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心理學 · 第四章 人類的習得能力

武德沃斯 《動力心理學》
人類的天生能力很廣泛,包括各種各樣的感覺和情緒、活動和興趣,但是,如果我們將成年人所擁有的全部能力加以分類排列形成一個清單的話,那麼相對於這個清單來說,人類的天生能力在數目上還是顯得相對較少。除了身體的內部生理運動,人很少執行單純的本能行為。先前的學習經驗總是要滲透進來,並因而決定了行為必然以相對於本能而言改變了的形式表現出來。我們以我們已經學會的行動方式來行動,看到我們已經學會看的東西,我們對通過學習而對之發生興趣的東西感興趣,喜歡我們已經學會喜歡的東西,討厭那些我們已經通過學習而討厭的人或物。然而,如果我們因此就假定,人到成年就「廢棄」了自己的天生能力——這不包括那些與消化等內在的生理過程有關的能力,同時為他自己重新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能力,以此作為他成年後執行他的理性的成人活動的手段,那就大錯特錯了。那些天生的能力,或者是其中絕大部分,仍然保留了下來、仍然在起作用,並被吸收組建到習得活動(learned activity)的各種更加複雜、更加專門分化的機制之中。 舉個顯而易見的例子來說,笑當然是一種無須學習的活動。儘管新生兒在出生後幾個月之內不會笑,但當他成長到一定程度時,他自然就會笑。他開始時是微笑,稍後卻因為大聲地笑而使母親感到驚喜、感到高興。這樣的大聲笑,出現在在他表現出模仿他人行為的任何跡象之前,所以很顯然,他不是學會了笑,而是天生就會笑。在整個人生中,笑都是不隨意的(involuntary)。除非由衷地感到好笑,否則,沒有人能真的笑得出來。因此,笑作為一種活動,其運動的方面乃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並在這個意義上仍然是一種本能的活動,只是由於成熟的過程而笑得更加協調,以及因為禮節的作用而笑得有所節制,或是憋著不笑。 但是,當我們問起到底是什麼引人發笑的時,那麼我們立即就明白,引人發笑的東西,並不完全是天生的。一個在成人世界中引起發笑的場景,對兒童而言就失去了這種引人發笑的力量,而引起幼兒發笑的那些場景,在孩子長大後也會失去這樣的力量。一個玩笑可以令一個人開懷大笑,對另一個人卻沒這樣的作用。在一個社會群體中引起巨大歡喜的東西,在其他社會群體中可能只是平淡無奇的或俗不可耐的或令人窒息的或令人喪氣的。在某種程度上,每個民族都形成了一組特有的歡笑刺激物(laughter-stimuli),而當發現其他民族對它特有的智慧形式反應遲鈍時,就判定它們缺乏幽默感。英格蘭人說「蘇格蘭人只能聽懂簡單的笑話」;美國人堅持認為英國人沒有幽默感;在馬克·吐溫的故事中,德國人抱怨說,他所看到的美國智慧精選讀本「不是幽默而是謊言」。未經訓練的人無法欣賞誇張和雙關語,它們本身不具備引人發笑的力量,而是通過很多人的經驗的影響才獲得這種力量的。所以,雖然笑的運動活動(motor act of laughing)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它與那些在成人世界中能引人發笑的刺激物之間的連接關係,卻是習得的。 引人發笑的場景太過於多樣化,乃至於我們很難找到一個為所有這些場景共有的特徵,並得以把它指定為基本的歡笑誘發因素(mirth-arousing factor)。但是,確曾有過努力尋找這樣一種共同因素的嘗試,這些嘗試是以幽默理論之名義進行的。其中一個最值得注意的嘗試,早就由霍布斯(Hobbes,《利維坦》,第六章)在以下論述中完成了: 「突發的光榮」(sudden glory,霍布斯意指的是突然間生髮的自我榮光的感覺)是造成「笑」這種「面相」的激情。這種現象要麼是由使自身感到高興的某種突發的動作造成的,要麼是由知道別人有什麼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驟然給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產生這種情形的人,是那些最不了解自己能力的人。這種人不得不強迫自己注意別人的缺陷,以此來提升自我感覺。 很明顯,關於笑,霍布斯顯得相當憤世嫉俗。他的理論是大多數幽默理論的典型,因為這些理論看來都是那些他們自己不善幽默的作者提出來的。這些理論給人的印象是,它們是那些沒有幽默感的人試圖解釋別人在笑什麼。當然,必須承認,霍布斯所強調的驟然因素(element of suddenness),一般情況下都構成歡笑刺激物(mirth-provoker)的本質性的要素。他的概念中的另外一個要素,即與他人相比的優越感,事實上也存在於絕大部分智慧和幽默的情況中。日常生活中的揶揄,大概是針對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的嘲笑的最有效刺激物,它將被嘲笑者暫時放在劣勢位置,而且被嘲笑者通常還領會不到其中的嘲弄。很多更加智慧型的玩笑,也同樣有類似的惡意因素。與此同時,我們都經歷過這樣的事實,即別人的劣勢所喚起的,可能是我們對他的同情或厭惡,而不是嘲笑。在已有的其他理論中,我們也可以發現有類似的例外。比如說,有的理論認為,笑的誘發因素在於同一個情境中的兩個因素之間的矛盾或是期待與現實之間的矛盾等。 然而,對所有現存的各種幽默理論的最大的反對意見是,所有這些理論都不是發生論的(genetic),或至少說不是以關於個體幽默感的發生史知識為基礎的。我們首先應該要發現,自然地引起嬰兒微笑、引起他大聲地笑的刺激物究竟是什麼——幾乎可以肯定,這種刺激物不可能是他自己的優越感;然後還有跟蹤他一天天長大的過程,以探查出在這個過程的不同階段能夠逗他歡愉的那些刺激物所構成的漸進的系列。通過這個方法,我們或許就能發現所有這些刺激物的某一共同的要素,並得以證明這個要素就是引人發笑的根本要素。當然,這個發現也不可能是完全確定的,因為某一給定類型的情境與歡愉之間的聯合,可能取決於個人生活史中的各種偶然事件,而不是取決於該情境與引起笑的自然刺激物之間的某種內在固有的相似性。我們還不充分了解自然的笑的歷史,因而還不能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理論。但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相當肯定地確信,既然我們天生就會笑,我們也就學習而知笑什麼。 悲痛、恐懼、憤怒等等,也可以如此加以理解。其中每一項,就其運動的方面而言,都是由天生能力提供的。但是,激起這些運動反應的刺激物,卻因經驗的不同而不同。而且,不同的刺激物與不同的運動反應之間的連接關係,是由個人習得的。一般而言,不同的情緒與它們各自適當的行為表現之間的關係,皆屬此類。 一個自然的反應與一個不是其自然刺激的刺激物之間的連接,在相當簡單的情緒中,比在上述這些更加複雜的情緒的情況中,更能被觀察到。我們可以在動物中觀察到很多這樣的實例,如斯波爾丁(Spaulding)[1]提供的如下觀察。將一隻寄居蟹放進一個長方形的玻璃缸內,保持玻璃缸一端光線黯淡,另一端明亮。寄居蟹出於本能是不會進入光線黯淡的那一端的,但是,如果把食物放在光線黯淡的那一端,由於受到食物浸於水後形成的食物流的味道的吸引,它就會進到那一端去。以這種方式反覆餵養之後,即使在沒有放置食物的時候,寄居蟹也會到玻璃缸中光線黯淡的一端。由此,覓食的反應就變得依附於光線之黯淡作為刺激物了。通過在蟹與食物中間放置一個金屬絲網篩,並在這個網篩上設置一個足夠寄居蟹通過的孔洞,以此進行進一步的實驗,結果發現,寄居蟹不僅學會了穿過網篩,而且不久之後還將網篩作為刺激物並針對網篩做出反應:只要在玻璃缸內放置了網篩,它就要游到網篩後面,即使那裡沒有放置食物。網篩本身不是覓食反應的原初的喚醒刺激,但卻通過由此形成的「聯結」關係變得具有喚起覓食反應的力量。 同樣,看到食物並不具有刺激唾液分泌的原初力量,但通過與具有這種原初力量的食物味道的頻繁聯結,它本身就變得具有這種力量了,從而產生望梅止渴的效果。甚至一種食物的名稱也能產生相同的效果。顯然,「牛排」這個詞的發音和牛排的味道之間沒有任何內在固有的相似性,但這個詞的發音確能讓我們味蕾大開。這個例子從一個不同的領域,即唾液分泌這個領域,證明了我們上文在另一個領域,即笑的領域所說明的同一個道理:各種引發笑的因素(與這裡說的各種刺激唾液分泌的因素類似),之所以獲得了引發笑的力量,無非是由於這些因素與笑之間建立起了某種偶然的或個人生活史的聯結關係而已。 唾液分泌的問題,已經被俄國生理學家巴甫洛夫(Pavlov)解決了,而且他的解決方案完全具有實驗的精確性。將一塊可以自然地引起唾液分泌反射的物質放進一隻狗的嘴裡,同時搖出一種鈴聲。這樣重複很多次之後,在無需有味道的食物的情況下,鈴聲就能引起唾液分泌的反應活動。巴甫洛夫將由此建立起來的反射,即不是由其自然的刺激物所引起的反射,稱為「條件反射」(condi-tioned reflex)。其他的反射活動也可以通過類似的方式發生「條件化」,也就是與不同的刺激物發生聯結關係,而這些刺激物,如果不經過與這些反射活動的自然的刺激物反覆多次的結合,是不可能引起這些反射活動的。在個體的生活中,這種第二性的或者說是人為的聯結關係,既可能是暫時的存在,也可能成為永久的習慣。無疑,很多恐懼、厭惡、喜歡和不喜歡等,都是條件反射,這種類型的學習過程,解釋了我們大部分的習得能力。正是這種類型的學習,使得我們能夠根據生活的特殊條件來利用我們天生固有的運動潛能,從而達到生存和成長的目的。條件反射的概念還不能解釋習得的行為反應如何與天生的運動潛能相連接,但解釋了自然的行為活動與新刺激之間的聯結關係。 在有關學習問題的討論背景中,條件反射這一現代概念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有鑒於此,如果我們回想起,洛克在他的著作的題名為「觀念的聯想」一章中所表達的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與條件反射概念是相同的,那是饒有趣味的。他不像其聯想主義學派的繼承者那樣廣泛地運用「聯想」(association)這個詞,而只是專門用它來解釋觀念之間不合理的聯繫。他說(《人類理解論》,第二卷,第33章): 在我們的全部觀念中,有一些觀念相互之間存在著一種自然的對應關係和彼此的聯合。我們的理性的職務和特長,就是要追溯這些觀念,並將它們聚集於這些聯合和對應之中,而這些聯合和對應,則各自基於它們的特有存在。除了這種聯合以外,還有另一種完全出於偶然或習慣的觀念聯合:一些本來毫無關係的觀念,卻在有些人的心中如此緊密地聯合在一起,乃至於很難再把它們分開……很多人表現出的各種同情和厭惡,大多可以合理地歸屬於此(第二種觀念聯合)。這些情感反應,其作用非常強大,也產生必然的有規律的效果,就好像它們是自然的,並因而被稱為是自然的(觀念聯合)。儘管它們起初只是兩個觀念之間的偶然聯合而不是原始聯合,但或者是由於印象的力量,或者是由於後來放縱這些情感的習慣,兩個觀念之間的聯合變得如此緊密,乃至於經常在人心中相伴出現,好像它們就是一個觀念。我只是說大部分的厭惡情感是如此,而不是說所有的厭惡情感都如此,因為有些厭惡情感確實是自然的聯合關係,它們基於我們生命的原初的組織結構,是與生俱來的。但是,其中絕大多數的厭惡情感,雖然被認為是自然的,卻是來自未經注意的而且更可能是早年的印象,或是來自某個偶然的、任意的幻想。如果對這些印象或幻想進行仔細的觀察,我們就會承認,這些印象或幻想才是它們的起源。一個已經長大成人的人,因為過去食用蜂蜜過度至倒胃口,現在一聽到蜂蜜這個名稱,他的想像就會立刻使他的胃產生病情症狀、噁心想吐,而且,他根本就不能想到蜂蜜這個觀念。只要他想起蜂蜜這個觀念,其他各種厭惡觀念、疾病觀念、嘔吐觀念等等便隨之而來,讓他苦不堪言,但他是知道這一切症狀是從何而來的,也知道他的這種體質特徵是如何產生的。如果這一切症狀是在很早以前、當他還是一個孩子時因為食用蜂蜜過度而引起的,那麼,現在也會產生這同樣的結果,但其原因卻可能(因為時間久遠而)被誤解,並因而以為他的厭惡情感是自然的…… 具體實例:幽靈和鬼怪這些觀念,其實與黑暗並無真正的聯繫,就像它們與光亮沒有聯繫一樣。但是,如果一個愚蠢的女僕反覆向一個孩子的心靈灌輸這些觀念,並使得這些觀念同時在他的心裡升起,那麼,這個孩子很可能一生都不能將它們分開。久而久之,黑暗將形影不離地帶來幽靈和鬼怪這些令人恐怖的觀念,它們如此緊密地聯合在一起,以至於其結果是,他不僅害怕神靈和鬼怪,而且也害怕黑暗。 一個人受到了另外一個人的明顯可察的傷害,又反反覆覆地想著那個人和他的行為。因為他心中念念不忘那個人和那個事,他就會把那人和那事作為兩個觀念緊密聯合在一起,使二者幾乎成為一體;一想到那個人,就會想起曾經受到的痛苦和不悅,因此,他幾乎不能區分他的痛苦和不悅的情感和那人那事,其結果就是,他不僅厭惡那種痛苦的情感,也厭惡那個人。正因此,在這個世界上,人們常因一些本可以諒解的雞毛蒜皮的小事產生怨恨,而相互的爭執卻愈演愈烈、連續不斷。 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地方曾遭受過傷痛或疾病……儘管這些傷痛或疾病與這個地方之間不存在任何自然的關聯,可是,只要他在心裡一想到那個地方,那麼,那個地方的觀念就會將傷痛不悅一起帶到他的心中來(假定先前已經形成了這個印象)。他在心中把二者混淆了,所以不僅不能承受那傷痛的觀念,也不能承受那個地方的觀念…… 很多兒童把在學校因讀書犯錯受到責備的痛苦,歸咎於他們因犯錯而受到責備的那些書本,並因此把痛苦的觀念和書本的觀念聯合在一起,乃至於書本成了他們厭惡的對象。……有些房間作為讀書學習的屋子是足夠舒適的,但有些人就是不能在裡面學習。雖然房間裡還有些乾淨便利的時尚器皿,但他們就是不能用這些器皿來喝水。這一切就是因為一些偶然的觀念同那些房屋、器皿等發生了聯結,從而使它們變得讓人厭惡…… 我們可以發現,正是觀念之間諸如此類的錯誤的和不自然的聯結,導致了不同的哲學和宗教派別之間不可調和的對立。……正是觀念之間的這種聯結,使得行話有了意義、謬論得到自證、胡言得以自符。而且,我還不得不說,也正是觀念之間的這種聯結關係,構成了世界上所有錯誤乃至最大錯誤的基礎。 洛克陳述他的思想的方式,對現代學者來說有些難以接受,特別是由於他對「觀念」這個術語的廣泛而含糊的使用,以及在按照我們的理解應該說是刺激和反應的聯結的時候,他總說是觀念之間的聯結。以非常簡單的行為方式來實驗地證明這種聯合很有優勢,正如近年來動物心理學家們所做的那樣。但是,當我們繼續將條件反射的概念運用到更高層次的行為上時,我們就是在緊密遵循洛克的步驟。他關於很多厭惡和恐懼的情感都追溯到兒童期發生的各種偶然的聯結關係,這個說法尤其值得我們特別關注。 除了這種舊有的反應與新異的刺激之間的聯結之外,從非常低級的動物行為往上一直到人類行為,我們也能看到各種反應與它們各自的自然刺激物的分離。甚至原生動物或單細胞動物,也表現出這種分離的短暫效果。假設一隻這樣的動物在其生活的水中,被一股突然的水流妨礙(如將一股水流噴向它),它會以收縮或者其他的躲避反應來加以回應。如果這種刺激經常重複,這種反應會減小力量然後停止發生。動物由此變得適應於,具體說是「消極地適應於」(negatively adapted)無害的刺激了。在原生動物的情況中,這種適應只是短暫的,因為經過休息,這種回應會像最初一樣再次發生。固有的結構既沒有增加,也沒有減少。在更高級一點的動物中,經過一段休息之後,這種適應可能還會持續。佩克漢姆(Peckham)夫婦[2]觀察到,一隻蜘蛛會因為很大的音叉聲而從它的網上墜落下來——這是它的一種防禦反應。等它爬回去,重複音叉的聲音刺激,它會做出同樣的防禦反應。這樣經過大約六次之後,音叉的聲音刺激,就不會再引起它的墜落反應了。到了第二天,它又有了墜落反應,但經過若干次重複之後,又像之前一樣停止。然而,經過十五天同樣的訓練,音叉的聲音就再也不能引起蜘蛛的墜落反應了。至此,對音叉聲音刺激的適應已定型,並構成蜘蛛天生能力的補充: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一種消極補充,但從能量節約的角度說,它也是一種對動物而言具有積極優勢的補充。 能自然地引起特定反應的刺激,不再具有引起這一反應的力量,這樣的例子,我們可以舉出很多。防禦反應或躲避反應是在特定情況下對無害刺激的應對中自然地產生的。但是,如果這種刺激在這些情況下反覆發生,它就有可能和反應分離,就像一匹馬習慣了馬具或被駕馭一樣。同樣,搏鬥反應也可能與其自然刺激相分離,就像狗和貓學會和平地一起生活那樣。分離也可能發生在獲取食物反應和一些自然地引起這種反應的刺激物之間。 但是,這種分離的最常見情況,是發生在探索和注意的反應與最初引起這些反應的刺激物之間。本質上講,任何強烈的或驟然發生的感覺印象,都會吸引注意力。但經過頻繁的重複之後,這些感覺印象都會失去這種力量,除非這種感覺印象在受到注意的過程中,已經導致了某種更進一步的反應。也正因此,所以,我們逐步變得消極地適應了鬧鐘的響聲、消極地適應了任何一個不需我們對之採取行動的物體的存在、消極地適應了經常出現的風景或美麗的圖片,也消極地適應了我們的丈夫或妻子的一切可親的特性,以及任何可以忽視而不受懲罰的對我們注意力和努力的要求。 消極適應是節省精力的一個來源,也提供了節省原則在生物身上起作用的證據。自然反應和引起這個自然反應的自然刺激物之間,還有另一類分離,這種分離是由在應對特定刺激時反應的不良後果帶來的。小雞啄起一隻毛蟲,就像它會啄起其他一些大小相似的物體一樣,但是小雞啄起毛蟲之後會立即放下它,經過一些這樣的經歷之後,小雞就不會再去啄毛蟲。特里普利特(Triplett)關於鱸魚和小魚的有趣實驗[3]在這裡值得一提。將兩隻鱸魚放進一個長方形的玻璃缸內,其中一端用一塊玻璃隔板隔開。它們以前都是用小魚餵養的,但是在實驗的時候,它們的食物換成了蚯蚓。實驗者定時地將一些小魚放進玻璃缸內由玻璃隔板隔開的那一端,又定時地將小魚取出,實驗進行一定時間後,就一直將小魚放在裡面而不取出來。對小魚的出現,鱸魚的第一反應就是沖向它們,但是經過它們的鼻子多次撞擊玻璃隔板之後,它們當天放棄了。而到了第二天,當小魚又被放進去的時候,鱸魚雖然也沖向它們,但卻不像第一天那麼用力了。經過一個月這樣的訓練之後,鱸魚已經不再撞擊玻璃了。這時,實驗者將隔板移走,但是鱸魚表現得好像隔板還在那裡,當游到隔板以前所在的那條線時,它們就沿著這條線遊動,卻不越過這條線。然而小魚卻越過這條線而游到鱸魚身邊,但它們卻是完全安全的,即不會被鱸魚吃掉。至少在那個玻璃缸里,鱸魚已經停止獵捕小魚了。 關於哺乳動物,也有一個類似的實驗[4]。將一隻老鼠放進一個小盒子裡,盒子有兩個外出的通道。老鼠遲早要做出反應,就是進入並探測其中一個通道。當它進入其中一個通道時,它踩上地板上的一些電線,並受到足以令它不快但不至受傷的強烈的電擊。於是,它從那個通道退回來,待在盒子裡,不會立即再次進入這個通道。實際上,它傾向於在盒子裡停留一段時間,不做任何進一步的探測反應。一段時間之後,它變得不安並開始再次探測。如果它進入上一次進入的那條相同的通道,它就會再次受到電擊。但如果它進入另一個通道,它就不會受到電擊,並得以從盒子狹窄的拘禁中逃出來,回到它的窩。試驗重複很多次之後,老鼠總是選擇沒有電擊的那個通道。電擊既可能設置在右側通道,也可能設置在左側通道,在這種情況下,老鼠很快就可以形成左、右通道的分別。事實上,在這個實驗中,對老鼠而言,如果只是簡單地選擇左右,那麼,一次電擊的經歷就足夠了。當一個通道是白色拱門、另一個通道是黑色拱門,並且這些標誌頻繁更換的時候,假定老鼠每次進入帶有白色標誌的通道時受到電擊,那麼,可能需要經過一百次的試驗,老鼠才能學會完全地躲避白色拱門。如果標誌是兩個不同色調的灰色,二者區別不是很大,那麼,老鼠需要更多次的試驗,才能完全地形成對二者的區別。對於我們這裡正在討論的主題而言,這個實驗說明了以下兩點:第一,能自然地引起某一積極反應(在本實驗中就是老鼠的探測反應)的那個刺激物,由於伴隨積極反應而產生的痛苦刺激,卻與這一積極反應相分離,同時聯結於一個消極反應,也就是躲避反應;第二,受到逃脫拘禁和避免痛苦的需要的推動,動物開始注意情境的某些特徵(在這個實驗中就是黑色、白色或灰色等標誌),而這些特徵,卻是它在自然條件下很少加以注意的。躲避那條會帶來痛苦的通道,這可以理解為條件反射之一例:看到通道很快就想起電擊,而電擊必然喚起躲避反應,於是,看到通道本身就激起了躲避反應,而與躲避反應恰相矛盾的探測反應也就被抑制了。對那些在正常情況下會被忽視的特性的關注和反應,或許可以做如下理解:老鼠一方面受到逃離盒子的需要的驅動,但另一方面,穿越通道時經歷過的電擊的痛苦刺激,又使老鼠陷入了遲疑不決的狀態,就在這個遲疑不決的階段,那些原本對於引起老鼠反應活動只具有微弱的潛在力量的刺激,於是獲得了發揮其全部可能力量的機會。 就像其他形式的由於適應而產生的分離一樣,一個反應由於懲罰而與其自然刺激產生的分離,在為了其未來的行為而模塑人類和動物的天生能力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懲罰若要達到實際的效果,就必須直接地運用於那要被懲罰的行為,而且必須是有規律地而非間歇性地被使用,其嚴重程度必須足以產生躲避反應,同時又不至於引起恐懼而阻止行為主體對情境的進一步注意。一個能誘導出某種該受懲罰的行為反應的情境,可以比喻地理解為一個謎,對這個謎的解答,取決於對這個情境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不足以引起動物或人的注意的那些因素的注意。但是,如果在這個情境中的那原本自然地控制著這個行為反應的因素,卻因為這個行為反應帶來了懲罰,同時又不至於完全抑制了任何進一步的活動,那麼,這個情境中的其他因素就有可能被注意到,並因而引導出某一與這個因素相適宜的反應來。 懲罰並不意味著痛苦的情緒。如果一個人或一隻動物對某個結果(或「成就」)懷有「誓死必得的心理定勢」,那麼,在追求這個目標的過程中所遭受的挫敗,從主觀上講,與真實的痛苦體驗一樣是很不愉快的,並構成一個有效的懲罰,其結果不是阻止對最終目的的追求,而是阻止對那導致壞結果的行為方式的使用。對此,我們可以再次用動物實驗加以說明。[5]將一隻老鼠放進一個迷津,迷津的中央放有食物。在實驗剛開始的時候,老鼠因為沒有意識到附近有食物,所以只是隨意探索著。但是,在它第一次偶然地碰到食物之後,就將它再次放回到起點,這時,它的行為就顯示出了急切地要搜尋食物的特點。經過多次試驗之後,它就迴避迷津中所有的盲路,並全速地穿過迷津直奔食物所在的位置。它對待盲路的行為反應方式,倒是非常有趣的。開始時,迷津中的任何一條通道,都會喚起它的探索反應,但是在搜尋食物的時候,如果它進入的是一條盲路,那它會以極快的速度搜尋一遍後就從中退出來;下一次,它可能只是將頭探進一條盲路後就撤回來;而到最後,它就完全不顧所有的那些盲路了。總之,它對盲路形成了一種消極反應,或者說是躲避反應,就像那裡隱藏了電擊一樣。 與迷津稍有不同的另外一種實驗形式,就是「迷籠」實驗,這種實驗在有關動物學習的研究中被廣泛使用。所謂迷籠,就是一個裡面包含一些機械裝置的籠子,實驗時將動物放置其中,動物則通過操作其中的機械裝置如門閂等,從中逃離出來。在桑代克的實驗中[6],一隻飢餓的貓被放進一隻籠子,在籠外放一些食物,透過籠子的柵欄可以看到這些食物。飢餓的貓嘗試從柵欄的縫隙中擠出來獲取食物。但迷籠的設計當然不會讓貓通過這種方式就能出來,所以在由此遭到失敗後,它又嘗試其他一些看似可能的出口,或是籠子裡一些足夠突出以吸引其注意的部分。它東抓西咬,晃動迷籠內任何可以活動的部件,並在這個過程中偶然踩動了門閂,最終得以逃脫出來獲得了食物。在第二次試驗中,當貓被再次放進籠子裡時,它的行為大致和第一次是一樣的。但從總體上看,它的行為卻表現出一個趨勢,即傾向於減少無用的動作,並比上一次用更少的時間就得以逃脫出來。在經歷若干次試驗的過程中——試驗的次數依所要求的行為的難度而不同,貓逐漸排除了所有那些不成功的反應,而變得能夠一被放進迷籠就立即逃脫出來。這個過程現已被稱為「嘗試與錯誤」的學習。這一過程的突出的特徵是:(1)逃出迷籠的定勢或驅力;(2)貓針對所面對的複雜情境的各種不同的特徵,做出各種不同的反應;(3)不成功的反應逐漸被消除;(4)最終做出直接、快速的成功反應。 通過嘗試與錯誤而發生的學習,其過程的內在本質尚不明了。但無論如何,桑代克的「效果律」(law of effect)就是以這種學習現象為基礎的。所謂效果律是說,行為反應的結果或可以是滿意的,或可以是不滿意的,並分別加強或削弱引起該行為反應的刺激與這個行為反應之間的聯結關係,其結果是,帶來滿意結果的行為反應逐漸勝過了那些帶來不滿意結果的行為反應。華生(Watson)與其他人都竭盡全力地要排除這一效果律,並堅持以條件反射和長久以來一直廣為接受的「頻因律」(law of frequency)來解釋一切學習現象,其中所謂頻因律是指,一個反應與一個刺激之間的聯結關係的強度,與這個反應針對這個刺激做出的次數成正比例關係。但是,華生等人的分析還遠遠不能完成。毫無疑問,一個不成功的行為反應具有懲罰的意義,並導致對這個行為的迴避。當然,針對同一個刺激條件,可以有多種不同的預備反應。因此,在這些預備反應中,很有可能就有一個反應直接導致了完成反應,這個預備反應也就因此而獲得優勢,以與那積蓄起來的、追求完成反應的能量相結合,又由此與完成反應整合在一起而構成一個單一的複合行為。如果這種解釋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從這個學習案例中獲得了一個我們在前面的討論中一直沒能揭示出來的一種新的學習現象,即不僅存在刺激與先天反應之間建立新的聯結關係的學習現象,也存在通過兩個自然反應整合為一個單一的複合行為而建構新的聯結關係的學習現象。就桑代克的實驗來說,貓並不是逐個消除針對實驗情境而做出的那些不成功的反應,最後將那成功的反應保留下來作為唯一的反應,而是學會了「推開門閂—逃出迷籠—吃食物」這樣一個複合的行為反應。 人類的習得能力包括數量巨大的複合行為,這些複合行為是通過學習的過程而被整合起來,並作為整體得到使用的。對此,語言為我們提供了大量的例子。出聲和發音這些基本的聲帶運動,都是天生的,而且,嬰兒在開始學習說話之前就已經廣泛地執行這些運動。在一定意義上說,嬰兒學習說活,就在於以這些基本的聲帶運動為基礎形成不同聲帶運動的固定組合,如單詞、音節、短語等,都屬於這樣的固定組合,這些固定組合隨後就將成為他的語言單位。說一個單詞或術語的機制,是作為整體由一個單一的言語活動加以執行的,而不是由與該單詞或術語的語音要素相對應的那一系列有意識的活動來執行的。書寫也是這樣的。基本的手指運動也是自然天賦,書寫訓練將這些基本的手指運動組合為不同水平的複合運動,如寫環形筆畫和字母、寫完整的單詞、作為簽名而寫自己的名字等的複合運動。經過訓練之後,這些複合運動各自都是作為整體單元而被執行為某一活動的。在學習閱讀時,兒童或可以從字母開始,或可以從單詞開始,甚至也可以從短句開始。但是,無論以何種方式開始,他最後都是對複合的印刷形式作為整體單元加以反應的。關於如何處理這類語言複合體的學習方法問題,以成年人為對象進行的學習打字和學習發電報的實驗,已經獲得了很多精確的知識。在所有這些實驗中,學習的過程基本上都是一致的。在開始打字時[7](通過「接觸」的方法,假定被試看不到鍵盤,但可能在他面前放置一個鍵盤的圖示,以指導他的打字動作),第一個任務就是學習單個字母的位置,以及從手的初始擺放位置到達每個字母位置的必需的手指運動。經過大量的練習之後,當被試每當隨意地想到任何一個字母,就能通過正確的手指的一次直接的運動敲出那個字母時,他就能夠以較慢的速度打字書寫了,並可以認為他已經學會了打字。其後,他的進步就只在於提高打字速度,使打字過程更加順暢而已。但是,如果他繼續努力提高速度,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會發現他的寫作方式發生了變化,他不再是一個單詞一個單詞地拼寫,不再是以每一個分離的手指動作來寫出每一個字母,而是將熟悉的單詞作為一個整體單位,並將構成每一個單詞的那些字母的手指運動結合為一個整體,進而形成一個單一的複合行為。通過進一步的訓練,他甚至開始將熟悉的短語作為一個整體來寫。很明顯,他已經形成了產生固定系列的手指運動的機制,並使用這些較大的機制來進行打字寫作的工作,代替了起初形成的每想到一個單個字母就做出單一手指運動的較小機制。這些單個手指的單個運動的最簡單的單位,已經被整合在一起而構成更高級的運動單位。通過學習而形成的整個打字機製作為一個系統,具有高度的靈活性,因為無論是單個字母,還是其無數的組合,都能根據不同的情況而被順利地打出來。 學習發電報的過程[8],與學習打字的過程經歷相同的階段,也是開始於字母單位,之後加上單詞和短語單位。此外,電報發報員不僅要學習以字母、單詞和短語作為單位來寫或「發送」,而且還要學習以相同的方式「接收」。首先,當他從接收器聽到一則報文的密碼時,他必須從一系列的咔噠聲中確認每個字母,從而費力地拼出單詞。要是他還處於這個階段,那麼,他的接收速度就太慢了,完全不能滿足常規的工作流程的需要。通過持續的練習,無須挑選出單詞中單獨的字母,他就能夠識別出代表一個單詞的長串的咔噠聲。對於熟悉的詞組而言,也是這樣。他形成了識別單詞和詞組的各種「高級單位」的機制,並習慣了使用這些高級單位,同時他也使用識別單個字母的那些較簡單的機制,以備電報信息中包含不常用單詞時的需要。 在從說話到發電報的各種語言活動中都清晰可見的「高級單位機制」(higher unit mechanisms),也出現在所有各種技能活動(skilled action)中。實際上,從很大程度上說,所謂技能,正在於對這些節省勞動的機制的運用。至於這些高級單位的形成過程,這裡想給出如下重要提示。 如果需要學習的複合活動是運動型的活動,比如說在打字或發報中所包含的那些複合活動,那麼,學習過程的一個基本要素,似乎就是其中包含的預期(anticipation)。在這種情況下,當一個簡單的運動正在被執行時,注意就已經指向了緊接著就要執行的下一個運動。當學習者的進步已經很大,能夠進行這樣的預期時,他在此前的行為中表現出來的生澀趨於消失,因為此時,他並不是在第一個運動結束之後開始第二個運動,而是在執行第一個運動的同時就已經做好了執行第二個運動的準備,所以,能夠從一個運動到另一個運動順利通過。當這種執行一系列運動的方式變得習慣化、變得容易了的時候,那個運動的系列就轉變成了一個單個的連續活動。 如果需要學習的複合活動屬於感知類型的活動,比如說接收電文所包含的那種複合活動,那麼,由於對將要接收到的內容的預期是不確定的,所以,學習過程所採用的程序,就是將注意向後指向已經接收的內容,而不是向前指向發送作為不可控的外部過程的結束端。也就是說,在接收電報電文時,一個開始學習並發展他的收報技能的人,只能被動地收聽電報接收器的咔噠聲,然後才能明確地確定其中每一個咔噠聲是什麼。為了解讀電文,他只能在後跟隨接續而來的咔噠聲,並只有通過這種方式,才能集中注意於與一個單詞或詞組相對應的整個咔噠聲系列。他這樣調整他的注意的結果是,他對咔噠聲的反應,只能由多個咔噠聲構成的完整系列來決定,而不是由其中一兩個咔噠聲來決定。 雖然說關於感知和辨認複雜物體的學習過程的研究,並不像關於做複合運動的研究那樣容易,但上述關於電報話務員的觀察結果,為我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案例,有助於我們理解在類似情況中所發生的過程:對一個複雜的物體作為複合體的感知之所以是可能的,是因為這樣一種注意的態度(attitude of attention),即允許複雜的刺激物作為複合體共同決定感知的活動。對此,有關一長串數字或無意義音節的記憶的實驗研究[9],為我們提供了一定的證據。在這類實驗作業中,被試自發地對數字或音節進行分組,而這種分組活動,是先於對這些數字或無意義音節項的單個項目的仔細學習的。由此劃分出來的項目群組,首先被理解為一個完整的單元,然後再被析成各個部分,這些部分在其與群組的關係背景中被感知。 如果我們將有關「高級單位」的討論局限於上文對打字和發電報的實驗研究的檢驗,這很容易造成一個錯誤的印象。對這兩種活動的學習,即使不說是必然地,也一定是通常地從掌握較低級的單位開始的——在這兩例中就是字母。只有當這些低級單位已經被很熟練地掌握,乃至於達到自動化的程度以後,高級單位才會從中出現。有關閱讀教學的現代經驗表明,在閱讀學習中,在將單詞作為單位進行認知處理之前,掌握字母並不是必不可少的。印刷出來的單詞作為一個整體,有一種特徵性的外觀,兒童在知道這個單詞是由這些字母組合在一起而形成之前,就已經能夠辨識單詞的這種特徵性外觀。他對單詞的知覺在一開始時是相當模糊、未經分析的,雖然這個知覺也有一定的確定性,並足以被認定為一個單詞。兒童學習閱讀的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在一定程度上說就在於將單詞作為整體單位分析為構成單詞的字母單位。「首先是掌握高級單位,其後的分析或多或少地要將高級單位分解為較小單位」,這對於閱讀學習而言大概是規律而不是例外。兒童首先將物體作為一個整體加以感知,隨後,他可能會觀察這個物體是如何組成的。成人的感知過程也是從對一個複雜物體的總體印象開始的,然後,如果有必要的話,才進展到其細節之中。我們能識別出很多人的面孔,但卻說不出其細節。通常情況下,當我們說起一個相當著名的面孔時,我們所能說出來的,也只是說那是一張人的面孔。我們將其作為一個整體特徵來認識,卻不了解其部分。一個藝術家,由於他需要將一個面孔再現出來,所以必須注意其細節,但即便是他,也不能將他對這個面孔的分析推行到底。他的繪畫並不是要將面孔的每一個細節特徵原原本本地描繪出來,所以他會忽略對其目的不重要的部分。觀察始於未經分析的整體,然後,如果有必要的話,再根據需要開始察覺細節。開始時的整體不一定是能被理解的最大的整體;相應地,與此相反的過程,即把那些通過觀察而分析出來的較小單位結合為較大的單位,也同時在進行著。但無論如何,從整體到部分的運動才是知覺活動的更加根本的特徵。這也是一切運動活動的根本特徵。學習使用一種工具,通常都是從作為整體的運動的大致模擬開始的,學習過程的進展,主要在於注意那些能夠逐步完善的操作細節。一個複雜的運動動作,在一開始時是作為一個粗略的整體笨手笨腳地被執行的,當隨著練習而熟練之後,可以被分析成一系列的基本動作,而這些基本動作又分別地單獨被掌握,然後再重新結合成一個流暢、連續的過程,如我們前面已經說明過的那樣。所以,整個運動動作最後又變成了一個整體,但卻是比在一開始時的粗略的整體更加熟練、更富有技巧性的整體。 除了本能運動組合為習得的複合運動外,有跡象表明,天生的複合運動也有可能被打破成構成它的那些基本成分,所以,一個習得的運動就可能由本能運動的一個部分為基礎而構成。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兒童喜歡玩的各種運動遊戲,如只眨一隻眼睛、在某一特定的指關節處彎曲手指等等。在鋼琴演奏中移動單指的能力更具有實際意義,這種能力只能通過大量努力才能習得,因為手指的自然趨勢是一起移動(除了食指)。這一切因為下面這個事實而受到質疑:有時候我們可以觀察到,嬰兒可以做出諸如眨一隻眼或單獨移動某一根手指的動作,即使這些動作或許做得不完整。對此,我們或許應該做出如下推論:嬰兒在日後學習這些分離的單獨運動的過程,不是打破那自然的協調的過程,而是獲得對那些簡單的、很少被使用但仍然屬於先天性質的運動的控制能力的過程。因此,從運動方面進行的分析,是否能超出由天生能力提供的最簡單協調的範圍,仍然是值得懷疑的。但無疑的是,對作為特定刺激條件之自然反應的複合運動進行分析,乃是一個普遍的學習過程。從知覺方面來說,分析的活動就顯得更加明顯了,因為對於一個複雜的物體或情境,我們學習注意其要素和特徵,並學習對這些要素和特徵的反應,但那複雜的物體或情境,我們最初只能把它當作一個統一的整體來加以知覺。因此,我們才會細心觀察事物的大小、形狀、顏色、數量以及其他許許多多的特性和關係。 分析過程的最簡單的例子,可能就是前面提到過的那個關於老鼠的例子。其中,老鼠針對某一情境作為整體的自然反應,由於遭受電擊的痛苦而被阻斷了,於是它便轉而對其他的一些特殊的特徵做出反應,如位於門上黑色或白色的拱形,而這些特徵從本性上說它是很少加以注意的。在自然的、非分析的行為反應的過程中所遭遇到的阻礙,為行為反應的分析提供了偶然的機會,這或許是一個相當普遍的事實。 習得能力的獲得,除了以條件反射為典型代表的簡單過程以外,還包括分析(analysis)與綜合(synthesis)這兩個一般途徑,其中分析和綜合這兩個術語,當然不是在其傳統意義上說的,而是在行為的意義上說的。分析過程在知覺反應中得到了更好的理解。如前所述,在知覺的反應活動中,分析過程主要是由下列情況造成的:知覺活動作為對某一整體情境的非分析的反應活動,在進行的過程中由於某種原因而被阻斷;就在這種被阻斷的暫停狀態中,它的注意力被吸引到情境中先前對它沒有明顯影響的一些要素,並因而受到這些要素的影響。綜合過程在知覺反應和運動反應中都是明顯的。無論是知覺反應還是運動反應,一旦它們通過練習而變得容易,就可能結合成「高級單位」。促進結合過程的驅力,無非是那些為了速度、效率、經濟等的種種努力——簡言之,為了正在進行中的任務能取得成功。實現結合的方式是擴大活動的流程範圍,這在運動反應中表現為對下一步即將要執行的運動的預期,而在知覺反應中,則表現為抑制對單個刺激做出反應,直到後續的其他刺激逐個呈現出來並各自產生了影響之後,最後實現總的反應。無論在哪種情況中,都要在兩個或更多的基本反應之間建立起某種協調,並由此實現某種更高級的反應單位,而這些更高級的反應單位又通過反覆不斷的練習而成為個人所擁有的熟練而固定的習得能力。 由此可見,所謂習得能力,就是由新「機制」所構成的。與此相對應,我們以下需要面對的問題是:個體是否會經歷類似的發展過程來建立起新的「機制」?條件反射類的學習過程的發生,當然有相應的驅力與之相伴,如上文對笑的例子的分析所已闡明了的那樣。在上文分析中,我們已經知道,愉快想笑的趨勢一旦被激起,就有了驅力的性質。在建立條件反射的經驗的過程中,它轉而與它自己的自然刺激以外的其他刺激發生了聯結。實際上,所有的本能趨勢都是這樣的:它們都可以被原本沒有能力激起它們的其他刺激所激起。 先天的驅力也可以彼此結合而構成混合動機(mixed motives)或複合動機(compound motives)。某一給定的事物可以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自然趨勢(natural tendencies)的有效刺激。如果這個事物在個體的經驗中反覆再現,那麼,這些趨勢就可能會以這個事物為中心而相互結合構成一個驅力的「高級單位」,它與上文所說的機制的高級單位是完全類似的。這在本質上就是香德(Shand)和麥獨孤[10]所倡導的關於愛、尊重等等「情操」(sentiments)得以發展的那個過程。這種複合驅力,既可以圍繞某一單個的事物結合而形成,也可以圍繞某一類事物結合而形成。兒童在成年人的心中既喚起了要保護他們的衝動,也引起了想以他們逗樂的趨勢;而成年人對待兒童的態度,或多或少正是這兩種衝動或趨勢彼此混合而構成的複合體。除了這種一般而言的兒童與成年人的關係而外,一個人自己的兒女,還會喚起他的擁有感和自豪感。因此,促進一個父親發展與兒女的關係的動機,主要是一個混合動機,是一個在他的生活經歷中逐漸發展出來的動機。同樣,一個人對異性的態度,有可能由性吸引、好奇心、恐懼和不確定性組成,缺乏完整的同情和審美性。這種態度不是靜態的,而是有助於決定一個人如何對待異性的行為的驅動力量。類似的態度在對待服務員、專家和其他各類人群的經驗過程中逐漸形成。如果認為對待任何諸如此類的人群的行為,是純粹自動化的習得反應,那就錯了。雖然在這種關係中,行為反應的方式確有一些固有習慣,但個體對待特定人群中不同個人的行為,卻因為環境條件的變化而有無限的可變性,同時又在這無限的可變性中保持某種共同性。某一特定人群中的某一個人,他在我們身上所引起的,絕不僅僅是純粹的運動反應;相反,他首先引起的,是我們對這一人群的全部習慣態度,正是這個態度(在這裡稱之為「驅力」更恰當),決定了我們對最終導致表現於外的行為反應的那些具體機制的選擇。 分析過程將自然的複合驅力分解成不同的驅力要素,並因而在實際上增加了動機力量的種類,那麼,是否這其中每一個動機力量都具有某種機制與之配合從而達到結合的平衡,這是很值得懷疑的,恰如我們在機制的獲得過程中所看到的情況一樣。關於這個問題,至少是沒有明確的說法的。作為其訓練的結果,個體驅力的部分消除——這個過程類似於上文有關機制的討論中提到的消極適應或分離的說法——無疑是事實。我們不僅僅學習避免公開表達憤怒,而且還學習避免發怒、避免輕易被「冒犯」。這當然並不是說,憤怒作為一種動機力量,由此就會從任何人身上都完全被消除了,而是說在很多人的生活中,它的影響減弱了。對於一個兒童來說,他因為發怒而攻擊。但是,由於他的這種行為帶來的結果是他自己不願意要的,所以,他便學會在生氣的時候要控制自己的行為。然而,怒氣沒有發泄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不愉快的狀態,所以,他後來還進一步學會了控制憤怒的情緒;而且,因為同時受到其他動機的驅使,又不因發怒而乖張,所以他也學會了一直保持著心平氣和的心態。 除了驅力的消除、驅力與新刺激的連接和結合外,習得的動機還有另一個來源。對於人類的活動而言,一個基本的一般原則是,我們一方面有志於克服困難,另一方面又對能取得成功的事情懷有興趣。簡而言之,我有志於成功地克服困難。所謂困難,既可能在於某一活動的運動執行方面,也可能在於對事態的感知和理解方面,還可能同時在於這兩個方面。如果一個行動所面臨的困難,或者因為早已被解決,或者因為有良好的習慣而被克制,因而變得很容易,那麼,這個行動就成了自動化的而失去了趣味;如果一個行動,它的執行面臨著無論如何都無法克服的障礙,那麼,這個行動無疑是很惱人的;但是,如果一個行動確實面臨著種種阻礙,但可以通過一定的努力加以克服,並且這種努力卻又不是那種死磕到底乃至於讓人崩潰的類型,那麼,這個行動當然是最能引起人的興趣的。如此看來,隨著我們對世界的了解,我們學習感知和理解世界中的不同事物,從而產生新的興趣。對於任何一個這樣的事物,如果它足夠新奇,並因而引起我們理解的困難,但其困難的程度卻仍然在我們訓練有素的感知能力的範圍之內,那麼,這個事物對我們而言一定是饒有趣味的,我們也會受到要克服它給我們帶來的困難的衝動的驅使,努力地去理解它。同樣,一個運動活動,如果我們已經相當熟練地掌握了執行它的機制,但它本身又足夠新異乃至於需要我們付出相當的努力,那麼,這個運動活動就是一個我們有興趣去執行的活動,我們也會受到要克服它帶來的困難的衝動的驅使去執行它。有些人跟麥獨孤一樣,試圖將所有的動機力量追溯還原為本能,他們會將上述這類行為活動解釋為是受好奇心和操縱慾等先天衝動驅使的結果。但是,他們這樣的解釋,沒有抓住這類行為的實質。我們不能說存在著這樣一個尚未分化的動機力量的庫存(undifferentiated reservoir of motive force),並可以整體地把它叫作好奇心,好像它能夠被分流引入這個或那個知覺活動。相反,好奇心只是對一類數量不定的衝動的總稱,其中對每一個衝動的確認,都依賴於一定程度的感知和理解某一特定事物的能力的存在。兒童首先對明亮的光線和強烈對比表現出好奇心,像這些光線和對比等等,都屬於眼睛運動的自然刺激物。後來,當他在一定程度上學會了理解人和事物之後,他的好奇心就被引到這些人和事物上。當他開始感知事物之間的關係時,他就對這些關係表現出好奇心。他能夠獲得處理各類事物的機制,這種獲得能力的確是天生的。但是,只有在這種能力通過訓練得到發展的過程中,好奇心才得以表現出來。換句話說,好奇心作為任何感知活動的驅動力量,最好被理解為是對特定感知活動的興趣,或者更簡單地說,是對特定事物的興趣。其後,當兒童經由經驗的作用而能夠理解事物的時候,他就有了新的興趣,有了引導他去感知的新的驅動力量。關於對各種技能型運動的興趣的形成,可以給出與此相類似的說明。 技巧性的遊戲活動很好地把我們這裡討論的要點凸顯了出來。驅動一個棋手下棋的那個動機,或是驅動一個高爾夫球手打高爾夫球的那個動機,都不可能通過援引一個尚未分化的好奇心或操縱慾的庫存而得到充分合理的解釋。棋手之所以要下棋,正是受到對象棋的興趣的驅使,高爾夫球手之所以要打高爾夫球,正是受到對高爾夫球的興趣的驅使。在所有這些具體的情況中,驅動力量都是特定而具體的,並且是在學習這些遊戲的過程中獲得的。同樣,雖然一個人完全可能是出於純粹的外部經濟動機而進入某一特定的商業行當,但是,隨著他對這一行業的問題和流程的熟悉,他也發展出了對這個行業本身的興趣。其後,只要他的工作不退化為機械化的例行公事,那麼,推動他進行他的日常工作的驅動力量,就只能是他對所面臨的問題,以及他能夠據以處理這些問題的過程的興趣。目標提供了探求方法的動力,但是,方法一旦被找到,這些方法本身就會成為感興趣的對象。 總之,人心所具有的獲得新機制的能力,同時也是獲得新驅力的能力。因為每一個機制,在其形成的早期階段,在它已經達到一定程度的有效性,但還沒有成熟到完全變得自動化的時候,它本身就構成一個驅力,並能夠驅動執行那些超出它自己直接控制的範圍以外的其他活動。飢餓、恐懼、性慾等等,所有這些原始力量繼續保有它們的效力,但是,它們本身,甚至包括它們彼此之間的結合,無論如何也構不成真實的、有經驗的個人的全部驅力。 * * * 注釋 [1]Journ.of Comp.Neurol.and Psychol.,1904,XIV,49. [2]Journ.of Morphol.,1887,Ⅰ,383. [3]Amer.Journ.of Psychol.,1901,Ⅻ,354. [4]參見Yerkes,The Dancing Mouse,1907,pp.95ff。 [5]參見Hicks and Carr,Journal of Animal Behavior,1912,Ⅱ,98。 [6]Animal Intelligence,1898. [7]參見W.F.Book,The Psychology of Skill,1908。 [8]Bryan and Harter,Psychological Review,1897,Ⅳ,27 and 1899,Ⅵ,345. [9]G.E.Müller,Zur Analyse der Gedachtnistatigkeit,1911,1913. [10]關於他們的這個觀點的一個方便可得的參考是麥獨孤的《社會心理學》第五、六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