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鏡記
明代傳奇。作者不詳。五十五出。《傳奇匯考標目》增補本上尾有近人據「李氏《海澄樓書目》補得明人傳奇目」,載有此劇目。今存本卷末刻有刊行者的告白題記,雲:「重刊《荔鏡記》戲文,計一百五頁。因前本《荔枝記》字多差訛,曲文減少,今將潮、泉二部增入顏臣勾欄詩詞北曲,以便騷人墨客閒中一覽,名曰《荔鏡》。」據此,《荔鏡記》是根據《荔枝記》改編而成。演陳三、五娘的愛情故事。寫南宋景炎間,泉州官宦子弟陳三(伯卿),奉父母之命送兄嫂赴廣南任所,路經潮州,在元宵節之夜與黃五娘(碧琚)相遇,各生愛慕之情。西街林大,在元宵燈會見五娘貌美,上前糾纏。遭到五娘婢女益春的譏笑後,仍不死心,又遣媒到黃家提親。五娘的父親黃九郎見林大家資豐厚,應允婚事。下聘禮之日,五娘不從父母命,令家人打走媒婆,誓死不嫁林大。是年六月,陳三從廣南返泉州途中,又經潮州。他騎馬遊街,從五娘樓下經過,時值五娘、益春倚樓賞夏,兩人再次相逢。五娘投下荔枝、手帕,作為定情表記。陳三拾起後,喬裝磨鏡匠到黃家磨鏡,並故意打碎寶鏡,賣身黃家為奴以償。五娘經過反覆試探,始知陳三即荔枝投中的騎馬官人。經益春從中周旋,二人終於結合。林家婚娶日期漸近,陳三、五娘相偕私奔,直往泉州。林大得知此信,登門逼婚,併到官府告狀。陳三、五娘被官府捉獲。公堂上,知州判黃九郎加倍賠償林家聘禮,斷絕了兩家的婚事,陳三則因「奸拐」罪,被發往涯州為民。起解途中,遇見兄長陳伯延,講明因由。此時,伯延已升「都堂御史」。他重新審理此案,題本奏聞皇上。聖旨傳下,林大因賄賂知州,被發往涯州;知州因受賄被削職為民。陳三則奉旨與五娘完婚。
章節目錄
目錄
- 目錄
- 第一出
- 第二出 辭親赴任
- 第三出 花園游賞
- 第四出 運使登途
- 第五出 邀朋賞燈
- 第六出 五娘賞燈
- 第七出 燈下搭歌
- 第八出 士女同游
- 第九出 林郎托媒
- 第十齣 驛丞伺接
- 第十一出 李婆求親
- 第十二出 辭兄歸省
- 第十三出 李婆送聘
- 第十四出 責媒退聘
- 第十五出 五娘投井
- 第十六出 伯卿游馬
- 第十七出 登樓拋荔
- 第十八出 陳三學磨鏡
- 第十九出 打破寶鏡
- 第二十齣 祝告嫦娥
- 第二十一出 陳三掃廳
- 第二十二出 梳妝意懶
- 第二十三出 求計達情
- 第二十四出 園內花開
- 第二十五出 陳三得病
- 第二十六出 五娘刺繡
- 第二十七出 益春退約
- 第二十八出 再約佳期
- 第二十九出 鸞鳳和同
- 第三十齣 林大催親
- 第三十一出 李婆催親
- 第三十二出 赤水收租
- 第三十三出 計議歸寧
- 第三十四出 走到花園
- 第三十五出 閨房尋女
- 第三十六出 途遇小七
- 第三十七出 登門逼婚
- 第三十八出 詞告知州
- 第三十九出 渡過溪洲
- 第四十齣 公人過渡
- 第四十一出 旅館敘情
- 第四十二出 靈山說誓
- 第四十三出 途中遇捉
- 第四十四出 知州判詞
- 第四十五出 收監送飯
- 第四十六出 敘別發配
- 第四十七出 敕升都堂
- 第四十八出 憶情自嘆
- 第四十九出 途遇佳音
- 第五十齣 小七遞簡
- 第五十一出 驛遞遇兄
- 第五十二出 問革知州
- 第五十三出 再續姻親
- 第五十四出 衣錦回鄉
- 第五十五出 合家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