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內傳
清王夫之撰。六卷,附《周易內傳發例》一卷。作者自述是書不同於「推廣於象數之變通」的《周易外傳》,而著重「守象爻立誠之辭,以體天人之理,固不容有毫釐之逾越」。為作者長期精研《易》理之結晶。通過對《周易》的系統解釋,作者闡述了其「乾坤並建」的矛盾學說,發揮了樸素唯物辯證法思想。針對程朱「息動而使不流」的主靜觀點,提出「動之端乃天地之心……動豈可終息也?」反對周敦頤、朱熹對「太極」的神秘主義解說,認為太極只是陰陽二氣充凝的物質統一體,它並非孤立於陰陽之上,也不在陰陽之先,而只在陰陽二氣之中,動靜乃陰陽交感產生。否定了「太極動靜生陰陽」這一程朱理學的綱領。書中既看到矛盾的普遍性,認為「純乾純坤未有易也,而相峙以並立,則易之道在」,萬事萬物無非是陰陽之道所變化發展而來;又注意到矛盾的特殊性,認為「情各異用,事各異趣,物各異處」,要求「學易者不一其道」,要因時因地,「斟酌所宜」,「變易其故而別為新」。收入《船山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