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
德國哲學家胡塞爾著。1911年首次發表在《邏各斯》上。作者在這篇論文裡堅持和論證了這樣一種信念:人類文化的最高興趣要求一種嚴格科學意義上的哲學的發展;因此,我們時代的哲學革命必須為嚴格意義上的哲學設置基礎。這種科學性哲學是建立在純粹而且絕對的知識的基礎之上的;只有現象學才可能提供出這種知識。因此,儘管哲學一直要求成為最高尚、最嚴格的科學,這種自覺的意願甚至支配著整個歐洲哲學史中的革命而從來沒有被放棄過,但直到現在它仍未能實現。哲學根本還不是科學。這並不表明哲學在本質上非科學。相反,任何領域中嚴格科學的可能性要求以哲學作為嚴格科學的可能性為前提;只有後者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具體科學的真正科學性。基於這一信念,作者批判了自然主義與歷史主義和世界觀哲學,因為恰恰是它們動搖了把哲學作為嚴格科學來追求的信心。自然主義只承認物理的東西才是實在的、客觀的,它要麼否認理念的實在性,要麼將其自然化。但是這種客觀性、實在性的預設本身是理念的。歷史主義同樣地存在內在的矛盾。當它在證明絕對形上學的不可能性時,在表明這種證明的基礎的可能性時,它實際上已經否定了自己。這篇論文寫於胡塞爾從《邏輯研究》(1900年)向《觀念》第一卷(1913年)的現象學方法過渡期間,可以被看作胡塞爾的前先驗思考方式與先驗思考方式之間的連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