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約制度

楊開道 · 學術雜記
社會學家楊開道著。1937年首印于山東省鄉村服務人員訓練處。在書中,作者將中國農村組織的發展分為三個時期:①周以前的傳說時期;②秦漢以後的破壞時期;③北宋熙寧以後的補救時期。鄉約產生於中國農村組織發展的第三個時期。通過對鄉約在宋明以來的理論和實踐的流變分析,作者明確指出:讚賞呂氏鄉約那種民約民治精神和朱熹對鄉約的增補和完善,尤其是明代晚期通過陸世儀等人將鄉約、保甲、社倉、社學四者結合,鄉約為綱而虛,保甲、社倉、社學為目而實的設想;反對明清鄉約由王陽明開啟的那種官方主導,自上而下,強迫民眾參加的做法,這種做法打掉士紳在鄉約中主導地位,直接割裂了鄉約、保甲、社倉、社學,各行其是,將鄉約變成了宣講聖諭的御用工具。 在《中國鄉約制度》之前,楊開道發表了《中國農村組織史略》《鄉約制度的研究》《呂新吾的鄉甲約制度》等文,力圖從對中國鄉約傳統的解讀中,分析出民治的因素。他認為中國古代的鄉約是可以被現代農村組織借鑑的,「鄉約發起的動機,完全合於現代地方共同社會的原理」,進而「由村自治而區自治,由區自治而縣自治,由縣自治而省自治,一步一步的上升,以完全民治的國家」。楊開道對鄉約制度的論述,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梁漱溟的鄉村建設理論,但之後,楊開道對鄉約制度能否在中國現代農村實施有了疑問,他的農村組織和農村自治理論,越來越多地顯現出西方社會自治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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