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三章 薛敬軒

(生於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卒於英宗天順八年,年七十三。) 薛瑄,字德溫,號敬軒,山西河津人。自幼書史過目成誦。後從師講習濂洛諸書,嘆曰:「此問學正路也!」因盡棄其舊學。永樂間,發進士第,宣德初,授監察御史。三楊欲識其面,令人要之,辭曰:「職司彈事,豈敢私謁公卿?」三楊嗟嘆焉。差監湖廣銀場,手錄《性理大全》,通宵不寐,遇有所得,即便劄記。出為山東提學僉事,先力行而後文藝,人稱為薛夫子。英宗復辟後,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學士。一日,召對便殿,英宗衣冠未肅,敬軒凝立不入,英宗知之,即改衣冠,敬軒乃入。後致仕家居,從學者甚眾。著有《詩文集》《讀書錄》等。[1] 敬軒之論理氣,論「理氣無先後,無無氣之理,亦無無理之氣」[2]。「又言:『氣有聚散,理無聚散。』以日光飛鳥喻之:『理如日光,氣如飛鳥。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3]而日光雖不離其背,實未嘗與之俱往,而有間斷之處,亦猶氣動,而理雖未嘗與之暫離,實未嘗與之俱盡,而有滅息之時。』」[4]又論為學之要曰:「為學之要,莫切於動靜。動靜合宜者,便是天理,不合宜者,便是人慾。」[5]又曰:「人心一息之頃,不在天理,便在人慾。未有不在天理人慾,而中立者也。」[6]此論天理人慾之分至確定。天理人慾,既不兩立,則將致於天理,當以克己為首,然克己最不易。故曰:「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以是知克己最難。」[7]然則必能主靜以歸於敬,乃能克己,是以敬軒恆論敬與靜二字。靜則心常為主矣。如曰:「常沉靜,則含蓄義理,而應事有力。」[8]又曰:「主靜以立其本,慎動以審其幾。」[9]又曰:「人不主敬,則此心一息之間,馳騖出入,莫知所止也。」[10]又曰:「不能克己者,志不勝氣也。」[11]又言居敬窮理二者之相資曰:「居敬有力,則窮理愈精;窮理有得,則居敬愈固。」[12]又曰:「初學時[13],見居敬窮理為二事。為學之久,則見得居敬時敬以存此理,窮理時敬以察此理,雖若二事,而實則一矣。」[14]乃綜論工夫曰:「工夫切要,在夙夜、飲食、男女、衣服、動靜、語默、應事、接物之間,於此事事皆合天則,則道[15]不外是矣。」[16] * * * [1] 如上薛瑄生平,參見《儒林》:《明史》二四第7228—7229頁;《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0—111頁。 [2]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2頁。 [3] 「理乘氣機而動,如日光載鳥背而飛。鳥飛」,諸本皆無,脫。據《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2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121頁補。 [4]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2頁。 [5]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3頁。 [6] 同上注。 [7] 同上注。 [8]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5頁。 [9] 《明儒學案》卷一:《四庫全書》第457冊第19頁。按:此句引文,亦見於《四庫全書》第711冊第753頁。《明儒學案(修訂本)》上,《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皆無此句,疑脫。 [10]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8頁。 [11] 同上注。 [12] 同上注。 [13] 「時」,諸本皆誤作「事」。據《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8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128頁改。 [14]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8頁。 [15] 「道」,諸本皆無,脫。據《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七冊第126頁補。 [16] 《河東學案》:《明儒學案(修訂本)》上第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