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十六章 魏鶴山及真西山
嘉定以後,私淑朱子之學者,有魏鶴山與真西山並稱。黃百家曰:「從來西山、鶴山並稱,如鳥之雙翼、車之雙輪,不獨舉也。鶴山之志西山,亦以司馬文正、范忠文[1]之生同志死同傳相比,後世亦無敢[2]優劣之者。」[3]全謝山亦謂世之稱鶴山者,「以並之西山,有如溫公、蜀公,不敢軒輊」[4]。惟梨洲以「鶴山卓犖,非西山之依門傍戶[5]所能及」[6]而已。今合述之於此。
一、魏鶴山(生於宋孝宗淳熙五年,卒於理宗嘉熙元年,年六十。)
魏了翁,字華父,邛州蒲江人。慶元五年進士,累官至權工部侍郎。與宰相史彌遠不合,貶官。彌遠死,還朝為禮部尚書。後知紹興府安撫使。卒,諡文靖。《宋史》言鶴山「築室白鶴山下,以所聞於輔廣、李燔者,開門授徒,士爭負笈從之,由是蜀人盡知義理之學」。輔、李並朱子門人,而鶴山與之友善者也。所著有《文集》《九經要義》《經外雜抄》《古今考》等。[7]
鶴山哲學,亦絕對之唯心論。其奏劄有曰:「心者,人之太極,而人心又為天地之太極,以主[8]兩儀,以命萬物,不越諸此。故天之神明為春秋冬夏、風雨霜露,地載神氣為風霆流行、庶物露生,其於人也,則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蓋貫通上下,表里民物,自繼善以及於成性,皆一本而分也,而人心之靈,則所以奠人極,人極立而天地位焉。」[9]此頗近楊慈湖之《己易》。又曰:「古人位天地[10],育萬物,把做己職事,天地是我去做,五行五氣,都在我一念節宣[11]之。後世人自人,天自天,人[12]失其人之職。」[13](《師友雅言》)其論修養之要曰:「吾儒只說正心養心,不說明心。」[14](《答蔣重珍》)又曰:「聖人之心,如天[15]之運,純亦不已,如川之逝,不舍晝夜。雖血氣盛衰所不能免,而才壯志堅,始終勿貳。」[16]又曰:「才命於氣,氣稟於志,志立於學。」[17](《夢筆山房記》)又論無欲與寡慾之辨曰:「聖賢言寡慾矣,未嘗言無欲也。所謂欲仁、欲立、欲達、欲善,莫非使人即欲以求諸道,至於富貴所欲也,有不可處,己所不欲,有不可施,則又使人即其不欲以求諸非道。歲積月累,必至於從心所欲而自不逾矩,然後為至[18]。曾子得之,明六欲之目,孟子傳之,開六等之科,今曰自寡慾以至無欲,不其戾乎?曰性不能無感,性之欲也,知誘物化,則為私慾,故聖人雖使人即欲以求道,而於季康子,於由、求,於申棖,曷嘗以其欲為可乎?胡仁仲之言曰:『天理人慾,同行異情,以此求之,則養心之說備矣。』」[19](《濂溪先生祠堂記》)又謂人生有剛柔,故有善惡,在變化氣質,則可以至聖賢矣。
二、真西山(生於孝宗淳熙五年,卒於理宗端平二年,年五十八。)
真德秀,字景元,後更希元,建之浦城人。慶元五年進士,官至參知政事。卒,諡文忠,學者稱西山先生。自韓侂胄立偽學之名,以錮善類,凡近時大儒之書,皆顯加禁絕。西山晚出,獨慨然以斯文自任,講習而服行之。黨禁既開,正學遂明於天下。《宋史·詹體仁傳》言:「郡人真德秀,早從其游,問居官蒞民之法,體仁曰:『盡心平心而已,盡心則無愧,平心則無偏。』」西山能守而行之。所著有《文集》《讀書記》《四書集編》《文章正宗》《大學衍義》等。[20]
《西山答問》曰:「德性[21]謂得之於天者,仁義禮智信是也。收放心,養德性[22],雖曰二事,其實一事。蓋德性在人,本皆全備,緣放縱其心,不知操存,自致賊害其性,若能收其放心,即是養其德性[23],非有二事也。」[24]又曰:「程子曰:『涵養須[25]用敬,進學在致知。』蓋窮理以此心為主,必須以敬自持,使心有主宰,無私意邪念之紛擾,然後有以為窮理之基。本心既有所主宰矣,又須事事物物,各窮其理,然後能致盡心之功。欲窮理而不知持敬以養心,則思慮紛紜,精神昏[26]亂,於義理必無所得。知以養心矣,而不知窮理,則此心雖清明虛靜,又只是個空蕩蕩底物事,而無許多義理以為之主,其於應事接物,必不能皆當,釋氏禪學,正是如此。故必以敬涵養,而又博學、審問、慎[27]思、明辨以致其知,則於清明虛靜之中,而眾理悉備,其靜則湛然寂然,而有未發之中,其[28]動則泛應曲當,而為中節之和,天下義理,學者工夫,無以[29]加於此者。自伊川發出,而文公又從而闡明之。」[30]此言主敬與致知二者相待為用,不可偏於一也。西山於舊說頗能綜貫得力,惟亦罕所發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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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忠文」,諸本皆誤作「文忠」,倒。據《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8頁乙。
[2] 「敢」,諸本皆無,脫。據《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8頁補。
[3] 《西山真氏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
[4]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50頁。
[5] 「依門傍戶」,諸本皆誤作「依傍門戶」。據《宋元學案》肆第2650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24頁改。
[6]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50頁。
[7] 按:如上魏了翁生平,參見《儒林》:《宋史》三七第12965—12971頁;《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50—2651頁。
[8] 「主」,諸本皆誤作「立」。據《宋元學案》肆第266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44頁改。
[9]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67頁。
[10] 「地」,人大版同,底本、八版、台一版、台四版皆作「物」。據《宋元學案》肆第2654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28頁改。
[11] 「節宣」,諸本皆誤作「宣節」,倒。據《宋元學案》肆第2654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128頁乙。
[12] 「人」,諸本皆無,脫。據《宋元學案》肆第2654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28頁補。
[13]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54頁。
[14]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57頁。
[15] 諸本此處有「地」,衍。據《宋元學案》肆第2665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42頁刪。
[16]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65頁。
[17] 同上注。
[18] 「必至於從心所欲而自不逾矩,然後為至」,諸本皆誤作「必至於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然後為主」。據《宋元學案》肆第2661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37頁改。
[19] 《鶴山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61頁。
[20] 按:如上真德秀生平,參見《儒林》:《宋史》三七第12957—12965頁;《西山真氏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95—2696頁。
[21] 「性」,諸本皆誤作「行」。據《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8頁改。
[22] 同上注。
[23] 「即是養其德性」,諸本皆誤作「即是養德行」。據《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8頁改。
[24] 《西山真氏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96頁。
[25] 「須」,諸本皆無,脫。據《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9頁補。
[26] 「昏」,諸本皆誤作「紛」。據《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9頁改。
[27] 「慎」,諸本皆誤作「謹」。據《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9頁改。
[28] 「其」,諸本皆無,脫。據《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9頁補。
[29] 「以」,諸本皆誤作「有」。據《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黃宗羲全集(增訂版)》第六冊第179頁改。
[30] 《西山真氏學案》:《宋元學案》肆第26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