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敘論 · 第七節 有史以前之時代
史者,記人間世過去之事者也。雖然,人類之起源遠在書契以前,其詳靡得而稽焉。《春秋緯》稱自開闢至於獲麟,凡三百二十七萬六千歲,分為十紀。其荒誕國不足道,而要之必有悠遠之時代,無可疑也。洪水時代實為全世界公共紀念物,故截稱洪水以前為無史時代,洪水以後為有史時代,亦不為過。雖然,洪水之起源及其經過之年代,雖以今世地質學家考據極周密,然猶紛紛莫衷一是。故以洪水平息後,始可為真正之有史時代。中國自古稱諸夏,稱華夏,夏者以夏禹之朝代而得名者也。中國民族之整然成一社會,成一國家,實自大禹以後。若其以前,則誠有如《列子》所謂三皇之事,若存若亡;五帝之事,若覺若夢者。其確實與否,萬難信也。故中國史若起筆於夏禹,最為徵信。雖然,中國為全世界文明五種源之一,其所積固自深遠。而黃帝為我四萬萬同胞之初祖,唐、虞、夏、商、周、秦之君統,皆其裔派,頗有信據。計自黃帝至夏禹,其間亦不過數百年,然則黃帝時去洪水之年亦已不遠。司馬遷作《史記》,托始黃帝,可謂特識。故今竊取之,定黃帝以後為有史時代。
1847 年以來,歐洲考古學會專派人發掘地中遺物,於是有史以前之古物學,遂成為一學派。近所訂定而公認者,有所謂史前三期:其一石刀期,其二銅刀期,其三鐵刀期。而石刀期中,又分為新、舊二期,此進化之一定階級也。雖其各期之長短久暫,諸地不同,然其次第則一定也。據此種學者之推度,則地球生物之起源在一萬萬年以前,而人類之遺蹟,亦在一萬年乃至十萬年以前雲。中國雖學術未盛,在下之層石未經發見,然物質上之公例,無論何地皆不可逃者也。故以此學說為比例,以考中國有史前之史,決不為過。據此種學者所稱新、舊兩石刀期,其所經年代最為綿遠。其時無家畜,無陶器,無農產業。中國當黃帝以前,神農已作耒耜,蚩尤已為弓矢,其已經過石器時代,交入銅器時代之證據甚多。然則人類之起,遐哉邈乎!遠在洪水時代以前,有斷然也。
又以人群學之公例言之,凡各人群,必須經過三種之一定時期,然後能成一龐大固結之團體。第一為各人獨立,有事則舉酋長之時期;第二為豪族執政,上則選置君主,下則指揮人民之時期;第三為中央集權漸漸鞏固,君主一人專裁庶政之時期。斯賓塞爾《群學》云:「譬有一未成規律之群族於此,一旦或因國遷,或因國危,湧出一公共之問題,則其商量處置之情形如何?必集其民眾於一大會場,而會場之中自然分為二派。其甲派,則老成者,有膂力者,閱歷深而有智謀者,為一領袖團體,以任調查事實、討議問題之事;其乙派,則少年者,老羸者,智勇平凡者,為一隨屬團體,占全種族之大部分。其權利義務,不過傍聽甲派之議論,為隨聲附和之可否而已。又於領袖團體之中,必有一二人有超群拔萃之威德,如老成之狩獵家,或狡獪之妖術家。尊在會場決策而任行之,即被舉為臨事之首領」云云。然則一群之中,自然劃分為三種之人物:即其一最多數之隨屬團體,即將來變成人民之胚胎也;其二則少數之領袖團體,即將來變成豪族之胚胎也;其三則最少數之執行事務委員,即將來變成君主之胚胎也。凡此三種人物,當其在太古野蠻時代常相集合,距離不甚遠;又至今日文明時代亦相結合,距離不甚遠。惟中間所經過之趨勢,則三者常日漸分離。其政權由多數而浸歸於少數,由少數而浸歸於最少數。蓋其初時,人人在本群,為自由之競爭,非遇有外敵,則領袖團體殆為無用。其後因外敵數見,於是臨時首領漸變而為常任首領,而領袖團體之權力日以大焉。又其後此領袖團體中之有力者,各劃分權力範圍,成封建割據之形,而兼併力征之勢日盛,久乃變成中央集權之君主政體。此歷代萬國之公例也。我中國當黃帝、堯、舜之時,純然為豪族執政之時期,而且中央集權君主專裁之制,亦已萌芽發達,亦可見我中國有史以前,既經絕遠之年代,而文明發達之早,誠足以自豪於世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