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約制度 · 第十章 清代鄉約的宣講
鄉約制度本來是人民自有的活動,人民自治的胚胎,到了王陽明呂新吾手裡,漸漸變成吏治的工具,到了順治康熙各帝手裡,便成為御用的工具了。鄉約制度由名臣出來提倡,賢主出來告諭,自然是受寵若驚,不勝榮幸之至。然而鄉約制度的實質漸就剝奪,鄉約制度的精神漸就消沉,結果提倡愈力,敷衍愈甚,完全成為紙上的空談。王陽明呂新吾他們雖然是封疆大吏,然而和人民中間只隔守令一層,隔閡尚少,施行亦易。皇帝和人民的中間,正不知有多少層的門戶,人民固然無由上達聖聽,皇帝也無從下察民隱,一紙告諭,又有什麼效力。這和中國普通所謂「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的論調,似乎有一點不對,因為上面雖然極力提倡,下面總不實力奉行。不過這並不是說有清一代的封疆大吏,地方守令,沒有一個提倡鄉約的,《清史》列傳的循吏傳裡面,提倡鄉約的官吏,數目頗為不少,列傳未載的事實,或是循吏以外的官紳,也許有提倡鄉約的。譬如以理學而兼名將的羅羅山(名澤南)先生,便提倡過鄉約,羅山的弟子王璞山,也是一位秀才將軍——儒將,也曾提倡過鄉約,可惜勛名蓋世的曾左胡諸人,只知提倡團練,而不提倡鄉約,未免鄉約含冤,為鄉治短氣。這個自然也難深怪他們,他們出世在洪楊稱雄以後,養生救死之不暇,禮義教化自然又談不到了。
明末鄉約雖然由名臣主持,朝廷提倡,然而鄉約和其他保甲、社倉、社學的關係日益親密,雖未產生整個的鄉治系統,至少已有整個的鄉治理論。假使滿清不能侵入關中,張李不能橫行天下,少假時日,整個鄉治或者可以立定基礎,成為中國民治張本,誰知將要開放的花芽,遇著疾風暴雨;一陣二陣便掃蕩無餘,真是鄉治的不幸,中國的不幸。順治康熙的提倡鄉約,一方面固然是距離太遠,不易達到下層的民眾,一方面又是單獨提倡,破壞整個的鄉治組織。清代的君主雖然是異族,然而他們對於中國文化的提倡,中國制度的推行,其努力或遠過其他朝代的君主。他們對於鄉約是如此,對於保甲是如此,對於社倉,社學也是如此。他們不是不提倡,而是提倡不得其法,提倡不得其法,則提倡愈甚,效果愈少,弊端愈多,結果成為鄉約的致命傷。我們在上一章裡面,已經屢次提到,鄉村是一個整體的社會,鄉治是一種整個的事業,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是不中用的。我們要有鄉約,一定也要有保甲、社倉、社學,我們要有保甲,一定也要有鄉約、社倉、社學……因為鄉約代表精神的一面,保甲、社倉、社學代表事功的三面,所謂一綱三目,一虛三實,互為因果,互相關連,決不能單獨成功的。清代對於鄉治的提倡,就是這樣一個支離破碎的提倡,鄉約、保甲、社倉、社學各有主管,不生關係,又怎麼能有完美的效果呢!
關於保甲、社倉、社學普通的情形,我們在第一章已經略為敘述一點,關於保甲、社倉、社學的詳細情形,因為他們同鄉約分門各戶,沒有多大關係,我們自然也不便多說了。保甲在戶部有戶部則例,在刑部有《刑部條例》,《戶部則例》注意在組織方面,積極方面,《刑部條例》注意在刑罰方面,消極方面。按照《戶部則例》,除了「王公滿漢文武大臣官員第宅」,各會自行查察外,其他一切人戶,都要十戶為牌,十牌為甲,十甲為保的組織起來。按照《刑部條例》,失察如何處罰,隱匿如何處罰,豪橫借名武斷如何處罰,官吏苟且敷衍如何處罰,都是保甲自身的問題,並且多半是紙上空談,無俾實際。鄉約和保甲的關係,只有《刑部條例》後面附帶的鄉約律,「凡各處人民合設耆老,須於本鄉年高有德,眾所推服人內選充,不許罷問吏卒,及有過之人充應,違者杖六十,革退,當該官吏笞四十,若受財枉法,從重論」。社倉義倉的設立,也是由戶部管轄,皇帝提倡,康熙年間只設本鄉,由本鄉富民捐助米谷,由本鄉誠實之人經營,後來到了雍正二年,才令每社設正副社長。清代各朝對於社倉提倡不減鄉約,捐助少的給予花紅,多的給予匾額,最多的給予八品頂戴,所以各省成績倒還不錯,譬如乾隆四十年的時候,山西社義兩倉本谷達四十八萬八千五百餘石,息穀達四十五萬八千七百餘石,乾隆四十四年的時候,江西社倉本谷達四十一萬一千九百二十一石零,息穀達卅二萬三千八百五十六石零,便可想見一斑。《大清會典》事例卷不過鄉約是鄉約,社倉是社倉,約正副是約正副,社正副是社正副,一點關係也找不出來。社學的設立,雖然遠在順治九年,社學的提倡,也有相當努力,不過除了宣讀聖諭廣訓以外,和各地的鄉約,也是不大發生關係。總而言之,鄉約、保甲、社倉、社學的提倡,是以單行聖諭,鄉約、保甲、社倉、社學的主管,又在不同各部,無怪乎鄉治系統破碎支離,鄉村工作因循敷衍,永久沒有進步的希望。
清初鄉約的採用,遠在順治九年(公曆一六五二年)。那時清世祖入關不久,戎馬倉忙,居然能顧慮到這個緩不濟急的鄉約,自然是可以讚美的。其實順治的鄉約,並沒有什麼組織,什麼儀式,只將「欽定六諭臥碑文,頒行八旗直隸各省」。既雲「欽定六諭臥碑文」,自然應當是清世祖所欽定,清世祖的聖諭,大約天下後世的人士,那樣揣想的一定不在少數。不過我們仔細考查六諭碑文,「孝順父母,恭敬長上,和睦鄉里,教訓子孫,各安生理,無作非為」,和明太祖的聖訓六諭一毫不差,我們才了解清初的鄉約制度,完全是抄襲明末的成規,連欽定聖諭都弄不出一套新的來。順治十六年(公曆一六五九年)的告諭,才提到約正副的選舉,「應會合鄉人,公舉六十以上,業經告給衣頂,行履無過,德業素著之生員統攝,若無生員,即以素有德望六七十歲以上之平民統攝」,「不應以土豪仆隸奸胥蠹役充數」。鄉約的辦法,也只有「每遇朔望,申明誡諭,並旌別善惡實行,登記簿冊,使之共相鼓舞」,不過十六年的告諭,有「從前履行申飭」字樣,是鄉約辦法的實行,已在順治十六年以前,順治十六年的告諭,不過三令五申的公事而已。清代鄉約制度最初的採用,應該在順治九年以後,順治十六年以前的一個中間時候,因為順治九年只頒六諭碑文,順治十六年已經屢次申飭,所以我們可以那樣暫為決定。
這種抄襲的聖諭,自從順治九年到順治十六年,又從順治十六年到康熙九年(公曆一六七〇年),都是繼續應用,一直到了康熙九年,才產生一個新的聖諭。康熙九年的聖諭,只是一個普通的文告,什麼「朕惟至治之世,不專以法令為事,而以教化為先,其時人心醇良,風俗樸實,刑措不用,比屋可封,長治久安,懋登上理,蓋法令禁於一時,而教化維於可久,……」;並沒有提到鄉約,也並且沒有聖諭若干條,去代替明太祖的六諭。不過康熙九年的聖諭,裡面包含有下列十六條:
1.敦孝弟以重人倫
2.篤宗族以昭雍穆
3.和鄉黨以息爭訟
4.重農桑以足衣食
5.尚節儉以惜財用
6.隆學校以端士習
7.黜異端以崇正學
8.講律法以儆愚頑
9.明禮讓以厚風俗
10.務本業以厚民志
11.訓子弟以禁非為
12.息誣告以全良善
13.誡窩逃以免株連
14.完錢糧以省催科
15.聯保甲以弭盜賊
16.解讎忿以重身命
至於「作何訓迪勸導,及作何責成內外文武該管官督率舉行」,清世祖也沒有主意,只教禮部「詳察典制,定議具奏」。禮部的定議,是將康熙九年特頒上諭,「通行八旗包衣佐領,並直隸各省督撫,轉行府州縣鄉村人等,切實遵行」,也並沒有提到鄉約的宣講,並沒有提到從前的六諭。一直到了康熙十八年,浙江巡撫某某將上諭十六條衍說,輯為直解,繕冊呈進。這個直解又經禮部通行直省督撫,照依奏進鄉約全書刊刻各款,分撥府州縣鄉村,永遠遵行,才和明太祖的六諭,同為鄉約宣講的底本。可惜我們沒有找著浙江所進的直解,也沒有找著當時的鄉約全書,不知道他們是兩個東西,還是一個東西?
康熙九年的聖諭,並不是專為鄉約立法,更不是代替從前六諭,我們從康熙五十二年(公曆一七一三年)的聖諭,便可看得十分清楚。康熙五十二年的聖諭。「諭直省老人,帝王治天下,發政施仁,未嘗不以養老事賢為首務,今日之會,特出此意。若孝弟之念少輕,而求移風易俗,其所厚者薄矣。爾等皆是老者,比回鄉井,各曉諭鄰里,須先孝弟,儻天下皆知孝弟為重,此誠移風易俗之本也……」和康熙九年的聖諭相差不多,也曾通令各直省府州縣及各土司地方,照例於每月朔望,同上諭十六條,通行講解。這兩個上諭的差別,一個有具體主張十六條,一個有基本原理先孝弟,不過在鄉約裡面的地位完全是一樣的。一直到了雍正二年,清世宗御製聖諭廣訓萬言,把康熙九年的十六條大加粉飾,這個十六條就永遠成為鄉約宣講的正本,呂氏四條固然很少有人知道,洪武六諭也很少有人實用了。不過洪武六諭曾經清世祖的提倡,並且有人以為是清世祖自己欽定的聖諭,所以雖然為康熙十六諭所壓倒,然而不敢公然取消,並且還有人繼續應用。我們討論洪武六諭的時候,曾經提到同治十一年出版的《宣講拾遺》,那時距康熙十六條的頒行,已經有二百〇二年,還有人在那裡應用洪武六訓,可見洪武六訓的勢力,雖然不敵康熙十六諭,然而還是繼續存在著。
《宣講拾遺》是一部解釋而兼例證的書,根本原理在蔣序中頗為說得妥當。蔣序以為「古來宣揚聖教,講解經文,莫非令人達其詞,通其義,體其理,察其情,可法者法,可戒者戒也」。這就是現代的宣講,不過宣講的經文,詞句艱深,一班平民不容易了解,宣講的地方,禮法森嚴,一班平民不容易參加。不如採用前人的故事,衍成鄉里的俗說,「一宣而人皆樂聞,不講而人亦必曉,不拘乎地,不擇乎人,不限以時,不滯以禮,宣之而如歌詞曲,講之而如道家常」,比起正式的宣講,恐怕還有效果一點。按照這個理論,似乎從前的集會讀約,緊密的禮儀,高尚的約文,都有一點錯誤。其實也不盡然,因為精神的感化,有間接直接兩種,直接方法為正式的感化,間接方法為非正式的感化。基督教的禮拜祈禱講道,紀念周的靜默遺囑報告,以及鄉約的集會行禮讀約講諭,都是直接的感化,正式的感化。呂新吾的小兒語,宗約歌,《宣講拾遺》的故事,聖諭像解的圖畫,都是間接的感化,非正式的感化。他們兩個各有優點,各有地位,不能硬說直接感化絕對的好,也不能說間接感化絕對的好。至於作者本人的理論,反倒十分平常。他贊成當時已有的《宣講集要》一書,足以勸善而懲惡,不過為更新聽聞,他又拿六諭作根據,另編這本《宣講拾遺》,並不想和集要比美,尤不敢和集要競爭。他的序文裡面,很稱讚康熙十六條,他的規則裡面,也引用康熙十六條,他又援引禮部所頒康熙上諭,然而他的本文裡面,完全是應用洪武六諭,而不是應用康熙十六條。大約是因為當時已有解釋十六諭的集要,他又以洪武六諭為「世祖章皇帝聖諭六訓」,所以才用洪武六諭而不用康熙十六條。
其實宣講聖諭的規則裡面,不單有「世祖章皇帝聖諭六訓」,「聖祖仁皇帝聖諭廣訓十六條」,還有「文昌帝君蕉窗十則」「武聖帝君十二戒規」「孚佑帝君家規十則」「灶王府君訓男子六戒」「灶王府君訓女子六戒」「灶王府君新諭十條」「宣講壇規十條」。雖然每種規條的內容,無非是孝弟忠信,每種規條的目的,無非是勸善規惡,然而已經從禮俗設教的鄉約,漸次變成神道設教的宣講,這個《宣講拾遺》便是一個很好的時代代表。我們現在先將各種規條的內容,引在下面,以便和洪武六諭,康熙十六條比較,然後再討論宣講拾遺的內容:
文昌帝君蕉窗十則
一 戒淫行 二 戒意惡 三 戒口過
四 戒曠功 五 戒廢字 六 敦人倫
七 淨心地 八 立人品 九 慎交遊
十 廣教化
武聖帝君十二戒規
一 戒不孝父母,輕慢先靈者同罪。
二 戒侮慢兄弟,兄不友愛弟者同罪。
三 戒道人過失,自飾己過者同罪。
四 戒好勇鬥狠,包匿險心,深藏不露者同罪。
五 戒驕傲滿假,固吝良言,不開愚昧者同罪。
六 戒污穢灶君,不敬天地神明者同罪。
七 戒嫖,房欲過度,及造淫詞者同罪。
八 戒賭,遊手好閒,及作無益事者同罪。
九 戒打胎溺女,溺愛子女不教者同罪。
十 戒食牛犬鰍鱔等肉,並好食山禽水族洋菸者同罪。
十一 戒穢溺字紙,謗聖賢,假刀筆者同罪。
十二 戒唆人爭訟,自好訟者同罪。
孚佑帝君家規十則
一 重家長 二 整禮儀 三 理家規
四 勤執業 五 節費用 六 立內正
七 教新婦 八 端蒙養 九 睦宗族
十 正己身
灶王府君訓男子六戒
一 戒不孝父母 二 戒不和兄弟 三 戒嫖賭溺女
四 戒鬥狠唆訟 五 戒污穢字紙 六 戒好談閨閫
灶王府君訓女子六戒
一 戒不孝父母 二 戒不敬丈夫 三 戒不和妯娌
四 戒打胎溺女 五 戒拋撒五穀 六 戒艷妝廢字
灶王府君新諭十條
一 順父母 二 戒淫惡 三 和兄弟
四 信朋友 五 忍 六 節慾
七 除驕矜 八 息爭訟 九 廣施濟
十 培古墓
上面的許多戒條,大致和洪武六諭,康熙十六諭相差不遠,尤其是孝弟思想,差不多成了一種基本的,普遍的思想。不過洪武六諭,康熙十六諭,都是皇帝的命令,人的腔調;文昌帝君蕉窗十則,武聖帝君十二戒規……雖然也是人們作的,然而是鬼神的口氣,神道的設教。尤其是武聖帝君第六戒規,「戒污穢灶君,不敬天地神明者同罪」,神道的色彩更為露骨。其實整個《宣講拾遺》,名雖為解釋洪武六諭,實際上還是神道設教的辦法。譬如孝順父母的解釋,起初還用倫理綱常的大道理來分析,後來便是「生必遭王法,死必入地獄」「虛空神明,默然護佑,十分靈應」「循環報應,絲毫無差」這樣一派的論調。孝順父母的故事,第一是至孝成仙,第二是堂上活佛,第三愛女嫌媳,第四還陽自說,第五逆倫急報,除了第三例只講因果報應以外,其餘都是神鬼龍蛇,完全不足徵信的神話。當時這種神道設教,對於一班「愚夫愚婦」,自然有很大的效果,不過神道設教根本是愚民,騙人,只可一天一天的少,不可一天一天的多。誰知這種神道設教的《宣講拾遺》,慢慢引起一大套什麼《宣講大全》《宣講匯編》《宣講摘要》《宣講福報》《宣講金針》《宣講珠璣》,都是神鬼龍蛇,烏煙瘴氣的神道設教,不惟呂氏鄉約禮教主張根本推翻,連洪武六諭,康熙十六諭的招牌也完全摘下。倫理的教化變成宗教的教化,生人的世界變成活鬼的世界,真是鄉約鼻祖始料所不及的。其實這六種宣講底稿,並不是編輯創作,而是由五十幾種神道讀物裡面挑選出來的,可見滿清的末年,民眾教育的黑暗,民眾思想衰落。我們雖然不能把《宣講大全》等書的內容分析,更不能將那五十幾種「善書」的內容分析,至少也得知道他們的名稱,才能推想到他們的內容:
一 一聲雷 二 一德箴 三 八寶丹
四 心體樂 五 仁壽鏡 六 王言報
七 化迷集 八 中流柱 九 正心集
十 正倫集 十一 青雲梯 十二 阿鼻路
十三 回生丹 十四 洗心錄 十五 航中帆
十六 琉璃燈 十七 培元鏡 十八 清夜鍾
十九 頂門針 二十 善淫報 廿一 善淫篇
廿二 善宗鑒 廿三 萬年燈 廿四 敬心錄
廿五 渡人丹 廿六 渡迷帆 廿七 喚迷錄
廿八 敦倫集 廿九 喚天錄 三十 福壽花
卅一 壽世元 卅二 善正集 卅三 醒迷丹
卅四 醒夢篇 卅五 避溺艇 卅六 寶蓮舟
卅七 鏡心錄 卅八 一德寶珍 卅九 上之基命
四十 名教範圍 四一 治平寶錄 四二 宣講集要
四三 破迷箴砭 四四 處世針砭 四五 救世保元
四六 裕後勸梁 四七 貴生集成 四八 福善禍淫
四九 遵諭集成 五十 勸世新編
五一 覺世盤銘 五二 喚迷的新錄
五三 蓬萊阿鼻路各書名目皆見上述《宣講大全》《宣講匯編》《宣講摘要》《宣講福報》《宣講金針》《宣講珠璣》等書。
洪武六諭有神道設教的例解,康熙十六諭除了上面所提的浙江直解以外,還有一種圖畫故事的像解,可算得呂氏鄉約以後的一個出色著作。大約在康熙二十年(公曆一六八一年)的時候,有一位太平府繁昌縣知縣梁延年,提倡鄉約素為盡力,恐怕民眾不容易了解聖諭的本意,或是感覺聖諭的單調,所以在十六條聖諭下面,匯集許多對於本條有關係的事跡。尤其是「敦孝弟以重人倫一條,他所匯集的故事更多,並且另分敦孝,敦弟,重君臣之倫,重夫婦之倫,重朋友之倫五條,連同其他十五條共為二十條。每條聖諭的下面,先有一般簡單的釋義,然後再援引各朝史實,作為例解。我們現在就把「敦孝弟以重人倫」的淺釋引一點在下面,以見一斑。
「此一條是朝廷欲汝等百姓,各親其親,各長其長,以臻一道同風之治也。善事父母為孝,善事兄長為弟,蓋父母生我,有岡極之恩,兄長先我而生,有同氣之誼,故事父母兄長者,必內盡其誠,外將其敬,顯則飲食奉養之間,微則意念思慮之際,一一深愛曲禮,以求得其歡心,所謂敦也。至於人倫,則又所當重焉。何謂人倫?人於父母兄弟,皆生而有之,故謂之天倫,若夫婦則須擇配婚娶,朋友則須擇人定交,人主則須擇人任使,各有人事在內,故謂之人倫也……」
敦孝和敦弟或者是本條的原意,然而注釋的作者,從人倫兩字,聯想到夫婦、朋友、君臣,合成五種人倫或人事,以後例解的時候,也分成「敦孝、敦弟、重君臣之倫、重夫婦之倫、重朋友之倫」五種,三綱五常的思想,本來是一種相對的名稱,所以孔子連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假使君不君,臣便會不臣,父不父,子便會不子。孟子聞誅一夫紂也,未聞弒君者也,豈不是君不君,臣不臣的解釋嗎?自從荀卿李斯倡王法,君統以後,始皇,漢高相繼利用五倫的概念,去箝制人民的思想,遂成為歷代帝主傳家的秘訣。洪武六諭,康熙十六諭的開宗明義,都是孝弟當先,表面上雖然沒有提到忠君死節,然而骨子裡何嘗不在那裡製造忠臣孝子。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有了乖乖的孝子,自然會有乖乖的忠臣,君父雙稱,忠孝雙全,說到孝自然跑到忠,要有忠自然先有孝。聖諭像解把「敦孝弟以重人倫」一條,由孝弟兩項擴充到君臣、夫婦、朋友,恰入帝王的權輿,正合愚民的心理,而對於民治的思想,自治的思想,便連根掃除,真正可惜呂氏鄉約那一點胚胎。
聖諭的例解,有的是很遠的神話,有的是很近的史實,有的是很長的故事,有的是很短的故事,就是每條故事的多少,也不十分一致。敦孝一條共有二十四例,其他敦弟、君臣、夫婦、朋友四條,每條上有十四例,此外篤宗族以昭雍穆等十五條,每條便只有十二例,總計為二百六十例。最早的為虞舜至孝的神話,最近的為明末劉大夏的忠誠,最短的只有十九字,最長的卻有二千八百六十八字,不過「重君臣之倫」一條,比起其他條來,無論最短,最長,平均都要超過很多,也足表示「上下相賊」的心理。我們現在把這個小小的統計載在下面以備參考:
聖諭像解例解字數分析
當然這許多例解裡面,有許多很好的,也有許多很壞的,我們姑且引一段比較好的,以便討論:
後唐明宗問宰相馮道,今歲雖豐,百姓瞻足否?道曰,農家歲凶,則死於流殍;歲豐,則傷於谷賤;豐凶皆病者,惟農家為然。臣記進士聶彝中詩云,「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谷,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語雖鄙俚,曲盡田家之情形。農於四時之中,最為勤苦,人生不可以不知也。上悅,命左右錄其詩,常諷誦焉以上為重農業以足衣食條,剜肉醫瘡例。
這樣一段短短的故事,把重農桑的道理,描寫得何等真確。二月賣新絲的五言絕詩,當時或者還嫌其鄙俚,不過到了白話文學盛行的今日,豈不是上乘的作品嗎?著者的文筆,也是十分強勁有力,不過他還怕文筆太深,平民不易了解,所以每段故事的後面,又加以一段解釋,有時還加上一點自己的見解。譬如剜肉醫瘡的解釋,關於谷賤一層,作者加入「輸官稅,償私債」,以及孟子的「樂歲終身苦」,關於聶彝中的詩,作者加入「蓋貧家不稱貸,則無以為耕桑之本,富家巨室,非冀厚利,則又不肯稱貸」等等。每段故事的前面,還有一幅圖畫,也還十分精美,比起現在的圖畫標語,總是有過無不及。《聖諭像解》全書的骨骼,自然是那二十條大綱,《聖諭像解》全書的材料,自然是那二百六十條故事,所謂淺釋,所謂圖畫,都只是兩種輔助的材料。不過從聖諭像解的名稱看來,圖畫又似乎是中心的地位,作者的原序已經說得十分明白。「若夫山童野豎,目不識丁,與婦人女子,或未之悉也。於是放養正圖解,及人鏡陽秋諸集,輯為《聖諭像解》一書」,可以證明他的編輯動機。「昔梁彥光為相州刺史,有瀋陽人焦通,事親禮闕,彥光弗之罪,將至州學,令觀孔子廟中韓伯俞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對母悲泣之像,遂感悟為善士」,可以表示他的圖畫信仰。江蘇巡撫恩壽的序文,至「較之唐臣李襲譽之忠孝圖,宋臣朱熹之小學外篇,尤為顯淺易於感人」。聖解像解在鄉約宣講的地位,在民眾教育的地位,自然是未可厚非。
《聖諭像解》既有典雅的故事,又有通俗的圖畫,按理應該在清代鄉約宣講裡面,占住首要的位置。誰知雍正二年(公曆一七二四年)又由清世宗的主持,產生了一種聖諭廣訓,按照康熙十六諭逐條推衍,每條約六百餘言,共成萬言。聖諭廣訓的內容,並不十分高明,我們只消援引一二段,便可知道廣的是什麼,訓的又是什麼。譬如「敦孝弟以重人倫」一條,廣訓的廣訓是如此:
「我聖祖仁皇帝,臨御六十一年,法祖尊親,孝思不匱。《欽定孝經衍義》一書,衍釋經文,義理詳貫,無非孝治天下之意。故聖諭十六條,首以孝弟開其端。朕丕承鴻業,追維德訓,推廣立教之恩,先申孝弟之義,用是與爾兵民人等宣告之。夫孝者,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人不知孝父母,獨不思父母愛子之心乎……」。
這樣的廣訓,說他文章好不見得,說他道理深也不見得,然而居然壓倒一切,成為鄉約宣講的惟一材料,皇帝的威風真是不小。不過皇帝的威風,只能撐起聖諭廣訓的招牌,而不能獲得人民的信仰,無怪乎清代鄉約,一天一天的離開鄉村,一天一天的離開鄉民,而成為地方官吏的一種虛文虛禮。假使梁延年的《聖諭像解》成為鄉約宣講的主要材料,假使梁延年的《聖諭像解》能再加以改良,整個的鄉治雖然沒有復興的希望,民眾的教育至少會有相當的效果。清代鄉約的開始,本已離開鄉村組織而跑向民眾教育,自從聖諭廣訓頒行以後,鄉約完全成為民眾教育的組織,宣講完全成為民眾教育的方式,鄉約的致命傷也就漸次造成,結果終於不救。王陽明呂新吾雖然是封疆大吏,雖然也行使官吏威權,去提倡鄉約,去教化民眾;然而他們有他們的學術,人格作後盾,才能感化人民。單靠官吏的威權,單靠皇帝的威權,去謀求心理的改造,謀求人格的感化,一點用都沒有的。清世祖清聖祖我們還不敢妄事批評,清世宗的不弟,是盡人皆知的,口說而不身行,誰又會相信呢!這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辦法,固然是歷代帝王的慣技,也久為人民所看破,沒有什麼效果了。
至於嘉慶二十年(公曆一八一五年)所完成的《聖諭廣訓直解》,更是畫蛇添足,多此一舉,對於鄉約教化的效果,自然是絕無僅有。「萬歲爺意思,說我聖祖仁皇帝,坐了六十一年天下,最敬重的是祖宗,因勸普天下都要孝弟,所以聖諭十六條,孝弟就是頭一件」,馬屁真是拍得十足。廣訓以孝為「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直解便說「這孝順爹娘,在天地間為當然的道理,在人身上為德行的根本」。這種空空洞洞的解釋,對於民眾的了解,如何能及《聖諭像解》的故事,圖畫。到了道光年間,清宣宗因為提倡正學,罷黜異端,所以敕撰「黜異端以崇正學」一條的四言韻文,在咸豐元年(公曆一八五一年)令和州縣塾師講解。這個富有詩意的四言韻文,目的也在擴大康熙十六諭的效力,不過那隻行之於學校,而不施用於鄉約,同我們的關係又差一點。總而言之,雍正聖諭廣訓以後,清代鄉約便沒有什麼新的更改,新的設施,只是三令五申,叫各處實力奉行。自順治九年頒布六諭,到光緒十七年(公曆一八九一年)為止,中間二百三十九年,共頒過鄉約諭旨三十二道,也可見清代君主對於鄉約的熱心提倡。不過消極的說起來,這三十二道諭旨,也可以說是暴露清代鄉約的缺點。因為清代的鄉約制度,假使是一個完美的制度,不必十分提倡便可普遍全國,甚至要禁也禁不了。三番五次的諭旨提倡,表示鄉約不能自動發展,而需要上面激刺;誰知提倡無力,成效愈少。道光十五年聖諭,居然承認「奉行日久,視若具文」,同治四年聖諭,以為「近來州縣官藐視約章,不知講約為何事」,光緒二年聖諭,以為「近來各地方官,往往視為具文,實屬不成事件」。鄉約根本不是皇帝的事情,皇帝也管不了鄉村的事務,一個在天,一個在地,怎麼會發生效果!我們現在將清代各帝所頒的鄉約諭旨匯集在下面,以見他們的毫無見解,毫無辦法。
一六五二 順治九年 頒六諭臥碑文
一六五九 順治十六年 慎選約正副
一六七〇 康熙九年 頒聖諭十六條
一六七九 康熙十八年 聖諭直解
一六八六 康熙二五年 營伍及土司宣講
一七一三 康熙五二年 諭直省老人
一七二四 雍正二年 聖諭廣訓
一七二九 雍正七年 選擇及旌獎約正直月
一七三六 乾隆元年 慎選約正及刊布律條
一七三七 乾隆二年 諭實心宣講,又飭摘律條及頒行上諭成冊者。
一七三八 乾隆三年 水旱告諭約講
一七四〇 乾隆五年 闡明教養原則,實力奉行,宣講邪教妖言律條。
一七四四 乾隆九年 修整申明亭
一七四六 乾隆十一年 使用淺說方言,及番民宣講。
一七五八 乾隆二三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七六九 乾隆三四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七七七 乾隆四二年 宣講奸盜鬥毆
一七八五 乾隆五〇年 回民宣講
一七九七 嘉慶二年 廣西苗民宣講
一七九九 嘉慶四年 因教匪勵行宣講
一八〇〇 嘉慶五年 京師鄉約
一八〇八 嘉慶十三年 明示勸懲及考試廣訓
一八〇九 嘉慶十四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八一三 嘉慶十八年 闡明教化之道
一八一四 嘉慶十九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八一五 嘉慶二十年 聖諭廣訓直解
一八三五 道光十五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八三九 道光十九年 令翰林院撰「黜異端以崇正學」四言韻文
一八五一 咸豐元年 頒布性理精義,廣訓直解,作為宣講主文。
一八六五 同治四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八七六 光緒二年 申飭實力奉行
一八九一 光緒十七年 頒清世祖勸善要言,作為宣講資料。
這三十二道諭旨,在我們看來或者覺得無足重輕,在當時頒行或者還是富有深意。因為一個皇帝的諭旨,不像普通的兒戲,可以隨意辦理,並且教化的政治,是中國儒家的傳統思想,也是清代各帝的傳統主張。康熙十六諭所以能繼續存在,所以為後人傳誦,一方固然因為十六諭有條目可守,一方只是因為十六諭是祖宗所頒。以後的聖諭,主張相同,語意相同,不過因為拾人牙慧,所以弄得畫蛇添足。愈足以見其弱點,無用,敷衍。這種官樣文章,自然用不著一道一道的去分析,這許多官樣文章,也不能一道一道的去分析,不過裡面有一二處,或者應當稍為解釋一下。雍正七年的聖諭,講到鄉約領袖,令「於舉貢生員內,撿選老成者一人以為約正,再選樸實謙守者三四人以為直月」,此較從前的鄉約,似乎又加一種直月。乾隆九年的聖諭,又提到申明亭的修理,不過沒有申明亭或亭宇破碎不堪的地方,只在通衢安設木榜。這裡所謂申明亭,不知是指明代的立的申明亭,還是指清代所立的申明亭?至少在《大清會典》事例,以及《學政全書》各處,找不出申明亭的規定,或者竟指明末舊制亦未可知,其他的聖諭,除了已經解釋的順治、康熙、雍正各朝諭旨以外,並沒有特別的設施,我們也不去分析了。
清代鄉約制度因為皇帝的提倡,禮部的管轄,所以慢慢的離開人民自由活動的道路,鄉治整個的道理,而向宣講聖諭的方向跑,教化民眾的方向跑。《大清會典》事例的裡面,雖然有「鄉約」「鄉約正」「鄉約全書」等三數名詞,然而整個的標題是講約,內部的語句,連篇累牘都是什麼聖諭,宣講。大約在清代各帝心裡,在禮部各臣手裡,鄉約只是聖諭的宣講,而不是什麼鄉民公約。勸善規過的始意,約正直月的名稱雖然照例存在,然而根本的面目已經是改換過了。老實講起來,鄉民組織的鄉約,已經變成了民眾教育的宣講,人民自動的規勸,變成政府欽定的規勸了。清帝以異族入主中國,要想掛上中國招牌,要想軟化中國民眾,明太祖的洪武六諭,正是一劑對症的藥。他們不惟對於漢族如此,就是對於土司苗族,也是用這個講約的辦法,去同化他們。在那個時代,在那種環境,居然有這樣熱心提倡的民眾教育,有這樣精心結構的宣講材料。從鄉村組織,鄉村自治方面去看,我們對於清代的鄉約,固然是十二分的失望。然而從民眾教育去看,從通俗演講去看,清代的鄉約工作,也自有他們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