德的行为也是一个殊相,它不可避免地和一个人在当时所处的环境有联系,那个环境包括当时的社会制度和社会规范。道学家们生在封建主义社会,他们所说的道德行为,不可避免地和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规范纠缠在一起。在道德行为中,这也是共相和殊相对立的问题。大公无私是道德行为的共相,它所纠缠的某种社会制度和规范是殊相。共相存在于殊相之中,所以这种纠缠是免不掉的。在这种纠缠之中,道德在过去为封建统治阶级所利用,现在受反封建的革命所批判,这都是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后果。但道学家们能指出道德行为的共相,说明了公私之分、义利之辨就是它的内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私之分、义利之辨仍然是判断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不管用什么名词把它说出来。

第三节道学的目的和方法

道学的目的是"穷理尽性",其方法是"格物致知"。在"穷理尽性"这一方面,道学和玄学就连接起来了,因为道学讲理和性,也是就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讲的。一类事物的规定性就是这类事物的理,在这类具体事物中的表现,就是它们的性。比如,方一类的规定性,就是方之理,方之理在具体方的事物中的表现,就是它们的性。

方这一类的具体事物在一定程度上都是方的,但是有些很方,有些不方,有些很不方,但不可能太不方,如果太不方,它就不是方这一类事物了。人也是一类的事物,也有他的规定性,孟轲把这种规定性称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这就是人之理。孟轲没有从正面说出人的规定性是什么,但是他从反面说明,一个人如果不合这个规定性,他就是禽兽了,不是人了。在中国谚语中,说一个人"是禽兽","不是人"是最严厉的辱骂之辞,这可能就是从孟轲的那句话逻辑地推出来的。有的人可能很合乎人的规定性,有的人可能不很合人的规定性,有的人很不合人的规定性。那些很不合人的规定性的人就不是人了。

方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没有意识的东西,很合或很不合方的理,它们自己也不知道。人是万物之灵,他的生活合不合人的理,他自己是知道的。如果不很合,或很不合,他就有要求很合或完全合的志愿,如果达到完全合的境界那就是"穷理尽性"了。照上面所说的,穷理尽性就是一回事,因为性就是理。道学的各派都承认这个目的。不过照陆、王一派的说法,应该说"穷理尽心",因为他们不说"性即理",而说"心即理"。

怎样可以达到这一目的呢?其方法就是"格物致知"。程朱和陆王两派都这样说,但是他们对于这四个字的解释大不相同,其不同在本册下文各章中有比较详细的解释,现在不必说了。

在朱熹和陆九渊的鹅湖之会中,朱、陆两方对于对方的方法互相指责。陆方以朱方的方法为"支离",朱方以陆方的方法为"空疏",两方各不相下。几年之后,陆九渊在白鹿书院发表了"义利之辨"的讲话,两方的人都大受感动,不再争执,这一讲话可以看作是朱、陆关于修养方法辩论的一个总结。

这个讲话,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呢?从表面上看,"义利之辨"是从孔孟就讲起的一个老题目,所以,有很大的权威。这固然也是一个理由,但其理由远不止此。从哲学方面看,孔孟所讲的义利还只是一种道德范畴,只有社会的意义。从彻上彻下,彻内彻外的人看起来,这是很不够的。上面说过,每一个个体都受个体范围的限制。一个具体的人都是一个个体,他所受的最大的限制就是他的身体。人必须有个身体,否则他的精神就无所寄托,不能存在。既然有了身体,身体就有需要;为了满足他的身体需要,他就有了欲望。这种欲望,简称为"欲"。为了维持身体存在的欲是正当的欲。正当的欲并不是和理直接相违反的,不正当的欲才是直接和理相违反的,这就是私欲或称为人欲。社会上一切不道德不正当的事,归根到底都是出于私欲、出于人的不正当地重视身体,所以道学叫人不要"在躯壳上起念"。从躯壳上起念就是为私,就是为利;不从躯壳上起念就是为公,就是为义。义利之辨就是公私之分。

这个分别,就是个体的限制的一个缺口。一个人被个体所限制,就好像一个人被困在一个围城之中,他如果抓住一个缺口,将其逐渐扩大,就可能从缺口中冲出来。就好像柏拉图所说的从洞穴中冲出来那样。义利本来是道德的范畴,只有社会的意义,对于真正冲出来的人,他就不仅是道德的范畴,不仅是有社会的意义了。他的精神境界就是彻上彻下,彻内彻外。义利之辨就是"去人欲,存天理"。由此所得的精神境界就是"人欲尽处,天理流行"。义利之辨就是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手处。从此处人手,程、朱一派的"格物致知"就不为"支离",陆、王一派的"格物致知"也不为"空疏"。所以在白鹿书院的讲话中,陆九渊指出了这个关键,朱、陆两方都服了。

再简单一点说,道学的目的是"穷理尽性(或曰尽心)"。它的方法是"格物致知"。它的人手处是"义利之辨"。

第四节道学的发展阶段

照传统的说法,周惇颐、邵雍是道学的创始人。其实并不尽然。他们还没有接触到道学的主题。认为周惇颐的《太极图说》中的太极的意义是"无形而有理",其实这是朱熹的解释。后来的道学家们赞成或反对《太极图说》,其实都是赞成或反对朱熹。邵雍自命为懂得《周易》,也被称为"易学大家",其实他也并不真懂得《周易》。这些都待于以后再讲,现在不多说了。道学的主题是讲"理",这是接着玄学讲的。

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可见讲天理是从程门开始的,"穷理尽性"也是从程门开始的。程氏弟兄是道学的创造人。他们弟兄二人创立了道学,也分别创立了道学的两派:理学和心学。张载以气为体,可以称为"气学"。朱熹以理、气并称,可以说是集大成者,这是道学的前期,也可以称为宋道学。用黑格尔的三段法说,二程是肯定,张载是否定,朱熹是否定之否定。

从三段法的发展说,前一段落的否定之否定,就是后一段落的肯定。朱熹是前期道学的否定之否定,到了道学后期就成为肯定了。在后期中,朱熹是肯定,陆、王是否定,王夫之是否定之否定,他是后期道学的集大成者,也就是全部道学的集大成者。后期道学可以称为明道学。

照传统的说法,顾炎武、王夫之、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三大儒。这三个人固然都是大人物,但其作用不同。顾基本上不是哲学家,他的贡献不在于哲学。王、黄都是大哲学家,但王是旧时代的总结,黄是新时代的前驱。

这个论断许多人可能认为是"非常可怪之论",他们认为道学是唯心主义,王夫之是唯物主义者,是反道学的,两者不可能有什么联系。但是道学不等于唯心主义,有如玄学不等于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斗争,也是在道学的内部进行的。许多人说王夫之反程、朱,其实他并不反程、朱,只反陆、王,他的哲学是程、朱的继续发展,但还是唯物主义。因为在他以前程、朱一派的内部也起了变化,已经把程、朱的"理在事上"改变为"理在事中"了。

第五节道学的名称

近来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同志中,有人认为道学这个名词是"不科学的",应该称为理学。他们认为,道学这个名词,出于《宋史,道学传》,元朝修《宋史》的写作班子,是脱脱领导的,他是一个武人,妄自制造道学这个名词,不足为训。事实是,《宋史》是元朝的一部官书,并不是一部个人著作,像《史记》、《汉书》那样。历代的官书,都有一个编写班子,班子的头头照例是一个朝廷大臣。这只是一个挂名的差使,书的编写并不需要他亲自指导,更不用说亲自拿笔写了。他是武人或不是武人,跟那部书并没有关系。更重要的是,道学这个名称,是宋朝本来就有的,修《宋史》的人不过是采用当时流行的名称作《道学传》,并不是他们自己妄自制造名目,立《道学传》。现在且举出几条证据。

一、程颐说:"先兄明道之葬,颐状其行,以求志铭,且备异日史氏采录。既而门人朋友为文,以叙其事迹、述其道学者甚众。"(《明道先生门朋友叙述序》,《程氏文集》卷十一)二、程颐说:"呜呼!自予兄弟倡明道学,世方惊疑,能使学者视效而信从,子与刘质夫为有力矣。"(《祭李端伯文》,同上)三、程颐说:"不幸七八年之间,同志共学之人相继而逝。今君复往,使予踽踽于世,忧道学之寡助。则予之哭君,岂特交朋之情而已!"(《祭朱公拔文》,同上)

四、朱熹说:"杨氏曰:'夫子大管仲之功,而小其器。盖非王佐之才,虽能合诸侯,正天下,其器不足称也。道学不明,而王霸之略,混为一途。'"(《论语集注》,《八佾》"仲之器"章注引)五、朱熹说:"夫以二先生倡明道学于孔孟既没千载不传之后,可谓盛矣。"(《程氏遗书》目录跋)六、朱熹说:"中庸何为而作也?子思忧道学之失传而作也。"(《中庸章句序》)七、陈亮说:"亮虽不肖,然口说得,手去得,本非闭眉合眼、蒙瞳精神以自附于道学者也。"(《甲辰秋与朱元晦秘书(熹)书》,中华书局《陈亮集》二八〇页)八、《庆元党禁》说:"先是熙宁间,程颢(程)颐传孔孟千载不传之学。南渡初,其门人杨时传之罗从彦,从彦传之李侗。朱熹师侗而得其传,致知力行,其学大振,学者仰之如泰山北斗。而流俗丑正,多不便之者。盖自淳熙之末,绍熙之初也,有因为道学以媒孽之者,然犹未敢加以丑名攻诋。至是士大夫嗜利无耻或素为清议所摈者,乃教以凡相与为异,皆道学人也,阴疏姓名授之,俾以次斥逐。或又为言:名'道学'则何罪?当名曰:'伪学。"'(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本,十四页)九、《庆元党禁》说:"庆元四年戊午(1198年)夏四月,右谏议大夫姚愈上言:'近世行险侥幸之徒,倡为道学之名,权臣力主其说,结为死党。愿下明诏,布告天下。'"(同上,十七页)第一、二、三条可以证明,程氏弟兄已经自称他们的学问为道学。第一条"其道学"的那个"其"字,指程颢。所以程颢死后,程颐他们私谥程颢为"明道先生"。这个"明道"之"道"即"道学"之"道"。第四条所说的杨氏,即杨时,是二程的大弟子,是把道学首先传到南方的人。这一条可以证明,程氏的门人称他们所学的是道学。朱熹在《论语集注》引杨时这一段话,可见他也是赞同道学这个名称的。第一、二、三、四条证U三松堂全集(第十卷)/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五册)明,在北宋时期,道学这个名称就有了,而且还是开创道学的几个人自己用这个名称的。第五条进一步证明,朱熹称这派学问为道学。第七条证明,当时反对这派学问的人也称之为道学。朱熹和陈亮都是南宋的人,这两条可见在南宋时期这个名称继续流行。第八、九条出于《庆元党禁》,这是一本于南宋淳祐五年(1245年)写成的书,可以证明,不仅在学术界,而且在政界,不仅私人,而且在官方,都使用道学这个名称。

有同志说,在北宋时期,在上边所引的那些史料中,所谓道学,应该是道和学,并不是一个学派的名称。也许是这样。上面所举的那些证据中,第一条中的"道学"可能是道和学,"其道学"可能是指程颢的道和程颢的学。但其余条中的道学,这样理解似乎勉强。例如第二条说,"自予兄弟倡明道学",似乎不好说是"我们兄弟倡明我们的道和我们的学"。这一点还可以进一步地讨论,不过无论如何,道学这个名称,至晚在南宋就巳流行。这是没有问题的。

再从哲学史的发展看,道学这个名称有其历史的渊源。韩愈作《原道》,提出了儒家的一个道统,照他的说法,儒家的道发源于尧舜,经过孔子传于孟子,孟子死后这个道就失传了。韩愈很客气,没有说他自己就是这个道统的继承人。二程则毫不客气地说,他们就是这个道统的继承人。程颐说:"周公没,圣人之道不行;孟轲死,圣人之学不传。……先生生千四百年之后,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明道先生墓表》,《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一)这就是继承韩愈的说法,而自封为孟轲的继承人。道学这个道,就是韩愈《原道》的那个道。从这点看,道学这个名称可以说明一些哲学史发展的迹象。至于说到科学或不科学,一部写出来的历史书,只要跟历史的真相相符合,那就是科学的,除此以外,无所谓科学不科学。至于《宋史*道学传》中所收的人物有不少去取失当之处,那是由于编写这个传的人的门户之见,与这个名称没有直接的关系。

...................................m,,,,.,第四十九章通论道学27FUDANB0410032899S8Ig旦J]^5馆近来的研究中国哲学史的同志们,有用理学这个名称代替道学这个名称的趋势。这两个名称从清朝以来是可以互用的。理学这个名称出现比较晚,大概出现在南宋。我们做历史工作的人,要用一个名称,最好是用出现最早的、当时的人习惯用的名称。照这个标准说,还是用道学这个名称比较合适。这也就是"名从主人"。而且用理学这个名称还使人误以为就是与心学相对的那种理学,因而,不容易分别道学中的程朱和陆王两派的同异。只有用道学才能概括理学和心学。

道学本来是一个时代思潮的名称,并不等于唯心主义。近来有一种趋势,认为道学就是唯心主义的同义语。魏晋玄学本来也是一种思潮的名称。也有一种趋势,认为玄学就是唯心主义的同义语。我觉得这都是不适当的。道学家和玄学家中大部分都是唯心主义者,但不能认为道学和玄学就是唯心主义的同义语。这种认为,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辩论,可谓节外生枝。

自从清朝以来,道学和理学这两个名称,是互相通用的。现在还可以互相通用。研究哲学史的人可以各从其便,不必强求统一,、但如果说道学这个名称,是元人的编造,不科学的,不能用的,这就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了。

第六节道学的历史作用

秦汉的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头等大事。它不仅在政治上建立了全中国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权,也融合了原来七国的不同民族或部落,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称为汉族。同汉朝的政治统一和民族融合相配合,董仲舒以"公羊春秋"为基础,建立了一个包括自然、社会和个人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哲学体系,作为当时统一的理论根据,同时也是这个统一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

汉朝以后,中国分裂了,出现了各族之间的斗争。这种政治上和民族之间的分裂,到唐朝才又结束。唐朝的统一,不仅恢复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权,也恢复了民族之间的融合,这个统一的民族,称为唐人。直到现在,中国人在国外的居住区,仍称为唐人街。

在巩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权和融合民族方面,宋朝继续了唐朝的事业,并且补做了唐朝所没有做的事。那就是在上层建筑中,出现了包括自然、社会和个人生活各方面的广泛哲学体系——道学。道学批判而又融合了佛教、道教,继承而且发展了儒家,是中国封建哲学发展的一个高峰。它的出现和作用与董仲舒哲学的出现和作用,有许多类似之处。元朝和清朝都是以汉族以外的民族人主中原。它们在得到全国性政权以后,都以道学为统治思想,认为是孔丘的嫡传,儒家的正统。

道学对于中国的封建社会起了巩固的作用。但在当时的世界中,封建还是进步的社会制度。中国就是以它的封建文化领导东亚各国,影响欧洲国家。就全世界范围看,对于中国这一段光荣历史,道学也是有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