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
论宗教
对于整天营营役役、为口奔忙的大众来说,宗教是唯一的手段,以把生命的更高含义宣示给这些思想意识粗糙的大众,让他们能够对此意义有所感觉。
宗教的创立者和哲学家来到这一世上,把常人从麻木、浑浑噩噩中唤醒,并给他们指出了存在的更高意义。
哲学家是为了少数人,那少数受到豁免的人;而宗教的创立者则是为了许许多多的人,是为了大多数的人。
宗教就是大众的形上学——我们绝对要放任他们,并因此必须在表面上尊重之,因为怀疑他们的宗教,那也就等同于剥夺了大众的宗教。
正如我们有民间诗歌,有承载民间智慧的民谚,同样,我们也必须有一民间、大众的形上学(宗教),因为人们绝对需要对生活能有某种可让他们理解的解释。因此,这一解释(宗教解释),就始终是对真理的某种寓言式的梳妆打扮;并且,在实际事务和人的情感方面,可以作为人们的某种行为准则;在痛苦和死亡的时候,可以作为某种的安抚和慰藉。
早年就灌输进头脑的宗教教条,力量是那样的强大,它们可以泯灭良心,并最终泯灭所有的同情心和所有的人性。
只有少年期,而不是成年期,才是播下信仰种子的时间,尤其是当种子早已播下并生根了以后。那些成年以后皈依了其他宗教的人,其声称改换了信念,一般来说,都只是暗里带有某些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们感觉这种情形不可能会是另外别的样子,所以,无论在哪里,如果一个人在其成熟的年纪,改信了另一宗教,那就会受到大多数人的鄙视,虽然这恰恰表明了人们把宗教视为并非一经过理性思考以后的结果,而只是在早年,在还没有经过任何检验就灌输进头脑的信仰而已。
一个宗教或者一个教派的神职人员转到另一宗教或者另一教派,是这世上至为罕见的事情。
(宗教里面的)神秘故事,从根本上只是为宗教寓言服务的、神学的“技术词汇”。真正说来,一个神秘故事就是一个明显荒谬的教义,但这教义本身却隐藏和包含了某一很高的、本身是不为粗糙大众的平庸理解力所能理解的真理。现在,这大众就信赖地把这蒙上了一层外衣的真理(神秘故事)接受过来,而不让自己受到那故事的明显荒谬之处的迷惑。这样,人们就尽其可能地接触到了个中的内核。
赤裸裸的真理,并不适合在庸俗大众的眼前展示,只有蒙上了一层厚纱才可以露面。
要求宗教应该就是本来意义上的真实,那是完全不合理的苛求。
那些无论是理性主义者还是超自然主义者都是荒谬的,因为双方都从这一前提出发,亦即都认定宗教就是本来意义上真实的这一前提。那在此前提下,理性主义者就力图证明宗教并不是本来意义上真实的;而超自然主义者则顽固地宣称宗教就是如此这般的真实。
事实是,神话和寓言是宗教的真正构成要件——这是由于大众思想能力的局限而成为必不可少的条件;在此条件下,宗教就很好地满足了人们那无法根除的、对形而上的需求,并且取代了那困难得多,并且或许是永远也无法获得的哲学真理。
人们对形上学的需要,是绝对的需要得到满足,因为人们的思想地平线必须有一界限,不应该是无边无际的。
宗教为那在生活中遭受了无数的巨大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某一永不枯竭的安慰和安宁的源泉,甚至在人们行将死亡的时刻也不会抛弃他们,而是在此时刻更加发挥其全部效用。
宗教就像是为一个盲人牵手引路,因为盲人无法亲眼视物,而最重要的是让盲人能够到达终点,而不是看见所有的东西。
这世界普遍呈现给我们的,就是好与坏、诚实与虚假、善良与邪恶、高贵与下流的难解难分的混合体。与此完全相应的,就是最重要的、最高级的和最神圣的真理,正好就是搀和着谎言一并出现的;并且这真理可以从谎言那儿借取力量,因为谎言对人们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这真理作为上帝启示的时候,也必须由谎言作导引。我们应该把这一事实视为这道德世界的一个独家标志。
谁要想对宗教作一评判的话,那就应该永远不要忘了宗教所面向的对象素质,亦即大众的素质,亦即不要忘了大众低劣的道德和低下的智力。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宗教所传播的范围,还有就是尽管包裹着离奇寓言和古怪仪式的粗糙外衣,但那点点的真理火花,又是多么顽强地持续闪烁;其顽强和难以根除犹如麝香的气味:一旦与其接触,就难以去除其气味。
或许在所有宗教里面的形上学都是假的,但在所有宗教里面的道德成分,却都是真的。
宗教有其两面性。如果从其理论的一面,亦即从其智力的一面看,那是不合理的;从其道德的一面看,却是一有用的工具,我们以此可以引导/驯服和安慰人类这一具理性功能的物种:这一物种与猿猴的亲缘关系,并没有排除其与老虎的同样关系。
宗教并不是欺骗,宗教是真实的,并且是所有真理当中最重要的真理。但正如我已经说了的,因为宗教的教导是那样的高级,以致大众无法直接领会这些教导,因为宗教的光明会让平庸者目眩。所以,宗教就得裹着寓言的外衣出现,教导那本身而言并不是真实的,但就其包含的、更高一层的意义却是真实的东西。这样理解的话,那宗教就是真理。
人们更多的是根据其宗教,而不是根据政府,甚至不是根据其语言而互相认同和划分。
无论在哪里,信仰都是宪法和法律的支撑,亦即社会大厦的基础。如果信仰没有给予政府的权威和统治者的威望以支持,那社会大厦的基础就很难维持下去。
宗教就像萤火虫:它们需要黑暗以便发光。大众某种程度上的无知,就是一切宗教的前提条件,是宗教能够维持下去的一个要素。
希腊人和罗马人就是把生活的目的完全定在了生活本身,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他们当然可以被称为盲目的异教徒、野蛮人。因此,他们所有的美德,归根到底,都是服务于公益,都是有用的。
甚至柏拉图,这位前基督教时代的、无与伦比的、最超验的哲学家,除了正义以外,不知道还有其他更高级的美德。
生活的严肃、真正和深刻的含义,希腊人和罗马人却无法领会和得悉:他们就像大孩子般地生活,直至基督教的到来才引起他们对生活的严肃一面的注意。
只有一神教才让我们看到种种的宗教战争、宗教迫害、对异端迫害的裁判庭,还有破坏圣像,扫除陌生神祇的画像,拆除印度的神庙和面向太阳三千年的埃及巨型塑像——因为他们那嫉妒的上帝说过“你也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等等。
无论如何,信仰和知识都是从根本上不一样的事物。为了双方各自的利益,两者必须严格分开,这样的话,双方各走各的路,而不会留意到对方。
宗教与宗教之间的根本差别,就在于宗教是乐观主义的抑或是悲观主义的,一点都不在于宗教是一神教抑或是多神教,或者三神(创造者、维持者和破坏者)一体,或者三位一体,泛神论或者无神论(就像佛教那样)。
理性主义者和超自然主义者的共同错误,就在于他们都在宗教里寻找赤裸裸的、干巴巴的和一字不差的真理。但只有在哲学里,人们才会寻求这种真理,宗教则只有适合大众的、间接的、象征性的、寓言性质的真理。
理想主义者相信自己是以理性作为衡量的尺度,但事实上,他们已经预设了无神论和乐观主义;他们所采用的只是受此局限的理性。
超自然主义有那寓言式的真理,但理性主义却难说有什么真理的东西。
有人误以为科学可以永远向前进步,可以永远更广地传播,与此同时,又不会妨碍宗教永远地存在下去和永远地枝繁叶盛——这些人是囿于一极大的错误。形而下的或说有形的物理学与形而上之学,是宗教的天然敌人;因此,宗教也就是前者的敌人,宗教也就无时无刻不在尽力去压制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就等于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在暗中破坏宗教一样。
要在宗教和物理学、形而上学之间谈论和平与和谐,是极为可笑的事情。它们之间进行的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
信仰和知识在同一头脑中是无法相安无事的:它们就像狼和羊被关在同一个笼子里面。更确切地说,知识就是狼,威胁着要把这羊吃掉。
宗教在其危难之际,我们看到宗教死死地抓住道德,声称自己就是道德的母亲,但这可是没用的!真正的美德是不依靠任何宗教的,虽然每一个宗教都认可美德并由此给美德以支持和支撑。
信仰就像爱情,是不可以强迫的。因此,企图通过国家的规章法则以引进或者加强基督教,是危险的事情,因为就像强迫人们的爱情反倒招来恨意一样,强迫人们相信就会导致真正的不相信。
论宗教启示或领悟
人类一代接一代地诞生和消逝,极其地短暂;而人类的个体就在恐惧、困顿和痛苦中,跳着舞投进死亡的怀抱。
在人类命定所遭受的诸多残酷和可叹的磨难当中,这一桩可不是最轻微的,那就是我们存在着,但却不知道到底是从何而来,要往何处去,为了何种目的。
除了智者的思想以外,就再没有其他别的领悟或者启示;而这些东西与所有人类的东西一样,也都受制于错误。这些思想经常被裹以奇特寓言和神话的外衣,并被称为宗教。
其实,一个人的生活和奋斗,到底是信赖自己的抑或是信赖别人的思想,那都是无关宏旨的。因为这些他所信赖的也永远只是人类的思想和看法。
一般来说,人类是有弱点的,宁愿信赖那些假装具有超自然源泉的他人,而不信赖自己的头脑。一旦看清了人与人之间那巨大的智力差别,那一个人的思想就可被别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视为领悟或启示了。
论基督教
要正确地评判基督教的话,那我们必须考察在它之前的是什么,还有给它排斥掉的又是什么。
总体上,基督教是完全寓言性质的,因为在世俗中称为寓言的,在宗教上就名为“奥秘”。
需要承认,基督教不仅在其道德学说远远超越了之前的希腊罗马异端宗教和犹太教。基督教所教导的宽恕、对邻人的爱(甚至对仇敌的爱)、死心断念和对自我意欲的否定,是为基督教所独有的——当然,在西方是这样。
基督教甚至在教义方面,也超越了之前的宗教。对于那的确没有能力直接掌握真理的大众来说,还有什么比那些美好的寓言还更适合的呢?这是因为这些寓言作为指导现实生活的入门教科书,作为安慰和希望之锚,是完全足够的了。
一套这样的寓言,夹杂了一点点的荒谬成分,其实是必需的,因为这些成分有助于暗示那整个的寓言本质。如果基督教的教义要在其本意上理解的话,那伏尔泰就是对的;如果是在寓言层面理解的话,那基督教就是一个神圣的神话,一个用以向大众传达真理的工具——缺少了这一工具,大众是不会理解这些真理的。
基督教的真正内核和精神与婆罗门教和佛教一样,就是看清和彻底蔑视这本质虚无的尘世幸福,转而寻求一种完全不同,甚至是相反的存在。
基督教源自东方——其真正和古老的故乡。经由基督教,得益于这样的一个根本真理——亦即生活不可能就是生活本身的目的,我们存在的真正目的,却是在我们的存在之外。
基督教宣讲的不仅是正义,而且还有仁慈、同情、施舍、原谅、对敌人的爱,以及忍耐、谦卑、断念、信仰和希望。事实上,基督教走得更远,因为基督教教导我们:这一世界是邪恶的,我们需要获得解救。
基督教宣扬要蔑视这一世界,否定自我,保持贞洁,放弃自身的意欲,亦即背弃生活及其虚幻的逸乐。
基督教教导我们要认清痛苦的圣化力量,而一种刑具(十字架)就是基督教的象征。
基督教的根本目的,与其说是要把此生变成适意的一生,还不如说是让我们变得更配过上一更好的生活;基督教把目光越过这时间段(这一生),越过这转瞬即逝的幻梦而投向彼岸,为的是引导我们获得那永恒的解救。
甚至教会的这一宣称——亦即在面对宗教的教义,我们的理性是无能为力的,是盲目和要不得的——从根本上而言,也就是说那些教义,其本质就是寓言,因此,并不能以理性对一切在本意上理解之物所运用的标准来衡量和判断。
宗教教义中的荒谬之处,正是寓言和神话的特征和印记。虽然这些荒谬之处,在现在讨论的例子里,是因为把《旧约》和《新约》里面两个如此不同的学说硬联系在一起所致。
那一伟大的寓言只是逐渐地、在机缘巧合的情况下才得以完成。这是通过对那深藏的真理的解释——这一真理虽然还没有进入人们清晰的意识,但却发挥着默默的影响——并最终由奥古斯丁完成。
一切宗教所具有的缺点,永远都是不敢公开承认自己的性质就是寓言,只是隐晦地这样做。
更糟糕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有一天,这些宗教不再是在其字面本来意义上的真实了,那这样的宗教就轰然倒塌了。就这方面而言,如果宗教马上承认其寓言的性质的话,那将会更好——只不过,我们又怎么能够让大众理解某样东西既可以是真实的同时,又不是真实的?
既然我们发现所有的宗教都或多或少是这样的性质,那我们就必须承认:对于人类来说,某种程度上的荒谬是相称的,甚至的确就是生活的一部分,而假象是与人类须臾不离。这些也可被其他现象所证实。
《旧约》有这种看法:人就是一个陌生意志的作品;由此陌生的意志,人是从无中生成。
基督教的另一条教义就是:人类的绝大部分都是败坏和堕落的,因此也是注定要受到永恒的诅咒的;人类中也只有极少数者,更确切说是因为神恩选择和命定的缘故而被认定是公正、正直的,并因此是有福可死后升入天堂的。而其他的大众则理应下地狱,遭受永恒的地狱折磨。
上帝告诫人们要宽恕和原谅别人的过错和罪责,甚至要爱自己的敌人,但上帝自己却根本没有这样做,而是恰恰相反。因为人在犯下过错和罪责并已经过去以后,对人所做出的惩罚,不会达到改进或者威慑的目的;因此,那纯粹只是报复而已。
教皇格里高尔一世在第6世纪,非常睿智地发展了炼狱的学说,这个学说从根本上已经可见于,然后是正式成为教会的条款。这样一来,整件事情就极大地得到了缓和,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取代了转世轮回,因为炼狱和转世轮回一样,都提供了一纯化的过程。
瓦尼尼是这样写的:“如果上帝想要有罪恶的话,那他就是行恶的;如果上帝并不想要那些罪恶,但那些罪恶却仍然发生——这样的话,人们就会认为上帝要么是缺乏远见的,要么就是无能的,或者是残忍的,因为他对如何实现自己的意旨,既不知道,或者没有能力,也不关心。”
奥古斯丁的这一理解是对的,亦即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有罪的,也只有极少数人是配享永恒的极乐。这一见解也见之于婆罗门教和佛教,但由于其转世轮回的说法,这一见解并不会给人以反感。在婆罗门教,也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获得终极解脱;在佛教,解脱则被称为“涅槃”(这两者都等同于我们那永恒的极乐)。
我们只需看看,人们对别人能够做出些什么样的伤害,还有那些费尽思量的酷刑,慢慢地把同类折磨致死。人们可以问一下自己:魔鬼还能做出比这些更多吗?对于那些没有皈依的人,那些顽固肯定生存意欲的人,他们同样会永久呆在这一世界。
说真的,如果一个亚洲人问我欧洲是什么,那我肯定就会这样回答他:欧洲就是世界上的这样一块地方:那里的人的头脑完全被这一闻所未闻和难以置信的错误观念所占据,亦即认为人的出生是一绝对的开始,人是从无中生成的。
基督教里的魔鬼是一个极有必要的角色,是抗衡那至善、全知、全能上帝的平衡物,因为对于上帝来说,是不可能无法预见到那压倒性的、数不胜数的和没有底线的邪恶坏事,到底是因何而起的——除非有一魔鬼在那为此负责。
基督教特有的一个缺点,就是基督教并不像其他宗教那样是一个纯粹的学说。基督教从根本上,并且首要的是历史,是一系列的事件,是错综复杂的事实、个人的行为和受苦。正是这些历史形成了教义,而对这些教义的信仰,就成了上天堂的极乐。其他的宗教,尤其是佛教,当然,也有附加的历史的东西,诸如其宗教创建者的生活事迹,但这些本身并不是教义的一部分,而只是与教义相伴随而已。
正因为基督教所具的历史性质,中国人就嘲笑那些传教士为讲童话故事的人。
在此还可顺便提起基督教的另一根本缺陷,这一缺陷无法解释过去所造成的恶果每天都表现出来。那就是违反自然地把人与其根本上所属的动物世界相分离。
造物主(《创世记》第一、九章)把所有的动物都交付给了人类,让人类统治它们,亦即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它们,就像处置一件物品似的。
造物主也没有任何要好好对待动物的吩咐。但一个出售犬的人,在与他所养大的犬分手时,也好歹会关照买主几句。
在《圣经》第二章,造物主则把人指定为动物学的教授,要人们给动物起一个从此背负的名字。而这只是一个信号,表明动物是全然依赖于人类的,亦即动物是没有权利的。为此理由,我们应该停止赞扬基督教具最完美的道德观。基督教其实有一个巨大和根本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它的准则只局限于人,所有的动物都是没有权利的。
每一个婆罗门教徒、佛教徒,在交上一次好运或者得到一次很好的收获时,并不会大声呼喊“伟大的上帝!我赞美你!”之类,而是到集市去买下一些鸟儿,然后到城门放飞它们。相比之下,我们可看看那些基督教暴徒,是如何丧尽天良地对待动物,是如何漫无目的地一边笑着一边杀戮或者致残,或者折磨它们;甚至要把他们的老马——他们的衣食供养者——榨取骨髓净尽,直至在鞭打声中终于倒下。
我们确实可以这样说:人就是这地球上的恶魔,动物则是受痛苦折磨的灵魂。这都是伊甸园里上帝所做安排留下的后果。
假如有人就是无法认识到动物在最重要和本质方面与我们是完全同一的;动物与人的差别只在于附属的方面,只在于智力,而不在于其内涵,亦即不在于意欲——假如是这样,那这人肯定是耳目感官闭塞,被犹太教气息完全哥罗芬式麻醉了。
这世界并非一个机械制品,而动物也并非产品,以供我们消耗使用。
铁路的最大造福,就是那千千万万的拉车牲口,从此幸免了一生的痛苦。
但对这些要被吃用的动物,我们应该施用哥罗芬并对其致命处瞬间一击,以让其完全感觉不到死亡。我们这样做,甚至不是出于对动物的“体恤”,就像《旧约》所说的那样,而是出于对存活于我们、存活于所有动物身上的永恒本质所怀有的不得已的责任。
正如多神论就是把大自然的某些部分和某些自然力拟人化,同样,单一神论就是把大自然整个拟人化了。
人们是把木头、石头或者金属弄成偶像,还是从抽象的概念中组合成偶像都是一样的:只要人们面前有一存在物,人们向其奉献牺牲,向其祈求,向其致谢,那就是偶像崇拜。
基督教的核心就是人的堕落、原罪,就是我们在自然状态下是无法得救的;人的天性已经腐败,与此密切相关的就是经由救世主,经由对救世主的信仰始可获得调解与和解。
相比之下,基督教与婆罗门教和佛教有着渊源。所有人经由亚当都犯了罪而受到诅咒;而所有人则经由救世主将可获得解救——这一点,表示了人的真正本质和根子,并不存在于人的个体,而是存在于人的种属。这也就是人的柏拉图式的理念,这一理念分散和拖延在时间上的现象,就是个体的人。
《旧约》和《新约》是针锋相对的,这两者的合二为一,构成了一个奇特的、类似半人半马的东西。也就是说,《旧约》是乐观主义的,《新约》是悲观主义的。
正如已经证明了的,《旧约》源自奥尔穆兹德的学说;《新约》根据其内在精神,与婆罗门教和佛教有着渊源,因此有可能是在历史上出自这两个宗教。
《旧约》是大调的音乐,《新约》则是小调。《旧约》中的唯一例外就是原罪,但在《旧约》中没有得到利用,就像餐前的小吃一样,直至基督教重新把它作为基督教与《旧约》唯一适合的共同点而加以应用。
基督教是描绘了一个真实思想的寓言,但这寓言本身却不是真实的。把这寓言假设为真的,就是超自然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都一致犯下的错误。
超自然主义者想宣称这寓言本身是真的;理性主义者则对这寓言进行新的一番阐释和改造,直至这——根据他们的标准——得以成为真实的。
理性主义者对超自然主义者说“你们的教义是不真实的”;而超自然主义者则对理性主义者说“你们的学说并不是基督教”。双方都说对了。
佛教是多么的智慧,因为佛教假设了数以千计的佛。这样,就不会像基督教所说的那样:亦即耶稣基督拯救了世界;并且除非是通过耶稣基督,否则是不可能得到解脱的。
文明程度在基督教国家是最高的,原因并不在于基督教是有助于发展文明,而是因为基督教已经衰弱了,不再发挥影响力了。
只要基督教仍然发挥其影响力,那文明就会相当落后,例如在中世纪。相比之下,伊斯兰教、婆罗门教和佛教却仍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深刻的影响。在中国,宗教的影响却是最低的,所以,在那里,文明程度与欧洲等量齐观。所有宗教都是与文明相对立的。
佛教/印度教
印度教和佛教那极其温和的特性,这些宗教所不断强调的对所有的生命体的怜悯,还有就是,婆罗门教由于种姓制度的缘故,不会真正接纳新的皈依者——这些因素都让我们希望,这些宗教的追随者没有做出大规模的和各种各样的残暴事情。
斯宾塞·哈代赞扬了佛教徒那超常的容忍,并且还加了这样的保证:佛教的编年史中,提供了比其他任何宗教都要少的宗教迫害的例子。
事实上,不容忍也只是一神教本质上的特点:只有一个上帝的话,从本质上这也就是一个嫉妒的上帝,上帝是不会乐于看到还有其他上帝的。相比之下,多神教的神灵从本质上就是容忍的;他们生活也让别的神灵生活。
首先,他们乐意容忍他们的同事——在同一宗教里的其他神灵;然后,这种容忍就扩展至其他陌生的神祇。因此,这些陌生的神祇得到热情的接纳,有些在这以后甚至得到了同样的权利。
谁要是问起这些宗教(佛教和婆罗门教)的导师:所有那些不曾获得解脱的,现在到底在哪里,现在是什么,回答就是:“你就看看你的周围吧,然后你就看到他们了。这就是他们的游戏场地,这就是轮回,亦即渴求、痛苦、生、老、病、死的世界。”
佛教的教义一点都不是与宗教的创建者的一生共生起来,也不是建基于个别的人和事,而是具有普遍性地同样适用于各个时期的东西。
基督教只肯承认人,动物则直截了当地被视为“物”。但婆罗门教和佛教却忠实于真理,明确承认正如人在普遍方面与整个大自然密切相联,同样,人与动物有着最接近和最大方面明显的亲缘关系;并且,佛教总是通过转世轮回的说法及其他,把人与动物世界的紧密关系表现出来。
对所有那些将要屠宰的动物,我们都要预先以哥罗芬麻醉之,这是一种高贵的、受人尊敬的行为——这样,西方的更高科学与东方的更高道德观就结合在一起了,因为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准则不只是局限于我们的“邻人”,而是把所有的有生命者都纳入保护之中。这真理就是:动物在主要的和本质的方面,与我们人类是完全一样的,差别只在于智力的程度,亦即只在脑髓的活动。而脑髓的活动在不同种类的动物之间,也同样存在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