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校注 · 第五章 張橫渠

(生於宋真宗天禧四年,卒於神宗熙寧十年。) 張載,字子厚,其先[1]大梁人,僑居鳳翔郿縣橫渠鎮。少即志氣不群,喜談兵。年十八,上書謁范文正公,公知其遠器,責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樂,何事於兵!」手《中庸》一編授焉,遂翻然志於道。已求諸釋老,乃反求之《六經》。嘉佑初,至京師,見二程子。二程於橫渠為外兄弟之子,卑行也。與語道學之要,厭服之,因渙然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於是盡棄異學。是時橫渠已擁皋比,講《易》京邸,聽從者甚眾。既見二程,乃告學者曰:「今二程兄弟,深明《易》道,可往師之,吾不及也。」即日輟講。歷任外官。熙寧初,以呂正獻公薦召對,神宗問治道,對曰:「為治不法三代,終苟道也。」時王安石方行新法,橫渠不善之,久之託疾歸。終日危坐一室,左右簡編,俯讀仰思。冥心妙契,雖中夜必取燭疾書,曰:「吾學既得諸心,乃修其辭命。命辭無失,然後斷事。斷事無失,吾乃沛然。」蓋其志道精思,未始須臾息也。告諸生以學必如聖人而後已,以為知人而不知天,求為賢人而不求為聖人,此秦漢以來學者之大蔽也。故其學以《易》為宗,以《中庸》為的,以《禮》為體,以孔孟為極。深信《周禮》,以為必可行於後世。謂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即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為治,牽架而已。與學者將買田一方,畫為數井,以推明先生之遺法,未就而卒。所著曰《東銘》《西銘》《正蒙》《理窟》《易說》等。《西銘》旨意尤純粹廣大,程門專以《西銘》開示學者雲。[2] (一)氣一元論 橫渠宇宙論,實自樹一宗,故非老子有生於無之說,又非釋氏為執無而不知有。當時諸家論宇宙,如周子之言太極,邵子之言先天,程子之言理氣,橫渠並不取之。獨由虛空即氣之作用,以解釋宇宙之本體及現象,故今名之曰「氣一元論」。《正蒙》開首即曰:「太和所謂道。」[3]太和是指陰陽會合沖和之氣,則謂氣即道也。太和之中,函有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既發則二氣摩盪,而生勝負、屈伸,如寒暑往來是也。聚則是勝而伸,散則是屈而負。氣之流行,其始潛孚默運,極於幾微簡易,其究廣大堅固。此氣一鼓,萬物化生而無跡可見者為乾之易,庶物繁生,巨細畢達而有跡可見者為坤之簡。乾以此始物,坤以此成物,要皆氣之變化之客形;其清通不測之神,乃為本體,即太虛無形者也。無本體則無此變化之客形,總是一氣,非有二也。故氣之交感、升降、浮沉,直如野馬飛塵之相絡,往來不息,是之為太和,太和充塞宇宙而無有間。故曰: 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縕、相盪、勝負、屈伸之始。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起知於易者乾乎!效法於簡者坤乎[4]!散[5]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不如野馬、絪縕,不足謂之太和。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6](《太和》) 程子曰:「橫渠立[7]言,誠有過者,乃在《正蒙》。」[8]又曰:「子厚以清虛一大名天道,是以器言,非形而上者。」[9]又曰:橫渠「立清虛一大為萬物之源[10],恐未安,須兼清濁[11]虛實,乃可言神。道體物不遺,不應有方所。」[12]朱子亦謂:「以太虛、太和為道體,卻只是說得形而下者,皆是『發而皆中節謂之[13]和』處。」[14]蓋橫渠雖立太虛、太和二者,而首言太和,實就氣之流行處言,即太虛亦只是一氣,不過因其本體謂之太虛耳。乃論氣之變化曰:「氣坱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縕』,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與?此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散,為風雨,為雪霜,萬品之流行,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15]也。」[16](《太和》)然此變化者,非自外來,非有二物,皆氣之本體所為也。故曰:「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惟盡性者[17]一之。」[18](同上。朱子曰:「『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未免分截作兩段事[19]。聖人不如此說,只說形而上形而下而已。」[20])於是乃申論氣之聚散曰:「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語寂滅者,往而不反,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二者雖有間矣,以言乎失道則均焉。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21](同上)橫渠所謂語寂滅者指釋氏,知散而不知聚者也;徇生執有者,指道家長生久視之說,知聚而不知散者也,故均失之。猶恐人未喻也,更極釋老不知形性之本曰:「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於《易》者也。若謂虛能生氣,則虛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絕,入老氏『有生於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於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不知本[22]天道為用,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陰一陽範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23],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於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於無,為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而求,多見其蔽於詖而陷於淫矣。」[24](同上)蓋氣之聚散,即是實理,無聚不散,無散不聚,性無生死,何有滅亡?惟陰陽之常道,宇宙之常理則然,而非所謂輪迴之說也。故又曰:「氣之聚散於太虛,猶冰凝釋於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故聖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於參伍之神,變易而已。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也。」[25](同上)然則氣外無道,道外無氣,故又曰:「由太[26]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27](同上)皆是氣也,此橫渠窮理盡性之極功也。 橫渠乃又推氣之一本,以論鬼神。蓋世人每一道及鬼神,無不以為一種怪異之靈物,而哲學上所謂鬼神之意義,固無有此。《爾雅》曰:「鬼之為[28]言歸也。」[29]或曰:氣之屈者為鬼。《韓詩外傳》曰:「人死肉歸於土,血歸於水,骨歸於石,魂[30]升於天。」[31]此亦言人死歸其本之義。故就造字之本意釋之,則鬼者歸也,神者伸也,即氣之伸者為神,氣之屈者為鬼。屈者謂其氣消散,反其本原;伸者謂其氣伸張,生成萬物,即《易》所謂陰陽之謂神也。然則鬼神不過氣之一伸一屈者而已,橫渠實本此義以立其鬼神說。故曰:「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聖者,至誠[32]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33]糟粕爾。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34](《太和》)又曰:「鬼神,往來屈伸之義,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35](《神化》)然則凡天神、地示、人鬼者,皆指二氣變化之良能,而非有其他也。則古人為祭祀之義,亦見此陰陽造化之神妙不窮,故齋明盛服以承祀之耳。 (二)倫理學 甲 天地萬物一體之仁 橫渠於學堂雙牖,右書《訂頑》,左書《砭愚》。伊川曰:「是起爭端」,改《訂頑》曰《西銘》,改《砭愚》曰《東銘》。《東、西銘》者,倫理之總要而教學之根本也,《西銘》規模尤大。故周子《太極圖說》之於哲學,橫渠《西銘》之於倫理,其功並為至偉。《太極圖說》綜古來聖賢所言宇宙創造之理,《西銘》綜古來聖賢所示人生至善之鵠。蓋天地萬物,其理本一,惟廓然大公,無一毫有我之私,而後融化洞澈,物我無間,可以契仁之體。《西銘》即善言此仁之體者也。故楊龜山曰:「《西銘》只是要學者求仁而已。」[36]或問朱子《西銘》仁孝之理。朱子曰:「他不是說孝,是將這孝來形容這仁。事親底道理,便是事天底樣子。」[37]天地間本是一理,萬物即一理之所分。人本與天地同大,因其自小,所以不能全乎仁;若能自處以天地之心為心,便是與天地萬物同體,此《西銘》之所謂仁也。今錄《西銘》全文如下: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吾幼。聖其合德,賢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殘疾、煢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38]。於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唯[39]肖者也。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潁封人之錫類。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勇於從而順令者,伯奇也。富貴福澤,將[40]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女於成也。存,吾順事,沒,吾寧也。[41] 程子曰:「《西銘》明理一而分殊。」[42]又曰:「《訂頑》之言,極純無雜,秦漢以來學者所未到。」[43]又曰:「《西銘》某得此意,只是須得子厚筆力[44],他人無緣做得。孟子以後,未有人及此。」[45]朱子《西銘論》曰:「天地之間,理一而已。然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氣交感,化生萬物,則其大小之分,親疏之等,至於十百千萬而不能齊也,不有聖賢者出,孰能合其異而反其同哉!《西銘》之作,意蓋如此,程子以為明理一而分殊,可謂一言以蔽之矣。蓋以乾為父,以坤為母,有生之類,無物不然,所謂理一也。而人物之生,血脈之屬,各親其親,各子其子,則其分亦安得而不殊哉!一統而[46]萬殊,則雖天下一家,中國一人,而不流於兼愛之弊;萬殊而一貫,則雖親疏異情,貴賤異等,而不梏於為我之私。此《西銘》之大指也。觀其推親親之厚,以大無我之公,因[47]事親之誠,以明事天之道,蓋無適而[48]非所謂分殊而推理一也,夫豈專以民吾同胞、長長幼幼為理一,而必默識於言意之表,然後知其分之殊哉!且所謂稱物平施者,正謂稱物之宜以平吾之施云爾,若無稱物之義,則亦何以知夫所施之平哉!」[49]按:《西銘》首尾貫通,天人一體;《東銘》則戒戲言戲動,過言過動,以示修身之要者也。 乙 天地之性與氣質之性 程伊川、朱晦庵皆言有氣質之性與本然之性兩種,大抵本之橫渠所謂天地之性、氣質之性,橫渠尤重變化氣質。朱子曰:氣質之說,起自張、程,極有功聖門,有補後學,前此未曾說到。[50]故張、程之說立,諸子之說定矣。《正蒙·誠明篇》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51]蓋天命之所流行,賦與萬物而純粹至善者曰天地之性;氣聚成形,其氣質有純駁偏正之異者曰氣質之性。若能變化氣質,則天地之性,不失其初,而能復於本然之善矣。然本然之性,非離氣質而別存;氣質之性,亦非純出於惡。惟氣質有所雜糅,故不能一於善耳。學者當變化其氣質之惡以進於善,又當充其所謂善者焉。故曰:「人之剛柔緩急,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天本參和不偏,養其氣,反之本而不偏,則盡性而天矣。性未成則善惡混,故亹亹而繼善者,斯為善矣。惡盡去則善因以亡,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52](《誠明篇》)又曰:「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口腹於飲食,鼻舌於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53](同上)蓋惡之所起,由於氣之有偏,審其本末、大小而善反之,斯可矣。然如何而後可以善反?則不外以德勝氣,以致於中道之善。故曰:「德不勝氣,性命於氣;德勝其氣,性命於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修夭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54]所以必受命,易簡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55](同上)朱子釋之曰:「張子只是說性與氣皆從上面流下來。自家之德,若不能有以勝其氣,則只是承當得他那所賦之氣,若是德有以勝其氣,則我之所以受其賦予者皆是德。故窮理盡性,則我之所受皆天之德,其所以賦予我者皆天之理。氣之不可變者,惟死生修夭而已。蓋死生修夭,富貴貧賤,這卻還他氣。至義之於君臣,仁之於父子,所謂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這個卻須由我不由他。」[56]欲去氣稟之偏,要須是以德勝氣。能以德勝氣,而合於中道,斯為善也。故曰:「極善者須以中道,方謂極善。故大中謂之皇極,蓋過則便非善,不及亦非善。」[57](《語錄》)至於所以以德勝氣,所以去偏就中,又終不出一心之作用,橫渠所謂心統性情者此也。 橫渠至是乃謂學者修養之功,莫先於變化氣質,能變化氣質者,亦是此心而已。故曰:「為學大益,在自能變化氣質。不爾卒無所發明,不得見聖人之奧。故學者先須變化氣質,變化氣質與虛心相表里。」[58](《理窟·義理》)又曰:「變化氣質。孟子曰:『居移氣,養移體』,況居[59]天下之大[60]居者乎!居仁由義,自然心和而體正。更要約時,但拂去舊日所為,使動作皆中禮,則氣質自然全好。禮曰『心大[61]體胖』,心既弘大則[62]自然舒大[63]而樂也。若心但能弘大,不謹敬則不立;若但能謹敬而心不弘大,則入於隘,須寬而敬。大抵有諸中者必形諸[64]外,故君子心和則氣和,心正則氣正。其始也,固亦須矜持,古之為冠者以重其首,為履以重其足,至於盤盂几杖為銘,皆所[65]以慎戒之。」[66](《理窟·氣質》)變化氣質,雖一心作用,又待師友講勸而成者也。 * * * [1] 「先」,台一版、台四版、人大版同。底本、八版作「居」,訛,改。 [2] 如上張載生平,參見《道學》:《宋史》三六第12723—12725頁;《橫渠學案》:《宋元學案》壹第662—664頁。 [3]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7頁。 [4] 「效法於簡者坤乎」,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7頁,《宋元學案》壹第669頁補。 [5] 「散」,諸本皆誤作「敬」。據《張載集》第7頁,《宋元學案》壹第669頁改。 [6]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7頁。 [7] 「立」,諸本皆誤作「之」。據《四庫全書》第1345冊第703頁,《二程集》上第609頁改。 [8] 《河南程氏文集》:《二程集》上第609頁。 [9] 《河南程氏粹言》:《二程集》下第1174頁。 [10] 「源」,諸本皆誤作「原」。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3頁,《二程集》上第21頁改。 [11] 「濁」,諸本皆無,脫。據《四庫全書》第698冊第23頁,《二程集》上第21頁補。 [12]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21頁。 [13] 「謂之」,諸本皆誤作「之謂」,倒。據《朱子語類》七第2532頁,《朱子全書(修訂本)》第17冊第3328頁乙。 [14] 《張子書二》:《朱子語類》七第2532頁。 [15] 「教」,諸本皆誤作「散」。據《張載集》第8頁,《宋元學案》壹第671頁改。 [16]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8頁。 [17] 諸本此處皆有「能」,衍。據《張載集》第7頁,《宋元學案》壹第669頁刪。 [18]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7頁。 [19] 「未免分截作兩段事」,諸本皆誤作「未免分作兩截事」。據《朱子語類》七第2534頁,《朱子全書(修訂本)》第17冊第3330頁改。 [20] 《張子書二》:《朱子語類》七第2534頁。 [21]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7頁。 [22] 「本」,諸本皆誤作「反」。據《張載集》第8頁,《宋元學案》壹第670頁改。 [23] 「大中之矩」,諸本皆誤作「太中之舉」。據《張載集》第8頁,《宋元學案》壹第670頁改。 [24]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8頁。 [25]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8—9頁。 [26] 「太」,諸本皆誤作「天」。據《張載集》第9頁,《宋元學案》壹第672頁改。 [27]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9頁。 [28] 「為」,諸本皆無,脫。據《十三經註疏》五第5638頁,《爾雅註疏》第116頁補。 [29] 《釋訓》:《爾雅註疏》第116頁。 [30] 《四庫全書》第80冊第429頁此處有「氣」。諸本皆無。 [31] 《六家詩名物疏》卷三十九:《四庫全書》第80冊第429頁。 [32] 「誠」,諸本皆誤作「神」。據《張載集》第9頁,《宋元學案》壹第672頁改。 [33] 「之」,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9頁,《宋元學案》壹第672頁改補。 [34] 《正蒙·太和篇》:《張載集》第9頁。 [35] 《正蒙·神化篇》:《張載集》第16頁。 [36] 《橫渠學案下》:《宋元學案》壹第773頁。 [37] 《橫渠學案下》:《宋元學案》壹第775頁。 [38] 「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諸本皆誤作「吾兄弟顛連而無告者也」。據《張載集》第62頁,《宋元學案》壹第665頁改。 [39] 「唯」,諸本皆誤作「惟」。據《張載集》第62頁,《宋元學案》壹第665頁改。 [40] 諸本此處皆有「以」,衍。據《張載集》第63頁,《宋元學案》壹第666頁刪。 [41] 《正蒙·乾稱篇》:《張載集》第62—63頁。 [42] 《河南程氏文集》:《二程集》上第609頁。 [43]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22頁。 [44] 「只是須得子厚筆力」,諸本皆同。《二程集》上第39頁作「只是須得他子厚有如此筆力」,《四庫全書》第710冊第112頁作「只是須得子厚如此筆力」。 [45] 《河南程氏遺書》:《二程集》上第39頁。 [46] 「而」,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410頁,《朱子全書》第13冊第145頁補。 [47] 「因」,諸本皆同《朱子全書》第13冊第145頁。《張載集》第410頁作「用」。 [48] 「而」,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410頁,《朱子全書》第13冊第145頁補。 [49] 《朱熹西銘論》:《張載集》第410—411頁。按:本段引文亦見於《西銘解》:《朱子全書》第13冊第145—146頁。 [50] 按:參見《朱子語類》一第70頁:「道夫問:『氣質之說,始於何人?』曰:『此起於張、程。某以為極有功於聖門,有補於後學,讀之使人深有感於張、程,前此未曾有人說到此。』」 [51] 《正蒙·誠明篇》:《張載集》第23頁。 [52] 同上注。 [53] 《正蒙·誠明篇》:《張載集》第22頁。 [54] 諸本此處皆有「之」,衍。據《張載集》第23頁,《宋元學案》壹第698頁刪。 [55] 《正蒙·誠明篇》:《張載集》第23頁。 [56] 《朱子語類》:《朱子全書》第17冊第3308頁。 [57] 《張子語錄·語錄下》:《張載集》第332頁。 [58] 《經學理窟·義理》:《張載集》第274頁。 [59] 「居」,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補。 [60] 「大」,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697冊第159頁。《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作「廣」。 [61] 同上注。 [62] 「則」,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補。 [63] 「大」,諸本皆同《四庫全書》第697冊第159頁。《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作「泰」。 [64] 「諸」,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補。 [65] 「所」,諸本皆無,脫。據《張載集》第265頁,《宋元學案》壹第755頁補。 [66] 《經學理窟·氣質》:《張載集》第265頁。