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和宗教的兩個來源

柏格森 · 外國名著
法國柏格森著。1932年出版。將其「生命衝動」、「創造的進化」、「直覺」等觀念運用於道德和宗教領域,提出要區分封閉的道德和開放的道德、封閉的宗教和開放的宗教。認為人作為社會的動物,生活於一定的社會、集團之中,一定的法律、習慣、風俗的社會具有靜止的特徵,趨向於保存已有的狀態,是一個封閉的社會。接受並服從於這一社會的法律和習俗,並產生義務感,形成了封閉的道德。但人類作為生命的化身,具有創造性,它要掙脫封閉社會的制度和秩序,憑藉直覺和創造力,建立一個有創造精神的社會,即開放的社會。體現在偉人、英雄、聖者身上的運動的、創造的精神形成了開放的道德。與此相應,宗教也有兩重根源:宗教是社會生活的必要部分,它幫助社會鞏固其傳統和習俗,是封閉的宗教;但宗教的真正精神是體現在聖者身上的正義和仁愛精神、創造性情感和神秘主義的直覺,它代表著人類的開放性,是開放的宗教。開放的道德和宗教以動態的直覺為基礎,封閉的道德和宗教以靜態的理智為基礎,後者通向機械的理想,而前者則鼓舞人類的創造精神,並使人通向對上帝和人類的愛。該書對新托馬斯主義和人格主義的形成有一定的影響,表明柏格森的思想在晚年「離天主教越來越近了」。

章節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