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原論 · 第十四章 荀子之成人文統類之道(中)
七 道、人道、聖王之道、貫於古今歷史之道、及荀子何以非斥諸子所言之道
吾人上文說荀子之所謂道,即始於一由虛壹而靜、以養其大清明之心,而成其道心之道。知此道,行此道,養得此道心,即能一方知萬物之治亂之所以然,亦一方有存其治而去其亂之行。分而言之,則此中人之知萬物之治亂之所以然,是知道;而存治去亂之行,即行道。此中知道必連於行道,而道即皆必既為我所可知,而亦我所可行者,否則不足以言道。由此而吾人可了解荀子何以必以人道為道,不以天道地道為道,而說「道,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為道也」之故。(「天論」)蓋天之道,天自行之;地之道,地自行之。人雖可由天地之生物、天之運轉、地之載物等,以知天道地道,然人固不能行於此天道地道。人亦當與天地分職,任天地之自行其道,而不能代其職,或代行其道也。荀子之道,即其所謂大理。大理即人道即人理。何以大理必須是人道人理,我初亦不解。人不過天地萬物之一。則總此人理與天地萬物之道之理,以為理為道,豈不更大?人能知此理此道,其知豈不更為大知?今人之學問若以此大知為理想,豈非更大之學問?然荀子則更不如此說。荀子言人之學之知,必曰止於此人道,人道之極在為聖以盡倫,為王以盡制,而人之知與學,必以聖王為至極。故曰「可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貫理焉,雖億萬,已不足以浹萬物之變?與愚者若一。……故學也者,固學止之也。惡乎止之?曰:止諸至足。曷謂至足?曰:聖也。聖也者,盡倫者也;王者,盡制者也。兩盡者,足以為天下極矣。故學者以聖王為師。案以聖王之制為法,法其法,而求其統類,以務象效其人。向是而務,士也;類是而幾,君子也;知之,聖人也。」(「解蔽」)「聖人,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也,百王之道一是矣。」(「儒效」)。吾初見荀子只重人道,人道以聖王為極,亦不知其何以必如此說之理由,亦實嘗求諸荀子書而不得,而以為此不過荀子自限其學於人道、人中聖王之道使然。但既知荀子之所謂道,為必可知兼可行之道,則知荀子之此言,正為一必然之結論。因人固可知物之理而儘量求知物之理。如荀子之所謂農工商之專精於一事者,亦固當於一類事物之理,儘量求知之也,然人之於一類事物之理,儘量求知之,確是一無盡之歷程,則人之能知之性或求知之欲,於此必無究竟之滿足處、止息處。則荀子之言人如只求知物之理,終「與愚者若一」之言,並不誤。荀子之言此處無人之能知之性之滿足處、止息處,亦未嘗誤。然人之能知之性,亦未嘗不在某方面要求有一滿足處、止息處。問題只在是否人有其他之知,可以為其止息處。依荀子之言知,則人能本其對自心之知,對其自己與他人之人倫關係之知,以求知如何處此人倫關係,以盡此倫;更進而求建立此人倫世界中之制度以盡制,即為使吾人之知有止息者。何以此可為知之止息處?此須自吾人對人倫關係之知,乃在吾人對其他之物之知,上一層面看。蓋人對其他之物之知無窮,無一人能盡知他人之所知,則亦無人能統貫此我與他人之所知者,以為一。此「統貫為一」之事不能成,則亦無「統貫」可為人之知之止息處。人之各有所專精之事,亦各有其專精之知,人固不當與人爭職,即亦不須盡他人所專精之知,以統貫之為一也。然今不自我與人之所知言,而自我與人皆是一能知者言,則我全部對物之所知者,止息於「我」之心知之中;他人之全部對物之所知者,亦止息於「他人」之心知之中。而吾人之對此人與我之倫理關係之知,如何盡此倫理關係中之道之知,則在其上一層面。我對與我有各種倫理關係之人,如父子兄弟朋友,當以何道待之、如對父當孝,對子當慈,方為盡倫,固我所當下能知,而更無疑義者。則吾知此盡倫之道之知,固當下可有一止息處,而非一切屬下層面之「人與我對其他之物之知」所能搖動者。荀子既以知此人之盡倫之道,為人知物之知之上一層面之知之止息處,遂謂盡倫之道或倫理為大理。此乃以人知物之理之事,只分別屬於一一之人之心知,而此倫理,則為在上一層面,聯繫「此能分別知物之理」之「一一有心知之人」者,亦即為一「在上一層面,統貫各人所分別知之物理」之一「大理」也。對此大理言,每一人所分別知之物理,即相對的成為小理矣。小理屬於各人,每一人不能知,亦不必知他人所知之小理,故不能、亦不須於此求統貫。然人與人之倫理關係,則為能統貫一切有心知之人者,亦為人所當共知之大理所在。能統貫者謂之道,不能統貫者,即不能謂之道。則唯有此倫理之大理,可稱為道,而一一所知之其他之物之物理,唯是小理者,不可稱為道,即一必然之結論矣。
人之倫理關係有種種,則人當知之倫理之道,亦有種種。於一切與我有倫理關係中之人,我皆能與之相接而知之之時,即同時知當如何應之之道,而更一一行之,「一則盡」,故能盡倫。盡倫乃人所能。世間之人固無限,然其次第與我相接,在任何時皆為有定限之人。對此有定限之人,我皆循一定之當如何應之道,以應之,固為可能者也。此即見人之盡倫而為聖人,乃可能之事,則聖人可為作人之至足之理想矣。
上言人對人之倫理關係有種種,其要者則不外家庭中人之倫理關係,此為父子兄弟夫婦;其次則社會中人之倫理關係,其要者為朋友;再次則為天下國家之政治中之倫理關係,其要者為君臣;更次為一切社會中有不同職業者,如士農工商之人間之倫理關係。荀子所謂聖人之盡倫,則要不外求與我有此各種倫理關係中之人,皆各得其位,而不相礙,更能以其所為之事,相輔相成,以致天下之治;而免除—切由人之不得其位、或各越其位,侵犯他人,而有之天下之亂。此則必須兼有維繫此各種倫理關係中之各得其位、以成治而去亂之種種禮制與政制。故為聖者為求盡倫,必兼求盡制。聖人心能制割大理,故能盡制。盡制,則聖而王矣。故說聖為至足可,說聖王為至足亦可也。
總此荀子言道之極於聖王之盡倫盡制之義,為人所當知當行之義,及前所說人之知,必極於有大清明心或道心,以知萬物之治亂,而有成其治、去其亂之行;則吾人可說,荀子之道,即「一貫於我與人之關係中,以使我與人面對萬物,以有其知行,而學聖王,以成天下之治,使人與物各得其位」之「統類之道」。我與人之知行之相續,合以形成一古今之歷史人文之相續。故荀子之道,又即一貫於古今之歷史人文世界之道。此中我與他人所對之其他自然界之萬物之類,可統為一度向。我與人不同類之倫理關係,又可統為一度向。我與人對自然界之萬物之不同類之知行,更可統為一度向。由此所成之古今之歷史人文之種種變遷之勢,再可統為一度向。則荀子之道或聖王之道,即為具此四度向之一「通主觀與客觀、通當然之行與實然之知、通差別特殊與平等普遍、通恆常與變化」之全體之道。在此全體之道中,萬物只為吾人對之有知有行者,故只言天地萬物之道,對不足以盡道,而只為道之一偏。故天論篇曰「萬物為道一偏,」「莊子蔽於天而不知人,」未盡道也。一物更不足以盡道,故曰「一物為萬物一偏。」只專精於一物之農工商,而不能為師官者,固不可言有知道之心也。至於愚者之知一物之一偏,則所謂「愚者為一物一偏,」(皆見「天論」)更不足以知道。此則學專精於一物,而尚未至者也。凡只見萬物所同有之一偏之理者,亦皆不足以言知道。故老子之只見萬物之皆有詘退之一面,而以退為進,以詘為申,以為人之道,乃「有見於詘無見於信,」(「解蔽」)非知道者也。慎到只見萬物之皆有勢可隨,遂隨勢之後以行法,以「貴賤不分」;(「天論」)申子重君勢以行術;而皆不知有賢者之智,人可先勢以行,為群眾之導,以免「群眾無門」者;(「天論」)慎子之「有見於後無見於先,」(「天論」)「蔽於法而不知賢,」(「解蔽」)申子之「蔽於勢而不知智,」亦皆非知道者也。此外,墨子有見於人間之愛利,當具普遍性,而不見禮制政制上當有之差等性,是「有見於齊無見於畸,」將使為上者之「政令不施」(「天論)」也。墨子只重經濟生活中實用之事,而不知人與人賴有禮樂之文,以維繫人倫,是「蔽於用而不知文」(「解蔽」)也。宋子只見人之欲多之害,遂倡人之情慾寡,而不知人情慾雖多而能制之以理,人亦皆可得其所欲;是「蔽於欲而不知得,」(「解蔽」)「有見於少無見於多,」使「群眾不化」(「天論」)也;是即謂宋子只教人寡慾,未知所以富民而化眾之道也。至於惠子之有見於人與人間,須有言辭以表意,遂只在言辭上騁辯,而忽言辭之所表之意,所指之萬物之實,並忽言辭須連於人之實際之行,是「蔽於辭而不知實」(「解蔽」)也。凡此人於此全體之道,見其一偏,便視為足以盡道者,皆是以「道之一隅」為道之全,「蔽於一曲,而暗於大理」者也。故曰「由用謂之道,盡利矣;由欲謂之道,盡嗛矣;由法謂之道,盡數矣;由勢謂之道,盡便矣;由辭謂之道,盡論矣;由天謂之道,盡因矣。此數具者。皆道之一隅也。」(「解蔽」)此一偏一隅之不足以盡道者,正以道為「人之面對天地萬物,以用其知,以成智而有其言,而更學為賢聖之行,」乃所以「使人有禮文之制,以維繫人倫,使人各得其所欲,以使人鹹得其位以成治」之故。此道即一「通主觀之心與客觀之物;知事物之實,而行其所當行;使人與我及萬事萬物,各得其平等或差等之位;以體常而盡變」之道也。
至於由荀子「非十二子篇」觀荀子所非之十二子之道,亦可反證荀子之道,為上述之體常盡變之道。十二子中忍情性之陳仲、史 ,即只知個人之自節其欲者。「縱情性」之它囂、魏牟,即皆其心目中只有此個人之情慾,而不知人與人之關係,當有禮文以維繫之,以「合文而通治」「合大眾、明大分」,人方得異於禽獸者。墨翟、宋牼之「尚儉約而僈差等,」即只知實用,而不足「容辨異、縣君臣」,即「有見於齊無見於畸」,「蔽於用而不知文」者。至於「尚法而無法,上則取聽於上,下則取從於俗,倜然無所歸宿」之慎到、田駢,即只順勢以為法,上文所謂「蔽於法而不知賢」者。至於惠施、鄧析之「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即上述之「蔽於辭而不知實」者。最後言子思、孟軻之「略法先王,不知其統,猶然材劇志大,聞見雜博:……甚僻違而無類」,即猶言孟子之雖志在於大化之聖,亦博通詩書以取譬,然不知聖王之道在依萬物之類、人倫關係之類、知行之類,以統貫之為一。此荀子之評孟子亦非盡誤。蓋孟子雖善言人之所以成聖人之道,以聖人為人倫之至,又言王者之化民之德,並略及先王之制度;然於社會中之有貫於種種人倫關係,及當有種種禮制、政制,以形成人文統類之道之種種義,固未能如荀子之能皆一一論及之也。
上述荀子所謂道,為貫於有人倫禮文政制之社會之聖王之道,即貫於此人文社會之歷史之道。此所謂貫,是貫此歷史之治亂,而為其當然之道,亦為此歷史之所以存在之實然之道。為當然之道故可行:為實然之道,故可知。以其為一道,故所知之道即所行之道,而道兼通於知與行。所謂為「當然」之道者,乃言在一歷史之時代之人,共行於此道,以求至乎其極則治,違此道則亂。故此道恆為一歷史時代之為治為亂之標準,或理想之所在也。所謂為「實然」之道者,則以一時代無論如何亂,亦不能全無此道之貫於其中。因人與人總有若干倫理之道、若干禮文,若干政制,與人之若干對天地萬物之農工商之事;而人亦總有其心與情慾,亦總要求對情慾而制之以理等。自此而言,則此道亦總是實際上多少在任一時代之歷史中存在者。如一時代之人皆全違於此道,則必須人之群居,全無禮制政制相維繫,亦無其分工合作之對天地萬物之農工商之事,而後可。然若真至於此,則亦無此人類社會之存在,自亦無人道之可說。則有人類社會之存在處,此道亦必多少在實際上存在,而可說此道之「仍未嘗亡。」故曰「貫之大體,未嘗亡也」。(「天論」)治亂之分,唯是否能充量體現此已有之實然之道,而不差或差之分也。故曰「亂生於差,治盡其詳。」(「天論」)唯人之故意匿藏此道,使人不能知之,方為大惑,故繼曰「匿則大惑」。今欲不匿此道,更求對此道知之而更行之,以求無差,以極其治而去其亂,以成歷史上之治世與盛世,則待於人之共表明此道,共學於此道,以成其教。此則非亂世衰世之一般人之所能至,亦非亂世衰世之學者,未嘗見此道之全者,所能至者也。
以上總論荀子所謂治心之道,即貫通於所知之事物之道,其言已畢。至於本以上所述,以觀荀子之如何論為學、修身,以為聖賢之道,與禮文政制之道,則其言之異於他家者,皆可循上述者,引申其旨而見,下文只分別本荀子原書諸篇,指示要點,及其與他家思想之同異,以便初學而已。
八 為學以「備聖心」、而「化道」之義
荀子言學,以聖王之道為至足。然此所為至足,乃自其不同於「人對萬物之知,歿世窮年不能遍」,而是一人可於此得其止息,而可知可行道之而言。人能止於「其所以自待,及待與之有人倫關係之人之道,人即當下有所止,而有其所自得自足者在。故人時時知此道,時時行此道,人即步步有所止,步步有其所自得而自足者,故曰至足。此固非謂此人之行於聖王之道,有一特定之休歇之處;亦非謂只以某一特定之聖王之若干特定之言行為法,而嘗一一行之,即為至足也。由此而荀子之言學,即要在言學之能繼續進行而不已,以使學者今日所學者,有進於昔日所學者,而時時有所增益。此即荀子首篇言「學不可以已,青取之於藍,而甚於藍,冰生於水,而寒於水」之旨。此所謂藍與水,不必專指人之性,亦不必專指人所從學之師,而唯是遍指人先之所知、所行、所學者;而青與冰,則所以喻人之繼其先之所知所行所學,而求更有所進益之學也。此求由學以有進於其先,則學於師以知古先聖王之遺言遺行中之道,以之為法,自亦包括於其中。而本此所知之道,以反省其自己,變化其原有之性,以使其「知明而行無過」之義,亦自在其中。此皆學者之所以使其生命心知,自化同於道者也。故荀子勸學篇,既以言「君子博學而參省乎己,則知明而行無過矣」,又言「不聞先王之遺言,不知禮義之大也」,而其終則在「神莫大於化道」。此憑藉先王之遺言遺行,以為師法,有如人之「居必擇鄉,游必就士」,皆善假於「物類之同」者,以自成其學,而歸在自己之「神明自得,聖心備焉」。固非只以法先王之遺言遺行,或同於鄉曲之善士,便為學之究竟之謂也。
由荀子之學之歸在學者之備聖心,即與孔孟之教,期於為聖,即原無不同。然以荀子所謂聖王之道,為成人文統類之道,而經緯萬端。故荀子勸學之旨,重在言「積」而「專一」,以至於「久」之功。欲有「真積力久」之功,則必至乎歿世而後止。則此學之事,人在生之時,固無休歇處。所謂止者,即止於此「積與專一以至於久」之道而已。
至於白經籍所載先王遺言之人所當學者言,則勸學篇曰:「書者,政事之紀也;詩者,中聲之所止也;禮,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禮之敬文也,樂之中和也,詩書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間者畢矣。君子之學,入乎耳,箸乎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端而言,蠕而動,一可以為法則。……學莫便於近其人,禮樂法而不說,詩書故而不切,春秋約而不速,方其人,習君子之說,則尊以遍矣,周於世矣。……學之徑,莫速於好其人,隆禮次之。上不能好其人,下不能隆禮,安特將學雜識志,順詩書而已耳。則末世窮年,不免為陋儒而已。將原先王,本仁義,則禮正其經緯蹊徑也。……倫類不通,仁義不一,不可謂善學。……全之盡之,然後學者也。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為美也,故誦數以貫之,思索以通之,為其人以處之。……是故權利不能傾也,群眾不能移也,天下不能盪也。生由乎是,死由乎是,夫是之謂德操。德操然後能定,能定然後能應,能定能應,夫是之謂成人。天見其明,地見其光,君子貴其全也」。
吾人之所以引此上之言,乃意在見荀子之於詩書中,特重禮而又歸於近其人,以外通倫類,自備其德操,以成人而全其學與德之旨。書為古之史事,詩見古今人之人情,而為合於樂之聲者。然詩書所載之史事,所見之人情,皆為散陳之史事人情,則博而不見統類。禮則為人在種種人倫關係中之禮制政制,能通倫類而統之者,亦應合於人對人之情之「仁」,與人與人之處分別之事之「義」者。故人學禮,即可更一其德於仁義,亦當求近彼有仁義之德之人,而學之,方能自成其為人。故學以詩書為先,禮為次,近其人為終。只言詩書,未至於禮,或只學禮,未至於近其人,皆不足為成人之學也。按墨子喜舉詩書為說,而重言古先聖王之事之足以生利者。孟子亦喜舉詩書為說,而重在言古今人所同有之人心人性,並以書所紀之人物,詩所表之人情,興起人之心志。莊子則舉古今人之故事,以喻人之成至德之人之道,此故事或只是假託,不必實有其事,則無異以詩為書,以書為詩。莊子不喜世人君子言禮樂,近於墨子。而又言天樂以養天和成至德,則仁義不足雲。荀子則獨重文武周公之禮制,以樂附於禮,而以不由禮不足以一仁義,而成君子之人。此則與諸家,皆有不同。然此荀子之成人,必有其德操,非「外力所能移」,則亦如孔子之言「匹夫不可奪志」,孟子言大丈夫之「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荀子言禮所以成義,以禮義並舉,不同於墨子之知義而不知義之本在禮者。然荀於亦言禮義足以生利,則墨子以義生利之旨,荀子亦備有之。又荀子言學之歸於全粹,則與莊子之喜言德之全與純,其名義並有相類處。唯荀子所言之學,乃由真積力久之功而致,其粹乃由「為其人以處之」而致。故不同莊子之言德之全,與德之純為至德,乃由人之聞天樂養天和而致耳。
九 修身以學聖之道及榮辱之義
由荀子言學,要在有所增益於未學,假於外以成其內;故荀子第二篇修身之道,不同於孟子教人自知其為孩提時之愛親敬長之心,與其四端之所在,而自加以擴充之說;而要在教人即其所見於他人之所為,更反省及於其當前之自己者,以進而求有以自修其身。故修身篇首言「見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見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此即就我之見於他人者,以自修其身之道也。下文又言,「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也;不善在身,災然,必以自惡也」。此即就我自反省於當前之自己者,以自修其身之道也。至於下文之言:「非我而當者,吾師也;是我而當者,吾友也;諂諛我者,吾賊也」,則即就他人對我之是非毀譽,以自修其身之道也。若其次一節言,治氣養生之道,則不外自使其血氣、志氣、智慮、飲食、衣服、居處、動靜、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皆由於合禮以自正。此明為一繁密之修身工夫。下文更言人之如何運用其善與不善,以對人而有之教、順、諂、諛之分;及由對人之善與不善之有不同態度,而有之知、愚、讒、賊、直、詐、誕之分,則皆為高一層次之德與不德之論。繼言治氣養心之術,在自變化其氣質等。更言君子之能輕外物,以「體恭敬而心忠信,術禮義而情愛人」,以行於天下四方。又言人之學為聖人,乃人皆可以同至者,不同於一般之「窮其知於物之同異堅白之辯之學」之無止息者。學者皆宜就原書細觀。要之此篇大旨在言君子之當隆禮而尊師,及其他待人行事之道,故終言君子「貧窮而志廣,富貴而體恭,安燕而血氣不惰,勞倦而容貌不枯」以見君子隆仁殺勢而好交,恆以公義勝私慾。則是就此修身所成之德之表現於客觀社會者而言也。
至於荀子修身篇之後不苟一篇,則始於說「君子之行,不貴苟難,說不貴苟察,名不貴苟傳;唯其當之為貴」。此即謂君子之言行不貴其「察」其「難」之勝人,而苟異於人,以得名。君子亦有其能與不能,固非以其「能人之所難能或不能」,或察辯之過人,即足以為君子。此下更言君子之所為與所不為,其所為之似非而實是者。如其「崇人之德,揚人之美,非諂諛也;正義直指,舉人之過,非毀疵也;言己之光美,擬於舜禹,參於天地,非誇誕也」。以言君子為「小人之反」。此與後一段言通士、公士、直士、愨士與小人之別者,當合看。此篇更言君子於世「為治而不為亂」,其「所以得其同類」及其所以「能通千萬人之情,與古今百王之道」之故。此外又有一節,專及於君子之養心莫善於誠之義,而終於言「欲惡取捨之權」之「不失陷」,在不「以偏傷之」。總此以觀荀子不苟篇之大旨,即在言君子對於其言行如何選擇,如何權衡其是非利害,以有其表現於世,已即有其殊乎世人或小人名;而不在其徑為一苟異於人之言行,以傳其名。此重選擇於是非之中,權衡於利害之際,原為墨家之所重。然墨子要在以此立天下之公義,求天下之公利,去天下之公害。荀子不苟篇之旨,則要在以選擇權衡於是非利害之間,以使人得自成為君子,而亦有君子之所以自見於世者。此中言君子之不貴苟難之行、苟察之言,而求異於人,即不同陳仲、史 、及惠施、鄧析等必求其行其言之異於世者;然亦不同於田駢、彭蒙、慎到之只順勢以同於世者。道家之老子、莊子,亦初皆有自世間隱退,或求超於世外,以自異於世之情;其「以道佐人」,游於人間世,以「與人為徒」,只為不得已。故皆與荀子之君子自始在世,不求其言行之苟與世人殊異,又自有其不同於世俗之德行,足為世范者,仍不同其道者也。
今編荀子書第四篇論榮辱。此一榮辱之問題,連於他人之對我之是非、毀譽、稱譏,與己之在人間世之利害,得失,貧富、貴賤、禍福、吉凶,亦為人間世永不能避免之問題。孔子言君子求諸己,與小人求諸人之別,言聞與達之別,言「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皆是謂人不可看重在世間之榮聞。孟子言「仁則榮,不仁則辱」。此榮辱乃仁不仁之異名。孟子謂君子之所性,不在王天下;則並孔子所謂達與榮聞,同視為非君子之所必能得。而君子修己以盡心知性,存心養性之事,固亦不待乎此達與榮聞。墨子則重在以聖王之賞罰,為人之榮辱之所在,故使人重上之賞罰,而不重一般之毀譽。宋鈃更言人當於他人之侮,不視為辱,以「定乎內外之分,辨乎榮辱之境」,而「舉世譽之不加勸,舉世非之而不加沮」。老子則以「知我者希,則我者貴」,「知其榮,以守其辱」,以忘世俗之貴賤與榮辱。莊於則由此更進而言聖人之無名,亦不以其名與人爭,即不自是以為名,而責人之非,以處人間世。此皆是對此「人對我之有是非毀譽,而我有其在世之榮辱」之一問題而立論。荀子之榮辱之篇,首言「與人善言,暖於布帛;傷人之言,深於矛戟」。又言人之所以自以為是,而見辱於世者,皆恆由其自以為是者,與不是者之相雜。又言人之自執其是,以與人斗者,則其人為小人,而狗彘之不若。故君子亦不以此斗之勝,為榮為利,而尚此狗彘之勇。故必當知此斗之實歸於害,歸於辱,而不以此為勇,更別求其「勇於為義」之勇。此乃求諸己而不求人,而以己之「自先義而後利」為榮,以「先利而後義」為辱。此即人之內在之榮辱,亦即荀子正論篇所謂義榮義辱也。至於一般世俗之榮辱,則為正論篇所謂勢辱、勢榮,固亦非荀子之所重者也。故正論篇又謂君子可以有勢辱,而不可以有義辱;小人可以有勢榮,而不可以有義榮。荀子遂本此以評宋子見侮不辱之說,未嘗分此義榮、義辱與勢榮、勢辱者。然榮辱篇又言「(義)榮者常通,(義)辱者常窮。榮者常制人,辱者常制於人」。則是謂君子之有義榮者,亦常有勢榮;而小人之有義辱者,亦常兼有勢辱。則人之欲求勢榮者,亦同當先有義榮,而人慾去勢辱者,亦同當先自去其義辱。此乃本於儒者重義之旨,更順人之欲勢榮惡勢弱之情,而導以求義榮去義辱之教。乃孔孟之教中所未及。而荀子之所以能及之,則由荀子之原正視人之有欲,亦不以欲之本身必不當滿足之故也。吾人於此亦可更一通論荀子對於人之欲與道義之關係之說。
此荀子對人之欲與道義之關係之說,在荀子正名篇終及禮論篇始,皆嘗論之。此即謂人之有欲,原為天生。好榮惡辱,與其他之欲,皆為天生。有好則有惡,故好利惡害,亦為天生。天生者即君子小人之所同者。故榮辱篇曰:「好利而惡害,禹桀之所同也。……人之生固小人,無師無法,則唯利之見耳」。大略篇曰「義與利,是人之所兩有也,雖堯舜不能去民之好利」。此即言君子、小人、同有此天生之好利惡害之欲也。至於君子小人之所異,則不在其欲之有無多少,而在其欲是否合道而當於理。即不在其好利惡害與否,而在其所得之利,是否兼合於義,亦在其權利害之道之是否正。君子之欲,恆合於道,其所求之利,恆合於義,而亦恆能如正名篇所謂知「正道」,而知「正權」,以權利害。人若不知正道與正權,則「重懸於仰,而人以為輕;輕懸於俯,而人以為重」。權不正,則「禍托於欲,而人以之為福;福托於惡,而人以為禍」。是亦即「離(正)道而內自擇,則不知禍福之所託」也。人慾知此正權與正道,即待於前說之本虛壹而靜之心,以平等觀一事之利害、安危、禍福之兩端,而不以知此一遂忘彼一,害彼一,而能兼知之,兼知之而權衡之,即正道之所在,亦正權,正道之所在也。故正名篇曰:「道,古今之正權也」。人能知正道、知正權,即能權衡人之只順其欲以行,而不知道義者、與有欲而亦求合於道義者,二者之得失利害。故荀子常謂人能知道義或禮義,則道義或禮義得,而欲亦得;如不知道義禮義,而只順其欲,則恆歸於道義禮義失,而欲亦失。此即禮論所謂一於禮義,則禮義情性兩得,一於情性或欲望,則此二者兩失也。以兩得與兩失相較,則兩得之勝於兩失者,猶「全盡」與「一無所有」之別也。兩得,則兩者皆得其位,是為治、為安;兩失則皆失其位,是為亂、為危。凡可致兩得者為道,則凡可致兩失者,皆非道也。
至於專就此人之求榮惡辱之事而說,則君子求義榮,亦常致勢榮,則兩榮皆可得,是為道。小人只求勢榮,而不避義辱,而義辱又恆致勢辱,則兩榮皆終不能得,故為非道。
然荀子榮辱篇之後文,更進一步,言及君子之只求義榮,不只不先求勢榮,又非只由其自慮其若求勢榮,而不避義辱,不必能得勢榮,且將致勢辱之故;而是由其求義榮之時,有「先王之道」,「仁義之統」為師法,「將為天下之生民之屬,長慮顧後,而保萬世」以存心,為其最大之義榮,以自去其庸陋之心之故。在此義上說,君子可全不見有勢榮,而只見有義榮。是為荀子論榮辱最高之旨所在。至於荀子之論義榮,所以必極至於「將為天下生民之屬,長慮顧後,而保萬世」存心,此則又由其道為一貫古今之治道之故。此則大不同於宋鈃之只以忘天下之榮辱毀譽為教;墨於之以得上之賞為榮,老子之知榮守辱,而內自成其獨貴;與莊子之無名,而只與天地精神往來,以自貴;而未嘗知此「為天下生民保萬世」以存心,為其內在之義榮之所在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