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心理學 · 第三章 人類的天生能力

武德沃斯 《動力心理學》
任何一個成年人個體,比如說一個站在我們面前準備接受測驗的人,他自身內部必然包含著各種活動的巨大可能性。我們知道,如果我們給他看一些熟悉的物體,那他會認出這些物體並叫出它們的名稱;如果我們問他一些適當的問題,他會理解這些問題並做出回答;如果我們對他提出一些適當的任務,他會執行並完成這些任務;而且,通過適當的方式,我們還可以讓他氣憤、尷尬或是高興;他能夠走動、跳躍、轉動眼睛、呼吸、吃飯、消化等。總而言之,他能夠給我們展示出很多很多的技能。他像是擁有了各種機制的一個完整的加工車間似的,隨時加工出這些機制,以產生上述種類繁多的結果。當然,我們也知道,他的行為絕不會是以純粹機械的方式來表現的。他可能會拒絕回答一些問題;他可能會以需要處理自己的事情為理由而反對被留下做進一步的測驗;如果我們一整天都跟著他,我們就可以發現,他在某一個時間要出去弄點吃的,在另一些時間需要找到朋友聊天說事,又在另一些時間會找機會歇一歇。我們將注意到,他會在一些表面看來了無生趣的事物上投入數小時時間的關注和努力,比如說一些圖表、幾籠馬鈴薯藤等等。很明顯,他自身內部包含著大量不同類型的驅動的力量和有待被驅動的機制。 既然我們發現一個成年人擁有如此眾多的能力,那麼我們當然就希望知道,他的這些能力是如何得到的,其中有多少是天生或遺傳的,又有多少是通過個人的努力和經驗後天追加給他的。我們想對這些能力做出區分,類似於我們說一個人眼的顏色或鼻的形狀是天生的,而臉頰被曬後的棕褐色和手掌上的老繭則是後天形成的時所做的那種區分。要判斷某一特定的能力究竟是天生遺傳的還是後天形成的,這並不總是那麼容易。如果一個技能是從一出生就開始運行的,比如說呼吸,那它當然是天生的。如果這個技能是在出生後某一特定的時期開始運行的,儘管在出生後的生長條件被控制,乃至於機體沒有任何機會通過經驗而獲得它,比如在斯帕爾丁的實驗中鳥類的飛翔,那麼,這種技能也是天生的。然而,在很多情況下,要判斷一個技能或能力是天生的還是後天獲得的,上述兩個標準都不可用,所以我們不得不選用第三種不那麼直接的標準。某一物種或是按不同分類方案形成的其他某種自然類群,其成員在任何的某一方面的相似或不同的程度,如果遠比通過其個體成員的經驗所能解釋的更大,那麼,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這種特徵上的相似或不同,乃是由於先天因素造成的。比如說,貓在它們捕食老鼠的嗜好方面的相似性,其程度遠比我們通過它們的個別經驗所能解釋的它們的相似性程度更高;同時,從另一方面來說,有些貓在較大程度上比別的貓更善於捕捉老鼠,這種擅長的程度遠超過了我們通過它們的養育過程上的區別能做出的解釋。因此,我們就可以得出結論說,貓是天生的捕鼠動物,但其中有一些貓天生就比其他的貓更善於捕捉老鼠。當然,經驗會影響到一隻貓對待老鼠的行為,但這種影響,還遠沒有達到能夠足以解釋我們所發現的這些相似和不同的程度。 語言在此給我們提供了另外一個很好的例證。人類作為一個種族與其他各種動物相比是非常不同的,乃至於我們有理由假定,有一個天生的語言能力是全人類共有的。但是,人類在語言功能上的這種相同性又不是絕對的,因為不同地區的人說不同的語言,而且,即使是在同一個地區,有些人又比其他人能更好地使用語言。人類不同族群所使用的不同的語言,都是一代一代傳遞下來的,於是,在這個傳遞過程的任何一代中,這種差異都是用不同的訓練和傳統來解釋的。但是,任何族群,其成員在掌握他們自己族群語言方面的能力都是不同的,這個事實不能完全通過訓練的不同來解釋,而只能意味著,個體成員就其天生的語言能力而言在程度上是不同的。我們所採用的關於天生能力的第三標準,其不確定性是明顯的:它需要對訓練和經驗可能帶來的影響做出評估,而這樣的評估又需要相應的知識和合理的判斷,最終給我們提供的,至多也只能是一些機率而已。當然,我們可以肯定,人與人之間在天生的能力上是有區別的。因為,無論何時,當我們讓一些人作為被試長時間以一種特定的方法進行特殊訓練,比如說練習打字,我們都將發現,儘管他們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他們最終的表現仍然存在巨大的差異。在經驗必然盡其所能地使不同的人趨向於相似的任何情況中,他們各自之間的差異仍然是抹不去的。對此,我們還可以補充說,在經驗盡其所能地使人們相互不同的任何情況中,他們經常在一些基礎方面仍然保持著驚人的相似。所以,我們可以總結說,人類一定有共同的和各自不同的天生能力。 一個新生的嬰兒尚未經歷任何種類的學習,卻能使用他的心臟、肺、胃、腸、肝臟、腎臟等等,一句話,能使用他所有的內部器官。他也能使用他所有的肌肉系統:彎曲和伸展胳膊,從各個方向移動身軀、頭和眼,他的唇、齶、舌、喉、咽等,都能做出各種複雜靈巧的動作。作為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他不只是有肌肉運動的能力,還有肌肉運動的基本協調能力。這些協調能力來自脊髓和腦幹中的那些被稱為「皮下」中樞的神經結構。而這些皮下神經中樞的組織結構,目前看來,應該是自然賦予人類的天賦。天生的能力還包括感覺器官的使用。我們不能說一個兒童學習看和聽,也不能說他通過訓練和經驗獲得識別顏色的能力或者聽到聲音的能力。如果在視覺器官自然發展的適當階段,有適當的外界刺激物,孩子就很容易識別出紅色,因為他天生就是這樣的;如果他碰巧屬於男孩中少數先天色盲者,那麼,他就不能識別紅色,也因為他天生就是那樣。 因此,感覺、運動和器官功能的基本原理,都應歸入「天生能力」之列。但是,「天生能力」遠不限於此。 自然不僅提供了對來自外界的刺激的接受能力和產生運動的能力,而且還提供了特定運動與特定刺激之間的連接關係。支配一組肌肉共同活動而產生一種協調運動(a coordinated movement)的神經機制,它本身與來自某個特定感覺器官的傳入神經相連,其連接的結構關係的效果是,這個神經機制能夠被作用於那個感覺器官的外部刺激所喚起。感覺機制(sensory mechanisms)和運動機制(motor mechanisms)彼此協調地連接在一起成為感覺-運動機制(sensory-motor mechanisms),其中很多這樣的機制都歸入天生能力之下。吞咽活動從一出生就存在,它是特定的肌肉群組對嘴裡液體或軟物質刺激物的一種反應;打噴嚏則是另外一個特定的肌肉群組對鼻子裡出現的刺激性物質的一種反應。有各種各樣、名目繁多的先天反應能力,這些反應能力可以根據它們的功能和用處加以分類。 有一組這樣的反應能力,可以把它們統稱為覓食反應(food-getting reactions):吮吸,咀嚼,吞咽,吐出苦味的東西,頭部左顧右盼地尋找乳頭的運動,飢餓時的哭鬧,等等。在很多動物物種中——即使不說是全部動物物種,它們的覓食活動基本都是天生的,並經常被稱為「狩獵本能」(hunting instinct)。在人類的嬰兒當中,這種類型的反應似乎並不那麼清晰可見,但這更可能是因為人類育嬰行為的高度文明化造成的。 第二組這樣的反應,包括各種避險反應(danger-avoiding reac-tions)。其中最簡單的形式,就是當手或腳被燒、被刺、被夾的時候抽出手或腳的反應。新生嬰兒遭遇類似刺激時,會以扭動身體的方式來加以回應。咳嗽、打噴嚏,以及當外來物碰觸或接近眼睛時的眨眼,都是人類和其他動物共有的類似反應。更普遍的保護性反應(protective reactions)包括閃躲、蜷伏、蜷縮,尤其是逃跑。在面臨危險時,如果簡單的避險反應失敗了,它就會被逃跑反應所替代;逃跑乃是這一組反應中最激烈、最有效的反應。 從功能上說與這些避險反應多少有些類似的,是防止跌倒或應對各種身體失衡情況的反應,負責這些反應的,是位於內耳的一種特殊的感覺器官。對來自外部強加的運動或來自外部的約束的抵抗反應,也就是說,在自身的運動中被推搡或被拖拉、被裹挾或受阻礙等的抵抗反應,也是一種先天類型的反應。在這些反應方式方面,即使是嬰幼兒也表現出了初步的獨立性。 游泳、爬行、跳躍、行走、慢跑、飛跑、攀登、飛行,以及其他各種形式的運動,是除了人類之外的其他各種不同動物的天生能力的一部分。而且,就人類而言,即使像爬行、行走、奔跑等,或許還包括攀登,實際上也都不是習得的,而是在其自然生長的過程中,當支配這些反應的先天機制隨著生長過程而達到必要的成熟階段時,其功能自然地表現出來而已。 新生兒為我們提供了證據,他擁有操控他的聲帶的天生能力。他一出生就能發聲,而且在出生後不久,在他表現出從別人那裡學習的任何跡象之前,他很快就開始發出很多不同的元音音節和輔音音節。甚至在他真正開始模仿別人的言語之前,他就已經在對元音和輔音進行簡單的組合,比如說「ma-ma」及「da-da」等。所以,對新生兒來說,言語的運動要素是其天生能力的一部分。哭鬧、流淚、啜泣、皺眉和愁眉不展、微笑和大笑等等,所有這些,基本都屬於先天性質的反應。 很多探索性反應(exploratory reactions)都是天生的。最簡單的探索性反應形式包括:把目光轉向外圍視野中間接看到的物體;動物在聽到聲音時豎起耳朵,包括動物和人類在內在聽到聲音時將頭和眼轉向聲源的方向;用手的感覺來探知一個物體,並將它運送到嘴裡。對一個引起好奇心的事物的接近,也屬於這種探索性反應。和探索性反應緊密相關的,是控制(manipulation)的反應,以及為了看清事物如何表現而針對它們進行實驗(experimenting with things)的反應。在這一組反應中,我們有了通向知識的那些活動的萌芽。 當一個幼兒或幼小的動物安詳地處於靜臥狀態時,他或它並不是不發生肌肉運動(muscular activity);相反,他或它身上也正積極主動地發生各種不同的運動,只是這些運動並不針對明確的刺激物或某個看得見的物體而已。在這些運動中,或許也存在某種輕微的刺激,但至少可以說,任何天生能力,作為它的組成部分,都包含積極主動性的特徵,無論在運動性的活動中還是在探索性活動中都一樣。運動一段時間會導致疲憊,所以休息和睡眠也可以恰當地歸入先天反應的類型之中。 還有若干種類的更加複雜的反應,這些反應都是因為其他人的存在而被誘導出來的。在兩個性別之間,特別是對於青春期的年輕人而言,異性個體的存在就構成刺激物,會誘導出求偶誇耀行為和求婚行為,若就其他物種而言,依物種之不同,還會誘導出大量與此相類似的不同的反應來。因為無論對動物而言還是對人類而言,在達到性成熟之前,都不敏感於這種刺激,所以,在其達到性成熟之後的行為,一定包含著很多在趨向於性成熟過程中通過學習而獲得的成分。儘管如此,但毫無疑問的是,這種行為就其基本性質而言,一定是自然帶來的天賦。年輕媽媽對她的寶寶的反應,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出現在兩性中對幼者和無助者的保護性反應中最強有力的例子。 在一起被撫養和在一起遊戲玩耍,這是另外一種反應類型的典型情況,這種反應類型被歸類為群居本能(gregarious instinct)。無論是兒童還是成年人,當他們聚集在一起時,我們總能看到一種傾向,就是他們當中的每一個人,只要有可能,都想成為這個群體的領導者,或者,如果在這個群體中統治地位已經確立,則每個人都想成為領導者的追隨者。這些傾向很可能是本能性的,而不是完全來自個人的經驗。 我們還可以看到一些對社會群體或它的個別成員的消極反應,如尷尬、羞怯、爭鬥等。 與上述這些先天的或本能的行為反應密切相關的,是被稱為情緒(emotions)的身體狀態和意識狀態,這些也必須歸入天生能力之下。因為很明顯,像害怕、憤怒、悲傷、歡笑、性慾等等,都不是作為訓練的結果而產生於個人的生活。人可以學會害怕某些事物,但是他不能學習如何害怕。要讓一個人害怕,只要讓他接觸到某個適當的刺激物即可,一接觸到這個刺激物,他自然就害怕了。 情緒既與某些外顯的行為反應有緊密的聯繫,如逃跑、搏鬥、大笑、大哭等等,也與某些內部的身體變化緊密聯繫,如心跳和呼吸的加快、皮膚因充血漲紅或失血蒼白等。雖然這些聯繫長期以來已成為人所共知的常識,但這種聯繫的確切性質,卻遠不是顯而易見的。外顯行為經常被認為是情緒影響的結果,而內部的身體變化,連同面部的肌肉活動,則被認為是情緒的「表達」。大約三十年前,詹姆斯和朗格(Langer)提出假設認為,相對於身體反應,特別是內部的身體反應來說,情緒的意識狀態是第二位的。比如說,害怕的情緒無非是由內部身體變化建立的諸感覺的混合,而內部的身體變化則直接由對危險的感知所引起。換句話說,對危險的感知引起了內部的身體變化,由這些身體變化各自引起的感覺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了害怕的意識狀態。關於情緒的這個觀點被稱為詹姆斯-朗格理論(James-Langer theory)。它已經引起了大量的討論,而且,就是到現在,也還應該被視為值得仔細考慮的假說,而不是一個普遍得到公認的結論。但是,我相信,身體的變化引起的感覺,至少構成了有意識的情緒的組成部分,這是毫無疑問的。 經過最近的生理學研究,身體變化和情緒的關係變得更加清晰。大家都知道,看見食物會讓一個飢餓的人流口水;實驗還證明,他也開始分泌胃液。因此,伴隨著進食慾望的興起,為消化食物做好準備的內部條件也同時被喚起了。更為驚人的是坎農(Cannon)[1]利用X射線發現的如下事實,即恐懼和憤怒情緒出現時,胃腸運動就突然停止,同時,胃液也停止分泌。事實上,在這些情緒出現期間,整個消化活動是半中斷的,血液從消化器官流進心臟、大腦和肌肉。因此,在這裡,我們又一次看到,一種在身體上準備就緒的狀態形成了,以適合於無論是動物還是人由於憤怒或恐懼而被迫要執行的肌肉運動。 適合於逃跑或搏鬥的身體準備,要遠較此複雜得多。此時,不僅是消化活動停止,而且心跳加速、血壓上升,呼吸也變得更深更急促——所有這些變化,對於即將發生的劇烈的肌肉運動而言,都屬於合適的準備狀態。皮膚會大量出汗,這就提早開始了必然伴隨肌肉活動的身體熱量的消散。有意思的是,所有這些身體上的變化,都是通過交感神經系統作用於相應器官而產生的,因而,雖然交感神經系統的活動不屬於隨意控制,但這裡揭示的情緒與身體變化之間的關係卻表明,它們是由腦的活動引起的。但是,生理學家們最近為我們有關情緒狀態的知識所增加的最有趣的事實,涉及屬於交感神經系統附屬物的兩個小腺體的參與——腎上腺,它們的位置靠近兩側腎臟,故而如此命名,儘管它們在功能上與腎臟並不直接相關。它們是產生「內分泌」的腺體,也就是說,它們釋放一種液體進入血液循環,又通過血液循環流傳到身體的所有器官,其中許多器官因此受到影響,而不同的器官受到影響的程度也不同。它刺激心臟,使心臟的活動性更強;它引起內部器官中的血管收縮;它抑制胃腸運動;它刺激肝臟將儲存的糖分傾注進血液,而糖分是肌肉快速燃燒的最好燃料;它以某種其機理尚不明了但卻很有效的方式免除疲勞;最後,它還使得血液本身處於這樣一種狀態,即當受傷時血液在傷口處快速凝結。至此,坎農通過完整的系列實驗證明了,在疼痛、恐懼和憤怒時,腎上腺被激活向血液注入其分泌物以產生上述那些變化。通過這種方式,加上交感神經系統的直接活動,整個身體就被動員進入一種緊急準備狀態,為逃跑、自衛或進攻做好準備。 這些研究發現對於情緒心理學的重要性顯然是巨大的。現在認為,伴隨情緒而發生的身體變化,遠不是偶然的事件。至少在恐懼和憤怒的情況下,它們作為接下來可能發生的外化行為的準備是極其重要的;在有食慾的愉快狀態下也是如此。關於有意識的情緒是否完全由這些內部變化的感覺所構成,目前還沒有定論。但這看起來是很有可能的,因為機體感覺(organic sensations)一定產生自上面所描述的那些內部變化。坎農就曾提到準備發力的身體狀態會引發巨大力量的感覺,這種感覺很有可能就是機體感覺的複合體。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情緒很有可能正是身體準備做出某種反應時的感覺方式。 情緒也是衝動性的,它是身體準備做出特定反應的原動力。恐懼是逃跑的推動力,同時,從機體功能方面說,它也是執行逃跑反應的準備狀態。憤怒是破壞或損害行為的推動力,同時也是執行戰鬥的身體上的準備狀態。食慾是進食行為的推動力,同時也是攝入食物的身體上的準備狀態。其他各種情緒,即使不說是全部的話,其中絕大多數也都是如此。情緒和與之相伴隨的身體狀態一起,構成一種類型的準備反應,導向這整個過程最終要實現的完成反應。一個危險的對象引起逃跑的衝動,這個逃跑的衝動作為指向逃離危險對象的完成反應,它同時激活交感神經系統和腎上腺,並通過它們抑制消化,加速心跳,增加可用於肌肉活動的燃料供應。 這些新近的研究發現和概念發展,是否支持詹姆斯-朗格情緒理論,現在還不完全清楚。坎農提醒我們注意這樣的事實,即無論在恐懼中還是在憤怒中,身體方面的變化都是相同的。他還因此推論說,情緒不可能完全是對身體狀態的反映。確實,他所發現的身體狀態,或許與更加抽象、更加一般化的意識狀態之興奮度(ex-citement)具有更好的對應關聯關係,馮特曾把這種興奮度歸為基本感覺(elementary feelings)之一種。這種身體狀態很可能出現在情緒既不完全是恐懼也不完全是憤怒的時候。坎農發現了這方面的證據,他是以比賽前和比賽中的運動員以及考試中的學生為被試的,雖然在運動員比賽和學生考試這些情況中,他們的意識狀態不完全是恐懼或憤怒,或許稱為熱情、決心或興奮更恰當。相對於這些情緒狀態上的不同,身體條件上的微小差異不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所以,恐懼時和憤怒時的身體不完全一樣。因而,詹姆斯-朗格理論還不應該完全被拋棄。 看來,詹姆斯-朗格理論所欠缺的,乃是對情緒之衝動性方面的充分強調,這個衝動性表現為一種追求完成的傾向。詹姆斯以一種或多或少帶有調侃意味的話說:「我們是因為伸手打人,所以才憤怒。」他這樣說,便把伸手打人這個完成反應,與準備性的身體變化包括在一起,共同形成最終構成憤怒情緒的感覺複合體。實際上,伸手打人這個行為可以分離出來單獨加以考慮,因為,打人,或換句話說想傷害對手的衝動,乃是整個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它代表著整個機體的傾向。詹姆斯的理論不是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但是只有麥獨孤(McDougall)[2]才給了它應得的重視。麥獨孤指出,情緒乃是本能的核心成分。本能包括三個方面的成分:認知的或感知的、情緒的、意動的或衝動的方面。其中,意動的或衝動的方面導致運動動作。以恐懼的情況為例來說,認知的方面是對危險的感知,情緒的方面是恐懼的內部狀態,意動的方面是逃跑的衝動,它會導致真實的逃跑行為。現在,我們不把第二個方面,亦即情緒的方面視為純粹主觀的,而是利用坎農的研究成果,把情緒理解為身體的準備狀態的表征。危險喚起了神經系統的趨向於逃跑的「定勢」,與此同時,交感神經系統的作用,又為逃跑行為的執行提供了機體上的準備狀態。 必須承認,對於伴隨著情緒的身體狀態,或者說與情緒相伴而生的身體狀態,我們知道的還很少,除了像恐懼、憤怒、飢餓及性慾等少數幾種情況。在後面這些情況中,趨向於完成反應的定勢以及同時相伴而生的身體的準備狀態都是明確存在的,而其中的情緒作為一種主觀狀態,可以被合理地看作這種定勢和這種準備的表征。還有很多其他的身體狀態,也是如此,比如口渴、窒息、冷或熱引起的不適、困頓、疲憊等等。每一種情況都包含一個驅力以追求實現完成反應,具體說如飲水、呼吸空氣、溫暖、涼爽、睡覺、休息等,而且每一種情況也都涉及相應的內部身體變化,這些身體變化的方向,則分別為相應的完成反應做好準備。此外,還應該指出,伴隨著這些身體條件的那些主觀狀態,與情緒有相當大的可比性,儘管它們經常不歸入情緒一類。從詹姆斯-朗格理論的觀點來看,它們完全可以被視為情緒。有一種主要是在兒童身上看到的對一般活動的衝動,它的普遍特徵是具有快樂心態,這種對一般活動的衝動,往往都伴有精神飽滿或精神過剩的身體狀態,它的主觀方面是幸福的感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欣快感」。 當我們考察歡樂(mirth)或娛樂(amusement)時,我們不難確認其中包含的衝動,那僅僅只是想要微笑和狂笑的衝動——然而,這些特殊反應的最終生理功用是什麼還不清楚。雖然我們也知道,伴隨歡樂的主觀狀態的,還有內部的身體變化,特別是循環系統的變化,但極有可能還有其他的尚未被發現的和這種狀態有關的內部變化。所以,主觀狀態、內部身體條件、外顯的行為活動這三者之間的相互關係,與在恐懼和憤怒的情況下是一樣的。悲痛(grief),就其如我們在年幼兒童中看到的它的原始形式而言,就是哭泣的衝動,並同樣伴隨內部的身體變化。這種反應的生物學意義是很清楚的:哭泣將母親的注意吸引過來。這是一種無助的反應,不能直接完成任何事,但卻足以引起別人來幫助這個痛苦的人。嬰兒起初並沒有有意考慮到這種有用的結果;因為,在悲痛這種情緒中,就像性本能和飢餓本能一樣,嬰兒哭泣行為最終達到的目的,並不是由本能帶來的。他的衝動是指向哭泣這個直接結果的,而由此帶來的生物學效用則是他所看不到的。悲痛總是一種典型的消極情緒而與恐懼和憤怒不同,因為在恐懼和憤怒中,個體自己要完成一些事情,比如說逃跑或動手打人。悲痛典型地是與下列事態對應的那種心理狀態,在這種事態中,我們什麼也做不了,更別說正處於悲痛中的那個人了。對處於悲痛中的人提供幫助的人,其對應的心理狀態被稱為「溫情」(tender emotion),這種溫情在母親對待孩子的方式中可以最清楚地看到。這種溫情的衝動就是餵養、保護或愛撫孩子;而且,對這種溫情作為一種情緒而言,類似於在恐懼和憤怒中發生的內部身體變化同樣也會發生,儘管這一過程存在差異。 總而言之,由我們關於恐懼和憤怒的相當確切的知識而發展出來的那個公式,看來也適用於許多其他的情緒,甚至是所有的各種情緒。所以,情緒作為一種意識狀態,代表著以下兩點,或是與以下兩點緊密相關乃是一個合理的理論:(1)趨向於某個完成反應的驅力;(2)為這個完成反應做好準備的身體狀態。此外,無論是內部的身體準備狀態,還是外顯的行為反應,都是由天生能力自然提供的,這也是明白無誤的。 除了感覺、情緒和反應之外,人類的天生能力還包括從事某些活動或處理某類事情的天性或「天賦」。當我們說有人對音樂有自然的天賦、有人擅長數學、有人擅長力學、有人擅長推銷的時候,我們就分辨出了這類天生能力。無疑,很多這樣的天性都很複雜,需要心理學家的分析。但同樣確定的是,其中許多天生能力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譬如說,在一個方向有天賦的人並不是必定在另一個方向也有天賦。這不只是在一般能力上天賦差異的問題——儘管心理缺陷個體的存在似乎表明在一般能力上存在天賦差異,主要還是特殊形式的天性問題。我們觀察到這種天性「運轉於家族之中」(running in families),又在擁有這種天性的家族的某些成員身上「突然出現」(cropping out),而這些成員,與這些家族的先輩中已經表現出相同天性的成員,已相隔一代甚至是好幾代。同一個家族的不同成員,當我們對他們進行某種特殊類型的,同時需要某些特殊能力才能完成的測驗時,我們可以發現他們之間的相似性。總之,在所有這種測驗中,我們都不可能不得出一個共同的結論:天性是遺傳的並構成天生能力的一部分。這些天性同時被稱為「先天能力」(native capacities)。 先天能力的存在這種現象,不僅出現在家族內部個體成員之間以及不同家族之間的比較上,而且還出現在人類與動物的比較上。語言是典型的人類能力,而找到回家的路則顯然是一種更強的天性,特別是在鳥類中。計算和處理數量關係當然是人類能力,就像將物體作為工具是人類能力一樣。 天性能力與本能的區別在於,前者不像後者那樣已經包含對刺激物的現成的反應形式。對於一個擁有音樂天賦的兒童,我們並不是這樣來理解他的音樂天賦的,即他必須是一碰到某些特殊的刺激就唱出某些特殊的歌聲,似乎只有這樣他才能表現出他的音樂天賦。相反,我們期待於他的,是他表現出對音樂的興趣、樂意學習並牢記音樂,並在可能的情況下以為自己創作一段樂譜的方式表現出一定的獨創性。他的天賦表現為一種特殊的興趣,或是學習特殊事物的能力。有天賦的人並不是不學習就能做好某些事情的人,而是學習事情很容易的人。 如果從這個方面就人類的天生能力列出一個清單,這種努力不會有多大的用處。那樣的話,我們就只需要詳細列舉出人類各種各樣的職業、他感興趣的各類事物,以及處理何種事務時表現出天賦。毫無疑問,對人類的活動進行心理學分析是可能的,但迄今為止,這種分析工作所取得的進步太小,乃至於我們可以忽略不計。傳統意義上的心理活動分析,是根據心理活動的抽象形式,而不是根據心理活動所處理的主題進行的;換句話說,是根據知覺、記憶、推理、想像等「官能」(faculties)來進行的。顯然,人在其感知、記憶、推理等先天能力方面的差別,遠不像他們各自擅長的主題領域在種類上的差別那麼大。關於偉大天賦的那些驚人的事例,當然都是些在處理特殊領域的事情上表現出驚人能力的事例,而不是表現為什麼抽象的特殊官能。每一個人從一出生就都表現出某種特殊的適應性(adaptability):一個人可能在世界的這一個方面表現出特殊的適應性,另一個人可能在世界的另一個方面表現出特殊的適應性。 我們可以把天生能力理解為是由各種機制構成的,這些機制,既可以是業已完善地形成了的,如呼吸作為機制那樣,也可以是尚處於發育成長之中乃至逐步達到功能上完全成熟的狀態,如那些在出生後某一特定階段才表現出來的本能,還可以是需要經驗的塑造作用才能達到一定的功能水平,並因為個人經驗的特殊性而獲得其精確形式的,如能力作為機制那樣。在這些不同機制中,有一些機制,就其操作過程而言是極簡單而順暢的,所以,一遇到適當刺激就立即做出反應而不與其他機制發生糾葛;也有一些機制,當它們被激活之後,不可能獨自而直接地達到其目的,而必須繼續保持活躍的狀態,並激起其他機制的活動而達到其目的。就後一種情況換句話來說,旨在執行某一完成反應的機制,當它被激活後,它就轉而成為相關的準備反應之機制的驅力。這樣,天生能力既提供機制,也提供驅力——儘管每個驅力本身就是一個機制。 那些充當驅力的天生機制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因為正是它們構成了人類或動物生命中的原初動力,或者說是其行動力的最終源泉。成年人的動機是由來自其本性中固有的原初動力通過連續遺傳過程演化而來的。演化而來的或者說是獲得性的動機,其發展過程屬於一般學習過程的一部分,我們將在下文詳細說明。現在我們集中關注的,是關於人類行為原初動力的分類列舉問題。 這是麥獨孤在他的《社會心理學》中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在這本書的導論中,他說: 在心理學中,對社會科學至關重要的分支學科,是研究人類行為的原初動力的學科。所謂人類行為的原初動力,就是維持人類身心活動,並調節其行為的那些衝動和動機。然而,在心理學的所有分支學科中,這門學科卻是最落後的,其中仍然充斥著大量的晦澀、模糊和混亂。……心理的力量(mental forces)作為能量的源泉,不僅為所有的各種人類活動確立目標,而且也維持著這些活動的進程——在這個背景中,智力過程(intellectual processes)只構成心理力量賴以施展自己的僕人、工具和手段而已。但心理的力量究竟是什麼,這不僅必須明確地加以界定,而且,它們在種族和個體生命中的發展史,也必須加以澄清。只有這樣,諸社會科學才有可能被奠定在一個堅實的心理學基礎之上。[3] 以下從本書中援引的幾個段落,揭示了本書寫作的指導思想。 人類心理擁有一定的先天的或遺傳的傾向性,無論對於個體而言還是對於群體而言,這些傾向性構成了其思想和行動的根本源泉或推動力量。而且,個體和民族的性格和意志在其理智官能的引導下賴以形成的基礎,也是這些先天的傾向性。(p.19) 那麼,人類心理的這些本能衝動,究竟是不是人類思想和行動的唯一推動力量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首先指出,在已經得到發展的人類心理中,還有另外一種類型的行為動力,即思想和行動的獲得性的習慣。一個習得性的行動模式,是通過重複而變得習慣化的,而且,重複得越頻繁,作為衝動或動機之源泉的習慣就變得越有力量。然而,就力量方面來說,習慣永遠不可能與基本的本能相比擬。在某種意義上,習慣源自並從屬於本能。這是因為,如果沒有本能,思想和行動就無法實現,也不能重複,因而思想和行動的習慣也就不可能形成。習慣只有依靠本能才能形成。 於是我們可以說,本能或直接,或間接地構成了所有人類活動的原初推動力。決定於某些本能(或由某一本能演化而來的某些習慣)的意動性的或衝動性的力量,每一個思想的過程,無論表面看起來多麼冷靜、多麼理性,都必然是先天地指向其目標的。每一個身體活動,也是由這種意動性或衝動性的力量激起並加以維持的。所有的活動的目的,都是由本能衝動決定的,而且,所有心理活動得以維持的推動力量,也是由本能衝動提供的。高度發展了的心理的全部複雜的智力結構(in-tellectual apparatus),都只是達到這些目的的手段、只是這些本能獲取滿足的工具,其中的快樂和痛苦,也只構成這些本能衝動如何選擇其手段的指導而已。 如果沒有這些本能的傾向性及其強有力的衝動力量,那麼,有機體就不可能進行任何種類的活動。它就會像一個被取走了發條的時鐘、像一台熄了火的蒸汽機一樣停滯不動。(pp.42-44) 如果麥獨孤的「本能」一詞意指任何先天的反應傾向,那我們當然會完全同意他的意思。因為,如果沒有一些這樣的先天的傾向性,那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種刺激物能夠引起任何一種反應,整個有機體也就只能保持惰性狀態,並因而不可能學習或獲得不同的反應。但是,他對上文提到的本能傾向的「強有力的衝動力量」的強調卻讓我們在這個理解方向上非常躊躇。因為,那似乎意味著,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衝動力量就不會發生任何活動。這實際上暗示了有機體本身的高度的自然惰性(natural inertia)。事實上,麥獨孤所說的似乎正是這個意思,就像很多心理病理學家也堅持這個觀點一樣,他們近年來對活動的源泉問題投入了極大的關注,至於他們的結論,我們稍後再議。然而,這種關於機體本身之惰性的假設,雖然在運用於成年人時可能還擁有某種真理的表面價值,但是當應用於兒童時就非常可笑了——而且,這個假設其實應該是首先應用於兒童的,因為只有年幼的兒童才完全局限於先天的傾向性,隨著兒童漸漸長大,他們也就發展了各種派生的衝動,就像上文引述麥獨孤的一個段落中所暗示的那樣。如果說兒童有什麼獨有的特徵的話,那就是他們很容易接受刺激而活躍地活動起來。如果我們觀察一個營養充足、休息充分的嬰兒——他躺在那裡隨意地踢腳伸腿、比劃著手臂,又喃喃自語,還左顧右盼,一有響動就豎起耳朵(姑且比喻地說),那麼,我們不會不疑惑,引起並維持嬰兒的這些活動的那「強有力的衝動力量」,其本質究竟會是什麼。實際情況是,嬰兒對為數眾多的刺激物都擁有反應性,而且,他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外界作用於他的刺激所「驅動」的,雖然在他餓了的時候,我們通過一系列朝向餵食這個完成反應的準備反應,能看到他被一種內在的「強有力的衝動力量」所驅動。在稍大一點的兒童的遊戲活動中,我們也很難發現有什麼強大的誘因(incentive)是他們玩遊戲所必需的;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拿來玩遊戲,然後它本身就變得有吸引力了。確實,依常理,一個人長大之後,他的行為越來越受內在驅力的控制,而不是受直接存在的刺激的控制。但是,即使是成年人,也不像麥獨孤假定的似乎那麼沒有活動性:與麥獨孤所假設的相比,成年人的活動性更容易被喚醒,他們的活動所要求的內在動機或驅力,也並沒有那麼強烈。 然而,現在我們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既然在麥獨孤看來,只有「強有力的衝動力量」或「本能」,才構成了無論對個體行為還是對社會行為都具有重要性的唯一的動機力量,那麼,所謂「強有力的衝動力量」或「本能」究竟是什麼呢?在這個問題上,他有很詳細的論證,他發現了相當「有限的基本的或簡單的本能傾向」(p.45)這些基本的或簡單的本能傾向之所以能夠被辨識出來,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以下事實,即每一個這樣的傾向,都包含作為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的一種明確的情緒。他的清單如下所示: ●恐懼及逃跑(或更一般地說是逃脫)的衝動 ●厭惡及排斥的衝動 ●好奇 ●憤怒及搏鬥的衝動 ●自我肯定 ●順從 ●養育本能及溫情和保護的衝動等 ●生殖本能 ●飢餓 ●群居本能 ●收集或獲得本能 ●建造本能 「還有很多次要的本能,如爬行和行走的本能。」 「還有一些一般的或非特異性的先天傾向」,比如說:模仿的傾向;看到他人的情緒表現而想親身感受這種情緒的傾向;接受暗示的傾向(此即可暗示性);遊戲的傾向;形成習慣以及更喜歡熟悉事物,而不喜歡陌生事物的習慣。 對於這個清單,如果有人因為它遺漏了一些重要傾向而批評它——比如說,有人可能會因為以下各種理由而強烈要求將放聲大笑的衝動(laughter impulse)納入這個清單中:鑒於該行為的顯而易見的本能性;鑒於該行為伴生的強烈的快樂或歡愉的情緒;鑒於由這個衝動可以衍生出很多不同的活動;等等——那麼,麥獨孤完全可以答覆說,他的清單無疑需要詳細的修訂,但這樣的批評根本未觸及要害問題。但是,如果我們探問,麥獨孤會不會接受我們的勸說而將我們上文所說的天生能力也列入他的本能清單,那麼,我們可以確信他是不會的。將這些能力列入其中,會大大突破他的框架。這些能力屬於他所說的智力過程,而他又斷定智力過程乃本能衝動的僕人,或簡而言之,它們屬於需要驅力加以激活的機制,而它們本身則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構成驅力。這是當前反對麥獨孤的有關討論的要點——確實,在這一點上不同意麥獨孤的觀點,正是本書作為整體之辯論的核心要點。換句話說,本書的遠大目標正在於試圖證明,任何機制——或許,一些只做出簡單反射的最原始的機制除外——一旦被激活,就能夠成為自己的驅力,並且也能夠成為其他與之相關聯的機制的驅力。 現在,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是:對於人類個體有能力做的那一千零一個事情而言,是否做每一件事情的機制,就它們整體而言,都完全是被動的,而需要麥獨孤所提出的那少數幾個本能作為驅力才能激活?或者說:是否每一個這樣的機制都能直接被激活,並持續保持活躍,而不需要像麥獨孤所說的如飢餓、性、自我肯定、好奇等等本能的幫助?當然,必須承認,在有些時候,本能確實對其他機制構成驅力。對於那些更加富有理智性質的活動而言,驅力特別來自諸如自我肯定、好奇、建造等本能。兒童可以通過喚醒他的自我感覺而受到激勵去努力學習,就像通過使一個孩子與另一個孩子競爭,或是通過鼓勵他顯示自己有足夠的勇氣和能力去完成某項任務。同樣,他的好奇心,抑或他操控和製作物件的自然衝動,可以被用來使他完成某項任務。但是,這樣的動機卻不能讓這個孩子在一個他找不到對他來說真正有趣的東西的方向上走得太遠,這也是事實。例如,一個孩子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被誘導開始學習唱歌,但是,除非他有音樂天賦,不然他很快就會放棄,並通過嘲笑歌唱、嘲笑那些比他優秀的孩子,以此迴避負面的自我感覺。這樣的孩子會找到不同的理由,使音樂練習顯得不值得努力,而有音樂天賦的孩子,一旦通過利用他的自我感覺而開始了練習,就會被對音樂本身的熱忱所引導全身心地投入,而不再需要諸如此類的外在刺激的誘導。 好奇心作為一種動機也是這種情況。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在孩子身上喚起他對很多不熟悉的事物的好奇心。所有正常的孩子,也都因為這個原因而可以被引導開始學習植物、數字、單詞等等。但是在開始之後,一個孩子表現出對某個特定科目的興趣,而另一個孩子卻對其中任何一個科目都沒有興趣,雖然他可能表現出了對另外的某種事情的興趣。有的孩子只要很少的激勵就能在一個特定科目上很成功,而有的孩子通過來自老師或家長的不斷注意才能進步一點。然而,這第二個孩子後來可能被證明在其他某個領域很有能力,並在這個領域做出很多獨創性的事情來。當我們對個體的特殊能力進行細緻而精確的研究時,我們就可以發現,能力的專門化(specialization of capacity)是不可否認的事實。確實,在某一個方面表現出特殊才能的孩子,很容易在你挑選出來對他進行測試的其他方面,也表現出一定的能力。儘管如此,但幾乎可以肯定,他只是在某一個方面擁有特長,而不是在所有的方面都具有相同的天賦。我們當然有可能發現這種情況,即一個在某一事情上做得很好的孩子,在其他事情上也能做得很好,這種情況可能是出於諸如好奇心或自我肯定的一般因素,也可能是出於一般的好記性或一般的氣質性因素。但是,天賦的同樣不可否認的專門化,可不能由這樣的一般因素來解釋。這種專門化要求我們至少要推斷出專門能力的存在。在此,唯一可以對之提出的疑問是:這些能力是不是不同的機制,抑或是超出機制以外的什麼?情況可能是這樣的:諸如好奇心等一般因素構成了所有的全部驅力,但是,這個驅力只有在找到完善地發展了的機制,並與之結合,才能達到它的最大效果。根據這個觀點,一個特定的孩子在算數上表現出的勤奮努力,可能來自好奇心、自我肯定或其他某種被激活的一般動機,但他的成功卻是由於他擁有額外的處理數字的良好機制;而另一個孩子在音樂方面的勤奮努力,可能是出於自我肯定、建造本能等一般動機,但這個孩子由此產生的行動所表現出來的特殊的方向性,則可能是因為欣賞和演奏音樂的良好機制。關於這個問題的這種思考方式,會有人提出任何反對意見嗎? 還有一個事實仍然沒有得到解釋,那就是兒童在他特別具有天賦的學科上的專注(absorption)。這種專注狀態,無論是在兒童身上,還是在成人身上,都值得我們從其與驅力的關係的角度加以關注。因為,專注於其任務的人,似乎肯定是出於他對他所從事的任務的興趣,才如此專注的。專注意味著將注意力完全並持續地指向正在做的事情。表面看來,當然沒有什麼外在的動機維持著專注的行動繼續下去。在一個活動中,如果外在的動機是必需的,那我們就不能說它涉及專注。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人總是表現出要從正在從事的事情中擺脫出來的傾向,以及只有靠外部動機才能將他帶回到正在從事的事情中。這就是那個常見的「有意注意」(voluntary attention)的過程。有意注意意味著,個體必須強迫自己注意某物,要麼因為某物本身很無趣,要麼因為一些其他更有趣的事物誘惑著他,因而需要意志的努力加以抵制。我們都知道這種有意注意的狀態,也知道這種狀態與真正的專注是非常不同的。我們還知道,在諸如閱讀或學習之類的任務中,只要對它的注意仍然還停留在有意注意的水平上,那麼,在這個任務上就不可能有多大收穫。在類似這樣的任務中,要想有所收穫,我們就必須真正進入任務所涉及的事情之中,專注於它,發現它的趣味性,並接受對於它的興趣的支配而堅持下去。對於一項新的任務來說,為了使它得以開始,通常需要有意的努力,來克服對它的牴觸、自己的惰性,以及其他分心物影響。馬可以通過外部動機被牽到水邊,但它未必會產生飲水的行為,除非這隻馬真的渴了,也就是說,除非它對於通過飲水這個行為所獲得的具體結果有著欲望。作為一個一般命題,我們可以說,對於驅動任何活動的驅力而言,如果這個活動是自由順暢而有效地進行的,那麼,這個驅力就內在於那個活動之中。一個活動,只有當它是由它自己的驅力所驅動的時,它才能如此自由順暢而有效地運行。這是因為,只要它是被外部動機所驅動的,它就會受這個外部動機的影響而分心。比如說,儘管自我肯定、競爭等,無疑是激起活動的強烈動機,但是,如果執行活動的人在執行過程中一直保持著自我意識,那麼,這個人在這個活動中就不可能有多大的收穫。而且,如果這個人在活動中一直保持著競爭的態度,那他肯定不能在活動中獲得名次,除非這個活動屬於那些最簡單類型的活動。我們都知道這種行為,在這種行為中,執行者的興趣在其自身而不是在工作上。一個為某種形式的公開表演做好萬全準備的人,可能在表演過程中由於無法擺脫要在所有觀眾面前做到最好的欲望而失敗,這種自我意識讓他無法直接將精力集中於表演活動本身。最初引起他進行這個表演的動機,完全可以是使自己揚名的欲望。但是,在表演的過程中,這個動機必須消失,否則,它所引起的分心,會毀了整個表演。因此,要說發起特定活動的動機為整個活動提供動力,這個說法就不是正確的了。它只是使表演者行動起來,而表演者的行為的動機本身,則必然是內在固有的。簡而言之,你必須將眼前的特定行為所獲得的成就作為直接目標。如果你想要獲得一個特定的結果,你就必須以這個結果為目標,而且必須暫時就這個結果本身對這個結果發生興趣。憑藉一般傾向,你將不會在特定的活動中取得任何成就。對於那些持續而複雜的活動體系而言,尤其如此,比如大部分的人類活動都這樣。除非你對一個活動體系感興趣,否則你不可能從中有所收穫。外部動機可以將你帶到活動體系的門前,但是,一旦進去了,你就必須放棄所有外部的東西。 因此,麥獨孤的原理,即「原始衝動或意動為所有那些僅僅作為達到理想結果的手段的活動提供動力」在教育或任何試圖控制和影響人類行為方面都將是一個糟糕的指南。它會導致教師在教育的每一個環節上都引入外部動機,卻從不考慮在教學科目中可能開發出的興趣。它會導致企業經理推斷,既然雇員們受僱於此的主要目的顯然是賺錢,那麼,要想讓他們對企業發展的目標及其經營過程的技術要素之興趣產生忠誠和熱情,那是毫無指望的。這個原理在理解人類動機方面也是一個糟糕的指南,因為,根據這個原理,我們只需找到最初引導一個人開始一系列活動的動機,我們似乎也就知道了那一系列中所包含的每一個活動的動機。例如,假設他選擇教學作為生計,那麼,他的所有行為都是由經濟動機推動的;他對學生和學科表面的興趣,都是假象。麥獨孤在他的著作的若干段落中的一些說法似乎表明,他自己認識到了上述指導原則的不足,因為他說(p.349),一個行動,起初只是作為達到某個更進一步的目的而採取的手段,卻轉而成為行動者的目的本身。「賺錢起初只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卻變成了目的本身,這事再平常不過了。」這當然沒錯,但更真實的情況是,會計師變得對他的核算感興趣了,設計師變得對他的設計感興趣了,任何擁有體面的工作的人,變得對他的職業所從事的工作感興趣了,而並不總是關心他的薪資。麥獨孤或許會回應說,他已經充分認識到了所有這些事情的作用,因為他承認習慣作為一種驅動力量的重要性——會計師已經變得習慣於核算,而且,習慣的勢頭使他一直在這一行做下去。然而,這不足以解釋職業學習。對於任何一種職業而言,如果不對職業本身直接發生興趣,那麼,這種職業是學不會的。所以,在學習打字的過程中,實踐證明,雖然在一定的低水平範圍內,進步是可能的,但超過這個水平之後,進步就不會是自動發生的,也不是僅僅憑藉單純的意志努力就能發生的,而必須通過全神貫注於打字工作本身才能獲得進步。在這個世界上,如果所有的事物就它們本身而言都毫無趣味,如果所有的事物都僅僅通過與某個原始本能或本能的派生物的聯繫才獲得某種次生的趣味,那這個世界該多麼無聊啊!如果說,儘管擁有處理各種事情的全部那些能力,但從興趣的角度說,我們人類仍然還停留在動物的水平,就算比動物稍微多了那麼一點游移不定的好奇心、多了那麼一點控制和建造的傾向、多了那麼一點自我肯定感,那我們這個世界該多麼無趣啊!如果世間每一件事本身都不對我們產生吸引力,而只是被我們用來當作追求少數幾個遙不可及的目的的手段,而我們卻還要花費如此大量的時間來從事由這些事情所構成的種類繁多的職業,那當然是無法忍受的。如果那樣的話,我們每一個人的全部工作日,都必定要忙於各種無趣的事情。確實,在一些製造行業中,現代勞動分工的發展,已經將工人的工作分解到如此單調的流水線上一個點,乃至於他幾乎不可能對他的工作發生興趣;但這已被公認是現代工業體系的一大缺陷。如果按照麥獨孤的原理來理解,這就不該是一個缺陷,因為現代工業體系絲毫沒有消除最初引導人們進入工業的經濟動機。如果說,隨著人類能力作為行動機制的巨大發展,不發生興趣的相應的增長,那人類的生活必然是單調乏味的。二者之間如此地不相稱,其結果只能是,我們只是將直接吸引我們的薪資作為目的而偶爾工作一番。而且,幾乎我們所從事的所有的工作活動,本質上都將是苦工,需要外來的驅力加以維持。 事實上,人類的興趣與人類的能力是同步發展的。通常,一個孩子表現出天賦的同時,也總是表現出興趣來。如果我們把麥獨孤關於本能和情緒相關聯的概念延伸一下,並因此說,先天的興趣是天生的能力的情感方面,這麼說應該是不會錯的。與音樂能力同步發展的,是音樂興趣;與處理數字關係的能力同步發展的,是對數字的興趣;與機械設計能力同步發展的,是對機械的興趣;與語言能力同步發展的,是對學習說話的興趣;如此等等,任何一種能力,無論是那些為所有的人普遍地共同擁有的能力,還是那些只有特別優秀的個人才獨特擁有的能力,都有一個相應的興趣與之同步發展。從內省的方面來說,興趣可以約略等同於情緒;從行為的方面來說,興趣就是驅力,其作用的方向,是使與之相關聯的先天能力的活動機製得到執行。 本能作為適應性,是對環境的高度一般化的特徵的反應;而能力作為適應性,則是對環境的更加特異化的特徵的反應。例如,好奇心是對不斷變化又持續呈現新事物的環境的先天適應,它的行為表現就在於對新事物的探索。感知數字關係的能力,是對環境的一個更加特殊的特徵的適應,其行為表現在於計數、相加、相減以及執行更複雜的算術運算等。這種數字行為很少出現在動物身上,它代表了一種人類特有的特殊適應。現在看來,就其本質而言,我們沒有任何明確的理由來理解,為什麼更加一般化的適應就一定擁有驅力的特性,而更加特異化的適應就只能作為被動的機制而存在。沒有任何確實的理由可以設想事情一定會是這樣的,也沒有任何確實的證據表明事情在事實上是這樣的,已有的證據倒恰好與此相反,這些證據來自人類各種特殊的專業化的活動以及使他們可以變得專注於這些活動的能力。所以,我們有理由總結說,就它們各自與驅力的關係而言,先天的能力與本能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先天的能力作為機制,首先,它們很容易被激活而產生活動,並因而只需要很少的刺激就足以使它們運作起來;其次,一旦它們被激活,它們就會像本能一樣保持著活躍狀態,並充當其他那些當時未被激活的相關機制的驅力。 因此,與麥獨孤的本能概念所允許我們設想的相比,人類的各種先天動機作為一個系統,其空間要大得多,與麥獨孤的本能概念相比,這個系統也能夠更充分地說明人類行為的專業分化。特別是因專業分化而興起的各種對象性的興趣(objective interest),如對顏色、形狀、音調、數字、空間排列、機械效應,以及對植物、動物和人類等等的興趣,更是如此。真正引起我們興趣的,並不是那些抽象的智力活動,如推理、想像、記憶等,而是不同種類的對象,正是這些對象,需要我們的自然能力來把握它們。這個世界是有趣的,不僅僅因為它為我們提供了食物、庇護以及我們所有原始本能的刺激,更因為我們內在地擁有對它的很多對象性特徵的適應性,並在應對這些特徵時很容易興起而進行各種趣味橫生、令人滿意的活動。人類動機的領域,與人類所能應對並理解的世界,一樣地寬廣。 * * * 注釋 [1]關於這些研究結果以及坎農的其他研究的簡潔而可讀的說明,可參見他的Bodi-ly Changes in Pain,Hunger,Fear and Rage,New York,1915。 [2]參見他的Introduction to Social Psychology。 [3]Eighth edition,1914,p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