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內傳 · 周易內傳卷三上·下經起咸訖解

王夫之 《周易內傳》
咸  艮下兌上 咸。亨利貞。取女吉。 取,七句反,下同。 《咸》《恆》二卦,皆自《否》《泰》之變而言,是陰陽之動幾也。夫欲效陰陽之動以消《否》而保《泰》,則必相入以為主而效其匡濟,則《未濟》之以撥亂,《既濟》之以反正是也。又其不然,則陽居外以章其用,陰斂而內以守其虛,庶幾天包地外以運行之幾,則《損》《益》是也;而《咸》《恆》異是。《咸》以《坤》三之六,往乎上而成悅,以《乾》上之九,來乎三而苟安以止;三、上者,浮動之幾,陰陽相感,而遂相易以往來,所謂物至知知而與物俱化者爾。四之與初,退而自立之位也。《恆》潛移於下,以相入而相動,進則可以為,而退抑可以守,以是為久而固存之道,而不知所遷之失其位,則相持而終不足以為功矣。此二卦者,陽皆內 ,而陰皆外著,陰得見其功,而陽反藏於內,求以消《否》而保《泰》,難矣哉!時中之道,進以禮,退以義。浮動而進,進不以禮也;潛移而退,退不以義也。故二卦皆無吉爻,而《咸》之三、上,《恆》之初,為尤凶吝焉。 即二卦而較之,《咸》為愈者,九之居三,六之居上,感而猶不自失者也;《恆》初與四,則尤偷安而失其正矣。是以《咸》固亨,而於物不傷其利,於己不喪其貞,《恆》則亨乃無咎,利貞而後利有攸往也。《咸》之「亨」者,已成乎《否》,則不得不動以感,感雖淺而志亦自此而通。若夫感之得失,視乎其後,而已非否塞之故矣。「利貞」者,陽下而止陰之逼,陰上而悅陽以不流,固合於義,而二、五之中得其位,固保其貞也,故視《恆》為愈。「取女吉」者,兩少相得,初不必有深情至理以相與,然剛下而不離其類,則男道不瀆,柔上而之於外,則女子遠父母兄弟之道,故吉也。雖然,於取女之外,無取焉矣。君子擇君而事,輸忱以致身,謀道以交,盡忠而竭信,非夫婦之禮,僅因媒妁而通者也。 《彖》曰:咸,感也。 「咸」,皆也。物之相與皆者,必其相感者也。「咸」而有心則為感。「咸」,無心之感也。動於外而即感,非出於有心熟審而不容已之情,故曰「咸」。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說,弋雪反。下女之下,胡嫁反。 「感應以相與」,謂隨感隨應,不必深相感而已應之。然而陽得位以止陰之濫,陰得位以飾陽而說之。有此德,故其占能亨利貞,而為取女之吉。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凡推言卦德而極贊之者,皆卦之情才本有所不足,而聖人窮理通變,以達天則,見陰陽之變化為兩間必有之理數,初無不善之幾,而但在觀察之審,因而善用之爾。 夫受物之感而應之,與感物而欲通者,必繇其中,必順其則,必動以漸。而《咸》之無心,一動而即應,此淺人情偽相感之情,君子之所弗取也。然而天地有偶然之施生,聖人有泛應之功化,道大而無憂,則幾甫動而無擇於時位,故陰陽一相接而萬物怒生,無所待也。聖人觸物而應,仁義沛然,若決江河,深求之者固感之以深,淺求之者即感以淺,從其所欲,終不逾矩,天下乃以不疑聖人之難從,而和平旋效,則在天地聖人無心以感而自正。《咸》之為道,固神化之極致也。 乃善觀之者,於此而見道之至足,有觸而必通,天地之情,不倦於屈伸。故頑靈淑慝,生成肅殺,甫有所遇,即以其流行之幾應之,而災祥寒暑各得其理。萬物之情,著見而易動,甫與御之而即止,甫與綏之而即說,一如男女相感於一旦,初不必有固結之情,而可合以終身。聖人見此情也,則知感以貞而貞即應,感以淫而淫即應,性不知撿其心,天下易動而難靜,則外之所感,即為中之所說而安,而天地萬物屈伸之幾,情偽之變,在乍動之幾,勿忽為無關於神理,則天地變而時中之道即因以成能,萬物興而得失之應即決於一念,此乃以善用夫《咸》而不憂其德之不固者也。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山至高也,而上有澤,不恃高也。君子德厚於己,而受人以虛,則天下無感而不通矣。然為山上之澤,非卑屈也,非中枵也。君子之虛異於老氏之虛,久矣。 初六,咸其拇。 陰陽交感,三與上爾,而六位皆言感者,天地萬物之情,感於外則必動於內,故不感則已,一感則無有能靜者。故君子慎其所感於利害情偽之交,恐一觸而不能自持也。爻之取象於人身者,陰陽感而物生。陽成乎《艮》,而《乾》道成男,陰成乎《兌》,而《坤》道成女。形之已成,形開神發而情生焉。感之所生,一因乎成形以後,物之生也類然。獨取象於人身者《易》之有占,為人告而使人反求諸身,以驗所感也。內卦之感者,股也;外卦之感者,口也。股,屈伸之機;口,情偽之所出也。拇與腓皆隨股而動者也。初去三雖遠,而俱為陽爻,股動而拇必感之象,居下而柔不能自主。占此者,受制於人,而得失亦淺。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謂三,就內卦言之,分內外也。「志在外」,己不能有志也。 六二,咸其腓 句 ,凶居 句 ,吉。 「凶居」,謂所處之不吉也。「腓」,不能自動而聽股之動者。二比於三,隨三所感而受之,屈伸者必然之理勢,則吉凶皆其固有。六二柔中當位,而無心以待感,則所處即凶,而亦理數之恆有。貧賤患難,素位也;壽夭,正命也,皆莫不吉。凶居而吉,則吉居可知矣。 《象》曰:雖凶居吉,順不害也。 順受其正,如腓之順股,則亦何害之有? 九三,咸其股,執其隨,往吝。 「股」,下體屈伸之所繇,以感腓,拇而使動者也。陽自上而來三,以變《否》而使通,乃位剛志進,上與兩陽為類,有隨陽而往之象。蓋偶然以感,而相感之情不固,雖為《艮》之主,而無止道。使終下感二陰,則亨矣;乃情終欲隨陽以往,無固合之志,吝道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下也。 「不處」,言無深結二陰,與之終止之意。「所執下」者,感下則為二陰之主,隨上二陽則為三陽之卑役爾。吝於厚施,依人而動,小人之道也。 九四,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自股而上,心也。不言心者,府藏之宮,神志魂魄之舍,下自丹田,上至咽,大體之官,皆靈明之府;其言心者,言其會通之牖耳。四超出於屈伸之上,而靈明受感,去上遠而不易動,所以「貞吉」,雖若有悔,而非其固有也。心者,萬感之主,貞淫判於一念之應,故又戒以「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言天下之動,吉凶得失相感者無窮,而心以靈而善動,易為往來所搖,則能貞吉而無悔者,未易也。其義《系傳》備矣。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感於害固害,感於利亦害也。「未感」者,心之本體,可以感而不妄感者也。往來無定,而憧憧然以不定之情,則沒於感而志不光大矣。兩設言之,以示得失繫於一念,所謂「人心惟危」也。 九五,咸其脢,無悔。 居外而易以感者,上六也。五與相比,不能不為之感。然剛中得位,如背肉之安而不妄動,則亦可以免於悔矣。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末」,謂上六。謂之末者,為感尤淺,脢可不為之動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 一口耳,而殊言之,謂之「輔頰舌」者,動則俱動,形其躁也。天下之物有理,而應之也以心。上最居外,易以受感,陰舍三而上,不繇中而馳騖於外,此道聽途說所以棄德也。不言凶咎者,得失無常,吉凶無據,《易》不為之謀。占者遇此,勿聽焉可耳。 《象》曰「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滕」,水流滕涌貌。一感而即言,賤可知矣。《兌》為口舌,又為悅。佞人之言,令人可悅,非智者必為之感動。《書》戒「無稽之言」,以此。 恆  巽下震上 恆。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咸》者,易動之情,感焉而即動也。《恆》者,難動之志,相持而不相就也。《否》《泰》《咸》《恆》《損》《益》《既濟》《未濟》,相綜之間,相反甚焉。《咸》之欲消《否》也迫,浮動於上,不待籌度於中而即感。《恆》之欲保《泰》也堅,一陰已起於下,一陽已動於四,而二、五猶堅處於中以抑之。初之陰,四之陽,各以陰降陽升之常理,植根深固而處於內,雖相應而無相應之情;其應也,皆以位之所固然而相應,非有情焉以相接,雷欲出而風欲入,雖會於一時,不相謀也。且陰入於陽之內而干其化,陽微動於中而襲陰之藏,自恃也固,則於物有所不恤。斯道也,非天地之不與聖人同憂,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恭己無為,聽物之自成而不求近功者,未足以與於斯焉。不動心之道,惟能知天下之言以通天下之志,則雖恆而亨也而可無咎,不然,則自恃堅者必忤於物,而憂疑生矣;惟持大正而不恤不足慮始之人情,義之與比而陰益乎物,罔違道以干譽而與物以大正,則雖恆而利有攸往,不然,則剛愎自用以遠於人情,而行焉皆窒矣。故必「亨」而後「無咎」,必「利貞」而後「利有攸往」。《咸》以易感而難乎貞,《恆》以難遷而難乎利,非謂消《否》之道不在感,保《泰》之道不須久也。視所以用之者何如耳。德合於天地,道至於聖人,則感而遂通,悠久無疆,皆至德矣。然而非希天之聖,終未易言也。《易》不言二卦之失,而但言其所以得,蓋物無可絕之情,而人不可以無恆,不容遽斥其所不足,以啟拒物喪耦、徇物失己之弊,故但示以釋回增美之道,與不可輕用之意。聖人之修辭所以盡誠,而為化工之筆也夫! 《彖》曰:恆,久也。 執所安居以為可久之道。 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恆。 上,時掌反。下,胡嫁反。 陽自初往四曰「上」,陰自四來初曰「下」。雷動風興,氣以時至,各行其化,而自然相與。陰入陽以求合,陽出乎上以動陰,此天地所固有之常理而非其變。若此者,固將以為可恆久之道也。 「恆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 要豈無道而可以恆哉?陰陽之相襲,以時而應,勢之恆也。安而不遷,順以動而用其正,道也。無道而持久不移,咎之所積,據為利而害隨之矣。 天地之道,恆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 天地之道所以恆久者,以其不已也。寒暑生殺,隨時合義,而各以其正,則「利有攸往」。非以是始,即以是終,終而不可更始。據位於退藏之地,恃為不易之主,而能利攸往邪?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恆,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得天」,合天運行之常度也。「變化而能久成」,因時而變,而不爽也。聖人之道,所存諸中者大正,則天下之風俗萬變而卒成其化,未嘗不以潛運於內者為可久之理,而要未有不循物之義以為大正者也。若以密藏執滯為恆,貞淫未審,而皆據之,是天地以疾風迅雷為常,非天地之情矣;萬物以發而不斂,枯而不榮為恆,非萬物之情矣。以其執而易毀者,知其貞而常存,君子之不諒而貞,知此而已矣。 《象》曰: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動而不可遏,風行而不可反,惟其立於內者定也。君子之行於世也,因時順應而不執,惟其所以自立者,持其志而不遷,故行一不義,殺一不辜得天下而不為,物豈能移之哉! 初六,浚恆,貞凶,無攸利。 「浚」,深入也。以《泰》之變言之,初以陰自外來,入於二陽之下,而欲持根深固以為恆,故曰「浚恆」。初與四,《恆》之主,而初尤其求恆之始志,僻尤甚焉。雖上承乎剛,有貞順之象,而凶德以之而成,行焉未有能利者也。 《象》曰:浚恆之凶,始求深也。 恆者,非一旦而可恆也。深者,非一旦而可深也。求之有序,則深造有漸,治道學術,未有不然者。陰陽之交方《泰》,而於立卦之始,怙其《巽》入之巧,即求入陽之下,以據為安,人情不宜,天理不順,自謂得深,以譏人之淺,而執以為恆。陋儒涉獵《詩》《書》,即欲試之行事,以立不易之法,而亂天下,異端以頓悟為宗,持為密印而牿人心,皆此爻之象。 九二,悔亡。 初以浚為恆,二與之比,聽其入而與之相保,悔道也。然居得其中,雖不當位,能守其素,不求恆而未變,是以「悔亡」。《泰》《否》《咸》《恆》《損》《益》《既濟》《未濟》,自然相應之卦,應所不論,故爻以相比取義。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能久」者中也,異於求深於始者也。 九三,不恆其德,或承之羞,貞吝。 卦惟三與上為當位,而其占「凶」「吝」者,《恆》者變而能常者也。三與上恃其位之正,見一時之可安而不久以其道,則不能恆必矣。初方入以求恆,三剛而求進,不憂其相迫,適以召初之恥辱耳。「或」者,倘至之辭。初與三非相應之爻,不期而受其辱,故曰「或」。自下來曰「承」。得位故「貞」,承羞故「吝」。 《象》曰「不恆其德」,無所容也。 在變,而變即其常。天時人事,皆已異志,不隨時以盡大常,而恃位為安,物不能容之矣。 九四,田無禽。 剛自下來而處於四,非所安而安焉,欲以動而有功,所謂守株待兔者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陽往交陰,進不得天位,退失其本基,以隱伏相機為可久之術,隗囂、公孫瓚之所以亡也。 六五,恆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 六五與四相比,聽九四之動,不與俱動,任陽之動而靜以相保,婦人之恆,婦人之貞也。四亦以其柔而易親,相與為保,遂見為可恆而退聽焉,失丈夫之義矣。吉在五,凶在四也。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 「一」謂九四,五得中而從乎四,無易志,故吉。「從婦」者,匿於其下以求安。四雖為《震》主,而失位浮寄,其剛不正,近比乎陰,故有「從婦」之象。凡從婦者,始未嘗不暴,而終屈也。 上六,振恆,凶。 「振」如「玉振之」之振,收也。上柔得位,陰陽方相入相動,己恃其居高得位,欲苟且柔和,以收拾為可久,凶之來,無以御之矣。 《象》曰:振恆在上,大無功也。 上之於初、四,遠矣。以柔道收已變之局,不足以立功,則害且及之矣。天道久而不已,惟終而有始也。據其恆以為恆,凶必乘之。《恆》卦六爻皆不吉,久不以道也。二、五差能自安,而非變化以久成;三、上則無而為有,虛而為盈者也。天地風雷之變而不失其常,豈人事之易及哉!德非聖人,怙中藏之密用以終身,凶其免乎! 遁  艮下乾上 遁。亨,小利貞。 尊者出而在外曰「遁」。《書》曰「遁於荒野」,猶《春秋》君奔稱「孫」也。立卦之體,下二爻為地位。地位者,陽之所以藏於深,而植根以起用者也。陰長而居二,陽退於虛矣。雖下卦之三陽猶在焉,而三為進爻,且進而與三陽連類以往,故曰「遁」。「遁亨」者,君子進則立功,退則明道,明哲保身,樂在疏水,於己無不亨;而息玄黃之戰,以勿激亂,且立風教於天下,而百世興焉,於天下亦亨矣。「小」,陰也。陰未失其居下之義,故「利」。陽遁而與相應,故「貞」。《遁》,陰長矣,而初、二無凶咎者,二得下之中也。位莫美於中。《臨》,陽已得乎下之中,故陰爻皆蒙之而吉。《遁》,未逾乎下之中,故陰爻無傷陽之慝。《觀》,猶得乎上之中,故爻多美辭。《大壯》未得乎上之中,故辭多危。以三畫之重為三才之位言之,則二出乎地上,為人用之大美;五居天位而近於人,為人承天而天佑人。以內外貞悔言之,初、四者退爻也。三、上者進爻也。進則過,退則不及,剛柔皆有過不及之失。二、五酌其宜以立為定位,而居之安,故位莫美於中也。陰利貞而無逼陽之過,陽之遁所以益亨。陽亨,則陰過亦泯,而不喪其利貞矣。 《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四陽合志,上無陰以為之掩沮,志得而道亦伸矣。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當位」謂九五,剛當位,則道無所屈。「應」,二應五也,陰無拒之之情,而有挽留之志,禮意未衰,從容以去,《遁》之美莫尚焉,故曰「好」,曰「嘉」。 「小利貞」,浸而長也。 長,上聲。 「浸」,漸也。陰雖長而以漸,得中而止,未失乎正,而於義亦合。 遁之時義大矣哉! 遁非其時,則巢、許之逃、堯、舜,嚴光、周黨之亢光武也;非其義,則君臣道廢,而徒以全軀保妻子為幸,孟子所謂小丈夫也。非精義乘時者,無繇以亨。 《象》曰:天下有山,遁,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遠、惡,皆去聲。 山自以為高,而欲逼近於天;天覆幬之,而終不可逾,惟絕遠之而不與相狎也。「不惡」者,不屑與之爭。「嚴」者,雖求合而必不受,惟超然遁於其外,小人自伏處於下,君子之遁以自潔也,非若漢末黨錮諸賢,處草野而與小人相觸者也。 初六,遁尾,厲,勿用有攸往。 「遁尾」,為遁之尾也。尾者,繫於後而可曳者也。初與四應,陽欲遁,而初以渺小之才,欲以柔道牽曳之,必蒙其嚴厲斥絕矣。「勿用有攸往」者,戒其聽陽之遁,而勿強往曳止之。 《象》曰:遁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柔而在下,本無逼陽之嫌,而位卑力弱,不能作留行之客,但安處而勿與其事,自不見絕於君子。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勝,平聲。說,吐活反。 「黃」,中色,「牛」,順物,陰道之正也。「革」,堅韌之物。「勝」,能也。六二柔得中而當位,其情順矣。比近乎陽,而與五應,見陽之遁,堅欲留之,故陽欲去而情不能忘。乃陽決遁而不可挽,不能吉,而其志可嘉,則遠於凶咎矣。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非其志之固,則虛拘君子,所謂「執我仇仇,亦不我力」者矣。六二順應於五,故其志可深信。 九三,系遁,有疾厲。畜臣妾,吉。 三與二陰合為《艮》體,《艮》有止道,二執之固,而三為其所系,進退不能自決,心戰而疾危矣。斯道也,惟以之畜臣妾則可耳。臣妾情順乎己,與之近而撫之而不失其剛,則既無不孫之憂,而能容以使無怨。「畜」者,止而養之,《艮》道也。 《象》曰:系遁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憊」,謂志衰而氣亦餒。進退者君子之大節,故曰「大事」。 九四,好遁,君子吉,小人否。 好,去聲。否,如字。 九四有初六之正應,故得全其交好以去,而不出惡聲。君子引身而退之,吉道也。小人恃不見惡於君子,而冒昧依附以有為,凶矣。初六之所以災也。 《象》曰:君子好遁,小人否也。 君子雖好而遁矣,豈小人之可徼以求福! 九五,嘉遁,貞吉。 二固志以執五,五得雍容成禮而退,遁之嘉者也。然其吉也,以其貞也,非以其嘉也。五豈邀二之執以為榮者哉! 《象》曰「嘉遁貞吉」,以正志也。 嘉則嫌於不正,而剛中得正,道固不屈,所以吉。 上九,肥遁,無不利。 上九去陰遠,而無應於下,則其遁也,超然自遂,心廣而體胖矣。夫往者所以來也,屈者所以伸也。或屈於暗而伸於明,太公辟紂而終以開周,或屈於一時而伸於萬世,孟子去齊而為百世師,無不利也。 象曰「肥遁無不利」,無所疑也。 四、五皆有應,則進退未免疑,而上獨否。 大壯  乾下震上 大壯。利貞。 「大」,謂陽也。「壯」者,極其盛之辭。陽道充實而向於動,志盈氣盛而未得天位,則為強壯有餘而未乘乎時之象,故僅言其壯,若有勉之惜之之辭焉。《乾》之四德,《大壯》所可有,不言元亨者,以未得天位,尚不足以統天,而達其雲行雨施之大用也。「利貞者性情也」,性情則已足矣。美利足於己,可以美利天下,而純陽無雜,則正而固也。陰尚據其上,疑於相應,而貞則必利,其利以貞也。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 嫌於言壯之太甚,故釋。 剛以動,故壯。 陽德剛健而動,為天地之大用。乾德已成,因時震起,以感二陰而動之;陰雖據尊位,莫能御也。直為壯,曲為老。積剛以擯陰,理直而壯,非但陽盛之謂也。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 純剛則儘自強之道,無陰私之累,而震陰以使知退。剛以養成,動以時興,皆正也。正則無不合義而利矣。 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 「正大」,正其大也。此言人能正其大者,則可以見天地之情,而不為陰陽之變所惑也。天地之化,陰有時而乘權,陽有時而退聽。而生者,天地之仁也;殺者,物之量窮而自槁也。大體者,天地之靈也;小體者,物慾之交也。君子者,受命而以佑小人者也;小人者,違命以干君子者也。人惟不先立乎其大者,以奮興而有為,則玩生殺之機,以食色為性,以一治一亂為數之自然,則陰乾陽,欲戕理,濁溷清,而天地之情晦蒙而不著。惟君子積剛以固其德,而不懈於動,正其生理以止殺,正其大體以治小體,正君子之位以遠小人,則二氣 縕不已,以陽動陰,生萬物而正其性者,深體其至大至剛不容已之仁,而灼見之矣。故《大壯》之壯,惟其利貞,而二陰據上,不足為之累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地以上皆天也,故有雷在天上之象。雷本陽氣之動,親乎天,非但震物。君子之壯,壯於己,非壯於人也。積自強之道以動而不餒者,惟體而已。孟子謂之集義。禮者,義之顯於事物者也。道義充而節文具,浩然之氣自塞乎兩間,如雷上於天,陰不能遏。若助長以凌人,其壯必槁,非《大壯》也。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 《大壯》,大自壯也。剛德已固,而以動則壯。初以四與己同道,遂感之而與俱動,壯以趾而已。妄動必折,故凶,惟其恃四之孚也。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 二、三皆與陰應,初獨與陽孚,宜其吉,而反凶者,德薄位卑,九四奮興以往蒞於陰,而不恃初以為援,則所孚者志不相通也。 九二,貞吉。 陽剛得中,為《乾》之主。大之正,正以此也。故直言其吉而辭簡。辭有險易,此易辭也。陽不當位,而不言悔亡無咎者,《乾》道渾成,凡位皆其位。故凡卦有《乾》體者,九二皆無悔咎之戒。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中則正也。所謂中者,對外而言。九二以庸德為健行,內修之盡,非施健於外,以凌物為壯也。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 「罔」與網通。「羝羊」,壯羊也。九三與上六相應。小人見君子之壯而欲用之,而九三因欲網羅之以為己應,雖不自失,亦危矣。羝羊本剛,以求牝故,急於前進,而九四以震動之才當其前,限之而困其角,乃反而不前,幸得保其貞耳。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因其有見用之情,遂欲網之,亦過矣。楊龜山之於蔡京,唐應德之於嚴嵩是已。 九四,貞吉悔亡,藩決不羸,壯於大輿之 。 九四為《震》動之主,前臨二陰,無所系應,陽實陰虛,以至實馳,騁乎至虛,無所阻蔽,為「藩決不羸」之象。「 」,車箱也。三陽在下,積實已盈,故壯莫盛焉。《震》之壯,《乾》壯之也,大正而吉,雖不當位,固無悔也。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陰尚據天位,貴於往以治之。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 此立乎卦外以說卦之全象也。四陽類進,至此忽變而陰,「喪羊」之象。「易」,《本義》雲「或作疆場之場」是也,兩相交界之地也。《春秋傳》云:「疆場之事,一彼一此。」「無悔」者,言既壯以其貞,則雖未得天位而陰據之,亦可無悔也。不以六五之得失為占者,為陽慰,不為陰危,君子辭也。屢言羊者,朱子謂《大壯》卦體似《兌》,亦一義例,筮者偶用為占亦可。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此位非陰所宜居,故為羊嘆其喪。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無攸利,艱則吉。 陽長,陰將退矣。上六恃六五之得尊位,而己思藉之以安,有不欲去之象,而下望九三之應己。乃三既為觸藩之羊矣,上繫戀觀望而不能退,陽已壯,而四方尚往,固不能遂其固位之志,無攸利矣。惟其柔而不爭,知艱難以決於退,則可吉。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不詳」,謂不審時度德。「咎不長」者,退而不犯難也。 晉  坤下離上 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 「晉」,延而進之也。《需》與《晉》同道而德異。《需》三陽欲進,為陰所閡,而九五居尊以待其來,陰不能蔽之。《晉》三陰欲進,為陽所限,而六五居尊以延之上,陽不能止之。剛之相《需》,以道相俟也。柔之相《晉》,以恩相接也。「康」,安撫之也。三陰分土而為主於下,有諸侯之象焉。六五柔以撫之,使安其位,其所「用錫」者,馬之「蕃庶」,馬以行地而《坤》主利也。「晝日三接」者,既錫之,又屈體以下延之。「晝日」,《離》明之象。「三接」者,天揖同姓,時揖異姓,土揖庶姓,遍晉三陰也。《易》之為教,扶陽抑陰,而於《觀》、於《晉》、於《鼎》,無惡陰之辭,於《晉》尤若與之者,陰陽剛柔皆天地之大用,有時而柔道貴焉,則亦不廢其用。然《彖》辭類有四德,而《觀》《晉》無之,則陰之不足於德,亦可見矣。不言吉者,王者之待諸侯,恩威並用而天下寧。有大明之君,有至順之臣,則可厚錫車馬,隆禮延接以懷柔之。不然,則錫以富而尾大不掉,謙以接而且有下堂見諸侯之漸,固不如《遁》與《豫》之「利建」也。 《彖》曰:晉,進也。明出地上,順而麗乎大明,柔進而上行,是以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也。 「明出地上」,天子臨諸侯之象。「順而麗乎大明」,諸侯承事天子之象。「柔進而上行」,陰離四而進乎五,為柔之主,以延三陰。《本義》謂自《觀》變者,亦通。 《象》曰: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明德」者,無私無欲,可大白於天下之德也。日出地而物皆照,非欲人之見之,明盛則自不可掩耳。君子之明德,曉然使天下共喻而無所隱,取象於此。「自明」對「蒞眾」而言。卦與《明夷》相綜,自待重以周,待人輕以恕,明晦異用之道如此。 初六,晉如摧如,貞吉罔孚,裕無咎。 初居下而不能即進,有「摧如」之象。然柔進以安下位,其進不迫,是以「貞吉」。陰自應陰,陽自應陽,道同相信之謂孚。初與四應,以柔遇剛,「罔孚」也。四罔與孚,將止其進,而初無急於求進之心,處之裕如,則雖見摧而無咎。 《象》曰「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行,去聲。 「獨行」,幽獨之行,見摧而不失其柔靜之操,故「正」。「未受命」者,進陰者五也。居尊制命,而應在二,初未受其登進之命,故當隱居自適以待時,所謂「碩人之寬」也。 六二,晉如愁如,貞吉。受茲介福,於其王母。 愁字,古無音鋤侯反者,《禮鄉飲酒義》「秋之為言愁也」,音揫,此當同之。 「愁」,固也。「介」,大也。「王母」,謂六五。陰居尊位,乃王母之象。六二正應六五,堅固其柔順之節以承上,故能受錫馬三接之大福。 《象》曰「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居中以守侯度,當位而得順正。 六三,眾允,悔亡。 「眾」謂初、二二陰。三當進爻,連類以進,眾所信從,首受六五之延接,故雖以柔居剛,上礙於九四,而協心效順,故「悔亡」。 《象》曰:眾允之 句 ,志上行也。 眾志皆欲進而受五之三接,故六三進而眾從之。 九四,晉如鼫鼠,貞厲。 「鼫」與碩通,大鼠也。鼠之行,且前且郤,所謂首鼠兩端也。三陰志在上行,五方延而晉之,四以陽處退位,橫亘其間,使三陰之行疑忌前卻,不得速進,如鼫鼠然,雖以陽止陰,為得其貞,而亦危矣。 《象》曰「鼫鼠貞厲」,位不當也。 居非其位,徒以增人之疑,故危。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 以陰居尊,一於柔以待下,宜有悔也。然麗於二陽之間,而以虛明照下,下皆順之,率此以往,延三陰而進之,雖有九四之沮,使欲進者首鼠兩端,其失其得為未可知,而一意懷柔,勞來不倦,則安其位而吉,宜於物而無不利矣。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懷柔得其道,物自順之。 上九,晉其角,維用伐邑,厲吉無咎,貞吝。 「角」者,在上而觸物者也。「晉其角」,物方進而此為角,觸而御之,不使其進之已過焉。《晉》以柔進柔,柔過則上下無章而失制。上九以剛居上,節柔之過,三陰方順,無可用威,惟取私邑之不率者伐之,以建威銷萌。能如是,則吉而無咎。若守其柔道之常為正,則法令不行而吝矣。《離》以麗乎剛而得明,故可厲而吉,而上為柔爻,又下奉六五之陰為主,故有「貞吝」之戒。 《象》曰「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柔道方行,陽施未能光大,故僅可伐邑以示威。 明夷  離下坤上 明夷。利艱貞。 「夷」,傷也。《離》為大明,豈有能傷之者哉?惟時處乎地下,為積陰幽暗之所掩,光暉不得及物,則其志傷矣。君子之所謂傷者,非傷其身之謂,德不施於物,則視民之傷如己之傷也。文王當紂之時,蓋如此。「利艱貞」者,二以柔居中得位,而養其明,以上事暗主,所合之義,在艱難而不失其貞,蓋文王之志也。文王於《明夷》而言「貞」,「周公」於《明夷》而言「拯」、言「狩」,各以其時,可以見《易》之為道,變動不居,然而文王之德至矣。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內文明而外柔順,以蒙大難,文王以之。 難,乃旦反。 「明」謂日也,非地之能加於日上,日未升而入於地中也。日固出於地以照天下,而時方在夜,則入地中,安以受其傷。「內」,謂自修其德也。「外」,出而事上也。或以為中藏智而外示柔,則王莽之奸,豈文王之德哉!《明夷》本以明而受傷,象大明為地所掩,而夫子即象以推德,則《坤》不為幽暗而為「柔順」,若與卦義不相通。然兩間之啟閉有其象,則天下有其時,而君子即可體之以為德。夷者,時之變也,而君子之常也。故死生禍福皆天之道,即皆聖人之德,非窮神達化者,其孰能知之! 「利艱貞」,晦其明也。內艱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晦其明」,安於下而受晦也。「內難」,居於晦而不得出,以受暗主之辱也。「正其志」,不失其柔順中正之德也。夫子兩取文王、箕子之德,以言能體《明夷》之道者,惟文王、箕子足以當之,與周公備言殷、周興喪之事異,蓋亦有「武未盡善」之意與?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有夜之晦以息,乃有旦之明以作。君子自昭之德,無物不徹,無時或息,而其「蒞眾」,則有所不察察於幽暖,而小人之情偽自無不昭徹於君子之心。「用晦」者,所以明也。《坤》為眾,蓋統貴賤賢不肖之雜處而言也。 初九,明夷于飛,垂其翼,君子於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周公於《明夷》之後,極其變而著之於爻,以為明之有晦,晦之復明,乃理數之自然,以見文王艱貞之德,必終之以燮伐之事,而周之革商為順天之舉。爻動而變,變而情生事起。故《爻》與《彖》,或道同而事不嫌於異焉。初九,則太公之象也。二陽為明所麗,周公自當九三,太公當初九,以夾輔清明之運也。初去三陰也遠,疏遠在外,故宜避地遠去。「飛」,去之速也。「垂其翼」,困窮之象。「君子於行」,言其懷君子之道,往之海濱也。「三日不食」,窮已至矣。「有攸往」,往而麗乎六二,以昭明德,歸周之象也。「主人有言」者,殷之餘民,固譏其異志,所勿恤也。陽剛之才,既可以大有為,而分位不親,去暗即明,出困而興,義士雖曰「薄德」,而志得道行矣。 《象》曰「君子於行」,義不食也。 非其親昵之臣,避無道而去,不食其祿,義也。夫子但釋此為義者,蓋亦不取其「攸往」而「有言」,惟伯夷能終其「于飛」之義耳。 六二,明夷,夷於左股,用拯馬壯,吉。 此象文王之事也。傷於左股,不能大行也。言左股者,於足尚右,傷其左,尚未大傷,象羑里之得釋。馬行地,《坤》象也。「馬壯」,陰盛,象紂惡盈也。「拯」馬之「壯」,救殷民以冀全殷祀,所謂「雖則如毀,父母孔邇」也。終以受命於天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柔則順,中正則道明於天下而可為則,有其德,故能救民之傷而吉。 九三,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此象周公相武王伐紂之事。「南狩」以明治暗。「得其大首」象誅紂。「疾」,速也。「不可疾」者,養晦待時,必天命既固、人心既順之後,則事雖非常而固正。九三與上六相應,以明之盛,進而克柔暗之將消,其時矣。言貞而不言吉,期於合道之正,非謀利計功也。 《象》曰:南狩之志,乃太得也。 「乃」雲者,時至而功乃就也。 六四,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 此象商容、膠鬲之事。左腹者,肝居左而主謀,預聞其惎周之謀也。「明夷之心」,乃殷民被傷而望周之心。「於出」猶言爰出,出門庭,輸於周而勸其伐也。六四與《坤》為體,蓋居於暗邦者,四為退爻,下就內卦之明,故有此象。不言吉利者,非人臣之常道,不輕獎其功。 《象》曰「入於左腹」,獲心意也。 苟暗極矣,則肘腋之臣,且窺短長以外交矣。可不懼哉!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上為暗主,而五近之,相比於同昏之廷,不顯其明以自晦,故為箕子之象。然必如箕子之貞而後合於義。不然,則其去飛廉、惡來也無幾矣。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箕子以宗臣而抑,非如微子之處嫌疑,既無去國之道,欲繼比干以死,而君側無親臣,故佯狂為奴,而晦已甚。然於艱難備極之日,彝倫攸敘之道未嘗一日忘之,則跡自晦而道自明,是以利貞。然則箕子懷道以待武王之訪乎?非也。箕子無待武王之心,而訪不訪,存乎人者不可期也。君子雖際大難,可辱可死,而學道自其本務,一日未死,則不可息於一日,為己非為人也。懷道以待訪,則訪不可必,而道息矣。志節之與學問,合於一而事分為二,遇難而恣情曠廢,無明道之心,志節雖立,獨行之士耳,非君子之所謂貞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於天,後入於地。 此則紂之象也。「不明晦」者,君昏而天下皆為之暗也。「初登於天」,謂先王之克配上帝。「後入於地」,殷後王之喪師也。五,君位而上為《明夷》之主者,天位已去,寄居天位之上,將消亡之象。 《象》曰「初登於天」,照四國也。「後入於地」,失則也。 「四國」,四方之國。「照」,明德被之也。昏暗喪亡,僅雲「失則」者,道二,仁與不仁而已矣。失堯、舜之則,則為桀、紂也。《爻》辭專象商、周興喪之事,蓋周公因文王艱貞之德而推言之,以見周之革商,乃陰陽理數之自然,而非武王之弋命,且以垂戒後世,為意深切,玩其辭以謹其動,而天命人事昭然矣。 《易》興神物以前民用,而若此之類,專指興亡得失之大故,若不切於民用者,以義類求之,則身之榮辱,家之成毀,初無異理,筮者皆可推理以利用。而先王卜筮之設,原以國有大事,乃決於神,君子以占世道之污隆,進退之大節,故一可以商、周興亡為鑑。初非若《火珠林》之類,為市井屠販之人謀錙銖之利、挾策干進之夫求詭遇之名也。 家人  離下巽上 家人。利女貞。 《家人》《睽》《蹇》《解》四卦,互相錯綜,而卦之名義見矣。中四爻者,卦之定體也。初、上者,卦之所始終,御體以行,而成乎象以起用者也。《家人》中四爻皆得其位,而初、上以剛閒之,陽之為德充足而無間,御其浮游而閒之之象也,故化行於近,而可及於遠。《蹇》中四爻亦得其位,而初、上以柔載之,柔者不健於行,而滯於其方,足弱之象也,故外見陰而止不往。《睽》中四爻皆失其位,既失位而乖矣,初、上又以陽束之於外而數動,故愈束之合而愈離,貌相應而情相猜。《解》中四爻亦失其位,乃初、上以柔調和之,無所閒束,則靜以居動,故危疑不安之意漸以解散,而陰陽之搏擊以平。《家人》閒各正之人情以聚。《睽》束不正之意志則離。《蹇》可行而養以柔,泉之育于山也。《解》非所安而柔以緩之,雷之已出而釋以雨也。觀其畫,體其象,審其錯綜之異,而四卦之德與其爻之險易可見矣。 《家人》者,一家之人聚順之象也。各正其位以盡其道,而以剛嚴統之,無不利矣。陰陽各得,而獨言「利女貞」,歸美二、四者,聖人曙於人情世變,而知齊家之道,惟女貞之為切也。陽之德本和而健於行,初無不貞之憂,所以不貞者,陰雜其間,干陽之位,而反御陽以行,是以陽因失其固有之貞而隨之以邪。豈特二女之嬪虞,太姒之興周,妹喜、妲己、褒姒之亡三代,為興喪之原哉!即士庶之家,父子兄弟天性之合,自孩提稍長而已知愛敬,其乖戾悖逆,因乎氣質之凶頑者,百不得一也。婦人一入而亂之,始之以媚惑,終之以悍鷙,受其惑而制於其悍,則迷喪其天良,成乎凶悖,而若不能自已。人倫 ,天理滅,下淪胥於禽獸,而不知其造端於女禍。聖人於此懼之甚,戒之甚,而曰「利女貞」,言「女貞」之不易得也。女德未易貞,而繇不貞以使之貞,惟如《家人》之嚴君以閒之,絕其媚而早止其悍,使雖為哲婦艷妻,而有所制而不得逞,則言物行恆之君子,正己而崇威,其道尚矣,然則「利女貞」者,初、上之功大矣哉!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內,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義也。 此就中四爻而言之也。先言女者,二陰之卦,以陰為主,亦《彖》辭「利女貞」之意。「正位」,剛柔各循其道,內外各安其職也。女與梱外之事以妄動,固家之索,男子而問及酒漿、瓜果、絲枲、雞豚之事,以廢人道之大,家亦自此衰矣。天包地外,以運化理,地在天中,以待天施,內外正位,天地之大義固然,人不得而違,故惟貞乃利。 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 此言初、上二爻也。「嚴」者,剛之德。「君」者,為之綱而治之也。上為父,初為母,天尊地卑、父尊母親之道也。母道慈,而亦云嚴者,父之嚴,言物行恆,以示德威而已,故上九但言「反身」而威自孚。家人之道始於纖細,而放乎淫辟惰窳,起居飲食,衣裳容止之節,皆貞妄之原,父道不瀆,閒而正之者母也。故凡子婦之不類,兄弟之不若,皆母不嚴而縱之,於父所不及知之地,習氣已溺,父雖欲施教而反相夷。故閒家亡悔之道,責之於初九,母尤不可不嚴也。 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父父」,不言母者,統母於父也。初、上之剛嚴,「父父」也。中四爻之得位,「子子」也。三、四相追隨,兄弟也。兄以慈愛為友,故柔。弟以莊敬為恭,故剛。「夫夫」,五正位於外也。「婦婦」,二正位於內也。原本其功,父道之嚴為本,故《家人》之德,成於初、上。「天下定」者,風化自近而及遠也。 《象》曰: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 行,去聲。 「風自火出」,和煦而不務遠及。「有物」者,切於事理。「有恆」者,修其常度。君子取法於風火,言行平易近情,無速於致遠之心,而自足以致遠,家修之道然也。 初九,閒有家,悔亡。 「閒」者,御其邪而護之使正也。家人本無不正,尤必從而閒之。謹之於微,母教也。雖若過於剛嚴,而後悔必亡。 《象》曰「閒有家」,志未變也。 中四爻本各得其正,未有變也。及其未變而防之,養蒙於早,以定其志,母教之功大矣哉! 六二,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無攸遂」者,不遂其志欲。婦人之志不可遂,甚於欲也。「饋」者,《祭禮》主婦親饋敦黍。「在中」者,自房中入室設之;敬慎從夫以奉祀事,修婦職也。六二柔順得中而當位,得婦道之正而吉。 《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順」,故無攸遂。「巽」者,入也,而有撰具之意。在中饋以求歆於寢廟,其宜家必矣。 九三,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 嗃嗃」「嘻嘻」皆火聲。《詩》:「多將嗃嗃」。《春秋傳》:「 出出。」「嗃嗃」,火之烈;「嘻嘻」,火余焰之聲也。九三以剛居剛而不中,故為嚴厲太過之象。未能和洽,故悔,然終正家而吉。乃三為《離》火之餘,其炎且殫。嚴太甚者威且窮,則悔其嚴而不終其厲,是以有「終吝」之戒。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也。 雖「嗃嗃」而固未失正家之道。悔而弛其嚴,則失節矣。 六四,富家,大吉。 陰主利,六四以陰爻居陰位,故「富」。富非大吉之道,惟柔順靜退而不驕,可以長保其富而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居柔退之位,不貪進而溢於非分。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假古伯反。 「假」,至也,猶《詩》「至於兄弟」之至,德足以及之也。九五剛中得位,與二正應,以德相感,格正其家,而家正矣;則化未及遠,不足為憂,而風教所被,邦國天下自化。言「王」者,惟聖王之德足以當之。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剛正嫌於失歡,乃德自足以相感,而有六二之配,樂而不淫,則家自宜。 上九,有孚威如,終吉。 「有孚」,謂與初九之剛德合也。初九以剛嚴閒之於內,上九復剛正以蒞其上,威不瀆而家自正。「終吉」者,非謂初不吉而後乃吉,言永保其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父道尊而不瀆,身正而威自立,《家人》男女各正其位,又有初九之閒,則所謂威者,不在撻責,「反身」盡道而教自行矣。 睽  兌下離上 睽。小事吉。 「睽」,乖異也。中四爻皆失其位,初、上以剛強束合之,而固不親,故成乎《睽》。此卦與《噬嗑》相似,而九二以剛居中,尤為難合,故雖應而應不以理,下交而上疑,是以其爻多險異之辭焉。夫人居不安之位,而欲相與交,其志之不固,所必然也。柔靜以俟其定則自釋,剛動以制其爭則愈離,此《睽》與《解》之所繇異,道在初、上也。《睽》之于吉,難矣。「小事」者,陰事也,《周禮》所謂「陰禮」,宮中婦人之治也。前朝後市,後市為陰。近利之事,亦陰事也。宮中合諸國之媵、群姓之女,本不相親,市雜五方失居之民,亦不相信;而剛以束之,合其不合者,則吉。柔道方行,應剛而得制,故能吉焉,外此者無吉矣。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 《睽》《蹇》《解》三卦,《彖傳》釋卦皆以化跡之象言之,不詳其六爻之畫,爻辭抑又不取於此。此夫子引伸觀物,而見陰陽之有其變者,必征於兩間物化人情已然之跡,補文王、周公之所未言,而理固一致也。「動」亦以初、上二爻之陽言。二女之志不同者,二陰以居皆非位,不循其分,則志趣乖異,《兌》陰競進,而《離》安於所麗以自尊也。 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 「說」非君子之道,而「麗乎明」,則亦察於事情矣。「柔進上行」者,與《家人》皆二陰用事之卦,而陰自二上三,自四上五,雖不當位,而漸以升,且五陰居中而志以得,故可吉。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推言《睽》之為道,若乖而不適於用而善用之,則天地之化,人物之情理,皆可因異而得同。因其時,善其用,亦大矣哉!固非特小事之吉;而初、上之合異為同者,未為不允,故爻辭多得「無咎」,本非有咎也。「天地睽」,清濁異也。「男女睽」,剛柔異也。「萬物睽」,情形異也。「事同」謂變化生成之事。「事類」謂相聚以成一類之用,如水土合而成坯、筋漆合而成弓之類。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火炎上,澤流下,火不熯澤,澤不息火,不相害也,而各成其用。君子之與人也,同為君子,則以異相切磋,而不雷同以相襲,故異而不傷其和;若非其類,而與之立異以明高,則水火交爭,孤立無與而危矣。善用《睽》者,用之所同,不黨也;不用之於所異,則不爭也。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喪,息浪反。 《睽》之所以為乖異者,陰亢乘剛,居尊位,處進爻,而終不自安,陽抑而承陰,志在求陽以自輔,而不順乎陰,故貌雖相應,而情固離。初之與四不相應,疑有悔,而有「喪馬」不能行之象。然此卦惟此爻為當位,上不為柔所乘,而四以同德相感,閒勒在手,不憂物之難制,故勿逐自得而悔亡。且初豈徒恃四之同志而得所御哉?凡中四不正之爻,雖皆惡人,而剛果自任,出而見之以遏其亂,矯志裁物而自處無過,固可以閒人之邪。如狄仁傑孤立於淫穢之廷,其用大矣。《睽》以初九為功,《解》以上六為得,以剛御乖違者,當堅立而制之於早,以柔解紛亂者,當待時而救之於終。《睽》初、《解》上,又皆得位,故《睽》初賢於上,《解》上貴於初。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辟,必益反。 「辟」,除也。中四爻,咎之徒也。見之為辟除之。 九二,遇主於巷,無咎。 「巷」,宮中甬道。六五以柔居尊,下臨九二之剛中,心有嫌焉,不能自安於斧扆之間,以接二。二雖剛,而得中不亢,就巷以見而遇之,與之相應,此如晉文召王見之於溫,《春秋》原情而許之,故無咎。 《象》曰「遇主於巷」,未失道也。 當危疑之際,不失臣節。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睽》之用爻,皆失其位,而三以柔居剛,志在躁進,其乖異尤甚。方急於行;下二陽,其所乘之輿也,不與之同心,則見輿之被曳,而欲急鞭其牛,乃柔不堪任,而牛又掣矣。上九見其乖躁,張弧而欲射之,三乃順而與應,於是施以髡劓之薄刑,懲其不恪,而三乃知懲,則是能改過以服善,故「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位皆不當,而獨於三言之者,陽之不當位,惟陰亢而乘其上,故被抑而屈於陰之下,以失其所。卦以陰為主,其責在陰。《家人》所以獨言「女貞」,得失不系乎陽也。五亦不當位,而免責者,居中也。「遇剛」者,上九以剛臨之,三不敢不順應。《家人》以下四卦,得失皆成乎初、上,亦可見矣。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四以失位之陽,三與五乘權得中,或迫進相干,或據尊相乘,睽而孤矣。「元夫」,剛之長也。四與初相應而道合,恃之以自輔而交孚,處勢雖危,能與剛正者合志,故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四有不平於五之志,得初陽而志行矣。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厥」者,在彼之辭。「厥宗」,彼所依以為主者,謂二以初為依也。「膚」,易噬者。卦與《噬嗑》相類,故言「噬膚」,亦有嚙合之象焉。六五柔居尊而非其位,遇九二之剛,疑其傷己,而不欲下往以交,故二有不能廷見而在巷之象。乃二所依以輔其剛者,初也,則固以剛束異以為同者也。既與二志合而相入,必噬二與五使相應以不終乖,則五往而應二,抑何患焉!故無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非所期而得合,慶自外來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說,吐活反。 六五方以陰居尊,而上九以失位之陽寄處其上,孤矣。乃上九之志欲治《睽》,與初同道者也,故任剛而欲懲其乖異以使安,而所正應者,失位陰濁躁突之三,若豕之溷於泥塗,遍而視在下之爻,陰陽錯亂,盈車皆鬼也。於是憤其不戢,張弧而欲射之。三乃畏服,不敢為寇而求婚,因說弧以與之相應。三無異志,則陽可不爭,而陰志亦斂,若晴霾不定之宇,而得雨以解,可以吉矣。言「遇雨則吉」者,遇不遇,未可定之辭。治雜亂之道,終不如解之上六,以柔待其自散而射之,為無不利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雨則陰之氣泄,而陽亦舒矣。 蹇  艮下坎上 蹇。利西南,不利東北。利見大人,貞吉。 不速於行之謂「蹇」,為卦中四爻皆得其位,道可以行矣,而初、上皆柔,有始終畏慎,不欲遽行之象,故為《蹇》。柔居下而為《艮》止,不然,則《既濟》之涉也。柔在上而知天下之險,不然,則《漸》之進也。《家人》既正,而猶閒之以剛,行於近者,昵而弛則懈。《蹇》得正,而猶需之以柔,將有為於天下以消其險,健而迫則危。故彼為閒家之象,而此為蹇於行之道,各有所宜,存乎學《易》者善用之爾。 蹇者非不行也,行而後見其蹇焉;擇利而蹈,在平而若陂,惟恐其顛越也。「西南」,高山危灘之鄉,行者必畏慎;若蹇以此道行之,則利「東北」,青、兗衍博之地,可以快行,將忘其蹇,故不利。「大人」謂九五,陽剛得中,以居天位,而有柔以相輔,以敬慎柔和之道,使各正者不忘險阻之戒,見之則沐其德教而利,故為天下所利見也。「貞吉」又統一卦而言,當位得正,雖無急見之功,自有譽問而充碩,蔑不吉也。 《彖》曰:蹇,難也。 難如字,舊讀乃旦反者非是。 「難」與《論語》「先難後獲」之「難」同。不恃其道之正,行而且止,其難,其慎也。 險在前也。見險而能止,知矣哉! 知,去聲。 此贊卦德之美也。以《艮》《坎》二象釋卦名義,補《彖》之未及,而意亦相通。「險在前」者,以上之柔,故陽遂陷於陰中,欲暢遂坦行而不得也。險者天下之必有,以剛果之氣臨之,則雖有險而不見其險,以柔慎之心處之,則集木臨淵,常存乎心目之間,於是始終於柔,止而不迫,則天下之情理無不得,大知之所以善用其正也。抑為當位而貞,則本無乖異危疑紛亂之境,須急於拯救,故可以見險而遂止。為漢文帝之撫南粵,而不為唐太宗之徵高麗;為竇融之束身歸漢,而不為馬援之據鞍上馬,斯以為知。若時在陰陽交戰傾危之際,畏難而不敢進,則為宋高宗之稱臣於女真,與持祿全身保妻子之張禹、胡廣;又其下者,閉戶藏頭,禍將自至,下愚不肖之尤者,何稱知哉! 「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東北」,其道窮也。 「往得中」者,未嘗不行,而自中其節,不失其剛中之正。「其道窮」者,恃正而忘險,道必有所窮矣。 「利見大人」,往有功也。當位「貞吉」,以正邦也。 「柔嘉惟則」,大人之所以為天下利見,而見之者可與圖功矣。位皆當可,施之邦國而咸正。邦國之治,惟正己而徐待民之自化,與齊家之尚剛嚴,其正同,而道不可同也。 蹇之時用大矣哉! 當其欲行未行之際,以熟審天下之機宜,斟酌百年之治忽,君子之大用,正於此而定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山上之水,幽細渟凝,旋以潤山,而不急於流行。君子之修德,取法於此。為之難,言之訒,闕疑而慎言其餘,闕殆而慎行其餘,欿然若不足,意誠而身自潤矣。 初六,往蹇來譽。 出而行於天下曰「往」,退而自正曰「來」。初、上之柔不欲行,《蹇》之所以為道也。三、四、初、上之出,蹇之而始出者也,故皆曰「往蹇」。舊說以為往則入於險中者,未是。如上六已出乎險,何亦云「往蹇」乎?「往蹇來譽」者,能蹇於往,則來自得譽也。初六柔靜而退居下,無行之意,以靜俟其正,則中四爻之美皆歸之,不期譽而譽自至矣。 《象》曰「往蹇來譽」,宜待也。 人之亟於行者,欲以邀譽,而不知靜以居正,不邀譽而譽自可待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蹇蹇」,蹇而又蹇,慎之至也。六二遇九五剛健中正之君,可以大有為,而猶有謙讓不遑之德;若恃當位得中,而急於自試,則愛君之誠皆虛矣。柔靜以與初六合德,靖共詳密,其難其慎,思補過而無邀功求名之志,斯以為《蹇》道之純也。 《象》曰「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時已正而欲速於行,則成乎過。李沆以不用梅詢、曾致堯為報國,蓋得此意。 九三,往蹇來反。 九三以剛居剛,而為進爻,非無志於往者,乃與上六相應,上以柔道撫之,則反而與二陰相合,以成乎《艮》止。故其往也,亦能蹇也。 《象》曰「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初、二二陰,志在柔靜,三剛而能止,故喜其反,而相與慎持。 六四,往蹇來連。 六四柔當位,而以靜退為德,能蹇於往,則安於其位,與二陽相協而不自失也。 《象》曰「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自二以上皆當位,而獨贊四之當位,四以柔居柔,安於蹇之至者也。「實」,謂養育其德,令篤實也。 九五,大蹇朋來。 「大」,謂陽也。九五以剛健之德,居中正之位,陽道之盛者也。德與位皆可以大有為矣,而居二陰之中,蹇而不速於行,審之愈固,居之愈謙,智、名、勇、功,皆所不尚,以深體天下之險阻,而凜匹夫勝予之懼,是賢人君子所樂就以相益者也。蓋人君位居人上,已為下之所憚,而況才美道正,則天下之欲效忠也愈難。恃強知多聞,以敏速剛斷自用,則讒諂面諛之人至,而善者退。君無為而善與人同,相無技而實能容,惟「大蹇」而後「朋來」,朋來而道愈盛矣。 《象》曰「大蹇朋來」,以中節也。 居中得位,而資於初、上以節其剛,故大而能蹇,以致「朋來」之盛。 上六,往蹇來碩,吉,利見大人。 上六當陰陽各正之餘,尤以柔道慎其終,斟酌飽滿,以釋回增美,其道充實而博大,無不吉。以是而見九五之大人,凡以經綸天下者,皆取諸懷而行之裕,無不利也。 《象》曰「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志在內」者,中四爻各得其正,而相與彌縫其美也。「從貴」,謂上六之德已純乎吉,而資九五之尊以行之,往無不蹇,則行無不利,推之天下國家,施之後世而皆正,故曰:「蹇之用大矣哉!」 解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無所往,其來復吉。有攸往夙吉。 「解」者,解散其紛亂也。中四爻陰陽各失其位,而交相間以雜處,於是而成乎疑悖。解之之道,使陰陽各從其類以相孚,而君子小人各適其所欲,則雖雜處而不爭。如雷動而興,陽雖在下而升,陰雖上凝而降,則陰陽交戰之患息矣。以剛治之,則愈睽。《睽》雖治,而陰有「喪馬」之憂,陽有「張弧」之戰。《解》以柔撫之,加意拊循,矜其不正之過,而小人樂得其欲,君子樂得其道,則陽不忿而陰不疑,待其自相解散,而治之也有餘。故上六可以「射隼」,而夫子曰「待時而動」也。 「利西南」者,西南山川砢磊不平之地,以《解》道行之,則利也。不言不利東北者,《蹇》有平坦之道,故以為防,而《解》無之也。「無所往」,以柔道安之,則止而不爭,而自求其類以相孚,初之所以無咎而吉也。「有攸往」,則解之四已豫,待其自散而因治之,上之所以「射隼」,獲之而吉也,賢於《睽》之迫於治而望「遇雨之吉」遠矣。 夫上下陰陽各失其道,固宜剛以治之,以清流品而定名分。《解》以柔道靜聽其自釋,近於茸 而莫能理。然而《解》之往來皆吉者,陰陽雖失,而猶相為應,則上下猶和,而君子小人不相爭競,故闞止、陳恆皆小人,而爭於國,則齊亂不已;洛、蜀之黨皆君子,而爭於廷,則宋亂乃生。斂驕氣以從容,俟其以類相從,而後徐施其治,賢於迫束以激乖離者,不亦遠乎!以六三之不與上應,而孤立必罹於災,上亦以柔道制之,而隼為我獲,況其他乎!此《解》之所以利而夙吉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 此以《震》《坎》之象言之,然惟初之柔,故知其險而不敢以易心臨之;惟上之柔,則動而無所窒以相競,故能免乎險;則與卦畫之義亦相通也。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 以《解》之道而行乎人情險陂之中,眾自悅而從之。 「其來復吉」,乃得中也。 以柔待之而不激,故二、五各安其位。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上之欲治其紛亂也夙矣,而柔以俟時,則收功易。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解之時大矣哉! 陰亢而乘剛,故難結而不解。其在天地之化,則陰凝於上,而陽伏不興,結為寒凍曀霾,而草木不足以生。乃柔和之氣動於上下,雷乃以升,雨乃以降,晦蒙之氣消,陰陽各從其類,則百果草木之函錮者皆啟,《解》之功大矣,惟其時也。不言義用者,《解》以無用為用,而不執乎義也,待其時而自解焉。惟聖人為能因時。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赦」,縱釋之。「宥」,寬之,薄其刑。「過」,誤犯。「罪」,故犯也。雷雨之作,以釋蘊結凝滯之氣而蘇物。然疾雷間作而不恆;君子非常之恩,間一用而已。五陰乘陽而居中,未至於邪,有過之象;三陰乘剛而陷陽,則其罪也。 初六,無咎。 《解》之為道,以近相解。如解結者,先於其緒;先其近而後其遠,先其易而後其難,則以漸而解矣。故初以解二,上以解五。初應四,而解之者必待朋至之孚;上與三同道,而解之者必有乘高之射。初六柔以承剛,靜以待動,則二可安於中而不疑,雖未有功,自無咎矣。占此者,自省無過,順以受物,則吉。道在無咎,故其辭簡。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際」,交也,遇也。以柔遇非正之剛,自靜處以寡過,義當然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 狐之為獸,邪而善疑。自三以上三爻,皆失位而不安,其象也。九二剛中自任,因險立功,有田而獲之之象。得狐則且委其矢,乃初以柔解之,故不急於殺,而矢不失。「黃」,中色也。有獲狐之才,而能聽解以不自喪,則不失其貞而吉。《睽》《解》中四爻之失位,陰之僭以成乎陽之不平,故於陽無過責之辭。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獲之而又不窮其殺,居中之道得矣。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 《睽》《解》失位之爻,惟三為尤妄。上承九四之剛,本屈居卑賤,而下乘九二之剛,躁進憑陵,是擔負之役人而乘軒矣。兵自外至曰「寇」。居非所得,寇必奪之。道宜凶,而僅曰「貞吝」者,有上六「高墉」之射解其悖,故可悔過以保,然而已吝矣。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承上六之解,將不咎人而自咎,猶得為貞。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拇」,足大指,謂初也。四與初為正應;四剛失其位,有逼五之嫌,初以柔解之,而卑柔居下,力弱而情殊,固未能解,如解結者不以手指而以足拇矣。但二近初,二聽解於初;二本與四同道為朋而相待者也,兩陽交孚,二解而四亦漸解,勢不容以終自怙也。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未當位」之文與「位不當」異,言解之者之未當位,故如拇也。《解》之不當位者五,獨言初未當位者,惜其解之情得而權不足也。如上六則當位而有高墉之勢矣。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君子」「小人」以位言。五居尊為君子,三則負且乘之小人也。五以柔居尊,道不足,而二以婞直自用,則其憂疑不釋,將激而與小人黨,以犯上丑正。幸上之柔和不迫,從容而解之;維其有解,是以吉。君子既得解,則且以道感孚小人,而小人亦化矣。五孚於三、四孚於二,陽不畸而陰不戾,初、上之為功大矣。蕭望之惟不知此,恃其剛以與柔懦之元帝爭得失,而弘恭、石顯之忿媢愈烈。郭子儀之處程、魚,庶幾得之。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有解」,有解之者也。「退」,退聽命也。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公」,三公;坐而論道,師保之尊,臨君之上,以解君子之眩惑者也。「隼」,鷙戾之鳥,「高墉」,居上之辭。上以柔解紛,而豈忘情於去陰慝以安善類乎!就密勿之地,解君子之惑;君子聽其解,而以治小人也易矣。以剛治者,始於剛而後且柔,《睽》上之所以「說弧」也。以柔治者,藏用於柔而乘時以行斷,《解》上之所以「射」而「獲」也。六三飛揚攫擊之志戢,則陰陽之爭不興,無不利矣。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射之,但以解其悖耳。小人孚,則不射可也。 《周易內傳》卷三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