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原論 · 第十二章 二程之即生道言性與即理言性
一 性與生命之道路
宋明理學家中周濂溪、張橫渠以及邵康節之天道人性之論,雖不同,然同自人性之其欲於物有所生、以有所成,或能往體物而不遺、或往以物觀物、而神運於萬物等處以言人性。此人性雖屬於人之個體,此個體固初只為天地萬物之一;然此人性,同時亦為使人超拔其個體,以及於他人與天地萬物,而可導人成聖,而與天地合德者。此中之性,乃一將人向上提升,以達高明,自內開拓,以致廣大之一理想原則,而非一說明人生之現實之因果之一現實原則。人之盡此性之意義與價值,應純自此性之為人之得有其道路,以導人由卑下以向上提升,以達高明;由狹小以自內開拓,以致廣大,並有其所生所成處看。人於此若只回頭看此性之何所是,則亦可不見其豐富之內容,而若只為一空虛之原則。有如人只面對任何之道路而觀,皆可覺其空虛無物。唯有緣此道路,以前行遙望,然後見此道路,乃可引人以無遠弗屆,而瞻顧四方者。故此性必須由人盡之之工夫,或此性之自盡於人之工夫中,乃見其價值與意義。人之能見及此性之自盡於其工夫之中者,此性亦即恆顯為在前為導之一道、一理。而克就一道、一理之在前為導,而尚未為我所行踐言,此道、此理,即為純形而上,亦尚未全實現於我之生命之氣之中者,而凡吾人未能盡之性,亦皆可說為尚未全實現於我之生命之氣中者。由此即開出明道伊川之以性即理、性即道,而不以此性此道皆屬於已成之氣之一新路之思想。今吾人於此須注意者,是依此一新路之思想,以謂性即道、性即理,初非是視此人性為一客觀的天道之一表現,如周濂溪、張橫渠之思路;而是自始直就人生命之所以能由卑下而高明,由狹小而廣大,此中應有一道一理,內在於此生命之中,而引導之以上升,而使其內部日趨於擴大者,為其生命之性。此性之必有,亦即由人之生命之實往上升,而自擴大處,可自加以證實。凡人之不自謂其生命上升擴大,已至乎其極者,即證明其生命,尚有更上升更擴大之道路可走,而此道路已先在於此。此道路為我之所能行,即見我有能行之性。此道路,雖可視為我之心思之所對,若為客觀;而其內容又不外乎我之性,即同於此性,而內在於我之生命者。此中之性,只是一生命之上升而擴大之性,即一生而又生,以成其生之充實之性。故此性,亦只是生生之理、生生之道。然人有此生生之理、生生之道,以為其性,則其生命之沿其心思之所及,以求上升擴大,即可至於對此心思所及之天地萬物之所在,亦皆視為我之生命之所在。而此性、此理、此道,遂為一使我之生命,通於天地萬物之生命,而見其為一體,使我之生命成聖人之生命者。此性、此道、此理,亦即不能說為我所私有;而當說為我之生命與天地萬物之生命之共同的生生之道、生生之理,或所謂天道、天理,亦我之所以能與萬物一體而與聖人同類之性理矣。
二 明道之通生之道與神氣言性義
以上所言之此道,即理、即性之義,乃二程思想之同處。唯明道謂「天理二字,是自家體貼出來」(二程外書十二),更能扣緊吾人生命之生,以見此理、此道之即性,與氣與神之不離。而伊川則特重指出性即理之義,及理與氣之或不相即,而為二之義;而二家之學,遂不同耳。所謂明道扣緊吾人生命之生,以見此理即性而與氣與神不離者,此可由明道之喜言生之謂性,又喜言生道、生理,並言:「若道外尋性,性外尋道,便不是聖賢論」;「性即氣,氣即性」、「氣外無神,神外無氣」等, [1] 以證之。明道之所謂生之謂性之語,似同告子生之謂性之言,而實不同;亦與漢儒以生之質言性大異。大率一般所謂生之一名,或指已成之一生命之個體,如佛家眾生之生。此為一名辭,乃與性之名義無關者。生之一名與性有關者,或為就一生命之狀態,而名之為其性,如就牛之有牛之狀,而名為牛性,馬之有馬之狀,而名為馬性——此為一形容辭之性。緣此而謂一生命之有某狀態,原於其生命之有某一內質,使之有某狀態,此即為一生之質之性。此即漢儒所說。至於告子之所謂生之謂性,蓋亦初就生之狀態或生之質上言;並以一生命之為保存其自身之狀態,兼延其自身之狀態於後代之食色之欲,為一生命之根本之性。故曰「食色性也」。然明道所謂生之謂性,則初不連於一生命之狀態內質上說,而是即就人物之生,而謂之為性。然此又非自此生之所生出者上說,復非自此生之事上說,而是即此「生」之自身而謂之曰性。亦即就將此「生」之自身,當作「人物之存在所循之道路、或一道、一理」看,而謂之曰性。此性即道即理。故此與橫渠就氣之虛,而能體物感物上,說此氣之有性者,仍有毫釐之別。蓋橫渠所謂體物感物之性,初尚是往反溯生物之生之所以然;方見得乃由於其所以成之氣,有此「能體物感物之以虛涵實」之性。明道之所謂生之謂性,則初乃直對此生之理、之道,而謂之曰性。此理、此道,雖不離已成之事物或氣,而為此氣之「去生」之理;然亦不能說此「去生」,即在已成事物或氣之中,而為附屬於此已成事物或氣者。因已成之事物或氣之去生他物,此已成之事物或氣,同時即自己有一變化、或自化。既自化,即不能為此「去生」之所附屬也。複次,此「去生」,亦不附屬於其所生之物,因此「去生」,乃先其所生者。此「去生」,只是一創造原理,即只是一生之理。此理只是一能然、或當然、或必然、或自然,而非一實然的已生或已有之物。然一切實然之物,皆依此理而生,亦復皆更能去生,以有所生,故此理又為物之性。然克就此生之理之自身,說物之性,則又不須連於物之狀態,或其所生之物之狀態上說。由此而一切物之相繼,即可說為一純一的生之性、生之理之所貫徹;而見此性、此理之為一生生不息之性之理。於是一切物皆同此一理、一性,同循之以為其生命前行之路道,以為一生之道;於此又即可見萬物之同源於一理、一道,同出於一本,而為一體。此即明道之所以言「所以謂一體者,皆有此理,只為從那裡來,生則一時生,皆完此理也。」
上所及之理之能然、當然、必然、自然義,當略釋所本。按陳安卿嘗問朱子(見朱子大全卷五十七),「理有能然、必然、當然、自然」。朱子答曰:「此意甚備,但要見所當然,是切要處。」要之理,是指一去有所然,以有所生,而非指已有之實然,此為宋明儒凡言理者之公義。此四義中,大約在明道則由自然之道中即見當然之理;伊川則偏自以當然言自然之理;朱子則由當然、自然義,以重說事物之分別的能然與必然義。如以今語釋之:「自然」似本體論之自己如此如此地去然;「當然」似道德論上之當如此如此去然;「能然」似宇宙論上之就存在事物,而言其能如此如此地去然;「必然」似就理之自然、當然、能然者,而更就其反面之不可能處,說其只可如此如此地去然,而不得不如此如此地去然,以成為實然者。此似一邏輯知識論之概念。然此理之「自然」、「當然」、「能然」、「必然」之本義,則皆在實然之事物之上一層次,而言其去然即去生,當然則是四義中之切要處。此二者必須熟習在心,否則於宋明儒學之言,必觸處成滯,而下文亦無法講矣。
識得上文所謂一物依理而生,即依理而去然去生之義,即知此理即一物之去然去生,以能有其所生之性。然此理此性之表現於去然去生,在明道之意,又非只孤立表現為一抽象普遍而浮現於物之上層的生相;而是表現於其具體特殊,而落實地與天地中其他之物相感而有應之事中。因必有此感應之事,方實有所生也。此感應之事,即此性此理之表現為生之事。故此性此理亦即感應之理;而離此感應之理,亦無生之理。明道亦極重此天下之物無獨必有對,以相感應之事,乃至於中夜思之,而手舞足蹈。 [2] 此感應之事之即生之事,原為中國傳統思想所同重。然欲真識得此感應之理即吾人所具之生之性之理,則只泛觀萬物之相感應,尚不切;只觀其他人與物之相感應,亦不切。此亦必須直落實到吾人之一己,而觀此一己之如何與其他之天地萬物相感,然後能深切著明其義。此正明道之言所已及。吾人今果依明道之言,而純在吾人一己,如何與天地萬物相感應,以求知吾人所具之性之理,便可見得 [3] :吾人之一己,在與其他天地萬物之感應中,乃一方有吾人自己之心之生而內感, [4] 同時有此所感之天地萬物之生於吾人之心,及緣「吾人對天地萬物之所為之事」之「生」,而亦有之「天地萬物之變化」或「生」。此中所見者,正是己之去感去應,與所感所應之天地萬物之一種「生則一時生」之關係。由此以觀此生之理、生之性,便唯有說此生之理、生之性,在己亦在物,在內亦在外;是己之理亦是天之理;是己之性如此,亦天之命我如此。人在天地間,感天地萬物,而應之以己之生,時時皆可見得其乃「受天地之中以生」,而具此生之理為性,亦見天之命我以此性。故明道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天命之謂性也。」
據上所言,明道所謂生之理、生之性,乃一方合內外之物我,一方徹上之天命與下之人性者。故此性此理,果如聖人之繼續不已的呈現於吾人生命之中,則人與天地萬物相感應之事,即為變化無方,而其生物成物之事業,亦為繼續不已,徹始徹終,而無窮無盡者。而此事之為可能,即又更反證出:此性此理之「實為一合內外、徹上下、而亦貫徹始終」之生生不息之理,亦即導吾人之生命以日進無疆之一大而無外,亦與物無對之一絕對之道。明道所謂「無始無終,亦無因甚有,亦無因甚無,亦無有處有,亦無無處無」之一自有而更無原因、無乎不在之道是也。 [5] 此中,就人與物相感應,而渾然與物同體,不見物與我之為二,而一齊生言,名為「仁」;就此感應之變化無方,而妙用不測言,名曰「神」;就此生物之事,及其中我之生命之氣,與所感之物之氣之流行不已言,名曰「易」; [6] 就此理、此性、此道,於以得見其為物之所自生之本言,名曰「元」。此元之為物所自生,即物之善之本源,故即善之長也。 [7] 至於自物之亦具此道、此元,以為其性,又自為元,以自有其生物之道言,則為繼此「元之善」而有之繼之者之「善」。萬物之「相繼不已,本此元以生,而更生物」之生生不已之事,即為一善之相繼而不窮。吾人之「自求盡己性,而與天地萬物相感應,以合內外而求仁,以有其生物成物」之事業,即皆所以使此善充滿於「我與天地萬物之內外」與「我之生物成物之事業之相續不已」之中者也。
明道之此即生之理而言性之論,其通道、氣、神、易、元之觀念,以成一合內外、徹上下、貫始終之圓教,乃意在發明萬物之一本之性。至人之所賴以知此一本之性者,則又當落實在人之一己之自識其如何與天地萬物相感應或感通之道,而於此中識仁而定性。明道即由仁者之「渾然與物同體」,聖人之「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以知此一本之性之為相繼不已之善之源。此識仁與定性,乃明道之工夫論,亦即所以見此一本之性者。此當別詳,今不更贅。至於對人與物之性之不同,在明道之意,則是自物之不能如人無所不感通,而有種種之消極的限制上說。故謂物之氣昏,而不如人之能推,即不如人之氣之清而有感斯應。明道言牛之性、馬之性,與人之性之不同,特就馬不能做牛的性,牛不能做馬的性上說;而於人則特言其「在天地間與萬物同流,天幾時分得出是人是物」說。 [8] 此即見明道所言之人物之氣之差別,乃純自人與物,對此一本之生之理之性,是否能充量表現,所反照而看出者。觀明道之言,固未嘗不重正面的說人物之氣質之種種之不同也。
三 善惡皆天理義釋滯
依明道之言,此一本之生之理之性,為一切善之元。然明道常言「善惡皆天理」(遺書二上,又十一),又言「聖人即天地,天地豈嘗有心揀別善惡,一切涵蓋覆載」(遺書一上)。又遺書一上,所載生之謂性一節,乃記明道言性之語最長者,亦謂「人生氣稟,理有善惡,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故朱子謂其言「似有惡性相似」(朱子語類六十五)。此皆若與明道之言一本之性之理者不合,而初不能使人無疑。朱子更言「理有善惡,但不甚妥」(語類九十七)。朱子於此乃終於謂此生之謂性一段文之性字,有不同之二義:謂「善固性,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之性,為氣稟之性。此即謂明道言「生之謂性」之性,亦連氣言,而為氣稟之性。至於人生而靜以上之性,乃天道之性、即義理之性云云。 [9] 然此與本文謂明道之生之謂性之性即理即道之言不合。今循吾人之解釋,則此中之疑,亦實不難答。此要在知明道此所謂善惡皆天理等言,皆非依於一靜態的觀善惡為二理二性而說,而正是意在動態的觀此善惡二者之實原於一本。因一切惡,初只是過不及, [10] 即皆可由人之返於中正以得化除者。既可化除,則終不離乎一本,而皆可說為天理或性之一階段之表現。其生之謂性一段文中,言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而即生以言性,即表示其說性依於一動態觀。此即生以言性,自不能離此生命之氣以言,故下有氣即性,性即氣之語。即者,不離而相即之謂也。至再下一段謂「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即明謂善惡非靜態的相對,以存於性中之物,而是由性或理之不離氣稟而表現時方有者。蓋如氣稟清,則性得表現,即有善;氣稟濁,則性不得表現,其表現或偏而不全,以有過或不及,便有惡。此中之善惡,皆由對照性而言,亦皆依性而有。善固為性之表現。惡原於過不及,過者過於性之一偏,不及者不及於其他之一偏;過者之所過,其內容亦原於性;其不及,則氣之昏,使性於此不得表現,亦只對照性之全,而名為不及也。故此明道所謂「善固性,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即猶言善固因性之故,而得為善,惡亦因性之故而謂為惡也。但人性既在表現歷程中,亦即在一生之相繼之歷程中。在此生之相繼之歷程中看性, [11] 則善固可繼之以過與不及而有惡,過不及之惡,亦可返於中而得化除,以更得繼之以善,如水之流行之可由清而濁,亦可由濁而清也。水之由濁而清,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因清濁實同此水,水在流行中,原自能由濁而清;即以喻無論氣質之昏與明,皆同此性,而氣質之昏蔽,亦原可自開通而變化,以復於清明,以使其生之相繼,皆為善之流行也。水可復清,即喻水原以清為性;人可變化氣質,以歸於有善無惡,即證性原善。故曰:「水之清,則性善之謂也。」其文乃更重牒「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為兩物相對,各自出來」之語。此整個之論,即純為自一動態觀,以說此生之性之表現流行,並由此中之氣稟之濁礙之可化,以言此性之原能自清,即原能表現流行,以見其本有之善者。
知此明道言性,乃依一動態觀,以觀一性所表現之善惡之二態,此二態乃可變化者;則知此二態之相對之關係,乃一互為消長增減之相對關係。故二程遺書十一記明道語謂:「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程子於此結以「斯理也,皆天理」之言,即無異謂人之天理或性,乃即在此陽長陰消,善增惡減中,實現其自己者。然陽長而善增之極,唯見繼之之善,而更無惡,即又見其初之二者之相對,終不成相對;而此相對只為一絕對之天理之實現其自身,所經歷之一階段。但此所經歷之一階段,有此相對之善惡,又畢竟依於此天理之要實現其自身而有。故善惡皆依於天理,皆為此天理所有之表現,而善惡亦皆屬此天理或性上之事,故皆屬性。唯依此以說,而後惡與善,同不能在天理與性之外,另有根源,以為天理或性外之二相對者。是見明道之善惡皆天理、皆性之言,正所以彰此天理或性之絕對無二之義,亦所以完成上一段所釋之「此道與物無對」之旨者。吾人固不可孤提此一語,以謂程子之果又有一善惡為二性二理之論也。若孤提之以言,則不特明與其言善惡非二物相對之言矛盾,使此全文成不可理解,而與明道其他之言,亦皆不可相通矣。
四 伊川「性即理」涵義申釋,及氣質之性與義理之性之分別
至於伊川之學,則更能於人所知之當然之理與行為實踐之距離,特作一反省,遂知理氣之為二,及理之超越而尊嚴,恆常而貞定者。此理之所在,又即一切人同具之性之所在。故伊川曰:「性即是理,則於堯舜以至途人,一也」(遺書十八)。性理既超越而尊嚴,而人之盡性踐理之道德生活,即彰其嚴肅性。此吾已於原太極一文中論之,今不多贅。吾今當補陳者,唯是此性即理之義,雖實已涵具於明道生之謂性、性即道即天理之思想中,然明道之言此義,乃初將道、理、性,連於吾人生命之氣、神等,以相即而說。此中之性、道與理,既皆原連於吾人生命之氣;則言性即道即天理,亦自然之結論。然伊川既別理於生命之氣,使理氣如相懸隔,而更要說此理之即吾人生命之性,以見此懸隔之統一,則學者非有一思想上之自下至上之躍起者,未易悟此義。伊川此言,亦別有一划時代之意義,其為朱子所盛稱,亦非無故。 [12] 茲就此與明道所言之理、道、性、氣、神之名,相較而論:理恆為人之所知所對,初是客觀義重者,而性之為人所內具,則初是主觀義重者。如以理與道相較,道為人之所行,則尚連於主觀。以理比神,神用於外,又為連及於客觀者。明道之善合內外而為言,亦正由其能即道以言理,即神以言性之故。伊川則偏在即理以言道,又並不如明道之即神以言性,於是通內外主客之懸距,乃全賴性即理一義之建立。關於中國之以前思想史:如魏晉王弼、郭象之言理,皆自客觀義言;漢儒之視性,為人所內具之生之質,則自主觀義言;佛學之言理法界者,自客觀義言;言性者,自主觀義言。在一般之觀念,更多以理為客觀者,乃天下之所共知之大公而普遍者;而性則為主觀者,乃一人之內具私有而特殊者。人既視理為客觀、性為主觀,而凡人之離性以言理者,其所謂理,乃外在而非內在,恆傾向於說所知之自然之理、或超越之玄理。至於離理以言性者,則其所謂性,乃或私曲而幽隱,恆傾向於言個人內具之氣質。在人之道德生活中,凡不知此性之即理,而以理制性者,則其理,恆只尊而不親,其性亦捲曲而不伸,人乃恆疑於其性之善;凡不知理之即性,而任性以為道者,則其性,乃雖親而不可尊,於理則悖之而遠離,人乃更違善而近惡。唯知性即理,乃能知天下之大公之理,即一人之所自有,而客觀普遍者,即在此主觀特殊者之中。緣是而吾人之踐彼天下之公理,即所以盡我一人之性。踐理即所以伸性,伸性無待於悖理;乃能即理之所在,以觀性之所在。然後見凡理之所通達,皆吾性之所通達;所知所對之理之廣大,即性之廣大;理之超越而高明,即性之自超越而自高明。則理尊而性亦尊。又人果能即性之所在,觀理之所在,則性在吾之生命,理亦在吾之生命,則昭然之天理,即吾生命之所內具,吾人之性,乃自似幽而明,似隱而彰,則性切而理亦切,性親而理亦親。性與理既皆尊而皆親,則知理之為善,即知性之為善,乃更不疑乎性之善;而順理以為性者,則性盡而善盡,近性即所以遠惡。如以今語釋之,此中之理,如吾人之客觀而超越之理想,性如吾人今日之所謂生命之性。人孰不知其所向之客觀而超越之理想為善?今謂此人之所向之此理想之所在,即此性之所在,或此理想原為內具於吾人之生命中,以為其性,亦由此生命而發出者;人尚孰能疑於其生命之性之善,而不以此理想之實現,即吾之生命之性之實現乎?而此即人之理想之善或理善,以言性善之義,亦可先引伊川一段語以證之。
二程遺書二十二:「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有所自,未有不善。發而中節,則無往而不善,發而不中節,然後為不善。凡言善惡,皆先善而後惡;言吉凶,皆先吉而後凶;言是非,皆先是而後非。」此即伊川由理善以言性善之明文。蓋理為人所視為當然,即原為人所共肯可,而視為善者。人之發而中節,合於此理,即其發亦善。至其不中節不合理者,亦是對此理而為不善,唯以人先肯可此理,乃有所謂不合理之不善。如人之先有所謂吉者,乃有不合此吉者,而謂之凶;先有所謂是者,而後有不合此是者之非。故先必有此理之被肯可,而視為善,乃有不合理之惡。而人之真正之性,正當自有其所肯可之理上看,則此理善,即人性善也。至所謂人之惡者,唯由人之行自不合於肯可之理,而未自盡其性以說。此則屬於「人自己對其所肯可之理或性,加以表現實踐」之能力問題,即人之氣質之性之問題,或人之性之如何連於其氣質,此性如何在其氣質中表現之問題,亦即下文所謂氣質之性之問題。固不關此第一義之即理想性之性者也。
然恆人之所難,卻正在:即其客觀而超越的諸理想、或所肯可之理之所在,直下視其為吾人生命之性之所在,總意此理想或理,既為超越客觀,便為外在虛懸,以至宛若如夢如幻;乃以吾人之生命之性另有所向,而與之成對峙;世乃罕能自信其真正之理想、或所肯可之理之所在,即其真性之所在者。此不特在世俗凡情為如此,即東西之哲人、宗教家之能思造淵微者,亦恆難於此義,透徹了悟,直下承擔,更不復疑。如彼西哲以理想界、價值界、或天國、上帝之超然於人性之上者,或謂人性唯具原始罪惡,或唯是一自然之衝動,原不內具理想,只能在外加以約束規範者,固皆不能知此理想或理所在,即生命之性所在之思想之流。即中國傳統思想中,由告子、荀子、至董仲舒、王充、劉劭之傳,凡只就生命之現實與氣質以言性,而視「禮義為聖王所制、天所定命、風習所成、以為自外化性之用」者;以及佛學中之不知人之成佛之理想所在,即人之佛性所在,亦真正之人之人性所在,而疑於人之同有一佛性,而另有不能成佛之眾生性,為其真性所在者,莫不皆同此一流之思想。是皆未能即人之理想或所肯可之理之所在,以為人之生命之性之所在,而不知伊川所謂性即理之深旨者也。
由上可知,伊川言此性即理,即無異謂吾人之理想或所肯可之理之所在,無論其所及者如何高明廣大,以至無限量,其為吾人之生命之嚮往,即無非吾人之性之所在。天下實無性外之理想或理,亦無為理想或理所在,而居性外之物,乃見此理此性之至大,而實無限量。 [13] 至於此中克就吾人之生命之現實言,固只是一有限量的氣之流行,而自具形質者。漢儒之即氣質以言生之義,亦為伊川所承。然此氣可通以理,而此氣之流行之能有所向,即已見其具「能有所向之理,而已通於理」。此具理而通於理,即此生命之氣所以能流行之性。故不可以氣為性,而唯可即氣之所以流行之理以言性,故曰性即理也。言性即理,而「生命之氣」之性,既在理不在氣;人乃知以氣從理,以理率氣;則理高明而氣亦高明,理廣大而氣亦廣大。吾人有限的生命之氣,由通之以理之無限量,以擴大超升,而吾人超凡入聖之途,於是乎在。今如只言理氣之異義而為二,而不言理之即性,人仍可只對理氣二者之關係,作客觀外在之理解,若無關於吾人生命之超凡入聖之事。人乃或只謂唯於彼已呈顯於心目之前之理想,方是理;而不知:即尚未呈顯於心目之前,而凡理之所通者,皆是理;凡吾人所可能發出之真理想,皆是吾人內部所具之理想;此內部所具之理想,未呈顯而先在,皆吾人之未顯之性。必言此性之即理,人乃知天下有未顯而已為吾人所具之性之理,此性理方為已呈顯之理想之本源之所在。而彼所已呈顯之理想,尚只是此隱微之本源之體之用之一端耳。夫然,故人當有某理想之呈顯時,固當自此用之一端,以更通之以理,擴充其理想,以求知此隱微之體之全,與用之全。然即在人尚未知所以自定其理想,如尚未有此用之一端時,人亦當知此時此心之沖漠無朕,而實萬象森然已備,此寂然不動之性理之體之全,自在其中。其未感而「未應不是先,已應不是後」,因其感而應,亦只是依此內具之寂然不動之理之感而遂通,未嘗外於此理,以有此感通之能也。凡此感通,皆是「內感」以外通。所謂內感者,乃自家之「能感」自相感,而生生不息。能感不息,方能外通,以有通外之感。若非先有此性理之內具,使內感不息,亦無「內感」以通外,亦無「更升起呈顯自覺的理想,於心目之前」之事也。而通常所謂未應未感,亦只是對「當有此感此應」之超自覺的內具的理想或性理之尚未形於心氣,而稱之為未應未感。此即朱子之所以更緣此以謂「未應固是先,卻是後來事;已應固是後,卻是先有此理」。(語類九十六)蓋未應已應,同依此當然的性理之先有而有,亦依其先有而立名,則唯此性理為真正之先。此性理,即一純形而上之先;而已應未應,皆同自心氣上言,其自身固自有先後,然對此性理言,則同為居後者。是即朱子之理先氣後之說之所本也。
伊川言性即理,此性理,無論是否呈顯為吾人心目之前之理想,或只為一內具的理想或性理,即無論人之是否能有感而應,其為理則無二。然凡已呈顯出的感應之事,皆為用,皆必依此隱微之寂然之性理之體而有。又當其既有,則體在用中,微在顯中,是謂體用一源,顯微無間。故此性即理之義立,一方可見天下一切普遍客觀之理想,即吾人之主觀特殊生命之理想之所在;一方亦見未呈顯而能呈顯於吾人心目之前之理想,亦莫不自始為吾人之所內具之理想或性理;然後吾人於性理之全,乃見其為「百理俱備,平鋪放著」,而為「吾人之此生命之氣之流行,得擴大超升,以使吾人成賢成聖之事,得以可能」之充足的理由或內在的根據之所在也。故此伊川言性即理之旨,不僅所以綰理於性,使人能以理觀性,以性觀理;尤意在即理之為客觀而有自在自存之義,以言吾人之此性理之顯微體用之無二,不以未顯未應而減,亦不以既顯於感應之中而增;乃永恆貞定的浩浩不窮,以為吾人之生命之氣之流行,得擴大超升,以成聖成賢之性理,而卻非吾人成賢成聖之工夫之所選作者。 [14] 此其立義之有進於先儒,正其所以為朱子答徐子融書所稱為「自古無人敢道」,「顛撲不破」(語類五十九),「千萬世說性之根基」(語類九十三)之故也。
由伊川所言之性理,為「體用一源、顯微無間」,不以已應未應而增減,乃沖漠無朕之中,而萬象森然已備者;故克就此理此性言,便只是為一純義理,而此性亦即一純粹的義理之性。此純粹義理之性,自其為純義理而被視為吾人主觀之生命之流行之路道言,曰道;自其賦於人,以對吾人之生有所命,而其本源又超越吾人現有之生命言,曰命;自其非我所得而私,亦非人所造作,而原為自己如此如此然而言,曰天;自其具於吾人之生之內部,而表現形著言,曰心;自其形著於心,而更接於物,以有種種人之活動言,曰情。此數者初無別體,而原只一性理,極高明而亦極平易,亦更別無奇異之可說也。故遺書二十五曰:「稱性之善謂之道,道與性一也。……性之本謂之命,性之自然者謂之天,自性之有形者謂之心,自性有動者謂之情。凡此數者,皆一也。聖人因事制名,故不同如此;後之學者,隨文析義,而求奇異之說,而聖人之意遠矣。」
對此義之性,為與一般之所謂性,互相分別,伊川又稱之為「性之本」、或「極本窮源之性」,此為伊川所最重之性之義。唯此性在其表現形著而為心、與動而為情處,同時連於一「去表現形著此性,以有其情」之氣質。今將此性理連於所稟之氣質之剛柔強弱而言,亦即將此性連於吾人之生命之氣之實現此理想之能力而言者;則伊川稱為氣質之性。此二性之分,與橫渠之分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略同。緣是而伊川論昔賢言性之說,遂以孟子言性善者,乃「性之本」或「極本窮源之性」。 [15] 至於孔子之言「性相近」, [16] 告子及諸言「生之謂性」者,則為論其所稟。 [17] 伊川之謂生之謂性,乃訓氣質上之所稟受言。此其與明道所謂生之謂性,實即生之理、生之道而謂之性者,乃對同此生之謂性之語,作不同之解釋。簡言之:即明道所謂生之謂性,正是伊川所謂義理之性、性之本、極本窮原之性;而伊川所謂生之謂性之性,則乃是此義理之性連於氣質之稟受言,所成之氣質之性也。觀明道之未及於此後一義之生之謂性,即見明道之亦未如伊川之重此二性之分。然伊川之分此二性,初亦唯由其對當然之性理與實現之氣之能力之不同,而有之種種之距離,有更多之反省而來。伊川固與明道同謂義理之性為人性之本,唯由觀人之同欲實現義理,而其力有剛柔緩急,乃於此言氣質之差別。伊川似非單就此剛柔緩急之相,名為性。而是在人之同欲實現義理上,說同一之義理之性,而就剛柔緩急為踐理之力,說氣質之性。此乃以義理之性言人共同之性,以氣質之性言人之盡此性之能力之種別。以今語釋之,義理之性,猶言:人與人共同的生命之理想性;氣質之性,猶言:此各人之生命之種種現實狀態與其理想性。則義理之性乃類之概念,而氣質之性,則將此類概念之所指,隸於各種氣質之中,而成之種概念也。程子言「論性而不及氣,則不備;論氣不及性,則不明」。 [18] 「明」固當明其所以同,「備」固當備其所以異也。唯欲兼說人性之所同,與其盡性之能力之所以異,乃有此二性之說。此固非謂人有二性,以相對為二物之意。則謂伊川之言於明道之言有所進可,謂有所違則不可。明道之連生於氣以言性,而言生之謂性,其義雖與伊川不同,亦非只有伊川所謂氣質之性之謂。否則明道之說,將全無異於伊川心中之告子之說;而循伊川之論,人之變化其氣質之性之偏蔽,以從義理,乃從其外之另一性,亦無殊告子之義外之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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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語第二語皆見朱子所編二程遺書卷一。第三語見遺書第十一。
[2] 遺書二下,二先生語:「天地間只有個感與應而已,更有甚事。」朱子近思錄定為明道語。又遺書十一:「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每中夜以思,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此有對,即成此感應者也。
[3] 二程遺書十一。按此感應之義,首發於明道。伊川易傳卷三,咸卦九四,發明感通義,頗精詳,然其旨皆原自明道也。
[4] 二程言感之第一義是內感,如遺書卷十五謂「感而遂通,則只是內感。」朱子語類九十五釋之曰:「如一動一靜,只是一物先後自相感。」人之自己之心之生,其先後自相感,皆內感也。
[5] 遺書十二無始無終一段語,全文為:「一陰一陽之謂道,自然之道也。繼之者善也,出道則有用。元者,善之長也。成之者卻只是性……如此則亦無始亦無終,亦無因甚有,亦無因甚無;亦無有處有,亦無無處無。」合全文以觀,此乃言此絕對而自有遍在之道,必由陰陽感應之用而見,亦必成於性。即見其非如西方之上帝之可為一「在陰陽感應之先,自無中創造世界者之初為一寡頭的上帝,而無原因以自有」者也。
[6] 遺書十一:「生生之謂易,生生之用,則神也。」此言易即神。遺書卷一,二先生語:「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其體則謂之易,其理則謂之道,其用則謂之神,其命於人則謂之性,率性則謂之道。」宋元學案定為明道語。此即通易、神、性、道以為言也。
[7] 遺書二:「元者,善之長也,成之者,卻只是各正性命也。」此言就元為萬物之源,而言其為善之長。遺書十一:「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縕,萬物化醇,生之謂性,萬物之生意最可觀。此元者,善之長也,斯所謂人也。人與天地,一物也。」此則通天地大德、人性、萬物之性之見於其生意、元與善以言也。
[8] 二程遺書二上,二先生語:「告子云生之謂性則可,凡天地所生之物須是謂之性。皆謂之性則可,於中卻須分別牛之性馬之性。是他便只道一般。……天降是於下,萬物流行,各正性命者,是所謂性也;循其性而不失,是所謂道也……循性者,馬則為馬之性,又不做牛底性;牛則為牛之性,又不為馬底性……人在天地之間,與萬物同流,天幾時分別出是人是物。」此段文以「生之謂性」之性,為萬物所同具,即一本之性。此乃明道義。若在伊川,則「生之謂性」之性,乃指氣質之性矣。此二人用名之不同也。可看下文論伊川一節。
[9] 朱子語類九十五對生之謂性一段,問答甚繁。其釋生之謂性,屢謂只有生字,便帶卻氣質,故生之謂性,即連氣稟說。然只此性,乃可說者;人生而靜以上之性,只是理或天道,故不容說。朱子又謂「不容說之性,正是本然之性,性之本體」云云。此無異謂程明道於此文只說到氣質之性,未及於本然之性。然程子所謂不容說者,亦可是其不說為性之所在,並非必程子心中尚另有一「生之謂性之上」之性在也。明道之所謂生之謂性,雖是即生即氣稟以說性,而卻非克就氣稟以言之氣質之性,而正為一貫於氣稟及氣之即理即道之性也。本文即循此義以釋明道之言,其詳或尚須將明道朱子之言合看,再加疏解。
[10] 遺書二上,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本非惡,但過不及便如此。
[11] 此繼之者善也,朱子謂與易傳之義不同曰:「易所謂繼之者善也,在性之先。此所引繼之者善也,在性之後」(語類卷九十五)。所謂在性之後,即由性之表現於相繼歷程而說之性也。
[12] 語類九十五:朱子於明道取告子「生之謂性」之言,視為「認告子語脈不著」,而於伊川「性即理也」,則曰:「豈不是見得明,真有功於聖門。」此外朱子稱及伊川此語尚多,不必一一引也。
[13] 二程遺書二十五伊川語:「道孰為大?性為大。千里之遠,數千歲之日,其所動靜起居,隨若亡矣。然時而思之,則千里之遠,在於目前;數千歲之久,無異數日之近。人之性則亦大矣。」遺書十八問:「心之妙用有限量否?曰:自是人有限量,以有限之形,有限之氣,苟不通之以道,安得無限量?心即性也,在天為命,在人為性,論其所主為心,其實只是一個道。苟能通之以道,又豈有限量?天下更無性外之物,若雲有限量,除是性外有物始得。」此皆就心之思或理想或道理之所在、與所通者之大與無限量,以見此心之所在、性之所在之大與無限量之言也。
[14] 張橫渠以性為氣之虛而能感之性,必實有感通工夫「存虛明順變化」以「成性」,故有「纖惡必除,善斯成性」之言。然伊川則明進乎此義矣。
[15] 全書卷三:若乃孟子之言善者,乃極本窮源之性。
[16] 遺書十九:性相近也,此言所稟之性,不是言性之本,孟子所言便是性之本。
[17] 全書二十四:生之謂性與天命之性同乎?曰:性字不可一概而論。生之謂性正訓所稟受,天命之謂性,此言性之理也。今日天性柔緩,天性剛急,俗言天成,皆生來如此,訓所稟受也。又全書十八:凡言性處,須看他立意如何?且如言人性善,性之本也;生之謂性,論其所稟也。孔子言性相近,性一何以言相近?曰:此只是言氣質之性,如俗言性緩急之類,性安有緩急?此言性者,生之謂性。又問上智下愚是性否?曰:此是才。若論其本性,豈言相近?只論其所稟也。二程遺書二十四:文集五,與呂大臨辨謂犬牛人就其性本同,但限於形,故不可更。如隙中日光,方圓不移,其光一也。性所稟各異,(如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牛有牛之性,馬有馬之性),故生之謂性,告子以為一,孟子以為非也。按告子之言生之謂性,未必為以牛之性、馬之性、人之性為一;程子視之為非一,即其重氣質之性之差別故也。
[18] 二程遺書六:二先生語,未定明道或伊川說。朱子語類卷五十九,謂為伊川說,則更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