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修身教科書

蔡元培 · 學術雜記
蔡元培著。1912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是一部中學德育教材,全書分為上、下兩篇。上篇側重於道德實踐,從修身、婚姻家庭道德、社會公德、個人和國家之關係以及職業道德等五個方面提出了比較詳細的道德規範。主張一個人應該身體健康、勤勉正直、謙讓公正,要熱愛國家、熱愛勞動、愛護公物,要有理想。在倫理學說上,提出了孝是德性之基礎的觀點,「吾國聖人,以為孝為百行之本,小之一人之私德,大之國民之公義,無不由是推演之者。」(《第一章總論》)但孝是有原則的,「亂命不可從」,「知其不可為,以父母之命而勉從之者,不孝之大者也。」(《子女》)又提出了博愛是最寶貴的德性的倫理思想。人之所以為人,在於人能愛他人;對他人之危難能鼎力相助。愛是人與禽獸的區別之一。在職業觀上,主張職業無高下之分,一個人功績的大小完全取決於個人的努力大小。下篇主要注重於論述倫理學理論,由《緒論》、《良心論》、《理想論》、《本務論》和《德論》五篇組成。主張良心不是天賦的,也不是人性固有的,而是後天形成的。良心是使人行善的動力,它的產生是人類社會進化的結果,而不是隨著人的出現而出現的;同情心是良心作用的基礎。提出了存在「至善」的觀點。「至善」是個人完美的道德境界,是人類的理想,也是人生目的,「實現理想,而進化不已,即所以近於至善。」(《理想論》)這種「至善」既是道德評價的標準也是品德高尚之人的行為動機。認為道德義務不是強制實行的,而是良心自律的「呵責」,道德義務在良心「呵責」下,習慣成自然。最後,提出了養性的方法:為善、去惡、悔悟、自責四種方法,最後達到自知的境界。作者以資產階級進化論的觀點研究規範倫理學和元倫理學,在當時學術界有一定影響,1912年5月至1921年9月間,共出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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