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六章 陳白沙
(生於明宣宗宣德三年,卒於孝宗弘治十三年,年七十三。)
陳獻章,字公甫,新會白沙里人,又號石齋。弘治初,舉於鄉,會試中乙榜,入國子監讀書。已至崇仁,受學於康齋,歸即絕意科舉,筑陽春[1]台,靜坐其中,不出閾外者數年。成化二年,復游太學,祭酒邢讓試和楊龜山《此日不再得》詩。見白沙作,驚曰:「即龜山不如也。」颺言於朝,以為真儒復出,由是名動京師,門人益進。後屢薦不起,有《白沙子集》。[2]
白沙自序為學曰:「仆年二十七,始發憤從吳聘君學,其於古聖賢垂訓之書,蓋無所不講,然未知入處。比歸白沙,杜門不出,專求所以用力之方。既無師友指引,日靠書冊尋之,忘寐忘食,如是者累年,而卒未有得。所謂未得,謂吾此心與此理未有湊泊吻合處也。於是舍彼之繁,求吾之約,惟在靜坐。久之,然後見吾此心之體,隱然呈露,常若[3]有物。日用間種種應酬,隨吾所欲,如馬之御銜勒也,體認物理,稽諸聖訓,各有頭緒來歷,如水之有源委也。於是渙然自信曰:『做聖之功,其在茲乎!』」[4]其《與賀克恭》書曰:「為學須從靜坐中養出個端倪來,方有商量處。」[5]又曰:「心地要寬平,識見要超卓,規模要闊遠,踐履要篤實。能此四者,可以言學矣。」[6]又《與謝元吉》書曰:「人心上容留一物不得,才著一物,則有礙。且如功業要做,固是美事,若心心念念只在功業上,此心便不廣大,便是有累之心。是以聖賢之心,廓然若無,感而後應,不感則不應。又不特聖賢如此,人心本體皆一般[7],只要養之以靜,便自開大。」[8]《明儒學案》曰:「先生[9]之學,以虛為基本,以靜為門戶,以四方上下、往古來今穿紐湊合為匡郭,以日用、常行、分殊為功用,以勿忘、勿助之間為體認之則,以未嘗致力而應用不遺為實得。遠之則為曾點,近之則為堯夫,此無可疑者也。故有明儒者,不失其矩矱者亦多有之,而作聖之功,至先生[10]而始明,至文成而始大。向使先生[11]與文成不作,則濂洛之精蘊,同之者固推見其至隱,異之者亦疏通其流別,未能如今日也。」[12]蓋白沙主靜坐,蓋將避勞擾會得道理。議者謂白沙類禪,亦以此雲。
* * *
[1] 「陽春」,諸本皆同《明史》二四第7261頁。《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79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80頁作「春陽」。
[2] 按:如上陳獻章生平,參見《白沙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79—80頁;《儒林》:《宋史》二四第7261—7262頁。
[3] 「若」,諸本皆誤作「如」。據《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1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82頁改。
[4] 《白沙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0—81頁。
[5] 《白沙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5頁。
[6] 同上注。
[7] 「人心本體皆一般」,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457冊第113頁。《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88頁作「人心本來體段皆一般」。
[8] 《白沙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5—86頁。
[9] 「先生」,諸本皆誤作「白沙」。據《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0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81頁改。
[10] 同上注。
[11] 同上注。
[12] 《白沙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