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史 · 第四章 人的感覺
法國的啟蒙運動是在唯利主義哲學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著名的哲學家笛卡爾認為,唯利主義是以人的理性代替神的啟示,以分析論證代替盲目信仰。這個觀點為啟蒙思想運動奠定了基礎,在那個時代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布封也是18世紀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他認同並實踐了笛卡爾的論述,不僅勇於與虛偽的神學抗爭,還通過細緻的探索,對人類的發展過程進行了闡釋。在這一章中,布封描述了人類感覺的形成及傳遞,還特別對老年的幸福感,即對長壽的體驗進行了論述。
第一節 第一個人最初的感覺
因為建立在其他感覺上的認識往往是錯誤的,所以,我們需要藉助觸覺來獲得完整和真實的知識。那麼,這種重要感覺是如何發展起來的呢?最初的知識是如何深入我們內心的呢?又或者說,我們是否忘記了在懵懂童年時期發生的一切?如果我們連追根究底的勇氣都沒有,那麼我們又怎麼尋找思想最初的痕跡呢?我們是否能夠輕而易舉地提升到這個階段呢?如果事情不是那麼重要,我們還能找到理由原諒自己的懈怠,但當它比其他所有事情都重要時,我們難道不應該為此做出努力嗎?
筆者因此構思出這樣一個人:他是開天闢地之後地球上出現的第一個人,他的身體和器官都已經成形,但對自己和周圍的一切卻毫無認知,那麼他最初的活動、判斷、感覺是怎樣的呢?假如這個人想要對我們講述他自己最初的思想,他會說些什麼呢?他會有一個怎樣的故事呢?為了讓事實更容易理解,筆者必須讓他「開口說話」。接下來的這篇哲學敘述,篇幅不長,但不是偏離主題或無用的內容。
我回想起了那個讓我既喜悅又困惑的時刻,當時我第一次感覺到了自己奇異的存在,我以前並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在哪裡,更不知道自己來自何方。我睜開眼睛,這是非常奇妙的感受!廣袤的蒼穹、遼闊的大地、奔流的河水都吸引著我的目光,令我充滿活力,給了我一種說不出來的快樂感覺。一開始我以為所有的事物都是我身上的組成部分。我最初的思考讓我對這種剛萌發的念頭深信不疑。當我直面太陽時感受到刺眼的陽光,不得不緊閉眼睛,感覺到一陣輕微的疼痛,當閉上眼睛的瞬間,我以為自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
我為此覺得非常詫異,認真想著這巨大的變化。突然,我聽到了外界的聲響,鳥兒在歌唱,微風在私語,如同一場音樂會,這樣的感受讓我激動不已。這些聲響一直傳達到我靈魂的深處,我仔細聆聽了很久。
我聚精會神地感受著這種新的存在方式,當我再度睜開雙眼,我已經忘記了陽光,就是我最初認為的組成自己存在的另一部分。我為自己可以擁有這麼多東西而感到高興,此時我的快樂已經超過了最初感受到的一切,有一瞬間,我連那些動聽的聲響都忘記了。
我仔細觀察那些不同的事物,很快就意識到我可以失去或是重新找到它們,而且我也有能力摧毀和重造這些美麗的事物。儘管由於光線多變和色彩的不同,令它們顯得偉大,但我相信這一切都是組成我存在的一部分。
我開始對這一切報之以漠然的注視,並冷靜地聆聽。這時一陣微風拂過,我感受到它帶來的涼爽和大自然的芳香,這在我的內心產生激盪,也使我有了自戀的情緒。
這些感覺激勵著我,在一種難以言喻的快樂存在的驅使下,我突然站了起來,感覺自己被一種陌生的力量包圍。我剛跨出第一步,新處境就讓我異常驚訝,不敢再隨意走動,我以為自己的存在發生了變化。我輕微的行動打亂了事物,令我以為一切都因此混亂。
我把手放在頭上,觸摸到我的額頭和眼睛,接著我對自己的身體做了全面的觸摸,這時候我發覺手似乎成了我生存的主要器官。這部分的感受是如此清晰和完整,相比陽光和聲音帶給我的快樂,它們更加完美。我非常依戀我實實在在存在的這部分,於是,我感到自己的思維有了深度和實在性。
我在自己身上摸索到的一切讓我的手似乎越來越靈活,每次觸摸都會在我的靈魂深處產生雙重的念頭。
不久之後,我就發現這種感覺能力在慢慢擴散到我生命的各個部位,而我逐漸意識到原本認為巨大無比的身體的局限性。
我曾經對自己的身體進行觀察,認為它的體積如此巨大,其他在我周圍出現的事物與之相比不過是小小的點綴。我快樂地看著自己,眼睛跟隨著手,觀察它的每個動作。我對這一切有著特殊的感受,我認為手的動作只是存在於一瞬間,並且是一系列類似的東西;我把手慢慢靠近眼睛,它顯得比我的身體還要大,擋住了我眼前的其他東西。
我開始懷疑那些通過眼睛觀察到的感覺是不是某種幻覺,我曾經清楚地意識到我的手只是我身體的組成部分,我無法解釋它為什麼會一下子變得無比巨大,因此我決定只信任不會欺騙我的觸覺,而對其他的感覺和存在保持謹慎的懷疑態度。
這樣的態度對於我來說是有益的,我再次主動邁開步,抬頭挺胸前進,結果不小心撞在了一棵棕櫚樹上。因為產生了恐懼,我把手慢慢放在對我來說是奇特的樹幹上,我認為它是陌生的,因為它並不會回應我的感覺,我懷著幾分恐懼從它旁邊繞過去,這是我第一次意識到在我的身體之外竟然還存在著其他某種東西。
這個新發現再次讓我激動不已,心情久久無法平靜。在對這一事件進行反覆思考之後,我得出結論,對外界事物的判斷如同判斷自己的身體一樣,只有依靠觸覺才能確定它們的存在。
因此,我試圖去觸摸我看見的一切東西,我想要觸摸太陽,但當我伸出手臂去擁抱時,卻只感到空氣中的虛無。
我嘗試用各種方式進行觸摸,但得到的結果卻讓我更加驚訝,因為所有事物看起來都似乎與我有著距離,當我經過一系列體驗之後,才學會了用雙眼指揮雙手去體驗事物。我通過手獲得的感覺,與其他方式獲得的感覺不同,而且其他各種感覺沒有這樣的協調性,因此我的判斷應該是存在著某種缺陷,我想,如果離開了觸覺,我的存在就只是模糊的混合體罷了。
我思考得越多,發現的問題也就越多,這些問題困擾著我,由此引發的思考將我折磨得非常疲憊,於是我把雙膝彎曲起來,讓自己處於一種平靜的狀態,這種狀態賦予了我的感官以新的力量。
我坐著的地方是一棵大樹下,樹上結滿了殷紅色的果實,在枝頭搖搖欲墜,於是我用手輕輕地觸碰這些果實,它們很快就掉落下來。
我抓起一個果子緊緊握在手中,想像著這是自己的第一次征服行為。對於自己的手能夠包容其他有生命的東西這件事,我感到驚訝的同時也頗有些自豪。雖然果子並不重,但這是一個完整存在的生命,這讓我產生了一種戰勝它的欲望。
我把果子放到眼前,仔細觀察它的大小和顏色。我聞到了果子甜美的香氣,我把它放在唇邊盡情吸取它的芬芳。這些氣味令我的嗅覺產生了極大的快感,我的心似乎被這種香氣填滿。我把果子含進嘴裡,這時我感覺擁有了比之前還要甜美和柔和的芬芳,我慢慢品嘗起來。
多麼香醇的味道啊,又是多麼神奇的感覺!我的心中在這個時候充滿了快感,這種甜美味道帶給我無法言喻的享受,進而引發了占有的念頭,我覺得果實這種物質已是我所有,是我改變了它的生命,我是可以駕馭它的主人。
我因為擁有了這種能力而覺得非常自豪,在這種快感的鼓舞和驅使下,我又摘下了兩個果子,並意猶未盡地用自己的雙手滿足自己的味覺。但漸漸地,一種疲憊的感覺開始侵占我的整個器官,麻痹我的四肢,導致我的靈魂停止了活動,讓我變得既遲鈍又慵懶,周圍的所有事物在我眼前變得模糊起來。感覺我的眼睛正在逐漸失去作用,眼皮控制不住地合在一起,頭部也無法再依靠肌肉繼續支撐,於是,它歪倒在了草地上。
一切都變得模糊不清,並逐漸消失,我的思維中斷了,我存在的感覺也開始喪失。我沉沉睡去,卻不知道睡了多長時間,因為我的心中並沒有時間的概念,無法進行估算。對我而言,甦醒無疑是再一次的重生,我只覺得自己曾經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我被剛剛出現的這種萎靡狀態嚇壞了,甚至覺得自己無法永遠存在下去。
與此同時,我還有另外一種擔憂,我不知道自己在睡眠中是否會丟失身體的某個部分,我嘗試著,想要重新認識自己。
不過,當我檢視自己的身體時,確定它依然是完整的存在,更讓我訝異的是,我的身邊有一個與我相似的形體。我把這個形體看作是另一個我,我猜測在我停止存在的時候,不僅沒有失去什麼,還得到了一個意外的驚喜——自己的複製品。
我用手觸摸這個新生命,這是一件令人激動的事情,儘管「他」不是我,但卻比我還完美,遠遠勝過我。因此,我以為自己的生命將出現新的轉換,從一個完全的我逐漸轉向另一個我。
我能感覺到「他」滿滿的活力,在我眼中「他」逐漸有了意識,「他」的目光讓我感到新的血液在血管中流淌。我願意給予「他」我生命的全部,這種強烈的欲望令我感覺無比充實,第六種感覺就此產生。
太陽這時候慢慢下落,消失在地平線下,結束了它在這一日的運行,我立即發現失去了視覺。我存在的時間已經太長了,因此,我不再對停止存在感到恐懼,也不會因為身處黑暗而再次想到我的這次沉睡。
第二節 感覺的產生及傳遞
無論肌肉的運動和感情的傳遞是由什麼物質引起的,它一定是通過神經系統來傳播感覺的。這種物質可以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傳播,從敏感的系統一端傳遞到另一端,它的運動方式是以某種形式形成的,可以是通過類似於橡皮筋的振動,也可以是類似於電的傳播方式,甚至可以通過類似於細小火花的方式。
這種物質存在於所有的生命體中,並通過心臟和肺部的運動、血液的循環,以及外部因素對感官的影響,源源不斷地再生。可以確定,神經和腦膜是動物上唯一的敏感器官,它們的血液、淋巴等流體以及脂肪、骨頭、肌肉等固體相對說來都不夠敏感。腦髓似乎也不是敏感物質,因為它只是一種柔軟而無彈性的物質,既不能傳播,也不能進行運動和感情的傳遞。不過,腦膜是非常敏感的,它是全部神經的套子,在大腦中形成神經分支,一直擴展到神經最小的末梢。這些末梢是扁平的神經,與大腦神經同屬於一種物質,並有著相似的彈性,是敏感系統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我們認為感覺中樞在大腦部位,那麼,腦膜是起決定作用的,而不是完全不同的腦髓部分。
有些人認為感覺中樞和敏感中心都在大腦中,那是因為他們覺得作為感情器官的神經都通到腦髓,就將它當作是唯一能夠接受振動和感受的部分。他們僅憑這樣的認知就去證明大腦是感情的根源,是感覺的主要器官或共同的感覺中樞。然而,只要了解大腦的構造,我們就能明白,感覺中樞的松果體和胼胝體裡並沒有包含任何神經,它們周圍都被不敏感的腦髓物質布滿,神經與感覺中樞也被這些物質隔開,從而導致它們接收到的運動信號不同,所以這個假設也就不成立了。
不過,這個既重要又基本的部分的作用是什麼呢?不是所有動物都擁有大腦嗎?不是有著豐富感情的人類、四足動物、鳥類的大腦,要比那些少有感情的魚、昆蟲和其他動物的大腦更大、更重嗎?在大腦受到擠壓時,動物身上的所有運動及反應不是都停止並中斷嗎?如果這個部分不是運動的根源,那麼它們的作用又為何如此重要呢?為什麼在動物身上,它的大小和動物情感存在比例關係呢?
筆者相信自己能夠找出這些問題的圓滿答案,不管這些答案多麼難以得出。大腦只不過是分泌和提供營養的器官,而並非感覺中樞和感情根源,但這個器官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它,神經的生長和生存就沒有辦法維持。在人類、四足動物和鳥類身上,這個器官比較大,因為這些動物身上的神經數量比魚類、昆蟲要多。正因為如此,魚類和昆蟲的感覺才比較弱,它們的大腦容量很小,並且與之對應接收大腦供應養料的神經數量也很少。但是,筆者在這裡也要指出,人類的大腦並不是我們想像中那樣,是所有動物中最大的,一些猴類和鯨類的大腦比人類的大腦更大,因為它們龐大的身形決定了它們大腦的體積。同樣的道理,這個事實也說明了,大腦既不是感覺中樞,也不是情感根源,某些動物的大腦雖然比人類的大,但是它們的感覺和情感並不比人類更多。
當然,筆者承認,當大腦受到碰撞之後,感情活動就會中止,但這也說明,身體是通過對神經末梢的加力對大腦形成反應的,擠壓神經末梢會使它變得麻木,這好比將重量加在手臂、腿部或身體其他部位之後,會使神經變得麻木一樣。不過,通過擠壓造成的感覺停止只是暫時性的,當大腦不再受到擠壓時,感覺就會重新出現並恢復活動。筆者同時承認,刺激髓質、傷害大腦都會引起痙攣,導致知覺喪失,甚至會誘發死亡,這是因為神經完全被破壞了。
筆者可以再舉一個例子,它同樣能對大腦既不是感情中心也不是感覺中樞這個問題進行證明。讓我們看看那些天生就沒有頭和大腦的動物,它們依然有感覺,能運動並生存。比如昆蟲和蠕蟲綱,它們的大腦不是獨立系統,而且比較小,身體是由類似於骨髓和脊髓的物質構成的。因此,我們有理由把任何動物都具有的脊髓,看作感覺、情感中樞,而不是大腦,因為大腦不是所有有感覺的生物都具備的部分。
第三節 幸福:對長壽的體驗
假如一匹馬能夠活到50歲,就說明它的壽命是其正常生命的兩倍,這種情況並不常見。但是,自然界中的所有動物幾乎都存在這種情況,因此和馬一樣,人類中也有一些人的壽命可以延長至其正常生命的兩倍,即160歲,而不再是80歲。這些幸運者在大自然中是存在的,只是出現於現實世界中的機率在漸漸降低。
筆者曾經說過,我們曾活過就是活著的一個證據,通過表示生命可能性的計量表,我們能夠對這一點加以證明,但這種計量表上所標示的壽命期往往要比人類的實際壽命長很多。當人的生命越完美,其生命越容易接近這種情況,甚至可以達到相當穩定的狀態。如果我們敢打賭說一個80歲的人能夠再活三年,那麼,我們同樣可以對83歲、88歲,甚至90歲的人下相同的賭注。就算已是最高齡的人,我們仍然希望他能再活三年。這三年難道不能視為一次完整的生命嗎?三年的時間難道不能讓一位智者做出一個新計劃?因此,只要我們的精神能永葆年輕狀態,我們的心就不會衰老!所以,哲學家應該把關於人類衰老的言論當作不符合人類幸福的偏見。
這種想法並不會對動物產生什麼影響。比如一匹10歲的小馬,面對著一匹50歲還在勞作的老馬,它不會覺得老馬比自己更接近死亡。我們只不過是通過簡單年齡的計算而得出不同的判斷,但這個計算同時向我們證明,只要身體健康,哪怕是到了高齡,他們與死亡之間也存在一定的距離,但如果年輕人不加節制而濫用自己所處年齡段的精力,他們就會拉近與死亡的距離。相反,如果人們合理地消耗與自己年齡相符的精力,那麼,可以肯定,到了80歲,依然還能再活三年。
如果清晨我能健康迅速地起床,那麼在一天之中擁有的享受不就與你們完全相同嗎?如果我能讓自己的行為總是與聰明的天性保持一致,那麼我不是同樣聰明且比你們更快樂嗎?因為健康的身體可以確保我多活三年甚至更長時間,這怎麼會讓我對自己沒有把握呢?相反,那些曾經由於面對衰老而進行的遺憾回憶,卻讓我愉快地想起了以前種種珍貴畫面和難忘時光,這些不都是與快樂有著相同的價值嗎?這些畫面是這般溫柔和純潔,給我們的內心帶來太多的甜美感受。所有伴隨著青春期的不安、憂愁和悲傷都在美好的回憶中消散,遺憾也因此而不復存在,因為它們已經化身代表著青春永駐的狂熱與激情。
高齡幸福的另外一個優點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關注,雖然處於高齡階段的人們的身體已有所損傷,不如青春期時那麼健康,但他們有了更多的精神收穫,也就是說已經獲得了精神上的一切,即便在體質上失去一部分,在精神上卻得到了補償。曾經有人向95歲高齡的哲學家封德奈爾請教,他一生中最遺憾的20年是哪段時間,他回答說,人生中令他感覺遺憾的事情非常少,反而是55歲到65歲的10年間是他最幸福的時光。封德奈爾的真誠回答是高齡幸福的最有力證明。人在55歲時,相對來說已經積累了一些財產,並獲得相應聲譽,贏得了尊重。這時候的生活穩定了,理想抱負或完成或取消,人生計劃或成功或放棄,大部分的激情都歸於平靜或者衰退;通過工作也完成了自己對社會義務的履行;對手變少了,或者更準確地說,具有威脅性的嫉妒者減少了,因為自己的功績已受到大眾的認可,一切精神收穫都體現了年齡大帶給人們的好處。只有身體的衰弱和疾病,才會打破這些他們通過才智創造出來的寧靜享受和財富,也只有那些通過才智創造出來的財富才真正稱得上是人們擁有的最大幸福。
悲觀是一種違背人類幸福的情緒反應,對老年人而言,悲觀的表現就是時時刻刻想著將要到來的死亡。這種想法讓許多老年人感到痛苦,甚至對那些身體健康、還沒有到高齡的老年人也會產生不利影響。筆者希望這樣的人能夠樂觀起來,就算他們已經70歲了,距離理論的死亡年齡也還有六七年的壽命呢,甚至是已經80歲或者86歲的人,他們也可能還有好幾年的壽命。因此,只有悲觀且成天想著死亡就要靠近的脆弱的人,才會覺得自己的生命隨時會終結。我們讓心情變好、讓精神強大的最佳方式,就是將自己欣賞的東西無限地擴大並與它們親近;相反地,要遠離所有令人不愉快的東西,並將它們的形象縮到最小,特別是那些會讓人產生痛苦的念頭,讓事情順其自然地發展是最好的方法。
生命繼續存在,其實只是我們的感覺而已,沒有誰能保證這種存在的感覺不會被睡眠所摧毀。當夜幕將臨,感覺上的存在就會停止,這樣我們就無法將生命視為連續不間斷的感覺的存在。而且,生命也絕對不是一根連續的線,它是一根有著結頭,或者說被死亡的斷口分割的線,每個斷口都在提醒我們那最後的一剪在向我們展示什麼是生存的終止。既然如此,我們為何要在乎這根時時會中斷的線的長短呢?我們為什麼總是無法客觀地看待生死呢?由於靈魂膽小的人要遠遠多於靈魂堅強的人,因此死亡的概念總是會被誇大,它的步伐才總是跟看起來一樣急促,它向我們接近才會這樣讓人恐懼,它的面目才會那般讓人憎惡。但是人們不會想到,每次對生存產生的不祥預感,對身體都是一次摧殘,因為存在的終止本身並沒有什麼,而死亡陰影帶給心靈的恐懼感卻是巨大的傷害。斯多葛主義者認為「死亡被神仙所拒絕,但卻是人類的至尊財富」,筆者對此並不認同,死亡既不是一大痛苦,也不是一大財富,筆者只是想努力弄清楚它的真面目。把這篇文章呈現給讀者的最大目的,是希望能夠幫助讀者們找到幸福。
第四節 快樂和痛苦
快樂指的是讓人感覺心情愉快的情愫,從生理上講,讓人感覺愉快的一定是符合自己天性的;反之,痛苦指的則是器官受到傷害。簡言之就是,快樂指的是生理上的快感,而痛苦指的是生理上的不適。因此,我們相信,有感覺的生物,其快樂要多於痛苦。所有利於保留和維持人體組織存在和天性的事實都是快樂;而所有傾向於毀滅、傷害人體組織、改變天性的事實都是痛苦。因此,只有快樂可以讓具有感覺的事物存續下去。如果令人覺得愉快的感覺的總和,也就是那些符合天性的事實,要比令人覺得痛苦的感覺或有悖天性的事實少,那些有感覺的事物就會因此失去愉快,然後因為過多的痛苦而死亡。
生理上的快樂和痛苦只不過是人類所有快樂和痛苦中很小的一部分。我們持續運作的想像力創造了一切,更確切地說是製造了大量不幸,因為想像力為靈魂提供的只是空幻的鼓勵,甚至是誇張的景象,並強迫靈魂承受這些因景象帶來的後果。靈魂在這些幻想的影響下,會逐漸失去判斷能力,甚至會喪失自制力,開始變得喜歡幻想,而不願意相信現實,且常常只對那些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抱以信任。靈魂無法控制的意願慢慢演化成一種負擔,而過分地奢望又帶來無盡的痛苦,只有心靈恢復平衡之後,才能重新具備判斷能力,那些虛幻的想像才會消失。
因此,我們在尋找快樂的同時,要準備好承擔痛苦,就好像我們希望自己變得更高興時往往先承受悲傷一樣。可以說幸福是始終根植於我們心中的,而悲傷只是我們自找的身外之物。因此,靈魂的安定才是人們真正的財富,只有安靜的靈魂能夠讓我們獲得快樂。當我們希望獲得的快樂加倍時,也就會面臨失去它的風險;而我們希望得到的越少,獲得的往往越多。相反地,如果我們希望獲得的東西超過了本性所能給予的,便會產生痛苦,因此只有本性賦予我們的才是真正的快樂。自然天性帶給我們快樂,滿足我們的需要,幫助我們抵抗痛苦的侵擾。而在生理上,快感遠遠超過了痛苦,所以,讓我們感到害怕的並不是事實,而是幻想。換句話說,讓我們擔心的不是身體的痛苦、疾病和死亡,而是心靈深處的不安、煩惱和欲望。
動物獲得快樂的唯一方式是不斷填飽肚子,滿足自己的食慾。人類儘管也有相同的特性,但我們還有另一種獲得快樂的方法——通過精神去獲得,即求知,而且通過這種方法得到的快樂是豐富而純淨的。如果我們的欲望與此截然不同,就會出現混亂,轉移靈魂的注意力。當我們的欲望處於上風時,理智就會保持沉默,或者最多發出一些微弱的吶喊,此時我們對真理的厭惡就隨之而生,幻覺的誘惑接踵而至,錯誤也越來越深,最終將我們引向痛苦的深淵。這時候由於我們無法看清事實的真相,只能憑藉武斷的感情或者欲望的指令去行動,就可能用不公平的態度對待他人,而自省的時候又被迫輕視自己,這就是最大的痛苦了吧。
在這樣的幻想和愚昧的狀態下,我們總是希望能夠改變靈魂的本質。雖然我們固有的天性是為了認知,但此時的我們卻用它來感覺。即便我們此時可以墮入這種蒙昧之中而不會失去什麼,我們也心甘情願地羨慕那些失去理智的人,因為我們的理智是斷斷續續的。而這種不連續的理智會造成我們的負擔,甚至會變成一種責難,我們希望這種理智消失,因此我們總是處於幻覺之中,自願竭力地喪失自我,儘量不再考慮自己,並最終將自己忘記。
如果欲望一直不間斷,就會造成精神錯亂,對於靈魂來說,這種狀態就意味著死亡;間斷性的強烈欲望,則是瘋狂發作的跡象,神經病症的長期性和反覆性讓其顯得更加危險。理性和明智是疾病發作時,偶爾出現的空隙,但它並不代表所謂的幸福,因為我們感覺到自己的精神出現了問題,就會對自己的欲望進行指責,對自己的行為滿懷譴責。如果說瘋狂是痛苦的最初表現形式,那麼明知則是火上澆油。多數感覺痛苦的人都是有著非常強烈欲望的人,即俗稱的瘋子,他們有一些存在理智的間隙,當其理智占據上風時,他們就會意識到自己的瘋狂,也因此深感痛苦。相比底層社會的人,上流社會的人有著更多不切實際的期望、抱負和過多的欲望、靈魂的惡習,因此,他們很有可能是幸福感更低的人。
讓我們暫時放下那些讓人覺得悲傷和羞恥的事情,去研究一下值得重視的那些智者。他們把自己視為自己的主人和各種事件的統治者。他們安於現狀,樂於以當下的狀態存在著,自給自足,幾乎從不求助別人,更不會成為別人的負擔。他們不斷發揮自己的精神力量,完善智力,培養情操,積累新的知識,而且時時刻刻都非常滿足,不為任何事情悔恨和煩惱,享受自己的生活的同時也享有整個世界。這樣的人毫無疑問是自然界中最幸福的人,他們把與動物類似的肉體快感和只屬於自己的精神快樂融為一體,將兩種幸福相結合。哪怕因為身體不適或者其他意外而遭受痛苦,他承受的這些痛苦也比別人少得多,因為精神力量會給他以支撐,理智則帶給他安慰。甚至在遭受痛苦時,他也會有一種滿足感,因為他的堅強足以應付這些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