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 · 附錄二 全集本編者引論 [1]
如果撇開幾篇書評和為拉蘭德(Lalande)的哲學辭典所撰寫的短文 [2] 不論,那麼「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是胡塞爾自1901年《邏輯研究》第二部分出版以來發表的第一篇較長的文字。這篇文章刊登在新創辦的雜誌《邏各斯》1911年第一卷的第三冊上。早在1910年初,胡塞爾便答應李凱爾特(H.Richert)的請求而表示願意「公開地宣告『參與』」 [3] 這份雜誌。胡塞爾在此看到了他的決定的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即:「撰寫某篇文字交付給雜誌」。 [4] 根據他本人的說法 [5] ,「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這篇文章是在1910/11年的聖誕節構思,從1911年1月起到2月中旬完成的。3月付印。這是胡塞爾在《邏各斯》上是發表的唯一一篇文字,而且他以後似乎也沒有再參與雜誌的進一步構建。
這篇文章用胡塞爾的話來說是一篇做「通俗」考慮的文章, [6] 他本人將這篇文章稱之為「對我的意向的一般特徵描述」 [7] 。由於他在總體上為這種一般的特徵描述披上了一件對同時代的自然主義、心理主義和歷史主義流派進行批判的外衣,因此他預見到,這些闡述不會得到完全的贊同。1912年,當德國的哲學教席日趨增多地為實驗心理學家們所占據時,胡塞爾在給李凱爾特的信中寫道:「我在邏各斯文章中已經明確地表達了我對此事的想法,並且完全意識到,我會因此而引來眾多的敵意——而現在的確也是不少。」 [8]
胡塞爾的自然主義和心理主義批判受到了那些在方法操作上基本依據經驗心理學的哲學家們的公開反駁,例如埃爾森漢斯(Th. Elsenhans)和邁瑟爾(A.Messer) [9] 。而在他所做的歷史主義和世界觀哲學批判方面,胡塞爾只是在私人信件中收到各種表態。例如,西梅爾(G.Simmel)不同意胡塞爾將最終的世界觀問題(在「說不可說、解不可解」方面的努力)排除出去的態度。 [10] 然而他並不認為胡塞爾的批判涉及到他。而狄爾泰——在文章中多次被點名稱作懷疑的歷史主義的開拓者——則認為自己被迫要對胡塞爾的說法提出異議。他在評註前加了一個說明:「坦率地說,這樣一種表述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沉重的,因為您將我的立場描述為歷史主義,它的合法結論是懷疑論,這種描述不得不使我感到相當驚奇。我一生的大部分工作都奉獻給一門普遍有效的科學,它應當為精神科學創造一個堅實的基礎和內在的整體聯繫。」 [11] 胡塞爾在他的回信中保證,他的闡述並非針對狄爾泰而發,他並且承諾:「我也會在《邏各斯》上立即發表一個附註,以預防進一步的誤解」。 [12] 此外,胡塞爾還認為,在他們之間並不存在「嚴重的分歧」,並且指出他們二人工作的共同點:「我們從不同的研究出發,受著不同的歷史動機的規定,經歷過不同的發展。我們所追求的和研究的東西是一致的和共屬的:現象學的基本分析和現象學的總體分析,藉助於由您所開闢的大文化構形的形態學與類型學。」 [13] 狄爾泰對胡塞爾發表這樣一個附註的提議表示歡迎,但同時強調,可以「保留」他們之間的「分歧」,「直到您以後論述的發表」 [14] 。後來在《邏各斯》上沒有發表那樣的說明。稍後不久,1911年10月1日,狄爾泰便去世了。 [15] 胡塞爾對狄爾泰的矛盾態度還表現在他1928年所作的「現象學的心理學」講座的引論性說明中。 [16] 胡塞爾贊同狄爾泰的歷史學識和「天才的直覺」,他認為,狄爾泰反對那種想將自然科學的方法運用在精神科學之中的精神態度,這是合理的。然而,胡塞爾像在邏各斯文章中一樣懷疑,狄爾泰的描述—分析心理學是否能夠為那些精神科學之科學奠基所要求的問題提供一個實際的答案。
【注釋】
[1] 由《文章與報告(1910—1921年)》,《胡塞爾全集》第二十五卷的編者耐農(Thomas Nenon)和塞普(Hans Rainer Sepp)撰寫。——譯註
[2] 參閱:《文章與書評(1890—1910年)》,《胡塞爾全集》第二十二卷。
[3] 手稿,RⅠRickert,1910年1月25日。在此雜誌直至1933年的所有各卷的扉頁上都在參與者中列出胡塞爾的名字。該雜誌自1933年起改名為《德意志文化哲學雜誌。邏各斯的新系列》(Zeitschrift für Deutsche Kulturphilosophie.Neue Folge des Logos)(由格洛克納(H.Glockner)和勞倫茨(K.Larenz)主編〕。(在胡塞爾文庫中,胡塞爾書信手稿的標號為:R I=胡塞爾本人寫的信;R Ⅱ=寫給胡塞爾的信。編者在編輯《胡塞爾全集》第二十五卷時,十卷本的《胡塞爾書信集》尚未出版,因而這裡引用書信時仍以胡塞爾文庫中書信手稿的編號為準。——譯者按)
[4] 手稿,RⅠRickert,1910年1月25日。
[5] 參見胡塞爾本人《邏各斯》文章的藏本封面,文獻編號K Ⅷ 15。
[6] 手稿,RⅠMisch,1929年3月8日。
[7] 手稿,RⅠHocking,1912年7月7日。
[8] 手稿,RⅠRickert,1912年11月21日。
[9] 參閱胡塞爾計劃發表在《康德研究》(Kant-Studien)副刊上的對他們指責的回應,現在刊載在《胡塞爾全集》第二十五卷的附錄中(第226頁以後)。
[10] 手稿,RⅡSimmel,1911年3月13日。李凱爾特在1911年6月28日的一封信中也有類似的表述。
[11] 手稿,RⅡDilthey,1911年6月29日。
[12] 手稿,RⅠDilthey,1911年7月5/6日。
[13] 手稿,RⅠDilthey,1911年7月5/6日。
[14] 手稿,RⅠDilthey,1911年75/6日。
[15] 參閱胡塞爾在1929年8月3日給米施(G.Misch)的信中的表述:「根據狄爾泰的願望,計劃在《邏各斯》上發表的附註應當納入到這樣一項研究中去,一項與《建構》相聯結的、探討狄爾泰意向與我的意向之內在共屬性的研究。」〔米施是狄爾泰的女婿。《建構》是指狄爾泰於1910年發表的著作《精神科學中的歷史世界之建構》。胡塞爾於1910年12月21日收到狄爾泰的贈書。——譯註)
[16] 參閱:《現象學的心理學》,《胡塞爾全集》第九卷,由比梅爾(W.Biemel)主編,海牙,1968年,第5頁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