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十七章 元之程朱學派

元以異族侵據北方,終以代宋,雖享祚日淺,而開國之初,文儒頗集。蓋自石晉以來,燕雲諸州,久為異域,宋之諸儒迭起,而聲教不通。及趙江漢以南冠之囚,講程朱之學於北,於是姚樞、竇默、許衡、劉因之徒,聞而慕之。至是,理學之傳始廣。繼有吳澄之經學、姚樞之文學,北方之學,一時稱盛矣。趙江漢先生名復,字仁甫,德安人。元師伐宋,屠德安,姚樞在軍前,凡儒道釋醫卜占一藝者,活之以歸,而江漢在焉。樞與言,奇之。至燕,以程朱之書,教授學子,從百餘人,樞為建太極書院。以周、程而後,其書廣博,學者未能貫通。乃原羲農堯舜所以繼天立極,孔子孟顏所以垂世立教,周程張朱所以發明紹續者,作《傳道圖》,而以書目條列於後。樞後退隱蘇門,以傳其學。然聞江漢之緒而興起者,當推許魯齋、劉靜修二人最著。 一、許魯齋(生於宋寧宗嘉定二年,卒於元世宗至元十八年,年七十三。) 許衡字仲平,號魯齋,河內人。流離世亂,嗜學不輟。嘗從日者游,見《尚書義疏》,請就宿手抄以歸。既而避難徂徠山,始得王弼《易注》。夜思晝誦,言動必揆《易》義而後發,其言行往往有卓越常人者,人亦稍稍從之。訪姚樞於蘇門,得伊洛、新安遺書,乃還謂其徒曰:「昔者授受,殊孟浪也,今始聞進學之序。若必欲相從,當率棄前日所學,從事小學之灑掃應對,以為進德之基。」眾皆曰唯。遂相與講誦,諸生出入惟謹。客至見之,惻然動念,皆慚濡而出。世祖即位,召至京師,授國子祭酒。尋謝病歸。至元二年,以安童為右丞相[1],使魯齋輔之。八年,以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十三[2]年,定授時新曆,歷成而還。十八年卒,諡文正。有《魯齋遺書》。[3] 魯齋論學多切近之言,不徒為高遠。如曰:「凡事一一省察,不要逐物去了。雖在千萬人中,常知有己,此持敬大略也。」[4]又曰:「日用間若不自加提策,則怠惰之心生焉。怠惰心生,不止於悠悠無所成,而放僻邪侈隨至矣。」[5]又曰:「耳目聞見,與心之所發,各以類應,如有種焉。今日之所出者,即前日之所入也。同聲相應,同氣相求,未嘗小差,不可不慎也。」[6]又曰:「凡事理之際有兩件,有由自己底,有不由自己底。由自己底有義在,不由自己底有命在,歸於義命而已。」[7]又曰:「汲汲焉毋欲速也,循循焉毋敢惰也。非止學問如此,日用事為之間皆當如此,乃能有成。」[8]此皆身體力驗之言,而人人所可勉為者也。又言學者以治生為亟曰:「為[9]學者治生,最為先務,苟生理不足,則於為學之道有所妨。彼旁求妄進,及作官嗜利者,殆亦窘於生理之所致也。士君子當以務農為生,商賈雖為逐末,亦有可為者。果處之不失義理,或以姑濟一時,亦無不可。若以教學與作官規圖生計,恐非古人之意也。[10]」[11]王陽明極詆魯齋此語,以為有誤後進,然魯齋之言,自有深意也。 二、劉靜修(生於宋理宗淳祐四年,卒於元世宗至元三十年,年四十五。) 劉因,字夢吉,雄州容城人。初讀訓詁疏釋之說,輒嘆曰:「聖人精義,殆不止此。」後於趙江漢復,得周、程、張、邵、朱、呂之書,始曰:「吾固謂當有是也。」至元十九年,詔征為承德郎右贊善大夫,教近侍子弟。未幾,以母疾辭歸。二十八年,以集賢學士嘉議大夫召,固辭不就。帝曰:「古所謂不召之臣者,其斯人之徒與!」三十年卒,諡文靖。有《靜修文集》,學者稱靜修先生。[12] 元代儒者,當推許魯齋、劉靜修、吳草廬三人。草廬稍晚出,魯齋、靜修,蓋元所藉以立國者也。二子之中,魯齋功最大,數十年彬彬號名卿大夫者,多出其門,於是國人始知聖賢之學。靜修享年不永,所及不遠,然持身高潔,實不可及。陶宗儀《輟耕錄》曰:「初,許魯齋應召。道過真定,劉靜修謂曰:『公一被命而起,無乃速乎?』魯齋曰:『不如此則道不行。』及靜修不受集賢之命,或問之,乃曰:『不如此則道不尊。』」[13]此可以見二子之為人矣。其學雖兼宗濂洛,而實以朱子為歸宿。故曰:「邵至大也,周至精也,程至大也,朱子盡其大、盡其精而貫之以正也。」[14] * * * [1] 諸本此處皆有「使」,衍。據《宋元學案》肆第2995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526頁刪。 [2] 「十三」,諸本皆誤作「十八」。據《宋元學案》肆第2995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526頁改。 [3] 按:如上許衡生平,參見《魯齋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995—2996頁。 [4] 《魯齋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996頁。 [5] 《魯齋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997頁。 [6] 同上注。 [7] 同上注。 [8] 同上注。 [9] 「為」,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1198冊第452頁。《宋元學案》肆第3001頁無「為」。 [10] 「彼旁」至「意也」,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1198冊第452頁。《宋元學案》肆第3001頁文多異同,作「彼旁求妄進,及作官謀利者,殆亦窘於生理所致。士君子當以務農為生。商賈雖逐末,果處之不失義理,或以姑濟一時,亦無不可」。 [11] 《魯齋遺書》:《四庫全書》第1198冊第452頁。 [12] 按:如上劉因生平,參見《靜修學案》:《宋元學案》肆第3020頁。 [13] 「初」至「道不尊」,諸本皆同。按:《四庫全書》第1040冊第429頁文多異同,作「中書左丞、魏國文正公魯齋許先生衡,中統元年應召赴都日,道謁文靖公靜修劉先生。因謂曰:『公一聘而起,毋乃太速乎?』答曰:『不如此則道不行。』至元二十年,征劉先生至以為贊善大夫,未幾辭去;又召為集賢學士,復以疾辭。或問之,乃曰:『不如此則道不尊。』」《宋元學案》肆第3022頁亦文多異同,作「初,許衡之應召也,道過真定,因謂曰:『公一聘而起,無乃速乎﹖』衡曰:『不如此則道不行。』及先生不受集賢之命,或問之,乃曰:『不如此則道不尊。』」 [14] 「邵至大」至「正也」,《朱子學的》第102頁作「邵至大也,周至精也,程至正也,朱子則極其大、盡其精而貫之以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