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史 · 第五章 論夢

布封 《自然史》
布封認為,構成夢的內容的全部材料有些來自於體驗,這是毋庸置疑的。不過,如果認為夢的內容和現實之間的聯繫非常清晰,那就是錯誤的,因為它們之間的聯繫只有認真觀察才能發現。與此同時,布封還從人類與動物的夢的區別推測出人類的夢來源於心靈。他說:「人類清楚地觀察到事物之間遠隔的關係,所以我們心靈的這種能力是最輝煌、最活躍的才能,是高等智力,更是天才的表現,而這些是動物所不具備的能力。」 第一節 夢:模糊的回憶 在人的大腦中,存在著由於不同的原因而形成的兩種記憶。第一種記憶是我們觀念的痕跡,第二種記憶則是模糊的回憶,這種回憶的形成只是因為我們感覺的更新,準確地說是觸發感覺的活動的更新。第一種記憶源自心靈,相比第二種記憶,對於我們而言更加完善;第二種記憶是由內心實際感覺的更新引發的,這種記憶是人類與其他動物共有的東西。這種記憶總是令我們現在的感覺和以前的相同,因此擁有這種記憶的人只是從總體上看待過去和現在,並不會加以區分,更不會比較,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對於筆者的上述觀點,肯定會有人提出反對,還有一些人會將筆者的論述理解為其他動物也存在記憶,特別是舉出狗會在沉睡中發出叫聲這一例子。雖然狗發出的聲音比較低沉,但還是可以從中分辨出獵捕的叫聲、憤怒的叫聲、欲望或者哀怨的叫聲,等等。因此,這些人認為狗對發生過的事情是存有強烈而生動的回憶的。但狗的這種回憶與筆者剛剛所講的記憶不同,因為這種回憶有可能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為了對這個問題進行說明並找出令人滿意的答案,我們需要對夢的本質進行考察,以便弄清楚夢究竟是來自心靈,還是僅僅依賴於我們實際的內心感受。假如我們能證明夢寓居於心靈之中,那麼,這不只是對一個對不同意見做出的回答,更是對動物的記憶與理解力的一個新論證。 對於愚蠢的人而言,他們的心靈反應是比較被動的,雖然他們如常人一般也會做夢,但他們的夢與靈魂無關。因為在傻瓜身上,靈魂的作用實在不明顯。動物沒有靈魂,因此,我們也確信,它們所有的夢都與靈魂沒有關係。我們可以對自己的夢做一番探究,這樣就會清楚為什麼夢境各個部分的聯繫是很鬆散的,夢中的事件是那樣奇特。因為夢是圍繞著感覺展開,而非圍繞思緒。例如,在夢中的我們是沒有時間觀念的,在夢中會出現我們曾見過的人,甚至是那些已經過世很長時間的人,這些人在我們的夢中依然活著,就像過去一樣。但是,我們在夢中會將他們與現在出現的人、發生的事情聯繫在一起,又或者是將他們與另一個時代的人或事聯繫起來,而且,我們不知道出現在夢中的地方是何處,我們腦海中出現的夢境,在現實中是並不存在的,但如果我們的靈魂可以自由活動,想來只需用很短的時間就能夠從混亂的感覺中或是這種傷心的後果中理清頭緒。只不過,它往往不作為,始終維持著混亂狀態。我們的夢中出現的每個目標儘管都是生動的,但它們的形象經常模糊不清,並且總是一閃即逝。如果這些感覺的力量令心靈處於半睡半醒狀態,就立刻會在空想中產生真正的意念或者沉思,但並不會強烈到可以將幻想清除的程度,而是混雜其中,變成其中的一部分。 我們從來對夢中發生的事進行比較,因此,我們在夢中只有感覺而沒有概念,因為概念是對各種感覺進行比較得出的結論。如此,我們說夢只是存在於實際的內部感官中,而我們的靈魂並不產生夢,僅僅是人類回憶的組成部分,構成了那種實際模糊回憶的一部分。但是記憶卻與此不同,它是在時間概念、先前概念和現實概念的比較中產生的,既然這些概念不會進入夢境,也就說明夢不可能是記憶,也不會是一個結果或者是事實,更不可能是回憶。不過,我們儘管堅持認為,自己經常做一些有思想的夢,並以夢遊者為例來證明這個事實的存在,如夢遊者在睡夢中會說話,並且可以回答一些問題,但當我們根據這個事例推導出推理的意念,並把夢包含在其中時,就與筆者設想的同樣絕對了。 第二節 夢和想像 有些人提出夢是有意識的,他們仍以夢遊者,或在熟睡中也能有條不紊地講述事情、回答問題的人為例,並據此推論出夢境中包含著意識。事實上,筆者也認為,感覺的更替可能會讓人做夢,因為動物只會以這種方式產生夢,而形成這些夢完全不是以回憶為前提,它只是對事物的模糊記憶的反映。 不過,對於夢遊者在睡夢中說話和回答問題是受到意識控制的行為這一說法,筆者還是無法相信。相反,筆者認為,在這些行為中精神並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因為夢遊者會來回走動,還有其他的行為也沒有經過思考,他們不會意識到自己的處境、由此產生的危險以及伴隨他們行動的弊端,只是動物本能在產生作用——甚至不完全是動物本能在發揮作用。當夢遊者處於這種狀態時,他可能比一個笨蛋還要愚蠢,因為這種時候他只有情感和部分意識在發揮作用,而笨蛋卻具有完全的意識,而且身體會有感覺。至於那些在睡覺中可以說話的人,他們不會說出什麼新的內容,回答的只是一些簡單問題,也只是一些簡單的句子,這不能證明他的心理活動,這些活動都獨立於意識和思維之外。既然在最清醒時,我們會做自我反省,特別是在欲望方面,我們會不假思考地說出許多事情,那為什麼我們在睡眠中就不能下意識地說話呢? 夢的偶然性因素,是指先前的感受沒有受到當前事物的刺激的情況下再次出現的原因。我們發現,人在深度睡眠中是沒有夢的,因為此時一切外在的東西都出現在昏昏沉沉的狀態中,不過,內心的感覺最遲入睡卻甦醒得最早,因為與外在感覺相比,內在感覺更靈敏、更容易被驚醒,也更加活躍。幻想往往出現在尚未完全沉睡的時刻,最初的感受,特別是不用經過思考的感受會再次出現。由於外在感覺比較遲鈍,內在感覺就會被此時的感受控制,從而反映和表現出以前的感受,感受越強烈,情景就越獨特。這正好可以解釋為什麼大部分的夢要麼令人恐懼,要麼令人喜悅。 外在感覺甚至不一定是處於半睡眠狀態,當它停止活動時,物質的內在感覺可以通過自身的運動產生反應。因此人們在休息前期,睡得並不沉穩,身體和四肢放鬆後都處於靜止狀態;眼睛閉上之後雖然變得矇矓,但並未進入全暗的狀態;在安寧的環境和黑夜的靜寂中,耳朵也不再靈活;其他感覺都停止運行,整個身體處於休息狀態,但還沒有完全入睡。這種狀態下,如果人們的頭腦不再思考,內心不再活動,屬於內在感覺的自制力就是唯一活動的能力。此時的人處於幻影疊加和陰影重重的狀態中,我們醒來之後仍然能意識到睡眠產生的影響。身體健康的人們起床之後,腦海中會留下一幅清晰明朗的影像或者美麗的景物;而一些身體虛弱或有不適的人,他們的夢中出現的則是怪異的景象,甚至是恐怖的鬼怪形象。光怪陸離的幻影會在這時候充滿我們的腦海,快速地變幻,夢中出現的事物越多、越來越強烈,就越令人不快,而且對其他感官的損害也很大,神經也變得越發脆弱,整個人會顯得非常虛弱。 人在身體虛弱或者生病的狀態下,由真實感受引起的震動要比在健康狀態下更加強烈,而且讓人更加不舒服,並且由這些震動而產生的感覺體現也一樣更強烈,更令人不愉快。 我們對自己的夢有記憶是因為對剛剛的感覺不會忘記。人與動物的最大區別在於,人能夠確定哪些屬於夢,哪些屬於意識,哪些又是真實的感覺,這是記憶在發揮作用,也是一種時間概念。而對於沒有記憶和時間觀念的動物而言,它們無法分辨夢和現實感覺之間的不同之處。因此,我們可以認為它們夢到的正是真正發生的事。 我們曾經說過,只有人類才具有思考能力,而動物是沒有這項能力的。而理解力不僅是思考的一種能力,還要準確地運用思考,它們之間是因果關係。在理解力的活動中,我們只能區分出兩種活動,第一種活動是比較我們獲得的感受,並使之形成觀點。第二種活動是比較觀點,並使之形成推理。第一種活動是第二種活動的基礎,一定是在第二種活動之前。通過第一種活動,我們能夠獲得特殊的觀點,它能讓我們認識所有敏感事物;通過第二種活動,我們能夠獲得一般觀點,指引我們對抽象事物加以領會。由於動物沒有理解力,因此也不具備這兩種能力。但是大部分人的思考似乎只局限於第一種活動能力。 我們能夠得出這個結論的原因在於,如果所有的人都能比較觀點,並進行歸納,從而形成推理,那麼他們就都能夠創造出與眾不同的、新穎而近乎完美的作品,以此展示自己的才能。如此一來,似乎所有人都具有創造的天賦,或者至少具有革新的能力,但事實並非如此,大多數人的活動只是缺乏創新精神的模仿,只能模仿已經存在的東西,思考模式和記憶程式也與別人的相同,這種行為,妨礙了他們思辨能力的發展,因而造成了他們無法獨立進行創造。 想像力也屬於一種內在能力,它可以讓我們迅速抓住時機,挖掘出我們觀察到的事物之間遠隔的關係。因此,我們心靈中的這種能力是最卓越的才能,是高等智力,是天才的表現,而動物並不具備這種能力。此外,還存在著另外一種想像力,它與我們的身體器官密切相關,這是我們與動物共有的東西。它是一種類似於我們欲望的事物,是發生在我們內心的雜亂無章和不可避免的活動,這種想像力通過強烈的印象不停更新,讓我們如同動物一般魯莽地行動,它是我們產生幻覺的源泉,也是我們精神的敵人,而且操縱著我們的欲望。理智雖然發揮著一定的約束作用,但只要這種欲望占據了上風,我們就會陷入永無止境的悲慘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