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心理學
美國心理學家武德沃斯著,1918年出版。作者認為「心理」應是一個動詞,一種活動;心理學應研究整個人的全部活動包括意識和行為。他以為只研究意識是片面的,只研究行為不研究個人的主觀經驗及其同行為的聯繫就不是心理學。人的活動有兩方面:一是內驅力;一是機制。機制是聯結的結構,是原因和結果、刺激和反應的關係(S—R)。內驅力是推動機制的原動力,但內驅力不限於本能。驅力發動機制,得到發展的機制就成為驅力;任何機制一產生,就能成為它自己的驅力,並且使驅力和其它機制發生聯繫。所以,機制是內驅力得以滿足的外在行為方式,內驅力是發動機制的內在條件。動物口渴去喝水的機制,即為渴的驅力所推動。習慣逐漸成為興趣,機制也就逐漸變為驅力。為此,作者提出行為公式S—R中間應有個「O」,即代表有機體的內在條件。1940年作者在《心理學》一書中把上述公式擴充為「W—S—Ow—R—W」。其中「W」代表環境,「O」右下角的小「ω」代表有機體對環境形成一定的定勢。公式的意思是,當有機體對環境形成一種定勢時,來自環境(W)的刺激(S)經過有定勢(Ow)準備的有機體內部調整,然後作出反應(R)以適應變化著的環境(W)。《實驗心理學史》的作者波林說,吳偉士的這本書無疑決定了他作為動力心理學之父的地位。吳偉士公式中的中央「O」,對新行為主義者提出的「中間變量」概念是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