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邏輯

黑格爾 · 外國名著
德國黑格爾著。《哲學全書》的第一部分。有時稱為《哲學全書本邏輯學》(或稱《小邏輯》),以示有別於他的兩厚冊的《邏輯學》(或稱《大邏輯》)。該書原是黑格爾發給學生的講課提綱。包括正文和說明兩部分。黑格爾去世後,他的學生在編訂全集時,附加學生聽課筆記作為「附釋」。1817年《哲學全書》出版第1版,1827年出第2版。第2版篇幅比第1版增加了一倍,而「小邏輯」增加88頁,1830年出第3版,全書比第2版只增加65頁,「小邏輯」部分比第2版增加8頁。該書經黑格爾前後十多年的精心修改,最足以代表他的邏輯系統。該書比《大邏輯》篇幅少一半,內容精練,行文簡明扼要,可以看成是《大邏輯》的提要和補充。比《大邏輯》增加了若干章節,如關於邏輯的性質和方法,關於思想對客觀性的三種態度,以及概念的推論等。同時也刪去一些部分。在該書所增加部分中,指出「邏輯學」是研究純粹概念或理念的科學,只有純粹概念才是唯一可以把握「絕對精神」或真理的方式。該書強調近代哲學最主要的興趣,均在於說明思想與客觀對立統一的性質。近代西方哲學史上關於這個問題有三種態度,第一種態度指康德以前的舊形上學,第二種態度是指經驗主義和批判哲學,第三種態度是指「直接知識」或「直觀知識」。作者運用辯證的方法分析批判這三種態度的錯誤,並指出其根源。說明他們依據形上學的思維方式,把感性與理性、有限與無限、直接性與間接性完全割裂開來。用抽象的、片面的觀點去看待對象,不懂得有限的知性思維與理性思維或思辨思維的區別,從而否定理性思維的作用,因而他們都無法真正把握對象。指出只有依靠理性思維,通過概念形式,才能把握無限的真理。該書分為三大部分:「存在論」、「本質論」和「概念論」。是黑格爾思辨哲學和辯證邏輯體系最精練、最概括的表述。其主要內容與《邏輯學》一書體系相同,參見《邏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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