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六章 程明道
(生於宋仁宗明道元年,卒於哲宗元豐八年,年五十四。)
程顥,字伯淳,洛陽人。逾冠,中進士第,調鄠縣主簿。南山有石佛,歲傳其首放光,遠近聚觀。謂其僧曰:「吾有職事。俟復見,為吾取其首來觀之。」自是光不復見。改上元縣主簿,移澤州晉城令。熙寧初,用呂公著薦,為太子中允,監察御史里行。神宗素知其名,每召見,從容咨訪。將退,則曰:「卿可頻來,欲常相見耳。」務以誠意感動人主,言人主當防未萌之欲。神宗俯身拱手曰:「當為卿戒之!」前後進說,未有一語及於功利。嘗極陳治道,神宗曰:「此堯舜之事,朕何敢當?」明道愀然曰:「陛下此言,非天下之福也。」王安石執政,議更法令,言者攻之甚力。明道被旨赴中堂議事,安石方怒言者,厲色待之。明道徐曰:「天下事非一家私議,願平氣以聽。」安石為之愧屈。新法既行,明道言:「智者若禹之行水,行所無事。自古興治立事,未有中外人情交謂不可而能有成者。就使僥倖小成,而興利之臣日進,尚德之風浸衰,尤非朝廷之福。」乞去言職。安石本與之善,及是,雖不合,猶敬其忠信,不深怒,但出提點京西刑獄,歷官皆有惠政。哲宗立,召為宗正丞,未行而卒。明道資性過人,而充養有道,和粹之氣,盎於面背。門人交友從之數十年,未嘗見其忿厲之容。遇事優為,雖當倉卒,不動聲色。自十五六時,與弟正叔聞汝南周茂叔論學,遂厭科舉之習,慨然有求道之志。泛濫於諸家,出入於老釋者幾十年,返求之《六經》,而後得之。文潞公采眾議而為之表其墓曰明道先生。[1]有《文集》《語錄》,合在《二程全書》中。考正《大學》一篇,以為孔氏之遺書。蓋《大學》本在《禮記》中,二程始以與《中庸》《論》《孟》號為《四書》。明道以《大學》錯簡,為之定正,伊川亦別有定本,朱子因之作改定《大學章句》焉。
(一)宇宙觀
明道之宇宙論,亦本於《易》,雖未嘗言太極,而以乾元一氣為宇宙之根本。《易》謂由太極生陰陽兩儀,由陰陽生萬物,明道承其說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縕,萬物化醇[2]。」[3](《二程全書》十二)絪縕即是陰陽二氣交感。又明二氣相待而成,曰:「獨陰不成,獨陽不生。」[4](《全書》一)故天地二氣相交,則萬物繁育,天道生之,地道成之也。故曰:「地氣不上騰,則天氣不下降。天氣降而至於地,地中生物者,皆天氣也。惟無成而代有終者,地之道也。[5]」[6](《全書》十二)又曰:「萬物本乎[7]天。」[8]又曰:「萬物成形於地。」[9](《全書》五)又曰:「天只主施,成之者地。」[10](《全書》七)凡人類禽獸草木,莫非乾元一氣所生,而二氣交感,有偏正之差耳。故曰:「人與物,但氣有偏正耳。……得陰陽之偏者為鳥獸草木夷狄,受正氣者,人也。[11]」[12](《全書》一)人類萬物,受氣既同,不惟同受形體,並同受心靈,人尤得其中耳。故曰:「天地之[13]間,非獨人為至靈,自家心便是草木鳥獸之心也[14],但人受天地之中以生爾[15]。」[16](同上)然則宇宙萬物,同一元氣,偏正有差,斯靈蠢殊致,於是謂天地莫非陰陽相待之跡。曰:「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17],皆自然而然。」[18](《全書》十二)又曰:「萬物莫不有對,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19](同上)又由宇宙間陰陽相待之大法,以論善惡皆天理。曰:「事有善有惡,皆天理也。天理中物,須有美惡,蓋物之不齊,物之情也。但當察之,不可自入於惡,流於[20]一物。」[21](《全書》二)又曰:「天下善惡皆天理,謂之惡者非本惡,但或過或不及便如此,如楊墨之類。」[22]明道之論善惡,實由其宇宙觀推之。陰陽二者,終古並行,故謂橫渠「立清虛一大為萬物之源,恐未安,須兼清濁虛實乃可言神[23]」[24]。然則所謂善惡本是一體,就其過不及而謂之為惡,就其過不及之中,而謂之為善,是明道之意也。
(二)倫理說
一、性說 明道始詳論氣質之性。其所言生之謂性一節,朱子與門人論之至悉。蓋其言頗有不易解者,茲列其原文,而後略釋其意。明道曰:
「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而生也。有自幼而善,有自幼而惡,是氣稟有然也[25]。善固性也,然惡亦不可不謂之性也。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26]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夫所謂「繼之者善」也者,猶水流而就下也。皆水也,有流而至海,終無所污,此何煩人力之為也?有流而未遠,固已漸濁;有出而甚遠,方有所濁。有濁之多者,有濁之少者。清濁雖不同,然不可以濁者不為水也。如此,則人不可以不加澄治之功。故用力敏勇則疾清,用力緩怠則遲清,及其清也,則卻只是元初水也。亦不是將清來換卻濁,亦不是取出濁來置在一隅也。水之清,則性善之謂也。故[27]不是善與惡在性中為兩物相對,各自出來。此理,天命也。順而循之,則道也,循此而修之,各得其分,則教也。[28]
明道謂「『生之謂性』,性即氣,氣即性」者,以萬物悉受此乾元之一氣而生,有生莫不受氣,受氣則莫不有性。人為萬物之靈,謂其性善於萬物則可矣,然仍是相對之善;人類萬物,善惡差等,自然不齊,此為宇宙之真相,故不謂性有清虛絕對之善也。宇宙之真相即是理,故曰人生氣稟,理有善惡,然不是性中元有此兩物相對生。蓋善則中節之謂,惡則過不及之謂;無善則無惡,無惡則無善,豈是二物也?故曰善固性,惡亦不可不謂之性,緣受氣即有性矣。乃更明己之所言,是氣質之性。凡人說繼善之性,及孟子道性善,並是人生而靜以上本然之性,與今茲所立言者不同。卒乃謂氣質之惡,可以教訓人事變化,比之水之清濁。清濁同是一水,善惡同是一性,惡者可善,濁者可清,在乎人力澄治之功。天命道教,皆是物也。
明道未顯言本然之性,故學者疑其未備。張橫渠嘗與明道論定性功夫,明道答以書,甚能超然契於至善之本,所謂《定性書》者也。其言曰:「所謂定者,動亦定,靜亦定,無將迎,無內外。苟以外物為外,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也[29]。且以[30]性為隨物於外,則當其在外時,何者為在內?是有意於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內外也[31]。既以內外為二本,則又烏[32]可遽語定哉?夫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聖人之常,以其情順萬物而無情。故君子之學,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33]此明道發明主靜之說,而立至善之標準者也。夫能廓然大公,物來順應,則其心與天地同量,性安有不定者哉!
二、仁說 明道最善言仁。仁之義至廣至大,而亦無乎不在,故曰「觀雞雛,可以觀仁[34]。」[35]蓋豈惟雞雛,盈天地間,並育並行,莫不足觀仁也。又曰:「滿腔子是惻隱之心。」[36]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由此惻隱之端擴而充之,則是仁而已矣。乃綜論仁之全體曰:「若夫至仁,則天地為一身,而天地之間,品物萬形,為四肢百體。夫人豈有視四肢百體而不愛者哉?聖人,仁之至也,獨能體是心而已,曷嘗支[37]離多端,而求之自外乎?故能近取譬者,仲尼所以示子貢以為仁之方也[38]。醫書有[39]以手足風頑,謂之四體不仁,為其疾痛不以累其[40]心故也。夫手足在我,而疾痛不與知焉,非不仁而何?世之忍心無恩者,其自棄亦若是而已。」[41](《全書》七)又曰:「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明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42](《全書》二)此言最切近,而氣象甚大。然明道言仁,尤莫善於《識仁篇》,其言曰:「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43]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若心懈,則有防,心苟不懈,何防之有?理有未得,故須窮索。存久自明,安待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44]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嘗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若存得,便合有得。蓋良知良能,元不喪失,以昔日習心未除,卻須存習此心,久則可奪舊習。此理至約,惟患不能守。既能體之而樂,亦不患不能守也。」[45](《全書》二)《識仁篇》先說仁與物同體,以見仁之大;後乃言識之之方,在於隨事精察,勿忘勿助。能識仁體,自有萬物皆備之樂,學者加以存養之功,久則可庶幾於此矣。
三、致良知 良知良能之說,始於孟子,明道亦數言之。故嘗曰:「良知良能[46],皆無所由,乃出於天,不繫於人。」[47](《全書》二)此以良知良能,為天所賦人所受,不待學習而能,亦孟子仁義固有之說也。《樂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物而動,性之欲也。」「不能反躬,天理滅矣。」[48]蓋出於天者,即是天理,繫於人者,不免人慾,人慾所蔽,良心以微。故曰:「人心莫不有知,唯蔽於人慾,則亡天德也[49]。」[50](《全書》十)然則學者修養之道,惟在去其人慾,以復此良知良能之天理耳。王陽明專言致良知,本於明道之意者為多。
* * *
[1] 如上程顥生平事跡,參見《道學》:《宋史》三六第12710—12717頁;《明道學案》:《宋元學案》壹第537—540頁。
[2] 「醇」,諸本皆誤作「生」。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7頁,《二程集》上第120頁改。
[3]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20頁。
[4]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4頁。
[5] 「天氣降」至「地之道也」,諸本皆誤作「天氣降至地,地中生物,皆天氣。唯無成代有終者,地道」。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103頁,《二程集》上第129頁改。
[6]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29頁。
[7] 「乎」,諸本皆誤作「於」。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63頁,《二程集》上第70頁改。
[8]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70頁。
[9] 同上注。
[10]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83頁。
[11] 「人與物」至「人也」,諸本皆誤作「人與物,但氣有偏正。……得陰陽之變者為鳥獸草木夷狄,受正氣者為人。」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頁,《二程集》上第4頁改。
[12]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4頁。
[13] 「之」,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頁,《二程集》上第4頁補。
[14] 「也」,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頁,《二程集》上第4頁補。
[15] 「爾」,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頁,《二程集》上第4頁補。
[16]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4頁。
[17] 「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諸本皆誤作「天地萬物,理無獨有對」。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7頁,《二程集》上第121頁改。
[18]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21頁。
[19]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23頁。
[20] 「於」,諸本皆誤作「為」。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0頁,《二程集》上第17頁改。
[21]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7頁。
[22]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4頁。
[23] 「恐未安,須兼清濁虛實乃可言神」,諸本皆誤作「有所未安,須兼清濁虛實乃可言神也」。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3頁,《二程集》上第21頁改。
[24]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21頁。
[25] 「是氣稟有然也」,諸本皆誤作「是氣質然也」。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14頁,《二程集》上第10頁改。
[26] 「容」,諸本皆誤作「究」。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14頁,《二程集》上第10頁改。
[27] 「故」,諸本皆誤作「固」。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15頁,《二程集》上第11頁改。
[28]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0—11頁。
[29] 「牽己而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也」,諸本皆誤作「牽己從之,是以己性為有內外」。據《四庫全書》第1345冊第605頁,《二程集》上第460頁改。
[30] 諸本此處皆有「己」,衍。據《四庫全書》第1345冊第605頁,《二程集》上第460頁刪。
[31] 「是有意於絕外誘,而不知性之無內外也」,諸本皆誤作「是有意絕外誘,不知性無內外也」。據《四庫全書》第1345冊第605頁,《二程集》上第460頁改。
[32] 「烏」,諸本皆誤作「惡」。據《四庫全書》第1345冊第605頁,《二程集》上第460頁改。
[33] 《河南程氏文集》:《二程集》上第460頁。
[34] 按:《四庫全書》第698冊第55頁,《二程集》上第59頁作「觀雞雛。(此可觀仁)」。可見實為程子觀雞雛時,曰「此可觀仁」。
[35]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59頁。
[36]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62頁。
[37] 「支」,諸本皆誤作「一」。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66頁,《二程集》上第74頁改。
[38] 「以為仁之方也」,諸本皆誤作「求仁之方也」。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66頁,《二程集》上第74頁改。
[39] 「有」,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66頁,《二程集》上第74頁補。
[40] 「其」,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66頁,《二程集》上第74頁補。
[41]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74頁。
[42]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5頁。
[43] 「知信」,諸本皆誤作「信智」。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0頁,《二程集》上第16頁改。
[44] 「名」,諸本皆誤作「明」。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0頁,《二程集》上第17頁改。
[45]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6—17頁。
[46] 「良知良能」,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3頁。《二程集》上第20頁作「良能良知」。
[47]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20頁。
[48] 《樂記》:《禮記正義》中第1083頁。
[49] 「唯蔽於人慾,則亡天德也」,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698冊第99頁作「惟蔽於人慾,則忘天德(一作「理」)也」,《二程集》上第123頁作「惟蔽於人慾,則亡天德也」。
[50]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1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