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十章 張南軒
(生於高宗紹興三年,卒於孝宗淳熙七年,年四十八。)
張栻,字敬夫,號南軒,廣漢人,遷於衡陽。父浚,宋丞相,封魏國公,諡忠獻,有《易》解,《書》《詩》《禮》《春秋》《中庸》解及《文集》等。南軒早從胡五峰問程氏學,五峰一見,知其大器,即以所聞孔門論仁親切之指告之。南軒退思,若有得也。五峰曰:「聖門有人,吾道幸矣!」南軒益自奮厲,作《希顏錄》以見志。歷知撫州嚴州,召為吏部郎兼侍講。所言皆修身務學、畏天恤民、抑僥倖屏攙諛之事,於是宰相憚之,近習尤不悅。退而家居累年,孝宗念之,詔除舊職。將有公輔之望而卒,世咸惜之。嘉泰中,賜諡曰宣。有《文集》《論語解》《孟子說》等。[1]
一、性說 南軒性說,頗與二程、橫渠相似,亦多所發明。其言曰:「太極動而二氣形,二氣形而萬物化生,人與物,俱本乎[2]此者也。原物之始,亦豈有不善者哉!其善者,天地之性也。而孟子道性善,獨歸之人者何哉?蓋人稟二氣之正,而物則其繁氣也。人之性善,非被命受生之後,而其性旋有[3]是善也。性本善,而人稟夫[4]氣之正,初不隔其全然者耳,若物則為氣所昏,而不能以自通也,惟人全夫天地之性,故有所主宰而為人之心,所以異乎[5]庶物者,獨在於此也。」[6]此辨人之受性異於庶物者甚精。
二、儒佛之辨 宋儒每詳儒佛之辨,視前代為精。南軒與《問答》,亦論此事:「問:『為佛學者言:「人當常存此心,令日用之間,眼前常見光爍爍地。」此與吾學所謂「操則存」者,有異同否[7]?』曰:『某詳佛學所謂與吾學之雲存,字雖同,其所以為存者,固有公私之異矣。吾學操則存者,收其放[8]而已矣。收其放[9],則公理存,故於所當思而未嘗不思也,所當為而未嘗不為也,莫非心之所存故也。佛學之所謂存心者,則欲其無所為而已矣。故於其當有而不知有也[10],於所當思而不之思也。獨憑藉其無所為者以為宗,日用間將做作用。(其雲「令日用之間,眼前常見光爍爍地」,是弄此為作用也。[11])目前一切,以為幻妄,物則盡廢,自利自私,此其[12]不知天故也。』」[13]此以心之公私為儒佛之別者也。
三、義利之辨 南軒最明於義利之辨。其言曰:「學者潛心孔孟,必求[14]其門而入。愚[15]以為莫先於明義利之辨,蓋聖賢[16]無所為而然也,……有所為而然者,皆人慾之私,而非天理之所存,此義利之分也。自未知[17]省察者言之,終日之間,鮮不為利矣。非特名位貨殖而後為利也。意之所向[18],一涉於有所為,雖有淺深之不同,而其為徇己自私,則一而已。」[19]「朱子《述行狀後》曰:『公之教人,必使之先有[20]以察乎義利之間,而後明理居敬以造其極。』」[21]「又曰:『公嘗有言曰:「學莫先於義利之辨」,……至哉言也!亦可謂度[22]前聖之所未發,而同於性善養氣之功者與!』」[23]
《南軒文集》中,多有言修養實踐之功者,今略述一二。如曰:「力貴乎壯,工夫貴乎密。若不密,雖勝於暫,終不能持於久[24]。」[25](《答喬德瞻》)又曰:「主一之功,艱難曲折甚多。要耐苦辛,長遠勿舍,則寖[26]有味。」[27](《答潘叔昌》)又曰:「理義固須玩索,然求之過當,反害於心。涵泳[28]栽培,日以深厚,則玩索處自然有力。」[29]又曰:「平時病痛,所貴銷磨矯揉之,不可徒自悔恨於胸中,反添一病。《遺書》中所謂『罪己[30]責躬不可無,卻不可留在胸中』是也。」[31]又曰:「急迫之與因循,只是一病,不失之此,則失之彼,滅於東而生於西。要須本原上用功,其道莫如敬,則弊可漸減[32]。」[33](已上並《與呂子約》)又論當時之弊曰:「學者徇名忘實,此真可憂。但因此遂謂理學之不可講,大似懲噎廢食。是因盜儒為害者,而遂謂儒之不可為,可乎?」[34](《寄周子充》)又曰:「近世議論,真所謂謀其身,則以枉尋直尺為可以濟事,謀人國,則以[35]忘親苟免為合於時變。世所號為賢者,正墮在此中。此風方熾,正道湮微,率獸食人,甚可愧也!」[36]又曰:「議論往往墮一偏,孟浪者即要功生事,委廢者一切放倒,為害則均。」[37](並《與朱元晦》)蓋其議論親切可味如此,宜朱子尤善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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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如上張栻生平,參見《道學》:《宋史》三六第12770—12775頁;《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09—1611頁。
[2] 「乎」,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21頁,《四庫全書》第710冊第650頁補。
[3] 「旋有」,諸本皆誤作「施而」。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21頁,《四庫全書》第710冊第650頁改。
[4] 「夫」,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710冊第650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21頁作「天」。
[5] 「乎」,諸本皆誤作「於」。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21頁,《四庫全書》第710冊第650頁改。
[6] 《存齋記》:《南軒集》卷十一,《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21頁。
[7] 「否」,諸本皆同《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71頁作「不」。
[8] 諸本此處皆有「心」,衍。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71頁,《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刪。
[9] 同上注
[10] 「故於其當有而不知有也」,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71頁作「故於所當有而不之有也」,《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作「故於所當有而不知有也」。
[11] 按:括號中內容,《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71頁為文中注,諸本、《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將之列入正文。
[12] 「其」,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71頁,《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補。
[13]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19頁。
[14] 「求」,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705冊第241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作「得」。
[15] 「愚」,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705冊第241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補。
[16] 「賢」,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705冊第241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作「學」。
[17] 「知」,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705冊第241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作「嘗」。
[18] 《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於「意之所向」前有「斯須之頃」。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705冊第241頁,無「斯須之頃」,疑脫。
[19] 《孟子講義序》:《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39頁。
[20] 「使之先有」,諸本皆誤作「先使之有」。據《四庫全書》第1146冊第86頁,《宋元學案》貳第1634頁改。
[21]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34頁。
[22] 「度」,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1146冊第86頁作「擴」,《宋元學案》貳第1634頁作「廣」。
[23]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34頁。
[24] 「終不能持於久」,諸本皆誤作「終不可久」。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48頁,《宋元學案》貳第1631頁改。
[25]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31頁。按:《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48頁與引文文多異同,作「力貴於壯,而工夫貴於密。若工夫不密,雖勝於暫,而終不能持於久」。
[26] 「寖」,諸本皆誤作「漸」。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49頁,《宋元學案》貳第1631頁改。
[27]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31頁。按:《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49頁與引文文多異同,作「來諭於主一用工,此正所望。若實下手,乃知其間艱難曲折甚多。要須耐苦辛,長遠而勿舍焉,則寖有味」。
[28] 「泳」,諸本皆誤作「養」。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27頁,《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改。
[29]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
[30] 「己」,諸本皆誤作「亡」。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27頁,《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改。
[31]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
[32] 「減」,諸本皆誤作「滅」。據《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27頁,《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改。
[33]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9頁。按:《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649頁與引文文多異同,作「所謂近日之病,卻不在急迫,而懼失於因循,此亦可見省察之功。然此亦只是一病,不失之此,則失之彼矣。以至於閨門之間,不過於嚴毅,則過於和易。交遊之際,厚者不失於玩,則失於過。紛紛擾擾,滅於東而生於西。要須本源上用功,其道固莫如敬,若如敬字,有進步則弊當漸可減矣」。
[34]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5—1626頁。
[35] 「以」,諸本皆無,脫。據《宋元學案》貳第1626頁,《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95頁補。
[36]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6頁。按:《四庫全書》第1167冊第595頁與引文文多異同,作「近世議論,真所謂謀其身,則以枉尋直尺為可以濟事,謀人國,則以忘親苟免為合於時變。世間號為賢者,政墮在此中,況其它哉!此風方熾,正道湮微,率獸食人,甚可懼也」。
[37] 《南軒學案》:《宋元學案》貳第16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