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敘論
中國近代史學理論著作。梁啓超著。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梁氏擬著中國通史,先成此敘論,共分《史之界說》、 《中國史之範圍》、《中國史之命名》、 《地勢》、 《人種》、《紀年》、《有史以前之時代》、《時代之區分》八節。本著認為歷史就是記述人間過去的事實,而過去的史家只記人間一二有權力者興亡隆替之事,實是一人一家之譜牒,近世史家則必須說明事實之關係及其原因結果,必探察國民全部之經歷及其相互關係。這種新史應包括智力、產業、美術、宗教、政治五個方面。本著還認為中國史所轄地域應包括中國本部、新疆、青海西藏、蒙古、滿洲五大部分,中國史上最主要的人種是苗、漢、圖伯特、匈奴、蒙古,通古斯族。又認為人類進化經過三個時期,一是各人獨立,有事則舉酋長的時期;二是豪族執政,上則選置君主,下則指揮人民的時期;三是中央集權,君主專政時期。中國史上有石器、銅器、鐵器時代,黃帝堯舜時為豪族執政時期,此後是中國的有史時代,分上世史(黃帝至秦)、中世史(秦至清乾隆末年)、近世史(乾隆末年至當時)。本著初在《清議報》發表,後收入《飲冰室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