駢文通義
《駢文通義》分五個部分,簡述中國駢文之發展、演變。《駢文通義》認為文/言、文/詞、文/筆之分有其必然性,經過文飾的文言是文明演進過程中天然形成的。文語二分,文逐漸獨立於經子諸史之外,都是一種自然的演進。而且,錢基博將孔子所撰的《文言》視為「千古文章之祖」,並以孔子為界劃分出孔子以前的「白話文學時期」和孔子之後的「文言文學時期」。那麼,從口語轉為文辭,逐漸加以文飾,並獨立出「文」,恰恰是文明的上升演化的過程。他認為,孔子所撰的《文言》「不但多用韻,抑且多用偶」,因此奠定了後來的駢文作為文統正宗的依據。明代以降人們將韓愈視為古文,而韓文在唐代僅僅是「筆」而已。直到近代以來桐城派自奉為文章之正軌,失去了文章真源的理解,駢文正宗的說法才受到壓抑。另外,錢基博認為,從中西對比來看,駢文這種介於散文、韻文之間的文體,是其他國家所沒有的。所以,「文之用偶,出於天然」,駢文文體是文統所在,非駢不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