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大綱
哲學史著,12篇,為胡適早期撰寫的中國先秦哲學思想史專著。胡適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時,於1917年完成博士論文《中國古代哲學方法之進化史》,回國後,經過一年的修改,於1919年2月由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定名為《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作者採用西方近代資產階級的哲學體系、方法,研究中國先秦哲學思想,把孔子、儒家放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同先秦諸子放在一起進行比較研究、評論,破除了儒學的獨尊地位和神秘色彩,有開創性的影響。第一篇《導言》,論述「哲學」、「哲學史」的定義,研究哲學史的目的,中國哲學在世界哲學史上的位置,中國哲學史的分期和整理史料的方法等。二篇至十一篇,以人物為主題,系統地論述從老子到韓非哲學思想的歷史演變。十二篇「古代哲學之終局」,對這一歷史時期的哲學作了總結。作者認為評價一家學說的價值標準,是看「每一家學說所發生的效果」如何。胡適以資產階級實用主義的觀點考察中國古代哲學,基本上擺脫了中國傳統的經學形式,在當時的確是「面目一新」的印象。蔡元培指出,本書以「平等的眼光」評判先秦時代各派思想,把孔子與諸子平列起來,打破了孔學的獨尊地位。此書是中國近代第一部系統地應用資產階級觀點和方法寫成的中國古代哲學史,具有反封建的進步歷史意義,在中國哲學史學發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